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峰矿各工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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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峰煤业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一、瓦检员操作规程
1、专职检查瓦斯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瓦检员必须熟悉所负责范围内的通风系统。
3、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交待清楚井下或采区内瓦斯情况。
4、高瓦斯矿每班必须按规定路线至少检查三次。
5、矿井临时停产,不准停风、停电,恢复生产前先送风,经检查瓦斯后确认没有问题方可恢复生产。
6、瓦检员把检查的瓦斯及时写在牌板上,记在记录本上,并通知在场的工作人员,每班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写瓦斯报表送矿领导审阅,不得空班漏检。
7、瓦斯检查员在巡回检查时,要注意通风情况和通风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理。
8、瓦检员如发现瓦斯含量超过规定,要按规程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撤出该处的工作人员,并在进口处打花闭,挂“禁止入内”牌然后向矿领导汇报。
9、下井前对瓦斯鉴定器要进行如下检查:
(1)必须经常检查气球,有破裂立即更换
(2)光谱是否正常。
(3)水份吸收管内的药品是否失效,粒度不得过大过小,一般应与黄豆粒大小相同,两头用脱脂棉堵好。
(4)用前必须用新鲜空气清洗,调整至0位,此地点温度和被检查地
点温度不要相差过大。
(5)二氧化碳吸收管的药品应保持良好,发现失效时及时更换。
10、下井检查时:
(1)携带瓦斯鉴定器要防止碰撞,使用时动作要轻要准确,不得用力过猛。
(2)检查瓦斯时,瓦斯吸收管必须与顶板接近,如顶部有勾木时,必须用木杆把瓦斯吸收管挑至顶板接近处。
(3)为了检查正确,每个地点都应检查二次,如果各次检查结果相同,方准记入记录本内。
11、检查完后将镜头必须盖好,上井后清洗一次,并要观察光谱是否还原,还原证明检查正确,否则为不正确,正常使用的鉴定器最少每季度鉴定一次。
12、对失修,停工恢复巷道的瓦斯检查由二人携带自救器,一前一后(不得并行)相距5米以上进行检查,并要观察。
13、将检查的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报矿。
二、打眼工操作规程
1、钻工必须了解钻眼工具的构造和性能,并保持完好。
2、钻工在工作前和工作后及放炮后必须经常敲邦问顶,如发现活煤,活石、伞檐等要站在安全地点,找好退路,并叫临近的工作人员躲开,一人照明,一人用长把工具处理掉。打眼前必须检查瓦斯。
3、钻工在打眼前要首先看好中腰线再布置眼位。
4、打眼前,围巾、袖口、裤角,必须绑好,防止钻杆缠住伤人。
5、如打眼工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
6、禁止利用残眼、废眼继续打眼。
7、打眼时如遇到透水,透空不得拨出钻杆,将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立即报告调度室或矿领导等候指示。
8、工作面有淋水时,应将打眼的电器设备遮盖好,防止破坏绝缘造成漏电着火。
9、打完眼后,应将打眼工具存放到安全地点。
三、放炮工操作规程
l、放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放炮工必须严格执行规程有关爆破的规定。
3、装药前加固好支架。
4、将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内,要用雷管脚线将药卷缠住,以防拉出雷管,并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在一起短路。
5、没有扫除眼内的煤岩粉不得装药,装药时,必须一只手用木质炮棍,另一手拉紧雷管脚线,将药轻轻推入。
6、如眼内发现出水征状,温度骤高骤低,并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软透空透老等情况都不准装药,并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7、不得一次装药分次放炮和边打眼边放炮。
8、采掘工作面的支架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支架有损坏、或留有伞檐时,都禁止装药放炮。
9、装药和放炮前,在炮眼附近20米以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
放炮。
10、放炮员放炮后必须由放炮员先卷线,班长和其它人员在放炮员后进入。
11、放炮的联线,检查线路接线,合闸放炮等工作只能由放炮员一人操作。
12、放炮母线必须用双线,禁止利用轨道管子或大地等作回路,禁止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13、放炮母线必须用铜质绝缘母线,其长度必须大于放炮距离规定。
14、在放炮地点以内,如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阻塞巷道三分之一以上的物体时,禁止放炮。
15、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
16、放炮员向外拉母线,要边走边喊“放炮啦”,放炮前要大喊三声“放炮啦”,5分钟后再放炮。
17、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器的钥匙,不得交给别人,炮响后立即将钥匙拨下。
18、开口时要打浅眼,放炮严禁全断面一次放炮。
19、禁止放明炮和糊炮,炮眼内必须按要求装填炮泥。
20、瞎炮处理:
(1)在距离瞎炮0.3米处,另打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装药放炮。
(2)严禁用镐刨或掏拉吹洗的方法处理。
(3)重新联线重新放炮。
四、支柱工操作规程
1、支柱前要敲邦问顶,遇有活煤、活石、伞檐煤及不安全的地方必须站在安全地点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支护。
2、柱脚不能打在浮煤浮矸上。
3、柱要大头朝上,小头朝下,棚柱的迎山脚要适合煤层倾角,迎山有力。
4、支柱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打柱的下方可能波击到的地点不准站人。
5、柱脚要打在硬底上,必须全部接触脚窝。
6、局部冒顶处支架上边控塘(冒顶处)要用材料充填或搭木垛。
7、一根支柱禁止用双柱帽和双楔子。
8、支架完成后,要清理好工作地点,整理好工具。
五、回柱工操作规程
1、回柱工作必须由有采掘经验的工人担任。
2、回柱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管理方法,在安全的条件下,将应回支柱全部回出。
3、回柱时,必须有专人观察顶板,观察人员必须站在密集支柱的安全出口处。
4、监护人员必须与回柱工密切配合,监护人员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及时与回柱工联系,回柱工应服从监护人员的指挥。
5、进行回柱工作时,除回柱工和指挥人员外,其它人员应在新密集棚以里,并且不能阻碍回柱工作。
6、回柱时,必须站在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进行工作,后路要保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