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目的
确保公司工业废水、大气污染物、粉尘、噪声的污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排放实施有效的控制,以及合理的处置和利用的各类固体废弃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水污染、大气污染、生产性粉尘、噪声污染的防治以及一切活动、产品与服务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 新版);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SBCJ-HJYJ201400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 定义
4.1 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价值单倍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态和置于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4.2 危险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及液态废物。
5 职责
5.1 安环部
5.1.1 负责对公司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1.2 对各部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回收、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业务部
5.2.1 负责公司可回收类固体废弃物的委外处置。
5.2.2 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包括办公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委外处置。
5.3 生产运营部
5.3.1 负责本部门工业废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
5.3.2 负责本部门噪音源的日常控制。
5.3.3 负责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部门负责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其性质分类、收集、处理,堆放到指定的地点。
6 工作程序
6.1 废水来源及控制
6.1.1 废水来源
----- 生活废水。
6.1.2 废水控制
----- 公司生活废水经有动力生化装置处理后,目前尾水回用厂区绿化,待与淮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后,排入淮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置。
6.2 废气、粉尘来源及控制
6.2.1 废气、粉尘来源
----- 废旧家电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氟利昂。
6.2.2 废气、粉尘控制
6.2.2.1粉尘对人体危害较大,公司为避免粉尘无组织排放对车间工人的影响,将各产生粉尘的工段上方设置负压抽风装置,确保没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源。
6.2.2.2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制冷剂回收操作规程,确保冰箱外壳、聚氨酯保温材料破碎系统密闭,对散发于生产车间的氟利昂,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尽量减少氟利昂的无组织排放。
6.2.2.3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在作业过程中规范操作,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减少氟利昂泄漏到环境中的几率及数量,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多种措施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
6.3.1 噪声来源
----- 噪声主要由机械振动和空气湍动引起,机械振动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以及机械、空压机操作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空气动力噪声来源于引风机气体排放。主要的噪声设备是生产车间的空压机、风机、切割机、粉碎、破碎机、压块机等机械设备,以及人工拆解过程产生的噪声。
6.3.2 噪声控制
6.3.2.1采购设备时尽可能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维护和检修,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6.3.2.2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将主要产噪设备置于室内操作,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
6.3.2.3对较高噪音设备则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或加装消音器等。
6.3.2.4粉碎机、破碎机、压块机等用于大块废旧物料的机械破碎、减容,产噪较大,设置在车间内单独的房间内;
6.3.2.5空压机噪声较大,设置在单独的车间,安装减震基础,在进风和排风口设消声器,可大大消减冷却塔噪声对厂界外的影响。
6.3.2.6风压机采用低噪声型,并安装减振基础,在进风和排风口处设消声器。
6.3.2.7 在例行检查和监测中,发现噪声超标,责任部门要查找噪声源和超标的原因,尽快进行整改,并保存相关记录。
6.4 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
6.4.1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重要环保设施指定管理负责人,以加强
对设备的管理。
6.4.2 各部门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做好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
6.4.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保设施的管理,包括环保设施巡回检查、故障的报修;由基建设备部负责公司环保设施的维修工作,并做好维修记录。
6.4.4 安环部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使用部门限期整改。
6.4.5 当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速报综合办公室,按 SBCJ-HJYJ201400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6.5 固体废弃物及控制
6.5.1 固体废弃物处置原则: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具体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