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倾销路径与特征 - 网络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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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倾销路径与特征
———兼与其他“金砖国家”比较
%笪梁俊伟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眼摘要演中国在遭遇全球最多的反倾销诉讼的同时,也积极发起反倾销。
“金砖国家”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代表,
在反倾销上的姿态相当积极,尤其是印度和南非。中国反倾销路径与特征和“金砖国家”存在一定共性,但也有明显差异。利用经验数据分析,中国对于国内产业安全和市场稳定的考虑是其首要因素,对于主要贸易伙伴发起的反倾销占主体。其余“金砖国家”则更多集中于发展中经济体,
“金砖国家”内部反倾销密度和强度明
显强于中国。中国同其他“金砖国家”在反倾销上同样存在贸易报复的意图。
眼关键词演系统动力学;产业结构安全;评价体系眼中图分类号演F741.2
眼文献标识码演A
眼文章编号演1673-0461(2013)10-0043-08
2013年10月第35卷第10期
当代经济管理
CONTEMPORARY ECONOMY &MANAGEMENT
Oct.2013Vol.35No.10
收稿日期:2013-07-30
网络出版网址:/kcms/detail/13.1356.F.20131024.1217.201310.43_009.html
网络出版时间:2013-10-2412:17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与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外贸影响及对策研究》
(11YJCGJW012)。
作者简介:梁俊伟(1980-),男,山东威海人,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贸易摩擦与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WTO 统计①,从1995年至2012年,全球共有46个贸易体对102个对象贸易体发起(Rep ②)反倾销诉讼4010起。其间,中国③出口商品共遭受(Exp )反倾销诉讼884起,排名第一,占全球总数的21.4%,高于排名第二的韩国2倍多。与此同时,中国近年来也在积极发起反倾销诉讼和调查。根据World Bank 全球反倾销数据库④的报告,自1995年至2012年中国共对26个贸易体的出口商品发起过反倾销诉讼195起,全球排名第8位,前7位分别为印度、美国、欧盟、阿根廷、巴西、澳大利亚和南非。中国发起的诉讼
95%被最终确认实施。中国发起反倾销诉讼的对
象中,20个是其主要进口地⑤。反倾销涉案的产品大类66种,其中6位数HS 编码产品63种,8位数HS 编码产品87种⑥。
“金砖国家⑦”
(BRICs )作为新兴经济体的
代表,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012年,金砖国家GDP 占全球比重超过20%,
出口和进口分别占全球贸易的17%和16%。如此快速的经济和贸易增长速度也使“金砖国家”遭遇了严重的反倾销制裁。1995年~2012年,
“金
砖国家”共遭遇反倾销诉讼1349起,占全球总数的32.7%。中国、印度、俄罗斯和巴西均位于
Exp 前10位,南非排名第15位,除中国之外的
其余四国仅占全球总数的11.6%。中国Exp 占“金砖五国”总量的65.5%。与此同时,
“金砖国
家”也在积极发起反倾销诉讼。除俄罗斯之外的四国共发起反倾销诉讼1332起,约占全球的1/3。其中,印度发起663起,相当于巴西、中国、南非三国的总和。
“金砖五国”反倾销诉讼总量已
经超过反倾销四大传统使用者(美国、澳大利亚、欧盟和加拿大)的总和(1315),逐步成为反倾销“俱乐部”的主力成员。这一趋势反映了“金砖五国”在国际贸易格局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⑧,同时也体现了五国在WTO 框架下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姿态越来越积极。
本文对中国自1997年~2012年反倾销诉讼进行统计分析并与其他BRICs 三国进行比较,归纳和发现“金砖国家”之间在反倾销的强度、地理特征以及产品特征上的区别,进而对于“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建立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一、反倾销诉讼数量与强度
从时间截面来看,中国发起反倾销诉讼具有与其他BRICs 贸易体不同的波动趋势,如图1所示。第一阶段,在加入WTO 之前,中国共发起
30起反倾销诉讼,总体数量较少,年均只有4
件。而这一阶段则是南非和印度反倾销的高峰期。南非在2002年之前的反倾销数量是其后11年总
和的3倍,年均22起。印度的反倾销增势一直保持到1999年,小幅下降后随即大幅反弹,年均
36起。巴西没有太明显的波动,基本维持总量的
低水平,年均14起。第二阶段,中国入世之后,反倾销诉讼的数量增加尤为明显。2002年,发起反倾销诉讼30起,涉案贸易伙伴10个,这是中国加入WTO 的第一年。这一方面说明中国入世之后,产业安全受到的威胁明显增加,中国在积极维护自身产业安全。另一方面说明中国面临新的国际格局,在WTO 框架下利用新的游戏规则参与国际竞争。这一时期,其余“金砖”三国都出现明显下降的趋势,南非和印度降幅居前两位。第三阶段,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导致全球经济普遍提振乏力,在美国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多重打压下,发达经济体再次陷入大萧条,贸易急剧下降、投资步入低谷,且失业率不断攀升,在经济全球化的紧密关联和互动下,包括发展中经济体也被卷入危机中,“贸易制度的钟摆又一次朝着经济民族主义一边摆动”(罗伯特·吉尔平,1989),
各国政府再一次竖起贸易保护的大旗,利用贸易保护措施,刺激投资、提振本国经济成了共同选择。中国从2008年~2012年共对14个贸易体发起了47起反倾销调查,同期全球范围内共有70个贸易体遭到共863起反倾销调查,中国“贡献”了其中的5.45%。这一时期,反倾销的传统使用者总体反倾销数量明显下降,欧盟共发起73起,美国发起61起,澳大利亚发起46起,加拿大发起23起。相反,
“金砖国家”反倾销的积极性明
显提高,总数超过四大传统使用者将近60%,其中印度发起153起,巴西发起111起,南非发起
10起。“金砖国家”显然已经成为反倾销诉讼的
主要发起者,从1995年至2012年,印度、巴西、南非和中国反倾销诉讼位居全球前10。尤其是印度,共发起663起,成为全球第一大反倾销发起国。从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历程中我们看到,全球总需求,尤其是美国需求的减速对“金砖国家”经济增长的负面冲击是非常巨大的(李向阳,2011)。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金砖国家”的贸易政策。
通常而言,贸易伙伴发起反倾销的数量与其进口额之间有一定的正相关性,而原始数据可能受进口量的影响而无法真实体现贸易伙伴的反倾销水平。在控制进口量的前提下分析发起反倾销的数量,这种指标与实际情况会比较接近(Prusa ,2005)。沿着Prusa (2005)的方法,计算了1995年~2011年间,发起反倾销诉讼总数前10位的贸易体的反倾销强度,即反倾
销案件数与进口金额之比,这反映出贸易体的真实反倾销水平。为了消除年份之间的波动,以
5年为一期进行平滑处理。同时,以欧盟1995年
(反倾销数排名第1)的反倾销强度为100进行标准化处理以利于比较。如果国时期的反倾销强度大于100意味着国时期每1美元进口对应的反倾销诉讼数超过欧盟1995年的水平。详见表1。
图1BRICs 国家发起反倾销诉讼比较
数据来源:WTO 反倾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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