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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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08年消防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08年消防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08年消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4.10•【字号】冀卫办[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08年消防工作的意见(冀卫办〔2008〕10号)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卫生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分类建立档案,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一)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从现在起到6月30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

具体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位置情况等。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1.08•【字号】冀卫应急[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应急〔2009〕1号)各市卫生局,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参照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二OO九年一月八日附件:2009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2009年,卫生应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一案三制”(机制、体制和法制)和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物资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努力实现卫生应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长效机制。

各级卫生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总结既往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保平安、谋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和长效发展机制,不断推进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管理水平。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2.27•【字号】冀卫妇[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妇〔2008〕3号)各市、扩权县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现将《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情况贯彻落实。

附件: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附件: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以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为宗旨,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全省妇幼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卫生职能1、贯彻落实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卫生专业队伍建设。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履行公共卫生职能。

落实国家和省对妇幼保健机构及基层人员的补助政策,开展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巩固提高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果。

继续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市级和有条件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年内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适时对新创建和已达标的单位进行抽查评估。

充分利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扩大项目工作成果3、组织实施“降消项目”。

新增18个“降消项目”县,全省“降消项目”县达到68个。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疾病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疾病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疾病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1.02•【字号】冀卫疾控[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疾病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疾控〔2008〕1号)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08年全省疾病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2008年全省疾病控制工作要点二OO八年一月二日附件:2008年全省疾病控制工作要点2008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以“迎奥运、保安全”为抓手,突出抓好鼠疫、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夯实儿童免疫基础,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护全省人民健康,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和构建和谐河北做贡献。

一、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整体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为目标,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一)坚持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将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真正延伸到农村和城市社区。

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主动到医疗机构搜索疫情,实现重大疾病防控关口前移。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涵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三)利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完成11个设区市和172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提高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装备水平。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验收结果的通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验收结果的通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验收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发文字号】冀卫农基[2008]32号【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08.12.26【实施日期】2008.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验收结果的通报(冀卫农基〔2008〕32号)各市卫生局: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省卫生厅决定,2008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创建100所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

各市严格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河北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方案》,大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的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示范机构的基本条件、人员配置、服务功能和规范化管理,在推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方面较好的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今年第四季度,我厅组织人员对各市推荐的57所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候选机构进行了评审验收。

经评估验收,共有55个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候选机构达到示范机构标准要求。

经研究决定,对验收合格的单位颁发“河北省标准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标牌,现将验收合格名单通报如下(见附件)。

希望各市认真总结创建经验,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促进我省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

附件:河北省城市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名单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河北省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名单验收合格单位名单:邢台市桥东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桥东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10.11•【字号】冀卫办[2008]28号•【施行日期】2008.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卫办〔2008〕28号)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省政府决定,自2008年10月7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卫生系统担负着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重任,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围绕奥运医疗卫生保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政策措施落实,保证了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成效是值得肯定的。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仍然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不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不舍得投入,在一些医疗卫生机构还存在着电器设备和安全基础设施陈旧老化、超负荷运转,防火、防盗设备配置不齐,毒麻药品监管不严等安全隐患。

最近,国家和省连续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安排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张云川书记、胡春华代省长分别就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深刻体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决心,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把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不出问题。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根据省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12.06•【字号】冀卫办应急[2013]1号•【施行日期】2013.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卫办应急〔2013〕1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武警河北总队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河北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3年12月6日河北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卫生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应急预案,是指为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卫生应对活动,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卫生应急响应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包括事前事后预防、事发应急响应、事中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应急保障及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各个环节的应对程序和策略,并明确“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合理利用相应资源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全省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由省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市和县(市、区)级预案,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预案,重大活动预案等五大类组成。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卫生与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卫生与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卫生与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3.10•【字号】•【施行日期】2008.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卫生与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卫生局:现将《2008年农村卫生与基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ОО八年三月十日2008年农村卫生与基层卫生工作要点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工作,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1、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

指导各市做好新增各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新农合的启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调整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在对2007年全省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新的筹资标准调整《河北省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统一规范补偿模式和补偿方案。

并指导各地完成统筹补偿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工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使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节余不超过15%。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

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根据财政部、卫生部下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完善《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严格基金划拨、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制度、审计制度和公示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02.14•【字号】冀卫应急字[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应急字〔2007〕5号)各市卫生局,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现将《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实施《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卫生应急机制、体制、法制和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卫生应急措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为构建和谐河北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卫生应急管理协调机构建设。

充分认识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明确和落实卫生应急管理协调机构的各项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推进各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冀卫医[2008]47号【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08.06.19【实施日期】2008.06.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医〔2008〕47号)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卫生部决定自2008年~2010年,在全国继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

根据卫生部《2008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08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本市、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及时上报我厅。

附件:《2008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二ОО八年六月十九日2008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08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按照巩固成果、深化管理、持续改进、不断创新、提高水平的总体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落实院长责任,不断加强医院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作风,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药费用,通过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逐步建立适合我省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制度以及管理评价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卫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卫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卫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3.04•【字号】冀卫科教[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卫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科教〔2008〕2号)各市卫生局、扩权县(市)卫生局,各高等医学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各卫生社团:现将《2008年卫生科教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卫生科教工作要点二OO八年三月四日附件:2008年卫生科教工作要点2008年我省卫生科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全省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科教兴医战略,以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为重点,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继续做好重点学科建设、继续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卫生科教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做好第二批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第三、四学期教学、考试的组织督导及毕业工作。

因材施教,组织编写适合农村卫生人员的全科医学教程。

调整培训内容和方法,创造性的开展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和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

继续做好石家庄市元氏县南因镇卫生院等3个卫生部在职培训试点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并切实落实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免费进修制度,县级主要承担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任务,高中等医学院校和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组织支援农村的各种培训项目,拓宽培训渠道,努力提高培训水平。

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2008年计划完成100名全科医师骨干培训,600名全科医师、500名社区护士和789名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河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等文件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等文件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1.16•【字号】冀卫应急[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等文件的通知(冀卫应急〔2008〕1号)各市、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等文件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7〕2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要求,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的培训,并加强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督导和评估。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方法、学时安排及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个人防护、样品采集、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评估等方法和技能。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救治人员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方法、学时安排及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和救治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使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信息报告、现场检伤分类、现场急救、个人防护、伤病转运、途中监护等方法和技能。

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监督人员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方法、学时安排及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信息报告、调查取证、法律文书使用、行政控制措施的实施、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等方法和技能。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冀卫医[2008]8号【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08.02.18【实施日期】2008.0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医〔2008〕8号)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08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ОО八年二月十八日2008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2008年,全省医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卫生工作重点,规范医院管理,加强基本医疗服务,探索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环境;加强医疗行业准入管理,依法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大力推行自愿无偿献血,加强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监管,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扎实推进卫生支农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兼顾,积极推动医政其他工作。

一、加强医院管理,突出公益性质,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一)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以创建“诚信医院”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基础质量管理,扎实落实核心制度,推动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全面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发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促进全省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修订完善《河北省医院管理评价实施细则》,积极探索恢复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扩大大型医院巡查范围,研究建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医院管理评价制度,逐步完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

(二)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

进一步强化院长职责,端正办院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诊疗服务规范,继续完善和推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优先采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严格控制医疗成本和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传达提纲(2008年3月)2月28日至29日,四川省卫生厅在绵阳市组织召开了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会期一天半。

参加本次会议的领导有省政府喻克彬副秘书长、省政府应急办范德荣副主任、沈骥厅长、王正荣副厅长、郭秀卿副巡视员,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有21个市州的分管局长、卫生应急办主任、疾控中心主任、医院院长、执法监督支队(所)负责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各专业组组长等共计160余人。

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正荣作了《贯彻十七大精神,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推进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的工作报告,报告中对我省2007年卫生应急工作作了如下总结:一是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取得了新突破:组织指挥协调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预案框架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管理进一步规范;装备储备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联防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是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取得新成绩:科学规范处理动物鼠疫疫情;成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色完成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全力做好救灾防病工作。

三是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新进展:在鼠疫防治方面年初制定下发了《四川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我省今后的鼠疫防治工作,制订并由省政府下发了我省新的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石渠等鼠疫监测点的监测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下发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用好省政府德格县动物鼠疫补助专款,提高基层装备水平;在禽流感和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预警预测方面:转发了《全国急性突发传染病防控战略》,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开展了全员培训,对各地上报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加强和技术指导,举办检测人员、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SARS、人禽流感防治技术培训。

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突出依法应急,着力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贯彻,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贯彻活动,使各级和类医疗卫生管理和技术人员都能了解和运用卫生应急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应对突发卫生公共卫生事件的观念。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01.30•【字号】冀卫发[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发〔2007〕2号)各市、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一月三十日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服务“一条主线”,实施医疗惠民、卫生支农、卫生安全“三大工程”,抓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监管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五项重点”,统筹兼顾,真抓实干,全面做好各项卫生工作,推动全省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认真贯彻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市做好新增103个县(市、区)的启动工作,确保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尽快建立起省、市、县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信息畅通的三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实现由“省管为主”向“市管县办”的转变;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农民参合率,扩大受益面;规范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拨付程序,推动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制度、审计制度和公示制度,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和调整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完善方便农民的费用结算办法,推广将部分慢性病大额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补偿报销范围的做法,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加强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并严格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推动县级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建设与应用,完成省级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提高贫困农民的受益水平。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快全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项目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快全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项目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快全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项目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12.17•【字号】冀卫规财[2008]123号•【施行日期】2008.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快全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项目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冀卫规财〔2008〕123号)各设区市卫生局、省中医院: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改善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项目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公共卫生项目)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以思想认识的高度一致保证行动和工作的高度协调。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具体工作分工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主动协调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研究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快进度、有效监督、确保质量的具体措施,又好又快地完成包括今年第四季度中央和省新增3.7亿专项投资建设项目在内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中央财政专项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尽快发挥拉动内需效益,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采取措施,抓紧实施各地要采取集中办公方式,立即研究落实新增卫生建设专项投资项目。

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简化程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推动业务用房建设。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10.10•【字号】冀卫医[2008]82号•【施行日期】2008.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的通知(冀卫医〔2008〕82号)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厅卫生监督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节能减排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卫生厅决定自2008年10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

同时,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二OO八年十月十日附件:河北省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就医安全,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和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完善监管,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开展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要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相结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二是要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形成人尽其责,层层把关的责任管理体系;三是要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四是要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二、主要内容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医疗服务安全措施;强化医院消防、医用设备设施安全、危险药品和要害部门安全;严格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加强急诊急救和临床用药的质量安全管理。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加速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加速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加速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4.11•【字号】冀卫疾控[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加速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疾控〔2008〕10号)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512号),加速我省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2008年底前6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健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网络体系。

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2008年加速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河北省2008年加速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512号),加速我省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步建立省、市、县、乡疫苗、注射器管理网络体系,实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麻疹等病例网络直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08年底前以市为单位6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健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网络体系,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与管理。

具体目标任务:1、已实施系统建设的87个县(市、区)所有预防接种单位要正常运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录入。

2、新实施系统建设的县(市、区)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在2008年年底前,录入和报告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实现预防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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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卫应急[2008]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01.25
【实施日期】2008.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应急〔2008〕2号)
各市卫生局,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及《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和体制,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卫生应急措施,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卫生应急工作责任感。

卫生应急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宗旨最紧密、最具体的体现。

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理解和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和实质,不断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工作常态管理,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目标。

二、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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