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与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及应对策略
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如何应对劳动用工风险
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如何应对劳动用工风险【摘要】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用工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企业应加强用工风险防范意识,优化用工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用工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约定的合规性,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要做到合法合规用工,企业需要更加严格地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提高用工风险意识。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有效降低劳动用工风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适应新《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企业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用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用工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更加稳定、安全的工作环境。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企业、用工风险、风险防范、流程管理、风险评估、合规性、劳动争议处理、管理要求1. 引言1.1 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如何应对劳动用工风险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在用工方面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风险。
如何有效地规避和处理这些劳动用工风险,成为企业管理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应当加强用工风险防范意识。
这意味着管理者需要深入了解新法规的要求,及时调整企业的用工政策和流程,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因不合规操作而引发法律纠纷。
优化用工流程管理也是企业应对劳动用工风险的关键之一。
在新法下,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用工流程和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规范用工操作,防范潜在的用工风险。
建立健全用工风险评估机制也至关重要。
企业应当对用工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以确保用工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因风险而带来的损失。
加强劳动合同约定的合规性是企业应对劳动用工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应当根据新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权责,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条款,规范用工行为,保障雇佣关系的稳定和持续。
企业还需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在用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争议和纠纷,如工资纠纷、劳动条件纠纷等。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及应对
一、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及其风险应对 二、对劳动者入职审查的重要性及其风险应对 三、劳动合同订立形式及其风险应对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陷阱及其风险应对 五、试用期的全新规定及其风险应对 六、劳动合同解除及其风险应对
七、非全日制用工及其风险应对 八、劳务派遣问题及其风险应对 九、非法用工和个人承包用工及其风险应对 十、末位淘汰制及其风险应对 十一、招聘工作中的风险应对 十二、临时用工问题及其风险应对 十三、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及其风险应对
【应对策略】
1、用人单位应当增强证据意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劳动 者征询需订立哪种类型的合同,用人单位一定要保留劳动 者同意的书面证据。
2、养成先签合同后用工的习惯,避免形成无固定期限的 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五、试用期的全新规定及其风险应对
【全新规定】
1、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个月。
2、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A行政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B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
合同,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即经济补偿金
【应对策略】 1、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履行民主程序
a.并保留讨论、协商的书面证据 如:通知、公告 讨论的回复 会议记录的签名
b.履行公示、告知程序 (小知识:职代会的比例:总数的5%-10%;三分之二以上 出席。)
注:重大损失要定量化、各种行为具体化
(二)处罚措施的制订 A避免使用开除、除名、辞退 B而是采用解除劳动合同来代替
小知识:前三种是针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 的,目前使用尚有争议,而解除劳动合同却适用于 所有企业,程序简单。
(三)考勤管理制度的制订 A本制度的重要性
1、考勤管理制度,是企业确定作息时间 的基本制度; 2、是确定员工加班的标准与依据; 3、是员工管理的基本依据之一; 4、是加班费争议的裁判依据;
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及应对策略
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及应对策略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用工关系的基本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公平利益关系。
然而,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过程中仍然面临一定的用工风险,如员工流失、劳动纠纷等。
为应对这些风险,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首先,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招聘和筛选工作。
招聘时,应广泛宣传职位信息、准确描述岗位要求,借助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工具,吸引合适的人才。
在筛选过程中,可以通过面试、测试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雇佣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的人才。
其次,用人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框架,明确了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福利等条款,避免产生纠纷。
第三,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
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是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的重要措施。
用人单位可以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员工通识能力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第四,用人单位应加强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劳动纠纷是用人单位的一大风险,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企业形象的受损或赔偿的风险。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例如设立专门的负责人事争议处理的部门或岗位,建立员工投诉和反馈渠道,妥善处理员工的诉求和抱怨。
最后,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关系管理。
良好的员工关系对于减少用工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用人单位可以积极沟通,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组织内建立互信互谅的工作氛围。
此外,合理激励和奖励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帮助员工实现个人和职业的发展,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下面临一定的用工风险,但通过加强员工招聘和筛选、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加强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以及加强员工关系管理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这些风险,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风险防范及应对策略
劳动合同法风险防范及应对策略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法规。
然而,在劳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难免会面临各种风险。
本文将就劳动合同法风险进行防范和应对策略进行探讨。
劳动合同法风险及其防范策略风险一:劳动合同内容不明确•风险描述:劳动合同中的条件和条款不明确或模糊,使得劳动者和雇主在劳动关系中产生争议。
•防范策略:–雇主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劳动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及福利等方面。
–在制定合同时,雇主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确保合同内容的清晰明确。
风险二:解雇纠纷•风险描述:雇主需要解雇员工,但未遵循法定程序,导致解雇纠纷产生。
•防范策略:–雇主在决定解雇员工前,应仔细评估并确保存在合理的解雇理由。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解雇赔偿。
–雇主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雇事宜,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避免纠纷的发生。
风险三:违法用工行为•风险描述:雇主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如未按时支付工资、将不符合法定劳动年限的工人用于危险作业等。
•防范策略:–雇主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按时支付工资,并给予合理的休假和福利待遇。
–雇主应注意差别待遇问题,不得歧视员工,包括年龄、性别、种族等方面。
–雇主应对员工进行适当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并能够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风险应对策略应对策略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策略描述:雇主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监督各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
•实施步骤:–建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管理劳动合同相关事务。
–制定员工手册,明确员工的权益和义务,规范内部操作流程。
–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执行能力。
应对策略二:加强与工会的沟通与合作•策略描述:雇主应积极与工会进行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及企业应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实施条例的制定目的●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规定在理解上存在分歧,误解。
●《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规定得不明确,在实践中导致有一些条款难以操作,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消除操作上的困局。
●实践当中出现多种形式的新事件、新争议、新问题。
包括用人单位规避法律的种种做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分析●对《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的内容补充了新的规定●对《劳动合同法》中不明确的条款进行了明确●对《劳动合同法》中不合理的、失误的条款进行了调整●对《劳动合同法》中容易误解的条款作了解释与强调说明●对《劳动合同法》中的法律漏洞进行了弥补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条例》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属用人单位.●《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以是否在工商局注册为标准提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用人单位2、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的主体●特殊人员:退休人员?实习学生?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外国人、台港澳人员?●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务合同!!!●实习学生—-—应区分以学生身份实习还是以劳动者身份应聘(注意签订实习协议)●内退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外国人—必须办理就业许可手续(3个月以上)提示:了解员工信息,判断是否具备成为劳动者的条件,避免签订无效劳动合同和非法用工等风险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订立基本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否则无效,有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3、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最迟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也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签订的法律后果—-劳动者拒不签订的,一定保留有效证据,符合法定程序,及时终止。
学习掌握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主动防范用工风险
学习掌握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主 动防范用工风险
如何防范: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在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不要含糊其辞, 特别要注意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 假及社会保险条款的约定,尤其要 注意国务院新颁布的《职工带薪年 休假条例》及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颁 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 法》。
约定,劳动者不需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条例
学习掌握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主
第26条)条):
(1)只适用三类人:高级管理人员、高 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员
(2)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
学习掌握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主 动防范用工风险
一、《劳动合同法》将会对用人单位产生哪 些风险
(一)新法下规章制度制定的重要性及风险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 它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 人单位行使用工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 要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 规章制度,公司的管理将会陷于困境。
劳动者依照前述条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除期限外的合同内容,应由双方按订立合同的 原则协商确定(条例第11条);
学习掌握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主 动防范用工风险
3、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1)《条例》(第9条)规定,连续工作满 十年的起始时间,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条例》(第10条)规定,非劳动者原 因从用人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的,原用人单 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 限;原用人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 偿的工作年限不重复计算,但工作年限前后 连续计算。
《劳动合同法》解读与企业应对措施
《劳动合同法》解读与企业应对措施《劳动合同法》解读与企业应对措施备受社会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制订公布,将于正式施行。
该法的出台,加大了了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力度,增强了对企业的约束。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只要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适用。
因此企业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法律的新规定来操作,对于涉及劳动者利益的内容,企业尽量不要突破法律的底线。
罗学源律师团队在研读这部新法律的时候,总结了一些企业应重点注意和规范的地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一、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内容及违法后果[法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解读及应对]规章制度对于企业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首先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其次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即民主协商(可实行召开会议的形式)+公告(告知)程序;最后,更为重要的是要保留好履行了法定程序的证据,如会议记录、讨论的经过、张贴公告的记录等等,以防发生纠纷时,企业举证不能风险的发生。
对于已经存在的规章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严格地梳理、修改甚至推倒重来。
二、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劳动合同的订立[法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与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及应对策略
劳劳动动合合同同法法实实施施条条例例解解读读与与企企业业用用工工风风险险防防范范及及应应对对策策略略时时 间间::22000088年年1100月月1155--1166日日 地地点点::深深圳圳时时 间间::22000088年年1100月月2255--2266日日 地地点点::北北京京时时 间间::22000088年年1100月月3311日日--1111月月11日日 地地点点::上上海海【【主主办办单单位位】】一一六六八八培培训训网网【【学学习习费费用用】】11880000元元//每每人人((包包括括学学费费、、案案例例使使用用费费、、午午餐餐、、资资料料、、税税金金及及其其它它相相关关材材料料费费;;))【【认认证证费费用用】】550000元元//人人((参参加加认认证证考考试试的的学学员员须须交交纳纳此此费费用用,,不不参参加加认认证证考考试试的的学学员员无无须须交交纳纳此此费费用用))。
【【授授课课对对象象】】企企业业总总经经理理、、中中高高层层管管理理人人员员;;人人力力资资源源部部总总监监、、经经理理、、薪薪酬酬福福利利专专员员、、人人事事//行行政政专专员员等等。
【【联联系系电电话话】】002200--3311664455772299 3311664455773300【【联联 系系 人人】】胡胡先先生生 黄黄小小姐姐【课-程-背-景】 备受社会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也已通过人大审议,并于2008年5月1日起实行。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9月18日出台并施行,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中的很多条款作了明确化的规定,该条例将是用人单位贯彻学习《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依据和帮手,它对企业人力资源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此外,《社会保险法》将在本年度提交人大审议,《企业工资条例》与《工伤保险条例》也在制定和修改过程中。
《劳动合同法风险防范和应对策略》
C、风险提示:
1、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或者显失公平。 2、劳动合同订立违反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3、欺诈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空白合同)。
D、风险防范对策
1、通过劳动合同范本事先审核和签订 后备案鉴证,避免合同内容违法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对企业 管理的影响和风险防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投诉中心
对企业而言,最大的成本,不是广告和推广费用,而是 没有经过训练的员工,他们每天都在得罪企业的客户 和浪费企业的资源.
教育不等于训练,教育只是告诉你什么是对的,训练才 能让你把事情做对.教育可以改变观念,训练才能改变 行为.
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
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B、与原有的法律规定主要区别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义务,并从 程序上予以严格规范。
2、用人单位违法的规章制度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 赔偿责任外,还规定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 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D、风险防范对策
1、加强劳务外包的监督管理。 2、预防非全日制用工方式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
三、规章制度:企业的家规不再是老板说了就算
A、《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
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 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 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 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法与企业风险的防范
劳动合同法与企业风险的防范在当今社会,劳动合同法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和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其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合理遵守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有效预防和降低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企业风险类型、以及如何通过遵守法律规定来防范企业风险等角度展开探讨。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是国家为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而设定的法律法规,其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秩序等。
在企业管理中,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企业必须遵守的最基本法律规定。
企业风险类型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不同类型的风险,其中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风险尤为突出。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劳动力不稳定、用工成本高涨等。
这些风险如果不得到有效管控,将对企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通过遵守法律规定防范企业风险1.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清晰而引发的纠纷。
2.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企业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避免因不履行合同而导致的风险。
3.加强与员工沟通: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发现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潜在问题,有效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4.合法用工:企业在用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如不合理解雇、拖欠工资等,避免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
5.持续学习和完善制度:企业应持续学习了解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及时完善企业的制度与政策,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遵守劳动合同法,企业可以更好地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预防和降低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
劳动合同法旨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企业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与用工风险全面控制策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与用工风险全面控制策略主办单位: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地址:2010年11月12-13日深圳;11月19-20日上海;11月26-27日北京培训费用:25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培训证书等)课程背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加上世界金融海啸、经济危机的冲击与加剧,国内大部分企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可以说广大企业内外交困,高层人士内忧外患、茫然不知所措!不少企业聘请不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顾问、律师人士进行调岗、调薪、裁员、解雇来减轻企业的运营负担!但却引发出一个严重的负面后果——广大在职员工的归属感、认同感、忠诚度、积极性等受到了莫大的打击与伤害,甚至在职与离职员工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劳动争议此起彼伏……不少企业意识到薪酬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于是加强内功修炼,重新设计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以迎接新经济、新机会的到来!但是由于企业管理者或人力资源咨询顾问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不熟悉,其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往往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经受不了法律的质疑;例如,如何调岗调薪及界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问题,广大企业均难以提供法律认可的证据,最终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必然败诉!如何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薪酬绩效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有机结合,已成为广大企业中高层必须重视、研究及应用于实际的核心问题!课程收益:本次课程将邀请曾参与多个企业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咨询设计的劳动法专家,通过10个以上案例为大家释疑解惑,帮助用人单位如何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进行有机结合,如何运用绩效考核方式进行有效裁员解雇及调岗调薪,既保证合法操作,又不伤害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归属感!课程提纲:(结合10个以上案例)一、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及其体系设计1. 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劳动法律的技术性处理和运用。
2. 怎样理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3. “不能胜任工作”是强调胜任能力,还是强调工作结果?4. 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引发的争议,90%以企业败诉告终,为什么?5. 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6. 劳动者对考核结果不确认、不认可,怎么办?7. 如何制定绩效目标责任书或岗位责任书?8. 结合劳动法,如何确定绩效目标或工作任务?9. 如何通过关键绩效指标将考核工作量简化高效?10. 如何制定关键绩效指标?11. 如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12. 对绩效考核不合格员工,如何合法辞退?13. 末位淘汰制度的正确使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及风险应对
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劳动纠纷,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法律体系
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 同法》有助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强调劳动合同的书面化
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并规范合同的内容。
保护劳动者权益
THANK YOU
感谢聆听
《劳动合同法》实施及风险应 对
目
CONTENCT
录
• 《劳动合同法》概述 •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风险 •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风险应对 • 《劳动合同法》实施案例分析 • 《劳动合同法》实施建议和展望
01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意义
保护劳动者权益
通过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行为,保 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合同解除风险的应对措施
合同解除前应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确保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合同解除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操作,避免出现违约或违法行为。
合同解除后应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合同的履行得 以延续或顺利终止。
合同解除后应注意证据的保存和管理,确保在争 议解决时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充分的证据支持。
04
《劳动合同法》实施案例分析
合同签订案例分析
合同签订程序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基本信息,并由双方签字或盖 章确认。
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应当在合同 期限内合理约定,且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 合同中约定超过试用期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及防范对策
薪 酬 管 理 风 险 的 防 范 对
策 。 企 业 应 自觉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工 资 支付 的有 关规 定 。 到按 时 、 做 足 额 支 付 工 资 。 在 薪 酬 制 度 设 计 上
应 讲 究 方 法 和 策 略 .最 大 限 度 维 护 企 业 利 益 。 例 如 在 薪 酬 制 度 设 计 上 采 用 绩 效 工 资 制 . 将 员 工 的
4 8家 规 模 企 业 依 法 签 订集 体 合 同 。 部 门联 动 . 成 齐 抓 共 管 的 工作 格 局 。 极 推行 纪检 监 察 、 安 、 商 、 会 、 形 积 公 工 工 司法 等相 关 部 门联 动措 施 。 展 “ 同约 定 行 动 ”形 成 了 部 门 协 同 配合 、 体 联 动 的 工 作 机 制 , 高 开 共 , 整 提 了 突 出案 件 和 涉稳 案 件 的应 急 处 理 能 力 , 积极 稳 妥 地 推 进 了劳 动 保 障 监察 执 法 工 作 。 健 全 机 制 。 障 农 民 工 工 资 支 付 。 为及 时有 效 地 解 决 拖 欠 农 民工 工 资 问题 , 保 区劳 动 保 障局 制定 了农 民工 工 资 专 项 排 查 制度 、 点 监 控 制度 、 业 拖 欠 工 资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 业 重 企 企 诚 信 评 估 制 度 、 筑 企 业农 民 工 工 资 承诺 制 度 、 建 应急 处 理 工 作 制 度 等 保 障 农 民工 工 资 支 付
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规避
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规避第一篇: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规避《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防范2007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是我国劳动立法乃至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重要进程,对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劳动争议具有重大的意义。
但是,由于我国劳动法律侧重对劳动者的保护,为用人单位设定了较多的义务,这就使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有了较大的提升,同时,劳动纠纷急剧涌现,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完善的劳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很可能在劳动纠纷中失去主动权,面临不利局面。
因此,《劳动合同法》甚至被代表资方的声音称为“善意的恶法”。
以《劳动合同法》为代表的三法一条例,虽然较大地提高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和用工风险,但是如果严格遵守并合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其中对用人单位有利的、弹性较大的条款,规范用工,建立、完善劳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就能够有效避免劳资矛盾,促进企业高效、有序的运转,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一、试用期阶段针对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约定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对此做出了多个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以上劳动者入职阶段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注意开展以下工作予以防范:1、严格执行试用期规定,不违法约定试用期;2、合理设定试用期限:比如,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可达六个月,但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零三百五十四天时(不到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一天之差,试用期可相差四个月,用人单位可选择适当的合同期限,来决定符合企业利益的试用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果您不想收到类似邮件,请发送到:tuidingyoujian@课程背景备受社会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也已通过人大审议,并于2008年5月1日起实行。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9月18日出台并施行,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中的很多条款作了明确化的规定,该条例将是用人单位贯彻学习《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依据和帮手,它对企业人力资源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此外,《社会保险法》将在本年度提交人大审议,《企业工资条例》与《工伤保险条例》也在制定和修改过程中。
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增强,诉讼成本极大降低,越来越多的企业深陷劳动争议之泥潭不能自拔。
集体诉讼、群诉案件更是让企业焦头烂额。
不可否认,随着新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多数企业已对传统的用工理念和模式进行了调整,但部分历史遗留的社会保险、加班费等问题仍让企业不知所措。
08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仲裁法》的相继出台,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增强,诉讼成本极大降低,越来越多的企业深陷劳动争议之泥潭不能自拔。
集体诉讼、群诉案件更是让企业焦头烂额。
不可否认,随着新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多数企业已对传统的用工理念和模式进行了调整,但部分历史遗留的社会保险、加班费等问题仍让企业不知所措。
本次训练营由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梁老师老师亲自主持,倾囊相授其对典型劳动争议问题的预防和应对技巧。
同时,为切实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实施《劳动合同法》,指导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我公司决定先收集报名企业目前所遇到的难以把握和操作的实例和问题,收集后统一交由梁老师老师分类整理,在会中分类提出指导意见、解决技巧和办法。
更重要的是训练营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通过各企业对用工模式转变的回顾、总结和展望,使大家能集百家之长,补一己之短。
典型问题集体讨论,行业专门问题小组讨论,梁老师专业点评,这样的机会你还犹豫什么?课程特色和收益1、掌握企业常见用工风险的规避策略;2、掌握劳动用工中的疑难法律问题;3、掌握加班工资成本控制及企业应对策略;4、掌握典型劳动纠纷的预防和应对策略;5、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课程内容一、《实施条例》重点条款的解读1.《实施条例》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新规定;2.《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的新规定;3.《实施条例》关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岗位选择的新规定;4.《实施条例》关于服务期、专项培训与违约金、赔偿金的新规定;5.《实施条例》对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新规定;6.《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合并、分立的新规定;7.《实施条例》关于劳动者依法解除、违法解除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8.《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性补偿或赔偿的新规定;9.《实施条例》关于如何通过考勤制度的设计来实现对员工的日常管理的新规定;10.《实施条例》对如何通过奖惩制度的设计来实现对员工考核与评价的新规定;11.《实施条例》对如何设计休假制度及合理确定休假制度的各项工资待遇的新规定;12.《实施条例》关于新法与旧法过渡、衔接和新法施行时间的新规定及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应用1、08年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在08年后是否还有效?违约金受到限制,用人单位如何留住核心员工?2、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条件?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合同?4、合同期满劳动者由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原因续延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未续签合同仍留在单位工作,是否属于续订合同?6、用人单位如何应对及应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或者在合同到期延长合同期限的,算不算续订合同?8、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两倍工资或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9、解除或者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存在什么漏洞?10、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仍然存续的劳动合同未载明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如何确定?用人单位能否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地点?11、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1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是理解为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还是理解为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需注意一些什么法律问题?1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和第四十一条(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1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双方是什么关系?可否在这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15、用人单位因产业政策调整、贸易摩擦、食品安全等客观经济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可否裁员?16、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该一个月工资按照什么标准计算?是按照当月工资计算,还是上月工资、或者是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17、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是否还需支付经济补偿?18、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外,是否还需支付补偿金?19、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定的解除、终止条件的,是否可以解除、终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是否和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20、劳动者由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未依法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计算还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2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计算还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22、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计算还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23、用人单位裁员的,经济补偿年限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计算还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2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计算还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25、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计算还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26、劳务派遣中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是指什么岗位?用工单位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有何法律风险?27、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自设劳务派遣单位”一般包括哪些行为?28、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29、《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被派遣劳动者能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31、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用工带来的风险以及用人单位的应对措施;三、企业招聘新员工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1、招聘广告、入职登记表的设计技巧和风险防范2、严格把好入职体检关,避免成为“职业病”的替罪羊3、用人单位聘用尚未与其它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会有何种法律风险?企业如何合法“挖”人4、录用手续的办理、新员工入职登记表的设计要求及必备内容5、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与应用6、如何约定专门培训后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和违约赔偿条款7、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与风险提示8、社会保险的缴纳及时性与风险提示9、特殊员工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与应用四、企业管理员工跳槽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技巧1、误区一: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2、误区二:试用期内可任意辞退员工3、误区三:员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4、误区四:员工辞职需经单位批准5、误区五:员工违约,单位可以通过扣留档案、留置工资、奖金或不办理退工手续等手段来制裁员工6、误区六: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终止7、误区七:为了减少加班费支出,与员工协商确定加班费的金额8、误区八:给员工出资培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同时约定试用期9、误区九:用“高薪”替代社会保险费10、误区十:竞业限制补偿金随工资一起发放11、误区十一:离职员工无权领取年终奖12、误区十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基本工资为基数五、企业辞退、裁减员工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技巧1、误区一:员工违纪即辞退2、误区二:只要在试用期就可以随便辞退员工3、误区三:考核末位即淘汰4、误区四: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即作辞退处理5、误区五: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赔偿工龄补偿金即可辞退员工6、误区六: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直接解除合同7、误区七:员工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8、误区八:随意以情势变更为由与员工解除合同9、误区九:以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辞退 10、误区十:协商解除无协议六、加班工资成本控制及企业应对策略1、实例剖析司法实践中企业在加班工资争议中的败诉原因及经验总结;2、实例剖析司法实践中企业在加班工资争议中的胜诉原因及经验总结;3、加班工资争议案件中企业的应诉技巧;4、加班工资的追溯期限及加班工资仲裁时效分析与应对5、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及支付比率的确定;6、加班补休的操作与运用技巧;7、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与不定时工作制如何计算加班工资?8、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劳动者能否拒绝;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9、女职工在“三八”妇女节照常工作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10、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时间未超过40小时,劳动者在周六上班是否属于休息日加班,是否须支付加班工资;11、用人单位可否约定月薪中已包含加班工资?司法实践中仲裁机构和法院对此约定如何处理;12、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工资支付操作与运用;13、加班工资成本控制思路及具体操作方式;14、从加班工资控制角度重构工资结构的思路及技巧;15、解读当地新指导意见中对加班工资问题的重大突破以及企业运用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