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成瑞龙:他是天生犯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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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及行为形成的

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及行为形成的
为常人中XYY型的男性比率并不像想 象中的少,不同监狱间的XYY基因型 男性比例相差极为悬殊,更为关键的 是其攻击性的社会行为倾向根本无法 透过科学加以证实。
瘦长型:瘦长的身体,性格 多盗窃和欺诈罪,累 内向,喜批评,多愁善感。 犯居多。
障碍型:发育不正常或有障 性格多内向,大多为
碍,或有残缺或畸形。
性犯罪。
二、新龙勃罗梭学派的研究
谢尔顿的“体型说”
谢氏对波士顿200名少年犯和200名 控制组比较,发现斗士型少年生理和 心理异常的特征较易犯罪。
格卢克夫妇1956年对500名少年犯与 相同环境年龄的500名非少年犯比较, 发现少年犯样本中有60.1%属斗士型 的类型。
尸检结果显示,其中2个最漂亮的护 士还被强奸过;受害人的每一部分肢 体都被匕首深戳了数十刀,致命伤在 颈部;受害人的脖子显然被一遍遍地 切割过。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8个 人的内脏都被挖走。
染色体因素与犯罪
斯佩克为 XYY 基因 有研究表明 XYY 基因型男性身高超
常、智力低下、具有攻击行为 XYY假说的肥皂泡很快就破裂了,因
研究结论
1. 犯罪者通过许多体格和心理的异常 现象区别于非犯罪人
2. 犯罪人是人种的变种
3. 犯罪人是一种返祖现象,是蜕变到低 级的原始人类型
4. 犯罪行为有遗传性,它从犯罪天赋 中产生
后续研究
支持者哈佛大学胡顿的研究1931
取美国十州罪犯13873人与非罪犯 3203人比较,对5698罪犯做详细的 人类学研究并依种族分成九类。
三、现代犯罪生物学派的研究
遗传与犯罪 脑功能与犯罪 生理化学因素与犯罪 染色体因素与犯罪
遗传与犯罪
家族史研究
达格代尔对朱克家族研究表明,在其 1200个子孙中,有280个乞丐,60 个窃贼,其他犯罪者140人,包括7个 杀人犯和50个卖淫者。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1. 引言1.1 天生犯罪人理论定义天生犯罪人理论是一种关于犯罪行为起因的理论,认为犯罪倾向是个体天生具有的特质。

根据这一理论,犯罪倾向是由个体的生物遗传和心理因素决定的,而与环境因素无关。

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一些个体天生就带有犯罪倾向,他们在面对诱惑或挑战时更容易产生犯罪行为。

这种理论认为,一些犯罪行为是人类的天性,与生俱来的,而无法通过教育或环境改变。

天生犯罪人理论在犯罪学和心理学领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一些学者支持这一理论,认为犯罪是个体固有的特质;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环境和社会因素在犯罪行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不同学者的看法中,天生犯罪人理论的定义和解释也有所不同。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从心理因素、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以便更全面地理解天生犯罪人理论。

1.2 相关研究背景天生犯罪人理论作为犯罪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引起了广泛的学术讨论和社会关注。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许多学者对天生犯罪人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试图揭示犯罪行为背后的根源。

相关研究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心理学领域的研究表明,个体的心理特征在犯罪行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心理因素如人格特征、情绪稳定性、认知能力等对个体可能具有犯罪倾向产生影响。

研究人员开始关注天生犯罪人理论中心理因素的作用。

遗传学研究显示,个体的基因对其可能的犯罪倾向也有较大影响。

通过基因研究,一些学者认为一部分人天生就具有犯罪倾向,因为其遗传基因会影响其神经系统的发育和行为表现。

遗传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成为天生犯罪人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环境因素也被证明对个体的犯罪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环境因素如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经济条件等都可能导致个体产生犯罪行为。

研究人员开始探讨环境因素在天生犯罪人理论中的作用。

相关研究背景为我们深入探讨天生犯罪人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研究方向。

通过对心理、遗传、环境因素的综合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背后的深层原因,为犯罪预防和治理提供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1. 引言1.1 龙勃罗梭是一位著名的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是一位备受推崇的犯罪学家,他在犯罪学领域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和声誉。

通过对各种犯罪案例的深入研究和分析,龙勃罗梭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理论和观点,为犯罪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他的研究成果不仅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对社会犯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龙勃罗梭的专业精神和敬业态度深受同行和学生的尊重,他的学术成就为后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龙勃罗梭不仅是一位杰出的犯罪学家,更是一位对社会犯罪问题充满关怀和责任感的学者。

1.2 天生犯罪人理论是龙勃罗梭提出的理论龙勃罗梭是一位著名的犯罪学家,他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个体的遗传和生理因素决定的。

根据这一理论,一些人在出生时就具有犯罪倾向,无论环境如何影响,这种倾向都是难以改变的。

龙勃罗梭认为,犯罪行为可以通过遗传途径传递,而且遗传因素对犯罪的影响远远大于环境因素。

他主张应该采取措施防止这些天生犯罪人产生犯罪行为,而不是简单地惩罚他们。

天生犯罪人理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一方面有人认为这种理论有助于深入了解犯罪行为的本质,另一方面则有人担心这种理论可能导致对天生犯罪人的歧视。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天生犯罪人理论的基本观点、影响犯罪的遗传因素、环境因素对犯罪的影响、社会对天生犯罪人的态度以及龙勃罗梭的研究案例。

2. 正文2.1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基本观点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有一定的遗传基础,即部分个体天生就具有犯罪倾向。

他认为犯罪行为不仅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更受到遗传因素的影响。

他指出,个体的遗传基因会影响其个性特质,从而导致其对犯罪行为的倾向。

他认为,天生犯罪人在面对困境或挑战时更容易选择犯罪行为,因为他们天生就带有这样的倾向。

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还强调,犯罪行为不仅受到遗传因素的影响,还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

他指出,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加剧犯罪倾向,也可能会减轻犯罪倾向。

龙的犯罪学思想

龙的犯罪学思想

第二类,进化的犯罪性(偶
发性犯罪人) “第二类犯罪性则是任何无法抵御周围 不良环境的人都可能导致的。这类犯罪人 并非为犯罪寻找机会而毋宁说是被机会所 诱惑或因极为锁碎的事情而落入犯罪的陷 阱,只有这类人才与隔代遗传和癫痫病没 有联系。” 第二类也分三种:假犯罪人、有犯罪倾 向者和习惯犯.
第三类“不可抗拒的力量” 实施犯罪的“激情犯”
在人类,在某一家族里,有些偶然出现 而来源不明的最恶劣性情与行为倾向也许 就是反祖遗传的表现,而这里所说的“祖” 有可能要追溯到当初的野蛮状态,而这状 态和我们相去的世代毕竟还不算太多。这 一看法看来不只是我们的推论,而实际上 也是为一般经验所承认,所以某家出现了 败家子,俗 物的任何一部分重现远离他双亲的祖 先的典型性状。 龙勃罗梭用于指某些现代人的体质 与精神状态回复到原始人或者低于人 类的一种返祖现象。他认为这种返祖 现象的人由于他精神状态属于原始人 的状态,更由于他们在生理上回复到 人类进化的早期阶段,他们的行为方 式不可避免地要与现代文明的规范和 期待相冲突。
龙主张对犯罪人使用再适应的方法, 提出“罪行共栖”理论。
所谓共栖,原指两种不同的生物以任一互惠关 系彼此密切地生活在一起。特指生态上的互相依恋。 龙认为社会也可以用共栖方法,让犯罪人处于善良 环境及文化发达地区,“利用此人专门从事一种职 业” 、“使其有益社会,变无用为有用”、“并能 令起逐渐能适应社会生活,使危险性较小的天生犯 罪人自然痊愈。”包括利用罪犯的劳动与才能,也 包括被害人从囚犯的劳动成果中获得损害赔偿。 认为所有的刑罚替代措施只能适用天生犯罪人 以外的罪犯
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现行刑法 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2.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不 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 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现行的 刑法。 3.当时的法律和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 且按照现行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 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 轻的,适用现行刑法,即现行刑法具有溯及 力。

龙勃罗梭与“天生犯罪人论”

龙勃罗梭与“天生犯罪人论”

龙勃罗梭与“天生犯罪人论”作者:曹宁芦康来源:《陕西社会科学论丛》2011年第05期摘要:龙勃罗梭作为刑事人类学派的开山鼻祖,素有“犯罪学之父”的美名。

他的天生犯罪人(生来犯罪人,英语born criminal)理论是其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犯罪学理论,同时,也是龙氏一生心血的结晶。

当然,这也为其带来了无数的非议。

本文希望能通过粗略的介绍龙氏其人以及他的天生犯罪人理论,澄清这一理论所带来的争议。

关键词:龙勃罗梭;天生犯罪人;实证主义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5-086-02一、龙勃罗梭其人龙勃罗梭生于1835年11月6日,意大利维罗纳的一个犹太家庭。

是意大利精神病学家、犯罪学家、实证主义犯罪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从犯罪学史来看,龙勃罗梭是现代犯罪学最重要的开拓性研究者之一,被许多犯罪学家称为“犯罪学之父”、“现代犯罪学之父”、“生物实证主义学派的创建之父”、“意大利学派之父”等。

美国现代犯罪学家伦纳德萨维茨也指出:“他是一个思想和学派的创始人,这个学派分别被称为意大利学派、人类学派、现代学派,最广泛使用的名称是实证主义学派”。

他所创立的实证派刑事法学开创了将自然科学引进社会科学的先例,开辟了研究犯罪学的新途径,他采用实证主义的犯罪研究方法,从而结束了对犯罪进行抽象思维的形而上学的时代,转而向严格的科学数据中寻找犯罪的本质,将自己的研究结论不是建立在逻辑与推理的基础之上,而是从大量数据与表格之中得到。

使犯罪学从古典学派走向了实证学派。

龙勃罗梭的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直到现在也是西方犯罪学研究中的重要方法之一,这不能不归功于龙氏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龙勃罗梭也与其两位得意弟子,同时也是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的菲利和加罗法洛并称“犯罪学三杰”。

二、天生犯罪人理论在龙勃罗梭以前,古典学派主要关注犯罪行为,同时也把对犯罪行为的研究局限在法律层面,而没有关注到犯罪人本身在犯罪过程当中的作用,而且主要采用理性思辨的的研究方法,使犯罪学研究落入了空洞无物的哲学范畴而不能自拔。

他杀害13人,逃亡十多年,换多个名字,因改名叫“成龙”而被抓

他杀害13人,逃亡十多年,换多个名字,因改名叫“成龙”而被抓

他杀害13人,逃亡十多年,换多个名字,因改名叫“成龙”而被抓相信很多广东清远地区和广西桂林地区的朋友还记得一个叫成瑞龙的近代悍匪,其曾制造震惊全国的重大连续杀人案,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

1995年,成瑞龙带人对清远市辖区内的一家海鲜城进行抢劫,在抢到现金后嫌太少随后将海鲜城老板一家三口全部绑架,在拿到20万赎金后才放人,此后成瑞龙团伙逃到广西,并在广西还交往了一个女朋友,在得知女朋友公司的老板是身价千万的老板时,成瑞龙与团伙计划绑架这位老板。

成瑞龙的犯罪智商很高,他不在当地购买作案工具,而是到边境购买了作案所需要的工具,经过多天的踩点之后,一天深夜成瑞龙几个人闯入该老板的别墅,遭到对方的激烈反抗,成瑞龙等人慌张间用匕首将对方刺死,勒索不成反杀人,在抢走一万多现金后逃离。

在广西犯案后成瑞龙等人逃到浙江躲了一段时间后又悄悄来到广西桂林,在广西期间成瑞龙为了搞枪,残忍的杀害即将退休的老民警,抢走手枪,枪里还有7发子弹。

1998年,成瑞龙等人来到广东肇庆,因为有了枪,几个人原本打算抢劫银行,但是发现银行的防守太严密,随后接个人发现一个从银行走出来的男子手里还拎着袋子驾驶一辆小轿车离去,成瑞龙怀疑里面装的是钱,随后骑车在后面跟随,到半路时候将对方拦下,发现包里装的并不是钱,成瑞龙一怒之下开枪杀死对方,这次仅仅抢到一部手机和几十块钱而已。

几次作案都没有太大收获,让成瑞龙很不高兴,突然想起之前抢劫的那家海鲜城的老板很听话,乖乖拿钱,随后他又回去想再绑架海鲜城老板,在来到这家海鲜城附近踩点时被两位路过的巡警发现鬼鬼祟祟的,上前盘问成瑞龙,并要求出示身份证,支支吾吾半天拿不出身份证这让警察提高了警惕并用对讲机呼叫附近的警员过来支援,成瑞龙突然掏枪对着两位警察各开一枪,二人应声倒地。

附近的警察赶到发现后对周围进行搜查,但是狡猾的成瑞龙当天就乘车逃离广东前往广西,但是就在成瑞龙抵达广西的两天后被警方锁定行踪。

成瑞龙在一家会所出来后被警察发现并跑上去要控制,成瑞龙逃向附近的巷子里,后面的几个警察在后面追,很快附近的一位刑警队长骑车摩托车也赶到巷子里,成瑞龙反手开枪乱射,刑警副大队长不幸中枪倒地。

天生犯罪人论核心观点的名词解释

天生犯罪人论核心观点的名词解释

天生犯罪人论核心观点的名词解释
天生犯罪人论是一种关于犯罪行为起源的理论,它认为个体的犯罪行为是由先天因素决定的。

核心观点包括:
•基因影响:该理论认为遗传因素在犯罪行为中起到重要作用。

某些基因可能使个体更容易表现出攻击性和冲动行为,从而增加了犯罪风险。

•生化因素:荷尔蒙不平衡、神经化学物质异常等生理因素可能导致个体更容易表现出冲动和暴力行为。

•神经发育问题:个体在大脑发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额叶皮层功能受损等,可能导致冲动控制的缺陷,从而增加犯罪倾向。

龙勃罗梭

龙勃罗梭
作为犯罪原因先天因素,龙勃罗梭从种族和遗传这两方面展开。关于种族和犯罪之间的关系的论述,是建立 在对一些犯罪现象直观地认识基础上,没有直接的科学依据。龙勃罗梭侧重研究了遗传因素对犯罪的影响,从调 查个案入手肯定了隔世遗传规律,还提出了天然类聚说,认为两个犯罪家庭联姻后,遗传的影响更大。
社会评价
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一经传播,马上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抨击。当看到龙勃罗梭搜集的那些相貌不对称 和有特征的罪犯画像时,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德尖刻地挖苦说:“这些肖像看起来与龙氏朋友们的肖像一 模一样。”英国犯罪学家查尔斯·巴克曼·格林(1870-1919)经过12年的工作,领导一项研究计划,根据96种 特征考察了3000名以上罪犯,个人还进行了1500次观察,并作了300次其他补充观察。指出:“事实上,无论是 在测量方面还是在犯罪人中是否存在身体异常方面,我们的统计都表现出与那些对守法者的类似统计有惊人的一 致。我们的必然结论是,不存在犯罪人身体类型这种事情”在科学验证的事实之上,戈林断言,不存在天生犯罪 类型,犯罪不是由遗传而来的,他呼吁犯罪学家把心理特征,特别是智力缺陷作为犯罪行为的原因来加以研究。
在这种情况下,龙勃罗梭在后期的著作中也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从只注重犯罪的遗传等先天因素,到把犯罪 原因扩大到堕落等后天因素的影响,而这种堕落是与一定地理环境与社会环境分不开,因此,龙勃罗梭分别研究 了地理与社会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强调智力、情感、本能、习惯、下意识反应、语言、模仿力等心理因素与政治、 经济、人口、文化、教育、宗教、环境等社会因素与自然因素的作用,天生犯罪人在罪犯总数中的比例也一再降 低。在1893年出版的《犯罪:原因和救治》一书中,天生犯罪人占33%,由此形成综合的犯罪原因论。
1876年发表了他的成名作《犯罪人》第一版。由于当时可供他研究的材料较少,故该书仅是一本小册子,而为一部共有三卷和附图一卷的巨著。第一卷和第二卷专讲人 类学、法律学和刑事学关系中的犯罪人;第三卷讲精神病学;附图中有一百零二个图表,画有犯罪人的头颅、犯 罪人的容貌和身体各部的尺寸、犯罪人的身体和精神的症候,以及语言文字等。是他学说的基础。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作者:冯可蒙来源:《大经贸·创业圈》2019年第04期【摘要】龙勃罗梭作为意大利著名的犯罪学家、精神病学家,纵观其一生的学术研究成果,最大的成就为提出“天生犯罪人”理论[1]。

但是该理论一经面世,便遭到空前的争议。

其中,以胡顿[2]为代表的支持派坚定的认为犯罪与基因遗传之间存在必然的关系。

而以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德[3]为代表的反对派则认为天生犯罪人理论是“伪科学”。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详细论述天生犯罪人理论及两派争议焦点,对天生犯罪人理论提出个人观点。

【关键词】天生犯罪人遗传犯罪切萨雷·龙勃罗梭为著名的意大利犯罪学家、精神病学家、刑事人类学派创始人。

[4]其尤为重视犯罪人基因遗传等先天因素与犯罪之间的联系。

在当狱医期间,着重对犯罪人进行病理解剖方面的研究,通过犯罪人的生理构造,探究其性格等心理因素。

在病理实验过程中,对于犯罪人头盖骨以及面貌给予特别关注。

一、天生犯罪人理论(一)理论的产生龙勃罗梭作为一名监狱医生,致力于对犯罪人进行人类学调查研究。

在1870年12月,龙勃罗梭对意大利著名的土匪首领维莱拉进行开颅解剖时,发现其“头颅枕骨部位有一个明显的凹陷处”。

这处凹陷不同于普通人类颅骨构造,更像是低等动物的脑部结构。

在病理学上可以称之为真正的“蚯突(vermis)肥大”,也就是常说的正中小脑结构。

这一发现激发了龙勃罗梭的灵感。

由此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理论。

在当时社会,该理论的产生可谓惊骇世俗。

龙勃罗梭也赢得了不少称赞,但同时也承受各方的抨击。

其中,意大利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德的批判最为尖锐,当他看到龙勃罗梭搜集符合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犯罪肖像时说道:“这些肖像看起来与龙氏朋友们的肖像一模一样。

”绝大部分的反对者认为天生犯罪人理论带有某种程度上的种族歧视以及外貌歧视,并且坚定的认为后天因素对于是否犯罪的影响至关重要。

而后期龙勃罗梭也认为自己早期的理论过于片面,其在著作《犯罪:原因和救治》[5]一书中明确写道:“导致犯罪发生的原因是很多的,并且往往缠结纠纷。

犯罪性人格在犯罪防控中的功能.doc

犯罪性人格在犯罪防控中的功能.doc

犯罪性人格在犯罪防控中的功能作者:刘海燕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3年第02期[案例一] 刑满释放人员郑鲁在出狱后,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于2011年9月将盱眙县桂五镇居民王成献等7人杀死,其中1名妇女还怀有双胞胎。

[案例二] 2006年7月,陕西籍男子邱兴华在陕西汉阴县杀死10人,其中1名被害人的双眼被割,心、肺被掏出。

[案例三] 2009年11月26日晚,北京市大兴区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凶手李磊将父母、儿子等一家6人全部杀害,最小的年龄不到两岁。

一、问题的引出上述惨案的重要原因是我国在司法过程中忽视了对行为人犯罪成因及犯罪性人格的深层次分析和心理矫治,导致犯罪防控制度的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笔者认为,解决这一危机的最好办法是将行为人的犯罪性人格引入刑事司法机制,并将其制度化,规范化。

所谓犯罪性人格,是指犯罪人由于先天秉承和后天社会影响等因素而形成内在的心理相对稳定的反社会行为倾向的特定身心组织。

意大利学者指出:承认犯罪者人格是一个与犯罪行为并存的现实,强调犯罪者的人格在刑法中的作用,是现代刑法最具灵性、最有人性的部分。

因为,只有从犯罪性人格的角度,才能真正理解刑法中规定犯罪的意义、犯罪的原因、犯罪的实质、犯罪的目的,才可能真正地在刑法中将人作为刑法的目的,而不是作为实现某种目的(如一般预防或特殊预防)的手段。

[1]二、我国犯罪防控制度的缺陷分析(一)刑事一体化思想的缺失弱化了犯罪防控机制的效能发挥刑事一体化思想倡导把刑事关系的各个部分综合成为全体刑法学,内容包括犯罪心理学、精神病学、犯罪学、刑法学、刑事政策学以及行刑学等。

可以说全体刑法学的提出大大拓展了刑法学的研究领域,并将合目的与否作为考察刑法有效性的标准。

遗憾的是,刑事一体化思想在司法实践中尚未得到重视,相邻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也尚未真正开展。

从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运作模式来看,司法机关在追诉犯罪的过程中,刑法运行基本只受犯罪情况的单向制约,即:犯罪行为→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龙勃罗梭是18世纪法国的一个哲学家、政治家和历史学家,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的天性是自由和平等的观点,有些人认为这个观点与他的另一个理论——天生犯罪人的理论相矛盾。

本文将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首先,龙勃罗梭认为人性本恶,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是罪犯或有罪行倾向,而是指人的本质有潜在的罪恶倾向。

他认为,人的自由和私权是其天性,但这种天性可能会导致人们以自我为中心,忽略他人的权利和需要,进而犯罪。

因此,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反映的是人的本质潜在倾向,而不是所有人都是罪犯或有罪行倾向。

其次,龙勃罗梭认为,社会环境对人的行为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认为,社会环境混乱、道德沦丧、法律严厉而不公正,会促使人们犯罪。

因此,人的行为不仅受到本性的影响,还受到外在环境因素的影响。

最后,龙勃罗梭提出的天生犯罪人理论,虽然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和批评,但它的核心思想——人性本恶,社会环境影响人的行为——在后来得到了证实。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行为除了受到遗传和生理因素影响外,也与社会环境、文化习惯密切相关。

因此,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可以作为人类行为学研究的一个参考框架。

总之,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并不代表他认为每个人都是罪犯或有罪行倾向,而是指人的本性有潜在的罪恶倾向。

这个理论对于探究人类行为学、犯罪心理学等学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研究。

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罚的行为。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刑法由刑法典(即《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单行刑法(规定 某一类犯罪及其法律后果或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和附属刑法(规 定于其他非刑事法律之中的刑法规范)组成。 我国的第一部刑法典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 1979年颁布,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其进行了 全面修订。 1997年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通过了1个单行(即 《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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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0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 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 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 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查找交通肇 事罪和以危 险方法危害 公共安全罪 在《刑法》 中的相应条 款,并思考 为什么两罪 危害的都是 公共安全? 什么才是公 共安全?
拘役
拘役所、看守所
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监狱 监狱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将犯罪人个人所有财产的一 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 国有
《刑法》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 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 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 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 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法》第13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 、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 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 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 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 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 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 事责任。

看天生杀人狂观后感

看天生杀人狂观后感

看天生杀人狂观后感看完电影《天生杀人狂》之后,我禁不住联想到了这个世界上一些恶人的存在。

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展示了人性的黑暗面,引发了我对于人性的思考。

片中的主角是一个天生的杀人狂,他从小就表现出对生命的厌恶和欲望,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都抱有杀戮的冲动。

他在成长过程中,无论是家庭的影响还是社会的环境,都没有改变他内心的“杀人基因”。

这让我思考,人类的行为究竟是先天决定的,还是后天塑造的?人类行为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科学界普遍认同,人类的行为是由遗传和环境共同决定的。

在片中,主角的天生杀人倾向可能是受到了基因的影响,但环境的因素同样重要。

他在一个充满暴力和仇恨的家庭中长大,父母对他的虐待和冷漠,让他逐渐失去了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再加上社会的冷漠和无助,他渐渐成为了一个冷血无情的杀人狂。

这让我深思,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可以由遗传和环境来解释,还是其中存在着其他的因素?或许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人的行为是无法由遗传和环境来解释的。

人性的复杂性可能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

观看这部电影让我对于人性的阴暗面感到担忧。

我们身边或许就存在着这样一个天生的杀人狂,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人性的善恶是相互交织的,善恶可能存在于每一个人之中,只是在不同的情况下被引发或被抑制。

人类社会一直以来都努力追求正义和公平,我们设立了法律和道德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然而,这些制度是否足以阻止恶人的出现?我想不会。

恶人的行为往往不受道德和法律的限制,他们对于他人的生命毫无尊重,只注重自己的欲望和杀戮的快感。

这部电影也让我反思了我们对于恶人的态度。

我们常常把恶人视为罪人,谴责他们的行为。

然而,这些罪行背后往往有着复杂的故事。

杀人狂并非天生的,他们往往经历了无数的折磨和痛苦。

或许这并不能成为他们行为的理由,但我们应该更加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尝试理解他们背后的动机。

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触动,让我认识到人性的复杂性和恶的存在。

虽然我们不能改变一个人的天性,但我们可以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善良和和谐的社会。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摘要】天生犯罪人理论是犯罪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认为个体天生就具有犯罪倾向。

本文通过对天生犯罪人理论的起源、相关研究、争议、限制和未来研究方向进行探析,旨在深入理解这一理论的内涵及其在犯罪学领域的应用。

引入简要介绍了该理论的出现背景;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的;阐明了对此理论的研究对社会的重要性。

结合对天生犯罪人理论的思考,提出了未来研究的建议,为更深入探讨犯罪心理学领域提供参考。

最后对本文内容进行总结,结论表明天生犯罪人理论虽然具有一定启示意义,但仍需面对诸多挑战和争议,需要继续深入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天生犯罪人理论,研究探析,起源,相关研究,争议,限制,未来研究方向,思考,建议,结论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天生犯罪人理论是犯罪学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议题,其核心观点是认为犯罪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个体的遗传因素所决定的。

这一理论的提出源于对犯罪现象的长期观察和研究,以及对犯罪行为形成的多种因素的思考。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相关研究逐渐增多,一些学者试图通过基因和遗传学的角度来解释犯罪行为的产生机制。

这一理论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和争议,部分学者认为其过于简化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忽视了社会环境、个体经验等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对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相关领域的专家们对这一理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和解释。

通过对天生犯罪人理论的深入研究和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背后的原因和机制,从而为犯罪预防和控制提供更科学、更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本文旨在对天生犯罪人理论进行全面的探讨和分析,以期能够为该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深入探讨天生犯罪人理论在犯罪学领域的重要性和影响。

通过对该理论的起源、相关研究、争议、限制以及未来研究方向的分析,旨在揭示天生犯罪人理论对犯罪学理论体系的贡献和局限性。

通过对该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人类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及社会影响,为预防犯罪和制定有效的犯罪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被执行死刑的重犯成瑞龙简介 他作案过程是在哪一年开始的

被执行死刑的重犯成瑞龙简介 他作案过程是在哪一年开始的

被执行死刑的重犯成瑞龙简介他作案过程是在哪一年开始的本文导读:于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分别伙同他人在肇庆、佛山、桂林、重庆持枪抢劫、杀人作案6起,杀害6人,致伤2人,并且枪杀了4名警察。

一共犯案10起,杀害13人,劫财28.8万元。

此后,成瑞龙一直潜逃。

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并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被执行死刑,年龄37岁。

事件过程1、抢劫海鲜档老板时间:1995年地点:广东南海案情:抢劫海鲜档老板,罪恶之路开始1995年的某一天晚上,我跟兰启荣以及同村兄弟成×、成海芳等人,一起密谋抢劫南海桂城一个经营海鲜的老板。

我叫兰启荣先想办法把老板住宅楼下的防盗门打开,然后我们3个人上楼。

兰启荣在楼下望风。

我们兄弟3人进入事主家之后,将海鲜老板一家3口绑架,把事主母子控制在小孩住的房间里,我则负责看管海鲜老板,并与其谈价钱。

老板最终愿意出20万元。

我跟事主谈好赎人的价钱后先走了,临走时我还将老板的手机和1万元港币、几千元人民币拿走。

成×跟成海芳继续留在事主家里控制母子俩。

老板开他的小货车回他的档口拿钱,我叫兰启荣去收钱。

收钱后,我与他们约定在一间士垛会合,但只有成×芳、成海芳来了。

成×芳告诉我:成×被抓了。

我叫成海芳跟我们一起逃跑,但他说另外有地方去。

我就分给他4万元,然后各自分手。

过了很长时间,我从报纸新闻得知,成海芳与我们分手后,追踪而至的警察发现了他,在抓捕过程中反抗,被警察开枪击中,抢救无效死亡。

2 、劫杀房地产老板时间:1997年地点:桂林案情:劫杀房地产老板我和兰启荣逃离佛山后,到处东躲西藏,逃避警察追缉。

一年以后来到广西桂林,尽情挥霍享受抢来的十几万元钱财,并与兰启荣各自搭上了一个女朋友,过上了一段安逸日子。

我女朋友李×茹和她姐姐都在桂林从事桑拿按摩。

有一天,我女朋友的姐姐说,她的老板娘去日本旅游结婚花了五六十万元人民币,那老板娘的老公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很有钱。

解析成瑞龙:他是天生犯罪人吗

解析成瑞龙:他是天生犯罪人吗

解析成瑞龙:他是天生犯罪人吗解析成瑞龙:他是天生犯罪人吗许多文学作品热衷于演绎杀手的多面性,如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就描写了神秘冷静的杀手里昂作为市井小民的一面,他拯救了一个有生命危险的小女孩并且与之相爱、为之牺牲。

现实中的“杀手”成瑞龙,也在世人面前展露出了性格中的多重特质:一方面他是身负13条人命的杀人犯;另一方面他好像不乏温情:例如坚持要看到情人的照片才肯供述,行刑前也在询问他的家人为何没来告别。

对此,不同的专家也给出了不同的理解,有专家认为,在成瑞龙身上,反社会人格占主因,也就是龙勃罗梭所谓的“天生犯罪人”,但具有一定的悔悟能力。

也有专家认为,从成瑞龙四处结交女孩子的过程可以看到,一个孤独的杀手在内心里渴望他人的关心,想要回归家庭、回归正常生活轨迹的一种努力。

不论如何解读,成瑞龙既是可恨的,也是可怜的。

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而“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如果说前者是一种对自己掌握命运的企图心,后者则更多地带有对世事的慈悲之心。

孤独的杀人犯成瑞龙11月2日上午10点14分,广东省佛山市殡仪馆。

37岁的成瑞龙戴着手铐和脚镣被几名法警押到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然后躺到屋子一侧的单人床上。

这是一间空旷的房间,四壁雪白,除去一张单人床外别无外物,特别之处在靠床的一面墙壁上开出了一个小窗口。

平躺下的成瑞龙把一只胳膊伸到窗口外的另一间屋子里,之后,负责执行死刑的工作人员开始用剪刀剪开他的衣袖。

成瑞龙两眼直直盯着头顶上白色的天花板,肃穆的房间里只能听到布料被撕剪的“嘶嘶”声。

此刻的他在想些什么呢?站在一旁的我无从得知。

他的脑海里是否会回想起数十年来杀害过的十几个人呢,是否会在心里默默对他们表示歉意?虽然这句“对不起”他从未开口对这些受害者说过。

过去十余年间,他一直是背负十三宗命案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

1995年,他伙同他人敲诈广东佛山市某海鲜店老板,勒索20多万,后逃至桂林。

1997年,他伙同他人抢劫广西桂林某房地产商,并将其用刀捅死。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作者:毛奕鈊来源:《大经贸》 2019年第7期毛奕鈊【摘要】龙勃罗梭是近代犯罪学的创始人和奠基者,他从生理学最基本的体质特征的实证研究出发,提出了“天生犯罪人” 这一在刑事法学界振聋发聩的理论。

他认为犯罪行为具有遗传性,他依据所取得的数据对天生犯罪人的生理和精神特征进行了描绘。

【关键词】天生犯罪人龙勃罗梭犯罪人一.天生犯罪人理论切萨雷·龙勃罗梭,知名的犯罪学家、精神病学家,刑事人类学派的创始人。

与他人不同,龙勃罗梭尤其重视对犯罪人的病理解剖研究,运用人类学的测定法这一方法来比较研究精神病人和犯罪人的关系。

在对犯罪者尸体的观察和解剖中,龙布罗索提出了“天生犯罪人”这一影响深远的理论,该理论既为他带来了无限的声誉,也令其遭受很多批评。

该理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存在一种特殊的犯罪人类型,这种犯罪人类型不论是生理特征还是精神特征都与普通人有区别。

二这种情况是有遗传性的,即基因起到重要作用,也就是这些人一出生就带这犯罪倾向而来,因此可以推论出,犯罪是一种必然并且不会消亡的现象。

由此,龙勃罗梭列举出了犯罪人的四种类型:生来犯罪人、激情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以及偶然犯罪人,并根据此分类,提出了应先区分该犯罪人到底是哪种类型,才决定对该犯罪人采取什么样的矫正措施这一具体举措。

最后龙勃罗梭得出结论,认为刑罚应把特殊预防作为最主要的目的,与社会危害性相比,罪犯的人生危险性才应该是刑罚所要考量的核心问题。

如何预防犯罪一直是刑法的重要价值之一,主要分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

一般预防主要是指应看重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且刑法也要跟社会危害性进行对应,重刑罚要对应重社会危害,反之亦然。

但犯罪情况复杂多样,尤其是犯罪人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如果不采取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方法,就很难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

由此学者提出了特殊预防的理念,该种方式强调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密切相关,也就是说,重刑罚要与重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对应,反之亦然。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研究探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天生犯罪人理论是一种关于犯罪行为产生原因的理论,认为个体天生就具有犯罪倾向,这种倾向受到遗传因素的影响。

犯罪学界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关于犯罪是否与个体天生的因素相关的争议。

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因素对犯罪的影响,但随着遗传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个体遗传因素在犯罪行为中的作用。

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损失。

探讨犯罪行为的成因,尤其是天生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对于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天生犯罪人理论,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犯罪行为的本质,为相关预防和干预措施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

对天生犯罪人理论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探讨天生犯罪人理论在社会学和犯罪学领域的影响和意义,从而深入理解犯罪行为的成因和本质。

通过对天生犯罪人理论的起源、主要内容和争议进行系统分析,旨在为犯罪防控提供新的视角和理论支持。

通过探讨相关研究成果和理论启示,进一步探讨天生犯罪人理论对社会犯罪管理和犯罪预防的启示和指导意义,为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

通过本研究,旨在促进对犯罪现象的深入理解,为社会犯罪预防和犯罪行为调查提供参考,为构建安全和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 正文2.1 天生犯罪人理论的起源天生犯罪人理论的起源可追溯至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欧洲。

最早的相关研究可以追溯到意大利医生匹诺卡里家族,他们声称有犯罪倾向的人可能拥有遗传性状。

随后,意大利学者凯撒·洛莫布罗约提出了犯罪与遗传之间的关系,强调了遗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这些早期研究为后来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奠定了基础。

20世纪初,美国遗传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的概念,认为犯罪行为可以通过遗传方式传递。

他开展了一系列研究,试图证明犯罪行为在基因层面上具有一定的遗传性。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1. 引言1.1 引言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是犯罪心理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一些人天生就具有犯罪倾向,他们在遗传和生理上的因素使得他们更容易表现出犯罪行为。

这种理论引起了人们对犯罪行为本质的思考和关注。

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在心理学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一些学者认为,犯罪行为并非完全由遗传决定,环境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

也有一些研究支持龙勃罗梭的理论,认为遗传和生理因素在犯罪行为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进行深入探讨,通过背景介绍、理论内涵、相关研究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分析这一理论的影响和争议,最终得出结论并展望未来。

通过对这一理论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本质,为预防和惩治犯罪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2. 正文2.1 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犯罪是由一个人的天生基因和遗传背景决定的。

他认为,某些人天生就具有犯罪倾向,这种倾向在他们的基因中得到了体现。

龙勃罗梭指出,这些人通常有一些特征,比如缺乏责任感、冲动、和缺乏同理心等,这些特征都是由基因决定的。

龙勃罗梭的理论内涵主要是强调了犯罪行为的生物学基础,并且认为社会因素在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

他认为,犯罪行为是由基因决定的,而社会因素只是起到了辅助的作用。

他主张要解决犯罪问题,首先需要重视对个体基因的研究和干预。

在相关研究和案例分析中,龙勃罗梭的理论得到了一些支持。

有一些研究表明,一些特定基因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一些研究发现,与暴力犯罪相关的基因在一些罪犯群体中比在非罪犯群体中更为普遍。

还有一些案例分析也支持了龙勃罗梭的理论,比如一些连环杀手等。

龙勃罗梭的理论也受到了一些争议。

一些人认为,他过分强调了基因在犯罪中的作用,忽视了社会因素的影响。

贫困、家庭环境等在犯罪中也起着重要作用。

只从基因的角度解释犯罪是不够全面的。

犯罪人论pdf

犯罪人论pdf

《犯罪人论》
《犯罪人论》是犯罪学领域具有开创性意义的经典著作。

它提出了一种关于犯罪人的大胆猜想,那就是存在天生的犯罪人,并且人们能够从外貌等特征将犯罪人辨别出来。

其理论的基础是龙勃罗梭对101个意大利犯罪人的头骨研究、对1279名意大利罪犯的人体测量和相貌分析、犯罪人的文身等的分析研究。

虽然这一理论存在瑕疵,但是直到今天,这本书对预防和消灭犯罪仍具有不容忽视的参考意义。

《犯罪人论》作者龙勃罗梭,“龙勃罗梭是伟大的先驱者,他的独创性和多方面的天才,他的富于进取性的人格,导致了将近代科学的实证方法、旭纳方法用于犯罪问题的伟大运动,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加有力地促进了新的犯罪学科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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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来到了这个村庄。眼前的旱冲村,弥漫着淳朴悠远的气息和意境,村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小村庄里一片宁静。
他的父亲成方平(化名)做旱冲村的一村之长多年,因处事公正而很有些威望。他平时种烟叶,一亩能有八百块钱的收入,同时也做点小生意,家底虽不算很殷实,但因为他的精明能干,一家人倒也过得还不错。
母亲也看着不忍心,便偷偷把他拉起来。可成瑞龙的脖子挺得更直了。他就这样跟父亲成方平较着劲,寸毫不让。
他不能受制于父亲的权威,虽然他还小,可是已经懂得了要掌握在这个家庭、在这个村庄的绝对主导权,就决不能服软。看着成瑞龙长大的邻居认为,他把对父亲的低头看作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
十二岁时,他跑到亲戚家挂了一个大沙袋。放学或放寒暑假,他就跑到这个亲戚家去练拳。他从小就喜欢捣鼓些拳术之类的东西。那时候电视机对于农村家庭来说还是件非常奢侈的物品,所以拳术这类东西都是他从小朋友们传阅的小人书里得知的。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很向往自己能成为像小人书里所描写的那些英雄侠客们一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功夫去行侠仗义。
执行死刑的工作人员先给他注射了一些麻醉药,过了大概几秒钟,又给他输入了特定针剂。两分钟过后,仪器上的指示灯显示,针剂已经完全输入到他的体内,几秒钟后,仪器“滴”地一声响,意味着成瑞龙的生命从此永远消失于人间。
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表情都非常凝重,难言的感触弥散在寂静的行刑间。戴着白色手套的法医来到成瑞龙面前,用手翻开他的眼睑,仔细察看他的瞳孔是否放大,鼻孔是否还有余息。前来监督死刑执行的检察官,待法医验证其死亡后,在死刑监督笔录上签名。
从这两件事以后,我就慢慢开始对社会有些排斥和憎恨的感觉”。
他当时感到自己“被放弃了”,也“彻底失去对老师和学校的信任”。
成瑞龙初中时的班主任黄明(化名)谈起这个学生,说自己感觉非常尴尬, “读书时候的成瑞龙,他可能不是一个好孩子,但绝对不是一个坏人。他很调皮,经常惹事,但对老师都比较尊重,我教的是数学课,他一直很想在我面前表现自己。他成绩比较差,但很聪明。”黄老师接着说,“社会是一个大染缸,他如果再读几年书,人生也很难说得定。”
孤独的杀人犯成瑞龙
11月2日上午10点14分,广东省佛山市殡仪馆。
37岁的成瑞龙戴着手铐和脚镣被几名法警押到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然后躺到屋子一侧的单人床上。这是一间空旷的房间,四壁雪白,除去一张单人床外别无外物,特别之处在靠床的一面墙壁上开出了一个小窗口。平躺下的成瑞龙把一只胳膊伸到窗口外的另一间屋子里,之后,负责执行死刑的工作人员开始用剪刀剪开他的衣袖。
1998年,他伙同他人在广东肇庆抢劫并杀害一名刚从证券交易所提取现金出来的储户。
1998年,他开枪打死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姜明华和邓勇坚。
1998年,他开枪打死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刑警队副大队长白华恩。
应该说,成瑞龙命运的第一次转折,是他因在学校跟校长的女儿恋爱和在校表现差而被学校开除。
被学校开除后,成方平思考了很久,终于决定让成瑞龙去报名参军。参军是彼时当地农村孩子失学后都会考虑的一条出路。成瑞龙还专门针对考核项目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体能训练。到了真正考核时,他在很多项目上的测试成绩都名列前茅,可到公布录取结果时,他却意外出局。而一个同去参加考试、测试成绩不理想的人却入选了。这让成瑞龙感到非常愤怒,当时他就伤心得哭出声了。
在同村人看来,成瑞龙性情非常暴躁,但为人很讲义气。提及“肥仔”的经历,乡亲们无不叹气,他们记得“肥仔”被学校开除后去佛山打工,骑着三轮车收废品,赚了一些钱,少的时候一天能挣几十块,多的时候一天能挣一百来块钱,他还把他哥带出去帮忙打理废品收购站。当时村民们都想,照这样下去,有一天成瑞龙会做老板的。
“当时有个姓潘的伙伴对我后来走上犯罪道路的影响也挺大的。我那时候读初二,他应该比我大一两岁,是我的一个同学。” 成瑞龙说。
“后来我才发现这个姓潘的应该是有意接近我、跟我玩的。他向我传授一些诈骗、盗窃之类的犯罪技巧。他看到我爬上爬下很厉害,就叫我去爬107国道上的货车偷东西,后来我就上了他的道。1991年时,我偷到了一两千块钱。后来,只要一有‘内线’看好的作案地点和对象,姓潘的就会叫我去偷。后来我感觉他是把我当做了为他作案的‘工具’来对待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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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成瑞龙:他是天生犯罪人吗
许多文学作品热衷于演绎杀手的多面性,如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就描写了神秘冷静的杀手里昂作为市井小民的一面,他拯救了一个有生命危险的小女孩并且与之相爱、为之牺牲。
现实中的“杀手”成瑞龙,也在世人面前展露出了性格中的多重特质:一方面他是身负13条人命的杀人犯;另一方面他好像不乏温情:例如坚持要看到情人的照片才肯供述,行刑前也在询问他的家人为何没来告别。
1995年,他伙同他人敲诈广东佛山市某海鲜店老板,勒索20多万,后逃至桂林。
1997年,他伙同他人抢劫广西桂林某房地产商,并将其用刀捅死。
1997年,他伙同他人潜入湖南株洲富商李某家欲盗窃,被发现后,将李某及妻女一家三口杀害。 1997年,他潜逃至浙江湖州,在市民沈某家门口抢劫,致成夫妻二人一死一重伤。
成瑞龙两眼直直盯着头顶上白色的天花板,肃穆的房间里只能听到布料被撕剪的“嘶嘶”声。
此刻的他在想些什么呢?站在一旁的我无从得知。他的脑海里是否会回想起数十年来杀害过的十几个人呢,是否会在心里默默对他们表示歉意?虽然这句“对不起”他从未开口对这些受害者说过。
过去十余年间,他一直是背负十三宗命案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
在他的身上,我更多的感受到的是一种偏执——只遵照自己认可的原则,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也许,这种执拗从童年开始就已经主导了他的人生,令他一错再错,永不回头。
“肥仔”的童年
我曾经多次与成瑞龙面对面交谈过,他跟我谈起过自己的家乡粤北革命老区连州旱冲村。虽然话语不多,但是,可以感受到曾经发生在那里的人与事对他的印象至深,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了他的人生走向。
养家。他满口答应,可是没安分几天,他又跑去找以前一起瞎混的那帮人,她便对他感到有些失望了。
也许,在他人看来,那是一群酒肉朋友,但是在成瑞龙的心里,他们是无话不谈、生死与共的“兄弟”。简单的“兄弟”两个字承载了成瑞龙太多的复杂的情感。
对此,不同的专家也给出了不同的理解,有专家认为,在成瑞龙身上,反社会人格占主因,也就是龙勃罗梭所谓的“天生犯罪人”,但具有一定的悔悟能力。也有专家认为,从成瑞龙四处结交女孩子的过程可以看到,一个孤独的杀手在内心里渴望他人的关心,想要回归家庭、回归正常生活轨迹的一种努力。
不论如何解读,成瑞龙既是可恨的,也是可怜的。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而“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如果说前者是一种对自己掌握命运的企图心,后者则更多地带有对世事的慈悲之心。
“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来钱快点”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也许当年那个在佛山骑车收废品的少年会在爬坡的路上猛蹬几下,熬过那段最艰苦的日子,也许昨日被学校开除的“坏孩子”会成为今天一个事业有成的老板,而非被执行死刑的罪犯,但是,现实永远没有假设。
“我也想过,如果我没有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但是我走错了,想这些也没有用。我想我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还是因为我太急功近利了,想着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来钱快点。”在看守所里,成瑞龙对记者说。
小时候每逢在外跟人打架,不管打赢还是打输,成瑞龙都默不作声地回到家里,即使脸上挂彩或是胳膊腿脚受伤,他也不吭一声。但这一切总瞒不过父亲成方平的眼睛,毕竟总会有家长向作为村长的他投诉关于成瑞龙的“光荣事迹”的。每每此时,成方平就会罚成瑞龙跪木凳子,让他“认错”再起来。
乡亲们每每都能看见成瑞龙跪在高高的木凳上,倔强的小脖子像正情绪激昂地参加战斗的小公鸡一般笔直地挺立着,纹丝不动。乡亲们的心肠也是软的,便在一旁劝成方平说:“算了,别让孩子受这罪。”又反过来劝成瑞龙:“肥仔,你就认个错吧,好汉不吃眼前亏不是?”
1999年,他开枪打死重庆南岸区南坪镇治安员王光禄。
1999年,他在江西大余盗窃并奸杀一名初二女生。
2001年,他伙同他人在江西信丰县曾某家抢劫,被发现后,将曾家母子二人杀害。
……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也许,这些罪孽的细节只能被猜测而不能被记叙。或许他因懊悔而留恋尘世,或许他还在回忆生命中仅有的温暖片段。然而,正如他曾经写给他的辩护律师的一封信中提到的,“地球人都知道我是怎样的下场!”
成瑞龙的名字就是父亲给取的,“瑞”象征着吉祥如意,“龙”意味着他望子成龙的殷切期望。
因为小时候的成瑞龙很
胖,当地人称其为“肥仔”。但是,成方平慢慢地感觉这个孩子离他的寄望越来越远。成瑞龙昔日的乡邻们断断续续给记者讲述了一些他小时候的故事。
成瑞龙下楼后就在海鲜店老板家附近等着,暗中跟着老板,看他有没有报警,后来见到他开着小货车回店铺拿钱去了才安心。第二天早上九点左右,老板带着二十万元现金按照他们约定的地点交钱。
成瑞龙不知老板在筹款过程中,考虑到家人的安全,已打电话给两个亲戚,通知他们到他住处楼下守候看护,如果绑匪收钱之后不放人,就要这两个亲戚与绑匪搏斗救人。所以,海鲜店老板将钱交给兰启荣后,就与亲戚们在住处楼下守候,等兰启荣和成胜走下楼后不久,他们就冲上去合力将走在后面的成胜抓住,并通知了派出所。
1993年,20岁的成瑞龙因盗窃被劳教,这之前女友姚林(化名)已经怀孕。当时家人劝她打掉这个孩子,可是她坚持生下了这个孩子。
1996年的五六月份,等到成瑞龙从高墙出来重获自由时,儿子已经一岁多了,而姚林此时也在做着一点小生意,他回到老家旱冲村的当天,抱着曾与自己早恋、并与自己有着事实婚姻、还给他生了孩子的姚林哭着说他对不起她娘儿俩。当时,她劝他痛改前非,从今以后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挣钱
在死刑执行前,我清晰地记得成瑞龙的最后一句话,那是他在法庭宣布死刑复核决定后脱口而出的,他问:“为什么我的家人没有来?”法庭对他解释,一则他的家人不愿意出现;二则在死刑执行现场也不适宜让家属观看。
其实,他的这种时而冷酷时而温情的举动,在我追踪此案一年多的时间里交织出现,一方面他是身负13条人命的杀人犯;另一方面他好像很重情义,例如坚持要看到情人的照片才肯供述,庭审时也不断回头张望自己的家人是否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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