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苏科技规〔2018〕360号•【施行日期】2018.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本厅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科技规〔2018〕360号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2018年11月30日附件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项目指南及申报第四章项目立项第五章实施管理第六章经费管理第七章验收管理和绩效评价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保证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和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促进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的开展,提高研究质量,推动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课题申报与评审第一节课题申报1. 研究单位或个人可根据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自行选择研究课题进行申报。
2.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研究计划、研究团队介绍、参与经费及使用计划等内容。
3. 课题申报书应包括课题的背景、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调研实施计划等。
第二节课题评审1. 课题评审由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
2. 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过程应公开、公正、严谨。
3. 根据课题的学术价值、实际应用意义、研究可行性等指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择优选择研究课题。
第三章课题执行与管理第一节课题执行1. 执行单位应依据研究计划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研究任务。
2. 执行单位应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研究工作,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研究报告。
第二节课题管理1. 课题管理委员会应及时跟踪和监督课题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单位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2. 课题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优秀课题的申报和执行。
3.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和困难,执行单位应及时向课题管理委员会汇报,并寻求协助解决。
第四章研究成果应用与转化1. 研究成果应充分应用于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实践中,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执行单位应将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加工和推广,提供给决策部门和相关研究机构使用。
3. 研究成果应有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转化和应用。
第五章资金管理1. 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科研项目经费、社会捐赠等。
2. 资金使用应按照研究计划和合同约定进行,做到公开透明、合规合法。
3. 资金使用过程应有明确的记录,定期向课题管理委员会和相关单位进行汇报。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1. 相关部门应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XXX 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服务决策的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XXX 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是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重点问题和市中心工作,由XXX 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开展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课题。
前款所称的课题,包括重点课题、重点专项课题、一般专项课题等。
第三条(课题管理原则)课题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决策咨询。
第四条(管理机构)课题管理由中心负责。
中心应当建立课题联络制度,及时掌握课题研究进程及协调有关事项。
中心组织建立课题评审专家库,并健全专家库的运行管理、诚信考核和退出机制。
列入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相关领域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中心应当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跟踪指导,并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课题计划确定第五条(课题计划安排)重点课题计划原则上按年度作出安排,重点专项课题和一般专项课题由中心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安排。
第六条(重点课题选题征询)中心每年第四季度向市有关部门、科研院校、专家征询列入第二年重点课题的选题。
第七条(重点课题选题筛选)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市有关部门、科研院校、专家征询的选题进行筛选,形成年度重点课题初步方案并报各分管市领导。
根据各分管市领导的反馈意见,中心汇总形成年度重点课题选题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第八条(重点专项、一般专项课题确定)重点专项课题及一般专项课题,根据国家部委相关部署、市重点工作、市领导要求、市有关部门需求建议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中心研究确定。
第三章课题承接人确定第九条(课题承接人确定方式)课题按招标或者委托方式,确定课题承接人。
第十条(课题招标)课题招标,可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
经市政府批准的年度重点课题,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中心定期组织。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保障计划顺利、高效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5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14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省重点研发计划是指由省财政资金设立,重点资助前沿科学问题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和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研究活动的科技计划。
通过项目实施,加快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性产品,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科技瓶颈问题,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战略支撑。
第二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个重点专项组成,在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中确定,实施期限一般为5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补、调整。
重点专项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若干个课题。
第三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由省级有关单位和市、县(市、区)协调联动、分级担当,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提供全程精细化、专业化、透明化管理。
省科技厅负责培育并选择专业机构开展工作。
3年培育期内,专业机构在省科技厅指导下开展项目受理、评审、过程管理,培育期满后独立开展工作。
第四条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鼓励市县、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围绕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需求,共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建立由出资各方协同推进的组织实施模式,提高实施绩效。
探索跟进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财政补助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项目的实施。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保障计划顺利、高效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5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14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省重点研发计划是开展重点技术领域的前沿科学问题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和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研究活动的科技计划。
通过项目实施,加快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性产品,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科技瓶颈问题,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战略支撑。
第二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个重点专项组成。
重点专项突出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在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中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补、调整。
重点专项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若干个项目。
省重点研发计划实行以公开竞争性分配为主,择优委托方式分配为辅进行科学遴选。
第三条省重点研发计划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由省级有关单位和市、县(市、区)协同联动、分级担当,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提供全流程、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省科技厅负责培育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工作。
3年培育期内,专业机构在省科技厅指导下开展项目受理、评审、过程管理,培育期满后独立开展工作。
第四条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鼓励市县、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围绕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需求,共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建立由出资各方协同推进的组织实施模式,提高实施绩效。
探索跟进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财政补助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项目的实施。
江苏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
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2018年5月18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江苏财经理论创新和实务研究,促进财经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快高层次财经人才培养,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为“省社科联”)联合江苏省财政厅面向江苏省内财经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开展“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研究。
省财政厅委托省会计学会负责课题日常相关管理工作。
为规范课题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专项课题应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着重围绕财经理论前沿及社会关注热点,整合省内财经领域研究力量,深化应用对策问题研究,切实增强江苏财经学科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智力服务。
第二章项目选题第三条研究内容。
以探索和研究财经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主,涉及经济、金融、财政、会计、税务、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重要领域。
第四条选题产生。
采取省会计学会推荐、省社科联遴选、专家评定的流程、编制年度选题指南,并在网站公布。
第三章课题申报第五条申报对象。
主要为全省高校、党校、社科院(所)、机关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科类学术社团、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财经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
项目负责人为1人,年龄不超过60岁(含60岁),主要包括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高校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研人员和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含学员)以及其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
第六条申报形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以课题组的形式自由申报,已获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已立项课题没有按期结项的不能申报。
第七条申报时间。
每年上半年组织申报,具体时间以课题申报通知为准。
第八条申报材料。
申报者登录江苏社科网精品工程课题申报系统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申报表》,并打印纸质稿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后寄送至省会计学会秘书处。
第四章课题评审第九条评审办法。
省社科联和省会计学会建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评审专家库,从专家库随机挑选专家组织评审。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省发展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积极探索,努力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引导河北省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
第三条省发展研究课题面向省内外社会科学工作者征集立项,实行自主申报、公平竞争、严格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四条省发展研究课题为省级课题,实行两级管理体制。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省发展研究课题的管理,并委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课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课题组织及申报第五条省发展研究课题要以国家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的创新。
基础理论研究要突出科学价值,体现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突出应用价值,体现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省发展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年度课题和确认课题。
重大课题由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委托或招标的方式立项。
年度课题通过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各所属团体会员及有关实际工作部门组织,由申请人自愿申报。
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
确认课题由完成人提出申请,经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核立项。
第七条省发展研究课题的立项每年一次。
成果形式为以纸质印刷或电子光盘为载体的专著、论文(含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
专著完成时限为3年,论文、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1年。
第八条课题申报以《××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指南》为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2.13•【字号】浙发改政研[2006]91号•【施行日期】2006.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政研〔2006〕91号)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规范研究课题的管理,现将重新修订的《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前期研究,进一步规范委课题管理,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课题重点支持对推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前瞻性、对策性研究。
第三条研究课题立足委内,面向委属单位和委系统,择优立项,有限经费,保证重点。
部分课题面向社会通过招标竞争立项。
第四条政策研究室(法规处)为委课题管理机构,负责全委研究课题的综合管理工作。
二、课题的选题和申请第五条课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坚持为我省的发展和改革服务;(2)能够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我委重要工作提供支持,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研究目标明确,方案合理可行;(4)研究人员具备较高的调研能力和写作水平。
第六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是指委领导重点调研课题或委领导确定的重大研究课题,由委统一安排确定承担处室和单位;一般课题由处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报,经综合平衡后确定。
省委、省政府确定由我委承担的重大课题予以单列,重点保证。
第七条凡在委系统工作,具备主持或承担课题研究能力和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可提出申报。
申报时,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年度研究课题申报表》。
委属单位的课题申报由本单位科研部门组织。
河北省社科联关于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管理办法
河北省社科联关于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管理办法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是河北省社科联为了整合全省社科研究力量,推动社会科学为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课题承担对象申报课题不对个人,由课题承担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课题须由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社科研究人员或省社科联所属团体会员秘书长以上的团体会员负责同志或副厅级以上领导牵头;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报,须由两名正高(或相当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青年项目申报人当年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
参加人员应当德才兼备,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和专业水平,必须遵守宪法,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课题申报课题申报者要认真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评审同意后,报送省社科联课题管理办公室。
课题申报者在申报课题时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坚持课题指南的导向性。
申报者要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年度研究课题指南》规定的范围确定申报课题,申报课题可以结合自己的学科专业特点,但是不能脱离课题指南的范围。
(二)坚持填表的严肃性。
申报者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表》逐项认真填写。
表中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任何不实信息。
(三)坚持课题论证的完整性。
申报者对申报的课题要认真进行论证,要做好课题的前期调研,要充分考虑课题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必要性。
三、课题立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课题评审程序为:(一)初审。
省社科联课题管理办公室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
(二)终审。
省社科联聘请社科研究专家和社科管理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课题进行终审,提出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重点立项课题和立项课题建议。
外语学科专项-黑龙江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结题验收结果公告各市(地)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处)、各有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15、2016和2017年结题课题予以公告。
2015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延期结项课题,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结项的9项课题进行鉴定评估,鉴定结果为优秀1项、良好1项、合格7项,名单详见附件。
2016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共立项138项(重点项目25项,一般项目40项,扶持项目73项)。
结项工作分两批进行,2018年12月,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了第二批结项工作,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结项的87项课题进行鉴定评估,鉴定结果为优秀14项、良好15项、合格58项,名单详见附件。
2017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共立项104项(重点项目25项,一般项目35项,扶持项目44项)。
结项工作分两批进行,2018年12月,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了第一批结项工作,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结项的3项课题进行鉴定评估,鉴定结果为优秀1项、良好1项、合格1项,名单详见附件。
第二批结项工作将于2019年9月进行。
附件:2015、2016和2017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结项结果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12月25日附件:2015、2016和2017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结项结果序号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推荐单位课题编号等级1 实用文本翻译能力量表研究冯莉黑龙江大学WY2015106-C 优秀2 以内容为依托多模态英语听力自主学习实践研究李晓娜黑龙江大学WY2015079-C 良好3 图式理论框架下的商务英语写作模式研究丁昳玲哈尔滨师范大学WY2015041-B合格4 商务英语专业实践技能大赛对专业实践教学的指导作用研究张云翼黑龙江大学WY2015055-C 合格5 文化视域下文学作品汉英模糊语言高战荣黑龙江大学WY2015086-C 合格6 商务日语沟通教材建设的研究许寒黑龙江大学WY2015115-C 合格7 基于“能做”描述语境模式下本科翻译专业教学评价体系构建研究宋秀芝哈尔滨师范大学WY2015119-C 合格8 葛浩文翻译思想的生态学研究于虹哈尔滨师范大学WY2015124-C 合格9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中外语教师教学能力优化研究孙美晖黑龙江大学WY2015129-C 合格10 日语语义模糊的认知分析李贵鑫黑龙江大学WY2016028-B 优秀11 维•伊万诺夫的狄俄尼索斯文化研究王希悦东北农业大学WY2016051-B 优秀12 中外医学文献翻译的跨文化等值效应研究赵松齐齐哈尔医学院WY2016058-B 优秀13 翻译目的论视阈下的中医典籍中文化负载词英译策略研究-《黄帝内经·素问》翻译研究王爽齐齐哈尔医学院WY2016061-B 优秀14 外语教育中名篇与诵读的功能研究周华哈尔滨工业大学WY2016002-A 优秀15 动态平衡视域中英汉情态动词意义研究姜涛黑龙江大学WY2016004-A 优秀16 跨文化教育视阈下的澳新社会文化研究李景艳哈尔滨工业大学WY2016007-A 优秀17 英语专业国际化教学与评价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田琳黑龙江外国语学院WY2016014-A 优秀18 基础日语教学中听说能力培养的方法研究王佳音东北林业大学WY2016021-A 优秀19 “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的语言文化需求与建设策略研究陈岩哈尔滨工程大学WY2016022-A 优秀20 基于PBL的医学英语教学改革研究程前光齐齐哈尔医学院WY2016023-A 优秀21 黑龙江省地方高师院校外语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王雪牡丹江师范学院WY2016027-B 优秀22 结构叙事理论视域下菲利普•罗斯小说的符号学矩阵建构严宁哈尔滨工程大学WY2016063-B 优秀23 中国儒家思想与雨森芳洲“诚信外交观研究”金锦善哈尔滨师范大学WY2016128-C 优秀24 认知语言学视域中经济学理论构建的隐喻范式研究吴莉黑龙江大学WY2016003-A 良好25 英语教师课堂话语中元话语互动功能研究孙明明大庆师范学院WY2016017-A 良好26 Connectivism理论视角下的大学英语课程体系优化研究——以微课为基本元素的网络课程建设李晶大庆师范学院WY2016018-A 良好27 适应我省基础英语教育的高师学生教学能力培养研究王丹牡丹江师范学院WY2016033-B 良好28 后女性主义视阈中的福克纳“非典型”小说研究康毅哈尔滨工程大学 WY2016035-B 良好29基于计算机辅助翻译(C A T)技术的船舶海洋英汉语料库建设研究周伟哈尔滨工程大学WY2016036-B 良好30 应用性本科院校大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马冬虹黑龙江工程学院WY2016055-B 良好31 互联网+时代下高职英语课堂多维互动模式的探究陈曼倩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WY2016060-B 良好32 非洲文化视角下托尼·莫里森及其作品研究燕頔齐齐哈尔医学院WY2016062-B 良好33 俄罗斯埃文基族语言文化建构研究杨立华黑河学院WY2016065-B 良好34 创伤视角下托妮·莫里森近期作品的叙事研究王丽丽哈尔滨工程大学WY2016067-C 良好35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乡土小说的荒野思想研究李旭大庆师范学院WY2016073-C 良好36 基于类比语料库的英汉新闻语篇批评性分析研究熊辉东北林业大学WY2016085-C 良好37 境内俄语公示语生态研究祁国江黑河学院WY2016103-C 良好38 中医术语英译的文化缺失现象及补偿策略研究袁福黑龙江中医药大学WY2016112-C 良好39 当代美国黑人女性文学研究宋宝梅东北农业大学WY2016005-A 合格40 大学英语教学研究徐春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WY2016006-A 合格41 大数据时代的大学英语写作课程评价模式研究陈庆斌黑龙江大学WY2016012-A 合格42 基于具身认知的大学英语教学研究刘巍哈尔滨商业大学WY2016016-A 合格43 认知语言学视阈下绥芬河商业机构的俄文译名考量张金忠哈尔滨师范大学WY2016019-A 合格44 《红楼梦》两个俄译本的对话性研究刘柏威黑龙江大学WY2016020-A 合格45 学前儿童汉语、英语学习态度的对比分析胡晓艳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WY2016024-A 合格46 大庆市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乔洪亮东北石油大学WY2016025-A 合格47 翻译硕士专业(MTI)教学中文体意识的建构及其重要性研究刘晓辉哈尔滨工业大学WY2016030-B 合格48 文化与多元:生态翻译学视角下的地方文化翻译贾延玲牡丹江师范学院WY2016031-B 合格49 图式理论在中国文化英语教学中的应用性研究高延宏东北农业大学WY2016034-B 合格50 “内容依托”教学模式在英美文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李莉莉哈尔滨师范大学WY2016037-B 合格51 中韩自贸区背景下外宣翻译中汉语新词的韩译研究李楠哈尔滨师范大学WY2016038-B 合格52 英语翻译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韩竹林牡丹江师范学院W Y2016039-B 合格53 跨文化视域下英语课堂非言语交际研究朱秀芝东北林业大学WY2016040-B 合格54 基于能力目标的高等学校跨文化教育研究杨光哈尔滨金融学院WY2016041-B 合格55 文化大数据与龙江ESP职场英语教育创新的链对契合刘芳哈尔滨商业大学WY2016042-B 合格56 动态系统理论视角下的外语阅读课堂教学研究李舰君东北农业大学WY2016044-B 合格57 英语教师职业技能的“三位一体”创新培养模式的构建滕达大庆师范学院WY2016047-B 合格58 微学习时代高校英语互动教学实践研究祁颖黑龙江科技大学WY2016048-B 合格59 基于“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大学英语教学策略研究与实践孙丹东北农业大学WY2016049-B 合格60 外语教学中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模式研究张宏丽齐齐哈尔大学WY2016050-B 合格61 广告语信息差异对中俄电子商务的影响研究王姝丽哈尔滨商业大学WY2016052-B 合格62 大学英语教学研究胡丽玲黑龙江中医药大学WY2016053-B 合格63 供给侧改革下大学英语从知识型向应用型转变探究张莉齐齐哈尔大学WY2016056-B 合格64 “微课”在高职高专医用情景对话张鑫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WY2016057-B 合格65 “互联网+”视阈下大学日语视听说课堂教学效能的实证研究黄丽媛齐齐哈尔大学WY2016059-B 合格66 互联网环境下外语教学中的批判性思维研究张丹东北林业大学WY2016066-C 合格67 语言教学“后方法时代”背景下黑龙江省法语专业人才培养研究刘晓非黑龙江大学WY2016068-C 合格68 金斯伯格与反文化运动研究李颖娜黑龙江大学WY2016069-C 合格69 思维导图在法语教学与自主学习中的应用研究杨扬黑龙江大学WY2016072-C 合格70 “以内容为依托”理念下小语种本科阅读课程改革研究张丽娜黑龙江大学WY2016074-C 合格71 哲学和合说和平衡观途径的翻译研究齐欣哈尔滨理工大学WY2016075-C 合格72 三语写作中思维因素角色研究——以德语为例贵琳黑龙江大学WY2016077-C 合格73 话语表达理论下英汉反身代词照应关系研究何乃平牡丹江师范学院WY2016079-C 合格74 农业院校外语人才培养国际化研究——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为例杨景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WY2016081-C 合格75 体育院校英语专业特色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金兴玉哈尔滨体育学院WY2016082-C 合格76 及物性系统和评价系统框架下文体学及叙事学的互补与借鉴研究张鸣瑾东北林业大学WY2016087-C 合格77 生态语言学视域下的网络流行语研究冯静大庆师范学院WY2016090-C 合格78 黑龙江赫哲族旅游景区公示语汉英翻译现状与对策研究栾吉斌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WY2016093-C 合格79 高职大学英语基于测试数据分析的教学资源库建设研究仲崇奕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WY2016094-C 合格80 数据驱动学习模式下的英语公式化语言研究娄巍黑龙江大学WY2016096-C 合格81 基于MOOC的大学英语PBL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研究刘莉牡丹江医学院WY2016100-C 合格82 俄语新词建构的认知语言学解读刘祥云黑河学院WY2016104-C 合格83 俄语医学社会学术语和文本翻译研究陈晓棠哈尔滨医科大学WY2016105-C 合格84 “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背景下的法律俄语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安巍哈尔滨师范大学WY2016107-C 合格85“互联网+”背景下PBL在通用学术英语教学中的实证研究王海燕东北石油大学WY2016109-C 合格86 混合式学习下大学英语教学评测体系的构建赵巍黑龙江科技大学WY2016113-C 合格87 民办高校公共英语与行业英语衔接的探索与研究王清波黑龙江工商学院WY2016114-C 合格88 互联网+背景下英语词汇移动学习的多维研究崔羽航佳木斯大学WY2016117-C 合格89 基于慕课背景下的大学英语个性化自主学习实证研究曹菲哈尔滨理工大学WY2016118-C 合格90 体育文化产业国际背景下体育院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与实践刘迪哈尔滨体育学院WY2016120-C 合格91 阶梯性的文化导入在解决语用僵化过程中的应用探索刘艳春哈尔滨工程大学WY2016122-C 合格92 英美概况课程教材编写现状研究高蕊哈尔滨师范大学WY2016125-C 合格93 基于英汉平行语料库的翻译教学策略实证性研究张祎哈尔滨理工大学WY2016130-C 合格94 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研究刘喜波齐齐哈尔大学WY2016131-C 合格95“互联网+“背景下MOOC在我国高校外语教学中的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张思文哈尔滨理工大学WY2016133-C 合格96 翻转课堂模式下的大学英语教学的研究--以金融英语课程为例常超哈尔滨金融学院WY2016043-B合格97 古罗马诗人贺拉斯诗歌研究岳成黑龙江大学WY2017012-A 优秀98 中医药国际化视野下复合型中医日语人才培养的研究满鑫宇黑龙江中医药大学WY2017056-B 合格99 基于知识价值观角度的英语专业学生学习动机研究孙瑞云东北林业大学WY2017069-C 合格。
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
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扶持龙江外语学科发展,省社科联决定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下设立“外语学科专项课题”。
为确保该项目科学管理、规范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语学科专项课题是由省社科联设立,由省社科联、高等教育出版社和省商务英语学会联合组织实施的全省性课题。
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规范”的原则,通过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等程序确定立项课题并予以资助。
第三条立项课题按选题价值和预期成果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扶持课题三个级别。
第四条课题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学会部,负责课题管理日常工作。
第二章选题与申报第五条课题办根据外语学科发展实际制定年度《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选题指南》,发布时间一般在当年的第一季度。
第六条课题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由申报人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部门提交《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申报书》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
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同意后,统一向课题办报送,同时须将电子文档上传至“省社科联课题管理系统”。
第七条申报条件:(一)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项目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按照本办法要求完成课题。
(三)所申报课题要切合本省高校外语学科发展,反映本省本校外语学科特色,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适用性。
(四)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一般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再参加其他项目。
第八条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
第三章评审与管理第九条外语学科专项课题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及其级别。
2017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参考选题
黑龙江省地方立法体制机制规范及创新研究
17032
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17033
黑龙江省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机制对策研究
17034
黑龙江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策研究
17035
黑龙江省构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模式策略研究
17036
黑龙江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背景下强化政府责任对策研究
17026
黑龙江省会计服务行业与经济同步发展策略研究
17027
黑龙江省地方政府运行成本核算策略研究
17028
黑龙江省会计监督与廉政治理的联动策略研究
17029
黑龙江省实施政府会计改革和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路径研究
17030
大数据环境下黑龙江省企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共享平台建设模式创新研究
17019
黑龙江省乡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
17020
哈长城市群中哈长新区协同发展对策研究
17021
黑龙江省资源型城市人口流动问题与对策研究
17022
黑龙江省城市收缩与转型对策研究
17023
黑龙江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政策研究
17024
黑龙江省林业碳汇金融发展策略研究
17025
基于新电改的黑龙江省电价影响因素分析及预测研究
17049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成果应用与转化路径研究
17050
基于大数据的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体系建设策略研究
17051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网络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模式研究
17052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成果网络展示与推介平台建设研究
17043
黑龙江省“互联网+”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策略研究
课题管理办法
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点课题研究的规划和管理,推进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点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坚持重点课题研究为指导开展企业全员培训服务,为提高职工素质服务,培养技能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服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重视基础研究,加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把全省企业培训与职工教育中的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作为研究的方向,加强研究的前瞻性、理论性、创新性、指导性,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与职工教育重点课题研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第三条省企业培训与职工教育重点课题研究面向全省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等,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第二章选题第四条课题研究选题根据全省企业培训与职工教育工作重点,面向全省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广泛征集,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重点课题研究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经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课题指南》是课题研究申报的指导性文件,说明本年度重点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研究方向。
第五条重点课题研究每年评审一次。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著作等,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
第三章申请第六条自《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设在教育协会秘书处)开始受理立项申请.第七条受理申请开始后,申报者应按规定及时获取《重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课题指南》及有关材料。
申报者应根据《课题指南》中规定的研究选题和研究方向,具体设计课题论证,并按规定认真填写《重点课题申请书》。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重点课题申请书》要认真审核,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原则上一个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课题的负责人。
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由单位领导干部担任。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财经课题研究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 省人 民政 府公 报 2 0 1 7年第 l 4期
究经 费使 用 管 理 ,提 高 财 政 资 金 使 用 效
3 9
金管理 办法 》 ( 财教 [ 2 0 1 6 ]3 0 4号 ) 、 《 山东省哲学 社会 科学 类项 目资金 管 理办 法》 ( 鲁 财教 ( 2 0 1 6  ̄8 2号 )相 关规 定 ,
费用 。
第三条
项 目资金 的管理使 用应坚持
公平公正 、讲求效益 、突出理论创新和实 践指导 的原则 ,切实 提 高研 究 的前 瞻性 、
时效性和实用性 ,为推 进财政改革发展提 供理论 支持 。 第四条 项 目资 金分 配 实行 项 目法 。
( 四)设 备费 :指在 项 目研 究 过 程 中 购置设备 和设 备耗材 、升级维护现有设 备 以及租用外 单位设 备而发生 的费用 。设 备 购置应 当严 格控制 ,鼓励共享 、租 赁以及 对现有设 备进行升级 。
第 二十条
省档案局将组织市县档案
定追究相应 责任 ;涉嫌犯罪 的 ,移送 司法
机关处理 。
主管部 门按 照有关 规定编报奖补资金绩效
目标 ,并开展绩效评价 ;评 价结果作为奖 补资金安排 、调整 的重要依 据 。 第二十一条 各级 财政 部 门、档案主
第八 章
第二十二条
附
则
本 办法 由省财政厅 、省
第十四条
项 目在研期 间年度剩余 资
金可 以结转 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项 目 研究
成果完成并通 过审核验收后 ,结余资金 可
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应用对策课题研究-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7
16024
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营销路径研究
白世贞
8
16025
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农村合作社发展研究
张继梅
9
16026
黑龙江省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县域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研究
李小丽
第六组
1
16035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研究
张继亮
2
16036
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资源可持续发展研究
宋妍
3
16059
黑龙江省煤城贫困妇女状况及脱贫策略研究
16010
黑龙江省住宅产业化发展与对策研究
李若冰
6
16011
黑龙江省资源型城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耦合机制研究
洪富艳
7
16020
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路径与财政支持政策研究
肖大伟
8
16027
黑龙江省林业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研究
刘长乐
第二组
1
16013
黑龙江省对俄跨境电子商务战略联盟运营管理研究
高玉海
2
16014
高洪贵
2
16051
黑龙江省市县事业编制跨区域调整研究
段绪柱
3
16052
黑龙江省行政权力清单规范化研究
史秀云
4
16053
黑龙江省“互联网+权力清单”研究
祁巍
5
16054
国外社会组织发展状况研究
高阳
6
16055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研究
罗跃军
7
16056
黑龙江省社科信息资源建设模式研究
张涛
8
16057
附件1: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审核推进会议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课题的管理,实现课题申请、评审、审批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校从事教学、技术、实验(训)和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均可通过所在部门申报科研课题.第三条我校科研课题以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学科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及推动卫生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为目标,为申报国家、省部、市厅等较高级别科研课题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科研科负责各级立项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校科研规划,确定研究课题指南;2.组织和指导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成果鉴定;3.组织上级科研课题的申报、中期检查工作;4.管理监督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5.负责制定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6.负责学校科研、技术合作的对外交流工作。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科研课题评审、验收鉴定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对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重点研究课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评议各申报课题,提出经费支持建议;3.参与科研课题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工作;4.审议学校科研管理办法。
第六条计财处负责对各项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年度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
第三章课题申报和立项第七条我校科研课题分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和校级课题。
第八条校内各部门和个人申报纵向课题,须在列为校级立项课题的基础上经科研科审核,报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
第九条校内各部门和个人承担横向课题须由学校与课题委托方签订技术合同.课题负责人应将课题设计书和合同约定内容报科研科审核、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后,按合同评审流程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条科研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课题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尚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2.课题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道德,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3.课题申请人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1个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另外申请新的课题。
专项研究管理办法
专项研究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档为专项研究项目管理的具体办法,旨在规范专项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促进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高质量产出。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1. 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和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提案、研究计划、预算和团队组建计划等内容。
3. 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立项。
三、项目组织与实施1. 项目负责人担负项目组织和管理职责,确保项目按照预定计划进行。
2. 项目组织应设立科研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和任务分工,定期召开会议评估项目进展。
3. 项目组织应加强与相关研究机构和合作单位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协作推进项目工作。
四、科研经费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预算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 科研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财务规定,严禁挪用或私分经费。
3. 科研经费使用需进行结算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和透明。
五、成果评价与报告1.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编写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并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2. 项目成果评价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结果用于项目绩效考核和成果发表。
3. 项目成果应根据规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
六、项目监督与督导1. 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定期监督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监督和督导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成果评价等。
3. 监督和督导结果将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依据。
七、附则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专项研究项目,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操作。
2.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以上为《专项研究管理办法》的内容要点,具体细则和规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2014立项的辽宁社科联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
体教部
0.8
2015.12-2016.12
11
2016lslktzitsg-01
人文社科代表性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建构及实现机制研究
姜春林
公管学院
0.8
2015.12-2016.12
12
2016lslktziwx-11
真实还是虚构:多模态视阈下视频新闻评价研究
战丽莉
外语学院
0.8
2015.12-2016.12
“新常态”下辽宁“绿色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研究
关巍
马克思学院
0.8
2015.12-2016.12
9
2016lslktzimks-07
基于高校网络文化的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对策研究
张远航
学生处
0.8
2015.12-2016.12
10
2016lslktzityx-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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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
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工作,是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学科齐全、人才集聚的科研优势,真正体现省社科联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咨政服务的重要职能与社会责任,帮助全省社科工作者搭建一个协同创新科研平台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为提高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理论创新和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社科联组织实施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面向省内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坚持“政府出题、厅局核标、高校研究、多出精品、服务实践”的原则,通过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等四个程序确定课题中标单位。
第二章选题与申报
第三条省社科联根据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需要定期发布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选题
指南》一般在当年上半年发布,申报者可在《选题指南》中选择申报课题,可根据《选题指南》确定的选题进行命题申报。
第四条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
重点课题是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注的、在决策过程中迫切需要回答的黑龙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现实问题。
重点课题由省社科联代政府拟出后,经省直相关厅局核准并同意。
重点课题每年度拟确定30~100项,通过公告形式,面向省内招标,必要时面向省外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公开招标。
对投标课题组,经省社科联与相关厅局共同进行审核同意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省社科联审定批准。
重点课题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组建跨学科、跨单位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相结合的课题组,进行团队协同科研攻关,形成高质量的精品研究成果,确保研究成果能够进入省委省政府决策参与程序。
重点课题立项后,给予每项课题相应经费资助。
第五条申报人每人每年只限申报一个项目。
重点课题由申报课题负责人填写《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并同时提交其他规定材料,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盖章同意后,由单位科研部门统一向省社科联报送。
第六条投标重点课题条件: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
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省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备本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六个一批”人才的资格,职称最低限定为副教授。
3.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项目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按照本办法要求完成课题。
申报重点课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第七条投标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取消其3年投标资格,已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
第八条省社科联重点研究课题信息网站为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
投标人可从该网站上下载《选题指南》、《投标书》及有关材料,并按规定填写。
第三章招标、立项评审与日常管理
第九条组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立项及结项评审学科专家组。
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评审专家本人及亲属申报当年立项、结项课题者,不得参加该年度课题评审工作。
第十条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中标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须与省社科联签订《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投标协议书》。
省社科联对重点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跟踪,由对标省直厅局和省社科联各派一名同志,全程跟踪课题组进行调研。
同时,省社科联要
求课题组必须坚持“以实地调研为主,以书面调研为辅”的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课题一经完成,提交成果的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字数为1万字左右,并上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摘要性文稿,以便后期形成《成果汇编》;中期的阶段性成果要求提交1500字左右的建议性文章,省社科联将以《专家建议》简报的形式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厅局。
第十二条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变研究方向和计划,如有特殊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填写《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同意,报省社科联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和调整:包括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增减课题组成员、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成果最终形式、变更项目研究单位以及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省社科联将对课题给予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一是研究成果有政治问题;二是研究成果质量低劣;三是剽窃他人成果;四是与批准的中标立项课题内容不符;五是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或延期一年仍未完成课题;六是第一次评审未通过结项,修改后重新评审仍未通过。
被撤消项目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第十四条省社科联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实行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
理相结合的原则,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设立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课题招标、立项的组织实施及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四章课题结项与验收
第十五条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结项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根据课题成果质量,确定结项等级。
第十六条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统一报送省社科联。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对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课题批准结项,对不合格等次的课题不予结项。
第十七条课题研究成果经评审验收合格的,省社科联颁发《结项证书》,并注明优秀、良好、合格等次。
第十八条课题结项评审时,课题负责人应向省社科联出具最终研究成果纸质文档一式5份,并同时出具电子文档。
第十九条在结项评审前,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党政部门决策采纳(以领导同志批示或已将成果观点、对策建议写入省直部门以上相关文件为准),可免于鉴定。
同时,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xxxx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成果”的字样。
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该课题研究成果申请免于鉴定。
第五章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条省社科联提出重点课题资助额度方案,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后,将课题经费拨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
课题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启动时拨付60%,结题后拨付40%。
第二十一条课题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经费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包括高校社科联)应按1∶1的比例予以经费匹配资助。
因故终止或撤销的重点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要及时清理账目,并将课题资助经费退还省社科联。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隶属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