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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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真题高分参考答案

2023年5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真题高分参考答案

5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考试真题高分参照答案一、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30分)1.群体性突发事件旳特点是什么?(15分)【参照答案】1、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忽然发生旳,有10人以上(含10人)共同实行旳,导致或也许导致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用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旳公共事件。

2、群体性突发事件具有如下四个特性:(1)突发性和不可预期性。

突发性和不可预期性是突发事件旳经典特性;但又蕴含着内在旳必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都是潜伏旳危险忽然爆发。

(2)群体性。

集体劳动争议以及其他突发事件,以群体性为外在特性。

(3)社会影响性。

影响范围大,甚至导致国际性影响。

(4)利益诉求特定性。

实质多是劳动关系领域中旳利益矛盾或利益冲突,员工诉求目旳明确,一般不超过基本保障旳范围。

2.三方机制旳特性是什么?我国旳三方机制旳主体是什么?(15分)【参照答案】1、三方机制:指政府(一般是劳动部门代表)、雇主、工人之间,就制定和实行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旳所有交往和活动。

实际上是一种平等对话旳机制,三方职能不能替代,互相没有从属关系2、三方机制具有如下五个特性:(1)主体独立。

为三方充足行使各自权利奠定了重要基础。

(2)权利平等。

是三方平等协商旳基础和条件,也是三方机制旳重要特性。

(3)民主协商。

是三方机制产生旳本源,也是三方机制旳重要特性。

(4)充足合作。

在协商基础上,充足合作,到达各方都能接受旳方案。

(5)定期协商。

每季度或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协商会议3、我国三方机制旳主体如下:(1)三方机制由如下三方构成:1)代表政府旳劳动行政部门;2)代表职工旳工会;3)代表用人单位旳企业代表组织;(2)在中央层面由“三方四家”构成,分别是: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中华全国总工会;3)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4)全国工商联(雇主组织);(3)在地方层面旳构成:1)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2)企业组织代表展现多元化,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民间商会、个体经营者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等;3)由各级总工会代表职工。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试题多选题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试题多选题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试题多选题(社会保障)1.基本养老金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A.个人缴费年限B.缴费工资C.当地职工平均工资D.个人账户金额2.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实施监督。

A.收支B.管理C.合规D.投资运营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A.真实B.及时C.完整D.准确4.《企业年金办法》中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A.企业缴费B.职工个人缴费C.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D.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5.根据《企业年金办法》,关于领取企业年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B.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C.职工本人因辞职、辞退离开原单位的,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D.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6.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B.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C.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D.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7.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A.职工生活补助B.缴纳社会保险费C.转岗培训D.技能提升培训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中规定,()企业不宜享受稳岗补贴。

A.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责任主体B.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C.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补缴欠费后申请的企业D.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企业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对规范优化流程提出了()原则。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复习提纲(第三章)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复习提纲(第三章)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复习提纲(第三章)第三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第一节集体协商概述第一单元用人单位集体协商机制理论知识一、集体协商机制概述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协商机制是职工方代表(一般为工会)与企业方就涉及职工权利的事项,为达到一致意见而建立的沟通和协商解决机制。

包含两项基本制度,一项是集体协商制度(也称平等协商制度),另一项是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的制度。

基本内容:①集体协商原则、规则;②集体协商代表产生及权利与义务;③集体协商形式、程序、内容及结果;④集体协商争议处理。

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就劳动关系有关利益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以及履行和处理集体合同争议过程中需要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

集体合同基本内容包含六个方面:①要约规则;②订立程序、规则,③通过规则:④送审及生效规则;⑤履行、监督检查规则,⑥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规则。

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代表职工方与企业方依法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形成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的工资共决机制,是集体协商的代表及主要内容。

二.国外集体协商制度(一)国外集体协商制度的起源和发展集体协商(谈判)制度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成长和劳工运动蓬勃兴起而发展起来的,现已成为国外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一种普遍适用的调整机制。

(二)国外集体谈判的类型和特点1.国外集体谈判的类型①国家级,由全国总工会同雇主协会谈判,主要有比利时、芬兰和爱尔兰等国家;②产业(行业)级,由全国性产业工会同相应的产业雇主组织进行谈判,主要集中在西欧和北欧,包括德国、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希腊、挪威和瑞典等国家;③企业级,由企业的工会同企业的雇主进行谈判,工厂或者工作场所的谈判以及像英国一些地方出现的车间或部门的谈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华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华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合同【发文字号】人社部发[2014]30号【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日期】2014.04.14【实施日期】2014.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部署,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实践中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还存在有的集体协商实效性不强、部分集体合同质量不高等问题,集体协商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从2014年至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以下简称攻坚计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攻坚计划的总目标是,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确保2015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2016年继续巩固和提高;着力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集体协商机制,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更好地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

二、完善工作措施(一)加强集体协商工作分类指导。

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同时,引导女职工较多和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开展专项协商,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或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帮扶活动通知

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帮扶活动通知

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帮扶活动通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高新区工会、经开区工会、平原示范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属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问题,帮助困难职工大学生子女能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市总工会决定在2018年7月至9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帮扶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25日——8月25日
二、救助对象
凡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详见新工字[2018]1号文《xx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手册》规定)的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家庭,其子女在2018年应届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在xx市以外的城市参加高考的不列入救助范围,复读生不列入救助范围),被国家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均可通过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金秋助学”救助申请;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就读的子女,均可通过基层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跟踪帮扶。

三、救助原则和标准
“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协调行动原则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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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中央统战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中央统战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中央统战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统战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9.12•【文号】总工发[1995]15号•【施行日期】1995.09.1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中央统战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的通知(总工发[1995]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总工会,党委统战部,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年来,在党和国家“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方针的指引下,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对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安排劳动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职工队伍的不断扩大,为新时期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

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对于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私营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应引起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的重视。

一、抓紧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把私营企业职工组织起来私营企业职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私营企业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人是我国法律赋予的权利。

实践证明,在私营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工作,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需要;是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是私营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起来。

要积极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推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

凡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已经开业投产的私营企业,都应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

当前,应首先在生产经营比较正常、职工队伍相对稳定的企业中开展这项工作。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都包括哪些单位?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都包括哪些单位?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都包括哪些单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另外,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也被列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序列。

一、中央党群机关(一)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主要包括:(1)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2)中央办公厅(3)中央组织部(4)中央宣传部(5)中央统战部(6)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7)中央政法委(8)中央政研室(9)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0)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11)中央台办(12)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13)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4)中央直属机关工委(15)中央国家机关工委(16)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二)全国人大机关(三)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四)最高人民法院(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中央机关,主要包括:(1)民革中央(2)民建中央(3)民进中央(4)农工党中央(5)致公党中央(6)九三学社中央(7)台盟中央(8)民盟中央(9)全国工商联(七)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主要包括:(1)中华全国总工会(2)申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5)中国作家协会(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7)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8)中国法学会(9)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0)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11)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1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15)中国人民外交学会(16)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7)黄埔军校同学会(18)欧美同学会(19)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中华职业教育社(21)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八)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包括:(1)中央党校(2)中央编译局(3)中国外文局(4)中国浦东干部学院(5)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6)中国延安干部学院(7)中央社会主义学院(8)中国藏学研究中心(9)中央党史研究室(10)中央文献研究室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1、国务院办公厅2、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郡、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5、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6、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7、国务院议事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1、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上海办事处、浙江办事处、深圳办事处2、公安部出入境边防检查系统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汕头、海口、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3、司法部系统司法部燕城监狱4、财政部财政监察系统财政部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5、交通运输部系统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海事局系统(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长江、广东、广西、海南、深圳海事局)6、审计署驻各地特派办审计署京津冀、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深圳特派员办事处7、海关系统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满洲里、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深圳、拱北、汕头、海口、湛江、江门、南宁、成都、重庆、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海关,海关总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8、国家税务局系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国家税务局9、中国民航安监系统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新疆管理局10、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系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珠海、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2、国家海洋局系统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13、测绘地理信息局系统黑龙江、四川、陕西、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1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15、国家邮政局系统16、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武汉局、广州局、成都局、西安局17、铁道部铁路公安局系统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上海、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青藏、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三)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监管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新疆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2)国家行政学院(3)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5)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6)中国地震局及其省级地震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地震局(7)中国工程院机关(8)中国气象局及其市级以上垂直管理机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气象局(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深圳监管局(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深圳监管局(12)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机关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安监总局调度中心(2)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4)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5)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6)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7)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8)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9)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10)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局)(11)工商总局商标注册中心(商标局)(12)公安部办公厅档案局(13)公安部国际友谊促进会(14)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15)公安部网络侦察技术研发中心(16)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17)公安部信息通信中心(18)国防科工委三线调整协调中心(19)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国家粮食局军粮供应服务中心(21)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22)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3)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24)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25)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26)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27)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派驻内蒙古、长春、黑龙江、大兴安岭、合肥、福州、武汉、海口、成都、贵阳、云南、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的14个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28)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9)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30)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31)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32)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33)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34)国家外专局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35)国信办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36)诲关总署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37)海关总署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38)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39)海洋局海监总队(40)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41)环保总局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42)环保总局环境监理机构(包括: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和东北5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及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43)建设部稽查办公室(44)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45)科技部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46)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47)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48)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49)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50)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51)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52)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53)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5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5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5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57)水利部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水利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58)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局)(59)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60)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61)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各级直属调查队国家统计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62)统计局普查中心(63)外交部档案馆(64)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65)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66)知识产权局专利局(67)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机关(68)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69)质检总局中国纤维检验局(70)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71)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72)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73)中国人民银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本文来源:浙江中公教育。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法规条文解读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法规条文解读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法规条文解读第一条、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的基本建设煤矿,按照本节规定提取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解读】本条是适用办法的煤炭生产行业的属性内涵。

本次修订增加了“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的基本建设煤矿,按照本节规定提取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规定。

主要考虑到部分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的基本建设煤矿已经形成正常的生产能力,安全风险与正常生产矿山相差不大,且近几年基建矿山易发生重大事故,2022年贵州三河顺勋煤矿边建设、边生产,发生重大顶板事故,死亡14人。

按基建矿井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5%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投入要求,规定其按照煤炭生产企业相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9号)的规定;矿井冲击地压判定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和《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安监技装〔2018〕8号)的规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和《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的规定。

多种灾害并存矿井,从高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解读】本条是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关于计提基础。

煤矿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与开采方式、矿井设计能力和原煤实际产量都有一定关系,有些费用受开采方式影响,有些费用受设计能力制约,有些费用又随实际产量的变化而变化,难以确定各项因素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影响程度。

从实际投入看,安全生产费用受实际产量影响最大,因此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按原煤实际产量提取。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是一个旨在促进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发展的专业性组织。

成立于1985年,是由中国国家人社部、中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共同支持成立的非赢利性社会团体。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的宗旨是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专业的咨询和高效的沟通交流平台,推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行业的规范发展。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的日益壮大,人力资源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不仅提供行业内专业的培训、研讨和咨询服务,还建立了一系列的专业会员制度,如专家会员、企业会员、个人会员等,以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

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的帮助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推动人力资源向高效、创新、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

协会也在积极推动各地区、各行业的人力资源标准化和行业规范化,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交流和学习。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还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和合作,积极推动国际人才交流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全球化。

总之,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作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业性组织,在促进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行业发展和规范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来,协会将继续推动创新、协作、共赢的发展理念,服务会员,服务行业,为构建和谐、稳定、可持续的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784号(政治法律类3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784号(政治法律类3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784号(政治法律类343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7.01•【分类】其他正文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784号(政治法律类343号)提案答复的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司法确认制度,促进诉调精准对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2019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部署要求,人民法院立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政治高度,将建设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为不同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多样化“菜单式”纠纷解决服务,创造了特色鲜明的多元纠纷解决中国方案,真正让老百姓解决纠纷更多元可选、更便捷高效、更普惠均等。

一是加强机制对接。

先后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和《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对于诉前调解与诉讼对接的方式要求、组织形式、工作机制、程序安排等作出规范,建立诉前调解自动履行激励机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让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诉前多元调解及时高效、低成本、不伤和气地得到解决。

二是加强平台对接。

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主渠道,实现与中央台办、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人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中小企业协会等12家单位“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同时邀请各类社会主体入驻平台,提供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立案、速裁快审等全流程、菜单式、集约化“一网通调”解纷服务。

目前,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调解组织7.3万家、调解员32万名,其中三成以上为律师和行业专业调解员。

老骥伏枥,为霞满天

老骥伏枥,为霞满天

我是共产党员CPC members66 民生周刊 2021.06.07老骥伏枥,为霞满天只有通过党建工作,把党员群众紧紧团结起来,切实增强企业凝聚力,让党建成为生产力。

在广东清远,有一位被人亲切地称为“福伯”的传奇人物,他17岁参军,23岁入党,当过7年药企厂长、15年党委书记,退休后赴西安,带领研发团队生产出国内第一支国产麻醉药丙泊酚,67岁再次南下清远创业,76岁被广东省授予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如今,他所创建的嘉博制药厂被称为“红色嘉博”。

这位耄耋老人就是黄齐福,他素来心存大爱、热心公益、扶危济困、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用正能量传递高尚情操,被人们津津乐道,广为称赞和传颂。

没有党就没有我的一切5年前,也即2016年,黄齐福80岁生日,在寿宴上,他自豪地对在场的人说:“我和公司能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党的培养教育,没有党的培养教育,就没有我的一切。

”“没有党就没有我的一切。

”这是黄齐福经常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

那天笔者走进位于粤北清远高新区的嘉博制药厂,只见公司大楼最高处挂着“开展党史教育学习,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刘丽萍介绍说,公司常年都悬挂着3条以上的标语,内容都与党建相关,比如党的群众路线,比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等,时常营造出浓浓的爱国爱党氛围。

在厂内,黄齐福坚持每月为党员上党课,讲授党的理论知识,讲授国际国内时事政治,讲授党的□ 欧平 卢敏黄齐福党龄62年的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67不甘平凡 努力拼搏黄齐福是广东湛江人,他生于1936年,23岁时加入中国共产党,服役期间,他多次被评为“优秀战士”。

转业到广州后,黄齐福从基层做起,一步步将制药厂发展的奥妙掌握于心。

1997年,黄齐福退休。

不服老的他决定再创一番事业,1999年,黄齐福带着100万元来到西安,与人合伙创办了国内首家丙泊酚注射液生产企业。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7.06.13•【文号】总工办发[2007]16号•【施行日期】2007.06.1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0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为了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推动建立和健全国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总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2007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整合内外资源,创新助学方式,完善长效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

二、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主要是当年被录取的大专院校学生、在读的中专和中小学学生,包括以下三类人员:1、当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职工子女。

2、因下岗失业、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

3、在城市上学的,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大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

三、活动时间活动分为两个阶段:6月25日至8月20日为活动筹备阶段;8月20日至9月15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四、活动要求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全国各级工会将统一时间、统一名称,统一行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启动仪式、集中宣传报道等形式,多方筹集资金,扩大工会助学的社会影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多种助学形式,帮助更多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具体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如下:1、各地工会要按照全总的统一部署,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着手开展活动的策划、筹资和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尽快确定本年度的筹款目标和帮扶人数目标。

姚佳佳与陕西和记百货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姚佳佳与陕西和记百货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姚佳佳与陕西和记百货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02【案件字号】(2021)陕01民终403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志愿姜华陈洁婷【审理法官】刘志愿姜华陈洁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国有陕西国友律师事务所;刘学莉陕西国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国有陕西国友律师事务所刘学莉陕西国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国有刘学莉【代理律所】陕西国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人证言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姚佳佳对一审判决第一、二项中的工资数额有异议,其认为在计算2020年3、4、5月份工资时应以4450元作为月工资标准,但姚佳佳的薪资确认单中已明确姚佳佳的月工资标准为4300元,并有姚佳佳本人签字确认,故姚佳佳该项主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关于姚佳佳上诉要求支付2019年13薪4510元的诉讼请求,仅根据其提供的证人证言,无法支持其该项主张。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应支付的问题,陕西和记百货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姚佳佳工资、未缴纳社保的情形,符合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一审判决陕西和记百货有限公司向姚佳佳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无不当。

对一审判决第三项,双方均无异议,本院依法予以维持。

综上,上诉人姚佳佳与上诉人陕西和记百货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一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受理费20元,由陕西和记百货有限公司、姚佳佳各负担10元。

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范文大全(可编辑)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委(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开发区工委、国电xx毛尖山水电有限公司工会: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脱困工作,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二十一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根据市总工会庆工发〔2018〕71号文件要求,在做好2018年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的同时,实施工会“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并对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中(含职高)的进行助学救助。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岳西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3、家庭人均收入在岳西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4、加入工会组织,并在安庆市内(含本县)务工,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5、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各类成人教育)。

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1、职工家庭拥有2 套(含)以上住房的;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3 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二、资助标准1、市总工会分配我县救助名额54名[大学生25名,“金牌蓝领”(大专职业院校)10名、“圆梦计划”9名、高中生(含职高)10名]。

“金牌蓝领计划”、高中生(含职高)由县教育工会安排上报,“圆梦计划”由县总直接上报市总进行救助。

安全生产常识考试题

安全生产常识考试题

安全生产常识考试题部门:姓名:1、什么是工伤事故?答:2、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哪些措施?答:3、为了防止电、气焊作业中的灼伤事故,正确地使用防护用品对上衣、裤脚、手套的穿戴有哪些要求?答:4、家庭安全生活需掌握哪些技能?并各举一例。

答:5、遇到断开的高压线对人员造成伤亡时,应采取什么措施?答:6、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参加者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答:7、市民如发现缺少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场所,应及时( )。

A.向有关部门举报B.向施工单位举报C.向施工单位提示8、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 ),同时( ),同时( )。

A.设计、施工、投产B.新建、改建、扩建C.改造、设计、建成9、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 )。

A.有电B.无电C.可能有电,也可能无电10、工作台,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 )。

A.47伏B.110伏 C .36伏11、机械设备操作前要进行检查,首先进行( )运转。

A.实验B.空车C.实际12、重一点的烫伤应立即用冷水冲洗( )分钟以上。

A.20 B.30C.4013、外伤的急救步骤是什么?答:14、为了防止事故,都有哪些人应参与预防工作和担当责任?答:15、企业怎样做才能最有效改善企业的安全水平?( )A.聘请安全员B.实施安全管理C.增发补助费16、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应坚持什么原则进行处理,这个原则指的是什么?答:17、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答:18、企业经理、厂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 )。

A.全面负责B.负主要责任 C.不负责任19、工人有权拒绝( )的指令。

A.违章作业B.班组长C.安全人员20、安全教育一般包括哪些?答:21、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是指什么?答:22、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复工的工人,要重新进行( )。

A.岗位安全教育B.厂级安全教育C.车间安全教育23、法律规定对哪些人员必须给予特殊保护?答:28、未成年工是指哪些劳动者?答:29、下列哪种操作是不正确的?( )A.操作机床时,戴防护手套B.戴褐色眼镜从事电焊C.借助推木操作剪切机械30、预防职业病应采取的措施是什么?答:31、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哪几种体检?答:32、什么是“三违”?答:33、密封场所内作业有哪几种危险因素?答:34、高温作业工人,常见职业病症是什么?答:35、什么是“三同时”?答:36、在较热的环境下,由于身体热量不能及时散发,体温失调,则容易引起(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8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人社部函[2018]6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8.01.22
【实施日期】2018.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8年春风行动
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对口办、合作办、扶贫移民局)、总工会、妇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定于2月下旬至3月下旬在全国开展“2018年春风行动”,集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

二、活动时间
2018年2月20日至3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一)使农村劳动力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都能获得岗位信息、职业培训;
(二)使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都能获得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知晓创业扶持政策,扶持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
(三)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

全国总工会和教育部联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

全国总工会和教育部联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

全国总工会和教育部联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
业行动
中工网北京9月20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郝赫)近日,全国总工会、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共同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

各地工会组织和教育部门将重点针对工会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加强工作协同、充分整合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渠道,打造“助学帮扶—学习实践—就业援助”全链条服务体系。

围绕加强在校生助学帮扶,各地工会、教育部门将积极推动工会助学活动与国家助学体系相结合,用好工会金秋助学资金,探索设立工会勤工助学岗位,为在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生活费补贴。

充分发挥各地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工人文化宫等工会阵地作用,提供动手实践、劳动体验等学习机会,并结合“宏志助航计划”,为在校生提供学涯职业规划、技能培训、实习实践等多种形式助学帮扶。

同时,广泛组织“弘扬劳模精神促进职业发展”劳模公益直播课和劳模工匠进校园等活动,深入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教育。

为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工会组织、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网络创业、返乡创业,并通过举办各类创业大赛,筛选一批基础条件好、市场前景广、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创业项目,提供资金、场地、技术等方面支持,邀请创业专家、劳模工匠提供创业指导,积极落实好创业扶持政策。

关于省直机关开展 “金秋爱心助学”行动

关于省直机关开展 “金秋爱心助学”行动

陕直工会发〔2018〕4号关于开展2018年省直机关“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为积极帮助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建立工会助学帮扶长效机制,按照省总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部署,工会工委研究决定,8月中旬在省直机关继续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摸底省直各单位工会要对本单位的特困职工子女的高考情况进行认真的摸底,准确掌握今年子女考取大学的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教育负担等情况。

二、帮扶对象2018年“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助学对象为当年参加高考考入统招院校的本科入档管理的省直机关特困职工子女。

具体对象包括:(一)家庭成员患重病、伤残等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二)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三)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子女;(四)或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子女。

三、有关要求(一)报送材料:1.省直机关“金秋爱心助学”活动资助申报表;2.困难职工子女2018年录取院校通知书复印件一份;3.子女应届高考准考证复印件一份;4.子女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5.基层工会公示报告表。

(二)本单位工会对“金秋爱心助学”活动资助申报表的内容认真审查,主席签字并盖章。

(三)报送时间:于2015年8月17日前上报省直工会工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85581567附件:1.省直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资助申报表2.省直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基层单位公示报告表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会工委2018年7月5日附件1省直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资助申报表申报日期:年月日附件2省直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基层单位公示报告表备注:单位工会助学帮扶及公示情况说明栏填写本单位帮扶措施及公示情况;公示须在单位公告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会工委2018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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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
2018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人社部函[2018]124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8.09.20
【实施日期】2018.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8]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工商联:
金秋时节是用工旺季。

为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高峰期招工、稳工问题,进一步促进供需匹配,助力企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将于10月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开展“2018年金秋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为期一个月。

各地可适当提前启动本地的招聘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促进供需匹配助力企业发展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为重点,面向各类企业提供专项招聘服务。

(二)以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分流转岗职工为重点,面向各类劳动者提供求职服务。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收集岗位信息。

各地要多渠道了解辖区内各类企业的用工现状和招聘需求,广泛收集招聘岗位信息。

要加强信息审核,确保招聘岗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要扩大招聘岗位信息发布范围,既要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大厅、招聘活动现场等线下渠道发布,也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线上渠道广泛发布,方便劳动者多渠道获知。

(二)做好招聘用工指导。

各地要深入企业提供职业指导,帮助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科学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合理确定招聘条件,做好岗位需求特征描述等基础工作,提高招聘针对性。

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用工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用工稳定性。

要做好对企业在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与企业共发展。

(三)组织多样化招聘活动。

各地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需要,组织灵活多样的行业性、专业化专场招聘活动,提供针对性招聘服务。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远程招聘、视频面试、网络直播等招聘服务,同步开展线上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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