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编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湖北出版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湖北出版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前言根据《湖北省出版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申报湖北省出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参加评审。
本文将介绍湖北省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职称条件2.1 申报助理编辑申报助理编辑职称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编辑出版类专业)或者中专及以上学历(编辑出版流程技术类专业);•参加出版类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具有至少一年的编辑工作经验。
2.2 申报编辑申报编辑职称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编辑出版类专业)或者本科及以上学历(编辑出版流程技术类专业);•参加出版类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至少三年的编辑工作经验。
2.3 申报高级编辑申报高级编辑职称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编辑出版类专业)或者硕士及以上学历(编辑出版流程技术类专业);•参加出版类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至少五年的编辑工作经验。
3.综合素质条件申报湖北省出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综合素质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4.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任职资格时,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本人填写的个人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相关学术论文或业绩证明材料。
5.申报湖北省出版专业技术职务是一项非常严格的过程,任何人员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报。
希望本文能帮助到所有有意向申报职务的人员,为评审成功提供一定的参考。
初级编辑证报考条件
初级编辑证报考条件一、编辑证报考条件编辑证分为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具体报考条件如下:初级出版编辑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满足其一即可):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中级出版编辑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满足其一即可):1、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博士学位直接报考。
6、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在《暂行规定》发布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二、编辑证报考时间编辑证是全国统一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预计每年5月份报名,考试则安排在10月份进行。
考生需要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或者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三、编辑证考试科目编辑证考试科目有《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想要拿到该证书的考生必须全部通过这两门考试科目。
不过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编辑证考试题型《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题型及分数设置一致,包含以下三类:1、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
2、多项选择题:共35题,每题2分。
3、综合题(含编辑加工题、校对题、审稿题、简答题、计算题、写作题等题型)共5题,合计100分。
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出版专业人员为社会主义出版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他们努力提高学识水平、业务水平,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建设一支适应出版事业发展需要的专业队伍,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出版专业职务,是根据出版单位所承担的编辑、技术编辑、校对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有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
编辑职务(含美术编辑)设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
其中编审、副编审为高级职务;编辑为中级职务;助理编辑为初级职务。
技术编辑职务设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
其中技术编辑为中级职务;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为初级职务。
校对职务设一级校对、二级校对、三级校对。
其中一级校对为中级职务;二级校对、三级校对为初级职务。
第三条聘任或任命各级职务的出版专业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风正派,热爱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四条编辑人员的任职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聘任助理编辑职务:1.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经一年见习期考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的编辑业务,有一定文字水平,能履行助理编辑职责。
2.获得硕士学位;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履行助理编辑职责。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聘任编辑职务:1.担任助理编辑职务4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地掌握编辑业务,能独立处理稿件,有较高的文字水平,掌握一门外语,经考察表明,能履行编辑职责。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编辑职务2年,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编辑职务2至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履行编辑职责。
三、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副编审职务:1.担任编辑职务(或出版专业人员中级职务,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编辑职务2年以上;2.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著译(或编辑了一批好书),熟练掌握一门外语;3.能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指导编辑工作(负责技术编辑或校对方面工作的副编审要能培养该专业的专业人才);4.经考察表明,能履行副编审职责。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精选5篇)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精选5篇)第一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接渭职办…2014‟46号文件及渭水发〔2014〕458号文件通知,现就我局专技人员申报情况通知如下:一、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任现职以来,经考核综合评价为优秀者并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
3、规定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及外语要求,但符合免试条件的,已办理了免试手续的方可申报。
4、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并办理了计算机免试手续的方可申报)。
二、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1、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2、助理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3、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23年以上。
4、高级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
国务院国资委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规范化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委属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和研究、会计、新闻、出版等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经济师、副研究员;会计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会计师;新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出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编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副编审。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四条设立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五个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分别负责评审我委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条评委会按国家规定由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有不少于1 / 3 的中青年专家。
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 人、副主任委员1 至2 人。
评委会聘期一般为两年。
聘期期满应适当调整成员,每届调整人数不应少于1 / 3 ,同时为保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调整人数亦不应多于2 / 3 。
根据需要,评委会按专业分成若干评议组,评议组有推荐和建议权。
第六条聘请评委会委员,应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考虑不同专业的研究领域、学科分布以及评委的年龄结构,由委人事局会同有关单位遴选并报委领导审批。
评委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委人事局授权的有关单位,负责受理申请、资格审查、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
申报评审条件具体说明
申报评审条件具体说明一、学历与资历条件(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工作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申报级别、学历、资历对照一览表(三)学历破格条件1、高中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业绩突出,获两项市级以上优秀成果(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优良工程奖等),并符合其他条件,可申报中级。
2、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业绩突出,获一项市级以上优秀成果(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优良工程奖等),并符合其他条件,可申报初级。
二、外语条件根据粤人发…2004‟289号、粤人发…2007‟120号、粤人社发…2015‟128号及粤人函…2008‟2407号文的精神,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资格均对外语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1)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
(7)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资格的;(8)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资格的。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三、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摘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讲师的职责1、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3、参加教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5、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万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第六条副教授的职责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掌握本学科范围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4、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指导进修教师。
6、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万面的管理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第七条教授的职责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应承担比副教授职责要求更高的工作。
领导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根据需要并通过评审确定以后指导博士研究生。
第三章任职条件第八条高等学校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学风端正。
中国社会科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职务聘任规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职务聘任规定(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包括推荐、评审、审批三个步骤。
1.专业技术职务推荐(1)推荐程序及要求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人事、科研管理部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推荐,或由个人提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
人事、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推荐对象的业绩、成果、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和认定,并将申报人的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一周,设立意见箱,接受监督。
有虚假情况的,比如抄袭、虚报成果等情况,不得进行评审或向院级评委会推荐。
各单位评审通过后,要在本单位内公开评审和推荐结果。
凡推荐到院级评委会的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退回申报人的所有评审材料,申报人不能参加当年评审,情节严重者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审。
(2)推荐的有关规定①未进行考核的单位,不得进行评聘工作。
对没有考核材料的个人,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②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人员,不再评定或晋升其高级专业职务。
离休、退休的专业人员,可以在退休当年度内申请晋升专业职务,超过离退年度后,不再具备申请晋升专业职务的资格。
③现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者,不参加专业职务评定。
④党政后勤部门中没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聘专业技术职务。
已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在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出台之前,可继续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但不得再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⑤在技术工作岗位上的工人,必须先被聘用为干部后方能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⑥向院编辑、翻译和图书资料系列评委会和研究系列正高级评委会推荐,须经本单位评委会进行初评和推荐,被推荐者必须获得评委会有效会议二分之一以上票(不含二分之一)方具备被推荐资格。
(3)向院学科片、非主系列评委会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①报送推荐材料内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B5纸);“评定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简介表”一式25份(原件一份,其余为复印件;B5纸,双面打印), 在表头处加盖单位公章。
10、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问题说明(试行)》的通知
昆理工大校人字…2014‟58号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问题说明(试行)》的通知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昆明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问题说明(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理工大学 2014年12月26日昆明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问题说明(试行)为准确理解和掌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规定,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结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际,现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问题解释说明如下:一、关于论文、专著(一)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应以科技查新机构开具的收录、检索报告为依据。
同一篇文章被SCI 或 SSCI、A&HCI同时收录的,只记1篇次。
(二)评审条件中的中国科学院JCR期刊分区按照学科小类分区执行;期刊涉及多个学科小类分区的,由科技处、评审组织根据论文内容确定所属学科小类对分区情况进行界定。
(三)论文A、B、C类的分类和界定,按学校学术期刊分类有关规定执行。
凡A、B、C类中的会议论文和发表在D类期刊的论文均不纳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但可作为校外评审的辅助材料。
(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的论文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所发表的期刊论文,非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所发表的期刊论文不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仅作为评审参考。
(五)专著、译著、教材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本人单部编写字数指一部出版物中,在“序”、“前言”、“后记”等位臵标明的本人撰写部分的字数,未标明的应当由出版物的主编、副主编出具书面证明,未标明也未出具证明的不予认可。
二、关于科研项目(六)科研项目A、B、C类别的界定,按学校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按科技处对科研项目的认定情况界定。
(七)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以项目委托方与项目承担人签订的项目任务书为准;科研项目的参与人及排名以项目任务书中标明项目组成员及顺序确定;由项目负责人分包的子项目不纳入具体承担人的评审材料。
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一览表
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岗位申报条件一览表一、主系列(卫生系列)岗位级别岗位名称岗位等级岗位申报条件正高主任医(药、护、技)师三级申报基本条件申报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按宁卫人[2011]7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级申报基本条件取得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任,且符合《××人民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副高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五级申报必选项目受聘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1、≥4年,符合《实施方案》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副高五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一项。
2、≥3年,符合《实施方案》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副高五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二项。
首次设岗退休人员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并满足副高五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一。
申报基本条件1、任期内服从科室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好,无重大医疗差错、纠纷或事故发生。
在上级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担任市级及以上专业学会委员。
3、市级重点专科负责人。
4、获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或获县级科研立项并结题≥2项。
5、以第一作者在统计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6、获市级及以上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六级申报必选项目受聘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1、≥4年:符合《实施方案》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副高六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一项。
2、≥3年:符合《实施方案》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满足副高六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二项。
首次设岗退休人员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并满足副高六级岗位申报必选项目之一。
申报基本条件1、任期内服从科室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好,无重大医疗差错、纠纷或事故发生。
在上级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担任市级及以上专业学会委员。
3、科室负责人。
4、获县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或获县级科研立项并结题≥2项。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出版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出版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出版市场的管理,保证出版物的质量,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和《音像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四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
出版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该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出版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原则。
通过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出版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出版专业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出版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六条出版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二)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和一级校对)职务。
(三)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八条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海南省出版系列编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海南省出版系列编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6〕58号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出版单位从事编辑出版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水平、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任现职以来,各年度业绩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出版从业资格。
(二)学历、资历条件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编审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副编审职务满5年。
2.从事出版工作前具有其他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工作满1年后转评并聘任副编审职务满3年,与原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累计计算不少于5年。
3.取得副编审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该职务后,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可不受上述学历、资历限制:(1)策划编辑的出版物获国家级出版奖项;(2)策划编辑的出版物获省级出版奖项一等奖(含特别奖)3项以上,或一等奖2项及二等奖2项;(3)出版论著获省社科优秀成果(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
(三)外语、计算机水平1.掌握一门外语,并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本身从事外文编辑专业工作的,需提供第二外语(或古汉语)的成绩证明。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并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3.免除外语或计算机要求的,按省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水平1.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本专业系统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在本专业或某专业方面有较深造诣。
2.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期刊或出版专业报纸、期刊上发表业务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出版专业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2篇)。
(二)专业技术能力1.负责制订重大出版物选题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担任重要出版物的终审或担任期刊责任编辑工作,能解决审稿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图书、档案、文博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评审条件
图书、档案、文博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评审条件岗位等级 任职 年限竞 聘 条 件 三级 ≥9 符合本系列正高级职务任职条件≥6 符合本系列正高级职务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 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 工作业绩特别突出,三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聘期届满优秀,或荣获校级及以上(党委、行政)荣誉称号,或对业务工作书面提出重大改革或创新建议经图书馆同意在全馆实施效果明显。
3、 现任部主任及以上职务,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组织起草过2项及以上有指导意义的管理规范、规划或标准并颁布实施。
四级 符合本系列正高级职务聘用基本条件五级 ≥12 任现职以来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 符合本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2、 工作业绩突出,三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聘期届满优秀,或荣获校级及以上(党委、行政)荣誉称号;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学术论文,或对业务工作书面提出重大改革或创新建议并经图书馆同意在全馆实施效果明显。
3、 现任或曾任部主任及以上职务,工作业绩突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学术论文,或组织起草过2项及以上有指导意义的管理规范、规划或标准并颁布实施。
≥9 任现职以来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 符合本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2、 工作业绩突出,三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聘期届满优秀,或荣获校级及以上(党委、行政)荣誉称号;作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学术论文,或对业务工作书面提出重大改革或创新建议并经图书馆同意在全馆实施效果明显。
3、 现任部主任及以上职务,工作业绩突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学术论文,或组织起草过2项及以上有指导意义的管理规范、规划或标准并颁布实施。
六级 ≥12 符合本系列副高级职务基本条件≥9 任现职以来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 符合本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2、 工作业绩突出,三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聘期届满优秀,或荣获校级及以上(党委、行政)荣誉称号;在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对业务工作书面提出重大改革或创新建议并经图书馆同意在全馆实施效果明显。
国务院国资委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规范化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委属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和研究、会计、新闻、出版等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经济师、副研究员;会计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会计师;新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出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编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副编审。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四条设立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五个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分别负责评审我委工程、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条评委会按国家规定由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有不少于1 / 3 的中青年专家。
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 人、副主任委员1 至2 人。
评委会聘期一般为两年。
聘期期满应适当调整成员,每届调整人数不应少于1 / 3 ,同时为保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调整人数亦不应多于2 / 3 。
根据需要,评委会按专业分成若干评议组,评议组有推荐和建议权。
第六条聘请评委会委员,应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考虑不同专业的研究领域、学科分布以及评委的年龄结构,由委人事局会同有关单位遴选并报委领导审批。
评委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委人事局授权的有关单位,负责受理申请、资格审查、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七条评审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具体程序为:(一)提出申请。
出版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出版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一、背景介绍出版业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之一,出版副高级职称是出版行业职业晋升的一种重要认可和评定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出版副高级职称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条件概述申报出版副高级职称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者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申报者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3.申报者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4.申报者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三、申报条件详解1. 学历要求申报者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要求不同于不同的出版副高级职称,一般要求具备出版、新闻、文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此外,一些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如平面设计师、排版师等,也可以根据其在特定领域的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进行职称申报。
2. 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要求申报者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出版理论知识:申报者应具备扎实的出版理论知识,熟悉出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出版市场的运作规律。
•业务技能:申报者应具备出版业务相关的专业技能,如编辑、策划、制作、营销等,能够熟练运用出版工具和软件。
•专业素养:申报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备团队合作和协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申报者应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出版行业的发展和变革。
3. 工作经验和业绩要求申报者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年限:申报者需要有一定年限的出版从业经验,通常至少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职务层级:申报者在出版行业的职务层级应达到一定要求,通常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务。
•业绩评价:申报者应具备一定的业绩,包括责任编辑出版物的数量和质量、参与或主持出版项目的经验、出版物的市场反响和社会影响等。
4. 学术研究能力要求申报者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学术成果:申报者应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
8、出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8、出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肃省事业单位出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根据原⼈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关于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部发[2007]50号),中共⽢肃省委办公厅、⽢肃省⼈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和⽢肃省⼈事厅《关于按系列(专业)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2007]12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出版专业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我省出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分12个等级,包括⾼、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中、初层级岗位内⼜分不同等级岗位。
⾼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级岗位分4个等级,名称分别为:编审⼀级岗位、编审⼆级岗位、编审三级岗位、编审四级岗位,由⾼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的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副⾼级岗位分3个等级,名称分别为:副编审⼀级岗位、副编审⼆级岗位、副编审三级岗位,由⾼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的专业技术五⾄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名称分别为:编辑(技术编辑、⼀级校对)⼀级岗位、编辑(技术编辑、⼀级校对)⼆级岗位、编辑(技术编辑、⼀级校对)三级岗位,由⾼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的专业技术⼋⾄⼗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名称分别为: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级校对)⼀级岗位、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级校对)⼆级岗位,由⾼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的专业技术⼗⼀和⼗⼆级岗位。
⼆、基本条件竞聘出版专业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出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岗位职责,全⾯完成本职⼯作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四川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
[ 说明]:1.具备本科学历未达到规定学位者或任职年限未满足规定年限者,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 担任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职务的“双肩挑”干部,“教学”条件中必有两项达到要求。
3. 没有硕士点的学科,申报教授职务,对培养研究生可不做要求。
4.本申报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只计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和独著。
5. 本申报条件中学术期刊分级按《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方案》执行。
6. 同一条目满足两次及以上视为满足一条。
[ 说明]:1.具备本科学历未达到规定学位者或任职年限未满足规定年限者,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 担任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职务的“双肩挑”干部,“教学”条件中必有两项达到要求。
3. 本申报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只计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和独著。
4. 本申报条件中学术期刊分级按《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方案》执行。
5. 同一条目满足两次及以上视为满足一条。
6. 体育教育学科作为教练员带队参加亚运会、亚洲杯、亚洲锦标赛,或作为教练员带队参加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大运会获得前4名或组织编排大型集体参赛项目并获全国一等奖者视为满足正高获奖条件;作为教练员带队参加亚运会、亚洲杯、亚洲锦标赛,或作为教练员带队参加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大运会获得前8名,或组织编排大型集体参赛项目并获全国二等奖者视为满足副高获奖条件;获得国际级裁判资格并执法过亚运会、亚洲杯、亚洲锦标赛及其以上级别赛事者晋升正高级职务者,获得国家级裁判资格并执法过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大运会及其以上级别赛事晋升副高级职务者,科研项目的要求按相应条件的1/2执行。
9四川大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1.2.担任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职务的“双肩挑”干部,“教学”条件中必有一项达到要求。
3.本申报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只计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和独著。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
专职人员,以及从事教育, 科研、师资队伍等方面的 研究实习员 规划、培训、管理和研究
助理研究员
副研究员
研究员
工作的专业人员
工程(党政 管理)
从事教育、科研、师资队伍 等方面的规划、培训、管理 助理工程师 和研究工作案、 从事图书、资料及档案管 管理员
资料
理的人员
助理馆员
系列
学位/ 学历
教师系列
工程与实验
研究系列 技术系列
图书资料 系列
出版、编辑 系列
助
讲
副 教
教
研 究 实 习
助 理 研 究
副 研 究
研 究
技 术
助 理 工 程
工 程
高 级 工 程
管 理
助 理 馆
馆
副 研 究 馆
研 究 馆
助 理 编
编
副 编
编
教师授授员员员员员师师师员员员员员辑辑审审
博士 - 0 2 5 - 0 2 5 - - 0 2 - - 0 2 5 - 0 2 5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 办法
附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下同)评审工作,建设一支一流的
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建设高水
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根据国防科工委和江苏省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
法。
第二条 我校设置如下系列和职级的职务岗位。
职务系列
岗位
初级
中级
副高级 正高级
教师
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的人员
助教
讲师
北航人字2009号
北航人字〔2009〕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职务聘任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有利于调整优化队伍结构,逐步向职务聘任制过渡,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职称指标总量控制向职务结构比例控制转变,由以往重身份、重评审、重资历向重岗位、重聘任和重实绩转变。
第三条实行职务结构比例控制。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充分考虑我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强化岗位意识。
对于不同系列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逐步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聘任、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切实发挥各级评审组织的作用,认真把好质量关。
第二章评审系列及学科范围第六条我校组织教师、科学研究、工程、实验技术、教育管理、出版编辑、图书资料、会计、医疗卫生等九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会计、出版编辑、医疗卫生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校不再进行评审,按规定进行聘任。
会计、出版编辑、医疗卫生及图书资料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校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须委托评审。
会计、出版编辑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考评结合”方式。
第七条我校目前具有正、副高级评审权的学科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2 -电子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电气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
具有副高级评审权的学科为:物理学、外国语言学,上述2个学科申请正高级职务须委托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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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编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出版社、期刊中心)
一、申请晋升编审
1.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本理论和编辑、出版专业知识,并有很强的审稿能力和终审重点稿件的能力。
对稿件的政治性、科学性、艺术性、学术性等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能妥善处理和正确解决编辑业务中重大疑难问题。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决策能力,能根据社会需求和本单位的实际,组织高效益的选题,提出并组织近期和远期选题计划和发展规划,工作富有创造性。
在任副编审期间,能组织一个编辑室的编辑人员出色完成其制定的选题计划(规划)。
从事期刊工作的副编审,在坚持正确办刊方针、宗旨的前提下,在选题策划、栏目设置等方面工作具有创造性,为提高期刊质量,扩大期刊的社会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
负责图书编审的一、二、三审书稿,平均每年不少于15种(或400万字以上);负责期刊编、审完成的稿件不少于200篇(或200万字以上),编、审的稿件无大的政治性和学术性错误。
3.在任副编审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编辑加工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图书副编审,提出并主持国家级重点图书项目一种(套),或省、市级重点图书两种(套),或主持责编的图书有一种获国家级优秀图书奖,或二种获省市级优秀图书奖。
负责编审的图书或期刊没有不合格品。
4. 任期刊副编审期间,主持编辑的期刊获一次全国期刊优秀奖(名列前5名),或获二次省、市级期刊优秀奖(名列前3名)。
正式出版本专业相关的著作一种以上(主编、副主编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参加
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在省、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三篇以上,或有一部专著或两篇论文获得省、市级优秀奖。
二、申请晋升副编审
1.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编辑、出版专业知识。
能较系统地收集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和相关的编辑出版信息,熟悉编辑学、出版学、印刷学及书刊出版过程中各技术环节、各工序间的联系,能提出完成书刊发排、发印任务的指导性意见。
2.任编辑职务期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辑国家级重点图书项目一项;或省市级重点图书两种(套),或有一部(套)图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图书奖。
3.在编辑工作中,能解决疑难问题,保证编辑工作质量,所编书刊不存在不合格品。
初审或复审的稿件无任何政治性错误和常识性差错,年平均责编书稿4部(或100万字)以上;或复审稿件10部(或150万字)以上,年平均责编期刊重点稿件20篇以上。
4.任期刊编辑期间,编、审的稿件不少于200篇(或200万字以上),参加编辑的期刊获一次全国期刊优秀奖,或获二次省、市级期刊优秀奖。
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二篇以上。
本评价体系自2010年执行。
出版编辑系列
二〇一〇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