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自梳女
中国文化 自梳女
即使这样,在新加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娼 妓业发达的情况下,自梳女仍然能够保存自 身的文化特质不变,这是她们对其自身文化 成功调适的结果。(途径:依靠同乡会,联 系姊妹定期聚会,重视祭祖与拜神)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民国中后期至 20 世纪 50 年代)
这个时期,自梳女习俗有如下特征:
衰落
规模缩小。因战乱、缫丝厂倒闭等诸多原因,自梳女失去群体集中谋生
“当尸首”,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 要披麻戴孝,守灵送葬,以后,如翁姑稍有不满,可赶出家门不 在再认作媳妇。
自梳女们的故事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顺德当地的风气是女性更喜欢到南洋打工,都不愿意留下 来,所以1936年,12岁的黄月去了新加坡。黄月是“水客”将其送到新加坡的, 黄月在新加坡的姐姐为此付了180元新币。
就这样,她们每人花费1500元,坐着轮船 漂洋过海,经江门到香港,最后停靠在了 新加坡。这一待,就是60年。黄月蓉先后 换过4次雇主。每一户都住别墅,配有司机、 妈姐和清洁工等佣人。“妈姐只有富裕些 的人家才请得起,我们负责带孩子、做饭,
自梳女黄月蓉步履蹒跚。
一整天都在忙。”
90岁黄月蓉为记者介绍当年在新加坡 当妈姐时拍下的照片。
结构介绍
一楼是以前自梳女聚会及自 梳女神位摆放的地方。 二楼是以前自梳女的卧室, 如今陈列了当年自梳女的手工 作品,饰品、证书等物件,供 市民参观。
发展历史
20世纪30年代,丝业衰落,顺德少女听说到南洋打工月薪可达数 十元,遂结伴经香港乘船前往。许多少女在南洋打工多年,没有 谈婚论嫁,实际上也成为了自梳女。她们在南洋大部分都是当家 庭女佣,带小孩做家务。虽月入不多,仰人鼻息,但只要有一点 点积蓄,都汇往家中帮补家用。人到老年,精力已衰,有的被辞 退,有的连回乡的旅费也凑不够,能够‚少小离家老大回‛的实 在不多。 40年代,均安沙头在南洋谋生的自梳女成立了同乡会。她们大都 怀念故乡,希望能叶落归根,荣归故里,与亲人同住。看到一些 前辈,有的无力回乡,沦为异乡孤魂,有的略有积蓄,回乡又不 能与家人同住(当时的风俗自梳女不得在家居住和辞世)。她们便 倡议在家乡建一间自梳女的安老院。这一倡议立即得到了众姐妹 的热烈响应,共筹得港币8万元,适逢祖国解放,党号召各界大 力‚支前‛,自梳女们响应号召,将款项借给了政府。
浅谈清代的不婚族之自梳女
浅谈清代的不婚族之自梳女“不婚族”广义指选择终身不婚的人群。
中国古代没有“不婚族”一说,不过实际上存在选择终身不婚的人群。
“自梳女”便是其中的一支。
“自梳女”这一从明末出现的“不婚族”曾盛行于广东顺德、番禺、中山等县,是封建制度下地域性的特殊习俗。
“自梳”,又称“梳起”。
女子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行易辫而髻,表示独身不嫁,称“自梳女”。
本文旨在论述“自梳女”形成的时间、原因和条件,探讨其对传统婚姻制度的间接妥协以及与现代“不婚族”间的异同。
“不婚族”广义指选择终身不婚的人群,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并没有这一词汇。
但无论是主动地选择“不婚”、还是被动地“终身未婚”,无论是因为宗教原因(如尼姑)、出身原因(娼妓)、还是主观意愿(如自梳女)等原因,在中国古代一直都存在“终身不婚”这一类人群,我们姑且称之为古代的“不婚族”。
本文所要探讨的是清代“不婚族”之中的一种类型——“自梳女”。
一、不婚族与自梳女的定义“不婚族”在现代的定义中指的是那些经济条件比较好、学历高、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且选择终身不婚的人群。
近年来,“不婚族”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不独西方发达国家,在我国这样传统家庭文化深厚的发展中国家,选择单身不婚的人群亦逐年增加。
据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在婚龄人口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结婚人数却越来越少。
如上海市1980年结婚人数为18万,1990年为12万,1997年為10万。
社会研究者将出现这样一个普遍现象归因于社会的进步。
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意识多元化。
人们的独立个体意识日益增强,注重个体的人生体验,思想更加自由,选择面更广。
很多人,尤其是女性,已经不再把“结婚生子”看作是人生必须要经历的事,而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
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曾说:“婚姻从一种普世的价值已经变成了纯粹个体的选择,我们习惯了以“家”的概念来面对社会,而以后可能要彻底作为单个人面对周遭,家族主义在下降,而与现代化随之而来的个人主义迅速上升。
银发沧桑忆自梳——探访宝安最后的自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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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为 数 不 多 的 自梳 女 仍 然 健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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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远离男人,明清时期的女子不仅“自梳”还“不落家”
一朝嫁入夫家门,终生不是娘家人。
明清时候,很多女子不忍受夫家奴役之苦,甘愿终身不嫁。
因为古代已婚妇女都束髻,这些立志终身不嫁的女子便自行延请年长的自梳女帮她把发髻梳起来,称为“自梳”。
同婚嫁一样,自梳仪式也是非常庄重的。
女孩提前预备好新衣新鞋、香烛酒肴、扮好妆容、梳起头绳,用黄皮叶煮水沐浴更衣,拜观音立誓,再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梳起发髻向其他自梳姐妹行礼,有条件的还会宴请宾客。
自梳女平时可以居住在娘家,但是不能再娘家去世。
她们平时自己采桑,自己养活自己,没事的时候就去“姑婆屋”和其他自梳女交流感情,互相帮助。
不是所有的自梳女都能得到社会的认可的,很多女子抗拒不了父母的逼婚,只能采取一些折中的办法。
那些女子虽然和丈夫成亲了,但是为了不让丈夫碰自己,会请知己的姐妹帮忙缝制一套防卫的连体衣,新婚之夜新郎无法扯开。
她们还会拿一把剪刀,不让新郎近身。
如果新郎强暴,就会高声呼救,让其他自梳女帮忙救助。
三朝回门后,这些“不落家”的已婚妇女也会选择长住娘家。
除了拥有夫家主妇名分,夫家有红白事需要出面主事外,其他和自梳女无异。
不落家妇女临丧也不能留在娘家,需要返回夫家或者姑婆屋、尼姑庵。
不落家妇女死后,由夫家举办丧仪,但是各种费用是由娘家来出。
她们的遗产留给夫家侍妾或者庶出子女。
比较岭南地区的自梳女与佛教的尼姑的异同
比较岭南地区的自梳女与佛教的尼姑的异同
12历史10
自梳女是岭南妇女自立自强的一种独特的风俗,他在岭南尤其是珠江三角洲一带盛行,有数百年的历史。
而尼姑本来,印度以尼,代表女性,有尊贵的意思,不限佛教的出家女性所专用。
佛教的出家女性,小的叫沙弥尼,大的叫比丘尼,意思是女沙弥及女比丘。
到了中国,每以未嫁的处女称为姑,故将佛教的沙弥尼及比丘尼称为尼姑。
所谓尼姑,是指佛教的出家女性,各阶层女性都有出家为尼,出家前身份多样。
它是佛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宗教范围内的,而自梳女更多的是一种风俗。
不同点:
自梳女梳起后,会统一服饰,通常白色上衣,黑色长裤,生活依然会在父母家庭,但父母却不能强迫其婚配,即使幼时有婚配,也只有女方姐妹赔偿聘礼,而男方不能强娶。
尼姑出家后,一般住在尼姑庵,也有统一的服饰。
两者的生活习俗也不一样,出家后所受到的限制更加多,而自梳女没有什么变化。
尼姑出家的理由有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或因丧亲而遁入空门,同时还有因自己或亲属患病许愿而出家。
女性在丈夫死后,因守节而出家,在古代很常见。
而自梳女的出现生活上有了物质保证,同时深恶封建礼教对女子带来的重负,同时认为嫁人是最丢人的事情,于是与众姐妹发誓不嫁、独身的一种行为。
佛教的尼姑历史比自梳女出现的时间更长。
相同点:
1、尼姑出家后要遵守戒律,不能与世俗男子有不正当关系。
自梳女自梳起后就等于发誓不在嫁人,要自觉遵守戒律。
2 、自梳女了也有人结婚,尼姑可以还俗再婚。
中国女权抗争中的自梳女风俗考
中国女权抗争中的自梳女风俗考作者:方芸虹来源:《神州民俗·上半月》2013年第11期[摘要]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处于“从父、从夫、从子”的三从地位,女性价值在于照顾公婆、生儿育女,女性角色是贤妻(媳)良母。
近代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女性群体,她们以“自梳”仪式抗拒正统婚姻,在与主流文化的抗争与妥协中获得了社会的认可。
[关键词]自梳主流文化抗争妥协从出生的诞生礼到死亡的葬礼,人在一生中的几个重要环节上都会经过具有一定仪式的人生仪礼,使人实现从一种社会状况向另一种社会状况的转变。
女性生命历程的重要关口,也都有相应仪式象征性地引领她们渡过生命的关节点。
其中,婚礼是女性人生仪礼中最为重要的一环,通过婚姻仪礼女性实现了人生中最重大的社会角色转变。
在我国珠江三角洲地区则出现了一类特殊的女性群体,她们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行易辫而髻,以示自己终生独身不嫁,这种仪式被称为“自梳”或“梳起”,通过这种仪式的不婚女性被称为“自梳女”。
本文是以梳起、梳起之后、年老死亡三个时间阶段为线索分析自梳女对以男性为中心的传统社会的抗争与妥协,以及在争取女性权利中的不成熟与贡献,客观地看待自梳女这种特殊的社会风俗。
一、自梳女的兴起及发展概况(一)、自梳与不落夫家“自梳”与“不落夫家”曾盛行于粤中的顺德、番禺、中山、南海等县,是封建制度下的特殊风俗。
“不落家”是指女子婚后仍居住在娘家,不住夫家,等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过夫妻生活。
宋代《太平寰宇记》载:“古党洞(废党州)夷人索妇,必令媒人引,女家自送相见后,复即放女归家,任其野合,胎后方还,前生之子例非己有。
”明代《赤雅》载壮族婚俗:“娶日,其女即还其母家,与邻女作处,间与其夫野合,有身乃潜告其夫,作栏以待生子,始称为妇也。
”有关珠三角的“不落夫家”的记载有:《屈翁山年谱》载:“翁山(屈大均)因前妻仙岭乡刘氏不落家,而以王华姜为继室。
”翁山娶刘氏,在康熙元年。
乾隆《顺德县志》云:“旧习女子未嫁与邻姊妹处,谓之金兰。
历史洪流中的自梳女现象初探
历史洪流中的自梳女现象初探“自梳女”是19世纪中叶以后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兴起的一种女子群体相约不嫁的特殊现象,她们通过特有的仪式,自己把头发盘成与当时社会已婚妇女一样的发髻,来表示单身不嫁。
这一群体在19世纪末至民国时期最为鼎盛,人数最多。
直至今日在珠三角一带仍有自梳女健在,均已年过花甲。
“不落夫家”是岭南地区古越人的一种婚俗,又称为“坐家”或“不落家”,是指女子婚后仍居住在娘家,不住夫家,等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过夫妻生活。
这种风俗之所以能够遗存下来,是因为历史上这一地区地处偏远,远离政治中心,加之古代交通、通信不兴旺,封建统治者很难控制,从而促进了这一地区政治、经济上的相对独立性,民族凝聚感强烈,外来文化很难取代当地文化,久而久之又便受当地文化的影响,故而保存更多古越人遗风。
珠三角地区的“不落夫家”对传统婚姻的抗拒甚为剧烈,她们恪守贞操,有时甚至不惜以死来对抗正统婚姻。
在封建社会广东珠三角的一些妇女,采用不落夫家这种原始遗风的生活方式争取到一定程度的婚姻方面的自由,以此来对抗封建社会男权至上的伦理道德压迫和社会压迫。
随着封建化的彻底完成,不落夫家这种在一定程度上婚姻相对自由的习俗完全不能为社会所容。
受夫权至上的封建纲常极端的压迫,妇女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身体和心理遭受着残酷的迫害,在封建纲常的压迫下,对抗封建伦理道德及婚俗的妇女选择了单身生活的方式,极端地采取了“自梳”,这是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女性对抗的唯一方法。
从某种形式上来讲,“不落夫家”可以看做是“自梳女”风俗演变的历史根底。
社会背景19世纪,广东珠三角地区先后经历了禁烟运动、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珠三角地区既是对抗侵略的阵地又是最早主张向西方学习、进行社会变革的发源地。
在这种相对宽松、活泼的社会政治环境下,奠定了自梳女产生的社会根底。
加之始于1851年的太平天国运动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男女平等,并采取了解放妇女的伟大变革,男女均分土地、破除买卖婚姻,禁缠足恶习、主张一夫一妻制等对封建思想形成了巨大冲击,这使在封建统治压迫下的女性看到了光明,开始觉醒。
从妇女地位看“自梳女”现象2
从妇女地位看“自梳女”现象“自梳女”是指通过一定的仪式自行将头发盘起,宣誓永不婚嫁的独身女性,这一独特的社会现象出现在清末民国时期的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婚姻向来被视为社会成立的基点,所谓“阴阳合而雨泽降,夫妇合而家道成”①,因此“自梳女”作为历史上公开主张独身的特殊女性群体而倍受关注。
关于“自梳女”现象的研究,国外和香港等地的学者研究比较早且深入,内地学者则在近十多年跟了上来。
前者对“自梳女”现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自梳女”梳起仪式、生活方式;第二,“自梳女”的起源、存在和兴盛的原因;第三,“自梳女”移民新加坡的原因、在新加坡的生活状况。
然而,“自梳女”现象的产生与妇女地位有着极大的关系。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社会,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
女性“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在封建礼教的禁锢下,一生都处于遭受歧视、欺压的从属地位。
从地域来看,广东珠三角地区的妇女地位更低。
作为那个年代的弱势群体,她们试图摆脱这种低下的地位,以至自梳独身,并且一生都在为此而努力。
因此,“自梳女”是一出女性自我抗争的悲歌。
但学界对这个问题关注不够,本文尝试从妇女地位的视角来考察“自梳女”现象的兴起、梳起和择继这两种仪式、与家庭和社会关系、宗教信仰几个方面。
一、“自梳女”现象的兴起“自梳女”最早出现在何时,现已难确考。
有学者认为自梳女的起源可能最早在十九世纪初。
陈遹曾、黎思复、邬庆时在《自梳女与不落家》一文中写道:番禺李氏据任氏所修《县志》谓:“国朝百年来,番禺一邑,其所称贞女者志不绝书,而其甚者,相约不嫁,联袂而死。
”任志成书于乾隆三十九年(一七七四年),可见番禺一地,女子不嫁,在清初已成风气。
②张杰认为这种“相约不嫁”为后来自梳女行为的早期形态,“无非仪式性不强而矣”③。
女子不嫁首先反映了她们不想成为妻子、儿媳。
旧时,在珠三角许多城乡都流传着一首儿歌:鸡公仔,尾弯弯,做人媳妇实艰难。
自梳女的_婚嫁_象征
自梳女的/婚嫁0象征X李宁利黄淑娉司徒尚纪周玉蓉=摘要>旧时女子盘髻是婚嫁的符号,自梳是自己将头发盘起以宣誓不嫁的仪式,也是拒绝出嫁而采用婚嫁的象征,是自梳女通过这种符号对外部世界及其变化进行的自我调适;自梳女之所以得到社会认可,并有别于现代社会的女单身者,最重要的原因是其具有/婚嫁0象征,这种象征使自梳女可以在独身和结婚矛盾的煎熬中寻求解脱。
=关键词>自梳女;婚嫁象征;自我调适=作者>李宁利,女,中山大学人类学系讲师,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广州,510275=中图分类号>C912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4X(2004)03-0034-009一、前言/自梳0,又称/梳起0,是指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女子自行易辫而髻,以示自己独身不嫁,通过这种仪式的女性被称为/自梳女0,曾盛行于广东顺德、番禺、中山、南海等地。
如果把不落夫家和自梳等同起来,则自梳风俗的起源可能最早在十九世纪初,5顺德县志6云:/旧习女子未嫁与邻姊妹处,谓之金兰。
嫁则视夫如仇敌,率数日返,岁以时节至,必食母之食,强之则以死誓,非嫁三四年或孕,不守妇道也。
父母畏其轻生,贻讼累,亦即听之。
0¹同则史料还记载当时知县李如何采取措施废除女子不落家恶习,/而李任顺德知县时为前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说明不落家风俗在十九世纪早期也就是鸦片战争前二十几年就已经存在了。
0º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珠江三角洲缫丝业的兴起,当地女子独立经济地位的加强,导致这种抗婚风俗)))/自梳0更加兴盛,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中叶。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号召妇女解放、自立自强等女权主义思潮随之涌入中国,这些早在上个世纪初就独身终老的女性)))自梳女们必然吸引众多学者的目光,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其起源及兴盛的原因,自梳女的社会地位等问题。
自梳女是什么意思 (2)
自梳女是什么意思1. 引言“自梳女”是一个出现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的词汇,它在文学作品中经常被用来形容一种特定的女性形象或者特征。
自梳女通常被描绘为一个强大而独立的女性,她们拥有自己的思想和意愿,在社会和家庭中有自己的立场。
本文将探讨“自梳女”的含义、历史背景以及其在文学作品中的角色。
2. 自梳女的定义在中国古代文学中,自梳女是指那些喜欢自己梳妆、打扮的女性。
自梳女通常注重自己的形象和美感,她们喜欢为自己做发型、涂抹化妆品,以展示自己最美的一面。
此外,自梳女也代表了女性的自主和独立,她们对自己的生活有独立的见解和主张。
不同于传统社会中被追求婚姻和家庭作为唯一归宿的女性形象,自梳女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独立精神追求自己的个人发展和追求。
3. 历史背景自梳女最早可以追溯到宋代,当时女性的地位相对较高。
在宋代社会,由于丰富经济资源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女性的角色得到了一定的扩展,她们不再只是家中的贤妻良母,而是开始追求更高的个人追求和社会参与。
因此,自梳女成为了那个时代女性独具特色的形象。
自梳女的风潮持续到元代,元代的女性敢于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态度,她们在社会中有独立的地位和角色,与男性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
自梳女这一形象在元代文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铺展和发展,很多文学作品中都有对自梳女形象的描绘。
这些描绘包括她们的思想、意愿、行为等,都体现了女性独立自主的一面。
4. 自梳女的角色与形象在文学作品中,自梳女往往是一位独立自主、聪明机智的女性形象。
她们通常具有独特的个性和思想,有时会与男性展开智力较量或者情感纠葛。
自梳女也常常出现在社会变革的背景下,她们积极参与社会的改革与进步,为女性争取更多的权利和地位。
例如,元代作家关汉卿的话剧《汉宫秋》中的女主角魏洪娘就是一个典型的自梳女形象。
魏洪娘是一个被官员追求的女子,但她拒绝了一切追求者,选择了自己心爱的人——刘备。
她表现出了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坚定意志,不受传统观念的束缚。
另外一个著名的自梳女形象出现在明代文学家冯梦龙的小说《喻世明言》中。
顺德自梳女历史论文
顺德自梳女历史论文顺德自梳女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她们通过自我梳理头发来展现自己的独立和自主,同时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女性地位和自我表达的讨论。
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女性地位相对较低,她们往往受到家族和社会的束缚,缺乏自主权和表达欲。
然而,顺德自梳女通过自己的行为,表达了对传统束缚的抗拒和自我尊严的追求。
自梳女最初出现在明清时期的顺德地区,她们通过自己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束缚,展现了一种独立的精神。
然而,自梳女的行为也受到了社会的质疑和非议,她们常常被视为叛逆和不羁的女性形象。
在一些文学作品和历史记载中,自梳女常常被描绘为具有不羁和独立精神的女性形象,她们在自梳的过程中展现了对传统妇女形象的挑战和重新定义。
自梳女的存在引发了关于女性地位和自我表达的讨论。
她们的行为被视为一种对传统观念的挑战,同时也被一些人赞赏为对自我尊严和尊重的表达。
自梳女的形象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她们的行为和形象被用来讨论女性在传统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
自梳女虽然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只是一个小小的群体,但她们的存在和行为却引发了对女性地位和自我表达的重要讨论。
她们通过自我梳理头发展现了自己的独立和自主,挑战了传统妇女形象的束缚,为后人留下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印记。
自梳女的行为也反映了她们对个人自由和尊严的追求。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女性往往受到男性和家族的控制和约束,她们的行为和言行都受到严格的规范和限制。
然而,自梳女通过自己的行为展现了对传统束缚的抗拒和对个人尊严和独立的追求。
她们在自梳的过程中,不仅是在整理自己的头发,更是在表达自己的内心想法和情感,她们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对自由和尊严的渴望。
自梳女的形象在中国古代文学和艺术中也得到了广泛的传颂和赞美。
许多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中都描绘了自梳女的形象,她们常常被赋予独立、坚毅和自主的形象。
在戏曲、小说和绘画中,自梳女常常成为了一个富有个性和魅力的形象,她们的存在和行为都被塑造成了一种对传统妇女形象的重新诠释和挑战。
自梳女与她们的三个“家” - 北京师范大学
自梳女与她们的三个“家”——以清代以来的广东顺德为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系2000级何燕珊指导老师赵世瑜教授【内容摘要】明清到近代,珠江三角洲地区(尤以顺德为盛)存在着“自梳”这一特殊的习俗。
自梳,就是女子自行易辫而髻,以示自己独身终老的决心;自梳有其特殊的仪式,自梳女也有其特殊的生活,其中包括“不落家”、“金兰恋”等。
在一生中,她们与家庭仍然存在密切的关系,但又与一般女性存在差别,因此,在她们的生命历程中,与其出生、成年和终老相适应,就有生长之家、金兰之家和终老之家三个阶段,这成为她们解决自身生活困境的一种特殊的调适手段。
本文将尝试讨论分析自梳女的这三个特殊的“家”,以及她们与这三个“家”的关系,并从分析中引发一些思考,包括传统观念对自梳女的影响,以及女子自梳的原因,等等。
【关键词】自梳女,家,传统观念【Abstract】There was a special custom--“Z i Shu” in Canton Delta District (especially in Shunde) from Ming and Qing Dynasty to modern times. Through a special ritual,women who Zi Shu (used as a verb) combed up their own hair and vowed never to marry throughout their lives. They live a self-reliant life, while they still kept close contact with their families, but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family was different from that of ordinary women. We can find that women who Zi Shu had three special “homes”. The three special “homes”respectively existed in their childhood, adulthood and senility and served as special measures for them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 their lives.In this paper, I will analyze the three special “homes”, and try to discuss how traditional ideas affected women who Zi Shu, and find out the reason why women chose to Zi Shu.【Key Words】Zi Shu, Home, Traditional ideas一、关于自梳女及其研究自梳,是清代到近代珠江三角洲独有的一种民间习俗,它广泛流行于南(南海)、番(番禺)、顺(顺德)地区。
文化记忆理论视野下的自梳女
文化记忆理论视野下的自梳女作者:李昕洋陈漫琪来源:《神州·上旬刊》2020年第04期摘要:自梳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广东珠三角一带流行的一种特殊习俗:女子在适婚年龄,将自己的头发盘成发髻,表示终身不嫁。
从文化记忆理论出发,通过考察姑婆屋等记忆场域,对有关自梳女的文化记忆进行阐述分析,认为自梳女作为主体所感知的和媒体所建构的自梳女文化存在错位。
有必要在个体记忆与集体记忆的差别中,还原自梳女心中真正的自白,整体上有助于岭南文化的保存和女性心理健康问题的研究。
关键词:自梳女;文化记忆;冰玉堂一、自梳女文化记忆的内涵文化记忆理论由德国学者扬·阿斯曼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他在《文化记忆——早期高级文化中的文字、回忆和政治身份》一书中提出了文化记忆理论的三方面内容:“记忆(对过去的指涉)、文化的延续以及认同(政治想象)。
[1]”当从文化记忆理论的视角来考察自梳女时,可以将这种记忆概括为“自梳女文化记忆是珠三角地区所特有的地域风俗、婚姻制度和文化生态等的一个缩影。
”通过它们,自梳女传达着自己的自我形象。
这种独特的自我形象,实质是对于自梳风俗的凝练呈现;自梳女文化记忆指向当下的需求与利益,因而具有高度的选择性和重建性,因此它是按照社会准则和不同时期的社会主导思想的要求被建构出来的。
作为一种文化记忆的自梳女,在有组织的建构下,被包装成爱国者甚至是妇女解放者。
这种记忆建构夸大了这种文化的重要性,掩盖了背后女性话语显著缺失的困境。
二、以自梳女为主体的文化记忆(一)自梳女的基本情况自梳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流行在广东珠三角一带的一種特殊习俗,女子在适婚年龄,将自己的头发盘成发髻,表示终身不嫁。
[2]选择自梳的女子梳起后,就不得结婚,也要尽量避免和异性接触,她们或外出打工,或在家务农。
到了暮年,她们不能在家中过世,家里也不能供奉她们的神主牌位。
因此当她们年老力衰时,就会搬到姑婆屋中居住,在那里终老。
古代自梳女人的规矩
古代自梳女人的规矩
在古代,女性在日常生活中都有一定的规矩和习惯。
其中,自梳也是女子们必须要注意的一项。
首先,女性梳头的时间和场合要注意。
一般来说,女性在早晨起床后要先整理头发,梳好头发后才能开始做其他事情。
如果是出门前要参加什么重要场合,比如婚礼、宴会等,也要提前梳好头发,以示体面。
其次,女性在梳头的过程中要注意姿势和技巧。
一般来说,女性要坐在镜子前,将头发梳到一侧,然后从头顶开始,一边梳一边把头发分开,直至梳理到头发的下部。
梳头时要轻柔,不要用力拉扯头发,以免损伤头发和头皮。
最后,女性在梳头后要注意头发的保养。
梳好头发后,可以使用梳子沾取少量的植物油或护发素梳理,以保持头发的光泽和柔软度。
同时,女性也要注意勤洗头发,定期修剪发尾,以保持头发的健康和美观。
总之,古代女性自梳的规矩是非常严格的,女性们需要注重细节和技巧,以展现出自己的优雅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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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的“自梳女”,是怎样的存在
晚清时期的“自梳女”,是怎样的存在现代社会较为开放,女子的社会地位也在逐步提高,她们可以像男人一样在商海叱咤风云,完全可以自己买房买车,打理好一个人的生活,经济独立再加上现在社会的生活压力大,所以越来越多女子不愿意恋爱结婚,大家最美好的梦想就是和志同道合的姐妹相伴到老,互相照顾,携手看夕阳。
其实早在晚清时期就出现了与此类似的群体,她们同样不婚不嫁,一个人孤独终老,可以选择居住在母家,或者与同样不婚的姐妹居住在一起,但与现在不同的是,她们一旦选择加入这个群体就不能反悔,否则下场会很惨。
这个群体的女子叫做自梳女,她们也被称为姑婆或者妈姐。
众所周知,古代的女子嫁人之后就会将头发挽起来,表示自己已经是有夫之妇,而所谓自梳女,则是将自己的头发像已婚女子一样盘起来,以表明自己终身不嫁。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古代的礼法制度实在是太严苛了,女子没有地位,必须遵守三从四德,幸福与否全看嫁的丈夫人品如何。
若是嫁得良人,那自然是再好不过,可若是遇人不淑,那也只能忍着,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是,一些女孩看到自己的姐妹过得不如意,自然对婚姻望而却步,想着与其受人折磨,不如成为自梳女,一辈子不嫁。
但成为自梳女并不仅仅是将头发盘起来这么简单,首先是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其次则是要举行很严肃的仪式。
古人十分重视孝道,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连父母给的身体都不能随意损害,更何况是终生不嫁这种大事,开明的父母可能会理解女儿的选择,但有些父母却非要女儿嫁人不可。
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又出现了一种群体,俗称“不落家”。
所谓不落家,便是听从父母之命嫁人,但嫁过去之后不与丈夫同房,等三天回门的时候就常住在娘家,不再回到夫家去,而不落家女子也经常跟自梳女呆在一处。
自梳女获得父母的同意后会举行自梳仪式,首先要沐浴净身,然后拜菩萨,在菩萨面前发誓自己终生不嫁,然后由年长自梳女将辫子挽成发髻(一般女子出嫁是由母亲挽发髻),接着换上全新的衣裙鞋袜,向别的自梳姐妹行礼,表示正式加入这个群体,有些人家还会摆宴席宴请宾客。
题迪自梳唐节选
题迪自梳唐节选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自梳女的背景介绍
二、自梳女的生活状态
三、自梳女的社会地位
四、自梳女的历史意义
正文
一、自梳女的背景介绍
自梳女,又称自梳闺秀,是中国古代广东地区特有的一种女性群体。
她们出于各种原因,自愿梳起头发,表示终身不嫁,独自度过一生。
自梳女起源于唐朝,鼎盛于明清时期,直到民国初年才逐渐消失。
二、自梳女的生活状态
自梳女的生活相对独立,她们在特定的场所居住,如庵堂、寺院等。
这些地方为她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安静、安全的环境。
自梳女的生活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家庭资助,二是自己的手工艺收入。
她们擅长刺绣、织锦等手工艺,这些技能也成为她们在社会中谋求生计的途径。
三、自梳女的社会地位
虽然自梳女终身未嫁,但她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并不低微。
在广东地区,自梳女被视为一种高尚的妇女形象,受到人们的尊敬。
她们在社会中有一定的话语权,可以参与家族事务的决策,甚至可以拥有财产和土地。
此外,自梳女还可以收养子女,将家族血脉传承下去。
四、自梳女的历史意义
自梳女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具有一定的意义。
首先,她们代表了女性对自身命运的抗争,表现出女性的独立精神。
其次,自梳女现象也反映了古代社会的包容性,允许女性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
最后,自梳女为研究古代女性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视角。
总的来说,自梳女这一特殊的女性群体,在中国古代历史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自梳女 珠江三角洲的独身女子
封建婚姻中女性的不幸在这些歌谣、传说的流传 中得到强化,使那些尚未步入婚姻的女子对婚姻 产生恐惧。为了逃避封建宗法家庭的虐待,摆脱 夫权的摧残,她们不惜牺牲美好的青春,以终生 幸福为代价, 选择自梳终老。
‚ 她们视婚姻为奴役和屈辱, 有性交恐惧,并以生育为 不洁罪愆。这些共同观念在她们的社群中代代相传,形 成一套固定的价值意识,通过宗教崇拜、民俗仪式、节 庆活动、故事歌谣等形式表达出来。‛
‚自梳女的起源是复杂的,由历史的、经济的、社 会习俗等多方面因素合成。但对封建正统婚姻的逃 避和反抗无疑是其自梳不嫁的内在驱动之一。‛ ——杨锦銮《抗拒与屈从:自梳女对婚姻的 矛盾心态》
‚ 鸡公仔,尾弯弯,做人媳妇甚艰难:早早起身 都话晏,眼泪唔干入下间(厨房)。下间有个冬 瓜仔,问过老爷(家翁)煮定(或)蒸?老爷话 煮,安人(家姑)话蒸;蒸蒸煮煮都唔中意,拍 起台头闹(骂)一番。三朝打烂三条夹木棍,四 朝跪烂九条裙!‛
——流行于珠江三角洲的民谣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社会, 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女性‚ 未嫁从父,既 嫁从夫,夫死从子‛,一生都处于遭受歧视、欺 压的从属地位。尤其是婚姻,可谓主宰着她们的 命运。而中国传统婚姻是典型的盲婚哑嫁,婚姻 的缔结不需要当事人的意愿参与,决定权在‚父 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封建婚姻制度下女 性的命运多是悲惨的。
对于‚梳起‛一事,当事人都相当慎重。 因为一经‚梳起‛,即成铁案。日后如有 翻悔,则会受到来自乡规的严厉责罚,重 者要‚浸猪笼‛。
对婚姻的抵抗:
迷夫术
一种巫术,据说能臵心存贰志的自梳女 的丈夫于 死地。若有自梳女中途变志,其金兰 姊妹便会设 法取得其丈夫的生辰八字,作法念咒将他魇死。 充斥着神秘色彩的 ‚迷夫教‛通过加害于变节者 的丈夫,以惩罚背弃诺言的自梳女,同时对其他 自梳女起到训诫的作用,从中不难看到自梳女对 男性的厌恶感以及由此而生的对男性和婚姻的诅 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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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自梳女”?所谓自梳女,是指女子不嫁,独身生活。
在1949年以前的广东,未婚女子一般梳辫子,结婚后束髻,而那些决心独身不嫁的女子,一般都不愿受封建婚姻这种传统约束,经济上能够独立,她们三五成群,通过一定的仪式后留着辫子,表明独身不嫁,称之为自梳女。
还有一种类似自梳女的女子独身风俗称为“不落家”。
这种习俗是妇女在举行婚礼后,回到母家或离开夫家居住,不与丈夫发生性关系。
这种风俗,多被史家指为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怪现象,还有就是原始风俗的残留影响。
这种风俗的源起,现在已经难以从史籍中考证。
最初在史籍提及自梳女风俗的有番禺李氏据任氏所修的《县志》,里面提到“国朝百年来,番禺一邑,其所称贞女者志不绝于书,而其甚者,相约不嫁,联袂而死。
”(1)。
由于这本《县志》成书于乾隆39年,可见自梳女的风俗最迟也在清初盛行。
实际上这种风俗的发端可能更早。
这种风俗的形成与发展背后有着更深刻的历史原因。
来历起源“自梳”这个名称的来历大概是:过去广州与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称为髻。
自梳女就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独身终老。
过去女子出嫁,须由母亲束髻,立心不嫁者则履行一定的仪式自行束髻,称“自梳”。
仪式通常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举行,当事者预先购备新衣、鞋袜、妆镜、头绳及香、烛、肴,以黄皮叶煮水沐浴,设供拜观音,立誓永久不婚嫁,然后由年长的自梳女将其辫子梳成发髻,更换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一一行礼,经济宽裕的,还须摆酒宴客。
履行仪式后,该女子即为“梳起”,正式成为“自梳女”,终生不得翻悔。
“自梳女”平日可继续居住母家,采桑缫丝,自食其力,闲时常到“姑婆屋”与众姐妹聚会,在生活上互相扶持,亲如家人。
年老或病危,必须移居“姑婆屋”,绝不能在母家去世。
不落家是自梳女子的一种假婚习俗,为遭父母强迫嫁人并抗争无效时所采取的折衷办法,过门行婚礼但拒绝同丈夫寝处,三朝回门后即长居母家不返,故称“不落家”。
自梳女产生于清朝后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独有的特殊群体。
据《顺德县志》记载:当时,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
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气,地位低微,因此不甘受此束缚,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
珠江三角洲其它地区的自梳女情况与顺德相仿。
为何出现在广东?一、原始遗风对自梳女风俗形成的影响从现有的广东地区考古资料来看,广东地区远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前就有一定程度的文化发展,但在这一地区基本是由百越族人的部族文化占主导地位,百越族人的文化。
相对落后于中原文化,甚至落后于楚文化。
百越族人保持着部族的原始风俗,象族外婚、母系氏婚等风俗。
秦末,秦将赵佗经略南粤后,北方汉族人开始大规模迁徙到广东一带。
汉族人在与本地各族的融合过程中,既同化了当地的多数族群,也接受了原居当地族群的一些风俗。
象自梳女和不落夫家这样的风俗,明显带有原始的族外婚和母系氏族的遗俗流风。
不落夫家是指妇女出嫁后一般不回夫家,即使回到夫家也不与丈夫同房,可与丈夫外的男子发生性关系,待怀孕后回到夫家的风俗。
这种风俗在历史上曾广泛流行于广东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顺德、番禺、南海、广州、新会,及广东的台山、高明等地。
乾隆《顺德县志》就记载“乡之处女,强之适人者,归宁久羁,不肯归夫家。
”《屈翁山年谱》也有记载:“翁山(屈大均)因前妻仙岭乡刘氏不落家,而以王华姜为继室。
”,“乡中女子,习染归宁不返之风”。
向南的《西南旅行杂记》记载“此辈女人在台山、新会、顺德为最多。
”。
数十年前,在粤桂一带与汉族人交错居住的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有着妇女婚后与丈夫外的男子发生性关系,待怀孕后回到夫家的风俗。
这些婚俗与海南黎族和粤北瑶族某些婚俗有相似之处,这些少数民族,就是原居南粤一带没被汉族同化的百越族人的遗族。
珠江三角洲在历史上长期是古百越族群活动的地区,当地人民是北方迁居此地汉族人与古越族人融合同化形成的后代,他们保有了某些古百越族风俗,包括婚俗是正常的。
不落夫家习俗随着广东人文地理和经济地理逐渐演化为纯自梳女风俗。
以上的文献记载与分析都可以证明自梳女和不落夫家的风俗有着古百越族人的遗俗流风。
二、特有的人文地理条件与社会条件使自梳女风俗在广东封建社会不衰反盛既然自梳女和不落夫家是有着古百越族人遗风的风俗,那为什么广东进入了漫长封建社会后,这种带有原有原始遗风的风俗能够在高度封建化的过程中保存下来,这是由于广东特有的人文地理条件与社会条件使自梳女风俗在广东封建社会不衰反盛在秦末,秦将赵佗经略南粤,秦朝灭亡后他留在现今的广州一带建立起南越王政权,广东地区的高度封建化展开了。
封建化社会禁锢人性,压制人欲,讲男女之防,妇女地位低下。
在封建社会制度和封建伦理道德压制下,开放人欲的原始风尚多被扫荡殆尽。
不过,任何社会伦理习俗中有占统治地位的主导方面,就有反正统的异化一方。
封建社会妇女地位低下,受到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社会及其伦理道德的沉重压迫,夫权至上的封建纲常把妇女束缚得喘不过气来,三从四德这样的封建清规戒律压抑和摧残着妇女的正常人性与欲望。
有些妇女通过某种方式反抗或渲泄不满,这类方或有可能演变为风俗。
象广东古时的“哭嫁”、女子临出嫁前骂媒人的习俗,就折射出妇女反抗封建社会婚姻不能自主和受夫权压迫的心理内涵。
自梳女不嫁之风明显带有某种反封建正统伦理的历史内涵。
广东的传统遗风与妇女反封建正统伦理的历史内涵,在自梳女这种方式中找到楔合点,使自梳女这种风俗在广东封建社会中流传下来。
如果说自梳女风俗是一种反封建正统伦理习俗的异化方式,照理应该受到严厉压制,呈现为个别现象。
但是,这种自梳女风俗却在广东历史上风行一时,直至近代。
这是由于广东特有的经济地理条件所使然。
从广东现有典籍中可以发现:明、清以前记载自梳女的文字几不见于史籍。
自梳女现象大量见诸史籍是在清代以后。
明代中叶以后,类似资本主义式的工商业萌芽出现在包括广东在内的中国东南沿海地区。
清初,随着经济的恢复,这种工商业萌芽再度萌生。
这类工商业的经营方式需要不少的手工业者和作坊工人,自梳女恰好适应了这种经营方式的佣工需要。
在广东地域经济最发达珠江三角洲地区,象今天的顺德、南海、番禺、中山等地,自梳女风俗最盛。
自梳女多从事缫丝、刺绣、织造等多种手工业谋生。
自梳女中不少人进入了当地的商家和富贵之家做女佣,如称为“妈姐”的女佣,这种女佣完全不同于封建社会婢女式的奴仆,而是以类似于雇佣性质的身份做工。
有的自梳女还以饲养和耕种维持生计。
她们具有了雇佣身份。
自梳女风俗为类似资本主义工商业萌芽的经营方式与广东封建社会习俗依存共生找到相接点。
萌芽商品经济条件成为自梳女风俗这种意识形态在广东封建社会生存的经济条件。
明清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全面没落到了顶点,封建统治者实行闭关自守政策,全面实行海禁。
封建统治者为了宫廷消费的需要,仅余广州等地作为通商口岸。
到了清代,就剩广州一个口岸维持中国与国外进行贸易。
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工商贸易隆盛不衰,这对各类佣工、手工业者和作坊工人的需求也保持不衰。
乾隆二十二年(1755年)后,清政府实行广州独口贸易更刺激了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商品经济发展。
广丝广绸销售量激增,珠江三角洲的肥沃稻田变成桑基鱼塘,珠江三角蚕丝业迅速发展起来。
当时,“广之线纱与牛郎绸、五丝、八丝、云缎、光缎,皆为岭外京华东西二洋的所贵”。
珠江三角洲蚕丝业的发展需要大量女工。
这就为自梳女大量出现提供了经济条件。
她们在客观上所起摆脱封建婚姻和以雇佣经济地位独立谋生的作用,就具有了新的商品经济方式对正统封建道德伦理和正统封建生产模式冲击与叛逆的历史内涵。
这样,自梳女风气自有清一代至近现代就未见衰减,甚至有越演越烈之势。
有的自梳女还飘洋过海,到东南亚等地打工。
传统习俗,妇女对封建社会正统伦理反叛的历史内涵,新兴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萌芽,广东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所具有的特殊政治地位与文化地理条件,使自梳女之风,在清代以后风行一时。
近代自梳女风俗兴衰的原因鸦片战争后,西风东渐,西方政治经济模式、西方的生活方式、西式的伦理道德涌入中国,广东地区首先受到影响。
但是,自梳女这种封建时代的怪俗并未衰落,反而盛极一时,达到历史的高峰。
这是因为,鸦片战争后,西人在中国开店设厂开店,招揽劳动力;在西式经济的催生下,民族工商业的堀起,同样需要雇佣工人,广东作为中国最先开放的门户,是外资和民族资本最早出现的地区,外资和民族资本建立的工商业,迫切需要大量的雇佣劳动力,原来就具有低程度雇佣经济地位的自梳女必然成为首先招揽的对象之一。
随着近代广东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对雇佣劳动需求的不断增加,促使自梳女之风在近代更加炽热。
商品经济条件成为自梳女风俗在近代兴盛不衰的经济条件。
商品经济条件成为自梳女风俗在近代兴盛不衰的经济条件。
近代招用大批自梳女的工厂不少。
象民国初年,设在广州西关的永华织袜厂有数百名织工,她们都是自梳女。
自梳女除了以近代工业工人、传统手工业者、家庭佣工、店员为业外,还从事亨调、经商谋生。
雇用顺德“妈姐”,成为广州、香港等地显贵人家的风尚。
三十年代世界经济危机,导致广东顺德蚕丝业渐渐衰落,以缫丝为业的那部分自梳女失去了生计门路,自梳女之风有渐衰之势。
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广东地区工业被摧毁殆尽,商贸业也奄奄一息,社会经济受到严重摧残,许多富贵之家也纷纷破败中落。
自梳女维持生计的门路多已断绝,自梳女风俗走向衰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妇女社会地位有了改变,妇女全面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和工作就业,自梳女作为一种风俗开始消亡。
最早觉醒的女性———顺德自梳女古老的顺德水乡,独特的民风习俗孕育了自梳女的诞生,她们是中国最早觉醒的女性团体,是近代中国队伍最庞大的女性产业工人,她们撑起了顺德银行业和缫丝业的半边天。
自梳女形成的原因主要是:①、害怕婚姻、视结婚为畏途;②、家境贫寒,需要养家持家;③、避免“跨头”(家中兄长未完婚不能超越)。
“梳起”是人生的一个重要的礼仪,成礼形式也颇为独特。
自梳风俗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远古时代,兴起于明代。
明代著名学者屈大均在年谱中记载“翁山因前妻仙岭乡刘氏不落家,而以美华为继室”的史实。
清末民初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缫丝业的兴盛,采用机器生产方式需要大量女工,丰厚的收入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妇女离开田地投身养蚕纺织行业。
缫丝养蚕虽然收入颇丰,但是早起晚睡、辛苦操劳、工作强度很大。
经济上的独立性,日夜操劳没有时间成家立室、朝夕相对、互相帮助建立起来的姐妹亲情,日渐开放的思想,使得缫丝女工逐渐走出封建礼教的狭隘与封闭,走向以自梳不嫁对抗盲婚哑嫁的封建婚姻制度。
据统计,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顺德女性共40万人,自梳女就超过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