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章制度范文-区农村信用联社员工聘用实施办法
合作社社员管理实施细则(3篇)
合作社社员管理实施细则____合作社是一家新成立的合作社,注册资本____万元,主要经营蔬菜的种植与销售、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蔬菜品牌的运营和宣传。
合作社以“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为原则;以“言之有信、持之以恒”为理念;以“依靠社员、带领社员共同致富”为宗旨;以“科技研发带动基地发展、品牌运营扩大市场份额”为指导;为广大群众提供一条新的致富之路,在和谐发展中实现合作社与社员的“双赢”。
第一条基本条件:1、凡年龄满____周岁,具有独立的民事能力和劳动能力的人,无论国籍、性别、宗教信仰都可加入本合作社;2、凡加入本合作社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____及暴力倾向;3、凡加入本合作社者,必须尊老爱幼,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不良嗜好;4、凡加入本合作社者,必须服从本合作社的管理,自觉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二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并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者,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交纳不低于一万元的会员费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三条本社成员的权利: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权要求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及培训指导;有权要求合作社为其产品出具相应的说明文件;3、有权享受本社提供的价格给予优惠的农资;按照本章程规定有权享受本社盈余;4、有权使用本社的商标。
在征得合作社允许的前提下,本社社员可以使用本社商标进行必要的经营活动;5、当个人或家庭遇到困难时,有权向合作社提出申请,请求帮助。
合作社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给予必要的帮助。
或者由合作社组织,社员之间进行互帮互助;6、当遇到市场萧条,种植的蔬菜不能卖出时,有权向合作社提出申请,请求协助销售。
合作社应在不低于成本价的基础上,有义务为社员销售蔬菜,将社员的损失减少到最低;7、有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四条本社成员的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5、社员必须使用合作社供应的化肥、农药,并且把喷洒农药的时间告知合作社,合作社留作备案;6、社员不得私自转租蔬菜大棚,若遇特殊原因,社员无能力种植蔬菜大棚时,应交还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适当的处理安排;7、不得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8、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0]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0〕251号)为依法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总行制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存定贷,自主运用,比例管理。
当国家实行宏观紧缩措施时,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实行计划管理。
二、今后农村信用社的机构设置要实行计划管理。
各分行在年初应向总行报送本年度的机构设置计划,经总行审批后执行。
三、目前已批准进行改革试点的农村信用社仍按原有关规定继续进行试点。
请各分行将执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总行。
1990年10月12日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保证其稳定健康发展,完善农村合作经济制度,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村信用社是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
农村信用社是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其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平调和挪用其财产和资金。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法规,积极筹集融通农村资金,帮助农民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资金困难,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商品经济稳定发展;引导农村民间借贷,稳定农村金融;为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合作社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社人员聘用工作,保障合作社合法权益,提高合作社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所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和经验;3.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5. 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五条聘用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发布招聘信息:合作社根据岗位需求,通过内部公告、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2.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信息要求进行报名,合作社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3. 面试:合作社组织面试,对报名者进行综合评估;4. 体检: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行体检,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5. 考核与录用: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录用人员;6. 签订劳动合同:合作社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聘用合同管理第六条合作社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 双方的基本信息;2.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3.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4. 工作职责、工作要求;5.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6.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到期前,合作社与聘用人员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五章试用期管理第九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合作社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条试用期内,聘用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合作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聘用人员正式录用。
第六章考核与晋升第十二条合作社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信用社(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信用社(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激励有力、约束有效的工资分配机制,切实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分配原则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合理体现员工岗位差异以及对经营绩效的贡献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县(区、市)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员工工资构成第四条员工工资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性收入三部分构成。
第五条固定薪酬即基本工资,是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是工资构成中相对固定的部分,着重体现工资的保障功能.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相关津补贴.1、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员工的学历、职务和任职(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员工基本工资=员工工资薪点×单位薪点工资值单位薪点工资值是指工资薪点1的月基本工资额。
2、岗位工资.主要按照员工的机构考核等级、所承担的经营管理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岗位工资=岗位系数(见附件1)×等级行考核系数(见附件2)×单位岗位工资值等级行考核系数是体现单位经营绩效贡献度、责任、风险等方面存在差异的调节数据。
等级行考核系数由省联社根据等级行社考核管理办法,在对各行社经营、管理情况考核后综合确定。
单位岗位工资值是指岗位系数为1的月岗位工资额。
3、津补贴.主要是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受物价变动影响导致员工实际收入下降等情况给予员工的货币补助。
目前,省联社暂定津补贴主要包括工龄补贴、学历津贴和职称津贴.工龄补贴主要体现员工工作时间的积累和熟练度的提高;学历津贴和职称津贴主要是为了鼓励和引导员工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学识水平和专业能力,从而改善员工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第六条可变薪酬指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和增收节支报酬,是工资构成中相对变动较大的部分,着重体现工资的激励功能。
联社人员兼职取酬规定
联社人员兼职取酬规定
联社人员兼职取酬规定:对市社机关工作人员到社有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联社人员兼职取酬、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社有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处级干部到社有企业兼职(任职)的,由市社党组按规定联社人员兼职取酬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科级干部到社有企业兼职(任职)的,由市社党组审核同意,并向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报备。
按规定经批准在社有企业兼职的市社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社有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
按规定经批准在社有企业兼职(任职)的市社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社有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信用社银行全员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信用社(银行)全员公开竞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协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配备人员,同时为鼓励竞争、竞聘上岗,促进信合事业快速发展,经**联社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辖“三定”的基础上,实施全员公开竞聘。
一、竞聘的岗位:(一)联社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共18个岗位)办公室6个岗位:人事文秘岗(1人)、行政劳资岗(1人)、后勤总务岗(1人)、安全保卫岗(1人)、驾驶员1岗(1人)、驾驶员2岗(1人)。
业务科4个岗位:业务指导岗(1人)、信贷管理1岗(1人)、信贷管理2岗(1人)、计划统计岗(1人)。
财会电脑科4个岗位:财会指导岗(1人)、会计岗(1人)、出纳岗(1人)、电脑管理岗(1人)。
监察稽核科4个岗位: 监察稽核岗(4人)。
(二)各信用社信贷员(共30个岗位)各信用社信贷员岗分布详见竞聘岗位一览表。
(三)各信用社内勤人员(共63个岗位)其中,坐班主任(主办会计)岗8人、综合柜员(含贷款)岗8人、一般柜员(对公、储蓄)岗27人、出纳(综合)岗13人、联行员岗2人、调拨员岗2人、押运员岗2人、运钞车司机岗1人。
二、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做好此次竞聘工作,**联社成立竞聘考核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 ***三、竞聘报名:报名条件请参照竞聘办法,竞聘报名采取书面形式,应写明拟参加竞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竞聘地点**信用联社三楼会议室。
1、联社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岗位竞聘报名时间为:2005年*月*日----2005年*月*日下午5时,竞聘时间为2005年*月**日上午8时。
2、各信用社信贷员岗位报名、竞聘时间另定。
3、各信用社内勤人员岗位报名、竞聘时间另定。
4、各信用社主任岗位已竞聘完毕。
附件一:***农村信用联社机关管理人员竞聘办法附件二:***农村信用联社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附件三:***农村信用联社信贷员竞聘办法附件四:***农村信用联社信贷员岗位职责附件五:***农村信用联社内勤人员竞聘办法附件六:***农村信用联社内勤人员岗位职责附件七:***农村信用联社竞聘岗位一览表二00五年*月**日附件一:信用联社机关科室管理人员竞聘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配备**联社机关管理人员,经**联社理事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信用社(银行)机关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选聘办法
信用社(银行)机关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选聘办法第一条为坚持党管干部和市场化选聘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制度安排,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理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能,以及辖内干部员工的积极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聘人才,做到民主决策,任人为贤,切实提高联社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选聘联社机关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以下统称管理人员)的原则。
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规范运作和执行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的原则。
第三条选聘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助师以上职称。
3、近三年年度考核评比优秀或称职。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或金融工作)6年以上。
6、具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至少从事过信贷、会计业务中一项基本业务工作。
7、男同志年龄不满40周岁,女同志年龄不满38周岁,身体健康。
第四条新聘管理人员一律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
第五条根据相关规定,联社机关部门和基层营业网点主要负责人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限:正职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正副职合计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
第六条选聘人员的确定。
1、联社党委根据业务发展实际和联社机关中层管理人员队伍现状、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队伍结构以及未来的发展要求,结合省联社的相关规定和银监部门有关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以及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限的相关要求等综合因素,提出选聘管理人员的后备职数等。
2、联社人力资源部等部门根据党委研究结果,报请联社理事会提名委员会确定管理人员职数,并组织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推荐。
具体操作程序是:以机关各部门、基层各营业网点为单位,公布管理人员的选聘要求、条件和职数。
信用社规章制度(13篇)
信用社规章制度(13篇)篇1:信用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城市信用社)的管理,规范城市信用社的行为,促进城市信用社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信用合作社,是指城市居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法人依照本办法在城市设立的,主要为成员提供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组织。
城市信用社的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城市信用社承担责任。
城市信用社以其全部资产对城市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城市信用社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的原则。
社员具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城市信用社应当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互利互助、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第四条城市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金融政策,融通资金,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第五条城市信用社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及正常的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或干涉。
第六条城市信用合作社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对城市信用合作社实行归口管理。
第二章城市信用社的设立第八条设立城市信用社,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第九条设立城市信用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社员,其中企业法人社员不少于10个;(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章程;(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理事长、主任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金融业竞争的状况。
第十条城市信用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城市信用社的注册资本由社员实际缴纳的股金总额构成。
信用社员工接班制度范本
信用社员工接班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信用社员工队伍建设,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和业务的顺利传承,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信用社所有员工。
第二条接班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信用社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接班程序1. 员工退休或离职前,应提前向信用社提出接班申请。
2. 信用社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品行、职业道德、学历、专业能力等。
3. 信用社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接班人员。
4. 接班人员需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操作规程、风险管理等。
5. 培训结束后,接班人员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接替退休或离职员工的工作。
第四条接班待遇1. 接班人员享有与原员工同等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 接班人员享有原员工同等的工作岗位和晋升机会。
3. 接班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可根据信用社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条接班管理1. 信用社应建立健全员工接班制度,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和业务的顺利传承。
2. 信用社应对接班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 信用社应对接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接班人员应遵守信用社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业务正常运行。
第六条违规处理1. 接班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用社规章制度的行为,信用社应依法予以处理。
2. 接班人员如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信用社可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信用社所有。
3. 信用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规定,信用社员工接班制度范本旨在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业务的顺利传承,提高服务质量。
接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经过审查、培训和考核后方可接替退休或离职员工的工作。
接班人员享有与原员工同等的待遇和晋升机会,同时需遵守信用社的规章制度,确保业务正常运行。
信用社(银行)中层干部及主任竞争上岗实施细则
信用社(银行)中层干部及主任竞争上岗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干部管理,提高农村信用社干部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特制定××市农村信用社中层干部及信用社主任竞争上岗实施细则;一、竞争上岗与管理的主要对象联社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农村信用社主任,副主任。
二、中层干部聘任的管理权限联社机关中层干部及基层信用社正、副主任的竞聘、考核、选拔和任用,由省联社授权市办事处审查、批准,由县联社组织实施,并报省联社备案。
三、干部聘任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个人自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原则;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程序;(一)宣传发动(二)公布职数(三)报名登记(四)资格审查(五)组织考试(六)公开面试(七)民主测评(八)组织考察(九)公示(十)聘任及待遇。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聘任,聘期为三年,推行试用期制度。
五、干部竞聘应具备的条件。
除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银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外,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较好地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能够通过实施发展战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坚持实事求是,能够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
(五)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信用社(银行)三定工作实施细则
信用社(银行)“三定”工作实施细则“三定”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根据市行管办“三定”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联社及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本次“三定”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全面改革农村信用社劳动工资制度的意见,按照省、市行会议精神及有关规定,以改善劳动组织,优化劳动组合,理顺劳动关系和保障劳动秩序为核心;以效益优先,经济核算为原则;以精简管理人员,充实经营人员为重点;以改善管理水平和经营状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为目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达到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明,精简高效,考核有据。
二、“三定”的基本原则1、有利于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联社内设机构和职能分工,本着关系协调、岗位制约、高效运转的原则设置和划分,各岗位人员合理兼职,力求满负荷工作,实现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的目的。
2、坚持人员交流,有利优化劳动组合的原则,鼓励员工向业务岗位、向基层一线流动。
3、联社部门、信用社原则上不再设置虚职。
三、“三定”的内容和方法“三定”分两层内容:一是联社机关各部门根据业务管理范围定职能、定编制、定人员;二是农村信用社根据业务经营规模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
(一)联社内部机构“三定”1、联社内部机构设置联社内部机构设置为7部。
2、内部机构名称及职能;(一)、业务发展部1、按照联社整体目标,制定农村信用社全年信贷计划任务,并指导各社组织实施。
2、为基层社办理好资金调剂及人民银行再贷款,促使各社资产负债业务保持适当比例。
3、规范各项信贷规章制度,控制好信贷投向,加强信贷管理,及时受理各基层社上报的贷款,做好贷款审查工作,并向上级部门做好大额贷款申报工作。
4、搞好小额信贷管理,指导各社信用村(镇)创建,加强个体工商户信用筹级评定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授信工作,扶持发展优质客户,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5、加强信贷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信贷管理及贷后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联社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信用社行为,保障其依法、稳健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二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第三条 农村信用社的社员,是指向农村信用社入股的农产以及农村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农村信用社职工应当是农村信用社社员。
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第四条 农村信用社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依照法规开展金融业务,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宗旨。
第五条 农村信用社要在提高资金使用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持资产负债比例的合理性,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努力规避金融风险。
第六条 农村信用社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农村信用社应当向所在县(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人股,并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农村信用社接受行业统一的业务制度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立和变更第七条 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要按照方便社员、经济核算、便于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设置。
农村信用社可根据业务需要下设分社、储蓄所,由农村信用社统一核算。
分社、储蓄所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农村信用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第八条 农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和储蓄所必须以所在乡镇、集镇、村名称命名。
第九条 设立农村信用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规定的章程;(二)社员一般不少于五百个;(三)注册资本金一般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四)有具备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本条第二、第三款数额可由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适当调整,总行备案。
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作者:————————————————————————————————日期: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现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章程(范本)》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以指导各地农村信用社及县级联社制定本社章程。
附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名称:本社地址:本社注册资本:第二条本社是在本社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以本社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本社以全部法人资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五条本社的宗旨是:为本社社员服务、为本社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第六条本社的经营活动,除中国人民银行有特别规定外,均在本社区内开展。
本社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在充分满足社员正当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剩余资金可运用于非社员。
第七条本社坚持入社自愿、社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勤俭办社的原则。
第八条本社积极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入股,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第九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执行全国统一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财务、会计、劳动工资等规章制度,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十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社经营下列人民币业务:(一)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三)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四)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五)买卖政府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提供保管箱业务;(八)在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九)办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制度
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行为,保护客户权益,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农村信用社设立监事会和理事会两大机构,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理事会由理事长领导。
2.监事会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和检查,对社长进行评价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的问题。
3.理事会负责制定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监督和引导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经营。
4.农村信用社每年定期召开年度会议,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新的年度计划。
5.农村信用社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监事会和理事会选定,对农村信用社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决定。
三、岗位设立和职责分工1.社长负责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经营,组织制定经营计划并执行,负责与上级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协调。
2.部门经理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工作,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对员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3.业务员负责农村信用社的日常业务工作,与客户进行业务往来,维护客户关系。
4.财务人员负责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监管。
5.风险管理人员负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6.审计人员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7.法务人员负责农村信用社的法律事务,起草合同、协议,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利益。
四、客户管理1.对农村信用社的客户进行登记和核实,建立客户档案。
2.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客户具备还款能力。
3.客户与农村信用社进行业务往来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确保业务安全。
4.客户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农村信用社不得歧视客户。
五、财务管理1.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循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对涉及资金的业务必须进行严格的核查和审批,杜绝虚假交易。
3.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强对资金的风险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4.严格控制成本,降低运营费用,提高利润水平。
县农村信用社员工双向选择聘用上岗办法
ⅩⅩ县农村信用社员工双向选择聘用上岗办法为深化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调整员工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农村信用社“三定”方案和劳动用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符合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要求、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改善经营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建立打破劳动用工界限、员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为重点,树立不爱岗就下岗、不敬业就失业的忧患意识,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和就业危机感。
二、基本原则员工双聘必须坚持保证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体现个人志愿,条件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上岗,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
三、方法步骤(一)召开“双聘”会议。
各社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双聘”动员会,讲双聘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统一思想认识。
(二)宣布“三定”方案,明确职能部门及信用社的岗位设置。
(三)选择岗位意向。
每个职工根据各自的工作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由信用社签注意见后报联社综合部统一汇总。
(四)确定上岗员工。
在聘任各部门、信用社、分社负责人后,由部门、信用社负责人根据联社“三定”方案和职工选岗意向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报联社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选择员工时,在考虑个人意向的同时,优先选择本部门现在岗工作人员,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凡一个岗位有二人以上竞聘的,由联社组织专业考试、述职演讲、职工测评、择优上岗。
(五)员工岗位的聘任。
员工聘用上岗意见审定后,具体聘任工作采取一级聘一级的办法。
联社部门员工由部门经理聘任,信用社的员工由社主任聘任。
信用分社的员工由分社主任聘任。
聘任期原则上按年考核,一年一聘,特殊情况,可随时聘任或解聘。
(六)落聘人员安排。
对落聘的员工,联社可向缺额岗位的信用社(部)推荐,若推荐不成功,待岗或分流;凡落聘员工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可办理内退手续,若不愿内退或不符合内退条件的,按《ⅩⅩ县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执行,也可通过组织吸收存款和清收贷款本息,按完成任务情况计付手续费,若有空缺岗位,可以通过考试考核竞聘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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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村信用联社员工聘用实施办法
为建立适应信用社改革需要的劳动用工制度,促进信合事业的发展,改善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联社员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金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社员工聘用实施(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全面实行考核、考评的基础上,通过实行“双聘”用工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级别能高能低,用人能里能外,员工能进能出的开放式人事管理模式,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劳动组合,提高工作效率,使个人能量释放全面化,使团队作用发挥最大化,从而确保金台信合事业迅速健康、全面协调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择优”和亲属回避的原则。
以德、才、能、绩为标准,把思想品质优,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工作责任心强,一心为信合事业发展的员工聘用到岗位上;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做到不徇私舞弊,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圈子”,不打击报复,不走过场;以增强农村信用社经营活力,推动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稳步增长。
(二)坚持“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联社会同基层农村信用社,根据其职能、管辖范围和业务规模,在区别对待、划分类别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岗位,科学定员,做到高效运转。
(三)坚持“效益和核算”的原则。
按照工作特长选择安排岗位,增加直接从事业务人员的比重,把大量的人力投放在工作第一线,避免人浮于事,提高经济效益。
(四)坚持“保障安全”的原则,按照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保证营业场所及临柜人员和守库押运人员符合会计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的要求,确保农村信用社在安全的基础上正常运转。
三、员工聘用的程序、方法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