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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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校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校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助办),负责贫困学生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条件第五条贫困学生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六条申请贫困学生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二)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合格;(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章资助类型和标准第七条学校设立以下几种贫困学生资助类型:(一)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二)学校助学金:由学校出资,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三)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四)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兼职工作,帮助学生自力更生;(五)临时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时给予适当补助。

第八条资助标准由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并适时调整。

第四章申请和审批程序第九条学生申请贫困学生资助,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名单,报资助办审核。

第十一条资助办对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并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公示无异议后,资助办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三条学校设立贫困学生资助监督小组,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资助办应定期对贫困学生资助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学校对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五篇)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五篇)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按上级当时的补助标准为准。

三、健全机制成立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总务处、学生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同时,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董事长、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

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四、评审程序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

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

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补助名额,____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____填写申请报告和《祁东成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要经村委盖章。

4、评审。

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

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5、公示。

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____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____、家庭困难原因、____投诉电话等。

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申诉。

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受理复议机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处填写《贫困寄宿生花名册》,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申请表》和《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进行审核花名册。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认定标准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学校贫困生救助制度

学校贫困生救助制度

学校贫困生救助制度一、总则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3. 学校贫困生救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真正惠及困难学生。

二、救助对象和条件1. 救助对象: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2. 救助条件:(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贫困线标准;(2)学生本人勤奋学习,成绩优良;(3)学生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4)学生家庭未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

三、救助方式和标准1. 助学金: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给予一定金额的助学金,用于补贴生活费用。

2. 减免学费:对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3. 临时救助:对家庭突发变故或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性救助。

4. 勤工俭学:为贫困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劳动赚取生活费用。

5. 社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力量资助,为贫困生提供更多救助渠道。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1. 申请:贫困生本人或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初审: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 复审:学校成立贫困生救助评审小组,对初审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拟救助对象。

4. 公示:将拟救助对象名单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救助对象。

6. 发放: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

五、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贫困生救助监督电话和信箱,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2. 学校定期对贫困生救助工作进行审计,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安全、合规使用。

3. 对弄虚作假、骗取救助资金和物资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2024年贫困生助学金管理方案

2024年贫困生助学金管理方案

2024年贫困生助学金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贫困生助学金是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2024年,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分配贫困生助学金,提升资助效果,制定一套科学、公平、透明的管理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二、管理目标1. 确保贫困生助学金资金使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2. 提高资助效果,确保资助金能够最大程度地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3. 健全贫困生助学金管理的制度规范,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管理措施1. 资金来源和划拨机制1.1 贫困生助学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和校内自筹。

1.2 资金划拨机制由学校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确保资金按照合理的比例划拨到各个院系和贫困生账户,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

1.3 学校应制定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和管理贫困生助学金资金,并建立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审核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 贫困生认定和选择2.1 贫困生认定应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进行,采用层层筛选的办法,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

2.2 学校应建立贫困生数据库,收集和管理贫困生的相关信息,确保资助对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3 在资助对象的选择上,应优先考虑有较好学业成绩、品德良好、积极向上的学生,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倾斜。

3. 资助标准和发放方式3.1 资助标准应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校所在地的消费水平进行制定,确保资助金能够满足学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

3.2 资助方式应采用货币资助和物资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可以通过直接发放资金、购买学习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方式给予资助。

3.3 资助资金的发放应及时,避免造成学生临时困难。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发放机制和流程,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资助管理和监督4.1 学校应建立贫困生助学金管理的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4.2 学校应定期对贫困生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加强对资助对象的跟踪和了解,确保资助资金的真正用于学生的学业和生活。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为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XX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20XX]XX号)、《XX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资助工作的原则第一条资助困难生顺利完成学业,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都要把此项工作切实抓好。

第二条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教育与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

实行“有困难,先贷款,真困难,可减免”的导向政策。

第三条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各类受助名单在确定前都要予以公示,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资助工作的管理体制第四条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学生处负责全校资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年度资助计划,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以及各类资助名单的最后审定;财务处负责资助经费的核算、发放等工作。

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都负有加强对困难学生教育的职责。

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困难学生的认定及各类资助名单的初审。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资助工作教师队伍。

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教育工作。

学生处负责资助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资助政策和办法,认真研究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学院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对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名额的分配和评定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并公告。

第三章资助经费的来源及使用第七条我校学生资助经费来源主要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2.学校从事业收入中划拨的专项经费;3.国家下拨的经费;4.社会或个人的捐赠。

学校贫困生补助管理制度

学校贫困生补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扶贫的方针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农村学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贫困生补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章贫困生认定第四条贫困生认定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后确定。

第五条申请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2. 家庭收入证明;3. 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证明;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学院设立贫困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贫困生补助种类及标准第七条学校设立以下贫困生补助种类:1. 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2. 助学金:包括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等;3. 勤工助学: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费用。

第八条贫困生补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2.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3. 临时困难补助:每生每次1000元;4. 特别困难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5. 勤工助学:每小时10元。

第四章贫困生补助申请及发放第九条贫困生补助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第十条学生申请贫困生补助时,需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由学校财务部门发放补助。

第十一条贫困生补助发放采取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方式,确保补助及时、安全地发放到学生手中。

第五章贫困生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贫困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贫困生补助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贫困生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贫困生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学校贫困生帮扶与资助办法

学校贫困生帮扶与资助办法

学校贫困生帮扶与资助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困生的教育问题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帮扶与资助办法。

本文将分为十二个小节,从各个角度探讨学校贫困生帮扶与资助办法的内容与效果。

一、引言贫困生的教育问题是我国教育体制中的一大短板。

学校帮扶与资助办法的出台,为贫困生提供了机会改变命运。

二、建立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应建立起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

通过经济援助、学业奖励等方式,激发贫困学生的学习动力。

三、提供经济援助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所以学校应该为其提供经济援助。

设立特别资助金,根据贫困生的具体情况,分发适当的经济支持,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四、设立奖学金制度学校应设立奖学金制度,通过评定学习成绩、奖励校内活动等方式,激励贫困生努力学习。

这不仅可以改善他们的学习动力,也能起到榜样的作用,激发其他学生的积极性。

五、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校可以组织勤工助学活动,为贫困生提供兼职机会。

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贫困生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同时还能培养他们的劳动意识和实践能力。

六、提供教育资源学校应为贫困生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包括教材、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

这样可以帮助贫困生获取高质量的教育资源,提高他们的学习水平。

七、设立心理辅导机构贫困生常常面临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需要心理上的支持与帮助。

学校可以设立心理辅导机构,为贫困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积极面对生活困难。

八、建立师生互动平台学校可以建立师生互动平台,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老师可以通过讲座、辅导等形式,帮助贫困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上的问题,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和学习乐趣。

九、加强家庭教育学校可以与贫困学生家庭积极合作,加强家庭教育。

通过与家长的交流,提供一些家庭教育指导,促使家庭重视孩子的教育,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十、加大社会支持力度学校帮扶与资助办法需要社会的支持与参与。

学校贫困生管理制度

学校贫困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扶贫的政策精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贫困生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困三个等级。

(1)一般困难: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校认定标准。

(2)困难: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较差,或家庭成员因病、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3)特困: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成员因病、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2. 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1)家庭成员数为一人或两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家庭成员数为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成员数为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重病患者等。

四、贫困生认定程序1. 学生自愿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步认定名单。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初步认定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4. 学校公示最终认定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五、贫困生资助措施1. 资助形式:助学金、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

2. 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给予相应金额的助学金。

3. 奖学金: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对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贫困生给予奖励。

4. 学费减免:对特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5. 勤工助学:为贫困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费用。

六、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贫困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贫困生认定、资助等工作。

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完)
1.资助对象:在我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以下简称学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贫困家庭学生。
2.资助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资助:
(1)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和地方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家庭标准;
(2)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4)未享受其他同类资助。
六、监督与评估
1.监督:学校应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评估:学校应定期对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七、宣传与培训
1.宣传:学校应加大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学生及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
2.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资助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资助目标与原则
1.目标:为贫困学生提供经济援助,确保其正常学习生活,促进教育公平。
2.原则:
-公平性: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都能获得资助;
-精准性:精确识别资助对象,确保资助资金用于真正需要的学生;
-动态管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及时调整资助名单;
-透明度:资助政策、评审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资助标准与方式
1.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学费、住宿费等支出,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资助标准。
2.资助方式:
(1)直接资助: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用于补贴生活费用;
(2)学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减免学费;
(3)国家助学贷款: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其学费、住宿费等支出;
-评审结果进行公示,ຫໍສະໝຸດ 受社会监督。六、资金来源与管理

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范本(四篇)

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范本(四篇)

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范本____年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1. 简介贫困生是指家庭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贫困线标准的学生。

作为学校的社会责任,学校将继续实施资助贫困生计划,为他们提供经济和心理上的支持,帮助他们克服困境,实现自己的教育梦想。

本方案旨在规范和细化学校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措施。

2. 贫困生选定标准学校将根据国家贫困线标准和本校实际情况,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核。

具体标准如下:2.1 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或家庭年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2倍。

2.2 家庭人口状况贫困生家庭不超过核准的人口标准。

2.3 学业表现贫困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

在各项考试和评估中,至少达到及格线。

2.4 其他特殊情况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贫困生,学校将进行重点关注,优先资助。

3. 资助范围3.1 经济资助学校将根据贫困生的具体情况,提供经济资助。

资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学费减免:对于符合资助标准的贫困生,学校将对其学费进行适当减免。

(2)生活费补助:学校将向贫困生提供每月固定金额的生活费补助,以解决其基本生活需求。

(3)住宿补助:对于需要校内住宿的贫困生,学校将提供住宿补助,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4)教材及学习用品提供:学校将提供免费或补贴的教材及学习用品,确保贫困生能够顺利参与学习。

3.2 心理支持学校将组织心理辅导师团队,为贫困生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培训,帮助他们认识自我、增强自信心,并提供必要的情绪调节和解压方式。

3.3 文化活动和课外活动参与学校将推出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课外活动,鼓励贫困生积极参与。

通过参与这些活动,贫困生将有机会锻炼自己的综合素质,扩大人际交往圈子,提升自己的社交能力。

4. 资助申请流程4.1 填写申请表格贫困生及其家长需填写学校提供的贫困生资助申请表格,详细填写个人和家庭的基本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七篇】

关于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七篇】

关于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七篇】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一、强组织领导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1. 引言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其教育梦想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该制度旨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资助,并且对资助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2.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贫困学生资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助学金助学金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提供的一种经济援助措施。

按照贫困学生的具体情况,助学金可以分为国家助学金、院校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等多个层次。

2.2 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是为了满足贫困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这包括食宿费用、学杂费、交通费等方面的补助。

2.3 奖学金奖学金是对于在学术、科技、文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贫困学生的一种资助形式。

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激励学生取得好的学习成绩,提高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3. 资助申请与评定贫困学生资助的申请与评定是整个资助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目的是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1 资助申请贫困学生需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奖励证书等。

学校应当制定明确的申请流程和要求,确保学生能够便捷地提交申请。

3.2 资助评定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校设立专门的资助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资助申请进行评定。

评定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确保公正性和客观性。

3.3 资助结果通知学校应当及时将资助结果通知给学生,并提供详细的资助金额、资助期限等信息。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邮箱等方式获取资助结果通知。

4. 资助管理与监督为了确保贫困学生资助的有效管理与监督,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4.1 资助发放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将资助款项发放给贫困学生。

资助款项应当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上,确保资助金额的安全和透明。

4.2 资助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资助管理系统,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等进行统一管理。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范文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74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14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内资助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学校各系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完善校内学生资助公示审查制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证资助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池州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等职能部门和各系负责人组成。

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财务处负责资助资金的提取及资助使用、发放情况的财务管理;监察审计处负责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各系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学生资助评审和配合资助、财务部门做好学生资助经费的发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大学生资助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三章资助原则第四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的原则:(一)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二)资助对象向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倾斜;(三) 教育、鼓励困难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第四章资助对象及条件第五条资助对象是本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贫困生资助制度

学校贫困生资助制度

贫困生资助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

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

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一)指标下达。

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

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

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

《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学校贫困建档立卡管理制度

学校贫困建档立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承担子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教育费用,经学校认定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贫困建档立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享有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动态管理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资助措施,确保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公开透明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等工作公开透明,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第五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监督指导全校资助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等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反馈学生信息。

第三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一)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认定名单。

(三)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初步认定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二)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四)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校学生资助和贫困生帮扶办法

学校学生资助和贫困生帮扶办法

学校学生资助和贫困生帮扶办法学校学生资助和贫困生帮扶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经济援助和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学校学生资助和贫困生帮扶的办法和措施。

一、提供经济援助金钱是学生资助和帮扶的重要途径之一。

学校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为贫困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

这些基金应该来源于社会各界的捐助和政府的支持。

同时,学校可以轻松利用现有的财政预算,通过减免学费和提供食宿补贴等方式为贫困生提供经济支持。

二、推行勤工俭学勤工俭学是一种提供校内工作机会的方式,以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

学校可以与用人单位或企业合作,提供校内兼职岗位,为有需要的学生创造机会。

这不仅可以帮助学生赚取一定的收入,还可以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三、开展培训和就业指导学校可以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以帮助贫困生提升就业竞争力。

通过开设职业技能课程、组织就业讲座和简历指导等活动,学校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提升就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四、建立健全的教育体系学校应该对贫困生进行全面的教育体系建设,确保他们获得公平的教育资源和机会。

学校可以通过建立免费课外辅导班、提供教材教具和资料费用补贴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弥补差距,提高学习成绩。

五、提供心理支持贫困生不仅面临经济上的困难,还有可能面临心理压力。

学校可以建立心理咨询和支持体系,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贫困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

这样可以帮助贫困生调整心态、克服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

六、加强宣传和倡导学校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学生资助和贫困生帮扶的政策和措施,增强学生和家长的知晓度。

同时,学校也应该鼓励和倡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和参与学生资助和贫困生帮扶事业。

七、加强学生管理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机制,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及时发现和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学生。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家访、班主任关怀和个别谈心等形式,与学生建立信任和沟通,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八、借鉴成功的经验学校可以多方面借鉴其他地区和学校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中学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二篇)

中学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二篇)

中学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助内容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当年就读我校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继续实行享受免学费政策。

同时,学校切实落实从实际收取的学费收入中提取___%经费要求,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工作程序(一)资助申请审批和核查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执行:1、学生申请。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开学___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报“肥合六八一中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___(或___明)以及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和复印件:(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7)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的其他困难证明。

2、学校初审。

学校负责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按照本校贫困学生状况和贫困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核定享受免学费受助学生___。

分班级为每个学生建立资助档案,并对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学校将“肥合六八一中学贫困学生享受面目学费学生资助公示表”在学校醒目的地方进行不少于___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应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及质疑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和学生反映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文字记录,未通过审核的要将原因告知学生本人。

学院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学院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学院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的管理和实施,确保资助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资助资金是指学校按和省有关规定,我校从所取得的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计提资金并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奖励优秀学生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专项资金应按照相关规定,从上一学年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当年学生资助资金,足额提取,并足额发放给学生。

(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

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且分账核算,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各有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也不得将学生活动或学生管理等其他方面的资金冲抵学生资助资金。

(三)公开透明。

专项资金应坚持使用管理规范,程序公开明,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依法、有效的使用。

(四)滚动使用。

专项资金按照当年实际申请金额提取,发放后剩余的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条资助资金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和财务部负责处理。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切实解决好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问题,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章资助对象、资助项目、计提标准第六条专项资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校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优先资助建档立卡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孤残学生、烈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儿女绝育户家庭学生、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贫困家庭学生。

第七条学校按不低于5%的比例从学费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出校内资助专项资金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第八条校内资助资金列入学校年初预算,每年年底取得事业收入的同时计提,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第九条校内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

第三章管理使用程序及要求第十条学校严格界定学生资助资金的开支范围,凡属于校内资助范围的资金支出,必须经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签字,方可办理资金支出手续。

校内资助管理制度

校内资助管理制度

校内资助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观念的转变,校内资助成为了高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内资助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不仅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还可以缓解家庭经济负担,提高教育公平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资助对象的确定1. 低收入学生通过调查统计家庭贫困情况,确保对低收入学生的资助及时准确;2. 优秀学生对优秀学生给予特殊资助,鼓励他们更好地发展才能;3. 困难学生对家庭生活困难、突发情况的学生给予特殊关怀和资助。

三、资助范围及标准1. 学费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资助是最主要的形式,可以减轻家庭负担,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 生活费资助面对生活费不足的学生,可以通过发放生活费资助,改善其生活状况,确保身心健康;3. 书籍及学习用品资助为了促进学生的学习,提供课本、参考书籍和学习用品的资助,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4. 奖学金设置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

四、资助申请和评定1. 相关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单等;2. 申请流程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等;3. 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等,制定评定标准,公正评定每个申请学生的资助额度。

五、资助管理与监督1. 资助发放学校设立专门的资助部门,负责资助发放工作,确保及时发放资助款项;2. 审核与复核设立资助审核和复核机构,严格审核和复核每个学生的资助资格,确保公正性和准确性;3. 监督机制建立资助制度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资助款项使用情况和效果的监管,保证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六、资助后续服务1. 心理健康关怀为资助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增强自信;2. 成长导向指导通过成长导向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引导他们积极进取,健康成长;3. 就业指导为即将毕业的资助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实习机会等,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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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助标准和方式
校内资助金额一般以每学期减、奖、免、助(主要是减免学费)方式进行(100—400元不等)。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可考虑免除其全学期的书学费、住宿费,以确保其完成高中学业。
(一)评定原则
1、学校依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每学期评定一次,确定的受资助名单和金额在校内外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附:《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安徽省凤阳中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抄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抄送:凤阳中学各部门、年级
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2010〕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校内助学金的评定,与学生本人的学习态度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结合,但不能完全以学习成绩为依据。
(二)资助程序和方式
1、由学生本人申请(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班级和年级进行调查核实后上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金额,并进行公示5日。
2、校内助学金不发给学生本人,主要以总务处每学期减免学费方式进行。
3、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由学生本人申请(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班级和年级进行调查核实后上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学校资助领导小组一周内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金额,并进行公示。
4、受助学生于开学第三周凭有关减免费用手续到会计室缴费、到教导处注册。
四、经费来源
凤中字〔2012〕11号
关于印发、年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2010〕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3、父母双双或单方常年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者;
4、因天灾人祸或突发事件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5、军烈属子女、特困残疾子女和残疾学生;
6、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领证户家庭经济困难者;
7、除上述情形外,其它因素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二、资助比例
目前按普通高中在校生的2-5%计算,每年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名以上,以后视情况逐步加大资助比例和资助力度,尤其是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倾斜。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普通高中在籍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读、复读生除外)。凡申请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安徽省城、乡户籍。
(二)遵纪守法,诚信品正。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包括:
1、父母双双或单方亡故,家庭经济困难者;
2、父母双双或单方下岗,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市低保或农村贫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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