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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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措施二:强化信息监督管理

医院对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等统计功能 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对通过信息系统查询药品、 医用耗材用量等信息的权限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和审批 程序。信息系统中设置重要和敏感信息查询留痕功能, 建立查询日志并进行登记(包括计算机编号、操作者代 号、操作时间等),定期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措施三:加强实时在线监控

在信息系统中安装反统方软件,由监察室 对“统方”行为实施监控,及时发现并阻 止 “统方”行为。
医疗行业统方问题解决方案
North Pan-Commercial S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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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antec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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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统方,是指医疗卫生 机构及科室或医疗卫 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 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 径,统计医疗卫生机 构、科室及医疗卫生 人员使用药品、医用 耗材的用量信息。

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科室 或医疗卫生人员出于不正 当商业目的,统计、提供 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及医 疗卫生人员使用有关药品、 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 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 便利。

措施一:建立信息统计审批权限
信息科根据不同科室的职能,限定
各个科室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有关 信息的权限。各岗位根据岗位工作 需要设定权限,通过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使用。
措施一:建立信息统计审批权限

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和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信息中心采 取授权、加密、控制终端信息采集范围等有效措施,对各 科室信息查询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防止个别工作人员利用 统计、报告、分析等方式,取得医生或部门用药的有关信 息,透露给医药营销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查询药品、耗材 用量信息,可能涉及“统方”行为的,必须在履行审批备 案登记手续后,由信息科指定人员在信息科内实施查询, 同时上报监察室备案。

医院统方制度

医院统方制度

《医院统方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医用耗材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统方行为,防止商业贿赂,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药品、医用耗材使用信息统计的部门和人员。

三、统方定义统方是指对医疗机构中医生或部门用药、医用耗材使用量等信息进行统计的行为。

四、统方的管理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统方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以及卫生院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安全性原则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防止统方信息泄露。

(三)必要性原则统方应基于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监测、科研教学等合法、必要的目的进行。

五、统方的审批流程(一)提出申请因工作需要进行统方的部门或个人,应填写《统方申请表》,注明统方的目的、范围、时间等内容,并提交给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

(二)科室审核科室负责人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统方的必要性和合法性,签署意见后提交给信息科。

(三)信息科审核信息科对申请表进行再次审核,评估统方的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签署意见后提交给分管领导审批。

(四)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对统方申请进行最终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六、统方的实施(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科指定专人负责统方工作,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进行统方操作。

(二)使用专用系统统方应在专用的信息系统中进行,严格按照审批的范围和要求进行操作。

(三)记录操作过程统方人员应详细记录统方的操作过程,包括统方的时间、操作人员、统方的内容等。

七、统方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一)严格限制使用范围统方信息仅限于申请部门或个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目的或非法用途。

(二)信息保密接触统方信息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统方信息。

(三)定期审查定期对统方信息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统方信息的使用符合规定。

八、监督与处罚(一)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统方行为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统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违规处罚对于未经审批擅自统方、泄露统方信息或利用统方信息谋取私利等违规行为,将按照卫生院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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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禁 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加 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 号)及有关法规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卫 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国卫纠发〔2014〕1号) 。
•12
《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药品、医用耗材用量信息,应当是以机构为单位的信息。医疗 卫生机构在提供药品、医用耗材用量信息,以及在日常管理工 作中应用相关信息时,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个环 节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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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 之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对信息系
统中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等统计功能实行专人负责、加密 管理。
2、医院将加强对“统方”行为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和查实 有“统方”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取消 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于涉嫌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按照“一岗双责”,医院将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
•20Βιβλιοθήκη 谢大家!•21•7
统方、回扣事件
• 2010年11月浙江杭州中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统方照片曝光“回扣门”
• 2011年2月杭州200多名医生回扣事件被爆光。网上公布了医药销售公司一月份 的医疗回扣统计详单公布;医生回扣金额从几十元到几万元不等。
• 2012年06月湖南常德统方事件中相关责任人月入回扣2万被检察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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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四、我院“防统方”软件
2013年,我院购进“防统方”系 统软件。“防统方”系统软件能对所有 操作和访问行为进行客观的时间记录, 提供可疑对象的物理访问位置,通过对 可疑对象行为数据的深度分析,分析可 疑对象的行为,对非正常统方行为实时 警告或阻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PPT共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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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知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82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1、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戴尔.卡耐基。
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4、守业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的发展。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PPT 50张)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PPT 50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 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 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从事疾病诊断、 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 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 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
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 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 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 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 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 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6-14条)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 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 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 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
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 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
要事项: (一) 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二) 所有制形式; (三) 诊疗科目、床位; (四) 注册资金。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 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 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 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 式通知申请人。
(三)
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场所; (四) 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 术人员; (五) 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PPT50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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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 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 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 手续。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 下列文件;
(一) 设置申请书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 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 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 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 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 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 文件;未经医(士)、助产人员亲 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 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 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 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 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 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 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 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 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 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 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 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 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 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 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 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歇业,必须 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 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 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医院防统方管理规定

医院防统方管理规定

医院防统方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根据《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依据医院具体情况,加强医药信息管理,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统方”是指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

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和耗材量信息的行为。

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统方”,或者为商业目的“统方”,属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药品统计信息管理1.加强药剂科HIS系统人员权限管理,规范药剂科工作人员的药品信息检索权限。

2.加强药品原始处方的保管。

门诊处方每月由门诊组长负责封存于医院指定场所。

3.药剂科各部门及员工对药品用量的查询、统计仅限于正当的药品管理、药事管理用途,比如了解药品使用合理性、干预临床不合理用药、向上级部门提供指定的药品管理数据,以及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开展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处方点评、病历点评,等等。

4.药剂科各部门及员工仅能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药品管理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如因工作需要,需查询其他部门的药品管理数据,需经药剂科主任同意后才能申请查询。

5.因向上级部门上报药品管理数据的需要,药剂科按医院相关规定可对各部门药品用量信息进行查询。

因干预临床不合理用药的需要,药剂科临床药师可对门诊药房、住院药房药品用量信息进行查询。

因监控各部门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上报药品管理数据的需要,药剂科按医院相关规定可对各部门药品用量信息进行查询。

(三)监督管理1.药剂科应加强对员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上级部门下发反腐相关文件的宣传,使员工树立依法执业的思想。

2.严禁药剂科内部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任何途径对外透漏医院药品的销量、库存量等相关信息。

3.严禁通过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

药剂科各部门员工不得违规参与统方行为,不得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药品的用量及相关信息。

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河南圣德医院防止违规统方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维护医院及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降低医药费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防止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发生。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国卫纠发(2014)1号)及信阳市《2019-2020年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考评细则》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违规统方是指医院科室或个人出于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提供医院、科室及个人使用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供其发放回扣的行为。

二、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医药经销企业和医药购销人员直接提供统方信息,或牵线搭桥,从医院其他工作人员处取得统方信息,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三、加强医院信息系统权限管理,根据不同科室的职能,设置各科室、各岗位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信息的权限,“双十”统计实行双人双密管理。

工作人员只能在授权范围内查询本职责范围的相关信息,有效地控制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的传播范围。

四、对涉及到“统方”的相关信息模块,由信息科加强监管,并建立查询日志,进行登记(包括计算机编号、操作者工号、操作时间等),定期检查分析,发现异常统方及时上报医院纠风办。

五、加强风险岗位廉洁监督。

对有条件统方的岗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必要时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实行轮岗制度。

六、建立药品、高值耗材购销双向承诺制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医院与医药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廉洁购销承诺书》,禁止违规统方行为。

七、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向医院纠风办举报违规统方行为,对于要求进行统方的医药代表和医药生产经营单位,当事人发现后必须第一时间向科室主任报告,由科室主任向医院纠风办汇报,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八、对于要求进行统方的医药代表和医药生产及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止其药品供应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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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方案例
案例一: 郑州市某医院药剂科5名工作人员向药商提供药品销
售情况信息,从不同的药商处收取“统方费”达20余万元。 2012年7月,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单位受贿罪判处相关人员 2—3年有期徒刑,药剂科另外十几名涉案工作人员均受到 程度不同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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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方案例
案例二: 福州市马尾区马江医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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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院“防统方”软件
2013年,我院购进“防统方”系 统软件。“防统方”系统软件能对所有 操作和访问行为进行客观的时间记录, 提供可疑对象的物理访问位置,通过对 可疑对象行为数据的深度分析,分析可 疑对象的行为,对非正常统方行为实时 警告或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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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统方”软件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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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摘要)
• 2012年05月浙江温州中医院因统方时间引起“回扣门”,轰动一时
• 2013年01月广东高州市人民医院统方暴力回扣被“焦点访谈”连续曝光
• 2013年11月杭州某医院出现统方回扣事件,涉及院长、副院长等多人被处理
• 2014年12月一份统方清单曝出“回扣门”浙江多家医院上百名医生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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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正当目的统方的危害
非正常统方行为既违反了国家卫生 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 的规定》(国卫纠发〔2014〕1号),同 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第2 款,将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了医 院良好的公众形象,严重影响医院及医疗 机构的社会形象。
科工作人员林某通卖“统方”收 受多名医药代表贿款达13.9万, 林某被福州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 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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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方案例
案例三: 浙江省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内科医生
包子予先后侵入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及绍 兴市其他两家医院的计算机系统,非法获取 三家医院数据库内保密的“统方”数据并予 以销售,获利人民币11.6万元。最终,包子 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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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方的概念
1、什么是统方? 统方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科室或医疗卫生人员根据工
作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统计医疗卫生机构、科 室及医疗卫生人员使用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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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是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 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疗卫生
机构及科室或医疗卫生人员出于不正当商业 目的,统计、提供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及医 疗卫生人员使用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 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禁 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加 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 号)及有关法规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卫 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国卫纠发〔2014〕1号)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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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方、回扣事件
• 2010年11月浙江杭州中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统方照片曝光“回扣门”
• 2011年2月杭州200多名医生回扣事件被爆光。网上公布了医药销售公司一月份 的医疗回扣统计详单公布;医生回扣金额从几十元到几万元不等。
• 2012年06月湖南常德统方事件中相关责任人月入回扣2万被检察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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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人员不得违规参与统方行为,不得为医药营销人
员提供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及相关信息。严禁医疗卫生人员 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统方便利,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代理人违 规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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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的医疗卫生人员,
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纳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录记分管理。对于 未触犯刑法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于涉 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医院将加强对“统方”行为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和查实 有“统方”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取消 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于涉嫌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按照“一岗双责”,医院将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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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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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之第十七条 本规定所指的医疗卫生人员,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管理人
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信息部门工作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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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们应该怎么做
(一)严禁参与以下“统方”行为 1、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提供用药
量、耗材使用量等相关的信息。 2、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与本院有关人
药品、医用耗材用量信息,应当是以机构为单位的信息。医疗 卫生机构在提供药品、医用耗材用量信息,以及在日常管理工 作中应用相关信息时,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个环 节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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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 之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对信息系
统中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等统计功能实行专人负责、加密 管理。
• 之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统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要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风险岗位廉洁 监督制度,对涉及统方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督管 理,建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建立落实岗位责任 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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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
• 之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向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组织提供的
员或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统方”便利。 3、担任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本院的代理
人,进行私下“统方”活动。 4、未经医院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统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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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责任意识 ,严格责任追究 1、科室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科室人员医德医风和
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意识到“统方”行为不仅违反医 院规定,而且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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