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需要加快宅基地制度改革
2024年乡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024年乡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前言宅基地制度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民合法住房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同时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提高农民的住房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到2024年,全面完成乡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的宅基地管理体制和权益保护机制,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农民增收继续增长,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要进展。
三、具体措施1. 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1)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宅基地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加快建立宅基地统一登记和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规范程度。
(3)严格宅基地审批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农民合法住房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4)加大宅基地承包期限和规模的调整力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推进农民宅基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和集中经营。
(5)完善宅基地流转和交易机制,建立健全的宅基地市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2. 完善宅基地管理体制(1)制定并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办法,明确宅基地的权益和责任,加强农民对宅基地的自主管理能力。
(2)加强宅基地规划和设计,优化宅基地布局和建设,提高农民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
(3)加大对农村宅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4)加强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的保护,加强执法监管,遏制违规占地和非法侵占行为。
3. 加强宅基地产权保护(1)完善宅基地产权登记和交易制度,建立统一的宅基地产权登记机构,推动宅基地产权化进程。
(2)加强宅基地权属界定和确权工作,解决宅基地权属不清和矛盾纠纷问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加强对宅基地产权的法律保护和司法保障,建立健全的宅基地产权保护机制,提高农民产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规划计划控制引导,合理确定村庄宅基地用地布局规模(一)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计划控制。
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安排并指导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组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村土地利用规划,要与城镇规划相衔接,合理划定农民住宅建设用地范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外的村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摸清宅基地利用现状和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为控制,组织编制村庄宅基地现状图、住宅建设用地规划图和宅基地需求预测十年计划表(即“两图一表”),制定完善宅基地申请审批制度,张榜公布,指导农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规范有序进行。
(二)科学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和规模。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经济的影响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经济的影响对于中国的农村而言,宅基地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
宅基地不仅是农村居民的居住土地,也是他们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不少地方都在积极探索新的制度模式,这对于乡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影响。
一、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升了农民的产权意识传统的宅基地制度对于农民来说,存在着诸多限制和不确定性。
改革后,农民对于自己宅基地的所有权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产权意识得到了提升。
他们开始更加注重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不仅能够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还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流转过去,宅基地制度对于土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农民往往只能局限于自己的宅基地内部开展经营活动。
而随着制度改革的深入,农村土地流转更加便利化,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流转出去,进行规模化的种植或养殖,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三、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了乡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在传统农村经济结构中,农业占据主导地位,乡村产业单一,发展缓慢。
而宅基地制度改革后,农村土地的流转使得农民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种植或养殖项目,农村经济结构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乡村产业链也变得更加完善。
四、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消费升级,乡村旅游成为了一种新的消费热点。
宅基地制度改革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发展乡村旅游的机会,他们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改造成为民宿,或者开展农家乐、采摘等服务项目,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乡村生活。
五、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了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传统的农村产业往往以小农经济为主,效益有限。
改革后,农民可以通过宅基地的流转和发展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不断拓展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实现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从而为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六、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融合发展宅基地制度改革使得农村各族群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促进了资源的共享和合作,有利于形成一个更为有机的乡村经济体系。
加快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思考
制 度逐 渐暴 露 出 很 多 问题 。如 何 明 晰 宅 基 地 产 权 , 善 农 村 宅 基 完 地确 权 、 记 、 证 制 度 , 全 宅 基 地 产 权 权 能 , 农 村 宅 基 地 流 转 登 颁 健 是 的 必要 条 件 。 因此 , 究 农 村 宅 基 地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具 有 重 要 的 理 研 论 和现 实 意 义 。
种虚位的状态 。
2 完善 宅 基 地 产 权 的 内 容 , 全 宅基 地 产 权 权 能 。 针 对 当 前 、 健 农 村 宅 基 地 产 权 不 完 备 特 性 , 国农 村 宅 基 地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的 重 我 点 要 放 在 完 备 宅 基 地 产 权 内容 , 全 宅 基 地 产 权 权 能 上 。首 先 , 健 要
1 明晰 宅基 地 产 权 , 善 农 村 宅 基 地 确 权 、 记 、 证 制 度 。 、 完 登 颁
目前 , 随着 我 国 城 市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 筹 城 乡 发 展 战 略 的 实 统 施 , 于计 划 经 济 体 制 和 城 乡 二 元 背 景 下 形 成 的 农 村 宅 基 地 产 权 源
当前 我 国 农 村 宅 基 地 基 本 特征 的产 权 经 济 学 分 析 产 权 分 析 是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重 要 分 析 方 法 。产 权 是 指 由 物 的 存 在 及 关 于 它们 的 使 用 所 引 起 的人 们 之 间 相 互 认 可 的行 为 关 系 。
一
、
产 权 经 济 学 认 为 完 全 的产 权 是 市 场 交 易 和 交 易 效 率 的 基 础 。完 全 的产 权 一 般 要 求 产 权 的 排 他 性 、 整 性 和 可 转 让 性 。尽 管 我 国 农 完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难点与破解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难点与破解近年来,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规模的增加,农村宅基地制度问题日益突出,亟需深化改革。
在改革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难点,需要寻求有效的破解之道。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破解办法。
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与中国的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和艰巨的任务。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地流转难题农村宅基地改革的一个难点在于土地流转问题。
由于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分离,农村宅基地征收对于土地的使用和流转提出了新的挑战。
许多农村宅基地主要由老年人居住,随着年龄增长和子女外出务工等原因,导致宅基地闲置、荒废,难以有效利用。
土地流转如何进行,使宅基地得到高效利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目前,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薄弱,导致一些宅基地乱象时有发生。
一些农民在没有经过规划审批的情况下盲目扩建、改建,甚至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如何实现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和监督,成为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又一个难点。
三、农民权益保障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过程中,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权益问题。
在宅基地改革中,如何保障农民的产权和利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一方面,要保护宅基地的所有权,防止宅基地被变相侵占或挪作他用;要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宅基地改革中获得应有的补偿和权利。
在面对这些难点的我们也应该寻求相应的破解之法,以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实施。
应加强土地管理,推动土地流转。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补贴等手段,鼓励农民将闲置宅基地流转给有需要的农户或社会组织,实现宅基地的合理利用。
建立健全的宅基地流转市场,打破土地流转的种种障碍,推动农村宅基地的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
应强化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
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方案
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方案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划拨给村民个人或家庭集体所有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方案的出台是为了解决农村土地资源碎片化、农村住房建设困难等问题,推动农村宅基地有效利用和管理。
下面就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方案进行详细的讨论。
一、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通过确权登记、界址分堀等方式,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完善宅基地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宅基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宅基地规划建设改革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宅基地建设布局,统筹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宅基地规划建设过程中出现浪费现象。
加强对宅基地建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质量,推动农民住房建设稳步推进。
三、宅基地流转管理改革鼓励农民将闲置或低效的宅基地进行流转,引导土地资源有效集约利用。
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市场机制,保障流转双方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同时,要规范宅基地流转行为,严格监管,防止出现乱象。
四、宅基地权益保护改革加强对宅基地权益的保护,维护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稳定。
建立健全宅基地权益调解机制,解决宅基地纠纷,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同时,要严格打击侵犯宅基地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村土地秩序。
五、宅基地管理服务改革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服务体系,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的服务。
加强对宅基地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帮助农民了解政策,依法维权。
同时,要加强对宅基地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服务农民的需求。
六、宅基地管理监督改革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宅基地管理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宅基地管理监督,促进宅基地管理的公正、透明。
同时,要加强对宅基地管理情况的评估和考核,推动宅基地管理不断完善。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方案的出台,对促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不断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规划建设、流转管理、权益保护、管理服务、监督等方面的改革,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农村宅基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9.11•【文号】中农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是党和国家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职责,具体承担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担当,做好工作衔接,健全机构队伍,落实保障条件,系统谋划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履职尽责,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防止出现弱化宅基地管理的情况。
要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宅基地用地指标,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二、依法落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
X乡宅基地改革工作经验交流
X乡宅基地改革工作经验交流近年来,我乡宅基地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此经验进行总结交流。
首先,宅基地改革是我乡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坚持农民利益至上的原则,开展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我们重点关注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宅基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我们大力推行“撤并代”机制,将散落的宅基地整合,形成规模农户,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通过此项改革,农民的宅基地得到了更好的利用,助力农民增加收入。
其次,宅基地改革在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通过对宅基地的流转,吸引了一批外来资本进入农村,推动农村产业的发展。
我们重点发展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等产业,利用宅基地资源,建设了一批农家乐、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项目,丰富了乡村文化内涵,提升了农村形象。
同时,我们注重培养农户的经营意识和管理能力,通过培训和示范,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益。
再次,我们注重宅基地改革的社会稳定。
在推行宅基地流转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我们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宅基地流转管理制度,实行价格公示和交易备案,杜绝了不正当竞争和恶意炒作。
同时,我们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了解土地政策和宅基地改革的意义,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促进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最后,我们在宅基地改革中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推进。
我们与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金融机构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和推动改革措施的实施。
我们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和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加强各方的沟通和合作,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这有效地推动了宅基地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我乡宅基地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于推动乡村振兴、保障农民利益、实现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我们将继续坚持党的农村政策、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乡村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5.14•【文号】自然资发〔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部署,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全国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和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
尤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方推进工作受阻,增加了按时完成任务的难度。
为确保今年底完成党中央部署的这项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坚持不变不换各地要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快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坚持不变不换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
二、因地制宜,加快开展地籍调查各地要加快地籍调查,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对已调查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应登记未登记、不能登记等情况要清晰掌握。
正在开展地籍调查的,要加快推进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
尚未开展地籍调查的,要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等,因地制宜抓紧开展,形成满足确权登记需要的房地一体地籍调查成果。
各地可采取积极灵活的方式,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
对权利人因外出等原因无法实地指界的,可采取委托代理人代办、“先承诺、后补签”或网络视频确认等方式进行。
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合适的地籍测绘技术方法。
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利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宅基地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且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二、工作内容1.加强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2.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对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健全宅基地登记、审批、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制度。
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权以及继承权等,明确权责关系,确保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
3.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制定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方案,合理规划和布局宅基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
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更新宅基地信息,加强监督和管理。
4.改善农村宅基地利用环境加大农村宅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宅基地用地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条件。
加强农村宅基地公共设施建设,提供饮水、供电、通讯等基本服务。
加强农村宅基地环境保护,加强环境治理,确保农民的生活环境健康和安全。
5.促进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6.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各县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各县区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加强上级部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2.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工作的资金投入,保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合理规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3.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组织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合法权益保护意识。
四、预期效果。
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的调研报告
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的调研报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多,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我进行了一次实地调研,对农村宅基地现状、问题和改革方向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
一、农村宅基地现状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的基础。
目前,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和数量不断增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 宅基地面积补贴难以落到实处。
在一些地区,宅基地面积补贴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和落实,导致一些农民难以满足宅基地建设的需求。
并且,补贴标准仅局限于每亩地补贴,没有考虑到不同地区价格的差异,造成补贴金额不够公平。
2. 我国农村分散性农户的多,有的地区宅基地分散、面积小,部分地方出现了宅基地闲置或流转难等问题,对有效利用土地资源造成浪费。
3. 宅基地规划设计不符合农户实际需求。
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统一规划、设计和监管的情况,造成了不同农户之间宅基地面积、布局和样式的相似度过高,缺少发展特色和区别化的情况。
二、对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的探索1. 加强对宅基地规划的指导和监管。
根据农户家庭人口、家庭财力、土地面积等情况,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方案。
同时,建立宅基地规划计划和居民用房的建设设计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区域示范,促进宅基地建设规划的合理设计和利用。
2. 推进农村宅基地现代化,加快土地流转。
在实际执行中,政府可以鼓励农户进行多样化的流转方式,分散的农户之间可以合理地进行土地流转,推进整体的宅基地现代化建设。
3. 合理构建宅基地补贴体系。
宅基地补贴应该充分考虑到土地利用价值,通过与市场价格挂钩等方式,合理提高宅基地补贴标准;同时,针对宅基地流转等情况,建立宅基地流转支持基金,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4. 建立农民相互合作的平台,促进宅基地的合作开发。
农民社会组织、合作社等可以成为农民合作开发宅基地的主要平台,加强人员配套、资金保障,形成“政府引导、农民自主”的模式,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于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您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规模不断减少,宅基地制度作为关系到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农民居住安居、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国家已经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有了一系列的举措和政策,但与实际情况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我们需要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以下是笔者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一些建议。
应强化宅基地使用权的稳定性。
目前宅基地使用权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造成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担忧。
为此,政府应该通过立法等手段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期限和使用范围,增强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信心,同时建立健全的宅基地使用权保障机制,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要促进宅基地流转和集约利用。
当前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很多宅基地被空置或者利用不充分。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政府可以推动宅基地流转市场的建设,鼓励宅基地所有权人将闲置宅基地进行流转,支持规模经营和产业集聚,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
加大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
目前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许多农村地区居民对宅基地政策不够了解,甚至存在误解。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力度,向农民宣传宅基地政策的重要性、意义和改革的内容,帮助农民更好地理解和参与到宅基地改革中来。
政府还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同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宅基地的利用和开发,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掖。
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土地支撑和制度保障。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宅基地制度改革一定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效,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的意义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的意义一、改革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
宅基地是农民的土地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宅基地制度对于解决农民住房问题、促进农村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可以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将宅基地使用权划归农民个人,使农民在土地流转、土地交易等方面享有更多的权益,有助于增加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的土地保障水平。
三、促进农民的城镇化进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可以促进农民的城镇化进程。
通过改革宅基地制度,将农民的宅基地转变为商品化资源,可以吸引更多农民向城镇流动,加速农民转移就业,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增加城市就业机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四、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助于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通过改革宅基地制度,可以使农民获得更多经济利益,激发其投资农村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农村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结构升级,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助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导致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低下,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改革宅基地制度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整合等方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
六、推动农村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于推动农村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推进,农民将逐渐成为土地的主体和所有权人,将需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能力,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公共利益。
七、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助于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
当前,农村宅基地利用和管理存在不规范、不科学的问题,导致农村住房条件普遍较差。
通过改革宅基地制度,可以促进农村住房条件的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随着我国城乡发展的变化,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也成为了当前许多地方的重要议题。
尽管它有很多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难点。
本文将重点探讨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以及对策。
难点一:私人地权与公共资源农村宅基地是由政府划拨给农民的,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集体所有制。
但是,随着农村宅基地的需求和数量增加,农民对于宅基地的私人地权认知也逐渐增强。
这种私人地权和公共资源之间的矛盾,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第一个难点。
对策一:强化政策引导,保障宅基地公共品质政策应该引导农民,不能仅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忽略公共资源的价值,应该更多考虑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策的补贴与激励措施应该更多地倾向于保障集体所有权,维护宅基地的公共品质。
难点二:宅基地规划和管理难度大农民需要建立自己的住宅,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考虑到规划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当政府管理与农民需求相违背时,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就会面临很大的困难。
对策二: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强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宅基地规划和管理的监管。
同时,建立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标准,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难点三:宅基地限制了农民自由流动宅基地制度存在“扰民”问题,农村宅基地的特权地位,往往会限制农民自由流动的权利。
对策三:适当调整宅基地的限制规定政府应该适当调整宅基地的限制规定,保护农民的自由流动权利。
例如,可以通过建立宅基地流通市场,便于农民租赁、出租和买卖。
难点四:土地利用效率低农村中剩余土地普遍存在利用率低、荒芜的现象,很多宅基地因为闲置或者租借不当等原因而造成了浪费。
对策四:加强土地统筹利用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地的统筹利用,更好地调整、分配土地资源。
在土地规划上,通过多元化的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降低浪费现象的发生。
总之,在宅基地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些难点。
政府应该在政策执行上灵活变通,加强监管和引导,使宅基地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保护农民的权益,同时更好地发挥宅基地的社会价值。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住所,也是他们生产生活的基地,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关系到他们的根本利益。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面临诸多难点,需要综合考虑国情和各方面的利益,以寻求最佳的改革路径。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探讨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及对策。
一、难点1. 农村宅基地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例如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清晰、规划不合理、流转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农村宅基地的有效利用,也制约了宅基地的流转和二次开发。
不完善的宅基地制度也制约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2. 利益分配问题在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利益方很多,包括农民、地方政府、开发商等,各方的利益分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在新的制度下,如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又推动农村宅基地的合理流转和利用,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
3. 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
在宅基地改革过程中,缺乏清晰的法律依据,容易导致利益纠纷和法律风险。
需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法规建设,为改革提供稳定的法律保障。
4. 农民意识问题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需要农民的理解和支持,但目前农村普遍存在一些思想观念上的顾虑,不理解或不认可新的政策。
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观念,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获得感。
5. 地区差异与多元化需求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现实情况有所不同,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着不同的需求和矛盾。
需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多元化的改革策略。
二、对策1. 完善宅基地制度在农村宅基地改革中,需要完善宅基地的产权制度,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市场,使农民能够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权和收益权。
还需要完善宅基地规划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宅基地的用地布局,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发展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发展一、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背景近几十年来,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宅基地制度也需要不断改革和发展,以适应新的农村发展需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讨论。
二、宅基地的定义和历史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所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的土地。
这一制度在我国农村历史中可以追溯到古代,但在当代农村发展中才开始受到重视。
三、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标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保障、农村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顺利推进。
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了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
其中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划归农村居民个人、宅基地流转和交易的便利化、宅基地使用权质押融资等。
五、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义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期满后的再分配问题,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
六、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挑战和问题宅基地制度改革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宅基地流转市场混乱、宅基地的合理规划和划定等。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七、宅基地制度的发展方向未来,宅基地制度应该更加注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倡导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和个体经济的有机结合。
八、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国际比较我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经验对其他国家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然而,每个国家的农村情况不同,改革路径也会有所不同。
九、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推进路径在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需要担负起引导和协调的作用,并且需要更多地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十、总结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我国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保障,农村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然而,宅基地制度改革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同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经验也对其他国家的农村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了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政策、土地、利益等多方面问题,难点与对策也相对复杂。
本文将就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展开论述。
1. 利益多元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牵涉到众多农民的利益问题,包括权属、补偿、土地价值等多个方面。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的情况不同,导致利益诉求的多元化。
如何在改革中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当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首要难题。
2. 政策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涉及的政策较为繁杂且存在一定的变动性。
农村宅基地利益权属、使用权等重要问题缺乏统一的规范,导致改革实施起来困难重重。
3. 土地出让问题农村宅基地改革涉及到土地出让,但由于土地出让的程序繁琐、费用昂贵等问题,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这将成为农村宅基地改革的难点之一。
4. 农民观念难以转变由于长期以来的传统习惯和思维定势,部分农民对宅基地改革不够理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这也给改革的顺利进行带来了不小的障碍。
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对策1. 完善政策法规当前改革的关键在于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这既包括中央政策,也包括地方政策。
只有明确宅基地权属、使用权、政府补助标准等关键性问题,才能够为改革提供有力的保障。
2. 推动土地出让改革针对土地出让问题,可以采取降低土地出让费用、简化手续、加快审批等一系列措施来推动土地出让改革的顺利进行,从而降低农民的使用成本。
3. 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认同感。
在改革实施的过程中,要提前制定好宣传方案,让农民充分了解改革的意义和好处。
4. 保障农民利益在改革中,要特别重视农民的利益问题,完善相关的补偿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补偿、资源配置等方式,尽量降低农民面临的改革风险。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受到了国家重视。
为了更好的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有关部门制定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此项方案从四方面加强改革。
首先,为营造农村市场化宅基地交易环境,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行统一宅基地托管管理,使得宅基地购买者可以无缝、便捷地拥有宅基地。
同时,实施宅基地买卖监管措施,避免资源浪费,保证农民利益,实现农村宅基地合理配置。
其次,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贷款体系,针对农村宅基地购买者提出优惠政策,可以按照省、市、县三级政府的宅基地管理要求,发放宅基地贷款,为农民购买宅基地提供资金支持。
第三,支持农民参与宅基地配套服务,改造、整治宅基地周边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另外,建立农村宅基地担保机制,确保购买者不被欺诈,安心参与宅基地购买。
此外,建立中央、地方共同出资助学资助制度,以提高农民子女接受教育水平,完善农村宅基地产权服务体系,为农民子女提供健全的教育贷款。
以上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内容,该试点将有助于提升农村宅基地的市场竞争力,解决农民的剩余农田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实现新农村“美丽家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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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宅基地制度建设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宅基地制度建设近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宅基地制度建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这一改革举措旨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出发,探讨这一改革的背景、目标、实施情况以及影响。
一、历史背景中国一直以来是农业大国,农村土地制度一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发展迅猛,农村经济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土地流转不畅、农民收入低下等问题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痛点。
因此,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二、改革目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和增值,加强农村土地统筹利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同时,也要推动农村土地经营主体多元化,引导城市居民到农村投资经营。
三、政策措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宅基地多权益制度等。
具体而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旨在通过探索改革路径和完善制度设计,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宅基地多权益制度则是打破了传统宅基地只属于农户的局面,使土地资源能够得到高效利用。
四、实施情况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宅基地制度建设方面,中国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首先,在试点项目中,许多地方的改革实践得到了可喜的效果。
农民通过流转土地或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等方式,增加了收入来源。
此外,宅基地的流转和开发助力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
首先,流转土地增加了农村需求,扩大了农业生产规模,促进了农村就业,提高了农民收入。
其次,改革推动农村产业多元化发展,带动了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的崛起。
最重要的是,改革鼓励城市居民到农村投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宅基地制度建设的意义宅基地制度建设对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的幸福感有着重要意义。
一方面,宅基地的多权益制度改革解决了传统制度下农民的土地财产无法变现的问题,提高了农民的土地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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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下一步重点工作是加快农民增 收步伐,加快农村人口集聚,促进 城乡融合发展。 这一切不能按照常规思维按
部就班开展农村工作, 而必须进 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以改革来推 动农村的腾飞,这是唯一的出路。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三、改革的径思考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须推进科学规划、 政策引 导、培育中心村、加快农房抵押贷款、加快农村集体资 产改革等措施。
楼铁谔
绍兴市委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
党 的 十 八 大 刚刚胜 利 闭幕 , 新时期农村面临新的腾飞, 农村
一、需要改什么
农村的所有改革最基本说到底就是土地制度改革。
今年的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 上,浙江省委印发了 《 关于深入推 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积极 开展农村改革试验的若干意见》, 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讲话 中提出,要全面开展 “ 现代农业经 营制度、 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机 制、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 村社区治理机制、户籍管理制度、 扶贫开发体制、 城乡一体的规划 建设和公共服务体制” 等 9 方面 的改革创新。 在这九项改革中, 我觉得 核心也是战略性的是第三、第 四 项改革, 这 是 带 有 根本性 的 改革。 农村的所有改革最基本说到 底就是土地制度改革。 比如户籍 制度改革, 实际也是属于土地制 度改革的范畴。 人与土地是一组 对应关系,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 成,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也自然水 到渠成。 事实上,绍兴市从 2009 年开 始,就已经在着力推进以农村 “ 三 块地”为核心的土地制度改革,制 订出台了有关宅基地置换、 村级 集体经济发展、中心村发展、农房 抵押贷款等方面的政策, 这些政 策都体现了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 实际内容, 尤其是在加快宅基地 置换、 流转 、交易等方面,作了 大 胆的制度设计, 具有较强的操作 性。 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终极目 标是要让农房可以自 由 买卖,农 房与城市房屋同等待遇, 可以入 市交易。 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打破 依附在农房和农民身上的二元分 割现象。 这块改革还刚启动,又十 分关键,需要加大力度,所以要重 点探讨这一问题。
二、为什么要改
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等都需要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
可以这样说, 土地制度改革 重点是指宅基地 制 度改革, 这 是 加快人口集聚 , 促 进 农 民 市 民 化 , 促进城乡 融 合 的关键 棋子 , 是农村改革最后一道壁垒。 中 国 农村的几 次 重 大 改革, 第 一 次 是 安徽 凤 阳 县 小 岗 村 的 家 庭联 产承 包 责任 制 ; 第二 次 是 打 破 户籍管制 ,农民可以自 由流 动 ,可以到城 里 打工 ; 第三 次 是 发展乡镇 企业 , 工 业 开始在农村 发展, 也 是 “ 三化 同 步” 的开始 ; 最后一次是粮食放开。 粮食交易 放 开 之 后,市 场也没 有 乱 , 粮食 还 连 年增 收 。 所以说,农村的 每 一 次 改革都是 千辛 万 苦 、 历 经 磨 难闯过来的。 现在宅基地制度改 革,同样需要我们去闯去试。 小岗村农民的改革, 被小 平 同 志称 为 “ 中 国 农民的伟 大 创 举”。 创举在哪里? 说白了,就是 农民回避了一 个 所 有 权 的 敏 感 问 题,保 持 土地 归 集体所有的 性 质不变 , 把 经 营 权 即耕 种权承 包 给 农民 家 庭 , 其产 品 在交 纳 国家 税收 和 集体 提 留 之 后 剩 余 部 分 归农民自己。 但当时的改革没有 触及 “ 一 大二公” 的 社会 主 义 所 有 权 体 制问 题,留 下 了 二元分 割 的后 遗症 , 尤 其 是在宅基地 制 度 上,二元分割的现象十分严重。 按照宅基地产权演变的情 况, 新中国成立后宅基地立法分 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是 1949 年 至 1962 年,宅基地属于农民 私 有 财产,可自由流转,这个阶段是我 党 对 解 放 前农 民 土 改 成 果 的 保 护; 第二 阶段即 是从 1962 年 至 今,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禁 止 宅基地 流转 。 1962 年 《 人民 公 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即“ 六十 条” 中, 第 一 次写 上 宅基地 “ 归生 产 队 所有 ”, “ 不 准 出 租 和 买卖 ”, 同时继 续承 认 房屋 归 农民 私 有, 可以出租和买卖。 1982 年 2 月国 务院发布 《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 例》, 把 宅基地 属 于集体 写入 条 例 。 1986 年 6 月 《 土地法》公 布, 1998 年 8 月 修 订 版 中 仍 规 定 : “ 农民的 住 宅 不 得 向城市 居 民出 售”。 而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如日 本 , 在 20 世 纪 60 年代新农村改 革时恰恰是鼓励城市居民向农村 购买居住地的。 从国内的改革实 践看,成都是国家试验区,2008 年 汶川地震后, 大胆实施了居民向 农民购买房子的试验, 加快了农 民人口与城市人口的对流, 成都 现在的农村发展完全超出了我们 的想象。 所以,把农房二元分割, 造成农房不能流转, 这是历史遗 留下的错误, 也是左倾思想在农 村的烙印,必须改革。 否则,城乡 融合都是一句空话。 为什么要进 行宅基地制度改革? 可从五个方 面来提高认识: 1. 城镇化推进需要宅基地制 度改革。 据 2011 年 统 计,中 国 城市 化 水平为 47.5%,低于 50%的世界平 均水平, 其 中,47.5% 的城市 化水 平 中 已 包括 了 居 住 在 小 城 镇 的 1.5 亿 人口 和 进城 务 工 半 年以 上 的 1.5 亿农民工,如扣除这些人的 话,城市化水平仅为 35%。 而国民 收入与我国水平差不多的马来西 亚、菲律宾,城市化率都在 60% 以 上 , 日 本 、 韩 国 、中 国 台 湾 都 超 过 70%,所以,2030 年前,全国将有 3 亿农民再进入城镇。 浙江省 2011 年城市 化 率 统 计是 62.3% , 《 浙江 省新型城市发展规划》 中, 要求 2015 年 达 到 65% ,2020 年 达 到 72%。 到 2015 年, 全省要求各县 ( 市)的县城和中心镇人口集聚合 计要 达 到各县 ( 市)的 50% 左右, 经济总量达到 70%左右。 每 个县 ( 市)的中心镇数量,不宜太多,一 般小的县 ( 市)只需规划建设一两 个中心镇, 大 的县 ( 市)可以 规 划 建设三四个中心镇。 而现在浙江 省有 3 万多个行政村,5 万多个自 然村。 绍兴的城市化率是 58.6%, 目前, 绍兴市有 2000 多 个行政 村,10000 多个自然村。 日本目前 只有 1044 个村町, 比 20 世纪 50 年代缩减 89.8%,农村人口只占总 人口的 10%。 这样的城镇 化 要求 与这样的城镇化现状, 逼着我们 加快人口集聚, 加快传统村落的 整合、消亡,这就需要积极推进宅 基地制度改革。 2. 农业现代化推进需要宅基 地制度改革。 自 2004 年开始,中 央 已连续 出台 9 个关于 “ 三 农 ” 发展的一 号文件。 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 出,要在 工 业 化 、城市 化深 入 推 进中同 步 推进农 业 现 代 化 ,主题 词应是偏向农业现代化的。 十八 大也提 出实 现 农 业 现 代 化 , 那 么 什么是农业现代化? 说到底就是 农 业 要有 高附 加 值 ,要有 比 较 效 益 ,农 业 要 园 区 化 、 规 模 化 、设施 化 、标 准 化 、 品 牌 化 , 这 里 关键是 规 模 化 , 也 就是说, 承 包地要保 护 但 必须加快 流转 。 2011 年 底 , 绍兴市农村 土 地 流 转 面 积 累 计 达 96.7 万亩,流转率达 51.5%,这 应该是一个 比 较 好 的 数 据, 但 存 在的 问 题 也比 较 明 显 :一是 规 模 化流转比 例 不 高 , 流转 中有 三分 之 一左右是农民自发、 零星 的 季 节 性流转 , 形不 成 规 模; 二 是土 地 流转 期 限 偏 短 , 五 年 以 下 占 70% ,一年以 下 季节 性占 12% ; 三 是农 业 比 较 效 益 低 , 如 目前台 湾 地区农民 收入 是浙江的 5.5 倍 , 此 外 ,农 产 品安 全不 受 保 障也 是 一个问题。 这些问题的症结都是 规模不大造成的。 而规模不大的 根源 , 则 在于农民 分 散 居住 , 生 活 方 式决 定了 生 产 方 式 ,小农 经 济 的 经 营 方 式不 改 变 ,土地 流转 的规模率就无法提高。 3. 农民增收需要宅基地制度 改革。 2011 年,绍兴市农民人 均 纯 收入为 15859 元 , 其 中 工资性 收 入 占 57.68% , 经 营 性 收 入 占 34.11% , 转移性 收入 占 5.43% , 财 产性 收入 占 2.78% 。 农民 如 何 才 能 持 续 增 收? 我 认 为, 现 在 企业 效 益 不 高 ,农民 工资性 收入 和转 移性 收入 大 幅 增加都 不 太 可 能 。 促进农民增 收 ,重点要 靠 财 产性 收入 增 长 。 在 农 副 产 品 价 格 受 CPI 调 控 的 情况 下 , 只 有 靠 财 产 性收入增长拉动农民增收。 而财 产性 收入 增 长 ,在 我国只能 进行 宅基地制度改革来撬动。 我们再从城乡收入差别 来 分 析。 浙江 “ 十一五”期间从 2.45∶ 1 缩 小到 2.37∶1,是 全国 城乡 收 入差 距 最小的省 份 ,绍兴 “ 十一 五 ” 期 末 缩 小 到 2.1 ∶1, 比 全 省 还小, 全国 是 3∶1,到 底 城乡 差 距在哪 里? 燕京华侨 大学 校 长华 生 先 生认 为:城乡 差 距 大 , 统 计 上 有 问 题。 2009 年 统 计年 鉴 公 布 , 2008 年 全 国 人 口 为 13.27 亿 , 其 中城镇为 6.0667 亿 ,农村 为 7.2135 亿 ,城镇 化 率 45.68% , 在 城 镇 人 口 中 包 括 了 1.4 亿 以 上常 年在 外 打工 的农民 工 , 这 就 把 农民 家 庭 一 分 为 二 了,留 守老 人、 儿童 等 低 收入 人 员 划为农村 人口, 打工 农民划为城镇人口, 这 样 的 统 计是 不 科 学 的, 其 实在 农民与城市 居 民的 收入差 距 上 , 工资性 收入差 距 并不大 ,最 大 的 还是 财 产性 收入 。 城乡 二元分 割 时, 1978 年 全国 城镇 居 民与农民 的 收入 比 是 2.57:1 ,当时城镇 居 民 居住 的是 公 租 房,农民 拥 有自 有 住 房、自留地,城镇 居 民 每 户 20 平 方米左右, 人 均 居住 面 积 4.2 平 方米, 农民人 均 为 8.1 平 方米。 所以,当时城镇 居 民与农 民的 差 距 主要在 工资性 收入 上 , 在 财 产性 收 入 上 还 是 农 民 占 有 优势 。 但 到 2008 年, 变化 就 大 了, 仅 城镇 居 民人 均 拥 有的房 产 价值 就 达 到 农 村 人 均 房 产 价 值 的 10 倍 以 上 , 这种 差 距 才 是实 质性 的。 4. 解决贫困需要宅基地制度 的改革。 目前的扶贫模式主要是在促 进集体经济发展, 绍兴的主要形 式是发展异地物业, 只解决集体 经济薄弱问题, 并不能解决农民 个体的贫困。 实际上对于农民个 体来讲,扶贫没有太多手段,只靠 一点捐助、 慰问金根本不解决问 题。 农民贫困的根本问题是分散 在山区的农民太多,他们的教育、 世界观都得不到开放, 他们永远 都这样生活在山那边, 怎么与外 部世界联通? 怎么去改变自己的 人生? 扶贫,最需要和最有效的, 就是要加快推进山区人口的迁移 集聚。 记 得 20 年前 去 嵊 州 里 南 一 个村 扶贫 , 山上 才 几 十 个人, 修 路 、 拉电线 等 基 础 设 施 投 入 了 上 百 万元 。 现 在 看 来 这 种 方 式 是 错误 的, 应 该 把 这 样 的 村 搬 下 来。 还有, 扶贫 的方 式也 要 转 变 , 应该要 把 扶 贫 对 象 从 集 体 转 为个体, 直 接 保 障 个 体 的 生 活问 题,中 间 做到 不 跑冒滴漏 。 而 现 在的 扶 贫 模 式 , 中 间 环 节 截 流现 象 十分 严 重。 我曾经专门向一位老领 导 讨 教 过一些农 村 问 题 。 他 当 时 提 出: 现 在 分 田 到 户 后, 承 包 田 能 不能 够在 承 包 期 中 间 作 一 些 调 整 ? 人 死 了 承 包 田 还在 那边 ,小 孩 子生 下 来了 却 没 有 承 包 田 , 好 像 不 太 合 理, 能不能 够调整 ? 我 当时 听 了 之 后 觉得 很 惊讶 , 觉得 这个是应该要调整的。 尽管物权 法中明确了 承 包 田 30 年 不能 改 变 , 但我 觉得 ,农村的改革一定 是 和 法律的 突 破 相 结 合 在 一 起 的, 应该可以突破 这 个 规 定,对 承 包地进行 合 理、 必要的调整。 但 到农 办工 作一 段 时 间 后, 经 过 调 研 和 思 考 , 我 发 现问 题 没这 么 简单 ,为 什么 承 包 田 分 到个人后 不要去调整它? 是因为如果农村 孩 子生 出来就 给 他承 包 田 ,以后 即 使到 大学 毕 业 , 他 的 根 就还留 在田上, 他就永远脱离不了农 村,始 终 是一个农民。 现 在农村 新 生 孩 子 没 有了 承 包 田 , 这 实际 上是斩断了他作为农民的根。 把 根 斩断 ,当然 会 有 阵痛 , 会 有 不 公平 的 现 象 , 但 所有文明进 步 都 是 伴随 着 阵痛 的。 所以说, 承 包 田 不 调整是方向, 也 是 斩断 农民 子子 孙孙 的 “ 根” 的 手 段 , 经 受 这 点 阵痛 ,还是 值 得 的,是为人的 城市 化 付 出的 代 价 。 当然,在 这 个过 程 中, 我们 要为 没 有了土地 的 这 一 代 人 解决 教 育、 就 业 、 社 会保障等各方面的问题。 5. 房产调控需要宅基地制度 改革。 现在中国很纠结的一个 问 题 就是房地产问题,压制太多,导致 经济下滑,但不控制房产,实体经 济就会被掏空, 居住成本将会越 来越高。 其实只要农民的房产进 入市场,供需的问题就能解决。 所 以城镇房产价格的调控只有跳出 目前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的行政 调控思维, 与土地制度的改革创 新,与农房入市,与农民家庭市民 化制度相挂钩, 这样既解决了城 市高房价的问题, 又盘活了农村 宅基地,激活了农村土地市场,为 农民增收添了翅膀。 改革需要顶层设计与突 破。 而就当前来说,基层该做 的重点有八项措施, 可以迂 回推进改革: 1.科学规划。 要根据市域县域发展实 际,根据区域规划的要求,重 新明确各个行政村包括自然 村的定位,明确今后 10 年或 15 年左右,哪些村需要拆迁, 哪些村需要保留。 一个县 ( 市) 在明确村庄布局同时, 为加快人口集聚, 还必须进 行区划调整。 2.政策引导。 绍兴市从 2010 年开始, 相继出台了有关推进宅基地 置换、 促进人口集聚等方面 的政策。 宅基地置换政策,说 穿了就是政府作为中介在交 易农民房屋, 合理规避有关 宅基地无法买卖的法律规 定。 宅基地置换政策,关键是 要让利于民, 要做到对农民 有足够的吸引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