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10年7月) 2010-07-28
兴森科技:公司章程(2018年11月).pdf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1年11月修订)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5年8月9日经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股[2005]15号文批准,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17662。
第三条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经证监许可2010【65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93万股,于2010年6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中文名称: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FASTPRINT CIRCUIT TECH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邮政编码:518057。
某分公司总经理考核细则(9页)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更多资料请访问(.....)A公司各驻地分公司总经理考核细则一.达成目标: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2.提倡竞争、奖励进步,鞭策后进。
二、考核方法1、考核分两部分:月指标考核、年度综合评估考核。
2、每月对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各项销售、经营、激励指标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考核。
3、月考核采取百分制和激励加(减)分方式,进行打分考核。
4、销售中心每月月底结束上个月考核,并把月考核结果通报给各分公司总经理。
5.综合评估(20分):由销售中心市场部、财务部、广告信息部、技术服务部对各分公司总经理进行综合评估。
6、对全年12个月的各项指标考核得分求出平均值,加上2次综合评估考核得分就是分公司总经理的年综合考核得分。
三、分公司总经理月考核细则第一部分:考核内容1、销售指标:月销售回额完成率、市场占有率、产品品种完成率。
2、经营指标:盈亏情况、销售费用、应收帐款达标率。
3、销售激励指标:月回款额排名与变动情况、减少应收款、责任事故、资产流失等、执行销售中心指令等。
第二部分:销售指标考核(70分)1.销售计划的下达①.销售中心市场部根据销售总目标对分公司上报计划(销售回款额、品种计划数)进行修正并下达给各分公司。
②.由于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也会遇到不可预测因素严重影响销售计划的完成,分公司可以在每月的15日-20日之间上报销售计划的调整报告,经销售中心批准后,按调整后的计划进行考核。
2.销售回款完成率(50分)销售回款完成率=(本月实际回款额÷本月销售计划回款额)×100%。
本项分值50分,本项考核实际得分=销售回款完成率×40分。
3.产品品种完成率(10分)产品品种完成率主要考核、、精品的计划完成情况4.市场占有率达标率(10分)①该信息来源:中怡康统计数据,以反映该地区市场占有率为准。
②具体考核方法: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场占有率。
和而泰:总经理工作细则(2010年7月) 2010-07-0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的管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总经理职责权限第六条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七条总经理享有的职权如下:(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的,按下述标准对总经理授权:(一)关于非关联交易的授权:购买或出售固定资产等类别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单次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单次交易金额低于100万元。
三维丝:总经理工作细则(2010年6月) 2010-06-22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09年5月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6月17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明确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工作程序,确保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加强经营监督和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作为公司总经理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
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七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二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方可离任。
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辞职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九条 总经理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完整版)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15624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Working rules of general manager of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经理机构第七条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名。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经理班子职权第一节总经理的职责权限第十一条总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第____条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宜;(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九)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科研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一)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十二)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并报请董事会决议;(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兴森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30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公告编号:2010-02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0年11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金宇星因公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邱醒亚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是莫少山、刘兴祥、徐沛。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激励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技术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定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10%)。
本议案尚待《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书。
兴森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公告编号:2020-08-08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8月21日下午14: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其中董事长邱醒亚先生,独立董事刘瑞林先生通讯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
4、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8-089。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另有安排,公司原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张钧衡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一职,辞职后仍在公司继续工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提议聘任窦维峰先生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 8月21日拟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个人履历窦维峰,男,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7月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审计学专业。
兴森科技:独立董事制度(XXXX年7月) XXXX-07-2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经2008年11月22日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0年7月24日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指导意见》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七条 担任独立董事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不存在本制度第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子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①一、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子企业总经理工作权限及工作范围,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子企业设总经理一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总经理对子企业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定,负责企业旳平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应当遵照法律和《企业章程》以及本细则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企业利益。
二、总经理旳任职资格①这里指旳是交发企业控股子企业旳总经理,一般由交发企业外派。
第五条子企业总经理应当具有如下条件①:(1)具有正规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管理有关专业;(2)具有5年以上有关行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工作经历;(3)良好旳身体状况和心理素质;(4)具有良好旳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旳利益;(5)具有履行子企业总经理职责所必备旳管理、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有关法律法规;(6)善于把握市场机遇,应对经营问题,处理多种危机;(7)具有洞察力、创新以及竞争意识;(8)企业规定旳其他条件。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子企业旳总经理:(1)《企业法》规定旳不得担任总经理旳人员;(2)个人所负数额较大旳债务到期未清偿;(3)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或开除旳人员;(4)因失职给企业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旳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旳人员;(5)因失职导致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旳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旳人员;(6)其他交发企业认为不适合担任子企业总经理旳人员。
①任职原则自下届起执行,本届已在任内旳如不符合有关条件可通过。
三、总经理旳任免程序第七条子企业总经理由子企业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企业董事会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双方旳权利义务。
第九条子企业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但需按如下辞职程序执行:(1)子企业总经理向子企业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书,并注明辞职原因;(2)子企业董事会进行审议,如子企业总经理辞职理由充足,予以同意后子企业总经理可以离职;(3)在辞职得到同意前,子企业总经理要继续履行职责;(4)子企业总经理在正式离职前,应积极配合对其进行离任审计;(5)离任审计后,子企业总经理办理一切交接与离职手续完毕后方可离职。
兴森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0-07-28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0 年7月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 人,实际参加监事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伍晓慧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文件的规定中有关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11,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11,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资金偿还项目专项银行借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177,364,724.32元以偿还募投项目专项银行借款177,364,724.32元,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总经理工作细则范文
总经理工作细则范文总经理工作细则【1】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Y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人担当,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章总经理的职权第六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含分公司、办事处设立)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五)制定公司详细规章;(六)制定公司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和奖惩方案、年度用工计划;(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八)打算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九)打算公司员工的聘用、升降级、加减薪、奖惩与辞退;(十)执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总经理有权打算以下权限内的对外投资: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下,且肯定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且肯定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担当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且肯定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且肯定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总经理工作细则》(参考Word)
总经理工作细则(2011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并结合《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1名。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
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领薪,不得在其他公司(参控股公司除外)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管理职务;更不应在与本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和其他职务。
总经理应如实向董事会声明其兼职情况。
深圳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经2012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长、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条财务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第五条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
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六条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有大中型企业全面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擅长财务分析和资本运营,熟悉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
(四)具备较强的业务敏感性和良好的判断、决策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亲属关系;(三)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者;(四)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五)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者。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10年7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审计委员会;(二)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的董事;(三)监事会。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一)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二)审查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三)根据需要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调研;(四)负责《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五)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的投诉事项;(六)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事项。
总经理、总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定稿)
总经理、总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定稿)第一篇:总经理、总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定稿) 总经理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工程技术标准。
2、组织编制公司发展规划、资金投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培训计划、技能岗位培训计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度汛预案,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健立健全岗位职责。
4、审批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资金使用、费用开支情况。
5、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大型工程项目投标工作;与项目经理签订责任目标合同,督促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工程施工完成情况。
6.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7、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总结、研究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制定下一步的工作任务目标。
8、组织编制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制定下年的工作任务目标项目经理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对施工全过程全面管理,组织编制施工预算,确定施工计划的成本目标,编制作业计划,任务目标分解到各施工队,与施工队签订劳务承包合同。
3、根据施工总平面图,组织人员搭建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做好施工的水、电、暖、通讯工作等后勤保障工作。
4、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当地的社会、人文和自然环境,了解工程水文地质、气象,地方主要材料供应情况。
5、组织核对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排水供水管道、天然气管道、石油管道、地下通讯光缆、电缆位置。
6、组织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核准工程量,依据工程规模、特点和工艺流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处理施工中的难点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合格。
7、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编制冬、雨季施工方案,制定工程施工度汛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8、参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完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和评奖申报工作。
总经理职责及考核方案
总经理职责及考核方案一、概述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稳固现有市场,不断开拓国际市场,搞好内部管理,不断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开拓能力,公司决定实施总经理聘任制,按三年为一任期,对总经理以年薪制考核与利润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制,从而使总经理及经营团队的收入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吻合,建立合理的公司管理体系构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最终实现公司的年度盈利目标和发展。
二、总经理的职责与权限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其所赋予的总经理职责,公司总工程师、营销总经理、生产部经理、采购和外资等负责人直接对总经理负责,财务部经理直接对董事长负责。
(一)主要职责(1)战略1.1 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向董事会提报年度经营战略方针、经营计划、投资方案;1.2 向董事会提出重大技术、设备改造更新建议;1.3 向董事会提出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建议。
(2)运营2.1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实现年度经营目标;2.2 根据董事会决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制定公司经营预算方案并组织、控制、执行2.3 主持组织公司的生产销售管理工作,建立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物流和服务等流程规范,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2.4 负责新产品的市场调研与开发,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使企业产品能满足市场要求。
(3)机构建设3.1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人员编制和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2 组建公司管理团队和经营班子,招聘和培训技术队伍、生产队伍,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3.3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监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生产技术总监除外),并提出总监级管理人员的奖惩建议;3.4 创建适合公司运营和发展的企业文化;3.5 保持公司管理层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4)领导4.1 按照董事会安排,组建管理团队,带领团队共同努力,实现公司经营目标;4.2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实施、改进和推广,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4.3 加强管理干部和员工的培训,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水平;4.4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的合法性,保证公司、员工安全以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4.5 在权限内代表公司对外开展商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