阿克陶县农户科学储粮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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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江西省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江西省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江西省【发布文号】【发布日期】xx-11-12【生效日期】xx-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第一条第一条为增强省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我省粮食安全,规范省级储备粮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省级储备粮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省政府。

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动用省级储备粮油。

各承储单位不得以库存省级储备粮油对外进行任何经济担保。

第三条第三条省级储备粮主要用于调控省内粮食市场、应付特大灾害或突发事件时的粮食供应,以及省政府确定的其他特定用途。

第四条第四条省级储备粮油的储存应当做到布局合理、调度灵活、管理科学、储粮安全。

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必须做到帐实相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

省粮食局负责省级储备粮油的库存安全及行政业务管理;省财政厅负责筹措省级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补贴等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省农业发展银行负责落实省级储备粮油的信贷资金,并对粮油库存实施监管。

第二章粮油库存管理第五条第五条省级储备粮油的承储单位必须是经省粮食局按照省制定的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条件考核认定具有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的国有粮食企业。

原则上一个县只能有一个承储库点。

省级储备粮油承储库点、仓号(油罐)一经确定,各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调整的需报省粮食局批准。

第六条第六条省级储备粮油的入库、出库依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达的计划文件。

承储单位必须按文件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时限等要求组织粮油入、出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如遇突发事件需紧急动用省级储备粮油,不能及时履行出库手续时,可先凭上级机关的机要电报办理出库,事后由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发展银行补下出库计划文件,储存单位据此办理正式出库手续。

第七条第七条省级储备粮油的承储单位,应认真执行省制定的省级储备粮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库存实物台帐,使用统一的帐、表、卡及仓牌,并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省级储备粮油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拒报。

阿克陶县粮食局2010年度农户科学储粮箱工作总结

阿克陶县粮食局2010年度农户科学储粮箱工作总结

阿克陶县2011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情况汇报州粮食局:二0一一年度上级业务部门下达我县农户科学储粮箱目标任务,我局在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下达农户科学储粮目标任务。

现将完成情况总结如下:1、农户科学储粮专项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2、阿克陶县粮食局收到上级部门给我县下达的1500套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任务后,首先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农户科学储粮器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把推广农户科学储粮器计划向县领导汇报,并得到县领导批准后,为把这件惠农实事办好,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有重点地选择全县7个农区乡(镇)拟定农户科学储粮器制造发放试点,大力开展这项工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分工具体、规划到位,确保了该项目工作全方位的顺利推进,达到了预期地目的。

1500套农户科学储粮器实际分配情况是:,阿克陶镇418户,玉麦乡400户,皮拉力乡256户,巴仁乡211户,加马铁勒克乡158户,喀尔克其克乡15户,托塔依农场42。

经过阿克陶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通过招投标,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下达了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把1500套农户科学储粮器制造项目,经过招投标的形式,由中标的3名制作商开始制造。

并与每个制作商签订制作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农户科学储粮器的质量标准、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等内容。

严格注重项目建设质量。

为确保该项目建设保质保量,领导小组安排业务股、办公室3人专门负责质量监管、严格执行落实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合同管理、招投标、项目监理等有关要求和规定。

在制作过程中监督人员随时到制作商制作现场进行监督,对有些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当时处置,并坚决不让使用,以此确保了钢骨架金属网仓质量。

3、验收总结每个制作商制作完备100套农户科学储粮器后,领导小组到现场一套一套的进行验收,验收要求按照《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农户小型粮仓通用图集(木骨架金属网仓)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农业部公告第943号--45个小麦、油菜品种审定通过-农业部公告第943号

农业部公告第943号--45个小麦、油菜品种审定通过-农业部公告第943号

农业部公告第943号--45个小麦、油菜品种审定通过正文:---------------------------------------------------------------------------------------------------------------------------------------------------- 农业部公告(第943号)川育20、南油9号等45个小麦、油菜品种业经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公告。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审定编号:国审麦2007001品种名称:川育20选育单位: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品种来源:SW3243//35050/21530省级审定情况:2006年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特征特性:春性,中熟,全生育期191天左右。

幼苗半直立,分蘖力强,叶色绿,生长势旺。

株高92厘米左右,略开张、整齐,成株叶片中等长宽斜上举。

穗层整齐,结实性好。

穗长方形,长芒,白壳,白粒,籽粒粉质-半角质,均匀、饱满。

平均亩穗数22.5万穗,穗粒数39.5粒,千粒重45.7克。

抗倒力较弱。

抗病性鉴定:高抗条锈病,慢叶锈病,中感赤霉病,高感白粉病。

2005年、2006年分别测定混合样:容重800克/升、796克/升,蛋白(干基)含量13.0%、13.99%,湿面筋含量27.5%、29.3%,沉降值23.5毫升、24.7毫升,吸水率64.0%、68.2%,稳定时间2.2分钟、2.1分钟,最大抗延阻力185E.U、175E.U,延伸性15.0厘米、14.6厘米,拉伸面积36.8平方厘米、33.0平方厘米。

产量表现:2004~2005年度参加长江上游冬麦组品种区域试验,平均亩产372.4公斤,比对照川麦107增产6.5%;2005~2006年度续试,平均亩产386.8公斤,比对照川麦107增产4.9%。

2006~2007年度生产试验,平均亩产364.1公斤,比当地对照品种增产3.53%。

政策性粮食账卡薄的制作悬挂要求

政策性粮食账卡薄的制作悬挂要求

政策性粮食“四牌”“四薄”填写要求一、“四牌”、“四薄”悬挂要求:“四牌”即:专牌、仓号牌、专卡牌(即储粮专卡)、保管员职责牌,“四薄”即:《粮情检查记录薄》、《机械通风作业登记簿》、《粮食熏蒸作业登记薄》、《分仓保管帐簿》。

1、专牌、仓号牌要在仓外醒目处悬挂,同一库区内专牌、仓号牌的悬挂方式要统一。

专牌分中央储备粮专牌、最低收购价粮专牌、国家临时存储粮专牌,专牌悬挂要与存储粮性质相一致。

粮食销售出库,原来悬挂的专牌要及时摘除或予以隐蔽。

2、保管员责任制牌、专卡牌要在仓内醒目处悬挂,同一库区内悬挂方式要统一。

3、专牌、专卡牌、仓号牌由收储公司统一定做,保管员职责牌由各分公司定做,必须与专牌、专卡牌协调一致。

4.“四薄”要与保管员职责牌、专卡牌保持一致,在仓内醒目处悬挂,高度宜1.5m左右,同一库区内悬挂方式要统一。

二、“账、卡”要求:做统一的封面,封面填写:账簿封面:地方储备粮账、卡资料。

承储单位:粮食收储总公司XXX分公司。

保管单位:XXX分公司XX粮站。

仓号(货位号):XXX号。

保管员:XXX。

三、《粮食检查记录簿》:保管员要严格按照一、三、七查粮制度认真查仓,必要时随时查仓(如雨雪后及时查仓),并准确、规范填写粮情检查记录。

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分管负责人每月、业务科长每周至少进仓检查1次,并填写检查结论。

(一)、保管员移交表(1)、有保管员调整的,据实填写。

无交接可不填。

临时代管的,不进行记录。

(2)、负责人:由单位法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名。

(3)、备注:可记录调整原由。

(二)、仓房基本情况表,启用粮食检查记录簿时填写。

(1)、仓房类型:填写房式仓、高大平房仓、楼房仓、浅圆仓、立筒仓、地下仓、简易仓等(按粮食储藏技术规范)。

(2)、结构:墙体(砖混、砖实);房顶(木瓦、预制):屋架(钢构、木构,预制);地面(二油一毡,SBS防水);隔热措施(按照仓房设计内容和改造实际填写,有无吊顶和SBS层及泡沫塑料)。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65号(农业水利类170号)提案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65号(农业水利类170号)提案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65号(农业水利类170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8.26•【文号】农办案〔2021〕177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65号(农业水利类170号)提案的答复农办案〔2021〕177号黄建盛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进一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关键举措。

2018年机构改革后,中央通过整合农田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各地大力开展包括土地平整、田间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9—2020年,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建成高标准农田约1.65亿亩,其中支持黑龙江省(含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成1670万亩。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21年全国要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其中下达黑龙江省新增高标准农田1010万亩。

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通过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地方,省级有关部门可以结合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包括三江平原在内的有关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加大项目指导协调力度,继续支持全国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关于支持秸秆还田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等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和行办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行办规〔2022〕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驻和有关单位:《和田地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已经行署2022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2022年4月29日和田地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田地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和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储备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

第三条本地区行政区域内的储备粮计划、储存、轮换、动用及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地方储备粮应当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做到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确保地方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

第五条地区储备粮在行署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作”的经营方式。

第六条行署、县(市)人民政府对本级原粮储备拥有所有权。

未经本级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或挪用地方储备粮。

第七条地、县(市)发改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负责拟定储备粮规模、品种结构、总体布局等,负责地方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地、县(市)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本级储备粮所需的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和动用价差等财政补贴,并及时足额拨付。

青海省粮食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粮食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粮食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粮食局•【公布日期】2013.04.25•【字号】•【施行日期】2013.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粮食市场管理正文青海省粮食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海东地区发改委、海南州发改委、海北州粮食局、省粮油检测防治所:现将《青海省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青海省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实施方案为保证我省2013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下达农户科学储粮专项2013年投资计划的通知》(国粮展〔2013〕7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省粮食局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倩如(省粮食局副局长)组员:牛库山(省粮食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陈伟(省粮食局行业指导处处长)张小娟(省粮食局财务处处长)张鹏飞(省粮油检测防治所副所长)郭树强(海东地区粮食局副局长)张财拉(海南州发改委副主任)董光辉(海北州粮食局局长)兰国宝(互助县粮食运营管理中心主任)达海军(平安县发改局局长)李增仁(共和县发改局局长)马耀文(门源县发改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业指导处)主任:陈伟成员:韩百国赵琼李举庆刘永年张新宁俞彩虹杨晓岚赵玉梅伊森彪孙谡王雪松曹玉海主要负责全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项目生产企业招标,指导项目地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和项目监督检查机构,督促指导完成2013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

(二)各有关单位(处室)主要职责1、省粮食局行业指导处:作为我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项目的牵头处室,全面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州(地)、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程。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01•【文号】农办议〔2024〕74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4〕74号楼向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拓展农业大数据应用场景精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

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

在《“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对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进行了部署安排,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农业建设规划》,明确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的重点任务和建设内容。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国行政村通5G比例超过80%。

不断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累计建设益农信息社46.8万个,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超过10.8亿次。

三是推动数据互联互通。

以“全农码”为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农户、承包地块、宅基地宗地等对象赋码。

建设国家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绘制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开发可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使用的大数据公共平台基座。

目前,粮、棉、油、糖、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全产业链大数据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政策体系,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和“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中,明确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的具体任务安排。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日期】2021.07.22•【文号】国粮办标〔2021〕207号•【施行日期】2021.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标〔2021〕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单位:为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部署,助力科学储粮、优粮优储和“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实施,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粮发〔2019〕273号)要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绿色储粮主要利用绿色储粮技术和管理措施等提高收储环节粮食品质保障能力,减少损耗,保质保鲜。

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因地制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储粮标准化工作模式,促进“十四五”规划中高标准粮仓建设和“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任务落实,主要内容包括:(一)在粮食储藏,仓储设施建设改造和储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害虫防治、粮情测控等工作中,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积极采用绿色储粮标准;(二)加强绿色储粮技术研发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衔接,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完善绿色储粮标准体系;(三)总结科学可行的绿色储粮管理经验,推动绿色储粮领域标准实施完善,形成良性循环。

二、工作内容(一)申报与评审。

粮食储备企业经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集团)、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等单位推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和安全仓储与科技司组织评审,确定试点单位。

土壤肥料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土壤肥料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土壤肥料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吴晓平 邓海军 夏 辉 缪圣魁(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江西南昌 330100)摘 要 现代化社会背景下,社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新时期国家对产业体系发展的重要要求。

农业作为我国第一大产业经济体系,是我国社会经济赖以生存的产业基础,而土壤肥料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则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关系到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脚步。

基于此,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展开分析,探究土壤肥料在其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提出优化土壤肥料利用的具体措施,以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的新发展。

关键词 土壤肥料;农业;可持续发展土壤肥料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是决定农业生产效率和产量的关键所在。

随着新时期我国农业发展中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的提出,对于农业生产中土壤和肥料的研究愈加深入,其已成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现代农业经济产业体系发展中,加强土壤肥料利用率的优化与提升,是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更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国民餐桌安全的重要举措。

1 农业可持续发展概述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发展战略,其要求产业发展过程中,既要满足当代人的使用需求,又不能对后代人产生不利影响的一种发展模式,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必然途径。

农业作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的社会基础产业体系,农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不仅需要注重对农业种植产量的提升,而且要关注农业生产中对当代人及后代人的持续满足[1]。

同时,农业可持续发展中,也需注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改善传统农业经济发展中重视产量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实问题,以实现农村发展、生态保护与农业经济之间的有机平衡;要通过农业技术的研究与创新,来保持农业种植土壤的肥力,以此实现农业产量和农产品质量的共同提升,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实现农村经济的振兴发展。

2 土壤肥料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农业生产中,土壤和肥料是农业种植的两大基础因素,尤其是在农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土壤肥料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显,其是决定我国农业生产能否实现可持续化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9.13•【字号】赣农字〔2023〕31号•【施行日期】2023.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现将《江西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田建设参建单位管理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9月13日江西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为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和农民群众参与农田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收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等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特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创新工作机制,在农田建设中探索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试点,发挥各类主体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在共商共建中共享农田建设成果,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助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1.县级主责、主导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农田建设责任主体职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加强建设任务、组织实施、自验自评、建后管护等工作落实。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2•【字号】赣市府办字〔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12日关于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的实施方案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研成果,持续深化落实《宁都县乡村振兴蹲点调研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要求,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大托管”在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市场化水平方面的优势,切实提升粮油生产水平,推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围绕破解我市农业生产劳动力、品种、技术、装备、服务等制约瓶颈,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寻找一条适合我市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路径。

2024年,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全市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120万亩;2025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全市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到2026年底,实现有条件的村全覆盖,力争全市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二、基本要求(一)坚持党建引领。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与农户签订托管协议,再委托给农业经营主体或者直接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二)注重市场导向。

遵循农业生产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培育、支持和引导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管、收、烘干、加工、销售等托管服务。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公布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公布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公布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正文:----------------------------------------------------------------------------------------------------------------------------------------------------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公布首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业协会:为贯彻国务院“国发〔200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粮办发〔2009〕199号)和《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开展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粮协〔2010〕1号)要求,经各地粮食行业协会逐级审查推荐,并经我会专家组审核和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北京市粮食公司等495个会员单位为全国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首批示范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示范企业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宗旨,把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卫生安全。

二、示范企业要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搞好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完善产销服务体系,延长产业链,积极发展订单农业、“两代一换”、连锁配送等业务,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为种粮农民和消费者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示范企业要按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按期报送信息报表,按期参加年审。

四、示范企业的宣传广告和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广告法》、《商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之相悖。

五、根据我会《关于现有“放心粮油”、“放心粮店”称号有效期问题的通知》(中粮协函〔2009〕27号),我会于2006年及以前各年度所命名的各批次“放心粮油”和“放心粮店”有效期均已到期,原定的6个月过渡期也即将于今年6月底结束,请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玉米品种 垦玉100编制说明

玉米品种 垦玉100编制说明

《玉米品种垦玉100》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任务来源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甘市监发(2023)38号)文件精神,2023年4月,甘肃农垦良种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单位联合起草上报《玉米品种垦玉100》地方标准草案,经甘肃省粮食油料作物栽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省农业农村厅同意,报请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

2023年5月,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2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批准《玉米品种垦玉100》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编号为(2023-T-188)。

本标准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归口甘肃省粮食油料作物栽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甘肃农垦良种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负责起草。

项目性质:推荐制定。

二、目的和意义为了便于垦玉IOo品种的鉴别和推广,明确垦玉100的品种来源、植物学特征、生物学特性、品质指标、产量结构、栽培技术要点、适宜种植区域,充分发挥该品种在甘肃省玉米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故此:甘肃农垦良种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种子总站、景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平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白银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白银市农业经营管理指导站、靖远县刘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靖远县乌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及其他协作单位决定编制《玉米品种垦玉100》标准,采用行业统一采用的数据进行描述规范,将进一步提升全省玉米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大面积推广应用力度。

三、编写的依据(-)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5498粮油检验容重测定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NY/T4谷类,油料作物种子粗脂肪测定方法NY/T9 谷物籽粒赖氨酸测定法染料结合赖氨酸(DB1)法NY/T11 谷物籽粒粗淀粉测定法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二)植物学特征:所涉及数据均来自2016~2017年参加西北春玉米组区域试验结果。

阿克陶县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阿克陶县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阿克陶县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县党委、人民政府为了切实做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实施工作,改善农户储藏环境和技术条件,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细(暂行)》和关于下达2013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计划的通知》(新粮储〔2013〕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促进种粮农户改善储粮环境和设施,提倡绿色储粮,指导农户提高科学储粮技术水平,促进储粮提质增效,切实减少农村粮食产后损失,有效缓解全县粮食供需矛盾,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遵循“农户自愿申请、共同出资、突出重点、统一实施”的原则,强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户科学储粮水平,促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工作目标2013年自治区粮食局给我县下达的农户科学储粮器任务1000套,在全县5个农区确定1000个示范农户推广使用新型储粮仓具。

其中,阿克陶镇150户,玉麦乡200户,皮拉勒乡150户,巴仁乡300户,加马铁勒克乡200户。

主要内容是:为每个示范户配发1个科学储粮仓,并完成示范农户储粮档案建立、技术培训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科学储粮仓型按照国家粮食局制定的技术规格标准,在自治区粮食局指导下选定,具体标准:使用材料方钢厚度0.8毫米。

仓外长:1.90米,仓外宽0.70米,仓总高1.50米,每套仓容量1100公斤左右,仓体上喷涂国家粮食局确定的统一标识,编号。

通过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为农户配备建设标准化粮仓,使项目点农户减少储粮损失7%左右,同时带动全县农户改善储粮条件,提高其科学储粮意识,减少储粮损失。

二、组织机构为了确保科学储粮专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成立由县粮食局主管领导任组长,粮食局业务股和各有关乡镇粮站站长为成员的农户科学储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50号(农业水利类006号)提案答复的摘要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50号(农业水利类006号)提案答复的摘要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50号(农业水利类006号)提案答复的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8.12•【文号】农办案〔2024〕79号•【施行日期】2024.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50号(农业水利类006号)提案答复摘要农办案〔2024〕79号唐冬生等6名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破解耕地“碎片化”的提案》收悉。

经商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创新综合种养模式,构建绿色种植制度2022年10月,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坚持耕地粮食生产功能,保持水稻生产主体地位,科学利用稻田水土资源,提高水稻和水产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多收;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引导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确定发展规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采取系列政策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增了关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罚则。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强调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2021年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耕地进出平衡制度。

2023年建立耕地和生态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耕地“非粮化”等重大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稻渔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配合自然资源部继续抓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强化监测监管,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江西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粮发[2012]4号【发布部门】江西省粮食局【发布日期】2012.03.08【实施日期】2012.03.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粮发〔2012〕4号)市、县(区)粮食局:为做好我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展〔2011〕18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西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在项目建设实施中认真贯彻执行。

原《江西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细则(暂行)》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江西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管理,规范专项建设行为,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十二五”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1〕587号)、《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国粮办展〔2011〕184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专项建设遵循农户自愿申请、共同出资的原则,采取中央补助投资、省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专项建设的农户储粮仓原则上每户一套。

加快建立技术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政府支持农户科学储粮的长效机制,将储粮装具推向市场。

第三条省粮食局根据国家专项建设要求,负责研究提出本省的项目建设规划和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管理细则及负责全省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市、县(区)粮食局和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要积极配合、协助省粮食局落实专项建设各项工作,按照省专项规划目标实施专项建设。

第二章建设内容与资金筹措第五条专项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为农户配置彩钢板组合仓(以下简称“储粮仓”);建立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专项储粮仓电子档案。

阿克陶县粮食局职能配置

阿克陶县粮食局职能配置

阿克陶县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草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阿克陶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陶党发[2012]1号)精神,制订阿克陶县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草案)。

粮食局是主管全县粮食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县粮食流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粮食流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实施意见;编制和组织实施粮食购、销、存年度计划,确保粮食安全。

三、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组织指导全县粮食市场供应:组织和落实军队粮油供应、价格结算以及军粮仓储设施建设、维修和改造等工作;拟定抢险救灾、贫困地区缺粮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等的粮食供应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四、制订并组织实施粮食储备布局规划,抓好粮库建设和维修改造,提高仓储能力。

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储粮技术,管好县级储备粮的进出轮换工作,确保储粮安全。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指导本系统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粮油检测制度和办法,检查、监督和指导粮油安全储藏。

六、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和省、州建设投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七、负责粮油网点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粮油市场的流通秩序。

八、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汇编财务报表,指导、监督国有粮食企业财会工作;编报粮油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为政府筹措和协管粮食风险基金,粮食各项补贴资金。

九、负责抓好粮食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推广重大科技成果,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室、监督检查股、财务室职责如下: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管理机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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