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对各行政村考核细则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征地拆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工作,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被征地人、征地拆迁项目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征地拆迁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方对征地拆迁管理制度的认知和遵守度。
第五条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征地拆迁程序第六条征地拆迁程序分为立项、规划、公告、征收、安置等环节,按照程序依次进行。
第七条立项阶段,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立项,明确征地拆迁的必要性、范围和目标等基本内容。
第八条规划阶段,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征地拆迁项目规划设计,并在规划设计完成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第九条公告阶段,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告征地拆迁的相关信息,包括被征地人名单、补偿政策等内容,确保公告的真实、准确。
第十条征收阶段,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征地人进行征地拆迁,并及时支付相关补偿款项。
第十一条安置阶段,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被征地人进行合理的安置安排,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第三章征地拆迁补偿第十二条征地拆迁补偿应当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充分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征地拆迁补偿应包括经济补偿、安置补偿以及其他补偿等内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经济补偿应当包括土地补偿款、房屋补偿款、过渡期补偿款等项目,确保被征地人在经济上得到合理补偿。
第十五条安置补偿应当通过提供住房、就业机会、社会保障等方式进行,确保被征地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六条其他补偿应当综合考虑被征地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房屋征收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房屋征收攻坚工作考核办法本次房屋征收攻坚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各工作专班的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如下:一、工作要求抽调参加本次工作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必须服从征收攻坚领导小组的纪律规定和工作安排,各工作专班要将任务、工作时间进行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到户,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
二、考核机制各工作专班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问题和困难消化在内部,非重大问题和困难不得上交、外推或隐瞒,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
严格执行拆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政策及上级文件精神,把握政策,严格标准,程序到位,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程序和结果实行公开,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随意向群众做不负责任的表态和承诺。
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专项工作专班的征地拆迁工作进行检查,并视进展情况进行催办、督办。
10月底,考核组在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重点抽查、实地踏勘等方式,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三、考核内容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工作专班的工作进行检查,并视进展情况进行催办、督办。
10月底,考核组在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重点抽查、实地踏勘等方式,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考核主要分为基础工作、征地工作、拆迁工作、信访工作4个部分。
(一)基础工作1.逐级签订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书,明确考核责任。
2.建立并落实公示制度、信访制度、责任承诺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等。
3.每周五上报征地拆迁信息、报表、数据等。
(二)征地工作1.征地资料上报齐全、及时。
2.及时完成交地任务。
(三)拆迁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搬迁期限按拆迁量确定,以5个月为限。
1.搬迁期限内,签约率达到90%以上。
2.房屋及时腾空拆除。
3.及时组织行政强迁。
街道对村考核细则
街道对村考核细则1. 引言街道对村的考核工作,对于推动农村治理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和实施街道对村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2. 考核目标街道对村考核的主要目标是衡量村级组织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以此推动村级组织的改革和提升。
具体考核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村级组织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干部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情况,包括道路、供水、电力等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包括农田利用率、农产品产量增长和农民收入水平等。
3. 考核指标为了量化考核指标,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指标来衡量街道对村的考核情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核指标:3.1 村级组织管理能力考核指标•村级组织的党员发展情况和党员教育培训情况;•村干部的任职资格、培训经历和绩效考评等情况;•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3.2 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考核指标•村道硬化和农村交通网络建设情况;•农村供水、供电和通讯设施建设情况;•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包括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
3.3 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考核指标•农田利用率和农作物种植结构情况;•农产品产量增长和品质提升情况;•农民收入水平提升情况和农民就业创业情况。
4. 考核方法街道对村的考核可以采取定期抽查和评估的方式进行。
具体考核方法如下:4.1 考核数据收集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向村级组织、相关部门和农民群众发放问卷、举办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相关的考核数据。
4.2 数据分析和评估对收集到的考核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村级组织的考核结果。
可以根据不同指标设置权重,综合评估村级组织在各项指标上的表现。
4.3 反馈和改进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村级组织,以便他们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
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根据考核结果,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制定相应的目标和计划。
5. 考核结果应用街道对村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评价村级组织工作的依据,也可以用于奖惩机制的建立。
征迁拆迁考核评分细则
征迁拆迁考核评分细则序号内容分值得分1 工作计划与总结。
内容包括:2013年征地拆迁项目(项目名称、拆迁户数、拆迁面积、征地面积,附表上报是否及时)完成情况及2013年工作举措与创新情况,2014年征迁拆迁项目(项目名称、征迁户数、拆迁面积、征地面积,附表上报是否及时)计划及工作思路。
8分82 项目库建设。
及时向县征管局上报征收项目库资料,资料中各项数据指标及四至范围表述准确,及时准确上报征收进度周报表及安置房数据统计报表,无误报、漏报、瞒报现象。
12分103 任务完成情况。
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为考评的重要分值,依据各镇目标任务量大小分类考评,项目数、拆迁面积越多分值比例越高。
30分284 政策符合率情况。
县征管局将对住宅房、非住宅、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情况进行抽查,对政策符合率未达到的予以扣分。
是否制定征收承包核算制度,进行成本核算的项目征收符合率。
征收决定、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执行率。
依法强制拆除程序是否到位。
14分135 信息公开情况。
征收项目前调查结果资料是否齐全及镇、村公示率,房屋调查结果及补偿安置情况汇总表公示率,工作信息简报报送县征管局录用篇数。
14分126 档案工作情况。
是否落实市拆迁安置档案整理归档办法,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征收补偿协议是否完整。
有无档案库房、收集整理组卷是否规范,档案中不得缺少项目组织结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评估资料、补偿安置公示资料、征收成本决算资料、图片资料。
14分147 群众满意度。
当年实施的征迁项目是否实现“零”上访。
征迁干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无“吃、拿、卡、要”等行为,全年无违纪违法案件。
8分88 附加分。
征收体制创新、项目创新、工作方法创新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县乃至全市推广。
全县推广5分,全市推广10分,全省推广20分。
不限合计93。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全区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程序、标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镇(街道)征收(拆迁)补偿工作的考核,充分调动镇(街道)工作积极性,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征收(拆迁)工作任务,特制订本考核细则:一、责任主体考核(5分)根据**号文件精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其辖区内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承担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有关具体工作。
1、镇(街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征收(拆迁)工作领导小组;2、镇(街道)应成立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办公室,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房屋征收(拆迁)调查登记、预算方案、洽谈签约、补偿安置、房屋拆除、档案管理和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
二、“三榜公示”考核(6分)三榜公示,即对调查登记结果、初评结果、逐户安置结果分三次向被征收(拆迁)人张榜公示。
1、房屋征收(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在征收(拆迁)项目现场或现场办公地点,按照统一编制的内容、格式设立专栏;2、房屋征收(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在入户调查时,告知被征收(拆迁)人获取公开信息的地点和方式;3、在专栏或现场分三次对调查登记结果、初评结果、补偿安置结果进行公示。
三、工作进度考核(30分)征收(拆迁)项目按进度要求时限完成协议签约、房屋拆除,一项目一考核。
1、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按进度要求时限完成签约率100%,考核结束结算70%的工作经费,拆除结束结算30%的工作经费;2、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按进度要求时限完成签约率80%以上的,考核结束结算70%的工作经费,全部签约拆除结束后,结算20%的工作经费,剩余10%作为年终综合考核奖励资金;3、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按进度要求时限完成签约率在80%以下,考核结束结算60%的工作经费,全部签约拆除结束后,结算20%的工作经费,剩余20%作为年终综合考核奖励资金;4、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如野蛮施工出现安全事故,致使人员伤亡,造成严重恶劣影响,该项目考核一票否决。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对象承担征地拆迁任务主体责任的5个行政村及街道工作组、征地拆迁专抓组。
二、考核办法村考核实行得分制。
考核分设定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40分,任务分为60分。
街道工作组和征地拆迁专抓组考核实行任务量化和定额奖罚办法。
三、考核内容(一)村考核内容:1、征地拆迁宣传动员工作(2分)。
根据清水河街道2012年度征地拆迁工作计划(见附表),做好涉及征地拆迁组与户的宣传动员工作,开好村民代表及村民组群众会议,使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能按时进场工作。
没有按时做好,将酌情扣分。
2、征地拆迁组织安排工作(3分)。
及时建立征地拆迁组织,服从工作调配,配合区、街征地拆迁工作组依法组织安排好农户进行征地拆迁,没有做好的,将酌情扣分。
3、协助区行政执法局做好违章查处工作(5分)。
认真仔细做好本村违章建筑与突击加层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宣传解释依法建房的审批制度,协助做好查处工作。
工作开展不好的,将酌情扣分。
4、组织已签约的农户及时租房和搬迁(4分)。
积极动员和协助已签约农户腾房钥匙及组织其及时租房和搬迁,未完成将酌情扣分。
5、组织搬迁农户入住安置小区公建房(6分)。
组织搬迁农户及时安置完毕。
未及时完成的,将酌情扣分。
6、搞好信访工作,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5分)。
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摸清本村村民的思想动态,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凡征地拆迁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将酌情扣分。
影响较大的,不得分。
7、协助做好劳力安置工作(8分)。
根据征地政策及时、准确提供征地农转非人员名单,配合做好养老保险工作;提供村、组土地及人口年报;做好与农转非人员签订安置协议工作;做好农转非人员转户口时的户口收集工作。
上述工作未完成的,将酌情扣分。
8、完成其他重点项目工作(7分)。
完成重点项目水、电、路、取弃土等协调工作,未及时完成的,将酌情扣分。
9、完成2012年度征地工作(50分)。
根据2012年度征地计划,积极认真地完成任务。
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2024年征迁工作考核方案
2024年征迁工作考核方案一、工作任务全年实施土地收储7960.1亩,项目拆迁1207户,涉及9个分场和1个社区,动迁人数约6942人,拆除房屋面积约29.74万平米。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一)人员组织1.各单位成立拆迁工作专班,并将专班人员上报农场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备案(专班负责人和资料员必须为单位在编人员);2.各项工作任务必须责任到人,并将责任人上报到农场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备案。
(二)拆迁工作要求1.任务完成时间认定从开发区拆迁办下达拆迁任务时开始计算(或以《拆迁督办表》下发之日起),到房屋拆迁协议签订、房屋已拆除、地面附属物已清除为止(或企业签好《项目用地移交表》)。
2.奖励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拆迁任务的,每户奖励1600元;3.惩罚办法(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工作的,取消当月征迁1 / 3工作“三比一促”红旗单位评选资格;(2)未完成拆迁工作且被督办一次的,由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向农场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副组长作书面说明,并将该项目全部奖励资金下浮10%;(3)连续两月未完成拆迁工作且被督办的,由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向农场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组长作书面说明,并将该项目全部奖励资金下浮20%;(4)连续三次未完成拆迁工作的,责任单位年终考核工资下浮20%。
(三)征地工作要求1.任务完成时间认定从地面附属物补偿款及征地补偿款拨付到位时开始计算(或以《征地督办表》下发之日起),到征地范围内附属物清场完成,净地交付企业使用,企业签好《项目用地移交表》止。
2.奖励办法(1)项目征地在规定时间(15天)内完成、50亩以内(含50亩)的,每亩奖励50元,每个项目保底奖励资金为2000元;(2)项目征地在20天内完成、50亩-100亩(含100亩)的,每亩奖励40元,每个项目保底奖励资金为3000元;(3)在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100亩以上的,每亩2 / 3奖励30元,每个项目保底奖励资金为4000元;(4)项目外土地收储工作按期完成的,每亩奖励20元。
征迁拆违乡镇考核细则
附件1
注:1、所有扣分项目不设上限,该项分值扣完后,继续扣分。
2、征迁征收完成率=实际完成征迁征收面积÷考核当期明确的应征迁征收总面积×100%
3、违法用地查处到位率=已查处到位违法用地面积÷应查处到位违法用地总面积×100%
4、违法建设拆除率=已拆除违法建设面积÷应拆除违法建设总面积×100%。
5、考核内容按《夷陵区治庸问责工作暨争创满意机关活动考核评价补充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同步考核。
6、按《夷陵区征迁拆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的,1例加扣2分。
拆迁办奖罚制度
拆迁办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奖罚制度适用于拆迁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现场执行、法律咨询等岗位。
二、奖励机制1. 绩效奖励:根据工作人员的月度或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优秀员工相应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的工作方法或改进措施,一经采纳并实施,根据成效给予奖励。
3. 安全奖励:对于在拆迁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团队奖励:对于在拆迁项目中表现突出,团队协作良好的团队,给予集体奖励。
三、惩罚机制1. 违规惩罚:违反拆迁办公室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2. 失职惩罚:因工作失职导致拆迁进度延误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 违法行为:工作人员在拆迁过程中涉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内部处分。
4. 道德失范:工作人员在拆迁过程中出现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道德失范行为的,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罚程序1. 奖罚决定由拆迁办公室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结果作出。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受奖罚的员工有权申请复核,拆迁办公室应提供明确的申诉渠道。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拆迁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拆迁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草案,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拆迁评估管理制度
拆迁评估管理制度一、拆迁评估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维护公平公正。
在进行拆迁评估时,评估结果必须公平公正,并且能够满足政府、企业和居民的需求。
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规范评估过程,避免评估结果出现偏差,确保每个被拆迁的居民都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
2.保障被拆迁方的利益。
拆迁评估管理制度应当着眼于居民的利益,全面考虑他们的基本生活、社会关系和工作就业等方面,使他们在拆迁过程中获得合理的补偿,确保他们稳定的生活。
3.提高拆迁效率。
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拆迁流程,减少各种不必要的程序和纠纷,提高拆迁的效率,为城市和乡村的建设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拆迁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准。
拆迁评估应该以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为基础,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和程序,避免评估结果出现偏差。
2.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拆迁评估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3.建立多元化的补偿机制。
补偿机制应该在满足政府和企业建设需要的同时,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利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如货币补偿、安置房屋、就业创业等,使被拆迁方既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也能够保持生活的连续性。
4.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拆迁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快速、公正地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示机制。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公开拆迁相关信息,包括拆迁计划、评估结果、补偿标准等,让社会公众了解拆迁情况,监督政府和企业的行为。
三、拆迁评估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效果1.实施情况。
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积极推进拆迁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效果评估。
针对已经实施的拆迁评估管理制度,应进行及时的效果评估,核查拆迁评估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反馈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四、结语拆迁评估管理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保障被拆迁方利益、提高拆迁效率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美好社会的重要途径。
对村居工作的考核细则(共11项)
一、对村居工作的考核细则(共11项)(一)农经管理类考核细则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7分。
(二)项目服务工作考核细则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9分。
(三)汤口2009年民生工程(村居)综合考核细则1、总体评分原则:对定性项目,已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对能定量的项目,尽量量化,并按完成项目百分比计算得分。
2、评分依据:各村居提供的文件,会议纪要,会计账簿,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等。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14分。
(四)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考核细则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14分。
(七)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细则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八)安全生产考核细则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九)人口和计划生育考评方案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考评导向作用,检查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省、市、区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总体要求,坚持“精简实效、突出重点”的原则和建立“村为主”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主要指标各村(居)考核指标100分(一)稳定低生育水平(40分)1、人口出生工作(15分)(1)人口出生(12分)。
早育、一女户抢生每例扣1分,超生二孩、多孩按例扣6、8分。
(2)外嫁备案(3分)。
期内出生人员外嫁备案每例不到位扣1.5分。
(3)政策外怀孕镇级先于村级发现(不含环检发现对象)。
每例扣1分。
(4)夫妻双方为汤口镇户籍政策外生育的,按双方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村实行双向考核。
2、统计准确率(13分)2008年1月1日以来的出生错、漏报纳入统计准确指标考核。
(1)无出生错、漏、迟报得8分。
出生一例出生性别错扣8分,孩次、政策内外错扣6分,时间错扣4分。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3篇)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工作,保障被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进行征地拆迁活动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征地拆迁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保证公平公正,确保被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征求被征地拆迁户的意见,尊重其意愿,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
第五条征地拆迁活动应当坚持合理利益分配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社会稳定和谐。
第二章征地拆迁程序第六条征地拆迁活动应当遵循合法程序,包括公示、听证、评估等环节,并及时向被征地拆迁户公告相关信息。
第七条征地拆迁活动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才能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征地拆迁。
第八条征地拆迁活动在实施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征地拆迁计划,并与被征地拆迁户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第九条征地拆迁活动需向被征地拆迁户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并进行公示和听证,确保方案公平合理。
第十条对于不同类型的被征地拆迁户,应当制定不同的补偿和安置方案,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
第三章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第十一条征地拆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并及时支付。
第十二条被征地拆迁户应当依法享有房屋、土地、财物等合理补偿,并有权参与评估和谈判。
第十三条对于涉及到自留地的被征地拆迁户,应当提供合适的替代土地,并进行相应的补偿。
第十四条对于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征地拆迁,应当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保证其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十五条征地拆迁应当尽量减少被征地拆迁户的生活和工作的影响,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
第四章监督和维权第十六条在征地拆迁活动中,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征地拆迁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被征地拆迁户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详细的征地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并参与评估和谈判。
第十八条被征地拆迁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对于在征地拆迁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村庄规划考核评分方案
村庄规划考核评分方案1. 引言村庄规划是指对农村地区进行的整体规划和设计,旨在提高农村生活和环境质量,推动农村发展与城乡一体化建设。
村庄规划考核评分方案是评估村庄规划质量和进展情况的有效工具,可用于指导和监督农村规划工作。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村庄规划考核评分方案,以帮助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村庄规划进行评估和评分,以便更好地指导农村规划工作。
2. 考核指标村庄规划考核评分方案的考核指标应综合考虑规划目标、规划内容和规划实施三个方面的要素。
以下是本方案中的主要考核指标:2.1 规划目标•目标明确性:规划目标的明确程度。
•可行性:规划目标的可行性及相关条件。
•适应性:规划目标与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适应程度。
2.2 规划内容•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的规划。
•住宅规划:包括住宅用地的合理配置、住宅建设质量等。
•产业规划: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发展规划。
•生态环境规划:包括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
•公共服务规划: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
2.3 规划实施•实施计划:规划实施的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
•经济投入:规划实施所需的经济资金、物质等投入。
•组织协调:规划实施涉及的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情况。
3. 评分标准根据村庄规划考核评分方案中的考核指标,采用一个五级评分制度进行评分,分数范围从0到100。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优秀:90-100分,规划目标明确,规划内容合理,规划实施到位,达到或超过预期效果。
•良好:70-89分,规划目标明确,规划内容基本合理,规划实施基本到位,取得一定的效果。
•中等:50-69分,规划目标不够明确,规划内容存在一些问题,规划实施存在一定困难,效果不明显。
•较差:30-49分,规划目标不够明确,规划内容存在较多问题,规划实施存在较大困难,效果不理想。
•不合格:0-29分,规划目标不明确,规划内容严重问题,规划实施不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征地拆迁部管理制度
征地拆迁部管理制度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依法对符合征地条件的土地和房屋,采取征地和拆迁措施,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城市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必要土地资源。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是指政府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程序、方法、补偿等方面进行规范性的管理。
下面是征地拆迁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
一、法律依据二、征收程序征地拆迁管理制度规定了征地拆迁的程序。
包括确定征地拆迁项目、编制拆迁方案、进行公示和听证、拆迁通知、征收土地、变更登记等。
其中,公示和听证环节可以有效保障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所有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征地拆迁的公正和合法性。
三、补偿标准征地拆迁管理制度规定了合理的补偿标准,以保障被拆迁户的利益。
补偿标准包括经济补偿和其他补偿。
经济补偿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搬迁补偿,货币补偿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计算,搬迁补偿要保障被拆迁户基本生活条件的改善。
其他补偿包括就业安置、住房安置等。
四、社会稳定措施征地拆迁管理制度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稳定性,制定相应的措施。
包括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补偿和安置政策宣传等。
同时,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五、监督管理征地拆迁管理制度要求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包括建立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加强对征地拆迁程序的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
总之,征地拆迁管理制度是一个相当复杂和庞大的工作体系,它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公正性、合法性以及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征地拆迁管理制度,才能有效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公共利益与被征收户的合理利益的统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发展。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建设项目征拆工作,理顺征拆工作管理程序,明确征拆工作目标和职责,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征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三电迁改、绿化迁移、交通疏解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及工作要求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成立征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征拆工作组织、监督和检查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分管征拆的项目经理部领导组员:工程部以及其它部门有关人员第四条工作职责征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部征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亲自主抓此项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公司及业主征拆管理的要求。
3. 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征拆工作管理体系,制订征拆工作管理办法。
4. 组织管理项目经理部征拆工作,指导、监督工程部征拆工作。
5. 协调解决征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如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征拆协调领导小组。
6. 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征拆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征拆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7. 积极与地方政府、项目业主、设计院等单位沟通,取得征拆相关资料,协助办理征拆相关手续和批文。
8. 定期召开征拆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征拆工作。
(二)工程部职责1. 工程部为管段内征拆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征拆工作中的各项具体事务。
2. 配足征拆工作专业人员,按照上级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部署,明确征拆工作责任及分工。
3. 积极配合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接洽处理日常工作,办理或配合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组织并督促地方政府按工程进度需要实施征拆和迁改。
4. 项目开工前,应对征拆内容进行详细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5. 工程部需积极与地方政府、项目业主、权属单位建立联系,理顺工作流程,按照政府征拆工作要求,开展征拆工作。
6. 加强与本标段内有关区、街道(镇)人民政府及授权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标段内征拆迁改和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工作落实。
渭南高新区征地拆迁工作季度绩效考核办法
渭南高新区征地拆迁工作季度绩效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加快重点工程和城市建设步伐,根据《渭南高新区季度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征地拆迁季度绩效考核工作在渭南高新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规划土地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征地拆迁季度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重实绩、求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为高新区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的各街道办事处。
四、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党工委管委会下达各街道办事处的季度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和高新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季度初下达各街道办事处的征地拆迁工作计划。
五、考核具体采取街道办事处自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先由各街道办事处自评,再由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报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审定。
六、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按照征地拆迁工作进度评分(例如: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得100分,完成季度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的80%得80分)。
七、征迁工作凡因客观原因影响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可以提出申述,经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可后,酌情计分。
八、考核程序是:各街道办事处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填写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完成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规划土地局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勘查两种方式对完成情况核实汇总,并将初步计分结果报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核定结果报区考核办。
九、征地拆迁季度绩效考核暂不设置奖惩,只作为高新区季度绩效考核中征地拆迁工作考核的依据。
十、本办法由规划土地局负责解释,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2013年5月2日。
征地拆迁奖惩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奖惩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定征地拆迁奖惩实施方案,以明确奖惩标准,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奖励措施。
1. 对于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的农民,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奖励金,根据征地拆迁面积和拆迁对象的不同,给予相应的奖励金,以资金形式回报农民的配合和支持。
(2)安置优先,对于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的农民,优先安排其安置安居。
(3)其他奖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其他形式的奖励,以激励农民的积极性。
二、惩罚措施。
1. 对于拒不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的农民,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1)罚款,根据拒不配合的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以强制其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2)法律追究,对于严重影响征地拆迁工作的农民,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征地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3)其他惩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他形式的惩罚,以警示其他农民,遵守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
三、奖惩标准。
1. 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应当与农民的实际配合情况和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成果相匹配,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要体现公平和公正原则。
2. 惩罚标准,惩罚标准应当与农民的拒绝配合情节和影响程度相匹配,不能过轻也不能过重,要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实施机制。
1. 奖惩实施机制,建立健全征地拆迁奖惩实施机制,明确奖惩的程序和责任主体,确保奖惩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2. 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征地拆迁奖惩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奖惩实施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滥用奖惩权力和不当惩罚农民的现象发生。
五、其他相关事项。
1. 宣传教育,加强对征地拆迁奖惩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理解和支持征地拆迁工作,提高农民的配合意识和积极性。
2. 法律保障,加强征地拆迁奖惩政策的法律保障,确保奖惩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
征地拆迁奖惩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
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而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设立或指定的实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机构,应当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并统一实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或指定的实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机构。
第四条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的权限履行《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有关职责,做好本区域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五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审批时,拆迁人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二)规划红线图;(三)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四)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或安置用房、安置用地落实证明文件。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根据项目资金预算全额落实,并按项目拆迁进度分期足额专户储存。
安置用房和迁建用地可以按实折价计入。
第七条拆迁人向被拆迁人公布的拆迁补偿安置具体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拆迁范围;(二)补偿安置的对象和条件;(三)不予补偿安置的情形;(四)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五)安置用房和迁建用地的安排;(六)过渡方式和期限;(七)搬迁期限;(八)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条例》第十三条所称的具有相应拆迁能力的其他组织包括:(一)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拆迁单位;(二)经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可的具有拆迁能力的独立法人。
第九条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就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标准、可安置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征地拆迁工作是指在城市建设或者农村发展过程中,政府依法对需要使用或者占有的土地和房屋进行相关程序规定的征收及拆迁工作。
为了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征地拆迁工作管理的实施细则:一、范围和目的1.1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需征收土地和房屋的工作。
1.2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正、公平、合法进行,保护居民、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征地拆迁工作的效率。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2.1征地拆迁办公室:由当地政府成立并设立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三、程序和流程3.1调查和评估:征地拆迁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征地拆迁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包括土地、房屋等的评估。
3.2公告和听证:征地拆迁办公室应发布公告,公开征地拆迁的信息,并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
3.3协商和补偿:征地拆迁办公室应与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和方案,并及时支付补偿款。
3.4清理和拆除:征地拆迁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土地和房屋进行清理和拆除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四、权益保护和监督4.1合法权益保护: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监督征地拆迁的过程,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2申诉机制:征地拆迁办公室应建立申诉机制,对当事人的申诉进行受理和处理,确保公正处理。
4.3监督机构:征地拆迁办公室应接受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回应相关问题和投诉。
五、法律法规和处罚5.1依法依规:征地拆迁办公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不得违法扩大征收范围或者擅自变更用途。
5.2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征地拆迁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征地拆迁办公室应依法进行处罚。
六、宣传和教育6.1宣传活动:征地拆迁办公室应组织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提高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
6.2教育培训:征地拆迁办公室应组织培训班和讲座,培养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项目拆迁细则(DOC)
项目拆迁细则(DOC)一、背景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老旧的住宅区和工业区需要进行拆迁改造,以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
此时,对于拆迁项目的管理和执行非常关键,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拆迁细则,以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套可行的、科学的项目拆迁细则,以规范拆迁工作的开展,最大化地减少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损失,保障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和谐的拆迁工作。
三、拆迁主体1. 拆迁方拆迁方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包括城市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等。
2. 被拆迁方被拆迁方为需要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住宅业主、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等。
四、拆迁流程1. 拆迁计划拆迁方需要编制拆迁计划,明确拆迁的范围、时间和具体措施。
2. 拆迁方案设计拆迁方案设计需要由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需要满足拆迁计划的要求,并考虑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
3. 通知被拆迁方拆迁方需要书面通知被拆迁方,告知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被拆迁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和意见。
4. 调查核实拆迁方需要进行走访和调查,核实被拆迁方的真实情况、回收安置等情况,并记录在拆迁档案中。
5. 协商安置方案拆迁双方需要进行协商,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并签署协议。
6. 拆迁实施拆迁方需要对被拆迁物进行清理和回收,如果被拆迁方存在赖拆行为,则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7. 环境改善拆迁方需要对拆迁区域进行环境改善工作,使之变为城市美好的一部分。
五、拆迁补偿1. 资产补偿被拆迁方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对拆迁物的价值给予补偿。
2. 安置补偿被拆迁方需要给予合理的安置补偿,包括住房安置、就业培训等。
3. 生活补偿被拆迁方需要针对拆迁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生活损失给予补偿,包括搬迁费用、过渡房租等。
六、法律监管在拆迁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和问题,拆迁双方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司法机关寻求法律支持和维权。
七、本文档仅为拆迁细则的一份参考,具体的拆迁工作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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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分Biblioteka 2010年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基本分 考评标准
1.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工作班子,有专职工作人员配 置(15分)。 1 组织领导 40分 2.有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并专题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的问题(10分)。 3.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公示制度,接受居民的监督(10分)。 4.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5分)。 1.年度拆迁目标任务完成数量分(10分)。每年完成的与应完成的目标的比值计分。 2.年度拆迁目标任务完成质量分(10分)。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是否存在工作失误,按照失误 的程度和数量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未发生失误不扣分。 2 拆迁安置 任务 45分 3.年度拆迁目标任务完成速度分(15分)。分项目计分,提前完成的,每个项目每提前一个月 加0.2分,未按时完成的,每个项目推迟一个月扣0.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开展有关政策宣传,组织做好安置房安置地抽签工作(5分)。 5.配合做好司法强拆等工作(2分),做到文明拆房、安全拆房(3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每起扣0.5分。 1.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公平、公正、公开(5分),由于政策不公引起社会不稳定 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3 社会稳定 15分 2.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杜绝越级上访,确保社会稳定()。每进京、赴省、市上访发生一 起,5人以下的,分别扣2分、1分、0.5分;5人以上的,分别扣3分、2分、1分。 4 合计 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