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第六章 矿井防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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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矿井的防治水工作。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是指矿井在采矿过程中,对地下水的排水、防治和管理,旨在确保矿井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遵从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科学施策、综合整治的原则。

第五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需由专业人员负责,矿井管理负责人对其负总责。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六条矿井管理负责人应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并订立相应的防治水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矿井管理负责人应委派专业的防治水管理人员,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矿井防治水工作涉及的设备、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需要提前报备,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矿井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条矿井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工作档案,包含工作计划、措施执行情况、事故记录等,定期进行审查和总结。

第三章防备措施第十一条在矿井设计、施工和安装过程中,应考虑防治水措施的需求,提前采取合理的防备措施,以防止地下水的泄漏和涌入。

第十二条矿井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地下水的巡查和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地下水的变动情况。

第十三条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井下水源掌控的管理,严禁随便开采和使用井下水,确保矿井地下水平衡。

第十四条矿井管理负责人应订立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队伍,以应对突发水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对于矿井防治水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应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矿井管理负责人应依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订立防治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防治水应急预案应包含突发水灾的应急救援措施、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准备、应急通信系统的建立等内容。

第十八条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针对演练结果进行整改和完善。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为加强矿井井下防治水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和健康进展,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矿井井下工作面作业环境安全,防止矿井水害发生,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应用于矿井井下防治水工作。

第三条矿井井下防治水工作,应当遵从“防备优先,综合整治”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井下防治水工作,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执行属地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矿山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订立矿山水文地质评价与推测计划,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监测和预警工作。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订立矿山水文地质防治措施规划、施工方案,并加强矿井井下防治水工作。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水文地质信息管理,适时更新水文地质资料档案,并建立和完善矿山水文地质信息库。

第三章井下管理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订立井下防治水管理制度,加强矿井井下防治水管理。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订立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将井下防治水工作纳入到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中。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井下防治水技术培训,确保井下防治水技术人员把握必要的井下防治水学问和操作方法。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井下水文地质监测,动态把握矿井水情变化,适时预警和处理祸害事故。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井下防治水设备和仪器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井下泵站、放水井等防治水设施的保养、检修和管理制度,确保防治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地下排水管网的防堵、清理和管理,确保排水通畅。

第四章应急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人员应急责任和处置流程。

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井下应急水泵站和应急电源,保证应急抢险设备适时供应。

2011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章防治水专家解读

2011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章防治水专家解读

2011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章防治水专家解读第六章防治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百五十一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条文解释】本条是对煤矿企业、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基本规定。

煤矿企业、矿井必须在防治水工作中做到“五专”,即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和抢险救灾设备,成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专项防治水制度,设置专业防治水机构。

做好防治水工作,必须要有人力、物力和资金等的大力支持,因此,将煤矿企业、矿井主要负责人规定为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

煤矿防治水工作技术性较强,因此规定总工程师负责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总工程师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提出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等建议;组织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制定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写防治水规划、专门防治水设计和措施等;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

煤矿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力支持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工作,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

有关防治水设计和方案除个别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审批外,大部分设计和方案在《煤矿防治水规定》中明确由企业总工程师、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查实施。

1.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要求所有煤矿企业、矿井必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专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煤矿企业、矿井可配备1~3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标准。

2.配齐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大部分水害事故都是由于探放水措施不落实造成的,所以,要求煤矿必须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不能用煤电钻代替专用探放水钻机。

探放水任务少的煤矿,探放水队伍可与探放水队伍合在一起。

矿井防治水规定

矿井防治水规定

矿井防治水规定1. 引言矿井防治水是矿山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和矿山设施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保障矿山的安全与稳定运营,制定本规定。

2. 矿井防治水的目标2.1保障矿山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因水灾事故导致生产中断。

2.2保护地下水资源,避免矿井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3减少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矿井防治水措施3.1水文勘探在矿井建设前,必须进行水文勘探工作。

水文勘探的目的是明确地下水资源的分布特点和水位高程,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水文勘探包括地下水位的测定、井点的选择和水文测试等工作。

3.2地下水控制矿井建设过程中需采取地下水控制措施,防止地下水对矿井建设和生产运营造成影响。

地下水控制措施包括灌浆封孔、应力分布调整、抽水、抗渗处理等。

3.3排水工程矿井排水工程是矿井防治水的重要一环。

排水工程应满足矿井产水量、排水水位要求,并具备排水设备的可靠性和自动化程度。

排水工程包括排水井、涵洞、泵站、排水管道等设施。

3.4水工建筑在矿井建设过程中,需采取水工建筑措施来增强矿井的防治水能力。

水工建筑包括溢洪道、挡水堤、引水渠等设施,通过构筑这些护堤、排水、引水的工程设施,有效地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3.5水文监测矿井防治水工作中,水文监测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环节。

水文监测主要是通过定期地水文测试,监测矿井地下水位、地下水流速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矿井防治水的工作状态和地下水资源分布情况。

4. 管理与责任4.1矿井防治水责任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4.2矿井防治水管理矿山企业应制定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档案,并定期进行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4.3矿井防治水培训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矿井防治水知识的了解和应对水灾事故的能力,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模版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模版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保障矿井生产和人员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是指对矿井井下和井上水文地质环境进行调查研究、监测预测和防治工作,防范矿井涌水、涌泥、涌瓦斯等水质灾害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破坏本规定。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应当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保障信息畅通和公众参与。

第二章矿井防治水管理组织第五条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由矿井防治水管理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其应当设立专门的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并按照需要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第六条矿井防治水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保证工作的高效和顺利开展。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矿井防治水工程建设第九条矿井防治水工程建设是指为达到防治矿井涌水、涌泥、涌瓦斯等水质灾害的目的,进行钻孔、注浆、封孔、排水、补水、加固等技术性工程的施工。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规范进行,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工程建设前,应当进行工程环境评估,遵循环保要求,确保对环境的保护。

第十二条矿井防治水工程建设前,应当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工艺、标准和时限等,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矿井防治水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

第十四条矿井防治水工程建设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监理、验收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四章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第十五条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是指对矿井井下和井上水文地质环境进行监测、预测,及时发现和预警矿井涌水、涌泥、涌瓦斯等水质灾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四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四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维护矿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备采矿权的矿井,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管理、监督、协调机构和相关人员。

第二章矿井防治水责任和义务第三条矿井防治水责任的分工:(一)矿井所有者负责组织矿井防治水工作,并为此配备相应的人员和物资。

(二)矿井防治水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三)矿工应按照矿井防治水的规定和要求,参加矿井防治水工作。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责任:(一)矿井所有者应确保矿井防治水的资金投入,及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矿井防治水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防治水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三)矿工应遵守矿井防治水的规定,时刻保持警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配合矿井防治水工作。

第五条矿井防治水义务:(一)矿井所有者应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有全面的义务。

(二)矿井防治水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勤勉尽责。

(三)矿工应服从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自觉维护矿井的安全。

第三章矿井防治水工作内容第六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内容:(一)矿井水文地质勘察和监测,及时掌握矿井水情,进行预测和预报。

(二)矿井防治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三)矿井排水工作,及时排除矿井内的积水,保证矿井正常生产。

(四)矿井应急抢险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五)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记录和报表的填写和归档。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要求:(一)矿井防治水工作要科学有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矿井防治水设施要经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

(三)矿井排水工作要及时、准确、有效,确保矿井内没有积水。

(四)矿井防治水工作记录和报表要全面、真实、准确。

(五)矿井防治水工作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a06第六章防治水

a06第六章防治水
青龙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第六章
矿井防治水
第六章 矿井防治水
第一节 矿井水文安全条件分析
一、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一)水文地质资料 1、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及变化规律 根据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第二类第一型,即以煤系地层裂隙含水层 充水及顶板直接进水为主。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矿井一采区浅部部分地段较厚煤层,导水裂隙带较高,开采后可能导致长兴组 P2c 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水进入矿井。即局部以岩溶裂隙进水为主。 2、构造导水性 (1)格老寨背斜 井田范围处于格老寨背斜之北西翼,岩层呈单斜产出,背斜轴向北东~南西,且 向北东倾伏,北西翼地层倾向 300~330°,倾角 9~16°,南东翼倾向 120~150°,倾 角 30~40°。背斜轴为井田水文地质单元的北东边界和地下分水岭。 (2)F1 断层 位于井田北西边界,长约 5.5km,走向北东~南西,倾向北西,倾角 60~70°, 其性质为正断层,垂直断距 100~150m。 (3)F2 断层 出露于井田西部边缘,长约 3.9km,断层倾向北西,倾角 50~80°,其性质为 正断层,断距 80~100m。 (4)F3 断层 位于井田南西边界,走向东西,井田内长约 6.2km,倾向南,倾角 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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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矿井防治水
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资料,首期开采地段为 A3—A6 勘探线间、最低平均开采标 高为 1100m, 利用矿区西部老矿山资料, 采用水文地质比拟法, 预测首期开采地段 1100m 标高以上的矿井正常涌水量为 3113m3/d ( 129.8m3/h ) 。雨季矿井涌水量 6942 m3/d (289.3m3/h) 。 根据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第二类第一型,即以裂隙含水层充水及顶 板直接进水为主。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三)小窑及老空区积水 井田内生产坑道及老硐均分布于背斜轴部附近煤层露头线一带。地质勘探共调 查老硐 1 6 个,竖井 1 个,调查生产坑道 4 个(包括背斜北西翼分布的石桥煤矿斜井 SKDl、SKD3、江丰煤矿斜井 SKD2;背斜北东翼分布的红砖煤矿 SKD4。由于非法小煤 窑被取缔和炸封, 故开采情况及水文地质情况不明。 区内坑井主要为斜井, 斜深 5. 50 —2.23m,坑口标高 1277.98~1335.92 米,涌水量为 0—2.34L/S,单位涌水量 0.0001~0.0680L/S·m,水位标高 1272.43—1325.02m。以下着重阐述分布于井田 内的石桥煤矿和江丰煤矿。 1、石桥煤矿 石桥煤矿有两个井口 SKDl 和 SKD3,设计年生产能力为 15 万 t/a,SKDl 坑口标 高 1292.53m, SKD3 坑口标高为 1306.59m, SKDl 主巷道从 M18 煤层顶板开口, 沿 275° 方向斜井掘进,斜长 207m,坡度 22°,垂深 83.63m,开采最低标高 1208.90m。斜深 55m 处,坑道南侧侧壁有股状水流进入坑道,其涌水量为 0.221L/S,据调查,该水 流来自于南侧小窑之积水,涌水量较稳定。其余出水状态为浸水及淋水。 SKD3 斜深 200 米,最低开采标高 1238.19m。 据观测,石桥煤矿两个井口最大涌水量 1.6 0L/S,最小为 0.260L/S,平均 为 0.73L/S,变化系数 6.2。 2、江丰煤矿

矿井灾害防治技术第6章 矿井防治水灾技术

矿井灾害防治技术第6章 矿井防治水灾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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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 . 2 矿井水的危害 ( 1 ) 矿井水的危害 ①淹没巷道或矿井造成重大伤亡。矿井一旦发生 突水 , 如果防水措施不力 , 轻则淹没采掘工作面或部分 巷道造成局部停产 , 重则淹没矿井 , 使井下职工生命安 全和国家、集体财产遭到巨大损失。 ②增加排水费用。 ③损失煤炭资源。为了预防矿井水灾 , 矿井不得不 留设相当规模的安全防水煤柱 , 严重影响煤炭资源的开 发和利用。 ④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矿井水对各种金属 设备、金属支架、钢轨等都有腐蚀作用 ,使其使用寿命 缩短 , 甚至腐蚀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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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地表水源 地表水体包括江河、湖海、池沼、水库等。当开 采位于这些地表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煤层或其他矿体时 , 在适当条件下 , 这些水便会涌入井下巷道成为矿井充水 水源。 ( 3 ) 大气降水的渗入 大气降水的渗入是很多矿井充水的经常补给水源 之一 , 特别是开采地形低洼且埋藏较浅的煤层时 , 大气 降水往往是矿井充水的主要来源 ; 当开采高于河谷处地 表 ( 特别是分水岭 ) 下的煤层时 , 大气降水往往是唯一 的水源。 ( 4 ) 老空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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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 . 2 矿井充水通道的分析 水源的存在 , 只是可能构成矿井充水的一个方面 , 而矿井充水与否 , 还取决于另一个重要条件 , 即充水通 道 ( 包括通道的类型及具体位置 ) 。根据矿井充水的通 道类型 , 可把通道分为孔隙、裂隙、溶隙及人工通道 4 种。 ( 1 ) 岩层的孔隙 通常这种通道存在于疏松未胶结成岩的岩石中 , 其透水性能取决于孔隙的大小和连通情况。岩石的孔 隙大、连通程度好 , 当巷道穿过时 , 其涌水量就大 ; 否 则 , 涌水量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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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地形条件的影响 地形直接控制了含水层的出露部位和出露程度 , 控制着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汇集。当矿井的开采深度 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时 , 其涌水量通常较小 , 且易于排 除 ; 若矿井开采深度低于当地侵蚀基准面时 , 一般水文 地质条件比较复杂 , 其涌水量也较大。 ( 3 ) 地质构造的影响 在煤层分布范围内 , 地质构造直接影响着矿井涌 水量的大小。

06第六章 矿井防治水

06第六章 矿井防治水

第六章矿井防治水第一节矿井水文安全条件分析一、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一)水文地质资料1、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依据地质报告,井田划分了三个含(隔)水层(段),即:第四系冲洪积孔隙潜水强含水层(Ⅰ)、中侏罗统西山窑组孔隙裂隙承压中等富水含水层(Ⅱ)、中侏罗统头屯河组弱含水层(Ⅲ)。

本区属XX地形,基岩裸露,第四系覆盖较少,地势总体南高北低,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

井田X围内地表无常年流动的地表水。

区内气候干燥,蒸发强于降水。

井田南部边界之外的白杨沟河及河床孔隙潜水是中侏罗统西山窑组孔隙裂隙承压中等富水含水层(Ⅱ)的主要补给源。

由于地层岩石裂隙不甚发育,且泥质充填、夹层较多,加之井田地质构造简单,故地下水的补给不存在直接通道和直接灌入,补给方式是按地层渗透性能进行缓慢补给。

地质部门依据地层各含水层的性质(中、粗砂岩);含水层补给条件(白杨河远距离渗透性补给);钻孔抽水试验单位涌水量(q=0.23~0.247L/s.m);渗透系数(k=0.14~0.324m/d)及矿床充水方式(顶底板直接或间接)和井下涌水量预测,综合评定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较强富水的矿床。

2、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的导水性井田地层总体形态为一向北倾斜的单斜构造,地层倾角10~18°左右。

地质勘探没有发现断距大于20m的断层及大的裂隙、陷落柱及其它构造,属地层稳定,构造简单类型。

通过在首采及其外围共2.99km2的三维地震补充勘探,共发现14条断层。

其中;落差0~5m的断层12条,落差0~15m的断层1条(DF2),落差0~40m的断层1条(DF19)。

由断层性质可知,多数断层落差较小,其延展长度有限,根本涉及不到与白沟河或河床冲洪积孔隙潜水强含水层,故断层不导水。

目前井下实际已揭露了落差较大的DF2和DF19断层,证实井下断层不存在导水现象。

3、主要含水层水位标高和单位涌水量等参数特性及隔水层分布井田划分了三个含水层(段),即:第四系冲洪积孔隙潜水强含水层(Ⅰ)、中侏罗统西山窑组孔隙、裂隙承压中等富水含水层(Ⅱ)、中侏罗统头屯河组弱含水层(Ⅲ)。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矿井防治水工作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包括矿井排水、涌水治理、降水补给、防渗漏措施等。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按照科学、系统、紧急和层次化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提倡综合防治,防患于未然。

第五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按照“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工作到位、效果评估”的原则,确保工作的高效实施。

第六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结合具体矿井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第二章矿井防治水组织机构第七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机构包括:矿长、防治水工作组、专职防治水人员和相关生产单位。

第八条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最高领导,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项工作。

并应当明确责任,对防治水工作负最终责任。

第九条防治水工作组是由矿长组织成立的,负责制定防治水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防治水工作组由防治水工程技术人员、市场营销、安全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条专职防治水人员由矿井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招聘,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调度。

第十一条相关生产单位包括:煤矿开发单位、矿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负责配合矿井开展防治水工作。

第三章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科学合理,采用先进的矿井防治水技术和设施。

(三)预防为主,加强矿井的预警和监测。

(四)动态管理,根据矿井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五)全员参与,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提升。

第十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做到全面、系统、综合的防治水管理,细化分工,确保工作的全面到位。

第四章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措施第十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建设,并确保排水设施的运行正常。

第十五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根据不同矿井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涌水治理措施。

矿井防治水

矿井防治水
• 1、矿井水 • 煤矿生产中所有流入矿井中的水统称矿 井水。 • 2、矿井水灾 • 当矿井涌水量超过矿井的正常排水能力 时,造成矿井水泛滥成灾的现象,叫矿井 水灾。
二、矿井水(灾)的危害
• 1、造成顶板淋水,使巷道内空气湿度增大, 顶板破碎。 • 2、由于矿井水的存在,生产、建设中必须 进行矿井排水,增大了原煤生产成本。 • 3、矿井水有腐蚀作用,使生产设备的使用 寿命大大缩短。 • 4、造成矿井停产、淹井、人员伤亡。
• 2、疏 • 即疏干或迁移地表水。 • 3、堵 • 指加固河床堵渗漏,灌注浆液堵通道。 • 4、填 • 是充填、平整洼地。
• 5、蓄 • 是在井口和工业场地上有的有利地形建筑 水库,雨季前把水放到最低水位,以争取 最大蓄洪量,减少降雨对矿井的威胁。 • 6、查 • 是加强地面防水工程的检查。
• (二)井下防止水 • 1、查 • 即查明水源和通道。应掌握以下情况 • (1)冲积层的厚度及组成、各分层的含水 性及透水性。 • (2)裂隙和断层的位置、错动距离、延伸 长度、破碎带范围、含水情况和导水性能。
• (8)探放老孔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 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 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 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 (9)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和其他有害 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 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若有害气体浓度超 出《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 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矿井防治水
矿井水是煤矿生产中五大自然灾害 之一
矿井防止水的主要内容
• • • • • • • 一、地面防止水。 主要排、疏、堵、填、蓄、查。 二、井下防止水。 主要查、测、探、放、截、堵。 三、矿井水的危害。 以事实是为依据,课堂中案例分析。 四、透水预兆必须注意,且必按规程要求 执行。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避免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矿井安全生产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矿井的防治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防治水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煤矿矿井的防治水工作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第二章防治水管理机构第五条煤矿矿井应当设立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的防治水工作。

第六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当有专职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矿井的防治水工作。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矿井的防治水技术工作。

第三章防治水监测与预警第八条煤矿矿井应当配备完善的防治水监测设备,监测矿井的水位、水压、水质等水文要素,及时掌握矿井的水情变化。

第九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防治水监测与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预警矿井的水情异常,采取措施防止水灾发生。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矿井进行防治水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治水问题。

第四章防治水措施第十一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制定防治水措施,包括采取的措施、阀门的设置和管道的维修等。

第十二条矿井的防治水措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矿井的水位、水压和水流的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矿井的防治水措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有效。

第五章应急响应与救援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与救援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组织矿井的应急演练和救援训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六条矿井发生防治水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矿井的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矿井防治水课件

矿井防治水课件

地面塌陷防治
修筑防洪沟、排水渠等工程,防止地 表水流入矿井。
加强地面塌陷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 回填、支护等措施,防止地表水通过 塌陷区流入矿井。
地下水防治
通过地质勘探、水文地质调查等手段, 查明地下水分布情况,采取相应的防 治措施,如注浆、帷幕截流等。
井下防治水技术
巷道掘进过程中的防治水
采取超前探放水、注浆加固等措施,确保巷道掘进安全。
随着科技的进步,矿井防治水将更加智能化、自动化和精细化。
未来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趋势与挑战
• 矿井防治水将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实现绿色 开采。
未来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趋势与挑战
挑战
老旧矿井的防治水设施改造升级任务艰巨,需要投入大 量资金和技术支持。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水文地质条件将更加复杂, 防治水难度加大。
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的防治水
加强工作面水文地质观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打 钻放水、改变回采方法等。
井下排水系统建设
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包括水仓、水泵、排水管路等,确保矿 井涌水能够及时排出。
矿井排水系统设计与优化
排水系统设计原则
根据矿井涌水量、水质、地形等 条件,合理确定排水系统设计方 案,包括水泵选型、管路布置等。
矿井水害的危害
矿井水害不仅影响矿井正常生产 ,甚至造成淹井伤人事故,危害 十分严重。
矿井水害的成因与类型
矿井水害成因
主要是由于地质构造复杂、水文地质 条件不清、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差 、排水能力不足、管理不善等因素导 致。
矿井水害类型
根据水源和通道的不同,矿井水害可 分为地表水水害、老空水水害、孔隙 水水害、裂隙水水害及岩溶水水害等 。
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 ,防止瓦斯积聚和发生瓦斯事故。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矿井的防治水工作。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任务是:预防水害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保持矿井的稳定和工作面的正常开采;坚决落实矿井防治水措施。

第五条矿井防治水的责任是全体矿井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矿井防治水工作要实行安全月份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大型防治水演练和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熟悉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流程和方法,保证防治水工作的高效。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工作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合作,共同制定和完善防治水工作的标准和方法,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矿井防治水的责任第八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本煤矿矿长,他要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第九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分工:(一)生产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矿井防治水工作,做好矿井防治水记录和报表的填写。

(二)技术部门负责制定矿井防治水方案,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三)安全部门负责矿井防治水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以及安全月份制度的实施。

(四)后勤部门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有关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考核:(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考核要与矿井安全生产总体责任考核相结合,将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综合考评。

(二)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的晋升和奖惩依据。

第三章矿井防治水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的工作流程如下:(一)定期检查矿井防治水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其稳定和可靠。

(二)定期清理矿井井下的积水,防止堵塞通气。

(三)定期检测和更新防治水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矿井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防治水培训,保持相关知识的更新。

(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

矿井防治水必知必会

矿井防治水必知必会

矿井防治水必知必会简介矿井防治水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矿井水进行有效处理,防止对矿区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矿井防治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关系到矿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矿山企业的长期发展。

本文将从防治水的意义、矿井防治水的主要措施以及矿井防治水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

防治水的意义矿井防治水的意义在于,能够有效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障矿企的长期发展等。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和废渣,如果不加以处理就会对周边环境和水资源造成破坏。

同时,矿山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建设绿色矿山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

因此,对矿山水资源进行防治,能够提高矿山企业的环保形象和社会责任感,为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矿井防治水的主要措施矿井防治水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管理矿山企业首先要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并落实到各个生产环节中。

在生产过程中,要始终关注矿井水的变化,及时调整生产过程,避免不必要的水资源浪费和影响。

2.治理工艺在矿井防治水的过程中,治理工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常用的治理工艺包括生物处理、物化处理和深度处理等。

通过这些治理工艺,可以有效地净化矿井废水,达到达标排放的要求。

3.设备投入除了治理工艺外,矿山企业还需要投入一定的设备进行矿井防治水。

这些设备包括搅拌设备、离心机、过滤机等。

这些设备的投入对矿山防治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4.防护设施的建设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还需要对矿井水进行隔离和管控,防止矿井水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建立完善的防护设施,可以将废水物理上隔离,保护周边环境和水资源的安全。

矿井防治水的注意事项在进行矿井防治水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规划在进行矿井防治水前,需要对矿井水的特性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防治水方案。

另外,需要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制定尽量经济优化的方案,确保防治水的效用最大化。

第六章 矿井水的防治

第六章 矿井水的防治

第六章矿井水的防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矿井水的防治工作是在煤田(或矿井)充水条件分析和矿井捅水量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充水水源、通道和水量大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首先应在查明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加以防治;其次,矿井水的防治工作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排、疏、堵相结合,才能做到经济合理、确保安全;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还应坚持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地面后井下,先重点后一般,地面与井下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按照矿井的开拓程序及速度,结合地形等天然条件,来用由近到远(即先采区上部,后向外围扩展),由线到面(即先修沟,然后逐渐到大面积),由低到高(即先低洼处,后山坡);先重点后一般(即先修漏水最严重的地段),因地制宜、随高就低、因陋就简、就地取材等原则。

矿井防治水工作还应在防治水害的同时,注意矿井水的综合利用,除弊兴利,实现排供结合,保护矿区地下水资源和环境。

井筒位置选定:力求避免穿过强含水层或富水带;井筒所选定地点的岩层要完整、稳定,避开破碎带和岩溶发育地段;距离矿井可能突水的危险地段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另外,在地表、井口标高高于历年最高洪水水位,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使井口或其他地面设施,不至于被水所淹。

防治方法有:地面防水、井下防水,疏干降压、矿井排水和注浆堵水等。

第一节地面防水地面防水是指在地表修筑防排水工程或采取其它措施,以限制大气降水和地表水补给含水层或宣接渗入井下,从而减少矿井涌水量,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地面防排水工程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对露天矿和主要充水来源为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的矿井尤为重要。

地面防水工程的类型:1、挖沟排(截)洪位于山麓或山前平原的矿区,雨季常有山洪或潜流侵袭,掩没露天坑、井口和工业广场,或沿采空塌陷、含水层露头大量渗漏造成矿井涌水。

一般在矿区上方特别是严重渗漏地段的上方,垂直来水方向开挖大致沿地形等高线布置的排(截)洪沟,拦截洪水和浅部地下水,并利用自然坡度将水引出矿区。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

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稳定运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是指矿井生产经营单位为了控制及预防矿井水灾事故,从而保证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行所进行的一系列防治水措施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工作水平,确保矿井的安全可靠性。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责任制原则上为“五个一负责制”,即一主要负责人、一专业负责人、一监测负责人、一抢险救援负责人、一安全培训负责人。

第五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必须以人为本,加强员工培训,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员工水灾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必须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保证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必须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营。

第二章矿井防治水管理体制第八条矿井防治水管理体制应当建立和完善,明确各级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矿井防治水管理体制应当包括: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主要部门。

第十条生产经营部门负责矿井的日常生产经营及防治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矿井周边水源的保护工作,并组织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上级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及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矿井防治水设施与设备第十四条矿井防治水设施应当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并定期进行巡查和维修。

第十五条矿井防治水设施应当包括:抽水设备、排水设施、检测设备、预警系统等。

第十六条矿井防治水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第十七条矿井防治水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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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矿井防治水第一节矿井水文安全条件分析一、矿井水文地质情况1.水文地质资料(1)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及变化规律依据《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本矿井二1煤层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直接充水含水层为裂隙岩溶水,属二类一型或三类一型。

一1煤水文地质条件为三类二型。

在浅部,大气降水、地表水及第四系潜水会通过各种裂隙、孔隙渗入地下,或通过回采落顶后的塌陷破裂带充入矿坑:在矿井井巷开拓回采过程中,煤层顶板砂岩含水层首先得以揭露和破坏,其砂岩裂隙水(开采二l煤层时)或灰岩岩溶裂隙水(开采一1煤层时)将会充入矿坑,构成矿井主要充水水源;还有区外浅部生产井及废弃老窑,积存大量老空老塘水,当未来矿坑回采落顶后的塌陷破裂带或采掘工程一旦与之沟通,就有可能造成溃水事故;一1煤层底板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中所含地下水,在其底板隔水层沉积薄弱地段或在断裂构造发育地段,多会以突水形式充入矿坑,具有水压高、水量大、破坏性强,以动积存水量为主,不易疏排等特征。

但本矿井一1煤层已经过了多年开采,积累了较丰富的治水经验;等矿井改扩建投产时,一1煤层开采已接近尾声,矿井主采二1煤时预计矿井涌水量不会增加而可能减小。

(2)断层等构造的导水性本井田位于秦岭纬向构造带北亚带嵩山大背斜的北翼。

总的构造形态为一走向280~290º,倾向10~20º,倾角7~14º,单斜构造,区内褶皱不甚发育,构造以断裂为主,主要为东西向断裂,倾角平缓(7~14 º)的单斜构造,由近东西向、北东向和北西向三组断裂组成。

近东西向断裂是与区域纬向构造体系相平行的一组主干断裂,以走向正断层为主,局部伴生有小型的逆冲断裂,并多呈阶梯式或地堑式相间排列,构成了井田内构造的基本格架。

北东和北西向断裂多发育于井田东西两端以压扭性正断层为主。

此外,井田内尚发育有近东西及北西~南东向起伏不大的小型宽缓褶皱。

井田内分布的主要断层有将军岭滑动构造(F9)、F104断层、F6断层等,均切割二1煤层,同时也破坏了岩石的连续性,可能使不同的含水层发生水力联系。

地质报告未对断层导水性做出评价,但由于构造裂隙发育形成地下水径流通道,从而对矿井开采构成威胁。

(3)主要含水层水位标高和单位涌水量等参数特性及隔水层分布。

主要含水层情况:①寒武~奥陶系灰岩含水层寒武系含水层主要有白云质灰岩、灰岩构成,分布于南部山区,因远离煤系地层,对矿床充水影响不大。

奥陶系灰岩含水层,由泥质灰岩、泥灰岩、灰岩组成。

广泛出露于煤系地层以南的低山丘陵,是煤系地层的基地。

据实测剖面厚141.86m。

含裂隙岩溶承压水,局部含水丰富,是一l煤底板直接充水含水层。

出露于本层的泉水较少,流量0.05~0.982L/S,标高+190~+622.18m。

多为季节性泉水。

据2601孔抽水结果,单位涌水量q=O.0183L/s·m,渗透系数K=0.219m/d,水位标高H=+288.45m。

水化学性质比较稳定,一般为HC03-Ca-Mg型,矿化度0.20~0.30g/L。

PH值为7~7.5。

②太原群下段灰岩含水层由L1~L4灰岩组成。

其中L1~3不发育,L3~4发育较好,质地较纯,层位稳定,局部含泥质和燧石结核,为一1煤顶板直接充水含水层。

据10个孔的统计资料,灰岩厚度占太原群下段地层厚度的59.6%。

该层由于受厚度和出露条件的限制,至今尚未发现天然地下水露头。

据井下所见,溶隙发育,但不均匀,且多被粘土物质充填。

揭见该层有142个孔,占全区钻孔68.9%,揭穿124个孔,占揭见87.3%。

其中遇漏水10孔,占揭见孔7%。

漏水钻孔的分布,多集中于浅部,标高在+200m以上,中深部则少见。

说明该层裂隙岩溶发育是不均匀的,多以风化裂隙漏水为主,小溶洞漏水则次之。

该层最大厚度16.42m(1105孔),最小厚度3.92m(3304孔),一般8~13m。

从太原群下段灰岩水文地质图中可以看出,中部较厚,向两翼有逐渐变薄的趋势。

据1404孔抽水结果(包括下段中粒砂岩),单位涌水量q=0.0198L/s·m,渗透系数K=0.0379m/d,水位标高H=+340.96m。

水质为HC03-Ca-Mg型,PH值7.35,矿化度0.378g/L。

该层上距二1煤底板平均约69m。

③太原群上段灰岩含水层上段灰岩由L6~L9灰岩组成。

其中L7灰岩发育较好,L8灰岩次之,L6和L9仅局部存在,各层灰岩之间被泥岩所分割,成为独立的分层,相互之间水力联系较差。

L6和L9灰岩,层位不稳定,厚度薄,岩溶裂隙不发育,从水文地质角度来看,视为相对隔水层。

L7和L8虽然厚度较大,层位稳定,但被砂泥岩分割。

该层上距二1煤底板平均约7m。

该层的灰岩化学成份:Si02含量0.72~30.04%,平均含量14.94%,Al03含量0.18~8.16%,平均含量1.22%,Fe203含量0.79~36.55%,平均含量4.03%,一般1~3%。

CaO·MgO含量7.21~52.82,平均含量42.82%,从分析结果,Si02含量高,可溶性盐类含量较低,不利于岩溶的发育。

该层揭露厚度0.00m(上段灰岩缺失)~37.60m(1909孔),一般5.00~15.00m。

从太原群上段灰岩水文地质图中可以看出,厚度由中部向东西两翼有变薄的趋势。

据1909孔抽水结果,涌水量趋近于零,水位下降27.69m,经三天后尚未恢复稳定,充分说明本段灰岩含水微弱。

据相邻谷山井田8803孔资料,单位涌水量q=0.00043L/s·m,水位标高H=+200.21m,渗透系数K=0.012m/d。

据7603孔水质HC03-K+Na型,矿化度0.712g /L,PH值7.3。

④二1煤顶板砂岩含水层系指开采二1煤顶板冒落裂隙带内(二1煤上60m)的中、粗粒砂岩。

其中层位比较稳定是大占砂岩、香炭砂岩,均为二1煤顶板直接充水含水层。

据钻孔揭露,砂岩一般3~4层,最多为14层(2706孔),最少为零;厚度0.00~32.49m(2303孔),一般10.00~20.00m。

从二1煤上砂岩水文地质图和19线水文地质剖面可见,在短距离内有尖灭和增厚的特点。

厚度变化规律性不明显。

据三个孔抽水结果,单位涌水量q=0.0000532~0.00797L/s·m,渗透系数K=0.000530~0.0352m/d,水位标高H=287.57~212.65m。

水质为HC03-K+Na型,PH值8.1,矿化度0.746g/L。

⑤三煤组砂岩含水层由三煤组中粗粒砂岩组成。

砂岩多被泥岩和砂质泥岩分割成互不发生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其中以底部砂锅窑砂岩发育较好,层位稳定,一般厚度8~15m。

由于出露条件和补给条件不佳,区内尚未发现地下水天然露头和漏水钻孔。

从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该煤组漏失量0~12m3/h。

(2013孔)含裂隙承压水,含水性微弱。

因距二1煤层位较远,超过了开采二1煤的冒落裂隙带高度,故对二1煤开采影响不大。

⑥四煤组砂岩含水层由中粗粒砂岩组成,其中以四煤底板砂岩比较稳定。

据2808、1709孔的资料统计,含水层厚度8.70~21.67m,含水层占层段厚21.7%,砂岩层多被泥岩和砂质泥岩所分隔,形成互无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由于相变或尖变及补给条件的不好,使之含水微弱。

该层距二煤矿床没有影响。

l煤较远,对二1⑦五煤组至七煤组底板砂岩含水层由中~粗粒砂岩组成。

其中以七煤组底板砂岩(田家沟砂岩)比较稳定,其它均在短距离内有尖灭和变薄的趋势。

据2808孔的资料,厚度37.55m,占整个层段27%。

在区内未发现漏水钻孔,仅在巴家沟、阴沟、张山洼有泉水出露,标高+274~+302m,其流量均小于0.5L/s。

该层含裂隙承压水,因远距二1煤层,对二1煤开发没有影响。

⑧平顶山砂岩含水层由灰白色和褐黄色中、粗粒、厚层、石英砂岩组成,硅质胶结,致密坚硬、裂隙发育,出露于区外的北部丘陵区,含裂隙水,在将军岭+352.00m的陡坎上见有泉水出露,其流量0.5L/s。

据2808孔揭露,厚度61.27m。

因距开采煤层远,对煤层影响不大。

⑨金斗山砂岩含水层紫红色、厚层状中粒砂岩,成分以石英为主,硅质胶结,致密坚硬。

出露于北部的山脊,由于出露条件不佳,没有地下水的天然露头,含裂隙水。

⑩第四系(Q)砂、砾石含水层分布于王河河谷和区外的沟谷宽阔地段。

主要由冲积洪积而成的砂卵石层,含丰富的孔隙水。

在王河河谷玉皇庙以北的地段,已成为农灌和大峪沟矿临时水源基地。

据以往民井抽水资料,单位涌水量q=0.83~10.54L/s·m,渗透系数K=21.88~88.95m/d,水位埋深6.73~11.75m,水位标高H=167.25~254.77m。

水质为S04-HC03-Ca-Mg 型。

PH值7.5~7.25,矿化度0.675~0.912g/L。

主要隔水层情况:①本溪组铝土质泥岩隔水层主要由泥岩、铝土质泥岩、铝土矿等组成。

大峪沟井田内有139孔揭见本层,占全区钻孔67.5%,揭穿本群130孔,占揭见钻孔93.5%。

最大厚度达33.69m(2402孔),最小厚度3.52m(2901孔),一般6~14m。

从太原群下段灰岩水文地质图看出,层位稳定,厚度变化规律不明显,该层且充填灌注了奥陶系古剥蚀的溶隙溶洞,因而降低了不整合面附近的富水性,而且增加了阻隔奥灰水进入一1煤矿坑的隔水强度,故视为主要隔水层。

②太原群中段砂泥岩隔水层系指L4、L6灰岩之间的碎屑岩沉积,主要由中~细粒砂岩、泥岩及砂质泥岩组成。

局部夹薄层L5灰岩。

据钻孔揭露,厚22.52(2805孔)~57.81m(1309孔),一般30~45m,层位稳定,因砂质成分稍高,故具强度大的特点。

是太原群上、下段灰岩含水层之间的良好含隔水层。

③二l煤底板隔水层系指二l煤底板至太原群灰岩含水层间的岩层。

主要有泥岩、砂质泥岩、细粒砂岩、局部夹L5灰岩等组成。

正常情况下,是阻隔太原群上段灰岩水进入二l煤矿床的隔水层,在本区厚度0.40~37.82m。

该段厚度变化大,稳定性差。

在1511、2603、2903孔以南区段,厚度薄,隔水性能减弱,在二1煤开采过程中,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④七煤组~平顶山砂岩底隔水层由一套浅灰色和灰色砂岩、砂质泥岩、细粒砂岩组成。

据2808孔的资料,厚度206.27m,其厚度大,层位稳定,岩性均一,是一良好的隔水层。

⑤平顶山砂岩至金斗山砂岩底隔水层主要为一套青灰色、紫红色砂质泥岩、泥岩、细砂岩组成,岩性均一,层位稳定,隔水性好,出露于区外北部丘陵区。

它对阻隔上下两个含水层的水力联系,起着良好的隔水作用。

2.矿井正常涌水量及最大涌水量根据1982年12月河南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地质三队编写的《河南省巩县荥巩煤田大峪沟井田精查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及结合周边矿井的实际情况,确定本矿井的正常涌水量为116m3/h,最大涌水量为151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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