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办公室推优细则
团员推优细则
团员推优细则
发布日期:2009-7-5 9:12:0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组织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推优”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8岁以下青年学生入党,一般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第三条“推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推优”工作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实施,学院党总支要支持和帮助团委开展“推优”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推优”工作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院党总支要将“推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和团组织整体化建设之中。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委开展“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征求团委的意见。要帮助基层团干部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定期听取团组织的“推优”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学院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三章培养教育与“推优”标准
第七条学院党总支和团委要制定对优秀团员教育培养的年度计划。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党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培养,通过党校等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要求团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
党支部评优规则_规章制度_
党支部评优规则
支部评优规则
为相应上级号召,争创优秀支部,提高广大党员同志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参照化学学院优秀党员评选方案,指定本支部党员评优规则:
一、总则
1.优秀党员从本支部正式和预备党员中产生,每年5月底(提前于学院评优)评选。
2.优秀党员名额为本支部人数的25%左右。支部对优秀党员进行公开表征,并颁发奖状。
3.根据上级下放指标,从本支部优秀党员中择优上报学院党总支,参评学院及学校优秀党员。
二、评选细则
优秀党员评选参考以下三个因素:
1.考勤(20%)
考察党员同志参加支部会议和组织生活情况。
子项目分数=(参加活动次数/活动总次数)×20
2.支部贡献和个人成绩(30%)
①主持(参与主持)组织生活(按照“”中“活动组织者”为准)+10
②为支部提出良好建议及争取荣誉
支委讨论良好建议,提交大会讨论合理,+5
在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如征文等)中取得奖项,+10
③个人成绩
本人学术成就、其他领域取得的奖项,+5
子项目分数=上述三项之和
3.不记名投票(50%)
子项目分数=(投赞成票党员数/全体党员数)×50
三、评选流程
1.收到支部通知后,参评人需于1周内上交“优秀党员评选参评表”(电子版),并于支部博客公示。
2.支委于支部大会前整理参评人信息,计算前两个项目分数,并于支部大会公式。
3.支部大会进行投票,现场唱票。
4.参评人最终得分于博客公示。
5.公示通过后,得分前1-2名同志上报学院党总支,并择日进行优秀党员的表彰。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团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团总支工作实际,制特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须遵循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坚持考评、培养和教育并重。通过正确的育人导向和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引导优秀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发展对象。
第三条“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推优”标准推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学生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荐之前,须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考评。
第五条“推优”候选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团员青年;
2. 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
3. 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候选人,不能参与考评:
1.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法律处罚的;
2. 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团章行为,受到校纪和团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3. 有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学校各项正常工作和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
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为“推优”,此项工作简称“推优工作”。
第二条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抓落实。推优工作应在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一般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第三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在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并结合团内评先工作开展。
第四条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要求出发,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立足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自下而上,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
第二章推荐对象的条件
第五条28周岁以下,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团组织的培养教育,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作为推荐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要求入党,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组织纪律观念强,关心集体,热爱学校,讲团结,热心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第六条获得学校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基层团组织在征求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可直接向其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推荐。
第七条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推优”对象: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居于同班或同专业中等以下。
2、受过纪律处分未满一年的。
第三章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
第八条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党团组织担负着共同的任务,必须共同负责,各行其责。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推先完整材料(含推荐表(存档案)、会议记录文本、选票、计票结果)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说明: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支部已派人谈话的入党申请人可列为被推荐对象。
2.职工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由职工所属党支部党员推荐,必要时也可以由职工所在二级单位工会推荐。党支部在推荐基础上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3.群团组织推荐和党员推荐均需召开推荐会议,参加会议的为群团组织全体成员或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以推荐)。参加会议的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表决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推荐方式既可以是差额推荐,也可以是等额推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4.正反双面打印表格。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大会会议记录
以上结果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于月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党建办公室,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日
地点:
会议主持:
会议记录:
计票人:
会议主题:对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候选人评议推荐对象: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会议内容:2016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推优评议
(一)主持人宣布推优会议开始,宣读推优工作条例,解释会议流程,介绍推优对象。
推优决议:
本次会议应到人,实到人,人弃权,有效票为票。会议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4/5,投票结果有效。
经过投票表决,党支部决定将周XX 等XX人为我团支部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审批。
(四)会议结束
WORD格式..可编辑
附件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上级党委名称)
经党支部,年月日讨论,批准确定等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专业知识整理分享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选票
写票说明:
1、本选票应盖有党支部印章或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否则视为废票;
推优入党活动方案
推优入党活动方案
“推优入党”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党建带团建,优化团员结构,提升团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推优入党有什么有什么流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推优入党活动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推优入党活动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关于在最基层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和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张家口市委、中共张家口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万组发[~]5号文件精神,以发展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年龄3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种养加致富能手、优秀外出务工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以农村基层团组织推优入党为主渠道,立足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把好推优关。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全镇基层团组织推优工作重点是:按照各农村团支部公推,镇党委组织对公推人员进行考核的原则
(一)做好18—35岁优秀在家务工青年团员、种养加致富能手的推荐,首先加强对在家务工人员的培养教育,致力于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该部分人员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
(二)做好18到35周岁优秀外出务工青年团员、技术人员和务工能手的推荐,做好回乡期间的思想教育,通过业余团校~的形式开展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培训。
(三)积极做好在乡镇企、事业单位优秀青年团员的推优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我镇行政村比例,确保推荐数不少于全镇行政村数的4倍,镇团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各村团支部“推优”工作指标,并列入年终考核范围。(附:各团支部“推优”指标)
推优细则
材料工程学院团组织推优细则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了和凝聚力的需要。为了深入贯彻党建带动团建的思想,更加“公正、公开、公平”的开展我院入党推优工作,积极认真为党组织输送更多更好的优秀团员,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二条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三条“推优”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党总支将定期讨论推优情况,总结经验、研究“推优”工作,使学院的“推优”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最美办公室评选细则
最美办公室评选细则
引言概述:
办公室是人们工作、交流和创造的场所,一个舒适、美观的办公环境对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心情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鼓励企业打造最美办公室,制定一套评选细则是必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最美办公室评选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办公室布局与设计
1.1 空间规划:办公室应合理规划空间,确保员工的工作区域宽敞舒适。合理划分办公区、会议区、休息区等功能区域,确保各区域的连通性和便捷性。
1.2 色彩搭配:选择适宜的色彩搭配,能够提升办公室的整体氛围。根据公司文化和员工需求,选择温暖、舒适的色调,避免过于刺眼或单调的颜色,营造宜人的工作氛围。
1.3 设施布局:合理布置办公设施,如工作桌、椅子、储物柜等,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舒适度。同时,提供充足的光线和通风,使员工在办公室内感到愉悦和舒适。
二、绿色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2.1 节能减排:办公室应采用节能设备和照明系统,合理利用自然光线,减少能源消耗。同时,推广员工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意识,减少环境负担。
2.2 绿色植物:在办公室内摆放绿色植物,能够净化空气、调节湿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健康水平。选择易养护的植物,如仙人掌、吊兰等,增加办公室的绿意。
2.3 可持续材料:选择环保、可持续的办公用品和装饰材料,如回收纸张、环保油漆等,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倡导员工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提倡环保的办公方式。
三、人性化关怀与员工福利
3.1 舒适工作环境:提供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办公家具,如调节高度的工作桌椅、腰椎支撑等,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噪音控制,创造宁静、舒适的工作环境。
关于推优工作的实施细则
关于“推优”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基层团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而深入做好“推优”工作,则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是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通过“推优”工作,使广大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这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团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和锻炼手段,坚定团员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使“推优”工作做到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团支部要在充分征求和尊重广大团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讨论、统一意见,坚决防止降低标准来片面追求推荐数量。
第四条“推优”工作是党建带团建,团建与党建相衔接的重要切入点,是实现党团员队伍在组织上衔接的重要措施,是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党组织发展学生党员的主要渠道和来源。
第二章“推优”的对象和推荐标准
第五条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自愿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标准(打分细则)
软件学院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标准
在从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受到党员的素质对于维护我党的形象,树立我党威信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对积极分子的行为进行监督,软件学院学生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考核标准。
发展党员的标准: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为软件学院正式注册学生。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取消本次发展资格:1.推优前受到过学校的处分、处罚,且未撤销。
2.推优前一个学期不及格门次大于2门次(含)。
3.在本次推优过程中有任何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制作、伪造相关的成绩单、证明、证书等。
二.每个被推优入党的同学在上报学院党支部后,应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得分,启始分为零分。三.学习方面。
1.加权平均分
2.
(1)
(2)
3.
四.
1.担任职务。
(1)班内职务。仅包括: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担任任期应满1年。得分为5分。
(2)院校职务:仅包括:校团委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担任任期应满1年。得分为10分。
(3)班内职务和院校职务加分不累加。
2.工作加分。
(1)为表彰工作积极的学生干部,制定此加分办法。
(2)在工作期间,根据群众考评,可有0-10分加分。
(3)执行办法:在第五部分的群众考评,由支部成员为推优分子中的干部同学打分。全部得
分平均后,四舍五入到个位,即为该同学的工作加分。
五.思想方面。
1.群众考评。
(1)应组织支部的推优入党会,来进行推优同学的群众考评。
(2)推优入党会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到会人数应大于支部人数的90%。
推优入党文件
公司推荐优
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早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到基层,依据《党章》、《团章》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团的各级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落实。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青年,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由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对象的情况确定。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战斗力和全部工作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合理配备基层团干部,全面提高共青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团组织的自转能力,更好地为推优工作提供基础条件。
第四条 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荐可扩展到28至30周岁)。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
第五条推优工作要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推优工作必须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集体决定的原则,党团衔接的原则和入党志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坚决防止和杜绝降低标准,片面追求推荐数量的不良倾向。
团组织推优工作细则
团组织推优工作细则
一、宗旨和性质
按照党章的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培养考察对象,充分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教育、考评和监督功能,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以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形式。推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先进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推优相关部门及工作职责
1、团委:全面负责推优工作,制定推优制度,审核并向党组织报送团支部、团总支推优工作结果。
2、团总支: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所属各团支部推优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整理总结有关材料,负责指导有关班级辅导员老师开展推优活动,并落实具体工作。
3、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完成上一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推优工作任务。
三、推优侯选人资格
主要是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二、三年级的共青团员.
四、推优时间
推优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九、十月份进行。
五、推优比例
推优名额一般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4%。
六、推优工作具体程序
1、在团委的统一部署下,各团支部成立推优评议小组,组长一
般由团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所在团支部委员、所在团支部党员及团员代表,人数5-7人,并报团总支备案,推优小组为常设机构,小组成员任期和团支委任期相同.推优评议小组在团总支、辅导员老师的组织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每年9月份团总支向党组织了解所属各团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员的情况,召开各团支部推优小组组长、辅导员老师会议,布置各项推优的具体工作。
3、每年十月份各团支部推优评议小组和所在班级辅导员主持召开评议会议,根据推优条件,严格标准,讨论拟定本团支部具备推优条件的侯选人,并召集全班学生进行民主测评,确定推荐名单,对确定的被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培养考察对象登记表”,报团总支审核、汇总。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推先完整材料(含推荐表(存档案)、会议记录、选票、计票结果)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大会会议记录
以上结果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于月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党建办公室,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日
地点:
会议主持:
会议记录:
计票人:
会议主题:对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候选人评议推荐对象: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会议内容:2016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推优评议
(一)主持人宣布推优会议开始,宣读推优工作条例,解释会议流程,介绍推优对象。
推优决议:
本次会议应到人,实到人,人弃权,有效票为票。会议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4/5,投票结果有效。
经过投票表决,党支部决定将周XX 等XX人为我团支部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审批。
(四)会议结束
附件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上级党委名称)
经党支部,年月日讨论,批准确定等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选票
写票说明:
1、本选票应盖有党支部印章或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否则视为废票;
2、写票时,赞成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其姓名右侧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反对的,在其姓名右侧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作任何符号。对同一对象表达两种或两种以上意愿的为无效票。
****************党支部
发展党员计票结果报告
今天实到党员名,发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
***同志得票数如下:
赞成票票;反对票票;弃权票票。
以上计票结果,经审核无误,特此报告。
监票人(签名):
2018年月日
优秀党小组评选细则
优秀党小组评选细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高度重视和关注党小组在基层党组织中的作用。下文是优秀党小组评选细则,欢迎阅读!
优秀党小组评选细则一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1、促进组织建设。党小组是我村党支部的最基层活动单位,是我村党建工作的基础,对党小组工作进行考核,是为了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促进全村党建工作的建设。
2、实现党小组管理规范化。对党小组实行定期考核,在于促进各党小组党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提高,以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空白点,克服执行制度不严格、组织活动不正常等现象。
3、全面、客观考核党小组活动。考核应全面评价党小组职责发挥和活动组织情况,根据各党小组的特点,区别对待,有所侧重,按党小组设置情况、分布情况,党员组成情况,考核党小组在服务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对党员常管理、帮扶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工作。
4、定性、定量相结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确定支部总体工作状态的基础上,对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最终通过讨论研究,综合评定支部工作。
二、考核办法
1、基层党小组考核工作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由盛美丽支委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与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
2、考核组成人员。考核人员由村党支部、各党小组组长和相关人员组成。
3、考核时间。原则上为每年年底进行。
4、考核程序:
①自查自评:各党小组进行自查自评,即对照考核标准所列的内容逐条检查,认真总结支部党建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自己评定分数;
②互查互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党委工作部组织各党小组进行交互检查,评定分数;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篇一:基层党建考核细则】
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分类考核细则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全市基层党建的整体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吴组发[2007]10号)的总体目标和百分考核要求,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非公有制企业、社区党建示范点以及党员服务中心示范点的建设,提出如下分类考核细则。
一、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示范点
(一)建设一个好班子。(20分)
1.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4分)
2.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协助单位行政领导改进机关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分)
3. 善于把上级指示精神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4分)
4.党组织班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关系。班子成员勤政廉政,无违法违纪行为。(4分)
5.认真执行党务公开制度。(4分)
(二)带出一支好队伍。(20分)
6. 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
习,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天。学习有计划,有考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记录规范。(5分)
7.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开展各项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5分)
8.坚持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在本单位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分)
评先推优管理办法
XXX公司先进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在公司挖潜转型、科学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员工,树立先进典型,倡导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对先进宣传、学习,有效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XXX集团公司、省级公司表彰奖励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先进评选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团委负责具体工作。先进评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先进集体和个人,技术竞赛、论文获奖按《XXX公司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先进个人在无特指情况下,指公司正式在册员工。
第二章评选要求
第四条荣誉称号分类:
(一)工会口径:“先进部室”、“先进分工会”、“先进班组”、“优秀员工”、“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二)党建口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第五条各部门、党支部、分工会、团支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初审关,推荐参加评选的候选单位、个人必须满足条件。
第六条公司党委、团委、工会委员会和政治工作部负责各自口径评选的具体工作,对先进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第三章表彰项目的设立和审批
第七条先进集体表彰限额:
(一)“先进部室”2个/年;
(二)“先进党支部”1个/年;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年;
(四)“先进分工会”1个/年;
(五)“先进班组”3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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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办公室推优细则
1、遵守党团的章程,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模范意识。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团的决议,认真自觉地执行团员的义务。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进,靠近党组织。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3、主动承担并能圆满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班级的活动。
4、能够积极支持和协助团支部开展工作。
5、模范地遵守课堂纪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不无故迟到、旷课。旷课三次以上者将取消推优资格,迟到三次将视为旷课一次。请假五视为旷课一次。
6、“双学小组”的要求:
(1)开会时不无故迟到、缺旷、请假。旷课三次以上者将取消推优资格;迟到三次将视为旷课一次;请假五视为旷课一次。
(2)在讨论会上积极发言,表现。
(3)会后认真完成心得体会,并按时交与团支书。
(4)每三个月按时递交思想汇报。
7、专业学习刻苦勤奋,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满足以下标准的同学具有本次推优资格:
大一学生原则上第一学期不参加推优,第二学期开始参加推优,要求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3;(不含选修课)
大二学生推优人数是将本班党员与预备党员出去外,成绩排名在前1∕3;(不含选修课)
8、第二课堂相关规定:要求上过党课的同学,并且成绩合格。
9、无处分记录,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一年内不予“推优”。凡在列为“推优”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10、同等条件,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或院级各种奖励者优先;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或班委会者优先。
11.班级会议通过半票者。
12.最终通过辅导员的审查,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