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福发A: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2-10
闽发铝业:重大经营决策制度(2008年5月) 2011-08-0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制度(2008年5月21日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决策管理,保证公司科学、安全和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经理应于每年一月份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核批准。
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四条公司运用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实施;超过权限的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五条公司运用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由董事长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六条公司发生不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实施。
第七条公司发生如下交易的,由董事会批准:(一)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至30%以下(不含30%);(二)公司发生交易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至50%以下(不含50%),且绝对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三)公司发生交易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至50%以下(不含50%),且绝对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发生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至50%以下(不含50%),且绝对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五)公司发生交易产生的利润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至50%以下(不含50%),且绝对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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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被执行人 ....................................................................................................................................................18 5.2 失信信息 ....................................................................................................................................................18 5.3 裁判文书 ....................................................................................................................................................18 5.4 法院公告 ....................................................................................................................................................21 5.5 行政处罚 ....................................................................................................................................................21 5.6 严重违法 ....................................................................................................................................................21 5.7 股权出质 ....................................................................................................................................................22 5.8 动产抵押 ....................................................................................................................................................22 5.9 开庭公告 ....................................................................................................................................................2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核准黄劲松监事会主席任职资格的批复-厦证监许可[2010]3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核准黄劲松监事会主席任职资格
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核准黄劲松监事会主席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证监许可[2010]31号)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国贸期货综字【2010】03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拟任监事会主席黄劲松(身份证号:******************)的任职资格,资格编码为GD103187015。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黄劲松的任职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用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
二○一○年六月十日
——结束——。
闽发铝业:关联交易制度(2008年5月) 2011-08-0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08年5月21日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三条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第四条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五)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第六条公司与本制度第五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七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本制度第五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五)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闽福发A: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10-12-14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0-041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接到公司股东历琦岳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靖通知,自2010年1月12日以来,历琦岳及王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2,258,8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7%。
具体情况详见由历琦岳、王靖编制并委托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历琦岳仍持有本公司股份28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76%。
王靖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3日。
闽福发A: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1年4月) 2011-04-16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三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四条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五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的指定报刊,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在这两种指定报刊上同时公告,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同时披露。
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刊。
公司不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事务。
第二章应当披露的信息第一节定期报告第六条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条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 个月内,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 个月内,季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 个月、前9 个月结束后的 1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闽发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08年4月)2011
闽发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08年4月)2011闽发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年4月) 2022年-08-0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年4月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目录索引总则 ........................................................................................................... 1 人员组成 ................................................................................................... 1 职责与权限 ............................................................................................... 2 决策程序 ................................................................................................... 3 议事规则 ................................................................................................... 3 附则 (4)闽发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年4月) 2022年-08-0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证监会关于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7]107号
证监会关于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正文:
---------------------------------------------------------------------------------------------------------------------------------------------------- 证监会关于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证监上字[1997]107号1997年11月19日)
福建福发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
根据福建省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的初审意见》(证委办[1997]65号文)和《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24,272,329股普通股。
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10,694,801股,向前次转配股股东配售1,225,582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2,351,946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8年1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
三、你公司向国家股股东和前次转配股股东配售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结束——。
闽发铝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5月) 2011-08-0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5月7日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董事会职权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长职权第五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的决定-闽政文[2013]21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的决定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的决定(闽政文〔2013〕21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福建精神,在发展自身事业的同时,积极捐赠兴办我省公益事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他们捐赠公益、报效桑梓的高尚行为,经研究,决定授予第三届世界闽商大会以来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无偿捐赠公益事业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等符合表彰“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
条件的陈发树等164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名单附后)希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继续关心支持我省公益事业,为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表彰名单福建省人民政府2013年6月13日附件“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表彰名单陈发树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光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欧宗荣福建正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新炎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薛经官福建融森集团董事长林秀成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建平莆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清水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许清池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柯希平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行远祥兴(福建)箱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洪肇明劲霸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水波润丰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林定强金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振年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建设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翔其碧城集团董事局主席林孝发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连捷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兼首席运营官许明良中信建明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张轩松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千墅香港联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许世辉福建达利集团董事长柯金鐤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江东廷志高集团董事局主席陈泽峰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江波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施纯锡信诚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忠炫泉州天宇化纤织造实业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春玖北京通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文博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柯文托福建优兰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友平万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建福福建晋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骆志鸿香港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郑兴西安兴正元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明金深圳市香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蔡金垵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建龙长乐力恒锦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永伟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施天佑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福增福建省厦门朝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洪金界福建金座置地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换炎福州融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廷艳平潭西航实业集团董事长丁宗寅斯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冬星利郎(中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长王孝沛利郎(中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林海茶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许连团原恒安纤棉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施子清香港恒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洪本灿福建海峡两岸(国际)农产品物流城总裁黄剑忠东莞市金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迪福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黄焕明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黄其森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沼涛陈沼涛文教基金会原董事长(已故)洪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谢克全上海泉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雅玲(女)柏斯琴行(中国)有限公司总裁王炎平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一心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志阳泉州盛荣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吴瑞彪万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韩国龙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铁铭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兰春新英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天守天守(福建)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蔡金榜金威集团董事长丁建通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欧宗洪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薛书立山西省孝义市福立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林金清重庆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林聪颖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建超香港华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华春泉州市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许连批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监连式林海南福安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郭廷志福建正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伟明福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建平恒亿集团董事局主席许景南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学金中华民族博物馆董事长洪清平江苏百安谊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默安踏(中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洪青山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戴锦文香港锦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保欣香港联侨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曹雪忠福州德通金属容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天堆香港冠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集团主席蔡小楷福建泉州南星大理石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德建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路远网龙网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行政总裁魏应交顶新国际集团董事长吴辉体永隆兴业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火炉福建亲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志强泉州紫帽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景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游开辉福建鸿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孝梁福建纵横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为谦厦门湖里东南铝厂永远荣誉董事长邱季端喜盈门家具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叶维新福建三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文桐福建省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诗照上海展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苏庆灿厦门眼科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华芳宝龙集团总裁林龙安禹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黄文集福建集成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子林福建旷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庆明丰润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林积车天津菲华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华侨福建恒安集团云南销售公司总经理黄赛琴(女)福建安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国山莆田市山中古典工艺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佺祥民发集团董事长魏传瑞福建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振魁福建省东山县海魁水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文红福建北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泉水泉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端生福建东方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爱钦(女)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增寿福建宏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阿强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紫云福建紫云景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用辉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杨龙辉龙翔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余秀明福建卓越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苏谈益中闽恒益科贸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松军上海宝闽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程璇(女)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裁洪肇设福建柒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开忠福建华清川仪微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骆志松陕西汉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林理应福建龙川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郑良贤福建建配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琼静(女)福建省新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廖清江厦门三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成上海恩斯凯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吉龙厦门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业辉煌水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维雄上海江杨钢材现货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阙炎和福建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炳琪福建宝利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成秀厦顺铝箔有限公司董事长钟秦兰凤(女)原怡华置产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水波特步(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兼特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子华北京京奥港集团董事长李玉春南平市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庆堂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远南福建信泰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宗美才子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卓杏生山西省富卓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亚南香港通达集团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陈晏枝香港美平集团董事长朱晖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何荣山西省宏能投资公司总经理许连升原恒安深圳销售公司总经理蔡誌刚中国美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洪长存香港龙义国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已故)郭东泽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国辉联合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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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06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0-02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0年11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吴景贤同志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董事吴景贤、陈冠英、林青、罗义彪、郑祥堂、林建平,独立董事薛爱国、洪波、刘健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推荐吴景贤、林青、董永平、木云飙、张凤玺、林建平、洪波、刘健、张白等九位同志(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洪波、刘健、张白三位同志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五年以上应收款及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帐销案存的议案》。
公司现有的五年以上帐龄应收款12179773.89元及部分长期股权投资900000.00元,根据公司计提坏帐准备方法,已计提了坏帐准备。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上述应收款及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帐销案存,账务处理后将由公司法律事务部继续负责清收以上应收款及长期股权投资。
上述应收款及长期股权投资帐销案存处理后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⑴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⑵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闽发铝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优先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六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七条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600153 _ 建发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1)
证券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020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6月3日以书面及电邮的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3年6月13日召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截至6月13日已收回全部董事表决意见书。
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为促进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同意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人民币8,450万元的价格向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厦华1号厂房(湖里区湖里大道22号),用地面积10,540.86㎡,建筑面积17,913.1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王宪榕女士和吴小敏女士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交易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1)。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青松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19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公告编号:2010-001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 11月 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0年 11月8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柯维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7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经工商登记的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市支行银行账户名称: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账号:1393010104003251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松节油深加工扩建及下游系列产品开发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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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0.11.24•【文号】证监机构字[2000]第268号•【施行日期】2000.1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第268号)福建省闽发证券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增资改制及相关工作的报告》(闽发[1999]第1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0,919万元人民币增至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净资产折股32,757万元,由原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其余47,243万元资本金须由出资单位以货币形式二、同意以下公司的入股资格及出资额: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12000万元2、中国兴发集团有限公司6000万元3、中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00万元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7200万元4、福建省石狮融盛企业集团公司11200万元5、福建省协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2000万元6、合肥金海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603.276万元7、武汉思登达股份有限公司2620.5642万元8、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2329.0263万元9、福州市信托投资公司1500万元10、福州市华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500万元11、福建华伦集团公司1500万元12、莆田风凰山金店975万元13、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50万元14、泉州宝辉金店684万元15、泉州国际经贸发展公司3990.1335万元16、福建崇盛石业股份有限公司5300万元17、福州金桥房地产有限公司600万元18、福州市吉祥实业总公司450万元19、福建省福清市商业总公司450万元20、漳州市金银饰品服务部450万元21、厦门市福信房地产公司390万元22、泉州市泉保贸易公司342万元23、福州电信局300万元24、福州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300万元25、漳州市银隆重开发公司300万元26、漳州市芗城银联营运服务公司300万元27、漳州信托投资公司300万元28、三明市经济开发公司270万元29、三明市人行劳动服务公司210万元30、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186万元五、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第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方案的落实工作,确保资本金足额到位,并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选举拟任正、副董事长及拟聘正、副总经理,拟定新的公司章程。
闽福发A: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2010-06-02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一、在原第四条第(十三)款后增加第(十四)、(十五)款,其后各款序号顺延。
增加:“(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十五)审议批准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借款;”二、在原第四条后增加一条第五条,其后各条序号顺延。
增加:“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所指交易的范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之“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的规定为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除应当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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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0-004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于2010年2月4日在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1月25日以通讯或传真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章高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出席本次董事会议的人数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会议就公司因募投项目的需要,拟先行购买部分厂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同意批准公司与福州市金山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购买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二幢厂房的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同意批准公司与福州固嘉塑胶有限公司签署购买福州开发区
快安延伸区21号地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