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可以根据专科需要在病区药柜内保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包括针剂、大输液、口服药、外用药),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
2.备用药品应严格分类放置并标识清楚,外用药及消毒制剂单独放置,不与其他任何药品混放,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
3.备用药品有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保证随时使用。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4.备用药品定期整理,每月清点,检查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可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药房报损处理。
5.口服药药瓶外的标签与内容相符,并标好失效期,每半年更换一次,保证有效期内使用。如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现象应作报损处理。
6.备用药品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原则使用,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相关药房回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损处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2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目的。建立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内容:
1.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基数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2.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由药剂科指定人员参加基数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3.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
4.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5.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记帐凭证领取。如发现因长期未用造成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申请(同时如数交回过期变质的药品),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药房予以补充。
6.贵重药、自费药不作科室备用基数,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作备用基数。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8.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引言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和损耗,提高病区的医疗服务水平。
二、管理职责与机构设置
1.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2. 病区护理部门设有专门的备用药品管理岗位,由专业的药师负责日常管理。
3. 护士长和药师要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密切合作,确保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1. 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医院药事部门统一负责,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2. 采购的备用药品应具备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法规。
3. 病区应配备适当的储存设施,保证药品的安全、稳定储存,严禁将备用药品存放在不符合要求的环境中。
四、备用药品的领用与归还
1. 病区备用药品的领用应由专人负责,需出示相应的手续和授权文件。
2. 领用人员在领用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领用药品的准确性。
3. 领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备用药品的归还,未使用完的药品应及时归还到指定位置。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与处置
1. 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医院的临床操作规范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2. 备用药品不得私自开封或使用,严禁将过期、损坏或质量有问题的药品使用。
3. 发现备用药品存在破损、过期等问题时,应立即上报护士长和药师,并进行记录和标注。
六、备用药品的盘点与监测
1. 病区应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一次盘点,确保药品的库存准确,数量一致。
2. 盘点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引言
备用药品是指病区在患者需要时能够即将提供的药品,它们在病区内起到重要
的作用,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治疗药物。为了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和质量,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二、定义
1. 备用药品:指病区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根据患者的需求而储备的药品。
2.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指对病区备用药品的储备、使用、补充、监测和报废等
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的过程。
三、备用药品的分类和储备
1. 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使用频率,将备用药品分为常备药品和暂时备用药品两类。
- 常备药品:指病区内需要长期储备的药品,如常用抗生素、镇痛药等。
- 暂时备用药品:指病区内需要暂时储备的药品,如特殊抗生素、抗过敏药
物等。
2. 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使用频率,确定备用药品的储备量。
- 常备药品的储备量应根据病区的病床数、平均住院天数、药品的使用频率
等因素进行计算。
- 暂时备用药品的储备量应根据病区的暂时需求和临床医生的意见进行合理
安排。
3. 备用药品的储存条件和位置。
- 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地方,远离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 常备药品和暂时备用药品应分别储存在不同的柜子或者区域,以便于管理
和使用。
四、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
1. 备用药品的使用。
- 医护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先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
确保使用的药品符合患者的需求。
-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并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进行标注。
2. 备用药品的补充。
- 病区药剂师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补充。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引言概述: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至关重要。本文将从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监测和清点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药品采购:
1.1 确定采购渠道: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药品采购渠道,如与制药公司直接合作或通过药品经销商采购。
1.2 药品采购计划:病区应根据患者需求和药品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备用药品的及时供应。
1.3 严格审核供应商:病区应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质量保证,避免采购到假冒伪劣药品。
二、药品储存:
2.1 储存环境:病区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保持干燥、通风、光线适宜的环境,避免药品受潮、曝光和变质。
2.2 温度控制:病区应根据药品的要求,设定适宜的储存温度,并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确保药品储存温度符合要求。
2.3 药品分类储存:病区应将备用药品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储存,如心脑血管药物、抗生素等,避免交叉感染和混淆使用。
三、药品使用:
3.1 合理用药:病区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嘱要求,合理选择备用药品,
避免滥用和不必要的使用。
3.2 药品配比:病区应根据医嘱要求,正确进行药品的配比和调配,确保用药
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3 药品标识:病区应对备用药品进行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避免混淆和误用。
四、药品监测:
4.1 药品有效期监测:病区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有效期监测,将即将过期的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药品采购
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符合医院采购预算和相关法规,严禁私自购买和接收赠品。
2.采购应与医务科室联合进行,遵守“三级审批制度”,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避免过剩。
四、备用药品的存储
1.备用药品应在指定的专门储藏室内存放,确保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条件符合药品的保藏要求。
2.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整理和标识,确保易操作和查找。
3.备用药品的储存须有监控记录,记录包括药品的种类、数量和出入库情况等。
五、备用药品的领用
1.备用药品的领用应符合医院的相关规定,凭领用单及时领取,确保使用的合理性。
2.领用药品时应与出库记录的药品进行核对,确保使用的准确性,发现药品错误或异常应及时上报并纠正。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
1.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患者诊疗实际需求,严禁滥用和浪费。
2.使用备用药品应按照医嘱执行,严禁超量和长期使用,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依赖。
3.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注意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不明原因的异常病情,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退库
1.备用药品按照有效期进行定期检查,将过期药品进行封存和标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退库。
2.退库药品应仔细填写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附上退库的原因和出库记录,以备日后审计和查询。
八、备用药品的核算
1.备用药品的核算应与财务科室进行联合,定期进行盘点和比对,确保账实相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2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应,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二、术语定义
1.备用药品:指日常医疗中需要的、不可随时获得的药品,用于急救、危重抢救、疼痛控制等的药物。
2.负责人:指病区主任或指定的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
1.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由病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
2.采购工作需按照病区的实际需求,制定购买计划,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要与相关部门(如药房、采购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及时、准确。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与管理
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按照药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分类放置。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日光直射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备用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
4.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发放和使用
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负责人统一负责,需经医生或护士的申请和审批方可发放。
2.发放时应填写相关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取人员、领取时间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前,应通知负责人,负责人需知晓并与医生或护士核对使用的药品和剂量。
4.使用后需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效果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六、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
1.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并做好盘点记录。
2.库存不足时,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并重新调整库存量。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引言
病区备用药品是指供病区使用的常备药品,以应对病人突发病情或者紧急需求。合理管理病区备用药品对于提高病区工作效率、保障病人安全至关重要。本文旨在制定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确保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补充符合规范,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备用药品的分类
根据药物特性和应用范围,备用药品可分为以下几类:
1. 非处方药品:包括常用的退烧药、止痛药等,用于病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2. 处方药品:包括常用的抗生素、抗病毒药等,需要医生处方后使用。
3. 特殊药品:包括血液制品、抗肿瘤药等,具有特殊的储存和使用要求。
三、备用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安全性原则: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补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确保病人安全。
2. 效率性原则:备用药品的储存和使用应高效便捷,确保病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规范性原则:备用药品的管理必须按照规范进行,遵循统一的操作流程和标准。
四、备用药品管理的具体要求
1. 药品储存:
a. 药品储存区域:病区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b. 温度控制: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相应的温度控制设备,确保药品储
存温度符合要求。
c. 药品分类储存:根据备用药品的分类,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d. 药品标识:每一个药品容器都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
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e. 药品检查: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变质或者破损的药品及
时淘汰和更换。
2. 备用药品使用:
a. 药品领用:病区设立专门的药品领用窗口,由专人负责,领用时必须核对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
一、目的
通过健全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存储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规范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第2-12部分》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对“备用基数药品”审核、管理、摆放、检查、使用、回收及调整等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为确保用药医嘱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存放在病区或门急诊功能检查室内一定数量的基于预期用途的药品称为备用基数药品(简称备用药品)。各科室按照用药的常用性、及时性、必须性,建立适宜的备用药品,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科室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基数目录,报药学部药品库房及药房审核归档。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及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的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监督科室药品管理,明确职责,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对科室所设置的备用药品进行每日交接清点检查,抢救车和转运箱执行封条管理,每周清点检查。当班护士日常检查,护士长每周抽查,总护士长每月督查。
2.药学部根据《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及考核标准》,每月到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科室,落实整改。被检查科室对需整改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整改。
3.病区备用药品每月检查内容及要求:
(1)药品实物与基数数量相符;
(2)药品无变质、变色、包装盒及安瓿上药品信息字迹清晰,无破损。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标题: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引言概述: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医院药品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规范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能够有效避免药品浪费、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工作效率。本文将从药品存放、使用、补充、清点和报损等方面介绍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药品存放
1.1 药品存放位置应当明确,标识清晰。
1.2 药品应按照药品种类、药品名称、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
1.3 药品存放应符合药品管理规范,避免受潮、受热、受光等情况。
二、药品使用
2.1 药品使用应按照医嘱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用法用量。
2.2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避免药品受损。
2.3 使用完毕的药品应及时归位,避免混乱。
三、药品补充
3.1 药品补充应按照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3.2 药品补充应注意药品的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药品。
3.3 药品补充应有专人负责,确保药品的及时补充。
四、药品清点
4.1 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清点,核对库存与实际情况。
4.2 清点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有效期,及时处理过期药品。
4.3 清点结果应记录清晰,确保药品管理的准确性。
五、药品报损
5.1 发现药品受损、过期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医院药品管理部门。
5.2 报损药品应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5.3 对于报损药品应进行记录,以便日后追溯。
结语: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的执行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至关重要。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药品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__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病区能够及时、有效地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同时保证药品使用安全和药物管理规范,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1.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按规定储备的非常用、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使用的药品。
2.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病区根据患者需要、病情特点和医生的建议,制定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并定期考核和调整。备用药品应根据病情分类、分级储存,并用明显的标识标示。
3.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性。药品的储存要求干燥、通风、常温,并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使用。同时,要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存放状况,确保药品有效期内。
4.备用药品的使用:病区应制定备用药品的使用规定,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范围、适应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使用备用药品必须由主管医生作出书面指示,并在病历中做明确标注。同时,要做好备用药品使用的记录和报告,及时补充使用后的备用药品。
5.备用药品的管理和盘点: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的台账,记录备用药品的入库、出库、使用和盘点情况。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和有效期的准确性,及时报告上级。
6.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更新:备用药品在过期、超过有效期、受潮、出现品质问题等情况下应及时报废,并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病区要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备用药品,确保药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医院和病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结合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引言
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内用于紧急情况或常规药品缺货时使用的药品。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对于保障病人的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制定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确保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补充符合规范,以保证病人的用药安全和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备用药品的分类
备用药品可根据其用途和特点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方式有以下几种:
1. 急救药品:用于紧急情况下的抢救和处理,如肾上腺素、硝酸甘油等。
2. 常规缺货药品:用于替代因供应不足而无法供应的药品,如某些抗生素、止痛药等。
3. 特殊病种备用药品:用于特定病种的应急情况,如心脏病患者的硝酸甘油、高血压病患者的降压药等。
三、备用药品的储存
1. 储存环境: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温度适宜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高湿等有害因素。
2. 储存条件: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分别储存在不同的储存条件下,如冷藏、避光、密闭等。
3. 储存容器:备用药品应储存在符合规范的药品储存容器中,容器应清洁、完整、密封良好,并标明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四、备用药品的使用
1. 使用范围:备用药品应仅用于紧急情况下或常规药品缺货时,严禁滥用或私
自使用备用药品。
2. 使用依据: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临床指
南进行,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使用记录:每一次使用备用药品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
批号、使用日期、使用剂量、使用者签名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的补充
1. 补充时机:备用药品的补充应在库存数量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时进行,以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引言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合范围
本规范适合于医疗机构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工作。
三、备用药品的定义
备用药品是指病区为应对急危重症患者或者突发情况而储备的药品,其种类和数量根据病区特点和患者需求确定。备用药品应包括急救药品、紧急用药以及病区常用药品。
四、备用药品管理的原则
1. 安全原则: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药品过期、变质等情况的发生。
2. 合理使用原则:在临床需要的基础上,合理使用备用药品,避免浪费。
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确保管理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五、备用药品管理的内容
1. 备用药品的采购
a. 根据病区需求,制定备用药品采购计划。
b. 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备用药品的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c. 采购的备用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许可证。
2. 备用药品的储存
a. 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建立适宜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
b. 对备用药品进行分类储存,便于查找和管理。
c. 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3. 备用药品的使用
a. 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使用备用药品。
b. 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核准、发放和记录。
c. 使用后的备用药品应及时补充,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满足病区需求。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1. 引言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医院病区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病区药品
供应效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制定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以确保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补充等环节符合规范要求,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2. 药品储存
2.1 病区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药品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和
潮湿环境。
2.2 不同种类的药品应分别存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2.3 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防止杂物积存和细菌
滋生。
3. 药品标识和管理
3.1 每种备用药品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
信息,方便药品的辨识和使用。
3.2 药品的管理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内使用,避免
过期药品的使用。
3.3 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盘点备用药品库存,及时补充不足和清理过
期药品。
4. 药品使用
4.1 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遵循规范的用药剂量和频次,确保患者
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4.2 药品使用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和使用方法,遵循正确的用药途径和
用药时间。
4.3 药品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及时清理,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5. 药品补充
5.1 病区备用药品库存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的补充,确
保库存量充足。
5.2 药品补充应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补充的药品
质量和数量准确无误。
5.3 药品补充记录应详细记录补充的药品名称、数量、批号等信息,方便日
后的追溯和管理。
6. 药品库存管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引言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医院病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合理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能够确保病区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提高。本文旨在制定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确保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补充符合标准,以提高病区药品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管理责任
1. 病区药剂科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供应、管理和监督。
2. 病区药剂科应设立专门的备用药品管理岗位,负谴责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补充,以及相关记录的管理。
3.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日常使用和监督,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备用药品的储存
1. 病区药品库房应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防潮、防尘、防虫。
2. 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药品名称和有效期进行整理和标识,确保易查找和使用。
3. 备用药品应放置在专用的药品柜或者货架上,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杂。
4. 药品柜或者货架上应贴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和相关注意事项的标签,以提醒工作人员遵守规范。
四、备用药品的使用
1. 病区护士长应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合理使用备用药品,减少药品浪费。
2. 使用备用药品前,病区护士长应子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
确保使用正确的药品。
3. 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和用药途径进行使用,避免使用不
当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或者药物过敏。
4.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用量、用药时间等
信息,以便于药品的补充和追溯。
五、备用药品的补充
1. 病区药剂科负谴责用药品的补充工作,确保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和库存充足。
2. 补充备用药品时,应按照药品分类和有效期进行补充,先补充临近过期的药品,避免药品过期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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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
(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三)摆放药品
各病区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注意要将药品按照效期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四)药品补充
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
(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二)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六、药品效期管理
(一)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二)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三)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时退还药学部并及时补充;药品使用、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七、退回及销毁
(一)各病区从药学部借取药品后应加强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抢救用药距失效期6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6个月以内药品药学部概不调换。
(二)各病区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过期药品应经过护理部主任签字后,统一退回药学部进行报损处理,集中销毁。病房药房、门诊药房分别负责对病区及诊疗区过期药品的回收。
(三)针对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自行承担。
八、病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数量,经病区科主任、护士长申请、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到药房或药库办理相关手续并备案,由药房或药库发给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区、手术室须配有专用保险柜,有防盗设施,有全院统一的存放区域及标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
(三)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区须在护士长统一领导下、指定
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交班时帐物须核准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专册登记表至少保存三年。
(四)批号管理:病区须详细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各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诊断、医嘱者、用药剂量、取药批号、用药批号等,使开具的药品可溯源到患者。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区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或废贴领取;无备用药品的病区凭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交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或废贴。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废贴的处理:医院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并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上双签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或废贴必须交回住院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七)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或医师开错,应在当日内无偿退还药房。
(八)各病区备用数量过多或不需备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九)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后,应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了解治疗效果及反应情况,并及时记录在案。当患者发生除治疗目的外的不良反应时,应采取积极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