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乡规划体制
城市规划原理复习重点
城市规划原理复习重点第一章城市与城市规划1、城市的含义:城市是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人口集聚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2、城市化含义:城镇化这一概念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农业人口和农用土地向非农业人口和城市用地转化的现象及过程。
3、城市化几个阶段:城镇化划分为起步、加速和稳定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生产力水平尚低,城镇化的速度较缓慢,较长时期才能达到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30%左右。
加速阶段:当城镇化超过30%时,进入了快速提升阶段。
由于经济实力明显增加,城镇化的速度加快,在不长的时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就达到60%或以上。
稳定阶段: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已基本完成,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已基本上转化为城市人口。
随着城市中工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一部分工业人口又转向第三产业。
第二章城市规划思想发展1、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的《周礼·考工记》记述了关于周代王城建设的空间布局:“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周礼反映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开始进入都城建设规划,这是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最早形成的时代。
2、现代城市规划思想:(1)田园城市理论:英国霍华德提出.意义:提出发展极限的概念;有机平衡的。
原则;动态管理的观点。
(2)卫星城镇理论:昂温提出。
这些卫星城镇独立性较强,城内有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3)雅典宪章:提出城市要与其周围影响地区座位一个整体来研究,指出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行。
(4)马丘比丘宪章:重视人与人的联系。
(5)邻里单位:要求在交大的范围内统一规划居住区,使每一个邻里单位称为组成居住区的细胞。
第三章城乡规划体制1、一书两证:我国城市规划运作实施“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章城市规划的价值观1、城市规划的含义: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的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2、城市规划任务:根据国民经济计划和城市既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确定城市的性质和规模。
城市规划原理自己整理
城市规划原理:第一篇:城市与城市规划第一章:城市与城市化1.城市的形成:城市是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分化,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出现的。
2.劳动大分工:第一次是农业与畜牧业的分工。
第二次是商业与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3.城市发展阶段: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
也可以叫前工业化时期和工业化时期,或称为古代的城市和近代城市。
4.对城市有影响的因素:4.1.社会形态:如社会的阶级分化与对立。
明显的如卡洪4.2政治制度:如封建社会,中国大多数都城的繁荣都是政治因素4.3经济发展:如东方的小农经济,欧洲的封建领主制5.城镇化的最简单定义:农业人口和农用土地向非农业人口和城市用地转换的现象和过程6.城镇化进程表现特征:6.1城镇化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
6.2城镇化是产业结构转变的过程。
6.3城镇化水平高,不仅建立在二、三产业的基础上,也是农业现代化的结果7.城镇化的S形曲线(又叫诺瑟姆曲线):超过30%进入快速提升阶段。
超过60%进去稳定发展阶段第二章:城市规划思想发展1.中国古代的思想:1.1夏代(公元前21世纪起):对“国土”进行全面的勘探,天文学,水力学和居民点建设技术为中国沉思建设规划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2商代(公元前16世纪):开始出现城市的雏形,如河南偃师商城,还有位于今天郑州的商城和今天湖北的盘龙城,安阳的殷墟。
1.3周代:结束游牧生活,兴建丰、稿两京。
召公和周公曾去相土勘探定测,进行了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城市建设。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明确记载的城市规划事件。
1.4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周礼.考工记》,技术了周王城建设的空间布局: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
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
左祖右社,面朝后市。
市朝一夫(市场的大小为一夫之地,方百步(140*140))这是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最早形成的时代。
1.5战国时期,规划思想多元化:1.吴国国都阖闾城(苏州)—伍子胥利用江南水乡2.越国的范蠡利用孙子兵法为国都选址3.齐国临淄城,因地制宜,考虑自然地形4.江南淹城,城与河浑然一体,利于防御战国时期的著作1.《管子.度地篇》:居民点选址:高勿近阜而水用足,低勿近水而沟防省《管子》认为“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管子》是革命性著作,打破了《周礼》单一模式的束缚,还从城市功能出发,建立了理性思维和自然环境和谐的准则2.《商君书》:从城乡关系,区域经济和交通布局的角度对城市的发展问题做了阐述。
城市规划原理知识点
第一章、城市与城镇化1. 第一次劳动大分工——农业与畜牧业分离——产生居民点2第二次劳动大分工——商业和手工业与农业分离——产生城市(城市是生产发展和第二次劳动大分工产物)3城镇的定义:各国对现在城镇的定义都包含三个本质特征:产业构成,人口数量和职能。
具体的说:城镇是以从事非农业活动人口为主体的居民点,在产业构成上不同于村庄:相对于村庄,城镇一般聚居更多的人口;城镇一般是工业、商业、交通和文教的集中地,是一定地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4.城镇(市)化的含义: 乡村变成城市的一种复杂过程 (1)、农村土地的农业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业转移 (2)、分散的农业人口向各种类型的城镇地域空间集聚 (3)、城镇建设促进城镇物质环境的改善和城镇地域的拓展和更新 (4)、城市文明和生活方式的传播和扩散5.城镇化水平定义: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区域人口6.诺瑟姆曲线:城镇化的发展历程可用S 形曲线表示7.城镇化划分为起步,加速和稳定三个阶段。
二、城市规划思想发展1《周记》反映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开始进入都城建设规划,城市规划最早形成的时代。
2《管子》是中国古代城市发展一个重要著作,它的意义是打破了城市单一的周制布局模式,从城市功能出发,理性思维和以自然环境和谐的准则确立。
3、《商君书》从城乡关系、区域经济和交通布局的角度,开始创了我国古代区域城镇关系研究的先例。
4、隋唐长安城,由宇文恺负责制定规划。
以宫城为中心,中轴对称;规整方格网;里坊制108个坊。
5、北宋里坊制度逐渐被废除,中叶出现街巷制度,北宋是中国历史上都城布局的重要转折点。
6、元代大都的特点:三套方城;宫城居中;轴线对称。
7、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反映了哪些思想?1).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具有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巧妙结合;以理性规划为最高原则;城市2460 80 时城市形象争取天时、地利、人和。
使城市建设趋于对称、序列,追求整体与完美,秩序与规律,和谐与统一的特点,2).强调的是整体观念和长远发展,儒家思想影响3).强调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天人合一的思想。
城市规划原理 第四版前三章 课后习题
第一章城市与城市规划一、城市有哪些基本要素构成?答:产业构成、人口数量和职能。
二、工业前城市与工业城市各自的特征是什么?答:近代的工业革命,是第二次产业革命,使城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工业前城市的特征是第一产业所占比例大,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第三产业为辅。
城镇化水平不高。
而工业城市的特征是第二、三产业所占比例大,农业现代化,城镇发展水平高,人口聚集,环境受到污染,城市的格局变化是城市以圈层式向外扩张,人工能源及加工工业的集中造成城市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这是构成工业城市发展的模式。
三、中国城市化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什么?依你的预测,2030年中国城市化的水平将达到多少?答案一:(来自百度文库某同学论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以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规模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
在当下中国,各地都在开展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是,成绩巨大,问题也很多。
我们没有建设、管理、发展现代化大城市的经验,还在初期阶段,中国城市化面对着多重的挑战。
首先,我国城市化进程正遭遇“半城市化”的困扰。
“半城市化”概念,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其表现为,农民已经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与生活,但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许多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能像市民一样体面地有尊严地生活。
“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有问题,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半城市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当前中国的城市化,解决的仅仅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
这种状况不解决,会极大地影响城市化进程并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能否解决农民工、农村人口向城市稳定的有序转移和定居落户,中国正处于农村人口向城市大规模纤细集中的高潮过程中。
其次,我们面对的是城市结构严重失衡。
我们今天面对的房价问题,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过去十年进入21世纪后的前十年,我们大城市加速发展和二三线城市中小城镇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3第三章城市规划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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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阶段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根据l 991年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通 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地级市、县级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央各部门、各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报省、自治区、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 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
2012-3-19
规划体系的演进表现在规划行政、 规划体系的演进表现在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方面的重 大变革
3
1.规划法规体系
规划法规系统是规划行政体系、规划技术系统和规划运作系统 的法律固化总和。法规系统构成了整个规划体制的基础,为规划 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方面提供了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规 划体制的产生与发展常常是以法规系统的重大变化为标志的。 l909年,英国世界上第一部城市规划法。标志着城市规划成为政 府的法定职能。
城市规划体制概述(ppt 34页)
城市与城市规划 · 城乡规划体制
城市规划原理 Principles of Urban Planning(4th Edition)
城市与城市规划 · 城乡规划体制
2 规划行政系统
规划行政系统是指从国家中央政府到地方城镇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以及各个层面上机构权 责的界定。各国和地区的规划行政体系可以分为两种基本体制,分别是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可以分别以英 国和美国为代表。
城市与城市规划 · 城乡规划体制
第3章 城乡规划体制
本章首先从世界各国规划体制比较的视野入手,对规划体制所涉 及的规划法规系统、规划行政系统、规划技术系统、规划运作系统四 个子系统的概念、可能的表达形式进行了阐述,理解城乡规划体制在 不同国家的差异以及背后的影响因素。其次重点介绍了我国现行城乡 规划体制,对规划所应遵循的法律法规、规划行政体系的组织以及开 发控制的程序与方法等进行了简单的描述。
城市规划原理 Principles of Urban Planning(4th Edition)
城市与城市规划 · 城乡规划体制
第1节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很早就有了城市和城市规划。但是,现代 城市规划作为政府干预工具的职能,却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 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个国家的城乡规划体制界定了城乡规 划活动运转的空间、城乡规划活动所应当遵循的规则与逻辑。具体而 言,城乡规划体制是通过规划法规系统、规划行政系统、规划技术系 统,以及规划运作系统来共同构建的。规划法规体系则为规划活动提 供了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并决定了城乡规划体系的基本特征,城市 规划体系的演进常常表现在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三个方面 所发生的重大变革。
对各个实施细节作出具体规定,因而需要有相应的从属法规(Subsidiary Legislation)来阐明规划法相关条款的
城乡规划体系及其主要内容
三、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2、城市总体规划
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 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和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建设和合理发展。 (1)主要内容
① 编制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② 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③ 提出人口、用地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中心区位置。 ④ 确定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及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 ⑤ 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⑥ 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⑦ 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⑧ 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止污染措施。 ⑨ 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⑩ 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⑪ 确定旧区改建及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⑫ 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村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村镇的各项用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⑬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⑭ 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一、城乡规划的概念
2、城乡规划的作用
(2)政策形成和实施的工具
是各级政府机构,尤其是城市政府实施城市发展政策的有力工具。政府必须通过城市规划将各个部 门的政策和计划具体落实到城市物质空间中去。
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各部门与城市开发建设的行为与活动 详细规划:引导和控制私人的各种开发行为
一、城乡规划的概念
三、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体制
❖ 城市规划体系由四个子系统所组成,即法律法规体系、行政 体系、规划技术系统以及城市规划自身的工作(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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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
①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法规系统是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行政、规划编 制、开发控制方面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城市规划本身的相关性进行划分, 一般可以分为主干法及其从属法、专项法和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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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框架
❖ 城乡规划的制定 ❖ 城乡规划的实施 ❖ 城乡规划的修改 ❖ 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 ❖ 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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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从属法规与专项法规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门规章 ❖ 地方政府规章 ❖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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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发控制的依据 ❖ 法律规范依据 ❖ 城乡规划依据 ❖ 技术规范、标准依据 ❖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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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
❖ 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
① 依法制定规划 ②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③ 先规划后建设 ④ 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 ⑤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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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职权
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城乡行 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决策权 行政决定权 行政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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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
三、规划技术体系
1 .法定规划体系 二元划分: 战略性规划 实施性城乡规划
第03章城乡规划体制
35
主要内容
1 2 3 4 5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6
§5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作系统
(一)开发控制制度——对于城市规划区 •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 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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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一)我国的法规系统构成
在我国,立法包括两层含义:从狭义层面讲,立法是 指宪法规定的国家立法机构所制定的普遍使用的规则; 从广义层面讲,一切有权制定普遍性规则的机构所制 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都是立法。
“有权制定普遍性规则的机构”主要指由国家立法 机构依法授权制定相关法规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立法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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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 2 3 4 5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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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系统
(一)法定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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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一)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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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城乡规划体制、价值观
1962年,美国学者卡森发表了著作《寂静的春天》。
1972年,美国学者沃德和杜博斯发表《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增长的极限》。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和行动计划》。 1981年,国际建协发表“华沙宣言”,《人类 ·建筑与环境》。 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发 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
3
4
规划运作系统
城乡规划的运作系统是规划实施操作机制的总和。
第二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1 我国的法规系统构成
立法包括两层含义:狭义的立法是指宪法规定的国家立法机构所制定的 普遍使用的规则;广义的立法是指一切有权制定普遍性规则的机构所制定的 普遍约束力的规则都是立法。 我国广义层面的立法形式有以下几类:
1
1
规划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系统
1909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城市规划法—《住房和城市规划诸 法》,标志着城市规划成为政府的法定职能。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包括主干 法及其从属法规、专项法和相关法。 主干法的主要内容是有关规划行政、编制和开发控制的法律条款,它带 有明显纲领性和原则性的特征,不能对具体的实施细节作出规定,因此需要 相应的从属法规阐明规划法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在规划编制和开发 控制方面。主干法由国家立法机构产生,而从属法由法律授权的政府部门制 定。 专项法是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由于主干法具有普适性和相 对稳定性,这些特定议题不能由主干法提供依据。1946年的《新城法》、 1949年的《国家公园法》等属于这类。 相关法主要是由于城市的物质空间环境的建设和管理牵涉到多个行政部 门,因此相关的一些部门制定的立法也会对城市规划产生深远影响,在规划 中应该遵守。
第三章 城乡规划体制
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 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制性详 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三、规划技术系统
各个层面的规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作用以 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内容和方法,也包括 技术规范
层面:战略性层面 开发控制层面
4
四、规划运作系统
规划实施操作机制的总和
开发控制 判例式 (一书两证) 通则式
5
第2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一、我国的法规系统构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技术标准
国家政策
城市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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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作体制
一、开发控制制度
1、对于城市规划区(一书两证)
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阶段 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 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 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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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官 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章城乡规划体制 PPT
一、城乡规划的概念
《<城乡规划法>解说》中从城乡规划的社会作用的角度 对城乡规划作了如下定义:“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 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 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 公共政策的属性。”
城乡规划从内容上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 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 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 细规划。
3. 城乡规划技术体系——编制体系
3.1 战略性规划
各种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制定区域、 城镇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以及土地利用、交通 管理、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原则和空 间策略,为实施性规划提供指导框架,但不足以成 为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
3.2 实施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的意义
城市规划是经济、社会和环境在城市空间上协调、
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制定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
相关政策的基础
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建设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
规划的核心内容:
土地使用的配置; 城市空间的组合; 交通运输网络的架构; 城市政策的设计与实施。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规范):是城乡规划行政的重要技术 性依据,也是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具有合法性的客观基础。
1.3 相关法
在我国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覆盖法律法规体 系的各个层面,涉及土地与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历史 文化遗产保护、市政建设等众多领域,是城乡规划活动 在涉及相关领域时的重要依据,城乡规划还必须符合国 家行政程序法律的有关规定。
03城乡规划体制
9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3 规划技术系统
– 指各个层面的规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作用, 以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内容和方法,也包括 各层面上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 – 两个基本层面:
• 战略性的发展规划——英国的空间发展战略、美国的 综合规划、新加坡的概念规划、中国香港的全港和次 区域发展策略。 • 实施性的开发控制规划——美国的区划条例、新加坡 的开发指导规划、中国香港的分区计划大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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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2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并由国家 主席签署发布的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在我国城乡 规划法规体系中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是约束城乡规划行为的准绳,是我国各级城乡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行政的法律依据;也是城乡规划编制和各 项建设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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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1 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
– 国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城、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根据各城市行政事权界定的不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可能有不同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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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2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职权
– 行政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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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1 规划法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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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1 规划法规系统
– 规划法规系统的构成
主 干 法
附属法 从属法
相 关 法
其 他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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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1 规划法规系统
– 主干法
• 各国的规划法是主干法,具有纲领性和原则性,不做 具体规定,需要从属法规来补充。
– 专项法
• 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通常是主干法不宜 具体规定的。如:英国《新城法》1946年、《国家 公园法》1949年
城乡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体系相关知识U r b a n A n d R u r a l P l a n n i n g S y s t e m-C O N T E N T S -城乡规划的含义1城乡规划的体系2城乡规划的流程3城乡规划技术体系41城乡规划的含义The City Planning“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
城市总体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2修建性详细规划3建筑设计42城市规划的体系规划体系城乡规划体系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城乡规划行政体系城乡规划工作体系◆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城乡规划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条列》《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
◆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等,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强制内容暂行规定》。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法律法规体系地方性法规法律法律法规体系法律规划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技术标准(规范)约束力逐渐降低法律效力规划行政体系城乡规划行政体系城乡规划行政体系形制城乡规划行政体系组成各部门职责关系运作核心:程序合法、依据合法制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审批划拨土地划拨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用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申请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合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镇人民政府负责申请、审核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城乡规划的流程总规编制与报批规划类型组织编制主体审批主体城市总规直辖市总规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民政府国务院一般城市总规城市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镇总规镇总规(县政府所在地)县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一般镇总规镇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分区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1.拟定分区规划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城乡规划体系解析》
《城乡规划体系解析》1、组成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3、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4、总规、控规、修规、概念性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和指导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工作。
(2)城市总体规划(总规)总规,全称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当地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简单说就是政府根据未来的发展,对未开发的区域做的总体规划,如下图所示,根据色块的不同,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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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城 市城乡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1)行政决策权 (2)行政决定权 (3)行政执行权
第4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系统
1 法定规划体系 二元划分:战略性规划和实施性城乡规划
2 规划依据
上位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
乡规划相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国家政策、
2 规划行政体系
规划行政系统是指从国家中央政府到地方城 镇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以及各个层面 上机构全责的界定。 各国和地区的规划行政体系可以分为两种基 本体制,分别是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其代表分 别为英国和美国。
3 规划技术系统
规划技术系统是指各个层面的规划应完成的 目标、任务和作用,以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须的 内容和方法,也包括个层面上规划编制的技术规 范。 它可以包括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空间 战略规划和建设控制规划等多个层面。
城市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
第5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作体制源自我国城乡规划运作体制的核心是
程序合法、依据合法。
1 开发控制制度
我国城市规划运作实施“一书两证”制度 ,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城市规划区和乡、村 庄规划区应有所不同。
第3章 城乡规划体制
第1节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第2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第3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第4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系统
第5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作体制
第1节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城乡规划体制是通过规划法规系统、规划行 政系统、规划技术系统,以及规划运作系统来共 同构建的。
1 规划法规系统
普遍约束力的规则;
广义层面:一切有权制定普遍性规则的机构所制定
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
2 主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是我国城乡领域的主干法。
《城乡规划法》是约束城乡规划行为的准绳, 是我国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的法律依 据;也是城乡规划编制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的行 为准则。 《城乡规划法》涵盖了城乡规划行政的各个维 度,对其内容有全面的阐释和定义。
规划法规系统是规划行政体系、规划技术系 统和规划运作系统的法律固化总和。法规系统又 构成了整个规划的基础。 规划体制的产生与发展常常是以法规体系的 重大变化为标志的。
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包括主干法及其从属法规、专 项法和相关法。
主干法,又称规划法,是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核心。其主 要内容是有关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的法律条款。 城乡规划的专项法是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 相关法,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典型的是有关政府机 构在环境方面的立法。
4 规划运作系统
城乡规划运作系统是指规划实施操作机制的 总和。 包括整个规划系统各个层面的实施过程。
第2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任何国家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构建必然服从 于该国的法律框架,对一国城乡规划法规体制的 理解必须基于对该国的法律体制深刻的认识。
1 我国的法规系统构成
我国的立法包含两层含义: 狭义层面:宪法规定的国家立法机构所制定的具有
3 从属法规与专项法规
作为一个法律体系,《城乡规划法》必然有 一系列从属的法规和专项的法规作为落实和补 充。 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从属法规和专项法规 的主要形式,可以参见表3-2-1.(P课本53页)
4 相关法 物权法、节约能源法、公路法、文物 保护法、建筑法、国家公务员法、国家赔 偿法……
第3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城乡规划管理活动隶属于行政活动。 管理主体是管理活动中具有决定性影响的要
素,一切管理活动都要通过管理主体发挥作用
。
1 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
我国城乡规划行政体系主管部门的构成:国 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镇城乡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
2 城乡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2 开发控制的依据
实施城乡规划的依据: (1)法律规范依据
(2)城乡规划依据
(3)技术规范依据
(4)政策依据。
本章小结
1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构成
2 《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框架 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的规划依据 4 “一书两证”制度 5 实施城乡规划开发控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