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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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背景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治理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实现自我约束和优化服务的有效途径。

考核依法行政工作,对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可以为政府工作提供宝贵的参考和反思。

二、考核目的为推动政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构建“法治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制定本考核方案。

本考核方案的目的在于:1、评估各级政府实现依法行政目标的成效,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总结经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开展。

2、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各级政府实现依法行政的效率和效果。

3、为各级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科学的评估标准和制度设计,推动各级行政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三、考核对象本考核方案主要针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和行政部门。

四、考核内容1、依法行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包括政策制定的程序、程序是否规范,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

2、政府行政部门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包括政府行政部门是否根据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是否有行政管理规范化的操作指南,是否做到工作标准化等。

3、政府行政服务的质量。

包括政府服务的性质、服务人员素质、服务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服务质量是否达标等。

4、行政监察工作的落实情况。

包括行政监察工作的程序和落实情况、监察机构的作用和效果等。

5、公民权益的保障情况。

包括各级政府对各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件的处理,保障公民的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等。

6、政府阳光工作的开展情况。

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的情况。

7、国家统一法律体系的建设情况。

包括各级政府承认法律规则的情况、法律体系的建设情况等。

五、考核方法1、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内容,定量制定考核指标,要求考核指标层层衔接,从政策制定到服务质量,再到公民权益保障和阳光工作等方面的考核指标需综合统计考核,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3)按照国家测绘局要求报送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得1分。
4、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培训,5分。
(4)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工作人员考核内容的,得1分。
(5)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的,得1分。
(6)定期举办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素质的,得1分。
(7)按照要求组织参加国家测绘局举办的地方测绘管理干部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得2分。
(36)建立测绘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得1分。
(37)对本行政区域测绘项目进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查,未产生重大测绘项目质量问题的,得2分。
14、测绘成果管理和应用情况,11分。
(38)建立测绘成果汇交和公布制度,建成目录服务系统,定期公布测绘成果目录的,得2分。
(39)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和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得2分。
13、测绘市场监管情况,15分。
(30)建立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管理数据互联互通的,得2分。
(31)建立测绘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定期公布测绘单位依法测绘情况的,得2分。
(32)按时组织完成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按时向国家测绘局上报相关材料的,得2分。
(33)完成测绘作业证的受理、审核、发放、注册核准等工作的,得1分。
(15)测绘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责任单位、办理结果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材料在网站或者行政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的,得2分。
(16)建立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制度的,得1分。
(17)50%以上测绘许可事项实现在线审批的,得2分;50%以下(含50%)测绘许可事项实现在线审批的,得1分;未实现任何测绘许可事项在线审批的,不得分。
(51)出台执法监督、检查或案件举报、奖励等制度的,得1分。

学习贯彻《测绘法》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学习贯彻《测绘法》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学习贯彻《测绘法》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张惕远(山西省测绘局,太原,03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已经颁布五周年了。

《测绘法》的颁布,使测绘工作有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为我国测绘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

《测绘法》以法的高度确定了测绘管理体制,规定了国家和部门在管理与测绘有关的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和职责,使各级测绘管理部门有了依法行政的了基本原则和行为准则。

如明确了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法律地位,又如强调了对测绘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筹规划的基本原则等等。

这些使我们认识到,依法行政的核心是管理市场,规范行为。

首先,测绘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权力是法律确认的,是法定的职责;其次,测绘法律、法规及规章要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大量的测绘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要通过政府的行政行为来完成,第三,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要求,特别要强化用法律的手段来调整测绘活动中各方面的关系,同时用行政或经济手段作为补充。

依法行政工作,首先要用邓小平同志关于法制建设的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

这是总结历史经验,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而得出的必然结论。

测绘部门的依法行政,就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

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促进测绘事业沿着法制的轨道健康发展。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执行政策和执行法律的关系。

政策不等于法律,但不能违背法律。

不少政策是有阶段性的。

所以,随着测绘法律的日益健全和完备,应当由过去主要靠政策办事转变为主要靠法律办事。

凡是有法可依的,就必须依法办理。

二是正确处理权力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党政机关包括测绘管理机关、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都不能滥用权力,都必须通过行使行政权力,维护或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正确处理法制建设和经济活动的关系。

已经形成并正在发展的测绘市场需要法制的引导和规范。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一、引言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依法行政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

为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必须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则依法行政考核的目的是激励公务员依法行政,加强对其依法行政能力的评估,推动依法执政、科学决策,提高政策制订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实现政务公开、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的目标。

依法行政考核的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平、透明、全面、客观。

考核主体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公布评估标准、评价方法和考核流程,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具有说服力和权威性。

三、依法行政能力考核指标(一)法律法规意识考核:考核公务员了解掌握国家法律法规的能力、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性,以及能否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行为的能力。

(二)依法行政流程考核:考核公务员在行政决策、政策制定、行政管理等方面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充分听取意见、听证、公开程序等。

(三)行政执法能力考核:考核公务员在执法活动中的业务能力、程序合规性、证据收集和运用的合法性,是否能保证执法活动公正、公平、透明。

(四)政务公开考核:考核公务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行为,包括是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耐心解答市民疑问、参加公开听证等。

(五)矛盾调解能力考核:考核公务员在处理纠纷、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包括矛盾化解的方法和效果。

四、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流程(一)考核标准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依法行政考核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每一项指标的权重和测评方法。

(二)考核指标公布:将制定的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公布,向考核对象进行解读和说明,确保考核的公开透明。

(三)考核材料收集:考核对象根据考核指标,准备相关的工作材料和证据资料,用以证明自己在各项指标方面的履职情况。

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

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

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而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全而部署。

国家测绘局根据《纲要》,结合测绘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一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测绘系统依法行政的基木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

为进一步推动测绘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的要求,2009年12月国家测绘局制定并卬发了《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测办[2009] 122 号)。

2010年是《规划》的总结阶段,为科学评价测绘系统落实《纲要》和《规划》情况,做好测绘依法行政总结工作,国家测绘局将依据《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2006年以来测绘系统贯彻落实《全而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一2010年)》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在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开展测绘依法行政总结表彰工作。

现制定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引导、推动和规范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运用科学的考评方式和标准,全而客观考核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测绘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把考核工作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为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客观的原则。

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和评价的标准要科学客观,国家测绘局根据全国测绘系统的总体情况,制定重点针对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科学客观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测绘工作实际,在考核市、县测绘依法行政工作时,充分反映木地区测绘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二)公正公开的原则。

负责考核工作的国家测绘局和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公开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标准、方式,规范和统一考核的程疗;,及时公布考核的结果,使依法行政考核能够客观反映考核对象实际工作情况。

XX县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XX县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XX县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结合XX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行政部门,共计XX个被考核单位。

二、组织领导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置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采取百分制计分,由定量考核、定性评价、加减分项三部分组成。

(一)定量考核(90分)。

按照《XX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充分吸收《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具体要求,设置了两级考核指标:一级指标为《XX 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规定的6项主要内容;二级指标19项是对一级指标予以分类细化的具体措施。

(二)定性评价(10分)。

由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被考核单位年度总体工作和取得成效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S)加减分。

根据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确定。

加分项中,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及会议介绍推广经验的,每项次加3分,总分值不超过10分;对定量考核指标设定的加分项(如推进行政执法大数据集成管理监督平台建设、制定具体可操作性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方案等),按指标设定的分值予以加分。

减分项中,对因违法行政引发恶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环境事故的,因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违法作出决定、命令、指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每项次减3分,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考核方法及步骤依法行政考核由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3个依法行政考核检查组采取实地考核与日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实地考核(2023年3月13日至17日)。

对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中评分方式为“实地考核”的二级指标,由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评定。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一、考核内容1.组织架构建设考核机关要求政府机关建设健全明确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要求政府机关组织架构与法定职责相适应,能够高效运转,并确保依法行政的顺畅进行。

2.法律法规遵从政府机关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能随意变通或者违背规定进行行政决策,要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3.行政决策程序合规政府机关在制定各项行政决策时,必须遵循程序合规原则,不得擅自独断或者滥用职权。

行政决策的制定需要经过合法的调研、听证和意见征集等程序。

4.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政府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进行的各项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合规。

行政行为的执行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或者违背法定程序进行。

5.行政审批效率考核政府机关在进行各项行政审批时,要保证审批效率。

要求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和程序进行审批,不得违规延误审批事项,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6.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政府机关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流程等公开出来,方便公众监督和参与,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7.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政府机关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守职责,依法行政。

二、评分细则1.组织架构建设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的组织架构建设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组织架构的合理性、适应性和规范性,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

2.法律法规遵从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是否依法办事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情况,以及政府机关的决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

3.行政决策程序合规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的行政决策程序是否合规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决策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听证和意见征集,决策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行政行为合法合规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行政行为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依据等。

某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方案

某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方案

某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方案根据《xx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 4号)和《xx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考评,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参照省的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具体方案如下:一、考评对象考评对象为各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及机构。

第一类为各市、区政府(共7 个):xx政府。

第二类为以外部行政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市直单位(共29个):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体育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海洋渔业局、城乡规划局、网信统筹局、旅游局。

第三类为以行政协调和内部监管等为主要职责的市直单位(共1 0个):市审计局、外侨局、国资委、统计局、人防办、金融局、粮食局、档案局、公路局、社保局。

二、考评方式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对第一、二类考评对象实施全面考评,各单位自查自评后,由市政府组织实地考核和社会评议;对第三类考评对象以自查自评、主管部门考评、考评组抽查为主,不开展社会评议,也不统一安排考评组实地考核。

第一、二类考评对象根据考评综合得分确定考评等次,第三类单位不确定考评等次。

对地方政府进行实地考核时,除对本级政府有关方面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外,同时抽查2个市(区)部门有关方面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对市(区)部门有关工作情况的抽查评分,作为考评对象相应工作情况的考评得分。

对市直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时,依照考评指标开展全面检查。

在实地考核过程中,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并向有关监管单位收集对各考评对象日常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情况,根据收集情况确定相应指标的考评得分。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目标依法行政是维护国家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为实现民主法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因此,评估和评价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情况,是加强和完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考核方案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旨在促进地方政府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加强行政机关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考核内容(一)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建设1.是否完善地地方行政法规制定规章制度,制定的法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保证法规严格执行;2.是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规则,切实保障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3.是否有规范有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1.依法行政人员的队伍是否实现高素质化和专业化,能否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2.是否开展严格的纪律教育和法律培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3.是否建立专门机构,健全人事、经费等保障制度,支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三)行政执行能力建设1.是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系统,加快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审核机制,缩短办事时限;2.是否加强对行政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权益保护和纠正,严禁违法执行行政行为;3.是否健全举报制度,加强举报部门的建设,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四)法治环境和公共服务建设1.是否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价制度;2.是否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益;3.是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享有法律援助服务;4.是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人民的法律知识,提高一般公民的法律素质。

三、考核方法本考核分为定量分析和实地考核两个部分。

具体步骤如下:(一)定量分析1.搜集各地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法律体系建设情况等相关文件,进行调查和研究;2.以各地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执行程序和行政复议、诉讼和仲裁裁决等文件件作为调查和评估的重要数据来源;3.制定量化指标,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形成对各地依法行政工作评价的客观评估。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如下: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行政考核,评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情况,检查和总结工作,并促使行政机关加强法律意识和规范行政行为。

2. 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科学、有效。

二、考核内容:1. 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检查行政机关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行政程序合法性:检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进行行政审批、执法、决策等过程,是否遵守程序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效能:检查行政机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优化行政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4. 法治建设:检查行政机关是否推动法治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行能力。

5. 行政责任追究:检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处理。

三、考核程序: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2. 考核方法:采取定期报告、抽查检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3. 考核对象: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

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形成考核报告,并通过适当渠道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评价:1. 考核标准: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政机关的工作实绩和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综合评价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

2. 考核等级:将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合格、待改进、不合格等等级,对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实施差异化管理和激励机制。

五、考核结果运用:1.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的行政机关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不合格的行政机关进行纠正和追责。

2. 监督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机关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的工具,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六、法制保障:1. 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考核实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依法办事:行政机关在履行考核工作时,应依法行政,确保法律程序的合法性。

测绘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doc-测绘依法行政考核.

测绘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doc-测绘依法行政考核.
(3)参与测绘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 理的,得2分。
8、加强基础测 绘管理情况
(10分)。
(1)完成“十一五”本级基础测绘规划 编制工作的,得2分。
(2)基础测绘计划列入本级政府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的,得5分。
(3)完成本地区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和 资料归档工作的,得2分,建立测量标 志保护具体制度的,得1分。
(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负责机构的, 得3分。

履行测绘 管理职责 情况
(40分)
7、测绘市场监
管情况(15
分)。
(1)积极开展测绘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能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单位情况 和外地来本行政区域从事测绘活动的
测绘单位的资质及守法情况的,得3
分。
(2)按照市局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活 动(地理信息市场检查、地图市场检查、 成果保密检查等)的,得10分。
(3)没有发现应查处而未查处的测绘 违法案件的,得3分。
13、备案情况
(2分))
(1)将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处罚决
定按要求上报市局备案的,得2分。
注:评分细则以工作完成好、较好、一般分别计分,表中分值为工作完成好的得分。

履行测绘 管理职责 情况
(40分)
9、测绘成果管 理和应用情况
(10分)。
(1)测绘成果保管和提供制度健全, 未造成涉密测绘成果重大失泄密事故 发生的,得2分。
(2)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和对 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制度健全 的,得2分。
(3)主动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新 农村建设、突发应急事件提供及时、准 确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的,得2分。
(20分)
5、创新行政管 理方式(12分)。
测绘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办理的依 据、条件、程序、时限、责任单位、办 理结果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 材料在网站或者行政服务大厅向社会 公开的,得12分。

加强测绘行政管理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测绘行政管理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赋 予 测绘 主 管 部 门 的 职 责 , 测 绘 行 政 管 理 是
活动 的内容 , 以归 纳 为 以下 几个 方 面 : 、 可 t 国
家 、 方 测绘: 方 针 、 策 和法 律 、 规 、 地 [作 政 法 规 章 的拟 订 , 彻执 行 和监 督 实 施 ; 、 家 、 贯 2国 地 方测绘事 业 发 展 和 基 础 测绘 工 作 的 规 划 , 并 按 照 分级 负 责 的 原 则 , 理 国 界 线 铡 绘 和 本 管 行 政 区 域 范 围 内 的 基 础 测 绘 、 籍 测 绘 、 政 地 行 区域 界 线 测 绘 及 其 他 重 大 测 绘 项 目 , 织 实 组 施 基 础 测 绘 项 目和 需 要 由测 绘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实施 的其他 重大测 绘项 目; 、 理 测绘 市 场 , 3管 维 护 测绘 市 场 秩 序 。 包 括 市 场 准 人 ( 绘 资 测 格 审 查 认 证 ) 理 、 绘 任 务 登 记 和 审 核 有 关 管 测 部 门 报 送 的 专 业 测 绘 项 目计 划 、 管 测 绘 项 监
是 在 不 断 转 变 调 整 的 。 现 阶 段 , 绘 行 政 管 测 理 属 于政 府 职 能 中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的 范
行 政 管 理 是 各 级 测 绘 主 管部 门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和 同 级 或 上 一 级 政 府 的 授 权 对 全 国 或 本 行 政 区 域 内测 绘 工 作 的 管 理 。 它 与 测 绘 行 业 协会 等社 会 中介 组 织 参与 的测 绘 行 业 管 理 , 钡绘 企 、 业 单 位 内 部 进 行 的测 绘 生 产 、 4 事 技 术 、 量 、 动 工 资 、 务 等 管 理 工 作 有 根 本 质 劳 财

国家测绘局机关2006年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国家测绘局机关2006年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国家测绘局机关2006年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测绘局•【公布日期】2006.04.30•【文号】国测法字[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国家测绘局机关2006年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国测法字[2006]8号)局机关各司(室):2006年是国家测绘局印发的《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对于贯彻落实好《规划》十分重要。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要求和《规划》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国家测绘局机关2006年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如下:一、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宣传引导。

局机关各司(室)要组织本司(室)同志认真学习《纲要》和依法行政知识。

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增加有关依法行政学习内容。

举办一期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法行政培训班。

开展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行为规范的部分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授予“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以带动和推进全国测绘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在国家测绘局政府网站和《中国测绘报》开辟“测绘依法行政”专栏,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和《规划》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为推进测绘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抓好制度建设,提高立法质量。

制定好2006年测绘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好局内立法项目,为推进测绘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做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审议前的各项工作,做好颁布后的宣传和贯彻。

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做好《基础测绘条例》、《海洋基础测绘条例》的调研、论证、协调和修改工作。

做好《地图管理条例》的起草和上报工作。

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制度,完善有关测绘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程序等制度。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范本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范本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范本1. 考核目的和原则1.1 考核目的依法行政考核旨在评估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情况,促进依法行政的落实与推进。

1.2 考核原则依法行政考核必须坚持公正、公平、有效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对各级行政机关提供科学依据。

2. 考核内容和方式2.1 考核内容考核将主要涵盖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的依法行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2) 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与合规性;(3) 行政处罚和裁决方案合法性和公正性;(4) 行政权力行使中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5) 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

2.2 考核方式考核将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考核将按年度进行,不定期专项考核将根据需要进行。

3. 考核标准和方法3.1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将主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确保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3.2 考核方法考核将采取多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档案资料的审查与核实;(2) 走访调研、现场检查;(3) 调查问卷和专题报告;(4) 个案抽查和督导检查等。

4. 考核结果和利用4.1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根据评估的情况进行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4.2 考核利用考核结果将用于评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对考核结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改进。

5. 考核反馈和问责5.1 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的评定将向被考核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确保评估结果向被考核单位和相关人员做出说明。

5.2 问责机制对于考核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6. 监督和评估6.1 监督机制考核过程将设置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6.2 评估机制对考核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考核细则和评估方法。

7. 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7.1 绩效考核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行政机关的绩效挂钩,对绩效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办法

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办法

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办法测绘行业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测绘质量的保障是确保测绘成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保证。

为了提高测绘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必须建立健全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本文将介绍一种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考核办法,以帮助测绘机构实现更高水平的质量管理。

一、考核目标与内容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考核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质量管理控制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各项控制要求的满足程度进行评估,包括组织架构、文件记录、质量控制措施等方面。

2. 测绘成果准确性:评估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包括地理坐标精度、地物属性准确性、地形图件表达准确性等方面。

3. 测量仪器设备管理:评估仪器设备的管理情况,包括设备台账、定期校准、维护保养等方面。

4. 人员能力建设:评估测绘人员的技术能力和业务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责任感等方面。

二、考核方法与标准1. 样本抽查:根据抽样选取的测绘成果进行准确性评估,评估标准可参考国家相关测绘标准。

2. 现场检查:对测绘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包括文件记录是否齐全、标准操作程序是否执行等方面。

3. 问卷调查:针对测绘人员进行问卷调查,评估其技术能力、学习意愿等情况,问卷内容可根据实际需求设计。

4. 仪器设备检测:对测绘机构所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考核结果与整改措施1. 考核结果评定:按照评估标准对考核得分进行计算,给予相应等级的评定,如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等。

2. 整改措施制定:针对评定结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改进计划,并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3. 整改跟踪与复查:对整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1. 内部管理参考:考核结果可作为测绘机构自身管理的参考依据,掌握质量管理体系的优势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

全省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全省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全省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省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测绘工作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各个领域的重要依据。

省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保障测绘行政执法质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测绘网络治理水平的必要手段。

二、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明确全省测绘行政执法检查的目标和任务、检查内容和程序、检查机构和人员、检查方法和技术、检查结果的处理和督促。

确保全省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高效、准确地完成。

三、检查目标和任务(一)检查目标1. 本行政执法检查的目标是全省所有从事测绘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 本行政执法检查涉及的内容包括测绘成果、测绘资料、测绘设施、测绘设备等。

(二)检查任务1. 检查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检查测绘资料的存储、管理、保护和使用情况;3. 检查测绘设施和测绘设备的规范使用、维护和保养;4. 检查从事测绘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行政执法情况,如申办测绘资料或设备的情况等。

四、检查内容和程序(一)检查内容1. 检查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检查测绘成果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合理、规范使用测绘成果;2. 检查测绘资料的存储、管理、保护和使用情况,包括检查测绘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资料存档是否规范、完整;3. 检查测绘设施和测绘设备的规范使用、维护和保养;4. 检查从事测绘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行政执法情况,如申办测绘资料和设备的情况等。

(二)检查程序1. 安排检查组,由省测绘局和省测绘院分别抽调人员组成;2. 安排时间和地点,事先通知检查对象,并逐一进行检查,有关信息和资料的核实应当尽量在现场完成;3. 检查组应当严格按照检查程序进行;4.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规定整改期限,并通报上级测绘行政执法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检查机构和人员(一)检查机构省测绘局和省测绘院(二)检查人员由省测绘局和省测绘院相关部门负责抽调检查人员,确保检查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严格履行职责,检查结果公正、客观。

测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测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测绘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测绘市场秩序,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质量,确保测绘成果安全可靠,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全面清理整治测绘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测绘行为,规范测绘市场秩序。

2. 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质量,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加强测绘队伍建设,提升测绘人员素质。

4. 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1. 非法测绘行为专项整治(1)摸清底数,建立非法测绘行为台账。

(2)严厉打击非法测绘行为,对非法测绘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测绘行为的认识。

2.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质量专项整治(1)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2)加强对测绘成果的审查,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

3. 测绘队伍建设专项整治(1)开展测绘人员培训,提升测绘人员业务素质。

(2)加强测绘队伍建设,提高测绘队伍整体水平。

(3)严格测绘人员资质管理,确保测绘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4.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建设(1)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3)完善举报投诉机制,畅通举报渠道。

四、工作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X月)(1)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等。

(2)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2. 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X月-X月)(1)对测绘市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非法测绘行为台账。

(2)对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整改落实阶段(2023年X月-X月)(1)对非法测绘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进行处罚。

(2)对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质量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4. 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X月)(1)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报告。

测绘监督管理考核制度范本

测绘监督管理考核制度范本

测绘监督管理考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监督管理,确保测绘产品质量,提高测绘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测绘生产、经营活动的测绘单位及其测绘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测绘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用户的原则,保证提供合格的测绘产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五条测绘单位考核指标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产品质量:包括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和适用性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测绘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等。

(三)技术水平:包括测绘单位的技术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技术装备水平等。

(四)管理水平:包括测绘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五)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包括测绘单位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六条测绘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测绘质量自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测绘单位进行现场考核,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第八条测绘单位考核内容包括:(一)产品质量:对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价。

(二)服务质量:对测绘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价。

(三)技术水平:对测绘单位的技术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技术装备水平进行评价。

(四)管理水平:对测绘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对测绘单位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进行评价。

第四章考核结果处理第九条测绘单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优秀: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均达到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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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
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国家测绘局根据《纲要》,结合测绘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测绘系统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

为进一步推动测绘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的要求,2009年12月国家测绘局制定并印发了《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测办[2009]122号)。

2010年是《规划》的总结阶段,为科学评价测绘系统落实《纲要》和《规划》情况,做好测绘依法行政总结工作,国家测绘局将依据《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2006年以来测绘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在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开展测绘依法行政总结表彰工作。

现制定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引导、推动和规范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运用科学的考评方式和标准,全面客观考核依法行政工
作,总结测绘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考核工作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为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客观的原则。

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和评价的标准要科学客观,国家测绘局根据全国测绘系统的总体情况,制定重点针对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科学客观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测绘工作实际,在考核市、县测绘依法行政工作时,充分反映本地区测绘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二)公正公开的原则。

负责考核工作的国家测绘局和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公开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标准、方式,规范和统一考核的程序,及时公布考核的结果,使依法行政考核能够客观反映考核对象实际工作情况。

(三)突出重点的原则。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突出重点,在考核内容上要加大对测绘重点工作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通过考核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

(四)注重实效的原则。

要认真对照考核内容、标准,逐项梳理工作,坚持不走过场。

对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使本地区测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测绘统一监管成效明显提高的,要提高考核
得分权重。

要通过依法行政考核达到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总结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三、考核范围和实施机关
国家测绘局负责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

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区、市)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测绘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2006年-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政府职能转变情况,履行测绘管理职责情况,行政执法情况,科学民主决策情况,测绘行政监督情况。

(一)国家测绘局对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标准遵照国家测绘局印发的《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测办〔2009〕122号)。

(二)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标准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参照《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
指标体系(试行)》执行,或根据《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另行制定本省(区、市)考核标准。

五、考核方式和办法
(一)考核方式
此次考核采取分级考核的方式进行,国家测绘局负责对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1、国家测绘局对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采取自评、抽查、核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照《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自评打分。

自评得分占总成绩比重为40%。

抽查:国家测绘局牵头组成若干抽查小组,实地抽查部分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测绘依法行政工作。

核评:国家测绘局各司(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考核内容进行核实评分。

核实评分成绩占总成绩比重为60%。

可以参照上述考核办法进行,也可自行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
1、国家测绘局制定印发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

2、召开国家测绘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行部署。

3、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组织本省(区、市)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二)自评阶段(8月)
1、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照《测绘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和总结。

2、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于8月底前向国家测绘局提交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和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告并附相关书面材料。

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后五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相关书面材料应当包括能够证明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种通知、制度、规定等。

政工作考核的具体步骤和安排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三)抽查阶段(9月)
1、在自评的基础上,国家测绘局组成抽查小组对10个左右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实地抽查。

2、抽查可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评估和测评等多种方法进行。

(四)核实评分阶段(10月)
国家测绘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关各司(室)根据职责分工,对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相应的被考核内容进行核实打分。

(五)总结阶段(11月)
1、根据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自评得分、国家测绘局的核评得分,按照不同权重计算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得分,最终由国家测绘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抽查情况综合确定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及有关考评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全国测绘系统公布。

2、各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在9月底前完成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并形成考核情况报告报国家测绘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3、国家测绘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省级测绘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4、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区、市)的考核情况,推荐1个市级和1个县级测绘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并于9月底前报送推荐材料。

国家测绘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市、县级测绘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六)表彰(11月)
根据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国家测绘局召开专门会议,对测绘系统五年来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部署测绘系统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是《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的重要内容,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推动测绘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加强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标准,扎实细致开展自评,并按照测绘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对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考核的方案和具体标准,确保考核工作客观科学、取得实效。

各级被考核单位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情况,积极认真做好接受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注重实效。

要通过考核,认真总结测绘依法行政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及时发现先进典型,为测绘依法行政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通过考核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出根源,拿出对策,进一步督促改进工作,为下一步制定依法行政规划和实施意见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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