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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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堤监理细则(二)

防洪堤监理细则(二)

防洪堤监理细则(二)引言:防洪堤监理细则(二)是对防洪堤项目监理工作细节的规范和指导,旨在确保防洪堤的建设和运维能够达到安全、稳定和有效的目标。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展开,包括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程序和流程、监理工作的关键要点、监理报告的撰写和审核、以及监理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正文:一、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持有相关工程类负责人员证书,且具备相应的防洪工程监理经验。

2.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

3. 监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有关防洪堤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较强的技术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能够主动推动项目的监理工作,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5. 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保持客观、公正、公平的立场,不接受利益输送和其他不正当行为。

二、监理程序和流程:1. 监理人员应在防洪堤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前参与,并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常规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3. 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检查,包括基础施工、堤体护坡施工和堤顶工程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防洪设施进行验收,包括闸门、泵站、防洪墙等,确保其性能和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5. 监理人员应在防洪堤竣工后进行最终验收,并撰写监理报告,明确防洪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状况。

三、监理工作的关键要点:1. 监理人员应加强对防洪堤材料和构造的把控,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监理人员应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地质概况和地下水位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地基沉降和地下水渗漏等问题。

3. 监理人员应关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确保施工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水利堤防工程监理施工方案

水利堤防工程监理施工方案

水利堤防工程监理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某县某镇附近,总长3000米,设计高度为3米,包括堤顶防浪墙、河道导流系统、排水系统等。

2. 施工范围:包括土石方、混凝土结构、护岸砌筑、降雨径流沟、草皮铺设等。

3. 工程特点:本工程地处山区,地势复杂,气候多变,且附近有村庄和农田,施工期间需严格保护周边环境。

二、施工组织设计1. 组织机构:设立项目部,包括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质量主管、安全主管、财务人员等,并设立相应的办公室、资料室、宿舍等。

2. 作业计划: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各项工程的施工周期、进度安排、关键节点的控制等,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3. 人员管理: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工资发放、劳动保护、纪律管理等,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秩序。

4. 物资管理:建立严格的物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领用、库存等,避免浪费和损耗。

5. 设备管理:对施工设备进行严格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在施工期间的正常运转。

6.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7. 环境保护:制定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周边村庄、农田和水源的安全。

三、质量控制1. 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结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2. 材料管理: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3. 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符合质量要求。

4. 质量检测:建立质量检测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抽检和全面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5. 质量验收:设立质量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安全管理1. 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安全防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包括安全标志设置、安全警示牌张贴、安全围栏设置等。

小型堤防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小型堤防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松桃县孟溪坪南河堤防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贵州亿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松桃县孟溪坪南河堤防工程监理部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目录第一部分专业工程及工作监理1、适用范围 (1)2、编制依据 (1)3、专业工程特点 (1)4、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6)5、现场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控制要点 (8)6、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 (43)7、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 (55)8、采用的表式清单 (68)第二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监理1、适用范围 (85)2、编制依据 (85)3、施工安全特点 (85)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控制要点 (86)5、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93)6、安全检查记录和报表格式 (134)第三部分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检验和验收1、适用范围 (140)2、编制依据 (140)3、检查、检验、验收的特点 (140)4、进场报验程序 (140)5、原材料、中间产品检验、设备交货验收的内容、技术指标、检验方法与要求 (141)6、检验资料样式表 (144)第一部分专业工程及工作监理1、适用范围2、编制依据3、专业工程特点4、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5、现场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控制要点6、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7、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8、采用的表式清单1、适用范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中小河治理项目松桃县孟溪坪南河堤防工程施工监理。

其中:包括堤防基础开挖工程、土堤工程、M7.5浆砌石堤工程、草皮护坡工程、泥结石路面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种植土回填等。

2、编制依据①已批复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设计图纸;②本工程的监理规划;③《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④《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⑤参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

3、专业工程及工作特点3.1专业工程本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工程、河床砂砾石开挖工程、M7.5浆砌石堤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砂砾石回填工程、耕植土回填工程、C15砼工程等7个专业工程。

堤防工程 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 监理细则

第一章工程概况西汉水位于秦岭和太白山之间,属长江流域,系嘉陵江一级支流。

西汉水有南北二源,南源发源于寨子山,源海拔高程1920m,北源发源于长板梁,源地海拔高程2020m,于天水市秦城区西南七十多公里的天水镇汇合始称西汉水,横跨天水、西和、礼县、武都、康县、陕西略阳县,自东北向西南流经天水镇、盐官镇、礼县,于顺利峡折转向南经江口、龙林桥、茅坝、药木院与陕西略阳县两河口汇入嘉陵江.西和县卢家庄至赵家沟段防洪工程位于西汉水干流,西和县蒿林乡境内.1.1水文1。

1.1水文、泥沙特性工程区位于甘肃省西和县境内,该地区地处陇南山地北部的岷峨山了东麓,东北属黄土梁、峁沟壑区。

圸西部属岷峨山地,山大沟深,由于各地海拔相关较大,气候也有明显的差异变化。

工程治理段的气候特性以西和县气象局的观测资料为代表。

根据西和县气象局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8.4℃,最高气温在7月份,月平均19.8℃;最低为1月份,极端最高气温33.5℃(出现于1966年6月19日),极端最低气温-24.6℃(出现于1975年12月15日);多年均降雨量为550mm,主汛期6~9月份降雨量为435。

05mm,占全年的79.1%,年平均蒸发量为1262。

55mm,干旱指数1。

49,无霜期为152天,最大风速15m/s,最大积雪深度10cm,最大冻土深度42mm。

工程区上游西汉水顺利峡水文测站于2001年上迁至礼县县城附近,上迁后礼县站的流域面积3184 m3/s,与顺利峡站(F=3439 m3/s )相差不大,将2002年~2010年9年资料直接用面积比推至顺利峡断面.西汉水大桥水文实测系列为1976~2010年,采用顺利峡~大桥站同步洪峰流量相关,将大桥丫洪峰流量延长为1959~2010年,共52年资料系列。

工程末端以上集水面积与大桥水文站的敬意面积只占大桥水文站的集水面积不到1%,因此工程段设计洪水可直接移用大桥站的成果,设计洪水成果见表(1)水沙关系基本协调,即年来水量大,来沙量也大;来水量小,来沙量也小;(2)来沙量年际变化大;(3)年内分配不均匀。

堤防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堤防⼯程的监理实施细则⼀、总则1.1 编制依据:1.1.1×××堤防⼯程招标⽂件和施⼯合同⽂件;1.1.2×××堤防⼯程设计⽂件与图纸;※《堤防⼯程施⼯规范》SL260-98;《堤防⼯程施⼯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L239—19991.1.3 国家、部颁、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1.1.4×××⼯程堤防⼯程监理规划;1.2本细则适⽤范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于×××整治⼯程堤防⼯程项⽬的施⼯、质量控制、及⼯程验收等各个⽅⾯,包括:施⼯准备、筑堤材料、堤基施⼯、管理设施的施⼯、⼯程施⼯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和⼯程的验收程序等专业。

1.3 负责该⼯程项⽬或专业⼯程的监理⼈员及职责分⼯详见×××整治⼯程堤防⼯程项⽬监理部⼈员职责分⼯表。

1.4 适⽤×××整治⼯程堤防⼯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如下:1.4.1《⼟⼯试验⽅法标准》GBJl23—881.4.2 《⽔利⽔电⼯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DJl7—781.4.3《⽔利⽔电⼯程施⼯质量评定规程(试⾏)》SLl76—19961.4.4《⽔利⽔电建设⼯程验收规程》SL223—961.4.5《堤防⼯程施⼯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 —991.4.6《堤防⼯程施⼯规范》SLl60—981.4.7《⼟⼯试验规程》SDl28—841.4.8 《⽔利⼯程建设项⽬施⼯监理规范》SL288⼀20031.4.9中华⼈民共和国⼯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利⼯程部分1.5 业主单位应为该项⼯程开⼯和正常进展提供如下条件1.5.1 ⾜够的施⼯⽤地1.5.2 施⼯道路通畅及通⽔、通电、通讯设施齐备1.5.3 通过监理⼈向承包⼈提供⾜够的适应⼯程级别的测量基准点(包括⾼程和坐标点)1.5.4按合同约定经监理⼈审签后向承包⼈提施⼯图纸⼆、开⼯审批内容和程序2.1 ⼯程项⽬开⼯的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2.1.1 监理部应在施⼯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同意后向承包⼈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按约定及时调遣⼈员和施⼯设备、材料进场进⾏施⼯准备。

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08页)[详细]

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08页)[详细]

第一章堤防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堤防工程监理工作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堤防工程监理工作,明确堤防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堤防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细则.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监理工作.三、监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等.四、监理机构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应依照监理合同中项目法人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发行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责和义务,通过认真、谨慎、勤奋与高效的工作,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项目监理机构应履行设计文件核查确认(重点核查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图面错误)、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与完工指示、施工质量签证、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与合同争端调解、有限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等各项必需的职责与权限.4.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监理机构高效有序运转;负责对项目监理工作分解,指定相关项目监理组(员)对相关项目监理工作负责.4.2 项目监理机构综合部门应作好文件收发登记、文件、资料、记录管理;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监理人员上岗培训、业务考核、岗位管理、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关系处ZXC理等项工作.4.3 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检测监理和监理检测工作.检测监理是对施工单位检验和测量机构的资质、手段、方法与成果的监理;监理检测是监理单位自身为施工质量与合同支付控制所进行的对照(平行)检测.4.4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准备、资源投入、工序作业、目标实施、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和信息(记录)处理;承担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合同支付三项目标控制和合同商务管理等监理业务;负责工程施工控制目标与对策措施的制订、进展跟踪、过程分析与目标调整.各级监理人员应按《堤防工程各疑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各自的职责.五、监理工作程序5.1 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程序:(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2)以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 ,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按照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4)组织、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预收,并签署监理意见.(5)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和工程总结报告.5.2 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1)组建项目监理班子,按工程建设内容选聘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的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监理人员的骋用、考核执行《堤防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建管理规定》(试行)和《堤防工程监理人员聘用管理规定》.(2)按《堤防工程监理规编写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编写项目监理规划.(3)熟悉设计文件;备齐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有条件的 ,可做好检测设备和仪器的配备工作.(4)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并制定相应监理控制办法,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作记录表格和工程质量控制、支付计量控制样表.(5)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人员进场前,应根据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结合机构人员组成进行大致分工,制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进行监理工作交底(阐明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5.3 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施工招标的组织工作.(2)根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水建管[1998]541号),协助项目法人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3)参加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工作.(4)参与与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检查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的权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5)如中标单位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承建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项目法人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资质审查,并对中标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予以确认.5.4 原材料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1)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没有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2)对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实行施工单位进场检验(查产品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批号、代表数量、外观检查等)、抽样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 ,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建设.(3)对石材、砂等“地材”,实行施工单位现场察勘、提出材质报告、并进行复查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 .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材”不能用于工程建设.(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建立原材料进出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进货日期、材料来源、进货数量、规格、合格证编号、检验、试验结果、监理认可结果、用途、使用部位等.(5)检查施工单位原材料检测试验单位资质[是否经过省(市)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原材料检验单进行审核,签署意见(认可或不认可意见及理由).(7)必要时,对重要的原材料进行见证抽样试验或监理抽样试验.委托试验的 ,对试验单位提出的报告要检查认可.5.5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5.5.1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4)严格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证、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制度 .5.5.2 事前控制:(1)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交底工作、核转设计文件.(2)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3)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和要求.(4)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的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等.(5)核查开工条件(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及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划分等已交底;主要施工设备、机具到位;施工安全、工程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到位;原材料、半成品报验合格;施工组织和人员组合安排完成;风、水、电等必需的辅助生产设备就绪;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和准备工作就绪;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等),签署开工意见,发布开工令.(6)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包括内业资料、外业成果),签署查验意见.(7)检查需要定期率定的设备、仪器的率定证明.(8)签认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单.(9)审查生产性试验的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5.5.3 事中控制(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检查巡视,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抽样(平行)检测和控制工序交接;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等.(2)依据设计文件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及时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署核定意见.(3)根据施工单位隐蔽工程报验单,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测、核查,签署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意见.对合格的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对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需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四方到场签署联合验收意见.(4)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质量报验单》及资料(包括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查、核查,签署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做好检查记录.对符合要求的确认质量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5.5.4 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阶段,应按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过行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按《堤防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执行.5.5.5 施工质量问题处理:(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2)对可以通过反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外理方案 ,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报经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令》,并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研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4)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5)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9号令)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6)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5.6 工程进度控制原则和程序5.6.1 进度控制原则(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 .(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行主动控制.5.6.2 进度控制工作程序:(1)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施工队伍条件、材料供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全面分析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工期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所需的人力(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等问题后,签署审批意见.(2)监督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离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作出赶工计划进度的安排.(3)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集建设各方研究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5.7 工程量计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5.7.1 工程量计量原则:(1)严格执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支付方法.(2)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证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的原则.(3)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应采取公正、协商的方法确定.(4)工程量的审核应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进行.5.7.2 工程量签认程序:(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记录所监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必要时,进行测量核实.(2)根据工程量核实记录,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核实签认.(3)对某些特定的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协商约定.(4)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施工单位如实计量.5.8 合同管理原则和程序:(1)合同管理原则: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施工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2)合同管理程序:根据设计变更、工期延期、费用索赔、合同争议和违约事件处理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应记录(要求每一项活动都有记录)、收集详细资料,依据上述事件的事实审核、评估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申报表》、和《工程延期申请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和合同一方或双方提交的《解决合同争议申请》和《违约申诉报告》等,对上述事件做出公正处理.(3)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工程暂停的管理,若由于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诱发的各类问题.(4)要加强对工程分包合同的控制与管理.5.9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应遵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执行.第二节堤防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有利于堤防工程施工测量的实施和规范测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和监理工作.三、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堤防工程中的施工测量监理.3.2 项目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测量的监理.3.3 测量监理工程师是堤防工程测量专业监理技术责任人,对测量的方案和现场实施进行控制,对测量的成果(报告及现场标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测量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件等.3.4 监理员在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理,对测量现场的控制网(站)、测量成果的标识(标桩、标点)等设施的保护和使用实施监理,参与有关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四、测量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4.1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测量前的准备.(1)人员准备.施工单位的测量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的测量经验.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2)测量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拟定施测方案 ,作出设计(含方案图).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4.2 施工单位在准备施测前7d,应将包括4.1条所列各项内容及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站.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d内回复审签.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在收到审签意见单后即可向监理站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站将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在接到申请3d内签发开工许可证.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五、测量过程监理控制5.1 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1)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难以形成闭合环的 ,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 .(2)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置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3)导线点间距以200~300米为宜.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100米.(4)一般情况下,导线闭合差可通过简易平差处理.5.2 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1)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2)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3)水准点位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 ,应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4)高程闭合差可采用简易平差方法处理.5.3 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报监理站审查,经监理站批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所有测量控制点.如发现控制点遭受破坏,应立即书面向监理站报告,并根据施工需要,按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案局部恢复或整体重建.恢复或重建的控制测量成果同样须报监理批准.5.4 施工放样测量:(1)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监理批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不是以监理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2)施工单位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正倒镜读数、变动仪器高读数、移动尺子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均视为无效.(3)施工放样测量精度要求:1)堤防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误差±30~±50米米,高程允许误差±30米米.2)堤防断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宜根据不同堤型相隔一定距离设立样架,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米米,高程为±30米米,堤轴线为±30米米.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的 30%.(4)每个单元工程的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5.5 水下测量:(1)水下抛石施工前和完工后,应按施工承建合同要求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2)水下地形测量的点位、方向角等参数的选择应与设计图纸上有明确数据的点位、断面、方向一致,以便比较.(3)水下测量所采用的方法应经监理站认可.(4)水下测量成果资料须报监理站审查、认证.5.6 工程计量测量:(1)挖、填方类的工程测量控制断面应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点,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的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加密)控制断面,并按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方案 .(2)各种工程量的测量报告必须包括原始状态图和施工后的状态图.施工前后的测量必须是相同的控制网站和相同的控制断面.(3)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明确的计算式和结果.要图、式对应.(4)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立即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站,监理站将在认真核实后才能予以签批.5.7 工程竣工测量:(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工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对于水下抛石工程,则须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2)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 ,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 .(3)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脚槽、浆砌石封顶、防渗墙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4)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六、测量质量控制6.1 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实行测量工作申报制度 ,做到正式测量过程公开.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应进行监理检测,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6.2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点(点或桩)的状态,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保护标志并要求施工单位复测.6.3 施工单位的基准线复核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水下测量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站审核或认证.6.4 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证.第三节堤防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本细则.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土方填筑工程、堤身及堤基防渗工程、混凝土工程、堤身防护工程、堤脚防护工程、交叉连接建筑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堤防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三、监理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活动.3.2 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检验与签证.3.3 监理员协助实施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工作,并进行预检和预签证.3.4 检测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对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抽检工作.四、施工单位的责任4.1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水泥等材料的 28d龄期强度必须在龄期到时后4d内补报).4.2 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建立检测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水泥、土工合成材料、止水材料、钢筋、砂石骨料、石料、土料等建筑材料和用于工程施工的泥浆、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和水泥土等半成品或成品材料(统称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的有关要求将试验成果的原始报告报送项目监理站审查和核备.4.3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或项目法人要求对工程各项材料进行抽检试验.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监理抽检试验用的各种材料和试件,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和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取样和试验过程提供方便.4.4 施工单位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d提出申请报告,报送项目监理站批准.报告须附有代用材料的供货情况说明、出厂合格证、出厂和自检试验报告.项目监理站在认定其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且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才可批准予以采用.4.5 施工单位应对提供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和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运离工地,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4.6 施工单位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的质量自检试验和办理试验室计量认证而造成堤防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延误的 ,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五、申报签证程序5.1 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将拟选择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与生产厂家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采购合同或协议以便核查,并确保整个工程施工货源的统一和材料性能的稳定.5.2 在建筑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进行自检检测试验,并按附表格式向项目监理站报送《进场材料报验单》.5.3 钢筋的机械性能试验如有某个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还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5.4 《进场材料报验单》按一式四份报送.项目监理站在接到申报后7d内完成认证检查,并在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项目监理站完成认证手续后,返回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两份,以作为单位、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施工基础资料和质量评定依据和以后验收时的备查资。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水库、堤防、护岸、渡槽、泵站、渠道等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理行业规范,为业主提供专业、高效、公正的监理服务。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并向业主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业主及时汇报。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评估报告,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第九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并报业主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现场监理,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并向业主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会议,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讨论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和落实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程序,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过程监理,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监理工作要求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1. 引言堤防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水利工程,用于防止河流、湖泊等水体溢出或洪水泛滥,保护周边地区的安全。

为了确保堤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堤防工程监理的细则和标准,以保证工程质量。

2. 监理范围和职责2.1 监理范围堤防工程监理的范围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核、施工材料检查、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检验和验收等。

2.2 监理职责•审查和监督堤防工程的设计方案,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检查施工质量。

•开展现场检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进行。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合格证明。

•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和施工进度。

•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参与相关会议并提供监理意见。

3. 监理程序3.1 设计阶段•审查和评估工程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检查设计图纸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提供设计修改和改进意见。

3.2 施工准备阶段•审查和核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相关证件。

•检查和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和进度。

•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布设和临时设施。

3.3 施工阶段•检查施工人员的资格和安全培训情况。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记录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和施工进度。

•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议和讨论,并提供监理意见。

3.4 竣工阶段•检查施工成果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填写竣工报告并发表意见。

•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4. 监理报告和记录•每次监理工作结束后,编写监理报告,记录监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监理报告应包括施工单位的情况、施工进度、质量检查结果、安全管理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等。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5. 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专业背景和水利工程监理从业资格证。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
一、监理范围
1.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2. 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监督、工程质量检查、工程
变更控制、工程进度管理等。

二、监理责任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
规定。

2. 监理人员应实施有效的监理措施,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3. 监理人员应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措施。

4. 监理人员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
标准进行施工。

三、监理程序
1. 监理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阶段。

2. 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参与合同签订、审核工程设计文件等工作。

3. 施工监理阶段包括现场检查、材料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

4.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工程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监理报告
1.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周期提交监理报告,汇报项目进展和问
题情况。

2.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质量情况、施工进度、变更情况等内容。

3. 监理报告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隐瞒相关信息。

五、监理合同
1. 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以及监理费用等事项。

2. 监理合同应由合法、合规的机构或个人与业主签订,并经双
方确认后生效。

以上为水利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定可根
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工程监理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

*。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为了确保堤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理细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监理细则是指监理单位在堤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法和规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下面将介绍堤防工程监理细则的一些重点内容。

一、监理单位的职责1.1监理单位负责对堤防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法规、合同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1.2监理单位负责审核和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其与设计文件相符合。

1.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和技术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4监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确认。

二、质量监控2.1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原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2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查和监测,包括地基处理、防渗措施、填充等。

2.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和确认,包括质量计划、检测方案等。

2.4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规范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安全管理3.1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确认,包括安全组织机构、操作规程等。

3.2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包括施工现场的标识、警示牌、隔离措施等。

3.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4监理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四、工程进度管理4.1监理单位要定期审核和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其合理和可行。

4.2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延误的问题。

4.3监理单位要与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

4.4监理单位要及时编制和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汇报。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堤防工程监理细则是指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在堤防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制订的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程,其决定着沿岸地区的安全和发展。

因此,在堤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监理工作的规范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监理机构的职责监理机构是指由权威单位或专业单位组织实施的,对于工程建设过程全面监督、检查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机构。

在堤防工程建设中,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对于建筑材料、施工方案、安全预防等方面的审核和把关,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2)对于所有清单、图纸、设计方案等文件的审核和核实,以确认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对于施工现场的每一步工作,包括机械设备操作、原材料使用方式、工程验收和质量监控,都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控制。

(4)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质量监控中出现的不合格问题,及时提供建议和改进建议。

(5)为监理期间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终验提供稳定、准确、权威的意见和报告。

2. 监理人员的执业管理为保证堤防工程建设过程的规范与质量,监理人员应当遵守执业规则,对其进行管理。

(1)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职业职务等。

(2)监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承担在监理服务中的详细动态记录和易存档的监理报告,确保监理过程的垂直性和连续性。

(3)监理人员应该随时提升自身素质和吸收最新的工程建设技术。

(4)监理人员要坚守底线,绝不提供虚假监理报告,保证监理审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3. 监理工作的质量管理监理工作的质量管理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所在。

为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需要以下一些特别管理:(1)设计阶段监理:由监理人员在设计方案编制的过程中进行监督和审核,保证设计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地质区域和环境等因素。

(2)施工阶段监理:针对施工期间的各环节进行预审、全程审教、日常监督、不定期抽样汇总检查和随机监督,确保工程施工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1. 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 50319-2013)。

3.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

4. 工程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

5. 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

二、监理工作范围1. 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2.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 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设备、材料等管理。

4. 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处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准备阶段:a.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b.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设备、材料等;c.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d.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 施工阶段:a. 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b. 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c. 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d. 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e.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f.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3. 竣工验收阶段:a.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b.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c. 审查工程竣工结算。

四、监理工作方法1. 旁站监理: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2. 巡视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技术复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复核,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4. 监理会议:定期召开监理会议,协调各方关系,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信息沟通: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施工过程中的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五、监理工作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务能力。

2.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4. 监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公正地开展工作。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一、概述二、监理范围及职责1.监理范围:-堤防工程的施工和监测全过程;-施工图设计和技术规范的审核;-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和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现场施工组织和卫生条件的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等。

2.监理职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工序检查方案进行审核,并与实际工程进度相匹配;-负责已经验收的工程分项进行工程量核算和结算;-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对工程施工图纸与实际施工过程进行核对;-对变更设计、设计文件和图纸等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合规性。

三、监理组织与管理1.监理组织-建立堤防工程监理组织,设立监理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监理工作;-监理机构应有一定规模和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资料,并进行日常巡视;-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2.监理计划-制定堤防工程监理计划,明确各项监理任务和时间节点;-监理计划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及时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

3.监理报告-监理工程应编制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评述;-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并与相关部门共享。

四、质量监督1.施工图设计审核-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其与工程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一致;-对存在问题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进行修改和完善。

2.施工质量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如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规范进行工程施工,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监理机构。

河堤护栏监理细则

河堤护栏监理细则

河堤护栏监理细则一、监理单位职责与权利监理单位在河堤护栏工程中承担重要的质量与安全监督职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明确监理目标和要求。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审核。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监理单位具有以下权利: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支持。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部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二、材料质量抽检监理单位应对河堤护栏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质量抽检,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抽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检测。

混凝土、砂浆的强度、耐久性检测。

连接件、紧固件等附件的质量检测。

三、安全措施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河堤护栏工程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对高处作业、临边作业等危险作业进行重点监督。

四、施工质量跟踪监理单位应对河堤护栏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跟踪,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跟踪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旁站和见证。

对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重点跟踪。

对施工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五、质量问题整改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整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进行拆除、重建或加固。

对施工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处理。

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六、定期报告与记录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记录河堤护栏工程的监理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总体评价。

发现的质量问题和整改情况。

下一步的监理工作计划和建议。

七、监理档案建立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监理档案,对河堤护栏工程的监理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

水利工程监理方案和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方案和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方案和细则一、引言水利工程监理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核心任务是对施工过程和施工成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主要针对水利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监理内容和监理方法等进行规范和具体化,以期达到规范、高效、安全的监理目标。

二、基本原则1. 依法监理:水利工程监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2. 独立公正:监理单位应当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公正、客观地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不受外部干扰。

3. 安全第一:监理工作应当以保障工程安全为首要任务,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切实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4. 保质保量:监理工作应当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同时保证监理工作的专业、高效。

5. 信息公开:监理单位应当做好监理过程和监理成果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对监理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组织管理1. 监理单位的选聘: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关水利工程监理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丰富的水利工程监理经验。

2. 监理组织架构: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监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3. 监理人员选拔和培训: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保证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监理设备和工具:监理单位应当配备适当的监理设备和工具,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理内容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施工各项技术和材料符合规定标准。

2. 施工过程的监理: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和检查,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

3. 施工成果的验收: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4. 施工后的维护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后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签证的计量与支付1.工程签证的程序:包括签证发起、签证编制、签证审核与审批、签证计量等环节的具体流程。

2.签证工作的职责:明确签证编制单位与审批单位的职责,确保签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签证计量的监督:监理人员对签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计量结果的真实有效性。

4.签证支付的程序:明确签证支付的程序与流程,包括签证支付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环节。

二、工程变更的计量与支付1.工程变更的程序:包括变更发起、变更编制、变更审核与审批、变更计量等环节的具体流程。

2.变更工作的职责:明确变更编制单位与审批单位的职责,确保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变更计量的监督:监理人员对变更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计量结果的真实有效性。

4.变更支付的程序:明确变更支付的程序与流程,包括变更支付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环节。

三、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1.计量规则的制定:明确工程量计量的规则与方法,包括计量单位、计量原则等方面的规定。

2.计量工作的职责:明确计量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确保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

3.计量结果的监督:监理人员对工程量计量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计量结果的真实有效性。

4.支付程序的制定:明确支付申请的程序与要求,包括支付申请的提交、审批、支付等环节。

四、支付票据的管理与监督1.支付票据的种类:包括支付令、支付凭证等不同类型的支付票据。

2.支付票据的管理制度:明确支付票据的管理制度,包括支付票据的领用、保存、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3.支付票据的监督与核查:监理人员对支付票据进行监督与核查,确保支付票据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4.支付票据的备案与归档:对支付票据进行备案与归档,方便后续工作的查阅与审核。

综上所述,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工程签证的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的计量与支付、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以及支付票据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制定细则,可以确保合同计量与支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工程进展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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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XX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衡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有限公司200 年5月一、总则1.1 编制依据:1.1.1×××堤防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1.1.2×××堤防工程设计文件与图纸;※《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L239—19991.1.3 国家、部颁、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1.1.4×××工程堤防工程监理规划;1.2本细则适用范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整治工程堤防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及工程验收等各个方面,包括:施工准备、筑堤材料、堤基施工、管理设施的施工、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和工程的验收程序等专业。

1.3 负责该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的监理人员及职责分工详见×××整治工程堤防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职责分工表。

1.4 适用×××整治工程堤防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如下:1.4.1《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Jl23—881.4.2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DJl7—781.4.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l76—19961.4.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961.4.5《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 —991.4.6《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l60—981.4.7《土工试验规程》SDl28—841.4.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一20031.4.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1.5 业主单位应为该项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提供如下条件1.5.1 足够的施工用地1.5.2 施工道路通畅及通水、通电、通讯设施齐备1.5.3 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足够的适应工程级别的测量基准点(包括高程和坐标点)1.5.4按合同约定经监理人审签后向承包人提施工图纸二、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2.1 工程项目开工的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2.1.1 监理部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人按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

2.1.2承包人完成施工准备后,应向监理部提交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申请,说明工程项目的准备情况,包括人员、技术支持、工艺工法、设备材料、工期安排等方面的计划安排施工组织设计的详细内容参照SDJ338—8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1.3承包人还应向监理部报送与工程有关的报验申请表1、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规范表号CB06;2、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规范表号CB08;3、施工放样报验单规范表号CBll;4、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规范表号CBl35、根据不同工程性质和需要增设的其他报验文件;2.1.4 监理部通过对承包人上报的文件及报验单的审查和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的检查,确认各方面的施工准备工作都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工程项目即可安排开工。

2.2 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

2.2.1 承包人接到工程项目开工令后,可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其内容包括用于该分部工程的材料、设备到位情况、分部工程的施工措施、安排计划及其他开工条件的准备情况,经监理部核查、确认符合开工条件后即签发该分部工程的开工通知。

2.2.2 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准后可白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部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方可开工。

2.2.3 混凝土浇筑开仓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

三、质量要求与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3.1 根据在堤防工程的设计要求和该工程项目合同的约定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和工程建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监理部将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工艺方法及施工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通过事前审批、事中监检和事后检验等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3.1.1 建立健全监理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监督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议发包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1.2 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的司机、电工、焊工、架工、木工等均需持证上岗,其资质须符合相应工程级别的要求并通过上报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验证认可,无证、不称职、违章、违规人员禁止在本工程中工作。

3.1.3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须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并应及时运离工地或作出相应处理。

实施程序为承包人上报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经监理机构审核认可。

3.1.4工程中使用的施工设备、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进场、旧设备进场前应出具检修合格证,不合格者或影响施工质量、进度应增加或撤换。

3.1.5 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和监理机构进行基准点交接的基础上制定施工测量控制网和原始地形图测量方案,报监理部审批后或与监理人,发包人共同测量共同签认测量结果或上报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经监理人审核签认。

1、堤防工程基线指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误差为±30mm 一±50mm,高程允许误差为±30mm。

2、堤防断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宜根据不同堤型相隔一定距离设立样架,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mm,高程为±30mm,堤轴线点为±30ram。

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的30%,承包人须经向监理机构上报施工放样报验单,监理机构须对其进行复测或与承包人联合测量签审后认可。

3、承包人须向监理机构上报施工放样报验单,监理机构经对施工放样复测或与承包人联合测量确认施工放样成果并签审施工放样报验单。

3.1.6 堤防基线的永久标石、标架埋设必须牢固,施工中须严加保护,并及时检查维护,定时核查、校正。

3.1.7 承包人要配备有相应资质的工地实验室,如无实验设备及人员能力,应委托省市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测工作。

全部检测试验活动包括检测仪器、人员、方法批量与频次等均应按GBl23—88《土工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去作。

l、承包人应根据复杂地基处理、堤身不同部位、不同土质填筑的需要,作出土料及碾压等工艺参数试验方案,待监理人审核认可后严格按此进行,并上报碾压试验报告、确定出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的土料含水率,铺料厚度、碾压遍数,土块直径、渗透系数、土料干密度和砂料相对密度等参数,经监理签认后严格根据执行。

2、开工前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或设计给定的料场进行核查,包括料场位置、开采范围,条件、厚度、储量等,对料场的水文、地质、交通条件及采料时受水位变动的影响情况及土料的天然含水量进行复查,在核查土料特性后,采集代表性土样按GBJ123—88《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做颗粒组成、粘性土的液塑限和击实、砂性土的相对密度等试验。

料场土料的可开采储量应大于填筑需要量的1.5倍,经复查合格可行的料场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划定取土区,设立标志。

严禁在堤身两侧设计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取土。

3.1.8 监理人将根据工程需要和项目划分对堤身填筑、坡式护岸、及堤防观测设施等分部工程进行旁站监理,其它工程部位将实行巡视监理和旁站监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质量管理。

3.3 施工过程的质量要求3.3.1堤基施工1、堤基地质比较复杂,施工难度大或无现行规范可遵循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并通过现场实验取得有关数据。

2、堤基冻结后有明显冰夹层和冻涨现象时,未经处理不得在其上施工。

3、对堤基开挖或处理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应及时详细记录,经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堤身填筑施工。

若不能及时转序施工,应作好基面保护,复工时应再作检验,必要时须重新清理。

4、基坑积水应及时抽排,对泉眼应分析其成因和对堤防的影响后再作封堵或引导处理,开挖较深堤基时,应防止滑坡。

5、堤基基面清理范围包括堤身、铺盖、压载的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300m一500m。

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清除的弃土等,必须清除运到指定场地堆放,堤基范围内的坑槽,沟等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3.3.2 堤身填筑与砌筑1.土料碾压筑堤1)填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铺填;堤防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将地面坡度削为1:5。

②分层作业面的最小作业长度不应小于lOOm:人工施工时,段长可适当减短。

③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④在软土堤基上筑堤时,如堤身两侧设有压载平台,两者应按设计断面同步分层填筑,严禁先筑堤身后压载。

⑤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若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相接,坡度可采用1:3~1:5,高差大时宜采用缓坡。

并应符合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6.8.2规定。

⑥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适当洒水湿润。

用光面碾磙压实粘土填筑层,在新层铺料前,应对压光层面作刨毛处理。

填筑层检验合格后因故未继续施工,因搁置较久或经过雨淋十湿交替使表面产生疏松层时,复工前应进行复压处理。

⑦若发现局部“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铺填新土。

⑧施工过程中应保证观测设备的埋设安装和测量工作的正常运行;并保护观测设备和测量标志完好。

⑨在软土地基上筑堤,或用较高含水量土料筑堤身时,应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必要时应在地基、坡面设置沉降和位移观测点,根据观测资料分析结果,指导安全施工。

⑩对占压堤身断面的上堤临时坡道,作补缺口处理,应将已板结老土刨松,与新铺土料统一按填筑要求分层压实。

(11)堤身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作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对堤防两侧护堤地面的坑洼进行铺填平整。

2)铺料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应按设计要求将土料铺至规定部位,严禁将砂(砾)料或其它透水料与粘性土料混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清理除;②土料或砾质土可采用进占法或后退法卸料,砂砾料宜用后退法卸料,砂砾料或砾质土卸料时,如发生颗粒分离现象,应将其拌合均匀;③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宜通过碾压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资料时,可参照表2.3.4.2规定取值。

表2.3.4.2 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限制尺寸表④铺料至堤边时,应在设计边线外侧超填一定余量:人工铺料为10cm,机铺料为30cm。

3)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施工前应先作碾压试验,验证碾压质量能否达到设计干密度值,具体试验方法按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附录及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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