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病历书写时限要求
病历书写时限要求一、入院记录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二、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如果暂时无主治医师时副高以上职称医师代替主治医师首次查房﹚2:患者入院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3:主治医师每周不少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不少于1次。
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四、日常病程记录1:对于手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手术医师查房记录,术后当日有参加手术医师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术后连续3天应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
2: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需要至少每天记录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重患者,且病情稳定者,至少2天记录1次;普通患者,一般是三级护理且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录1次;新入院患者应有连续3天的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算在内)。
五、交接班记录1: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2: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六、转科记录1: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
2: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七、阶段小结连续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时要有阶段小结八、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九、会诊记录常规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十、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患者即刻完成。
十一、手术清点记录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十二、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三、死亡记录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四、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患者死亡一周内或尸检报告出来后进行十五、麻醉记录麻醉实施中书写十六、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实施前﹙术前﹚十七、麻醉术后访视记录麻醉实施后﹙术后﹚十八、术前小结手术前完成十九、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前完成二十、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结束后当天完成二十一、出院病历出院病历7个工作日内归档到病案室。
病历书写时限规定
病历书写时限是指历书写及时与否的根本关键内容之一。
在《规定了严格的时限,需要23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 (一)书写时限要 一、入院记录1、入院记录、再次完成;2、24小时内出院记3、24小时内入院死 二、首次病程记录 三、上级医师查房 1、患者入院48小时治医师时副高及以上职 2、患者入院72小时房记录。
3、主治医师每周不医师每周不少于1次病历书写时限规定限是指完成病历书写内容所规定的时间范围的根本依据是时限质量,这也是评价病历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中,对不需要临床医师严格遵守。
其中对病历书确的规定:时限要求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程记录: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师查房记录小时内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如果以上职称医师代替主治医师首次查房﹚。
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医每周不少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次;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间范围。
评价病病历书写质量的对不同的记录病历书写时限在院后24小时内内完成; 小时内完成;如果暂时无主。
职称医师首次查主任﹙副主任﹚难危重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四、日常病程记录1、对于手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手术医师查房记录,术后当日有参加手术医师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术后连续3天(包括手术当日)应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
2、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需要至少每天记录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重患者,且病情稳定者,至少2天记录1次;普通患者,一般是三级护理且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录1次;新入院患者应有连续3天的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算在内)。
五、交接班记录1、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2、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住院病历书写记录相关时限一、入院记录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二、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如果暂时无主治医师时副高以上职称医师代替主治医师首次查房﹚2:患者入院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3:主治医师每周不少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不少于1次。
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四、日常病程记录1:对于手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手术医师查房记录,术后当日有参加手术医师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术后连续3天应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
2: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需要至少每天记录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重患者,且病情稳定者,至少2天记录1次;普通患者,一般是三级护理且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录1次;新入院患者应有连续3天的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算在内)。
五、交接班记录1: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2: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六、转科记录1: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
2: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七、阶段小结连续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时要有阶段小结八、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九、会诊记录常规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十、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患者即刻完成。
十一、手术清点记录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十二、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三、死亡记录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四、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患者死亡一周内或尸检报告出来后进行十五、麻醉记录麻醉实施中书写十六、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实施前﹙术前﹚十七、麻醉术后访视记录麻醉实施后﹙术后﹚十八、术前小结手术前完成十九、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前完成二十、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结束后当天完成二十一、出院病历出院病历7个工作日内归档到病案室。
病历书写时限要求
附件5
《病历书写时限要求》注:以下内容各级医师必须知晓
1、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2、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3、入院记录: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5、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6、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患者入院后48小时完成。
7、交班记录:由交班医师在交班前书写完成。
8、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在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9、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出科室前完成。
10、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11、手术记录:由主刀医师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
12、出院记录:由经治医师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3、死亡记录:由经治医师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患者死亡后1周内完成。
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住院病历书写记录相关时限一、入院记录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二、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如果暂时无主治医师时副高以上职称医师代替主治医师首次查房﹚2:患者入院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3:主治医师每周不少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不少于1次。
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四、日常病程记录1:对于手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手术医师查房记录,术后当日有参加手术医师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术后连续3天应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
2: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需要至少每天记录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重患者,且病情稳定者,至少2天记录1次;普通患者,一般是三级护理且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录1次;新入院患者应有连续3天的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算在内)。
五、交接班记录1: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2: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六、转科记录1: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
2: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七、阶段小结连续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时要有阶段小结八、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九、会诊记录常规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十、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患者即刻完成。
十一、手术清点记录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十二、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三、死亡记录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四、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患者死亡一周内或尸检报告出来后进行十五、麻醉记录麻醉实施中书写十六、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实施前﹙术前﹚十七、麻醉术后访视记录麻醉实施后﹙术后﹚十八、术前小结手术前完成十九、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前完成二十、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结束后当天完成二十一、出院病历出院病历7个工作日内归档到病案室。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之马矢奏春创作
1、门(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2、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3、入院记录、再次或屡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4、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动随时书写病程记录, 每天至少记一次, 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 至少2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患者, 至少3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至少5天记一次病程记录.
5、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6、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一周之内完成.
7、手术记录应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8、因抢救急危患者, 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时, 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并加以注明.
9、患者入院24小时之内需转科者, 应由转出科室书写详细的24小时内入院转科记录.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无论转科与否, 患者的检诊和处理均应在2小时之内进
行, 并完成8小时内首次病程记录.
10、病情小结应每月总结一次.
11、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2、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3、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14、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之老阳三干创作
1、门(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2、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3、入院记录、再次或屡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4、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动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记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一次病程记录.
5、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6、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一周之内完成.
7、手术记录应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8、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时,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9、患者入院24小时之内需转科者,应由转出科室书写详细的24小时内入院转科记录.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无论转科与否,患者的检诊和处理均应在2小时之内进
行,并完成8小时内首次病程记录.
10、病情小结应每月总结一次.
11、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2、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3、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14、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住院病历书籍写记录相闭时限之阳早格格创做一、进院记录患者进院后24小时内完毕.两、尾次病程记录患者进院后8小时内完毕.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患者进院48小时内有主治医师尾次查房记录﹙如果姑且无主治医师时副下以上职称医师代替主治医师尾次查房﹚2:患者进院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者副下以上职称医师尾次查房记录.3:主治医师每周很多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很多于1次.对付诊疗没有浑、治疗没有成功的疑易危沉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四、凡是病程记录1:对付于脚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脚术医师查房记录,术后当日有介进脚术医师术后立即完毕的病程记录,术后连绝3天应有术者或者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2: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更需要起码每天记录1次,病情变更随时记录;病沉患者,且病情宁静者,起码2天记录1次;一般患者,普遍是三级照顾护士且病情宁静者,起码3天记录1次;新进院患者应有连绝3天的病程记录(尾次病程记录算正在内).五、接接班记录1:接班记录应当正在接班前由接班医师书籍写完毕.2: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毕.六、转科记录1: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正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籍写完毕﹙慢迫情况除中﹚.2:转进记录由转进科室医师于患者转进后24小时内完毕.七、阶段小结连绝住院时间超出一个月时要有阶段小结八、抢救记录抢救中断后6小时内据真补记九、会诊记录惯例会诊24小时内完毕,慢会诊10分钟内加进,并正在会诊中断后马上完毕会诊记录.十、脚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毕,危沉患者马上完毕.十一、脚术浑面记录脚术中断后立即完毕.十两、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毕.十三、牺牲记录患者牺牲后24小时内完毕.十四、牺牲病历计划记录患者牺牲一周内或者尸检报告出去后举止十五、麻醒记录麻醒真施中书籍写十六、麻醒术前访视记录麻醒真施前﹙术前﹚十七、麻醒术后访视记录麻醒真施后﹙术后﹚十八、术前小结脚术前完毕十九、术前计划记录脚术前完毕两十、疑易病例计划记录疑易病例计划中断后当天完毕两十一、出院病历出院病历7个处事日内归档到病案室.。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之答禄夫天创作
1、门(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2、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3、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4、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更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记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一次病程记录。
5、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6、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一周之内完成。
7、手术记录应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8、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时,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9、患者入院24小时之内需转科者,应由转出科室书写详细的24小时内入院转科记录。
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
无论转科与否,患者的检诊和处置均应在2小时之内进行,并完成8小时内首次病程记录。
10、病情小结应每月总结一次。
11、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2、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3、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14、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病历书写时限规定
病历书写时限是指历书写及时与否的根本关键内容之一。
在《规定了严格的时限,需要23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 (一)书写时限要 一、入院记录1、入院记录、再次完成;2、24小时内出院记3、24小时内入院死 二、首次病程记录 三、上级医师查房 1、患者入院48小时治医师时副高及以上职 2、患者入院72小时房记录。
3、主治医师每周不医师每周不少于1次病历书写时限规定限是指完成病历书写内容所规定的时间范围的根本依据是时限质量,这也是评价病历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中,对不需要临床医师严格遵守。
其中对病历书确的规定:时限要求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程记录: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师查房记录小时内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如果以上职称医师代替主治医师首次查房﹚。
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医每周不少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次;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间范围。
评价病病历书写质量的对不同的记录病历书写时限在院后24小时内内完成; 小时内完成;如果暂时无主。
职称医师首次查主任﹙副主任﹚难危重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四、日常病程记录1、对于手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手术医师查房记录,术后当日有参加手术医师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术后连续3天(包括手术当日)应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
2、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需要至少每天记录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重患者,且病情稳定者,至少2天记录1次;普通患者,一般是三级护理且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录1次;新入院患者应有连续3天的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算在内)。
五、交接班记录1、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2、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病历书写时限在26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1、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4、日常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
5、日常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1次。
6、病危患者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
7、病重患者病程记录每2天至少1次。
8、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9、接班记录应当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10、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12、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即时完成。
13、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每月对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1次。
14、出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5、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6、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
17、入院记录上级医师审签,入科48小时内。
18、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入科48小时内。
19、一般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住院每120小时。
20、病重病人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医嘱下达72小时内。
21、病危病人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医嘱下达24小时内。
22、抢救记录上级医师审签,抢救结束后24小时内。
23、手术后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每次术后72小时内。
24、死亡记录上级医师审签,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
25、出院记录上级医师审签,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
26、最后诊断上级医师审签,病人入科96小时内。
病历书写时限要求
病历书写时限要求1、入院记录。
入院记录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
必须在病人入院后当日(夜)接诊医师下班前完成(8小时内)。
3、日常病程记录。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4、凡住院一月以上的病人,每月应写一次阶段小结,总结一月来病情变化,检查及治疗的情况,以及进一步诊治的意见和计划。
5、抢救记录。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
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7、会诊记录。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诊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8、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均应在术前完成。
9、手术记录。
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由手术者完成。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10、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
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11、手术清点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12、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
13、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是指麻醉实施后,由麻醉医师对术后患者麻醉恢复情况进行访视的记录。
麻醉术后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14、交(接)班记录。
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住院病历书写记载相关时限之公保含烟创作一、入院记载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二、首次病程记载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三、上级医师查房记载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载﹙如果暂时无主治医师时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替代主治医师首次查房﹚2:患者入院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首次查房记载.3:主治医师每周很多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载,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很多于1次.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患者,必需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载.四、日常病程记载1:关于手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手术医师查房记载,术后当日有介入手术医师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载,术后延续3天应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载,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载,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载.2:病危患者应当依据病情变卦需要至少每天记载1次,病情变卦随时记载;病重患者,且病情稳定者,至少2天记载1次;普通患者,一般是三级护理且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载1次;新入院患者应有延续3天的病程记载(首次病程记载算在内).五、交接班记载1:交班记载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2:接班记载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六、转科记载1:转出记载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2:转入记载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七、阶段小结延续住院时间超越一个月时要有阶段小结八、抢救记载抢救完毕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九、会诊记载常规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10分钟内参预,并在会诊完毕后即刻完成会诊记载.十、手术记载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患者即刻完成.十一、手术清点记载手术完毕后即时完成.十二、出院记载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十三、死亡记载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十四、死亡病历讨论记载患者死亡一周内或尸检陈说出来后停止十五、麻醉记载麻醉实施中书写十六、麻醉术前访视记载麻醉实施前﹙术前﹚十七、麻醉术后访视记载麻醉实施后﹙术后﹚十八、术前小结手术前完成十九、术前讨论记载手术前完成二十、疑难病例讨论记载疑难病例讨论完毕后当天完成二十一、出院病历出院病历7个任务日内归档到病案室.。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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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1、门(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2、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3、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4、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记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一次病程记录。
5、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6、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一周之内完成。
7、手术记录应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8、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时,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9、患者入院24小时之内需转科者,应由转出科室书写详细的24小时内入院转科记录。
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
无论转科与否,患者的检诊和处置均应在2小时之内进行,并完成8小时内首次病程记录。
10、病情小结应每月总结一次。
11、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2、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3、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14、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病历时限总结
病历时限总结
1、入院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
转入记录应在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出入院记录应在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死亡记录应在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8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2、首次病程记录:入院8小时内完成。
3、日常病程记录:(入院前3日应每日记录一次病程),后重危病人随时记录,且每日至少有一次记录,病重患者至少每2日记录一次病程,普通病情稳定病人至少每3日记录1次病程,病情稳定慢性病患者至少每5日记录一次病程。
4、上级医师查房意见:首次应在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后重病人每3日应有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普通病人应每5日有一次上级医师查房。
病人出院前1日内应有一次上级医师查房。
5、抢救记录:抢救病人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抢救危重病人下达的口头医嘱,在抢救结束后,应当立即据实补充医嘱。
6、死亡记录:应在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
死亡讨论记录应当在死亡1周内完成。
7、阶段小结:每1月应总结一次.
8、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9、手术记录: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
由手术者本人,或第一助手记
录,第一助手记录后应有手术者签名。
10、交接班记录:交班记录交班前完成,接班记录由接班医生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精编版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1、门(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2、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3、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4、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记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一次病程记录。
5、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6、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一周之内完成。
7、手术记录应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8、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时,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9、患者入院24小时之内需转科者,应由转出科室书写详细的24小时内入院转科记录。
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
无论转科与否,患者的检诊和处置均应在2小时之内进行,并完成8小时内首次病程记录。
10、病情小结应每月总结一次。
11、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2、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3、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14、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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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住院病历书写记录相关时限一、入院记录
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二、首次病程记录
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如果暂时无主治医师时副高以上职称医师代替主治医师首次查房﹚
2:患者入院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3:主治医师每周不少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不少于1次。
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四、日常病程记录
1:对于手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手术医师查房记录,术后当日有参加手术医师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术后连续3天应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
2: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需要至少每天记录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重患者,且病情稳定者,至少2天记录1次;普通患者,一般是三级护理且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录1次;新入院患者应有连续3天的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算在内)。
五、交接班记录
1: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2: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六、转科记录
1: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
2: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七、阶段小结
连续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时要有阶段小结
八、抢救记录
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九、会诊记录
常规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十、手术记录
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患者即刻完成。
十一、手术清点记录
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十二、出院记录
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三、死亡记录
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四、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患者死亡一周内或尸检报告出来后进行
十五、麻醉记录
麻醉实施中书写
十六、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麻醉实施前﹙术前﹚
十七、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麻醉实施后﹙术后﹚
十八、术前小结
手术前完成
十九、术前讨论记录
手术前完成
二十、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结束后当天完成
二十一、出院病历
出院病历7个工作日内归档到病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