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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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月通报制度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月通报制度

xx中学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月通报制度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育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月考评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扣除本人半年绩效工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由学校给予处分通报,学校例会公开检讨。

扣发半年或一年绩效工资。

4.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学生家长因此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费用,一律由体罚者承担。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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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模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一种违背教育伦理、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本校制定了以下处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由于一些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时有发生,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导致社会对教育领域的关注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校园教育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本校制定了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二、相关政策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3.《体罚学生处理办法》4.《学校纪律管理规定》5.《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三、体罚学生定义及形式本校认为,体罚学生是指教师对学生采取体力或精神上的过度惩罚和伤害的行为。

常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打、骂、剌、扔等。

四、体罚学生的处理流程1.接收举报学生或学生家长对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进行举报。

2.启动调查学校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听取当事学生、目击学生、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证词。

3.召开纪律委员会会议纪律委员会在收到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后召开会议讨论,形成意见并进行表决,确保决策的公正公平。

4.处理根据纪律委员会的决定,对涉嫌体罚学生的教师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解聘等。

五、处理结果的公告将处理结果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同时对当事教师进行警示教育,引以为戒。

六、支持和帮助学生对受到体罚学生的学生,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如心理咨询、辅导等,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七、教师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将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引导,引导他们正确教育学生。

八、建立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监督,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巡查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体罚学生的行为。

九、加强家校合作学校将和家长保持紧密的沟通,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及时沟通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情况,共同制定学生教育和管理的方针和措施。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办法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办法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办法背景教育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成长,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但是一些教师却借机对学生进行体罚,给学生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为了有效防止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需要制定有效的处理办法。

定义体罚是指教师因纠正学生不良行为而对其进行的用手、木棍、尺子、皮带等器具的打、抽、鞭等行为。

而变相体罚,则是指教师因纠正学生不良行为而采取变相方式进行的处罚行为,如非常规压榨、惩罚式作业等。

处理办法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学校应当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教师的行为边界和责任,严肃查处违规教师的行为,并加强家校沟通,告知学生及家长相关规章制度,让他们有一个明确的底线,知道自己的权利。

完善投诉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及早发现并解决体罚学生的现象。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与教师的沟通,及时妥善解决矛盾,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同时也应当鼓励学生勇于发声,通过途径向学校投诉,不怕受到打压。

加强师德建设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和引路人。

学校应当加强师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修养,积极引导教师践行教育教学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深刻认识教育的服务性质和专业性质,认真履行教育职责,保障学生的权益。

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在于学生乏味,无法感知知识与技能是真正舒适的,这里建议加强教育教学改革。

一方面加强课程设计,培养学生兴趣。

另一方面,学校可以为教师提供相关的教育教学培训和师资讲座,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总结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重伤害了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学校应当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加强师德建设,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等措施来有效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希望大家在工作学习上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珍惜教育事业,建设更美好的未来。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文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文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文一、背景近年来,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在一些实小中时有发生,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和实施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规范教师行为和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和谐的教育环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三、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定义(一)体罚:是指教师使用身体力量对学生进行惩罚或伤害,包括但不限于打、踢、拉耳朵等行为。

(二)变相体罚:是指教师以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惩罚或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剥夺课间活动时间、不合理的扣分、羞辱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一)建立相关机构和职责1. 学校建立学生权益保护机构,负责监督和维护学生权益。

2.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学生权益纠纷,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投诉和举报。

(二)建立投诉举报机制1. 学校制定明确的投诉举报流程,包括举报途径、受理程序和处理时限。

2. 学校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进行调查核实。

(三)处理程序和措施1. 学校对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停职、辞退等措施,情节严重者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2. 学校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身体检查,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

3. 学校针对受害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四)教师培训与监督1. 学校加强教师教育培训,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

2. 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要进行纪律处分。

五、预防措施(一)宣传教育1. 学校定期组织学生、教师和家长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危害性教育。

2. 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道德观念。

(二)加强家校合作1. 学校与家长定期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和问题。

2.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密切合作。

六、预期效果通过建立和完善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效果:1. 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权益不受侵害,营造和谐的学校环境。

关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

关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

关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
为了严格执行校规,预防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真正实现___,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
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学校经过研究决定,制定以下规定:
一、禁止教师在任何场所采用任何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特别是不允许教师因学生迟到或不遵守课堂纪律而将其逐出教室;使用侮辱学生人格的语言;罚学生抄作业、罚做值日;对学生进行罚款惩罚;私自与学生签订不合理非法协议等严重错误的措施。

二、如果教师因处理问题不当,导致学生离家出走或离校出走,学校将根据造成的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分:
1.写出书面检查,向家长承认错误,并获得谅解。

2.如果学生受到伤害,教师必须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和家长
要求的其他合理费用;学校将给予教师行政警告处分。

3.对于严重情况,外聘教师将被辞退,编制内教职工将被留岗察看并记入个人档案;并且将进行经济处罚,并取消两年的评优和晋级资格。

三、对于构成违法的情况,教师必须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学校体罚孩子管理制度

学校体罚孩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确保学生在安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的预防和处理。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预防为主原则。

学校应通过教育、管理、监督等手段,预防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教育引导原则。

对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学校应采取教育引导的方式,帮助教师和管理人员认识到其危害性,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第六条严肃查处原则。

对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七条教师和管理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包括但不限于殴打、罚站、罚跪、罚抄作业等。

(二)不得对学生进行侮辱、恐吓、威胁等心理暴力行为。

(三)不得在学生面前发表歧视、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论。

(四)不得在学生面前使用暴力语言。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举报制度。

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进行举报。

(二)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定期对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师德师风、学生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

(三)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制度。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

(四)家校沟通制度。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的监督:(一)学校领导定期检查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教学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二)设立学生权益保护举报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举报。

(三)对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进行公开通报,形成震慑作用。

第四章处理与责任第十条对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一)对教师和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检查。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体罚学生是绝对不能被容忍的行为,因为它违反了学生的权益和尊严。

作为一名教师,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来处理学生的不当行为,而不是求助于体罚或变相体罚。

以下是一份合理的学生行为处理制度范本,用于引导教师以合适的方式面对学生的不当行为。

第一章:总则1.1 教师应该以尊重和关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进行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活动。

1.2 教师应该通过正向激励和严肃的纪律来引导学生,帮助他们发展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

第二章:学生行为的分类2.1 轻微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忘记带物品、说话打扰他人等。

2.2 中等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言语冲突、争斗、打架等。

2.3 严重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凌他人、偷窃、吸烟、酗酒等。

第三章:处理程序3.1 轻微不当行为的处理:a. 教师应当及时发现和记录轻微不当行为,并与学生进行私下交流。

b. 教师应该采取正向激励措施,鼓励学生改正错误行为,例如鼓励写检讨书、承担义务服务等。

c. 如果学生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无法改正错误行为,教师可以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例如额外布置作业、禁止参与课余活动等。

3.2 中等不当行为的处理:a. 教师应当第一时间制止中等不当行为,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b. 教师应当与相关当事人分开,进行单独的面谈。

c. 教师应当通过引导、解释和讨论,帮助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达成书面承诺改正行为的协议。

d. 教师可以在需要的情况下,将中等不当行为报告给学生的家长,并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进一步的辅导。

3.3 严重不当行为的处理:a. 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并确保当事人的安全。

b. 教师应立即将严重不当行为报告给学校负责人,并一并报告给学生的家长。

c. 学校负责人应立即展开调查,并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例如停学、学校内处分等。

d. 学校应当为当事人提供相关的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其改正行为,恢复健康。

第四章:记录和学习4.1 教师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学生的不当行为和处理过程,确保记录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修改版

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修改版

第一篇: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第二条广大教师应当遵纪守法,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发展,不得对中小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第三条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等知情人可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

第四条所谓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殴打学生或对学生实施罚站等侵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处罚行为;所谓变相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讽刺挖苦、谩骂学生,污辱学生人格,以及采用罚作业、罚劳动、罚款等处罚行为。

第五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次。

第六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下列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通报批评;当年考核视为不合格,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降聘或解聘,并通报批评;两年内考核视为不合格,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第七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构成犯罪的,丧失教师资格,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所在学校领导应负领导责任,并视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干部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给予行政处分。

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

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

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第一篇: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校办学宗旨,经学校校委会讨论特制定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1、教职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2、出现体罚学生现象,学校将责令其教职工向全班学生当面作出检讨,并将检讨书印发至学生家长。

3、体罚学生的教职工承担受罚学生的一切检查与医疗费用,并前往学生家庭向家长作出解释与赔礼道歉。

4、对体罚学生的教师,学校将取消该教师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扣除当月安全与教学两项津贴。

5、有此现象发生时,当事人应第一时间汇报校长室,不得隐瞒与歪曲事实,主动配合学校处理好事情并接受教育。

6、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学校将予以解聘,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7、因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治疗费用并依照法制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专项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制约措施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若干意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加强师德规范,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特制定以下意见:1、教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

根据家长反映并证实确实体罚学生的,学校将找其谈话,责令教师写一份书面检查,并向全体教师作口头检讨,其检查书存入其档案。

2、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主动向学生家长认错、向学生道歉,不得逃避责任。

3、凡是体罚学生的教师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扣除奖金。

当年不得参加评先、不得参加市级以上各级评优课活动。

4、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除扣了当月奖金外,还要向全体教师作口头检查,向学生家长道歉。

5、段长平时应注意巡查,一发现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应及时予以提醒并制止,经提醒再犯者应及时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德育处,由学校接手处理,不追究段长的责任;如果段长对本年段教师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因巡查不到位毫不知情,或放任不管,则追究段长连带责任(或扣发奖金、或禁评先进,视具体情况而定)6、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除上级处理外,还将提交公安机关给予追究刑事责任2008年11月16日厦门实小集美分校关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实施意见一、严禁推、拉、打学生,严禁摔学生的学习用品,撕毁学生书本、作业等学习资料。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章制度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章制度

文武实验学校学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教师违法犯罪管理制度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杜绝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现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务处、教育局或其他部门上告, 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年终考核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上报中心学校在全团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年终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

学校对教师体罚管理制度

学校对教师体罚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禁止体罚(1)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包括打骂、罚站、罚跪、罚跑、罚写、罚抄等。

(2)教师不得使用任何侮辱性语言、动作或物品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2. 处罚措施(1)发现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① 警告;② 记过;③ 停课;④ 解聘。

(2)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学校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教师培训与教育(1)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学校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督促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4. 家长沟通与反馈(1)学校建立健全家长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校情况。

(2)家长发现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可向学校反映,学校将及时调查处理。

5. 学生权益保障(1)学校设立学生权益保护机构,负责处理学生投诉、举报等事宜。

(2)学生有权拒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并有权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三、执行与监督1. 学校成立教师体罚管理制度执行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2. 教师体罚管理制度执行小组定期对教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教师对体罚管理制度执行小组的监督检查有异议,可向学校领导或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文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文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文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一种极为不妥的教育方式,不仅违背了学生的人权,也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

针对这一问题,学校有责任制定严格的处理制度,以保护学生的权益,并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和谐关系。

下面是一份以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为主题的范文,个别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一部分:引言教育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而健康和快乐地成长则是每个孩子应该享有的权利。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一种粗暴、虐待性质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学生的尊严和心理健康,也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

因此,制定一套系统的处理制度成为必然。

第二部分:背景分析1.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危害:对学生的心理、身体以及人格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导致学生厌学、逃学等问题。

2.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状:个别教师存在过度严厉的教育方式,使用体罚等行为对学生进行惩罚。

第三部分:处理原则1. 针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必须坚决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还要尊重教师的人权。

2. 处理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有法律依据的原则。

3. 处理应该注重情节严重程度、学生人格和身心健康等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部分:处理程序1. 指控舞弊或变相体罚行为的学生应网上举报或向班主任、学校学生管理处提出书面投诉,并附带证据。

2. 学校将在3日内成立由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专门调查小组,对指控进行详细调查并登记报告。

3. 调查小组将根据事实和证据,评估事件的严重程度,并在7日内向校长报告调查的结果。

第五部分:处理措施1. 一般情况下,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将受到警告,由学校给予教育和心理辅导,并将其资格进行相应的限制。

2. 对于严重侵犯学生权益、重大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教师,学校将采取停职、辞退等惩处措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录在案,防止其再次从教。

3.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的法律和伦理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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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实验学校学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教师违法犯罪管理制度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杜绝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现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 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务处、教育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年终考核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上报中心学校在全团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年终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3篇)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3篇)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研中心、教体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的,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在全乡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由学校给予处分通报,学校例会公开检讨。

4.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教育局取消其教师资格,并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5.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学生家长因此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费用,一律由体罚者承担。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2篇)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2篇)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教育领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效果。

为了防止体罚事件的发生并保护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关于处理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度范本。

一、相关原则1. 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身权利和教育权利,维护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

2. 严禁一切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3. 重视体罚事件的预防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素养和专业水平。

4. 严肃处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确保学生受到公正的教育环境。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定义1. 体罚:指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使用肢体暴力对学生进行打击、殴打、捆绑、拷打等行为。

2. 变相体罚:指教师使用嘲笑、辱骂、羞辱、恐吓、歧视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伤害。

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程序1. 学生或其家长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如班主任、校长)进行举报。

2. 学校接到举报后,应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3. 调查组应尽快调查核实相关情况,采取合适的调查方法,如调查问卷、面谈等。

4. 调查组应向学生或其家长提供防范体罚的相关宣传资料,并为其提供心理咨询和身体保健等帮助。

5. 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判断,如果确认教师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应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6. 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教师警告、停职、解聘等行政处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重设教育教学评估体系等。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记录和通报1.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处理记录制度,将每一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发生时间、地点、涉事教师和相关学生的信息等。

2. 学校需要将处理记录进行归档,并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师生及其家长发送通报,告知相关处理决定和惩戒结果。

3. 学校可以借助媒体等途径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宣传,以警示全体教师,并提高社会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关注度。

实验小学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处罚制度

实验小学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处罚制度

实验小学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处罚制度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

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

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所谓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殴打学生或对学生实施罚站等侵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处罚行为;所谓变相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讽刺挖苦、谩骂学生,污辱学生人格,以及采用罚作业、罚劳动、罚款等处罚行为。

体罚十个不准:1.不准让学生站着听课2.不准将学生赶出教室或撵回家3.不准推、拉、敲、打学生4.不准罚学生抄作业、抄试卷5.不准让家长出题、抄题、批作业6.不准辱骂、讽刺、挖苦学生7.不得让学生单独坐在讲桌两边或坐在讲台上听课8.不准罚学生做值日9.不准不让学生上课或参加活动10.不准不让学生参加考试三、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1.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模版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模版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模版尊敬的领导:为了确保学校教育过程中学生的身心健康,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处理流程和措施等,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以下是该制度的详细内容:一、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1. 教师不得直接或间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包括但不限于鞭打、拳打脚踢、拉耳朵、脱衣等伤害行为。

2. 教师不得以言语或行动侮辱、羞辱学生,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者与学生进行恶言相向。

3. 教师不得利用学生的政治、宗教或其他个人信仰进行歧视、侮辱等行为。

4. 教师不得进行强制性的体育训练,不得安排过高强度的体育活动,以免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二、处理流程和措施1. 学生或其监护人对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提出投诉,学校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

2. 学校应建立投诉处理小组,专门负责对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保障调查的公平、公正性。

3. 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学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 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目击者的证言。

b. 视需要向学生或教师的亲友、同学、同事等进行询问,了解情况。

c. 邀请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d. 对受害学生进行体检,确保身心健康。

4. 调查结果出来后,学校应依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a. 如教师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属实,学校将根据教师的严重性和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处理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甚至解聘等。

b. 如投诉不属实,学校应及时向学生或其监护人进行通报,并帮助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c. 学校应对受害学生进行保护,防止受到其他学生的欺凌或报复。

5. 学校应定期开展教师教育培训,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对学生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教育宣传和家长参与1. 学校应举办学生权益保护专题的家长会议,向家长宣讲学生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生权益保护工作。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

关于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执教行为,树立良好师德形象,杜绝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谐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殴打学生或让学生进行超负荷运动等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处罚行为;变相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讽刺、挖苦、谩骂学生,以及采用罚作业、罚劳动、罚款或停课等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处罚行为。

第二条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等知情人向学校举报,学校查实后及时严肃处理。

第三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次。

情节较轻: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投诉,在校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

情节较重: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投诉,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后果,影响了学校的办学形象。

情节严重: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或新闻媒体投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对学生生命成长构成严重威胁乃至终结学生的生命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第四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的,取消施罚教师当年评选各种先进的资格;施罚教师要向所在年级或处室全体人员公开检讨,写出书面检讨书存入本人档案,并向受罚学生及其监护人赔礼道歉。

2、情节较重的,给予施罚教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当年晋升教师职务资格。

3、情节严重的,在全校通报批评,对施罚教师给予解聘或待岗处理;两年内考核视为不合格,不得晋升教师职务;扣发当年全部奖励工资;当事人是班主任的,免除其班主任职务。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引言教师体罚学生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然而,在一些地区和学校,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却依然存在。

为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体罚学生处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什么是教师体罚?教师体罚指的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了体罚、辱骂、打击学生心理等方式,以达到教育目的的一种行为。

教师体罚学生不仅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而且会给学生心灵造成巨大伤害。

什么是变相体罚?变相体罚与教师体罚有些类似,但是更为隐蔽且常常被忽视。

它是指以课程安排、秩序管理等“名义”,采取暴力、言语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不当手段,使得学生受到伤害或耻辱的一种行为。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严禁幼儿教师进行体罚、变相体罚行为幼儿是一个尚未完全发育的群体,他们的身心健康对学校和家庭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幼儿教师身上的责任尤为重大。

在任何情况下,幼儿教师都不能以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否则将会面临严重的惩罚。

高中教育阶段禁止体罚及变相体罚高中学生已经比较成熟,他们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因此,高中教育阶段的教师应该采取更加科学、合理和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和教育。

同时,在高中教育阶段,禁止采取体罚和变相体罚等对学生进行虐待和伤害的行为。

中小学阶段严禁体罚及变相体罚中小学是学生最重要的学习阶段,也是身心发育最关键的时期。

这个阶段的学生处于发展阶段,也比较脆弱。

因此,中小学阶段的教师,除了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外,还应尽最大努力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从而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教师体罚学生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而且是一种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教师行为的监督,确保学生得到良好的教育环境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结论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都是教育的不负责任和不尊重学生的行为。

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应该明确一点,那就是教育理应是平等和相互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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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实验学校学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教师违法犯罪管理制度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杜绝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现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 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务处、教育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年终考核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上报中心学校在全团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年终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由学校给予处分通报,学校例会公开检讨,年终考核中评为不合格或不予考核。

4、情节特别严重的,报师教育局取消其教师资格,并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5、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学生家长因此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费用,一律由体罚者承担。

(包括家长提出的学校责任)6、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所在年级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应负连带责任,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关处分或罚款。

7、因体罚学生而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一)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行为的认定1、在职教师个人课外辅导学生直接或间接收费的;2、不同学科教师组成班子在家或借场地进行补课并收费的;3、教师个人之间相互提供生源或为退休教师、社会家教机构提供生源并获取利益的;4、未经学校或师市教育局批准,私自在外兼课的;5、未经学校同意,在家一次对3位以上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并收取费用的视为有偿家教;6、自己虽未代课,但私自以办班形式对学生进行有偿授课或辅导的;7、其它有关认定为有偿家教行为的。

(二)对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的处理办法:1、责令有偿家教教师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违规所得一律没收,上缴至团资助贫困生委员会指定的帐户,并扣发本人当年5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2、该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级方面一票否决,所聘教师职称和职务工资降一档;3、被查处两次以上的(含两次),上报上级相关教育部门请示停薪留职半年(半年内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拒不改正的上报上级教育部门请示调离学校或解聘处理。

4、属于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会同相关部门取消相应的称号和经济待遇;5、因从事有偿家教,致使受辅导学生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取消教师资格,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学校行政人员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一律给予免职;三、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一)、严禁有关行为的规定1、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等。

2、严禁教师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等财物。

3、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不得参与学生及家长邀请的娱乐、休闲等活动。

4、严禁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

5、严禁教师其他以教谋私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1、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当年评优、评先、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扣除当年学年绩效奖。

2、对于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4、对于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违规行为,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学习并宣传本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教师违规违纪行为。

四、教师违法犯罪管理制度1、教职工发生不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2、违反法律法规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文武实验学校学教师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总结为了坚决遏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塑教师职业道德,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三十四团中学在全校分阶段、有序的开展了一系列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专项治理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1、成立了以王晓艳校长为组长,校领导班子骨干和教师代表为组员的《三十四团中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专项治理方案,并经全体教师表决后进行实施。

3、组织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参加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4、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了有关师德、师风、师纪的法规、制度和文件。

5、学校统一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在职教师为什么不能参与有偿补课活动”以及“为什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了有偿补课以及体罚学生的危害性。

6、进一步完善了投诉查处机制,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1、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每位教师对2017年以来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等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过调查,我校没有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2、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填写了《三十四团中学在职教师不准参与有偿补课情况承诺书》。

3、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分批分次的公示了所有教师的《公开承诺书》。

4、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家访学生和与教师座谈等形式进行调查三十四团中学教师有偿补课情况,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经调查,没有发现在职教师参与此活动。

5、通过家长课程等形式,由王晓艳校长向全体家长进行了三十四团中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家长会议,并组织家长学习了三十四团中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致家长的一封信;我校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整治,做到了有方案、有领导、有措施、有承诺,有力的推进了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

同时,也从思想上提高了教职工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立足本职岗位、恪尽职守,上好每一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和为人师表的践行者,自觉拒绝和抵制有偿补课行为。

全体教师纷纷表示,将禁止“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作为严格要求自己的基本要求,认真上课,严以律己,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十四团中学文武实验学校学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工作小结按照师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情况,学校利用放寒暑假前这段时间,集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德教育专项活动。

现将活动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抓师德教育专项活动。

校长在行政会议上传达师市教育局工作要求,对学校各处师德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法律、政治、经济的高度阐述师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召开全校会议,要求每位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查找师德方面的不足,反思教学行为是否存在于师德要求相反的情况,并作对照检查。

二、活动深入,效果良好。

全校教师通过学习师德文件、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每位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以反面教材为戒,认真查找师德方面的问题,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抵制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对照检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同时学校还将将教师的师德表现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与教师队伍管理,教师个人的任用、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绩效发放等挂钩,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至今,我校没有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三、加强学习,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明确要求每位教师自觉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

坚持依法施教,充分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做到爱校如家、爱生如子,教书育人,切实关心学生成长,彻底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

2017年12月1日三十四团中学教师无违法犯罪总结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教师依法执教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但由于一些教师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较为模糊,在教育教学中遇到一些实际法律问题时,往往不知所措,甚至会产生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使学生遭受了身心痛苦,使学校的声誉受到影响。

为此,有必要了解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容易出现的一些违法行为以预防。

一年来,我校教师无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现将活动总结如下:一、贯彻会议精神,树立法制教育意识。

在教师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学习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正确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树立起牢固的法制教育意识,并使教师们在日常教学中能够自觉地渗透法制教育。

在学习过程中,学校还将安排教师重点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完善法制教育机构建设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我校健全了法制教育组织机构。

认真落实各项文件精神,抓好每一细节,保证有领导小组,有工作计划,有辅导教师,有活动场地,有规章制度,号召全校教师统一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及争做守法公民的进程,力求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

学校组织能力强、知识扎实的政治教师担任法制辅导教师,并有组织地对其进行培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

三、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建起普法平台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工具:黑板报、广播、放电视录像或放碟片等对全校师生进行道德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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