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网络安全和保护学生个人信息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保障师生的网络使用权益。
制度内容
1. 网络访问权限管理: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网络访问权限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合法使用网络资源。
2. 网络信息保护:加强对学校网络信息的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篡改。
3. 网络安全教育:开展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网络安全问题,减少损失。
5. 学校网络管理规定:明确学校网络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制度,规范网络行为。
制度实施
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将由学校领导班子牵头,成立网络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
同时,学校将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制度效果
经过制度的实施,学校网络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网络攻击事件有所减少,学生个人信息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同时,学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整体网络管理效果也得到了改善。
学校网络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学校网络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学校网络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学校校园网管理制度(6篇)
学校校园网管理制度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
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
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
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软盘存放。
7.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电教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
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学校校园网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维持学校网络的稳定、安全和有序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管理措施。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上网时间管理:学校可以规定校园网开放的时间段,限制在特定时间段内使用,以保证教学和学习的正常进行。
2. 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学生在校园网上必须进行注册,并验证自己的身份,以确保只有合法用户可以使用校园网。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学校师生的信息资产安全,提高校园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实现教育信息化的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责任1. 信息化办公室是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或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3. 所有师生都应当遵守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规定1. 学校网络设备的采购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设备。
2. 学校网络的运行应当设置防火墙,加密传输, 禁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3.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对网络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网络系统运行稳定和安全。
4. 师生在使用学校网络时,应当遵守网络使用规定,不得下载、传播违法信息,不得攻击网络系统。
5. 学校应当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学校网络应当设置备份系统,保护重要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丢失。
7. 学校网络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修复,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8. 学校应当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演练,检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9.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学校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防止事件扩大。
第四章处罚条款1. 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师生,学校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记过或者记大过等处罚。
2. 对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学校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暂停使用网络、劝退等处罚。
3. 对破坏学校网络设备或者系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学校可向公安部门报警处理。
第五章附则未尽事宜,可酌情补充或者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制度由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进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园网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校园网使用管理规定网络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学校来说,校园网的使用也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规范学生和教师的网络行为,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校园网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一、网络使用权限学校校园网的使用权限应该在学生和教师之间有所区别,保护学生网络安全,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通常情况下,学生可以使用校园网进行学习和社交活动,而教师可以更大程度地使用校园网。
二、合理使用时间学校鼓励学生和教师在适当的时间内使用校园网,以确保他们的学业和工作不受干扰。
校园网的使用时间应该和学校的上课时间相协调,不应干扰到正常的学习和教学活动。
三、限制网站访问为了保证学生和教师的网络安全,学校会限制一些不适合学习的网站,如色情网站、赌博网站等。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学生和教师浪费时间、沉迷于不健康网站的情况。
四、禁止网络欺凌学校严禁在校园网上出现网络欺凌的行为。
学生和教师应该相互尊重,不得以网络为媒介进行恶意攻击、诋毁、冒犯他人。
这样可以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五、不得传播虚假信息学校校园网的使用者不得散布谣言、虚假信息等具有误导性的内容。
严重的行为可能会对学校的形象和学生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故学校必须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及时查处并纠正。
六、保护个人隐私学校应尊重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隐私,保护他们在校园网上的个人信息安全。
学校不得随意收集、传播、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同时也要求学生和教师不得窃取他人个人信息。
七、规范下载行为学校鼓励学生和教师在校园网上进行合法的文件下载活动,但同时也要规范行为。
要求用户不得下载、传播侵犯版权的资料,不得通过下载行为传播病毒等恶意软件。
八、限制游戏时间为了保证学生和教师的学习与工作正常进行,学校会限制他们在校园网上玩游戏的时间。
合理安排的游戏时间既可以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也不会对学习和工作产生过大影响。
九、网络使用监控学校为了监督学生和教师对校园网的使用情况,可能会设置相应的监控系统。
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网络安全,提高网络使用效率,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涉及学校网络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营造良好的网络使用环境,保障网络正常运行,并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为重点,技术手段为基础,法律法规为依据,全员参与,各负其责。
第五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由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责成相关部门落实执行。
第六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持一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当按照程序规定,经过相关程序审批,依法公布施行。
第二章网络使用权限第八条学校网络使用权限分为管理员、教师和学生三个等级,各级别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九条管理员权限:包括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等,对网络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条教师权限:包括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有权限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不得进行非法操作和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权限:包括在校学生以及实习生等,有限权限使用网络进行学习和交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和违规行为。
第三章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对网络异常行为进行监控和识别,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管理,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及时处理系统漏洞和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网络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做好数据保护和应急处理,确保网络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网络安全事件,有效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提高学校网络安全保护意识,确保学校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学校的信息数据安全,维护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2. 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理相结合,确保学校网络的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
二、网络安全保护措施1. 学校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网络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2. 学校应定期对网络设备和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3. 学校应定期更新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防护软件,提高网络的防护能力。
4. 学校应对网络设备和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网络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三、网络安全事件处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对于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尽快恢复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学校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网络安全保护责任1. 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学校,学校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2. 学校网络设备和系统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进行非法操作,不得泄露学校的信息数据。
3. 对于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依法进行处理,严厉打击网络犯罪行为。
五、网络安全保护评估1. 学校应定期进行网络安全保护评估,评估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效果。
2. 评估结果应作为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部分,应立即进行整改。
以上五个部分构成了我们的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希望大家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学校的网络环境。
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具体细则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具体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与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第一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二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与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与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四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五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六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精品6篇)
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精品6篇)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
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 服务器地址等信息。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任何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
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二条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小学校园网使用与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网使用与管理制度
1.校园网使用范围:校园网仅供校内师生使用,禁止向外提供服务。
2.上网时间限制:学生仅在特定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校园网,例如,在课间休息和周末。
3.上网内容限制:学生禁止访问非教育相关的网站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色情、暴力、赌博等。
4.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学校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资源,并防范网络攻击和诈骗。
5.上网行为监管:学校应设立监管机制,对学生上网行为进行监督,记录学生上网日志,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6.禁止传播不良信息:学校对学生发布和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学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禁止个人设备接入:除特殊情况外,个人电脑、手持设备等禁止接入校园网,以确保网络的稳定和安全。
8.网络犯罪防范:学校应配备相应的网络安全设备,对网络攻击和病毒进行防范和拦截,保障校园网的安全。
9.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校园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禁用校园网账号、限制上网时间等。
10.保护个人隐私:学校应确保校园网用户的个人隐私安全,不得私自收集、存储或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以上是对小学校园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校园管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管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是确保学校网络系统正常运行,并保护师生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学校内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2. 责任与义务2.1 学校网络管理员应负责维护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网络故障和安全威胁。
2.2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应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
3. 网络权限管理3.1 学校网络管理员应根据各用户的职责和需求,设定相应的网络访问权限。
3.2 用户不得擅自修改或泄露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信息。
3.3 用户在使用学校网络时,不得散布违法信息、传播不良言论或诽谤他人。
4. 网络设备安全与维护4.1 学校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网络设备的安全性能。
4.2 用户不得私自拆卸、更换或损坏网络设备。
4.3 学校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并采取措施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5. 病毒防护与漏洞修复5.1 学校网络管理员应及时更新和升级网络安全防护软件,并对网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修复。
5.2 用户不得在学校网络中传播病毒、恶意软件或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6. 网络监控与违规处理6.1 学校网络管理员可采取合法手段对校园网络进行监控,以保障网络安全和预防违规行为。
6.2 学校将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网络权限、申报违法行为等。
7. 安全意识教育与培训7.1 学校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师生网络安全防护意识。
7.2 学校可举办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师生的网络安全警示与教育。
8. 附则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师生和校园网络管理员。
8.2 学校可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内容为《校园管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提高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将由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并通知全体师生。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校园网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旨在根据学校学习、教学、科研、后勤及安全需要,建立、完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保障
校园网用户安全,保护网络安全信息,实现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的规范运行。
2、本制度所称的“校园网”是指本校建立的内部网络,包括本校内
的专网和互联网,及集群网络、单机、局域网、终端等属于本校内部网络
的节点系统。
二、网络设备的使用
1、本校在国家相关规定下使用、维护及管理本校网络系统,禁止任
何单位及个人随意开放网络接口,以保障本校网络系统的安全。
2、本校鼓励本校教职员工使用本网络,严禁未经批准从事商业网络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的电子商务活动、网上赌博、网络游戏、
网络私营企业、赠送、贩卖或提供商业服务。
三、网络信息资源的使用
1、本校网络信息被视为公司的财产,禁止未经允许传播、擅自拷贝、复制或分发该类型信息。
四、网络信息安全
1、本校网络设备、系统软件和数据均应受到严格的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网络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网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维护学校网络信息系统的正常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网络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使用网络资源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是学校网络管理者的重要管理工具,是对网络管理者和使用者操作行为的规范。
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宽松、开放和教育的原则,同时也要求使用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五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是全体使用者的必须行为,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对于因网络使用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造成损失的用户自行承担,网络管理系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七条学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由网络管理者负责制定和调整,学校师生有权对规章制度进行意见反馈。
第二章学校网络使用规定第八条学校网络使用以学习和教学为主要目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和诽谤他人的言论。
第九条在使用学校网络资源时,用户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资源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学校网络不得传播、制作、复制、传播淫秽、暴力、反动、涉黄等违法信息。
第十一条学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网络资源从事赌博、色情、非法集会等违法活动,不得传播虚假信息。
第十二条学生必须使用校园网账号登录学校网络系统,不得盗用他人账号,不得私自建立无关账号。
第十三条学校网络禁止下载和传播包含病毒、木马、黑客程序等有害软件。
如有发现,应立即上报给网络管理者。
第十四条在使用学校网络资源时,用户应注意个人隐私安全,不得泄露个人姓名、学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重要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使用校园网查看非教学相关网站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访问非法网站。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学校网络管理者有权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审核,并对网络资源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网络管理者有权对学校网络系统进行监控,保护网络信息安全。
学校制度-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技[2014]4号)等相关规定,为了切实加强我院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组织管理机构第一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和责任机制,学院成立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信息网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二条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监督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落实管理与技术部门,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与具体实施。
建立与本单位所在地政府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的跨部门协调和事件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的组织保障作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条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两级管理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
(一)学院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
在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党政办负责全院信息内容安全监管;信息中心负责全院校园网络系统的技术安全保障。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信息网络操作与信息内容安全的直接管理,负责人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指定专门的信息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信息网络安全运行。
(三)学院各级各类以科研、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课程建设等申请开通的二级网站,项目负责人作为网站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项目二级网络操作与内容安全的直接责任,与学院签订安全承诺书,确保本项目信息网络安全运行。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园网的安全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接入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简称校园网,下同)。
第三条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的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工作,保护校园网络信息的公共安全,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网络中存储、处理、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四)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五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九)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损害他人利益的;(下)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的。
第二章安全保护责任第七条信息技术中心会同宣传部、安全保卫处及有关管理机构对接入校园网的用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用户应如实向上述部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查处通过校园网进行违法犯罪的人员。
校园网管理办法
. ... ..校园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实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确保校园网安全,根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网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建立的,具有互联功能、全校性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全院各系、部、处、实验室和广大师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联网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校园网建设和组织管理第四条校园网管理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其最终审定权由学校行使,以服务于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任组长的校园网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代表学校行使归口管理职能,网络信息中心及经学校指定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其成员,负责有关校园网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
其职责: (一)研究校园网建设、运行、管理的重要问题,研究并向学校提交相关工作方案;(二)听取网络信息中心有关校园网前段工作的汇报,指导、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工作,协调校属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三)审议校属各单位提出的校园网建设立项报告,指定专家组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向学校提出意见;(四)向学校提出筹集网络建设与发展资金的方案。
校园网立项、扩展、重要技术改造等重大校园网建设,以及校与校园网相关的重大工程项目,必须由领导小组审查,并聘请专家组拟订或认可方案,然后上报学校审定。
第六条校园网具体管理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网络信息中心代表学校行使具体管理职能,校属各单位为二级管理组织。
. .. .c第七条网络信息中心是校园网建设、运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二)执行有关校园网建设、管理的工作计划,负责学校主干网、子网的统设,负责提供全校的主页建设技术支持、主服务器的统一管理;(三)向学校提供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建议,拟订有关校园网管理办法,以及校园信息化建设和加强校园建设的方案、措施,经学校批准后施行;(四)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与维护,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上一级网络和国家安全机关的监督和检查;(五)培训技术人员,负责二级接入单位和用户的管理、教育、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六)经学校授权,开展校园网的正常运营;(七)其他相关工作。
2024年校园网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校园网管理制度模版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网络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网作为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的信息基础设施,承担着支撑网上教学、科研合作、办公服务及综合信息管理的任务。
为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校内各单位计算机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学科交叉与科研协作,同时确保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简称CerNet)及国际学术计算机网络的顺畅连接,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伤风败俗的信息。
第二条入网单位和个人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不得进行干扰、破坏网络服务及网络基础设施的活动。
第三条入网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及用户守则,维护该网的声誉。
第四条入网单位和个人应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责任向有关部门报告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五条入网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暂行办法。
二、校园网管理与网络资源分配第六条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网采用分级管理制度,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校园主干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为各科室部门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并协助校办进行行政办公网的规划与建设,承担校部机关用户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七条各接入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用户服务等工作,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网络管理员同时担任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生宿舍网的运行、维护、网络安全和用户服务工作,由校园网络文化中心(学生工作部)负责,学校网络中心负责对学生网络管理员提供技术手段、培训和指导。
第九条学校网络中心为各科室提供主干接入端口及桌面接入,并根据科室实际需要规划局域网,配置桌面接入设备。
学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园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网络信息安全,制定本《学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园网的网络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学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防止网络攻击和非法使用行为,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安全、合法。
第五条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培训,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第二章网络管理权限第六条学校校园网的管理权限由学校网络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网的具体管理权限如下:(一)网络接入权限:负责控制和管理校园网的接入权限,包括申请、分配和管理网络IP地址,设置授权访问列表等;(二)网络设备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校园网的网络设备,包括配置、监控和维护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三)网络流量管理权限:负责监测和管理校园网的网络流量,包括限制非法流量、识别和阻断网络攻击等;(四)网络用户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校园网的用户账号及权限,包括注册、修改和注销用户账号等;(五)网络安全事件管理权限:负责处理校园网的网络安全事件,包括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等。
第七条学校网络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网络管理权限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权限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网络安全责任第八条学校网络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校园网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学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三)建立和维护网络安全防护机制;(四)监测和分析网络安全漏洞和威胁;(五)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六)定期评估和改进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学院、部门及个人有义务保护学校网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遵守以下网络安全规定:(一)严禁破解、攻击校园网或他人网络;(二)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传播违法信息等;(三)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恶意攻击或扫描行为;(四)严禁私自擅改网络设备配置或网络拓扑;(五)严禁私自安装或使用未经授权的网络设备;(六)严禁非法获取他人账号和密码,非法盗用他人信息;(七)严禁私自将校园网资源用于商业行为。
大学校园网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网络的使用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网络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网络是学校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和管理服务的公共通讯平台,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自主投资和第三方投资建成的网络环境是校园网络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第三条信息技术中心是校园网络规划、建设、运维和日常运营的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
校园网络用户的接入设备由用户自行管理、维护。
第四条校园网络出现网络安全事件,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党委发〔2017〕34号)相关规定执行。
党委安全保卫部负责校园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处理;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和管理,开展网上疏导和正面宣传;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网络管理人员,管理本单位的内部局域网及相关事务,信息技术中心为网络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六条校园网络覆盖的网络管井、网络光缆、网络电缆、网络设备、网络机房等设施设备以及校园网络I P地址、网络域名等无形资产权利归学校所有,信息技术中心代表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及日常运行维护。
第七条各单位在校园内开展道路施工、建筑维修、基本建设时,不得损坏校园网络的相关设施。
若施工作业确需拆除网络设备、中断校园网络服务的,相关单位需事先向信息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经信息技术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未经批准擅自损坏或关停校园网络设施的单位及个人,由学校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直接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信息技术中心或者学校有关单位在开展网络结构优化、配置策略变更和使用方法的调整、网络设备检修、故障隐患排除及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等工作时,可以由信息技术中心暂时关闭全部或部分校园网络,并通过学校网站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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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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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园网的安全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接入雷锋学校校园网的计算机网络用户。
第三条雷锋学校信息中心在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中心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公共安全,维护接入校园网业务的部门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第四条任何科、室、年级组、教研组(以下简称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学校、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骚扰、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违规进人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七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八条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避免各种非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保护责任
第九条信息中心会同校保卫科及有关管理机构对接入校园网的用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用户应如实向上述部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查处通过校园网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第十条使用校园网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网络的保护管理工作,确定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人;
(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部门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进行登记、审核;
(四)对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进行登记;
(五)发现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及时向保卫科和信息中心报告;经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删除本办法第五条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十一条用户在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入网登记表(包含MAC地址)
第三章安全监督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应当掌握用户的入网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
信息中心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确定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人。
信息员或网络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信息中心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各部门信息员或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人必须参加。
信息中心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并作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学校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同上信息的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信息中心发现含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时,应当通知有关单位,经处理后关闭或者删除。
第十六条信息中心在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追踪和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行为和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犯罪案件,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迅速上报有关部门或校保卫科处理。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交保卫科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事实诽谤他人,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有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由信息中心给予警告、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理。
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由信息中心通知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取消联网资格。
(一)未落实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人的;
(二)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
(三)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
(四)转借、转让用户名和密码的。
第五章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1.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安全检查,每星期五下午检查各班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登记。
如发现设备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
2.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对设备有保管的职责,要及时向年级组长或信息中心报告设备的损坏、丢失情况。
班主任可将钥匙交本班电教委员管理,若出现安全问题应由班主任负责。
3.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设备。
每节课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使用后填好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发现设备丢失或损坏,要及时通报该班班主任。
4.各班电教委员要协助老师使用和管理好设备,填好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上好锁,妥善保管好设备钥匙。
发现设备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该班班主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根据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将对本办法适时予以修订。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雷锋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2005年3月18日校务会审定通过,并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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