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行政法学的性质与功能 (2)[23页]
第一章行政法概论
第一章行政法概论
3
第一节、行政的概念与历史
一、法律上明确“行政”的概念的作用 确定哪些活动属于行政活动,从而明
确行政法的调整范围。 120争端.doc
第一章行政法概论
4
• 二、行政的概念
• (一)形式意义上的行政:作为国家权力分支 的行政机关的活动
律》
——吴思:《血酬定
第一章行政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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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应当是执行公共意志的机关, 而法律即是公共意志的体现。
第一章行政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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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长治久安依赖于健全的法律制度规范权 力
第一章行政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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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论:有某些时候,政府不但不能解决问题, 反而自身也成为问题。所以在授权政府管理我们 时,必须以法律规则规范它的活动。
在给付行政时代:行政法的任务主要是促使 政府积极的承担对其公民的生存照顾义务,并确 保公共资源得到公平分配,以实现社会正义;
在风险行政时代:行政法的任务主要是确保行 政机关能够选择适当的手段控制未来可能出现的 各种危害。
第一章行政法概论
• 四、行政国家的崛起
•
在当下社会,行政机关已经取代立法机
关成为政治生活的中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授课人简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 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 士后研究人员
联系方式:
第一章行政法概论
1
参考教材
应松年主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法》,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2008年版
(“十一五”国家级规
划教材)
自考00261行政法学 章节精讲课件复习资料
绪论第一章绪论本章目标分析本章重难点分析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的含义【选】:;:公共行政;一、行政的含义【选】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二、行政权【选】【名】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二、行政权【选】二、行政权【选】1.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2.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二、行政权【选】1.二、行政权【选】2.关系来源于公民权利三、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选】行政关系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四、行政法的渊源【选】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④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四、行政法的渊源【选】①法律解释②国际条约、惯例③判例与指导性案例④软法规范五、行政法的分类【选】划分标准内容六、行政法的特点【选】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六、行政法的特点【选】内容广泛。
易于变动。
实体性程序性交织例题】A.B.C.D.【正确答案】D例题】A.宪法B.法律C.D.【正确答案】D例题】A.B.C.D.E.【正确答案】ABCDE谢谢第二节行政法关系一、行政法关系【选】行政法调整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选】【名】行政法调整之后行政管理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选】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选】行政实体法律关系行政程序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选】【简】(1)主体(2)客体(3)内容二、行政法律关系【选】【简】(1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平等但非对称性。
(3法定的。
(4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法院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选】指在监督行政行为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选】1.多重的、复杂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3.具有非对称性。
例题】A.B.C.D.【正确答案】C例题】A.B.C.D.【正确答案】A例题3.【参考答案】(1(2(3谢谢第三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选】1.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
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的涵义与特征在中外学术论著中,人们对行政现象及其定义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从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去考查,主要从以下两种意义上使用行政:一是泛指各类社会组织对其所属机构、工作人员、财物以及其他各种内外部事务进行的组织、管理、处置等的活动。
这种广义上理解和使用的行政,既包括了公行政(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本价值取向的行政),也包括了私行政(以组织的本体利益或私益为基本价值取向的行政)。
二是特指国家行政主体(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或执行国家公务的活动。
人们常说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之中的“行政”即是从这种意义而言的。
这种特定意义的行政属于公行政,属于公行政中的国家行政。
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应当是指第二种意义上的行政。
基于此认识,我们对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做如下定义: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根据法律并为了执行法律而运用宪法、法律所赋予的国家行政权对国家事务与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其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的活动。
这即是说实施行政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等授权可以从事国家行政活动的组织,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虽然有可能成为广泛意义上的公行政主体,但非经法律、法规授权均不能成为实施国家行政活动的主体。
2、行政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
这是行政有别于其他国家机关以及组织的活动的最重要特征。
所谓行政权,可以从以下两个层次来理解:其一,从宪法对国家权力分工的层面上而言,行政权是一种典型的国家权力,是与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等相对的概念范畴,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从具体化了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层面而言,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所拥有的行政职权。
3、行政是根据法律并为了执行法律而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
4、行政是运用国家行政权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自考行政法学全部复习资料
自考行政法学全部复习资料导言:行政法学是一门具有重要学科地位的法学专业课程,是法学学科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课程之一。
自考行政法学涉及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理、法律制度,以及与行政行为、行政组织、行政诉讼等相关内容。
为了帮助自考学生更好地准备行政法学考试,本文提供一份全面的行政法学复习资料,供参考使用。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1.1 行政法的概念和性质1.2 行政法与其它法律分支的关系1.3 行政法的功能和作用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1 依法行政原则2.2 合法性原则2.3 公正与公平原则2.4 服务与责任原则2.5 效率与公益原则第三章:行政法的法律制度3.1 行政法的法律体系3.2 行政法的法律层级3.3 行政法的法律适用第四章:行政行为及其法律规制4.1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4.2 行政行为的分类和要件4.3 行政行为的效力和效力发生的条件4.4 行政行为的撤销和变更4.5 行政行为的法律救济第五章:行政组织及其法律规制5.1 行政组织的概念和种类5.2 行政组织的建立和撤销5.3 行政组织的职权和职责5.4 行政组织的作用和监督5.5 行政组织的改革和发展第六章:行政诉讼及其法律规制6.1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性质6.2 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和范围6.3 行政诉讼的诉讼条件和程序6.4 行政诉讼的结果和效力6.5 行政诉讼的改革和完善第七章:行政法的发展与前景7.1 行政法的国内外发展概况7.2 行政法的发展趋势和方向7.3 行政法的研究重点和方法结语:行政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学专业课程,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提供了一份全面的行政法学复习资料,涵盖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法律制度,以及与行政行为、行政组织、行政诉讼等相关内容。
希望自考学生们认真学习,并根据复习资料系统地准备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
自考《行政法学》课堂笔记要点
责:必须能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名: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盖章
定义: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并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能独立承担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组织。
二、行政职权
(1)行政权与政权 立法权
政权→统治权→主权→国家→国家权力 司法权
行政权
(2)行政权与权力、权利 (3)行政权与行政职权
(4)行政权与公民权利 → 公民权利是行政权的前提和基础;行政权是公民权利保障。
2、行政权的双重作用: 保障行政机关的有效执法;侵犯公民权。
二、行政法
(一)概念
是一个独立部门,因调整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调整的法律关系
1、组织行政关系 2、管理行政关系 3、监督行政关系→行政诉讼、复议
4、救济行政关系
(三)行政法的特征 内涵丰富、范围广、技术性强
二、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一)委托主体
1、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2、依法委托 3、必须是书面形式 4、委托必须是必要的
(二)受委托主体条件
1、依法成立管理公共事业的事业组织 2、有熟悉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工作人员
3、必须有行使委托职权的设备和条件 4、不得再委托
(二)法律地位:1、普通公民 2、国家公务员 3、行政主体的代表
(三)权利和义务
1、权利:职务保障权、工资福利、岗位培训、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申请辞职
2、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
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公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行政法学总论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是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而不包含对一般社会组织、私人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
2、各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的定义,从方法上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1、消极说,也称扣除说,认为“行政是指国家立法、司法以外的一类国家的职能”,它是建立在分权思想基础上的学术观点。
2、积极说,即试图从正面给行政下一个积极的定义或描述。
3、形式意义说,即以国家机关的行政为标准,凡是行政机关所为的行为或活动都是行政,而不论它在实质上是否为“准立法行为”或“准司法行为”.4、实质意义说,即着眼于活动性质,只要是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活动,不论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国家立法机关,或国家司法机关具体实施,都属于行政的范畴。
5、综合说,即对行政多角度的界定。
3、我们对于行政法上的“行政“的认识,从如下特征的角度加以描述?1、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
2、行政具有公益性。
3、行政具有整体性和能动性。
4、行政具有过程性。
5、行政具有法定性与(自由)裁量性。
6、行政具有受监督性。
4、所谓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5、行政权的内容?1、制定行政规范权。
2、许可批准权。
3、行政检查监督权。
4、行政处罚权。
5、行政强制权。
6、行政裁判权。
6、行政权的特性?1、从属性2、法定性3、强制性4、优益性5、不可处分性。
7、行政法这个词最早出现于法国,它的法语表达形式是droit ad-ministratif,法国因而被认为是行政法的母国。
8、学者们对行政法概念的表述也存在分歧,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种?1、管理论2、控权论3、平衡论。
9、行政法的特征?1、内容广泛、易变。
2、形式多元,难以制定统一的法典。
3、效力多元。
4、行政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综合。
10、行政法的作用?1、保权说2控权说3、权衡说。
11、行政法具有双重作用?1、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2、行政法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
聚焦司法考试行政法理论
聚焦司法考试行政法理论行政法理论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考点,是法学学科的核心内容之一。
深入理解行政法理论,对于成功应对司法考试至关重要。
本文将聚焦于行政法理论,全面介绍其基本概念、原则、机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读者系统地掌握该领域的知识。
一、行政法理论的基本概念行政法理论指的是研究行政法规范、机构与实践的学科体系。
它旨在解释与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秩序。
行政法理论的基本概念包括行政法的对象、性质和功能等。
行政法的对象主要是政府及其机关的行为,包括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的性质是具有强制力的公法规范,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正行政秩序。
行政法的功能包括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等。
二、行政法理论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理论的基本原则是一系列指导行政行为的准则,为行政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和原则。
主要原则包括法律性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责任原则等。
法律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础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要公正、公平、无歧视。
效率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高效、便利、公共利益最大化。
责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负起相应的责任。
三、行政法理论的主要机构行政法理论的主要机构包括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
行政机关是行政法的主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所做的具体决策和处理,行政程序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一套程序规则。
行政机关主要分为行政立法机关、行政执行机关和行政审判机关。
行政立法机关负责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执行机关负责执行和实施行政法规;行政审判机关负责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四、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行政法理论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行为的程序、权限、责任和救济方式等,为行政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_讲义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行政的实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行政分为公行政与私行政。
公行政分为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形式: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具有执行、管理性质的活动。
非国家行政私行政☞行政法调整公行政,国家行政就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国家、社团、国际组织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执行的权力。
(1)国家公权力: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权(2)社会公权力(3)国际公权力三、行政与行政国家“行政国”现象:政府自己制定法规与规章,行使“准立法”权;自己裁判自己在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行政国的产生就是行政法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就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民主与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与内容(1)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行政法一、概念:行政法就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内容:调整行政关系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她行政执法组织与人员(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主体VS行政相对人——行政救济主体(4)内部行政关系:上下级、平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三、实质:控制与规范行政权控制原因:①两重性②联系更直接③膨胀趋势控制途径:①行政组织法——控制其权源②行政程序法——控制其方式③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控制其滥用四、形式: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第三节行政法学(略)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第一节行政法的法源概述(略)第二节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一、宪法与法律二、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三、行政立法四、条约与协定第三节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一、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理解释二、判例不具法律效力,但经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登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具有指导作用三、习惯与惯例习惯调整私法关系,只为实质渊源;惯例调整公法关系,为行政法渊源四、行政法理转换成判例法规范或制定法规范后,便成为判例法或制定法的法源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行政立法、执法,指导行政行为的实施、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二学历行政法学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分章节复习题
行政法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行政法:是有关行政主体、职权、行为及程序、违法及责任和救济关系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答)为什么说行政权力比其他国家权力更需要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答:1.行政职能比其他国家职能范围更广泛,与人民群众关系更密切;(1分)2.行政权的作用比其他国家权力更直接、更主动;(1分)3.现代行政权的膨胀和扩张使得权力极易被滥用;(1分)4.行政权的实施程序没有立法、司法程序严格、公开和规范。
(2分)第二节行政法关系第三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简答)行政法的基本作用有哪些?答:1.维护社会秩序和行政权力运行秩序。
(2分)2.保障公益和私益的实现。
(1分)3.为行政主体提供行动指南。
(1分)4.预防和解决行政纷争。
(1分)第四节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第二节行政合法性原则法律保留:是指只有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某种行政行为。
法律优位:是指正式的法律渊源要优于从属的法律渊源,也就是法律比所有的从属立法的效力都高。
(简答)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1.合法行政。
(1分)2.合理行政。
(1分)3.程序正当。
(1分)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1分)6.权责统一。
(1分)(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内容答: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1分)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其法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职权都是不应存在的。
(3分)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
依据法律行使职权是合法性原则为行政主体设定的一项义务或职责。
(3分)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授权或行政委托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按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要旨。
行政法学按章节复习重点汇总(为了便于大家复习,已注明页数)
行政法学按章节复习重点汇总(为了便于大家复习,已注明页数)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行政权—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P46)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P48)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围调整的各种关系。
(P58)二、简答:行政法律关系特征P56(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非对称性;(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力义务是重合的;(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司法终局)三、论述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P60地位:(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作用:(1)行政法具有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的作用。
(2)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行政法两方面作用是对立统一的,二者互相依赖,不可偏废。
过分强调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而忽视或轻视公民权的保护,或者过分强调保护公民权而忽视或轻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保障,都是对行政法作用的片面理解,都会影响到有机、和谐的行政法律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第一单元第一讲详细行政法学
• 在中世纪,意大利政治哲学家马 西利乌斯(Marsilius of Padua) 开始探讨“行政职能”问题,从 而引发人们对行政关系的思考, 并促成了“立法与执行”之二分。
• 在“立法与执行”二分之基 础上,孟德斯鸠创“三权分 立”之说。由此,行政权获 得了相对于立法权与司法权 的独立性,但仍然属于政治 权力范畴。
(一)“消极说”
• 基于公权分立之观点,“行政”被认 为是“国家立法、司法以外的一类国 家的职能”;故有学者回避对“行政” 作正面阐述,通过消极地将国家权力 作用中非属于行政的部分予以扣除之 方式,以划定行政作用范围。
• 此即“行政”概念之消极说,又称 “扣除说”或“除外说”,台湾学者 称其为形式意义的行政。
导论
“整个行政法学可以视为宪法 学的一个分支”。
——威廉·韦德
第一章 行 政
第一节 行政之意涵
一、行政之一般解释
• 无论是汉语的“行政”,抑或是英文的 “Administration”或“Execution”,还是 德语的“Verwaltung”,都有其特定的历史意 涵。
•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 时期,“行政”一 词主要指涉公职或 行政官职
(二)规制行政与给付行政
规制行政,也称“ 秩序行政”,意指 以限制私人的权利 、自由来实现行政 目 的的行政活动
给付行政,又称“服 务行政”,意指行政 主体通过给予的方式 ,使个人或团体得到 实 际利益的行政
两者相互依存
①给付行政 以规制行政 为基础,而 规制行政本 身也是行政 机关为公民 和组织提供 的一种服务 ②给付行政 反过来又是 促进秩序行 政的重要因 素
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行的管理活动二规制行政与给付行政基于其所要达到的目的或任务之不同行政被划分为规制行政与给付行政给付行政又称服务行政意指行政主体通过给予的方式使个人或团体得到实际利益的行政规制行政也称秩序行政意指以限制私人的权利自由来实现行政目的的行政活动两者相互依存给付行政以规制行政为基础而规制行政本身也是行政机关为公民和组织提供的一种服务给付行政反过来又是促进秩序行政的重要因三公权力行政与私经济行政基于行政过程所适用法规性质之不同行政被划分为公权力行政与私经济行政私经济行政又称国库行政是指国家立于私人的地位适用私法规定所为之行为公权力行政德国人称之为高权行政为国家或自治团体居于统治权主体的地位以公法规定为基础所从事的行政行为私法方式辅助行政的行为行政营利行为行政私法行为四羁束行政与裁量行政基于其受法律约束程度之不同行政被划分为羁束行政与裁量行政羁束行政意指法律法规对行政活动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作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实施行政活动没有选择余地的行政类型裁量行政意指法律法规没有严格限制的行政活动五负担行政与获益行政基于其对公民所产生之法律效果不同行政被划分为负担行政与获益行政行政机关为公民提供给付或者其他利益的构成获益行政也称给付行政或惠益性行政行政机关侵入公民权利领域并且限制或剥夺其自由和财产权益或者给公民施加义务或者负担的构成负担行政也称侵害行政或侵益性行政两者相互依存在特定领域负担行政与获益行政可以相互转换根据行政行为所产生法律效果的直接和间接来进行区分可能会产生一个行政行为既构成负担行政又构成获益行政的可于其作用对象之不同行政被划分为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外部行政意指行政机关针对其组织系统外的人员和事务进行的行政活动
行政法学笔记完整版
第一章绪论一、为何要有行政法?行政的本质决定要有行政法。
行政:国家行政机关运用公共权益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
本质:是运用权益的活动。
权益:能够强迫别人听从的力量。
权益双重性:一方面行善;一方面作恶。
“绝对的权益,绝对的腐败” 。
二、行政的特色1、与立法权对比:对公民的影响,立法权是间接的;行政权是直接的。
2、与司法权对比:对公民的影响,司法权是被动的;行政权是主动的。
3、拥有宽泛性。
“从摇蓝到墓地”。
三、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所有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规范履行权益的组织、履行权益的活动以及对权益履行结果的挽救。
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成立行政法律次序。
四、行政法的特色(一)、形式上的特色:1、行政法没有一致、完好的法典。
2、行政法例范数目多。
(二)、内容上的特色:1、行政法内容宽泛。
2、行政法例范易于改动。
3、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叉在一同。
五、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以后、具备了权益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1、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和督查行政关系。
2、行政法关系是由行政法调整而形成的。
3、行政法关系拥有行政法上的权益义务内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以后,具备了权益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组成因素: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的特色:1、一方是行政主体;2、拥有非平等性;3、主体的权益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益义务是重合的;5、发生行政争议一般行政先行办理,司法程序是最后的解决争议体制。
(二)行政督查法律关系六、行政法的基来源则行政法的基来源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包含: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履行一定依照法律,切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反抗。
详细内容:1、行政职权一定鉴于法律的授与才能存在。
2、行政职权一定依照法律履行,不得违纪。
行政法学笔记
行政法学笔记行政法学笔记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一、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行政职能过程中所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行政法的特征1.特殊性: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职能专门为之制定和执行的法律规范;2.指向性:行政法是指导和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的法律规范;3.效力性:行政法具有具体可操作的效力;4.优先性:与其他法律相比,行政法具有优先适用的原则;5.公共性:行政法的适用对象是公共行政活动。
第二章:行政法的制定机关和制定程序一、行政法的制定机关行政法的制定机关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立法机关,例如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等;另一类是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等。
二、行政法的制定程序1.立法工作程序:包括拟稿、审议、发布等程序;2.行政法的生效时间:立法机关设立适当的法律生效时间。
第三章:行政法的适用原则一、行政法适用的基本原则1.宪法法律优先原则:行政法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2.原则最高性:行政法中的法律规范必须符合宪法规定的原则;3.法定权限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授权的范围;4.公开性原则:行政机关的工作必须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5.效率性原则:行政机关必须高效地履行职责;6.法律即权利原则: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时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7.追责原则: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行政法的适用范围一、行政法适用对象行政法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不包括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
二、行政法的适用范围行政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许可等。
第五章:行政法的执行机关和执行程序一、行政法的执行机关行政法的执行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
二、行政法的执行程序1.主体程序: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活动;2.内容程序: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和决定的程序;3.诉讼程序:行政纠纷的解决程序。
行政法
• 为证明清白,麻旦旦自己去医院做了检查, 证明自己还是处女。2月9日,咸阳市公安 局有关人员将麻旦旦带到医院,医院再次
证明麻旦旦是处女,咸阳市公安局遂撤销 了泾阳县公安局的错误裁决。
评价
• 社会进步的最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人的尊 严不容侵犯。我们惊诧于受害人维护自身 尊严之艰难,我们更惊诧于她作为人的尊 严如今竟然是建立在那么脆弱的东西之上。 少数基层执法者们,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 因,把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当成了为所欲 为的工具。
行政权与公行政
从行政权的概念中可以看出,行政权 是与公行政联系在一起的。即,行政权是 提供给公行政的,不是提供给私行政的。
问题:为什么行政权不提供给私行政? 解答: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是由 特定的政权提供的。后者存在的基础与合 法性的来源正是追求并实现公共利益。
(三)行政法
• 前文提要: 公行政与行政权、行政法三者紧密相联。 私行政被排除在这个圈子之外。 行政权是公行政、行政权、行政法这个圈 子中的核心因素。
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的一体性
区别于民事、刑事法律领域。往往一部单 行法律规范中既有实体性内容,也有程序 性规定,甚至同一个法条中既有实体性内 容,也有程序性规定。
没有统一的法典
行政法规范散见于数以十万计的各种法律 规范中。全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成功地制 定并贯彻实施了统一的行政法典,中国也 不例外。
事例题
交通警察抓住违反交通规则的公民, 命令他们进入路旁的一辆吉普,学习一个 小时的交通规则。
请问合法与否?为什么?
《行政许可法》第16条
•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 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 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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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
2.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 (1)实证分析方法。 (2)规范分析方法。 (3)社会实证分析方法。 (4)系统论方法。 (5)案例研究方法。 (6)经济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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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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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行政法学导论
主 编 姜晓萍 副主编 郭金云 周斌
行政法学导论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第1章 行政法学的性质与功能
[本章要点] ●行政法学的学科性质 ●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行政法学的功能 ●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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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1.2.1 国外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1.规范主义模式 规范主义模式强调法律的裁判和控制功能,把行
政法视作“控制政府权力的法”,旨在通过一套规则 设置保护个人免遭政府侵害,实质上反映了“法律自 治体”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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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1.1.1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1)行政法规范是行政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2)行政法基础理论是对行政法规范的理论探究。 (3)行政法制度是指根据行政法规范并为了将行 政法规范付诸实现而被组织起来的公权力机关等机关 装置的有关制度。 (4)行政法关系是指行政法规范对行政主体在实 现国家行政职能范围内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而形 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
1.1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1.1.2 行政法学的学科性质
从学科意义来看,行政法学是一门独立的部门法学。 与此同时,行政法学与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也有着内 在的联系,与其他社会科学有密切的关系。
1.行政法学与宪法学 2.行政法学与政治学 3理系列教材 210月11份年,11奢月侈2日品,品美牌国Gu安c全ci被化指妆在品华运用动工联双盟重表标示准,,强并生爆婴发儿“洗虐发工水门中”含,有让可这致个癌一的向二在恶中烷国以口及碑季不铵错盐的15奢。侈美品国企、业中,国一、夜加之拿间大成等了5国千市夫场所所指售的产“品血中汗仍工含厂有”该。物质。
1.2 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1.2.1 国外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学界一般认为,西方行政法的学术传统可划分为 以狄骥(Léon Duguit)为代表的欧陆功能主义模式和以 戴西(A.V.Dicey)为代表的英美规范主义模式。 • “红灯理论” • “绿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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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1.1.4 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
1.行政法学的方法论 根据行政法“是什么”和“应当是什么”的逻辑
结构,行政法学可以划分为事实判断的实证行政法学 和作为价值判断的规范行政法学。 • 实证行政法学所研究的,是关于行政法“是什么”
或“如何存在”的问题。 • 规范行政法学旨在说明行政法“应当是什么”或
1.1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1.1.3 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
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具有多重向度,具体涵盖横 向、侧向与纵向三大类分。
根据研究地理区域的不同,行政法学研究在横向 上可依中国行政法、外国行政法和比较行政法展开。
按照对行政法法律规范的不同,可分为行政实体 法、行政程序法与行政侵权救济法。
若依行政法之一般理论与部门行政法之分属,在 纵向上可按行政法总论与行政法各论予以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