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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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建立和实施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的规范和程序。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和连续性,保障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监管效果的持续改进。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档案管理的原则:明确卫生监督档案管理过程中的原则,如法律性、现代性、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性等。

2. 档案管理的组织和责任:明确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和职责分工。

3.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规定卫生监督档案的建立方式和标准,包括各类档案的建立、更新和归档等。

4. 档案的保存和利用:制定卫生监督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方式,并规定档案的利用和借阅程序。

5. 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明确卫生监督档案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档案的存储、传输和销毁等方面。

6. 档案的审计和评估:制定卫生监督档案的审计和评估制度,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7. 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推进卫生监督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便利性。

通过建立和实施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卫生监督工作的程序和操作,提高监督效果和监管水平,同时也能够为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和全面的依据。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二)是指对卫生监督工作中涉及的各类档案进行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效果性。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档案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如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等。

2. 档案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卫生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维护工作。

3. 档案收集与整理:制定档案收集和整理的具体方法和规范,确保各类卫生监督档案的及时收集和正确整理。

4. 档案归档与保管:建立档案归档与保管的制度,确定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封存、存储等具体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 档案检索与利用:建立档案检索与利用的机制,明确各类人员对档案的使用权限和使用方法,保障档案的及时、方便的检索和利用。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卫生档案管理制度1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

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2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个人和群体的卫生监管和管理的一整套制度体系。

其包括了卫生档案的建立、使用、保管、传递等方面的规定。

卫生档案是指为了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而对个人和群体进行长期记录和管理的档案。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档案建立:要求个人或群体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建立卫生档案,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病史、家族史等。

2. 档案使用: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参考和使用卫生档案,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个性化。

3. 档案保管: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4. 档案传递: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将档案传递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确保医疗服务的延续性和质量。

5. 档案查询:要求个人或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卫生档案进行查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和医疗历史。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性和质
量,便于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

同时,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也需要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与背景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卫生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卫生局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1.2 背景随着卫生局工作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档案管理已成为卫生局运营的重要支撑。

为了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局内所有部门和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员以及相关业务人员。

3.档案管理的职责分工3.1 卫生局领导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2 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归档、整理、检索、保管和销毁。

3.3 相关业务人员配合档案管理员完善档案信息,提供相关资料和支持。

4.档案管理流程4.1 文件的归档●对收到的文件进行编号、整理和归类。

●记录文件的基本信息,如文件标题、发文日期、发文单位等。

●将文件按照文件分类标准整理归档。

4.2 文件的整理与检索●定期进行文件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提供方便快捷的检索查询服务,确保档案的及时使用。

4.3 文件的保管与借阅●建立档案保管库,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

●审批符合条件的借阅申请,并对借阅档案进行记录。

4.4 文件的销毁●根据规定的保管期限,对符合销毁条件的文件进行销毁。

●对销毁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确保档案的安全销毁。

5.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5.1 档案法档案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对档案的管理和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5.2 档案管理规定卫生局内部制定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包括档案管理的流程、责任分工等。

6.附件6.1 档案管理规定附件一:档案分类标准6.2 档案管理规定附件二:文件归档登记表6.3 档案管理规定附件三:文件借阅登记表7.附注1.文中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档案法: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和保护制定的法律。

卫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系统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系统所有卫生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人事档案是记录卫生人员个人经历、能力、品德、学历、职务、职称、奖惩等情况的重要凭证,是卫生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与职责第四条卫生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档案;2. 卫生管理人员的个人档案;3. 卫生工人的个人档案;4. 卫生系统内部交流、引进、辞退等人员的档案。

第五条卫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卫生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2.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3.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鉴定;4. 为卫生系统内部和外部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5.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卫生人事档案的收集应当真实、完整、及时,确保档案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1. 个人基本信息;2.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3. 职务、职称评定、奖惩情况;4. 体检、考核、培训等记录;5. 其他与个人工作、生活相关的重要材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便于查阅;2.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保持档案的连续性;3. 档案封面、目录、案卷标题等应规范填写。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卫生人事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2.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安全;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查阅档案应当填写查阅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2. 查阅档案时,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拍摄;3. 查阅档案应当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2023年版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2023年版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是卫生局为了规范和管理卫生局档案工作
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主要涉及卫生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卫生局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
用性。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档案收集:规定档案收集的范围和方式,包括各种卫生相关
文件、个人履历、科研资料等的收集途径和程序。

2. 档案整理:规定档案整理的方法和流程,包括对档案资料进
行分类、整理、装订和编码等处理,以确保档案的整洁和易于管理。

3. 档案保存:规定档案保存的期限和条件,包括对不同类型档
案资料的保存时间和保存环境的要求,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可持续
利用。

4. 档案利用:规定档案利用的权限和方式,包括对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和复制等操作的管理办法,以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和保密性。

5. 档案管理责任:规定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包括卫生局档案管理员的选拔和培训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卫生局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卫生局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为卫生局的决策和服务提供可靠的依据。

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08.04.08•【文号】卫办发[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办发〔2008〕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档案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加强卫生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卫生事业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卫生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了《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八日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卫生事业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卫生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卫生档案,是指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科研、血站、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以下简称各卫生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将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考核范围,确保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便于利用。

第四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是国家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维护公民和卫生机构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

各卫生机构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等档案工作的必备条件,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要与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逐步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网络化,不断提高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工作体制和职责第五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由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

卫健委档案管理制度

卫健委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治档,规范管理;(三)安全保密,服务大局;(四)科学合理,方便利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类别。

第五条文书档案包括:(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类;(二)行政、业务管理类;(三)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类;(四)人事、财务类;(五)会议、培训类;(六)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书材料。

第六条科技档案包括:(一)医疗卫生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二)医疗器械、设备购置;(三)医疗卫生项目、课题;(四)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防治;(五)其他具有科技价值的资料。

第七条专门档案包括:(一)卫生统计档案;(二)疾病预防控制档案;(三)妇幼保健档案;(四)老龄健康档案;(五)其他具有专门管理需要的档案。

第八条声像档案包括:(一)录音、录像;(二)照片;(三)电子文件;(四)其他具有声像价值的资料。

第九条实物档案包括:(一)医疗器械、设备;(二)药品、试剂;(三)其他具有实物价值的资料。

第十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当及时归档,不得长期积压;(二)档案资料应当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档案资料应当编目、登记,建立档案目录;(四)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整理、装订。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二)档案资料应当按照档案类别、年代、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资料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四)档案资料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资料丢失、损坏。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卫生局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卫生局档案馆卫生局档案馆是卫生局档案管理的主要机构。

其职责包括:组织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负责卫生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提供档案查询和借阅服务;组织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和电子存储;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

2. 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各部门档案管理员是卫生局内部各部门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

其职责包括: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提供本部门档案的查询和借阅服务;组织本部门档案的整理和修复工作;配合卫生局档案馆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上报本部门档案动态和情况。

三、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卫生局档案馆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向各部门定期发出档案收集通知,要求各部门按时上报本部门档案。

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将本部门的档案整理好,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上交给档案馆。

2. 档案整理档案馆负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工作。

对收到的档案进行分类和编号。

然后,按照分类和编号的顺序,对档案进行归档。

归档时,要注意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正确标注档案的存放位置和时间。

3. 档案存储档案馆要为档案提供适当的存储和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档案馆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潮、防虫和防尘工作,并定期检查档案的存储环境,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4. 档案查询和借阅档案馆要提供便捷的查询和借阅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电子申请的方式,查询需要的档案信息或借阅需要的档案。

档案馆要及时处理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

四、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1. 监督检查卫生局内部设置档案管理督查组,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接受上级机构的档案管理督导和考核。

2. 档案管理培训档案馆要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各部门要组织档案管理培训,并将档案管理纳入新员工培训的内容。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对卫生监督工作中涉及的各类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和保管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卫生监督工作的准确、完整、安全和可追溯性。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档案登记管理:对每份新建立的卫生监督档案进行登记,并为其分配唯一标识符,包括档案编号、关联单位或人员信息等。

2. 档案保管和存储:制定档案保管和存储规范,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要求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对卫生监督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和密封,确保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安全防护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档案检索和利用:建立档案检索和利用制度,使档案管理人员和有关单位或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快速查找和利用相关档案。

要求制定档案检索索引和查询工具,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4. 档案借阅和归还:制定档案借阅和归还程序,对需要借阅卫生监督档案的人员进行合法合规的审批和登记,并要求借阅人员按规定时间归还档案。

5. 档案定期审查和销毁:对卫生监督档案进行定期审查,并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档案销毁程序。

要求进行档案鉴定,将不需要保留的档案进行销毁,同时对销毁过程进行记录和备案。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卫生监督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卫生监督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持。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卫生局是负责协调和管理卫生事务的机构,其档案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卫生事务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档旨在规范卫生局档案的管理流程和要求,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性。

2. 档案管理的原则1.法律合规性:卫生局档案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法合规。

2.信息化管理:卫生局档案管理应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3.安全保密:卫生局档案应妥善保管,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

4.便捷可查:卫生局档案应建立便捷的查询和检索机制,方便需要使用档案的人员进行查阅。

3. 档案管理的流程档案管理的流程主要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环节。

3.1 档案的收集卫生局档案的收集主要依据卫生局工作的范围和职责,包括各类文件、报告、合同、会议记录等。

收集档案时应注重收集原件或复印件,并及时进行编号和存档登记。

3.2 档案的整理收集到的档案需要进行整理,以方便归档和检索。

整理档案时,应按照一定规则分类、排序,并编制目录和索引,以方便后续的管理和使用。

3.3 档案的归档完成档案整理后,将档案进行归档,采用数字化存储或实体存储的方式,根据不同档案的重要性、保存期限进行分级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4 档案的借阅卫生局档案的借阅主要是为了满足相关人员的工作和查询需求。

档案借阅应经过审批程序,借阅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借阅期限内归还。

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天。

3.5 档案的销毁卫生局档案的销毁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

销毁时应留存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并进行档案销毁登记,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档案管理的责任分工为确保档案管理的顺利进行,卫生局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需要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分工和权限,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4.1 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是卫生局档案管理的主要负责单位,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卫生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部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准确性原则;(三)保密性、安全性原则;(四)规范化和制度化原则;(五)服务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类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分类法》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有关标准进行。

第五条卫生部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人事档案;(四)会计档案;(五)声像档案;(六)电子档案;(七)其他档案。

第六条档案归档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业务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七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八防”,即防高温、防潮湿、防虫蛀、防鼠咬、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

第八条档案库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防尘、防潮、防盗等条件,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档案损坏、丢失等情况,应立即上报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鉴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鉴定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需销毁的档案,应经鉴定小组提出意见,报领导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二)方便、快捷原则;(三)保密原则。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档案内容。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六章档案人员管理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档案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档案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_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_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二)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档案管理责任。

(三)集中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分类管理: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和载体进行分类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卫生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三)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四)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分析工作。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和移交档案。

(二)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和统计分析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卫生监督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案件卷宗、调查取证材料。

(三)卫生监督信息、通报、通知、报告等。

(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和载体进行分类整理。

(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连续性。

(三)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复制。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等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

(二)保证档案库房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霉变等灾害。

(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的原则。

(二)档案查阅、复制应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备案。

(三)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篡改。

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卫生行政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档案;2. 卫生行政部门与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档案;3. 卫生行政部门收集、整理、归档的国内外卫生行业信息、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2. 卫生行政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负有管理责任,应按照规定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档案;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和整理结果,将档案及时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3.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内容不泄露。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2.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2.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完整。

八、档案工作考核与奖惩1. 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考核,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卫生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监督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卫生监督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卫生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测、卫生检验、卫生宣传等各项工作内容。

3. 收集档案时,应同时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总结、报告、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程序进行。

2. 档案分类应遵循统一标准,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3. 档案编号应采用统一格式,便于检索和保管。

4. 档案编目应详细记录档案内容、形成时间、来源等信息。

5. 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编号顺序,及时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条件,分别采用纸质、电子和声像等不同方式进行。

2.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的档案室。

3. 电子档案应采用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4. 声像档案应采用防磁、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资料完整。

第七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为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

2. 档案查阅应办理查阅手续,登记查阅人姓名、单位、查阅目的等信息。

3. 档案复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档案内容完整、准确。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九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档案无保存价值。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本部门将确保卫生监督工作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卫生所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卫生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卫生所内部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2. 卫生所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合同等。

3. 卫生所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统计报表等。

4. 卫生所职工的考勤、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人事档案。

5. 卫生所药品、器械、设备、物资采购、使用、维修等档案。

6. 卫生所开展各种卫生保健活动、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卫生所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卫生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负有收集、整理、归档的责任。

3. 卫生所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有监督、指导、协调的责任。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准确地收集档案材料,并按规定归档。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档案材料的性质、内容、时间等特征,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3.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霉变、虫蛀等现象。

4. 档案数字化: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将纸质档案转换为电子档案,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五、档案利用与保管1.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卫生所内部和外部用户提供档案查阅、复制、摘录等服务。

2.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 档案销毁: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销毁规定,对已满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档案信息化建设1. 档案管理员应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局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局及其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级负责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依法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进行,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规范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卫生局档案管理部门是全局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负责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五)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档案应全面反映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时效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具有时效性,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原则:按照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分类整理。

(二)系统原则: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规范化原则: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整理。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程序:(一)档案收集:各部门、单位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档案材料。

(二)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等。

(三)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归档。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卫生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二)集中管理、规范使用原则;(三)保密原则;(四)安全原则;(五)便于查阅、利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卫生监督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卫生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二)对卫生监督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有序;(三)负责卫生监督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四)定期对卫生监督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工作;(五)为档案利用者提供查询、复制等服务。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卫生监督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二)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三)卫生监督培训资料;(四)卫生监督宣传材料;(五)卫生监督举报投诉处理记录;(六)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第七条卫生监督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编号、编目;(三)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检索方便、快捷;(四)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卫生监督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二)档案柜架应整齐、牢固、安全;(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九条卫生监督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二)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说明利用目的、范围;(三)档案利用者需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查阅档案,不得擅自带走档案;(四)档案利用者需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抹、损坏档案。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档案由专人负责,分类记录,专柜保管,随时备查。

二、卫生管理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做到分类归档保存二年以上四年以下,每件档案应有编号、目录以便于查找。

三、卫生部门的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检验报告、处罚等文书及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记录、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收集归档,每月整理不少于一次。

四、档案内容:
档案1:单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各项卫生许可证事宜时提交的各种表格资料复印件;单位卫生管理机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操作规程、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及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档案2: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档案3: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处罚等文书;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等采样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

档案4: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等情况;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日常检查、奖惩记录等。

档案5: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洗涤产品、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等公共卫生用品的卫生许可证件(批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索证管理情况;卫生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档案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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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正宁县卫生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机关档案室所保管的各类档案需要查(借)阅时,须由查(借)阅人认真填写查(借)阅登记表,涉及绝密案卷,须经机关领导人签字批准,方可查(借)阅。

二、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所存档案者,须持组织介绍信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查档人员必须按照指定范围查阅档案,未经批准不得翻阅复制、拆卷抽页、涂改勾画、抄录拍照和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四、查阅档案一律在档案查阅室进行,实行管理人员监阅。

经批准抄录的复制件,要进行核对,注明出处,盖章生效。

五、档案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必须经过主管领导人签字批准。

六、退还档案时,收卷人应当面核对无误后注销,如发现缺页、缺卷现象,应立即追查其责任。

七、档案查(借)阅利用完毕,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利用效果登记。

档案保管工作制度
一、档案室所存档案必须按规定标准分门别类,存放有序。

二、认真填写各类目录登记,做到案卷目录、存放地点相统一,保证查找准确、及时。

三、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档案人员要认真贯彻“防”、“治”结合的方针,用科学的技术方法保护好档案,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使用寿命。

五、机关档案管理现代化应纳入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同步发展,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严格执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二、档案工作人员对所管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散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擅自带出档案室。

三、保密档案须经有关领导人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查(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或外借。

四、保密档案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印、复制、摘录、拍照、录像等,管理人员更不得带回家中。

五、档案库房应有安全设施,门窗严密牢固,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六、非工作人员严禁擅自进入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档案室会客。

对库房各类查找工具应妥善保管,放置有序。

七、对违反保密制度所造成后果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予以追究。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接受地方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地做好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各项工作。

三、科学管理档案,编制检索工具,做到编目清楚有序、保管完整无误,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条件。

四、严格执行《保密法》,切实落实“八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五、督促指导本机关各业务科室年度立卷归档工作。

六、做好其他有关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机关档案室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二、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机关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三、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机关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本机关全宗卷保存
档案接收移交统计制度
一、凡是机关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都应在文书或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按照案卷质量要求进行规范整理,经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检验后,方可进入档案室保管。

二、案卷质量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利用。

三、文书档案在次年六月底以前接收完毕,其它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接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机关向地方同级档案馆移交档案的范围和年限,按国家关于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机关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六、机关档案部门应按规定填写档案收进和移出登记台帐。

七、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时上报专业主管部门。

档案整理工作制度
一、机关在其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应以全宗为单位进行整理。

二、机关档案应按照其内容和载体的不同,制定统一的分类方案,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三、分类一般应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进行分类。

四、案卷的排列应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案卷排列方法应统一,前后保持一致,不可任意改动。

五、按照案卷的排列顺序编制卷号(件号),以固定案卷(件)的位置。

同一册案卷目录(归案文件目录)内不得出现重复的案卷号(件号)。

六、案卷目录(归案文件目录)应区别不同保管期限分别编制,
在一个全宗内,案卷目录(归案文件目录) 号不得重复。

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职责
一、组织制订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把档案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及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二、考察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三、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国家《档案法》和《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注意平时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不丢失,不损坏,保存完整。

四、督促专职档案人员做好年终立卷归档工作、检查文件材料归档过程。

五、检查本单位专职档案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保证档案工作时间,为本部门档案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条件。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一、立卷归档
1、文书档案
档案室将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分类——录入机读目录——将文书档案整理完毕——整理装订文书档案——制作检索工具——档案入库——分类上架。

2、会计档案
会计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整理会计档案——将整理完毕的会计档案移交机关档案室——双方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档案入库——由会计室工作人员将会计档案分类上架并管理会计档案柜的钥匙。

3、仪器档案
各科室购进万元以上的设备,由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将设备的资料交机关档案室---双方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档案入库。

二、借阅
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室负责查找有关档案——借阅人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借阅人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室填写归还日期。

2、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
查阅人到机关档案室持单位介绍信申请查阅档案审批单——办公室主任审核——分工负责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室负责查找——查阅人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薄——查阅人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室填写归还日期。

3、查阅会议记录
查阅人到档案室申请查阅档案审批单——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室负责查找——查阅人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薄——查阅人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必须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外借,不准复印。

4、查阅各类档案(科研类、会计类、专题类等)
相关科室和课题组成员书面申请查阅(不能超越批准查阅的范围)——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室负责查找——借阅人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借阅人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室填写归还日期。

三、鉴定销毁
档案销毁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档案管理人员及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共同组成)进行鉴定——档案管理人员及相关科室业务人员逐项造册登记——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机关主要领导签字批准——档案室及相关部门到指定地点2人以上监销——档案室及相关科室办理销毁清册——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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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主任:
副主任:
档案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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