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发挥集约优势,保障物资供应,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的总体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由北京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第三条公司集中采购由物资公司牵头组织需求单位通过招标或非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等,物资公司或需求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行为。
对采用框架招标方式的物资采购行为,物资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或备忘录,需求单位与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或备忘录基础上签订采购合同。
集中采购原则上在集团供应商网络内选择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或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
集中采购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公司采购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四条集中采购实施统一管理,各级单位分工负责的管控方式。
按照集中决策、分层操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物资采购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生产、经营和基建等物资安全、及时、经济供应。
第五条大力推进战略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最大限度实现性能价格比最优和供应总成本最低。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系统全资、控股公司及专业化管理煤炭企业(以下简称“需求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审定;负责集团公司内部企业集约化采购结果的审定;负责物资集中采购制度的审定;负责集中采购目录的审定。
物资管理部负责制订物资集中采购的规章制度;更新集中采购物资目录;组织集采计划和采购申请的审查审批;负责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物流管理部、煤化工管理部、电力管理部参与重要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申请和技术规范的审查,为物资集中采购提供技术指导。
监察部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监督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和指导。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物资战略采购方针,充分发挥集约化采购规模优势,提高物资采购效率,降低综合成本,保障物资高效供应,按照《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豫能〔2019〕25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单位(不包含辅业员工持股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物资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生产建设中所需用的材料与设备,其中材料类包括材料(不含煤炭)、配件、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小型设备、以及办公用品等;设备为列入年度专项资金的设备、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设备等。
第四条物资采购必须遵循:(一)应招必招的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诚实信用的原则;(四)性价比最高的原则;(五)依法、合规、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物资采购活动应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组织实施。
对于抢险救灾等急需物资和具有特殊属性的物资可在线下采购(见附件1)。
第六条权属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物资采购工作隶属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第八条物贸事业部职责:(一)研究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管理模式、体系及制度。
(二)对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分析、决策。
(三)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统一储备、调剂调拨、储备定额管理规划。
第九条国贸集团职责:(一)负责协调、指导权属单位物资采购工作,监督、检查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建设和维护集团公司战略物资招商及管理体系。
(三)负责集团公司集约化物资采购的后评价。
(四)负责内部产品和内部供应商的管理。
(五)负责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物资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第十条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金属)事业部负责组织建设和维护本专业板块内设备类物资战略招商及管理体系。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HNJL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制度 Q/HNJL-AS—33—2016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6-09—05修订2016—09—05实施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发布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 总则1.1 为规范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活动,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1.2 本细则中的物资集中采购是指由吉林公司组织实施的二级生产物资集中采购活动.1.3 本细则适用于吉林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1.4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中采购的范围、方式、需求计划与采购计划、集中采购结果确认及合同管理等.1.5 物资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 管理职责2。
1 吉林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2。
1。
1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经理部、规划部、财务部、安生部、基建部、监察部、审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2.1.2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2。
1.2.1 审议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
1。
2.2 审议年度采购计划;2。
1.2.3 指导、监督公司采购工作;2。
1。
2.4 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结果;2。
1.2.5 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集中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标的额度500万元以上的采购结果提交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2。
2 吉林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组为公司生产招标委员会.2.2.1 采购工作组组成:主任由生产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分别由经理部、规划部、财务部、安生部、基建部、监察部、审计部及项目单位负责人担任。
采购工作组会议由安生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业务分管部门参加.2.2。
2 采购工作组职责2。
2.2。
1 负责组织和协调集中采购工作;2。
2。
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类采购管理;(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四)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五)负责集团公司采购专家管理;(六)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八)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物资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高效、有序、透明,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宗物资采购是指公司一次性采购重要设备、相关材料,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物资。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二章大宗物资采购原则及流程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资金统筹,诚实信用,物美价廉。
第五条大宗物资采购金额在人民币10万至100万元,应采取邀请采购、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且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执行:(一)报批程序对大宗物资采购商品报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商议决策通过。
(二)询价流程在供货商家中选择质优价廉的企业,针对采购物资开展询价,原则上不低于三家供货商。
(三)合同谈判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并根据询价结果依次与供货商进行合同谈判,就价格、数量、技术要求、时间及付款等方面达成一致。
(四)法律咨询本部门依照合同谈判的内容拟定合同初稿交由公司律师审核,根据律师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合同。
(五)合同流转把律师修改后的合同送公司各部门及领导处流转,根据流转意见修改合同。
(六)签订合同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然后拟定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
第六条一次性采购的大宗物资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招投标工作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细则》,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因市场情况或工作需要,拟不采用招标形式采购的,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商议决策通过后,按本办法第五条执行。
第七条大宗物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应遵循以下程序执行:(一)委托招标通过委托具有招标资质的机构进行大宗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标。
(二)合同谈判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并根据询价结果依次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就价格、数量、技术要求、时间及付款等方面达成一致。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成本,保证采购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采购大宗物资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四条公司采购大宗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经公司领导层审核批准。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并将其公开发布。
第七条采购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质量要求等;(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四)采购评标办法;(五)采购合同履行要求;(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方案,发布采购公告,向潜在供应商公开招标。
第九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书面报价。
第十条采购部门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采用评标办法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将中标结果公示,并与中标供应商确定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交付时间、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由采购部门和中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及时采购物资,并按约定时间按量交付中标供应商。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对采购活动及时进行汇总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公司高级管理层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应立即中止合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对采购活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后需要重新评估并修订。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高级管理层所有。
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物资采购管理体系,保质保量、高效经济地为公司生产建设提供所需物资,依据《总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总部一级采购物资授权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法人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维修消耗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工具、信息化设备产品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计划、采购、供应商、质量、价格、仓储、合同、结算、基础工作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物资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办单位专指经公司授权承担公司集中采购任务的二级单位。
第七条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三)实现降本增效,维护公司利益;(四)实施全面管理,确保集约受控。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物资材料采购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与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管理规定和工作任务;(二)负责制定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负责拟定公司各项物资管理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四)负责转发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管理目录,并动态发布公司统管二级采购物资管理目录;(五)负责采办单位集中采购方案和采购结果的审核与报批;(六)负责对二级单位物资计划、采购、供应商、质量、价格、仓储、合同、结算、基础工作等环节实施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七)负责公司供应商及供应服务网络的管理;(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实施和推广应用;(九)负责收集、协调、处理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公司授权采办单位按业务分工承担一级采购物资(以下简称一级物资)、统管二级采购物资(以下简称统管二级物资)的集中采购和供应保障任务,接受物资材料采购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
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
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物资采购管理细则(3篇)
物资采购管理细则(3篇)物资采购管理细则(精选3篇)物资采购管理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规定第五条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制。
原粮由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储部负责采购、修理用备件及后勤用物资及办公用品由后勤部负责采购。
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所有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变化,确保质量过关,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第七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八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
大宗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九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
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
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
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发票入账及付款程序第十条采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具体要求如下:1、原粮入厂,由磅房办理入库手续,打印电子入库单,入库信息录入电脑。
2、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库保管办理收库手续,填制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交客户办理发票入账手续。
3、五金电器、修理用备件由五金库保管办理入库手续。
4、采购经办人要认真填写采购物资发票入账单,详细填写所购物资名称、数量、金额、供货单位等要素。
程序如下:经办人填制发票入账单保管员根据收货情况签字确认部门经理审核会计审核发票合法性总经理签字准予入账财务挂账作为日后付款的依据。
公司物品采买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物品采买管理制度内容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物品采购的职责分工、程序步骤及监督机制,以实现物资供应的稳定性和成本的可控性。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笔采购活动都能经得起审计的检验。
二、职责划分1. 采购部门:负责市场调研、供应商筛选、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具体采购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采购预算、处理付款事宜并进行成本控制。
3. 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明确物品规格、数量及预期使用效果。
4. 内审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合规性和透明度。
三、采购流程1. 需求提交: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并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采购部门。
2. 市场调研:采购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市场调研,评估至少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及供货能力。
3. 方案比较与审批:采购部门汇总信息,制定采购方案,并与需求部门沟通确认后,提交管理层审批。
4. 合同签订:经审批通过后,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物品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5. 物品验收:物品到货后,由需求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6. 财务支付:需求部门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将相关票据及文件提交给财务部门,完成支付流程。
四、监督与考核1. 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抽查,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制度要求。
2. 对于违规操作,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 采购部门的工作绩效与采购效率、成本节约等因素挂钩,实行季度考核。
五、异常处理1. 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协商解决。
2. 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采购,可适当简化流程,但事后必须补充完整审批手续。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职责,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招标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购项目是指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勘察、设计、监理)、物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购入的全部实体货物及软件产品)、管理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四条招标、采购活动必须依法规范、集体决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常务副主任:分管副总经理副主任: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第六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采购政策,组织、领导、管理、监督、考核公司招标、采购工作;2、组织审定招标、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3、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申请;4、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确认手续;5、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结果予以确认;6、审查公司项目招标、采购过程及程序的有效性;7、依法协调解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三组”。
“一办”即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公司招标办),办公室设在计划处,由计划处长担任主任;“三组”即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组,分别设在公司对口管理部门。
专业技术工作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专业处室负责人分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如下:1、机电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机电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机电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计划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供应公司,项目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机电科长等;2、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计划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机电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分管领导、计划科长等;3、物资(配件、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供应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包括项目单位分管物资领导、供应科长等;4、与上述三个专业工作组相关的管理服务类项目对应归口管理,未包括在上述专业范围内的管理服务类项目需进行招标、采购的,视业务隶属关系由对口主管部门牵头进行。
公司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物质采购管理制度一、前言物质采购管理是一个企业重要的管理职能,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
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采购活动。
三、采购组织机构1. 公司设立采购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
2. 采购部门设立采购主管,负责监督和指导所有采购活动。
3. 各部门设立采购员,负责具体的采购操作工作。
四、采购流程1. 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采购物资种类和数量。
2. 询价比价:采购员根据需求向多家供应商发送询价单,并对比不同供应商的报价。
3. 选定供应商:根据供应商的信誉和报价,选定合适的供应商。
4. 签订合同:对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条款。
5. 收货验收: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符合合同要求。
6. 入库管理:验收合格的物资入库,进行标记和分类管理。
7. 结算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货款。
五、采购管理注意事项1. 采购流程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越权擅自采购物资。
2. 采购员应当勤勉尽职,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3. 采购员应当维护公司和供应商的良好关系,促进合作共赢。
4. 采购部门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及时调整合作关系。
5. 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应当及时沟通解决,确保采购活动顺利进行。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辞退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采购部门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主管联系。
以上就是公司物质采购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部门能够认真遵守,保证公司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电力有限公司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xxx电力有限公司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采购需求及计划、招标采购管理、竞价比选管理、直接委托管理、供应商管理等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物资(服务)采购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采购”是指金额在50万以上(含50万元)的物资(服务)采购方式。
“竞价比选”是指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50万以内的物资(服务)采购方式。
直接委托是指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物资(服务)采购方式。
自营项目金额在50万以上(含50万元)的物资(服务)采购采用“竞价比选”方式采购。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总经理。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审批采购需求计划;(二)负责审批招标文件;(三)负责会签招标文件和报价;(四)负责审批合格供方。
第六条技术工程部为非行政办公类物资(服务)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项目负责人招标采购管理;造价管理员负责工程方面竞价比选和直接委托采购管理;技术工程管理员/规划管理员负责供电业务、营销业务方面竞价比选和直接委托的采购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招标采购管理;(二)竞价比选采购管理;(三)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非行政办公类物资(服务)直接委托采购管理;(四)非行政办公类物资(服务)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为行政办公类物资(服务)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2000元(含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办公类物资(服务)直接委托采购管理;(二)2000元以下低值易耗品及各类物资的直接委托采购管理;(三)行政办公类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主要职责是:提出部门采购需求,提供采购技术要求和相关资料,参与会签采购计划,参与供应商初步评价和年度评价。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一节管理流程与范围第九条本办法应依据的流程。
采购需求及计划管理流程(见附件1)招标采购管理流程(见附件2)竞价比选管理流程(见附件3)直接委托管理流程(见附件4)供应商管理流程(见附件5)第二节采购需求及计划管理第十条公司物资(服务)采购实施计划管理,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组织实施。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集中采购管理第四章评标专家管理第五章考核指标化第六章信息化建设第七章监督与罚则第八章过渡阶段暂行规定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水平,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控制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实现阳光采购,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子)公司直管项目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合作项目依据合作框架协议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集中采购的项目包括工程设备、测量设备、试验检测设备、永久性材料、周转材料、小型机具、消耗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劳务等与工程业务相关的采购。
第四条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集中采购领导小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是公司集中采购的领导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审议、批复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二)负责配合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的框架协议采购工作;(三)负责审议、批复、管理本公司的专家库;(四)负责审议、批复、管理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合同;(五)负责推广和使用集团公司集采平台;(六)负责管理本公司的采购信息数据。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集中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起草、修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并上报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二)负责汇总上报采购计划、选择采购方式、初审采购合同,组织并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三)负责建立、更新、考核、公布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劳务队伍名录;(四)负责组织协调评标专家;(五)负责采购流程规范化管理;(六)负责建立公司集中采购合同台帐及档案,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对口部门集中采购信息上报、使用和推广集团公司集采平台。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含公司直管项目和分(子)公司管理项目)是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在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编制集中采购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二)负责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市场调查,调查内容不限于地方政策、人文环境、区域资源、建材市场行情等,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工程管理部;(三)负责按公司要求配合或组织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编制采购成本分析报告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四)负责物资、设备到场的验收、报验、保管和发放,并建立到场物资验收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五)负责劳务队伍管理工作,建立农民工信息台账,按照年度或施工项目对劳务队伍进行评价并上报工程管理部。
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试行)
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试行)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保障物资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单位对物资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
第四条:物资采购活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程序合规、规范和透明。
第五条:物资采购的内容涉及到以下方面:采购需求确认、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确定、招标或邀请招标、评标及中标、合同签订和履约以及采购后的管理和监督等。
第二章采购需求确认第六条: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确立物资的采购需求,明确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
第七条:采购需求确认应进行合理的成本效益分析,确保采购的物资满足单位的实际需求。
第八条:采购需求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三章采购计划编制第九条:单位应根据采购需求确定采购计划,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编制。
第十条:采购计划编制应综合考虑单位的资源情况、市场情况和采购预算等因素。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报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采购方式确定第十二条:在确定采购方式时,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采购方式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第十四条:选择采购方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五章招标或邀请招标第十五条:采用招标方式的,应制定招标文件,明确采购的要求和条件。
第十六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根据需要,确定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名单。
第十七条:招标或邀请招标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并建立相应的评标制度。
第六章评标及中标第十八条: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采用客观、公正的评标方法。
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应由专业人士组成,并进行评标结果的公示。
第二十条:中标结果应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并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
物资采购验收管理办法
山西保利合盛煤业有限公司水峪矿物资采购验收管理办法2012年7月1日保利合盛煤业有限公司水峪矿物资采购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为认真贯彻能源公司关于物质采购、验收会议精神,实现煤矿健康、稳定的发展。
根据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强化水峪矿材料物资采购、验收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管理制度,有效降低生产成本,降低库存物资和资金,提高我矿的经济效益,实现节约型矿井。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物质采购、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采购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使我矿物资采购制度化,科学化,根据矿委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了物资采购办法。
第二条范围物资的采购,包括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的采购均依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部门供应科专人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凡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及发放,不管资金来源和供应渠道,也不管使用部门,均应经供应科统一计划、统一订购和统一管理。
第四条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由各个生产单位根据月、年度生产工作计划,维修检修计划,按材料消耗定额制定出本单位的材料需求计划,由供应科汇总后编制出年度物资采购计划(初稿)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开会进行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有供应科负责编制物质采购计划。
根据采购目录进行划分,一级采购能源公司,二级采购(分公司),三级采购(矿供应科)。
第五条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长期、批量订货实行招标采购,货比三家,使用单位应对所需物资提出详细技术要求,并参与同供货方进行的技术谈判。
采购人员指定专人询价,并根据收集到的报价资料,由分管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组成招投标小组,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厂商。
物资采购合同统一由供应科签订,设备采购入库手续归口由供应科组织办理。
经济合同的执行应做到谁经办谁负责,设备到货后经办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合同内容进行验收,使用单位确认,供应科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物资的验收物资的正常验收由供应科牵头、企管科、使用单位派技术人员配合。
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推进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采购效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采购,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进行所有经费来源的自主化生产经营物资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编制(一)采购招标公告1.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方式和招标条件;2.招标人的名称、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时间、递交方式和开标时间;4.投标报价和评标方式;5.其他应在招标公告中说明的内容。
(二)采购招标文件1. 针对性明确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的说明;2. 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要求;3. 关于规格、数量、质量等采购对象的详细说明;4. 关于投标人资格、能力的标准和递交文件的要求;5. 关于投标人应该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要求;6. 采购合同的合法性要求及其他项目。
四、采购程序(一)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和递交顺序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投标文件审查1. 经过资格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的审查。
2. 投标文件如不符合规定,应拒绝受理。
(三)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填写报价内容。
2.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填写到分位。
(四)采购评标1.采用标准型评标法进行评标,以评标报告为准。
2.评标委员会应做出评标决定并说明。
(五)合同签订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评标结果签订合同。
2.合同重要事项、合同内容、合同期限等要在合同中详细说明。
五、采购管理(一)采购文件保存1. 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应当保存所有的采购文件,按照规定时间分类存储。
2. 采购文件应当保存至供货过程结束后。
(二)采购过程监督1. 监督部门应及时发现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
2. 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监管,及时反馈各环节情况,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安全性、节约性。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司采购流程及管理制度》(试行)(2015)
采购流程及管理制度(试行)一、目的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使采购程序合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谈判过程透明化、审批权限明确化、货品性价最优化、货品供应及时化、采购成本节约化,存货库存最小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所需各项货品的采购工作。
三、不相容原则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2、采购合同的洽谈、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3、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四、职责划分 1、固定资产采购:由(richard或ken)负责办理。
包括:办公设备、电器、桌椅、房屋、大额资产等。
2、日常办公及劳保用品采购: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包括:办公耗材、培训资料、书刊、零星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对于重要物品的采购,则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负责办理。
五、采购原则 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合同会签制度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财务部、行政部、采购部共同参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
3、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
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4、最低价搜寻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5、廉洁制度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宴请;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产品及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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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
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
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二)承办人需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购日期、申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资料,由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三)市场部接到经批准“采购申请表”后,则办理采购程序,依采购程序办理完成核签。
(四)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入库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并同时对资产进行编号。
及时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
第十三条采购的实施
(一)市场部在执行采购任务时,首先检查所采购物品资料是否齐全,当资料不齐全时,应通知业务承办部门申请人,补充必需的资料。
(二)市场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从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采购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常规采购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通过“采购询价单”进行传真或电子邮件的询价,对于专用设备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进行商务谈判,采购人员应保存所有的记录文件。
(三)对于常规采购的三方询价结果,由市场部保留“采购询价单”,并根据询价结果提供纸质采购建议说明,连同拟定的采购协议,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四)部门分管副总审批通过以后,市场部开始组织签订采购协议,并跟进具体采购过程。
如果审批不通过,市场部根据审批意见,重新组织采购或询价。
第五章采购物品的验收及出入库
第十四条采购产品的验收
产品到货以后,由市场部和相关技术部门根据采购合同中规定验收的安排进行检验,常规验货内容可包括:
(一)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外观、包装等。
(二)随机文档、相关证书等。
(三)加电测试。
验收不合格按照规定流程执行。
验收合格后,由市场部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实施物品的入库流程。
第十五条采购产品的入库及出库
(一)采购产品入库办理完毕以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入库证明,并交给市场部一份,作为市场部本次采购行为完成的依据。
(二)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业务承办部门的“资产申请表”进行物品的发放和出库手续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合格供应商名单
2.资产申请表
3.资产采购申请表
4.采购询价单
附件1:
合格供应商名单
附件2:资产申请表详见《资产管理办法》附件1
附件3:资产采购申请表详见《资产管理办法》附件2
附件4:
采购询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