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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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背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使用的各种试剂和物品也越来越多样化。

其中包括医用放射性物质和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

这些物品在医学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为了确保医学实践的安全性,各大医院都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医疗工作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预防危险物品造成的影响和事故的发生。

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危险物品的分类和标识1.1 危险物品分类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应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危险物品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如剧毒试剂应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用放射性物质应分为轻度放射性、中度放射性和重度放射性。

1.2 危险物品标识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交接等环节的危险品需附加相应的标识和警示语。

标识应具有明显的识别性和警示性,以便医疗工作人员和患者识别。

2. 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2.1 储存要求危险物品应储存在固定的专门仓库或储存柜内,并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储存时应注意避光、防潮、防震、通风、防腐和隔离等,并对其数量、品种、储存位置等进行登记。

2.2 使用要求在危险物品的使用中,应遵循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并实施现场监测和人员防护措施。

如发现有人员或环境受到影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3. 危险物品的运输和交接3.1 运输要求危险物品的运输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标准规范,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包装、标识和保护。

在运输前应制定运输方案,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运输的安全性。

3.2 交接要求在危险物品的交接中,应由专门人员进行交接,并记录交接时间、物品品种、数量和运输中出现的问题等。

在交接前应对物品的包装、标识等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符合相关规范。

4. 危险物品的废弃处理在危险物品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后续的废弃处理。

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最小化。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不安全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不安全物品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物品,但它们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医患工作安全,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这些不安全物品的安全使用。

本文将针对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不安全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认真讲解。

二、医用放射性物质安全管理制度1. 医院放射性安全负责人的职责和要求医院应当有专职放射性安全负责人,负责医用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向医院管理层、医疗科室负责人、使用人员以及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放射性安全负责人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医用放射性物质有深入的了解,能够订立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能够有效地进行管理和应对。

2.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分类和编码医用放射性物质应当依据放射性强度和半衰期进行分类和编码,依照国家标准和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医院应当建立严格的医用放射性物质档案,保证物品的来源可查、使用可追踪。

3.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收发、存储和运输医院应当建立医用放射性物质的收发、存储和运输制度,收到医用放射性物质后应当对物品的精准性、数量和品质进行检查,确保收到的物品符合要求。

医用放射性物质应当存放在封闭、划定区域的安全柜中,并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测。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应当依照国家、地方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保证物品的安全运输。

运输时应当注意保持温度、湿度和振动环境的稳定,避开发生物品泄漏、损坏和丢失等事故。

4.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管理医用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应当严格掌控在授权的科室和人员范围内,使用前应当进行严格的准备工作,确保使用人员对不安全物品有深入了解,能够正确地操作,避开发生事故。

使用人员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在使用期间应当定期检查身体的辐射指标。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应当订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放射性物质进行全面的监控和检测,避开发生物品泄漏、丢失等事件。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0204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编写:xxxxx审核:xxxxx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安全管理由药剂科及有关使用科室负责,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凡有储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建立严格的审批、采购、领取、使用和登记手续。

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做到:谁用谁领,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不得乱存乱放或私送他人。

外出采购、运输,应指定专人专车;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对数量。

存放危险品仓库(室)的地点、场所要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要指定专人专柜保存(专管人员名单报保卫科备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医院成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院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后勤保障部、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1)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2)采购的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产品质量证明。

(3)采购的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储存管理(1)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仓库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泄漏等安全设施。

品必须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供应商等信息。

(3)储存的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使用管理(1)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科室必须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责任人、安全操作规程等。

(2)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合格证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科室必须建立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等信息。

4.运输管理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

(2)运输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人负责,并持有相关运输许可证。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使用已成为现代医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其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却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全体医务工作者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卫生机构内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促进医学健康事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2. 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2.1 目的和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医务工作者和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安全。

该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卫生机构内使用的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理等环节。

2.2 运输安全管理1.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

安全管理员应在勘察运输线路、设备、环境的基础上,并结合运输安全风险评估和物品特性分类,进行许可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运输操作。

2.运输员资格的培训和考试。

运输员应当取得相应的驾照、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并在注重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开展专项培训。

3.运输设备的维护和检查。

运输设备必须按照安全规定进行配备,维修保养、检查调试和调试后的验收必须落实记录,确保运输设备的安全可靠。

2.3 储存安全管理1.储存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

安全管理员应掌握储存环节的风险评价和物品特性分类,从而进行许可申请并结合现场的硬件设施和储存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2.储存场所的规划和设计。

储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规定要求的环境和物理参数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其安全可靠。

3.储存环境的安全防护。

储存场所必须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如防潮、通风保温、防火等措施,建立防护制度和预案。

2.4 使用安全管理1.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

应立足于对用户的审查,结合用户的储存和使用环境,对使用许可证开展审批操作。

2.使用过程中的工作人员和培训。

在使用环节中应有专门的设备、环境、技术指导、管理条例等措施,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危险物品的知识技能。

医院化学易燃、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化学易燃、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化学易燃、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防止化学易燃物品及剧毒物品引起火灾、爆炸、中毒:放射性物品的泄露。

伤害等事故,保障我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应根据性能设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仓库不得是易燃建筑。

仓库应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易燃、易爆物品在搬运过程中,防止震动、撞击、摩擦、重压等。

开启油桶时应用钢质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搬运危险物品的车厢容器等要采用安全措施。

4、贮存、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源的仓库和实验室应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毒的要求,与周围建筑物间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不得设在人口集中的区域。

5、有可燃气体、可燃粉尘燃烧、爆炸、释毒危险的库房和实验室内必须做到:(1)加强通风吸尘等措施,使其不致达到爆炸浓度;(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3)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照明装置都应采取有效的隔离、封闭等防火措施,采取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6、贮存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源的场所及运输车辆都应配备消防、安全防护设施,并由专人经常检查,保持有效。

7、运输、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所使用的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爆炸的,都应该有导除静电的设备。

8、使用危险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1)设备和容器应该符合防火、防爆、防泄露的要求,如有易燃、易挥发液体、气体的粉尘设备应该密闭: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该有防爆泄压装置;有可能回火的设备,应有阻止回火装置。

(2)安全设备和仪表装置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过鉴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使用,并经常维修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在修理上述设备时,必须事先消除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因素。

(3)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放射源的容器应该牢固、密封、可靠,容器的材料应该适应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性能,容器的外部应粘贴明显的警告标志,注明物品名称、化学性质和注意事项。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医院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医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剧毒、麻醉、腐蚀、放射性、压力容器、液化气体及其他危险物品。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医院危险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购危险物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安全评价报告等文件。

第六条医院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由药剂科、保卫科、设备科等部门共同验收,确保物品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要求。

第三章储存与管理第七条医院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存放,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八条医院危险物品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防辐射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九条医院危险物品仓库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钥匙由药剂科、保卫科分别保管。

第十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储存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等不利条件。

第十一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量储存。

第四章使用与操作第十二条医院危险物品的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医院危险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法。

第十四条医院危险物品的使用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设备、管道、阀门等设施的安全性,确保安全运行。

第五章运输与废弃第十五条医院危险物品的运输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由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废弃应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七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废弃处理应由环保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确保废弃物品得到妥善处理。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医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医疗工作安全、有序进行,防止医用危险物品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用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

三、危险物品分类1. 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乙醚、氧气等;2. 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硫酸、盐酸等;3.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等;4. 腐蚀性物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等;5. 有害生物制品:如病毒、细菌等。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医用危险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危害。

(3)采购的医用危险物品应具备合格证明,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 储存管理(1)医用危险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具备通风、防火、防爆、防腐蚀等条件。

(2)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各类危险物品的储存区域。

(3)储存医用危险物品时,应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4)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危险物品的储存情况,确保安全。

3. 使用管理(1)使用医用危险物品的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使用医用危险物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和医疗质量。

(3)使用后的危险物品容器应立即封闭,不得随意丢弃。

4. 废弃管理(1)废弃医用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废弃危险物品的收集、运输、处理应由专业机构负责。

(3)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理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追溯。

五、责任与奖惩1. 医院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加强医用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在医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以及其他危险物品在医疗科研和临床诊疗中起着重要作用,但这些物质的不正确使用或管理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障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定义、分类、安全管理流程和应急预案等方面。

2. 定义与分类2.1 医用放射性物质医用放射性物质是指用于医疗用途的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或射线发生器。

这些物质具有放射性衰变性质,可以用于医学诊断、治疗和研究。

2.2 剧毒试剂剧毒试剂指的是具有剧毒性质的化学试剂,其毒性很高且具有致命性。

这些试剂广泛应用于医学实验室和临床实践中,常用于药物研究、生物学试验以及医学检测等领域。

2.3 其他危险物品其他危险物品包括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有毒性等危险性质的物品。

这些物品在医疗机构中的使用相对较少,但仍需进行安全管理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 安全管理流程为保障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和其他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流程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般的安全管理流程,具体操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1 申请与审批医疗单位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或其他危险物品前,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给资质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申请时需详细说明使用目的、用量、存放条件以及废弃物处理等信息。

3.2 配送与接收经过审批后,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或其他危险物品由专门的配送人员将其送至医疗单位,接收人员需进行核对,并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3.3 存放与管理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或其他危险物品应存放于专门的储存室或安全柜中,且需遵循相应的存储条件和管理规定。

存放区域应标明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

3.4 使用与操作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或其他危险物品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_医院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_医院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物品的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液化石油气等。

2. 剧毒物品:如氰化物、农药、有机磷等。

3. 腐蚀性物品:如浓硫酸、浓硝酸、氢氧化钠等。

4.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等。

5.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吗啡、杜冷丁、芬太尼等。

6. 有毒化学品:如苯、甲醛、氯仿等。

7. 其他危险物品:如高压氧舱、压力容器、氧化剂等。

三、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医院危险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危险物品时,应详细了解物品的特性、用途及储存要求。

(3)验收危险物品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数量是否准确。

2. 存放与使用(1)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专用柜内,仓库或柜应通风、干燥、防火、防盗。

(2)存放危险物品时,应按照物品的性质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3)使用危险物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领用与回收(1)危险物品的领用由药剂科负责,领用时需填写领用单,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等。

(2)领用危险物品时,应确保领用人了解物品的特性及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完毕后的危险物品,应及时回收,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 培训与考核(1)医院应对从事危险物品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危险物品的特性、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措施。

(2)对从事危险物品使用的人员,应进行岗位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定期对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 应急处理(1)发生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2)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确保人员安全。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医用放射物、剧毒试剂等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物、剧毒试剂等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物、剧毒试剂等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采购员采购毒、麻、精神、放射性药品回院后,必须与库房人员当面交接验收,做到账物相符、清楚。

第二条对毒麻、精神、放射性药品必须由专人管理,做到标记明显,单独存放。

在保管验收、领发、使用中必须重点掌握品名、规格、剂量、数量,并经双方核对后进行签字认可。

第三条未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精神及毒性药品制剂。

第四条麻醉药品不得连续使用超过七日,医生一次处方开具麻醉药品不得超过一天的剂量。

药房发药时一定要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处方,并有空安瓿方能发药。

第五条毒、麻、精神、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需保存三年以上备查。

第六条严禁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毒、麻、精神、放射性药品。

第七条医院各类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药品管理办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特制定我院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一、医院危险品包括。

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试剂;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医疗废弃物品等。

二、各科室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危险品安全管理的规定,落实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危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管科室和使用科室管理,使用科室须有专人管理,有安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四、危险品管理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

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帐记录,杜绝发生丢失、私拿、转让等不安全因素。

五、剧毒及放射性试剂,设专帐、专人负责。

专柜加锁保管,腐蚀性、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应与一般化学试剂分开保管,以上化学试剂不得放在实验室内。

易燃、易爆气体的高压钢瓶,按规定涂上颜色,钢瓶要固定。

操作人员应经常对接头、阀门、管道进行检漏。

六、存放与使用易燃、易爆试剂的场所附近,应设置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并定期检查,如发现失效、过期的消防器材,应立即更换。

七、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业务技术,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

危险品管理部门有专人对危险品进行安全管理,并对危险品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须组织力量,对危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八、各危险品管理部门和科室,必须制定危险品安全事件处理预案。

第四篇:医院危险品管理制度1、危险物品定义接触后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不良影响的物品。

2、危险物品分类放射性物品;化学性物品、易爆炸性物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物品;腐蚀物品等。

3、放射性物品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库房值守人员应定时对放射性物品库及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值守记录。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管理,防止其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医院及患者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和分类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试剂,统称为剧毒试剂。

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3、剧毒试剂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4、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二)储存和使用1、医用放射性物质的保管、运送、使用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造成污染。

放射性工作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对仪器、环境的污染进行监测。

2、一切放射性物质由专人、专库保管、加锁存放,建立专用登记本,定期清点,严格启用交接手续,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医院领导,迅速妥善处理。

3、对放射性废物及被污染的物品均须按规定妥善管理和处理。

4、按“放射防护规定”作好个人防护工作。

5、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潮、避雷等安全设施。

6、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使用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7、剧毒物品储存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

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

8、包装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

14、医院在使用中的各类有害废渣、污物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医院危险物品管制制度范本

医院危险物品管制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危险物品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毒性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

三、职责分工1. 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危险物品管制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全院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2.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3. 医院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危险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

四、危险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销毁1. 购买(1)购买危险物品前,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并报保卫部门备案。

(2)购买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并索要相关证明材料。

2. 储存(1)危险物品应储存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2)储存室内应配备消防器材、通风设备等安全设施。

(3)储存室钥匙由专人保管,严禁随意借阅。

3. 使用(1)使用危险物品时,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规程。

(2)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剩余危险物品归位,不得随意丢弃。

4. 销毁(1)危险物品达到报废期限或无法继续使用的,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并报保卫部门备案。

(2)销毁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物品泄漏、污染环境。

(3)销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保卫部门对危险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 各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的危险物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奖惩1. 对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环境安全,避免危险物品对医院、患者及工作人员的伤害,制定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危险物品的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医疗废物等。

三、管理要求1.危险物品的采购(1)医院应根据需要制定危险物品的采购计划,并指定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负责采购工作。

(2)采购的危险物品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且材料齐全。

(3)采购的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转交给专人负责储存和分类管理。

2.危险物品的储存(1)医院应设置专门的危险物品储存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布局和管理。

(2)储存室内应标明危险物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储存位置等信息,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标志。

(3)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门的柜子或柜架中,且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存。

(4)储存室内应定期清理,保证通风畅通,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火源等。

3.危险物品的使用(1)医院应制定危险物品的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并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2)操作人员使用危险物品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3)使用危险物品时应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及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4.危险物品的处置和处理(1)医院应制定危险物品的废弃物处理流程,严禁随意丢弃。

(2)废弃的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封存和运输,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置。

(3)废弃物的存放地点必须牢固封闭,标识明确,避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4)危险物品的泄露、事故等应立即报告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五、监督和考核医院应建立健全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考核机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危险物品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追责。

六、教育和宣传医院应定期组织危险物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背景近年来,医疗行业对于危险物品的使用频率呈现增长趋势,而在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来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本文将针对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医用放射性物质安全管理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危险物质,医用放射性物质一旦泄露或误用,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污染,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放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用放射性物质的管理、监督和培训等工作。

人员资质要求和管理医疗机构在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时,必须要求医务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同时,要对医护人员进行管理,确保他们遵守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设备设施和环境要求医疗机构在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时,需要确保设备、设施和环境符合相关的要求,以确保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废弃物和废水处理医用放射性物质的使用会产生废弃物和废水,需要建立科学的处理机制,确保废弃物和废水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

储存和运输管理医用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运输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过程中不会造成泄露或误用,同时,储存和运输的场所也需要符合相关的要求。

剧毒试剂安全管理制度剧毒试剂是指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的化学试剂,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在使用剧毒试剂时,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确保安全使用和处理剧毒试剂。

人员资质要求和管理医疗机构在使用剧毒试剂时,需要对医护人员进行资质要求和管理,确保医护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同时,医护人员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

记录和报告医疗机构使用剧毒试剂的过程需要进行详实的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于剧毒试剂的使用情况、剩余量以及废弃物的处理等都需要详细记录。

废弃物和废水处理使用剧毒试剂的过程中会产生废弃物和废水,需要建立科学的处理机制,确保废弃物和废水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

医用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疗机构内医用危险品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用危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化学试剂、放射性物质、生物制品等。

三、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医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医用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2. 医疗机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用危险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3. 使用医用危险品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科室人员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四、医用危险品管理要求1. 采购与验收(1)采购医用危险品应选用具有合法生产资质的企业,确保产品质量。

(2)采购人员应详细了解医用危险品的性质、危害、储存和使用要求,确保采购的医用危险品符合相关规定。

(3)验收医用危险品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标签、说明书等,确保医用危险品质量符合要求。

2. 储存与保管(1)医用危险品应按照规定分类储存,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应单独存放。

(2)储存医用危险品的仓库应具备通风、防火、防爆、防潮、防腐蚀等条件,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储存医用危险品的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备。

(4)医用危险品应实行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3. 使用与操作(1)使用医用危险品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使用医用危险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发生意外。

(3)使用医用危险品后,应及时清洗双手,防止交叉感染。

4. 废弃处理(1)废弃医用危险品应按照规定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2)废弃医用危险品不得随意丢弃,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监督检查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用危险品使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规定得到落实。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危险品的科室、部门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试剂、消毒剂、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成立危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危险品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等。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部门危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3. 医院设立危险品管理员,负责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危险品分类及标识1. 根据危险品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类别: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品、毒害品、放射性物品等。

2. 每类危险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识,并在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醒目位置张贴标识。

五、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管理1. 采购管理:危险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渠道合法、产品质量合格。

采购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采购计划。

2. 储存管理: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通风良好,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毒害等措施到位。

危险品应分类存放,实行分区管理。

3. 使用管理:使用危险品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危险品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 运输管理:危险品运输应采取专用车辆,并符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碰撞等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六、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医院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事故处理:发生危险品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七、培训与宣传1. 医院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危险品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医学研究和教学单位及其他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单位负责、部门监管、个人自律的制度。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医学研究和教学单位及其他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

第二章危险物品的采购和储存第六条危险物品的采购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

采购危险物品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合法的采购合同。

第七条危险物品的储存应遵循分类储存、标识清晰、安全距离的原则。

储存危险物品的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等安全设施。

第八条危险物品的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建立储存档案,记录危险物品的名称、数量、种类、生产日期、有效期、储存位置、储存条件等信息。

第三章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第九条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责任人和使用要求。

第十条使用危险物品时,应按照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确保安全。

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从事危险物品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危险物品的性质、用途、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危险物品作业。

第十二条危险物品的废弃物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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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3097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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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medical radioactive substances, toxic reagents and other
dangerous goods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
品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安全管理由药剂科及有关使用科室负责,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凡有储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建立严格的审批、采购、领取、使用和登记手续。

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做到:谁用谁领,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不得乱存乱放或私送他人。

外出采购、运输,应指定专人专车;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对数量。

存放危险品仓库(室)的地点、场所要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要指定专人专柜保存(专管人员名单报
保卫科备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保管,坚持分间、分类储存,严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严禁任何人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库区吸烟,不准将火种、易燃品等物品带入仓库。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未经安全培训,不熟悉危险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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