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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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的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的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的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各类组织在财务年度结

束后,依照法定程序编制出来的一个综合性财务报告,用以反映该部门在相应年度内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部门决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监督预算执行、评估政府绩效以及提高财政透明度都具有重要意义。

部门决算的编制工作通常由财务部门负责,需要严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进行,确保准确、可靠、真实。在编制部门决算时,各个部门需要对其在财务年度内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包括财政拨款、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状况等。这些信息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录入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部门决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决算中需要详细列示该部门在财务年度内的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财政拨款的使用以及各项收支情况等。这是评估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管机构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重点。

2. 财务收支情况:部门决算需要清晰地呈现该部门在财务年度内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等。这些信息能够反映该部门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对于评估部门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非常重要。

3. 资产负债状况:部门决算要全面披露该部门在财务年度内的资产负债状况,

包括资产总额、各类负债以及净资产等。这些信息对于评估该部门的财务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监管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

4. 绩效评估:部门决算还需要对该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评估所制定的目

标完成情况、政府政策的实施效果等。这对于评估政府政策的有效性以及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非常重要,有助于指导后续的政府决策和资源配置。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6]123号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6]123号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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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财预[2016]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近年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监督检查发现,地方预决算公开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未公开部门预决算的单位较多,已公开的预决算不同程度存在不够细化、时间滞后、公开渠道不规范的问题。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

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准则和基本特征。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财政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关键举措。新修改的《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了预决算公开的法律和制度框架。深入贯彻落实预决算公开规定,强化预算监督,是打造阳光财政,促进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

2016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

2016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

2016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3月

第一部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编制指南 (1)

一、编报范围 (1)

二、填报流程图 (1)

三、前期准备工作 (2)

四.编制资产年度决算报表 (2)

五.编制资产管理报告书 (4)

六.逐级上报资产年度决算报表 (4)

第二部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项目注释 (5)

一、封面 (5)

二、国有资产基本情况表(国管资决01表) (8)

三、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国管资决02表) (8)

四、对外投资情况表(国管资决03表) (8)

五、固定资产配置情况表(国管资决04表) (8)

六、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表(国管资决05表) (8)

七、土地和房屋情况表(国管资决06表) (8)

八、交通运输工具情况表(国管资决07表) (8)

九、资产负债简表(国管资附01表) (9)

十、机构人员情况表(国管资附02表) (9)

十一、资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表(国管资附03表) (9)

十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情况表(国管资附04表) (10)

十三、对外投资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1表) (13)

十四、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2表) (15)

十五、经营性固定资产收益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3表) (17)

十六、土地情况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4表) (18)

十七、房屋情况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5表) (20)

十八、构筑物情况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6表) (24)

十九、车辆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9表) (27)

二十、无形资产明细表(国管资明细14表) (30)

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2013修订)

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2013修订)

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2013修

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3.12.10

•【文号】财库[2013]209号

•【施行日期】2014.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

(财库〔2013〕20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律规章,我部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财统〔2002〕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财政部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保证部门决算信息质量,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政府怎么花钱,百姓看得清楚

政府怎么花钱,百姓看得清楚

政府怎么花钱,百姓看得清楚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7年第16期

政府怎么花钱,百姓看得清楚

中央部门决算公开,被称为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

督权的“党心民心工程”。今年是中央部门决算连续第7年向社会公开。与往年相比,今年释

放了哪些新动向?

“三公”经费降了多少

备受社会关注的“三公”经费降了吗?数据最具说服力。据财政部汇总统计,2016年中央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48. 25亿元,比预算数减少23 . 5%,与2015年相比下降10.2%。其中,除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国际交流增加比2015年小幅增加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相比均有大幅下降,显示中央部门落实“三公”支出“只减不增”的承诺效果显著。

近年来,随着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预决算公开力度逐年加大,倒逼政府部门严肃财经

纪律,严控“三公”经费。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到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

款支出分别为74.25亿元、70.15亿元、58.8亿元、53.73亿元和48.25亿元。

“‘三公’数据的变化表明,‘八项规定’已经落地生根,并在政府层面产生深刻变化,

公款出国、私用公车少了,尤其是公款吃喝之风得以狠刹。”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张连起说。

但2016年度审计报告指出,审计发现个别部门公务用车、会议管理和办公用房清理等工作还不够到位。比如,公务用车方面,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等38家所属单位未按期完成公车改革,海南省国税局等16家单位无偿占用或超编超标配置公务用车69辆、超预算列支运行费114.51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6.11.30

•【字号】青财库字〔2016〕1978号

•【施行日期】2016.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18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部门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数据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决算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夯实决算工作基础,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全省财政决算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掌握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要求,重点加强对决算报表修订变动内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培训,不断加大决算报表审核、会审力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加强账表一致、账证一致的核查,切实保证决算数据质量。

(二)提前部署,积极推进公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完善公开方案,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并按照《青海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财预〔2016〕1811号)要求,统一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主动回

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加强分析,促进预算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部门决算分析评价工作,有效运用分析评价结果,深入挖掘决算价值,积极推动决算数据共享,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016年度部门决算基础数据核对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基础数据核对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基础数据核对表”

任务参数使用说明

一、操作前准备工作

1.确认当前计算机上按默认路径安装有2015、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任务和数据,且为默认数据库(或数据库名称完全一致)。(如果“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任务路径不为默认的“C:\RepTasks2015\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TSK”,或“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任务路径不为默认的“C:\RepTasks2016\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TSK”,请参考“附:增加关联任务”重新设置关联任务。注意设置2016年度部门决算基础数据核对表任务到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关联任务时当前表达式为“SNDM”,对应表达式为“SYS_ZDM”。)

2.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软件切换为扩展功能版(在软件主界面中选择“高级”菜单下“显示所有扩展功能”)。

二、安装任务参数

1.点击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软件的图标进入软件主界面(关闭数据录入界面),点击工具栏“装入”按钮,弹出“数据装入向导”对话框。

2.点击“数据装入向导”对话框的按钮,选择“2016年度部门决算基础数据核对表.jio”参数。

3.点击“下一步”,选择“装入到新建任务”,点击“确定”,“下一步”,“开始”。参数安装完成后点击“确定”关闭对话框。最后弹出提示窗口“要将新装入的任务作为当前任务吗”,选择“是”,则进入了基础数据核对表任务。

三、操作方法如下

如2015、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任务中决算报表数据库不为默认数据库,请先在“2016年度部门决算基础数据核对表”任务中新建数据库,数据库名称需要在2015、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任务中保持一致。

财政部2016年第81号令

财政部2016年第81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81号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

201 6年4月26日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正确处理资金使用效益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二)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

(三)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

(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

(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者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财政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财政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财政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财政部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

指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二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指中国财政杂志社用自身的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部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

2017 年10 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

三、其他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其他交通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第一部分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

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2016〕503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重大项目的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概(预)算主管人员一般不得调离。

项目建设单位确需撤销的,项目有关财务资料应当转入其他机构承接、保管。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确需调离的,应当继续承担或协助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相关工作。

第四条实行代理记账、会计集中核算和项目代建制的,代理记账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和代建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第五条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完成各项账务处理及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逐项盘点核实、填列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

等清单并妥善保管,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不得侵占、挪用。

第六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书,施工、代建、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等合同,政府采购审批文件、采购合同;历年下达的项目年度财政资金投资计划、预算;工程结算资料;有关的会计及财务管理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2016年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为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现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2016年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重大项目的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概(预)算主管人员一般不得调离。

项目建设单位确需撤销的,项目有关财务资料应当转入其他机构承接、保管。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确需调离的,应当继续承担或协助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相关工作。

第四条实行代理记账、会计集中核算和项目代建制的,代理记账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和代建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第五条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完成各项账务处理及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逐项盘点核实、填列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清单并妥善保管,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不得侵占、挪用。

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2016〕503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重大项目的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概(预)算主管人员一般不得调离。

项目建设单位确需撤销的,项目有关财务资料应当转入其他机构承接、保管。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确需调离的,应当继续承担或协助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相关工作。

第四条实行代理记账、会计集中核算和项目代建制的,代理记账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和代建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第五条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完成各项账务处理及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逐项盘点核实、填列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

等清单并妥善保管,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不得侵占、挪用。

第六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书,施工、代建、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等合同,政府采购审批文件、采购合同;历年下达的项目年度财政资金投资计划、预算;工程结算资料;有关的会计及财务管理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475,121.64 17,377,297.05
6,881,384.79 5,022,071.78 2,789,549.80 2,684,290.68
432,643.10 432,643.10 432,643.10 18,367,525.81 17,861,730.81 2,264,053.00 15,597,677.81 505,795.00 505,795.00 1,431,698.24 1,431,698.24
2150299 其他制造业支出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6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699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总计
上年结转
1 40,798,309.38 19,592,412.23 2,215,115.18 1,739,993.54
38,841,419.34 二、外交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三、国防支出
二、上级补助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三、事业收入
0.00 五、教育支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四、经营收入
659,145.65 六、科学技术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六、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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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

政部本级、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部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文件印制、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财政杂志社、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和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支出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指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八、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指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十九、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指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外交(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在华国际会议(项):指经国务院批准或由外交部、财政部同意在华召开的国际会议的支出,具体为2016年在华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财金渠道系列会议支出。

二十一、外交(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指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注册会计师、总会计师后续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二十三、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及研究生教育的支出。二十五、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指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二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指中国财政杂志社用自身的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部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财政部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指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的项目支出。

三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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