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高警示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用药差错发生,促进高警示药品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涉及高警示药品存放,调配,使用,管理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3.定义
3.1.如果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导致死亡的药物称为“高警示药品”。高警
示药品使用差错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
3.2.高警示药品参考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推荐目录、美国安全用药研究所
(ISMP)分类,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和品种,具体品种见附表1。
4.职责
规范高警示药品的储存调配使用以及相关管理
5.高警示药品的储存管理
5.1.全院高警示药品存放处须贴有统一的高警示药品醒目标识.
5.2.按药品温湿度要求存放,温度在0-30,湿度在45%-75%,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
午进行巡查,并做好温湿度的记录,若发现温湿度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药品养护人员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对过期,失效等药品应进行封存登记,并按规定报告处理。
5.3.高警示药品的验收,入库,发放以及退药按照相应规定执行。保存先进先出,近期
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5.4.原则上科室不集中储存高警示药品(急救药品除外),如果临床需要在备用药品中
配备高警示药品的,应根据临床需要,经过临床科室主任审核,报药学部门审核批
准后方可备用。
6.高警示药品的医嘱开具
6.1.高警示药品需凭临床医师的处方,医嘱调剂。药房在对外发放高警示药品前应对
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是否一致,发出药品时应使之与其普通药品有效区
分,并明确告知领药者该警示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必要信息。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概述
高警示药品是指由于其特殊性质,容易引起患者严重不良反应或者对患者健康
造成严重威胁的药品。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高警示药品的使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管理体系、审查审批、销售使用等方面阐述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法律法规
1.1 高警示药品的定义
根据《药品管理法》,高警示药品是指那些因治疗效果、安全性等方面的特殊
性质,容易引起患者严重不良反应或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药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这类药品进行特别的管理。
1.2 相关规定
针对高警示药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包括药品准
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管理体系
2.1 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了专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负责对高警示药品
的审查审批、监管和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
2.2 信息共享
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
递高警示药品的最新信息,以便医疗人员和患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审查审批
3.1 严格审查
对于高警示药品,审查程序更加严格,需要医药专家进行专业评估,确保其安
全性和有效性符合规定。
3.2 限制销售
高警示药品的销售受到严格限制,只能在合格的医疗机构内开具凭医师处方购买,以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用药指导。
五、销售使用
4.1 用药指导
医疗机构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需要进行详细的用药指导,告知患者可能出现
的不良反应,提醒患者随时向医务人员咨询。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和定义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我院高警示药品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用药安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预防和减少用药差错《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以及相关规章
制度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物本身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物。
第二章组织和制度
第三条组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组织医务护理药学等部门以及相关专家成立我院专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组织,具体负责我院高警示药品的遴选监督以及
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规范的制定。相关临床科室与药学部成立相应科室的药品管理组织
或者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或者本科室的高警示药品管理。
第四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规范高警示药品的储存调配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原则上定期维护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第三章药品目录与分级
第五条药品目录:结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以及参考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发布的高警示药品金字塔分级管理原则,结合我院药品管理实际,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及分级。我院高警示药
品目录及分级见附录1.
第六条药品分级: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A级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药品,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
级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C级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高警讯药品的管理,避免高警讯药品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保障用药安全;加强医务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意识,提高药物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制定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药品目录。
一、定义:
高警讯药品包括:
1 .出现错误和/或警讯事件频率较高的药品,即高警示药品,例如胰岛素、肝素或化疗药物;
2 .名称、包装和标签或临床使用相似和/或发音相似的药品,即相似药品,例如普适泰片(舍尼通)和托特罗定片(舍尼亭),或尼莫地平片和尼群地平片等;
3 .服用后可能产生头晕、低血糖等反应,易致患者发生跌倒伤害的药品,即易致跌倒药品O
二、条款
1 .高警讯药品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该标识既可制成标签粘贴在高警讯药品储存处,也可嵌入电子处方系统、医嘱处理系统和处方调配系统,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处置高警讯药品。警示标识按类别分:
(1)高警示药品,实行“ABC三级管理模式”,其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高浓度电解质还应有自己独立的标识;
(2)相似药品,应有看似、听似以及一品多规等标识;
(3)易致跌倒标识
2 .高警讯药品的储存管理
(1)高警示药品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应按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专门的存放货架或冰箱分类储存,并有存放区域的警示标识。
(2)相似药品存放,货架(药盒)外侧必须加贴相应的醒目标识(看似、听似、一品多规、易致跌倒等)。
(3)除药房外贮有高警讯药品的部门和科室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建立使用登记本等安全措施,加强储存药品的数量和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按规定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如有近效期或过期药品,应向药剂科汇报,更换。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高警示药品误用、滥用,参考国家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制定该制度。
二、适用范围
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的购进、存放、使用和管理适用于该制度。
三、人员职责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负责批准高危药品目录,指导高警示药品使用和管理。
(二)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
负责定期对药剂科各部门及病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宣传统战部
负责按规定制作醒目的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和白底红字高警示药品专用标签。
(四)药剂科各部门组长、各病区护士长
为药剂科各部门、病区高警示药品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所管理部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工作。
(五)药品库房采购员
负责对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高警示药品目录发放至医院各相关部门。
(六)医师
负责在确定高警示药品治疗使用方案前,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
四、制度正文
(一)高警示药品的定义
高警示药品,是指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高警示药品引起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
高警示药品的存放管理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1.设置专用存放区域、药架或药柜等,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2.药品储存处放置有明显高警示标识。
3.药品标签上应有高警示药品标识。
麻醉、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者,按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不在本制度所述之列。
(二)药品引进及药品目录的制定
1.高警示药品须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入院。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高警示药品包括高危药品、相似药品(看似、听似)。
二、贮存与保管
1.高警示药品需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2.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药柜)应标识醒目,设置全院统一的警示标志。
3.高警示药品实行专人管理。各调剂室负责人和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部门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护理单元高警示药品实行固定基数管理,每日核对,严格交接。
4.各调剂室、护理单元需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三、调配、配置和给药:
L调配: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避免调配环节的临床用药失误发生。
5.配置:须有双人核对。
6.给药:静脉泵入用胰岛素、静脉泵入用肝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给药应执行双人核对制。
四、监管
高警示药品的监管:药剂科每月检查各临床科室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并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报医务部、质控科,
并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高警示药品管理,促进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药品不良反应,根据《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
《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T/CMEAS 012-2023)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三、名词定义
高警示药品:一旦使用不当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会危及其生命的药品。
四、内容
(一)高警示药品目录的制定
参照《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中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推荐目录,修订医院高警示药品目录。
(二)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
高警示药品实行 A、B、C 三级管理模式,其中:
1.A 级风险最高,一旦发生用药错误可导致患者死亡,应重点监护和管理;
2.B 级风险中等,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较 A 级低;
3.C 级风险最低,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伤害,但较 B 级低。
(三)警示与存放标识
高警示药品使用统一的警示标识;A 级高警示药品警示到最小包装,警示标识见图1。A、B、C 三级分别使用红、橙、蓝色作为底色的标识进行储存标识管理,见图2。
图1 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图2 高警示药品存放标识(四)高警示药品管理
1.A级高警示药品专区存放、专人管理,不应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应有警示标识;并对相似药品进行物理隔离和标注。
2.高警示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3.病区备用药品、操作用药品中的高警示药品储存管理遵循专区存放、专用标识、专人管理原则,严格做到基数管理和交接班管理。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总则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二、高警示药品的定义
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的药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抗病毒药物等;
2. 抗凝药、抗血小板药、抗高血压药等;
3. 镇痛药、阿片类药物、局部麻醉药等;
4. 麻醉剂、肌松药、心肺复苏药物等;
5. 肾脏病药物、肝脏病药物、血液病药物等;
6. 放射性药物、细胞毒性药物等;
7. 其他具有高危险性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制度
1. 建立高警示药品目录: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高警示药品目录,并定期更新。
2. 高警示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高警示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2)设立高警示药品专用储存区域,专人负责管理;
(3)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3. 高警示药品的调配与使用:
(1)调配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原则,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2)对使用高警示药品的患者,需进行详细询问病史,评估患者用药风险;
(3)严格按照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给药途径;
(4)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高警示药品的监测与评价:
(1)定期对高警示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用药风险;
(2)对发生用药错误的病例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3)开展高警示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用药安全意识。
四、高警示药品的规范管理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为促进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合理应用,避免用药损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专家共识(2017)》等法律法规、专家共识,修订医院高警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高警示药品是指一旦使用不当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会危及生命的药品。
二、高警示药品品种遴选。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专家组组织、中国医药教育协会高警示药品管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9版》,同时结合医院临床用药与药品管理实际情况,按以下标准制定高警示药品目录。
(一)纳入标准
1药理作用显著,治疗窗较窄,用药错误易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
2.药品不良反应发生频率高且严重的药品;
3,给药方法复杂或特殊途径给药,需要专门监测的药品;
4.易发生药物相互作用或易与其他药品发生混淆的药
口
口口;
5.其他易发生用药错误或发生用药错误后易导致严重
不良后果的药品。
(-)排除标准
1.未纳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的药品;
2.麻醉、放射等特殊药品;
3.由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配置的药品;
4.经用药后教育患者可自行安全使用的药品;
5.无明确严重用药危害循证依据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品种将根据医院用药差错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作不定期调整。
三、高警示药品在药房、病房储存,应设置专用的药架(柜)或区域,药品贮存处有明显的全院统一的高警示药品专用警示标识;药房须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有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美国的医疗安全协会ISMP给出定义:高危药物(high-alert medication),亦称为高警讯药物,即指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
国内的定义:高警示药物是指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物。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物不会比其他药物常见,但其后果却严重得多。高危性药物的种类主要包括:高渗透性、强酸强碱性和胰岛素、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物等。
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由药剂科、护理部共同制定我院常用的高警示药物目录(具体品种见《医院高危药品目录》)。
(二)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措施(ABC分级)
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3.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4.A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5.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B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3.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4.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的药品。本制度所称高警示药品包括《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中所列药品。
第三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高警示药品的分类与管理
第四条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A级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
(二)B级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三)C级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第五条 A级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一)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提醒医、护人员注意,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四)A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第六条 B级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一)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提醒医、护人员注意,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进行核对,确保用药安全。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附目录)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附目录)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和定义
为了加强我院高警示药品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用药安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预防和减少用药差错,本制度依据《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物本身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物。
第二章组织和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组织医务护理药学等部门以及相关专家成立我院专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组织,具体负责我院高警示药品的遴选监督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规范的
制定。相关临床科室与药学部成立相应科室的药品管理组织或者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或者本科室的高警示药品管理。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规范高警示药品的储存调配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原则上定期维护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第三章药品目录与分级
结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以及参考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
员会发布的高警示药品金字塔分级管理原则,结合我院药品管理实际,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及分级。详见附录1.
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A级是高警示药品管理
的最高级别,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药品,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C级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临床科室药学部以及相关部门根据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及分级分别有针对性的统一制定本科室或者部门的高警示药品目录。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是指其具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和风险,需要通过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使用的药品。这类药品的使用和管理需要高度重视,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以确保其在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本文将就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旨在推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和患者的安全保障。
一、高警示药品的定义
高警示药品指使用过程中具有严重不良反应或严重风险的药品,包括:肝毒性药物、血液系统毒性药物、心血管系统毒性药物、神经系统毒性药物、免疫抑制药物、
危险性生物制品等。这些药品的使用需要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严格按照药品说
明书和医生的要求使用,并且需要进行严格的监测和记录。
二、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高警示药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良反应,其管理制度的实行有以下必要性:
1、确保患者的安全性:通过对高警示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可以降低患者使用药
品时的风险,减少不良反应和药品相关事件的发生,提升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2、保障医生、医药人员的权益:在高警示药品使用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承担
较大的责任,需要有相应的规范和制度进行指导和保障。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制度,医
药人员可以在安全和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工作和管理。
3、加强药品的监管和管理:高警示药品被列为特殊管理药品,其上市、销售、
储存和使用都需要严格监管和管理。规范管理高警示药品可以加强药品的监管和管理,降低药品溢出和流失等情况的发生。
三、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基本原则
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安全,加强医护人员教育和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测体系。
二、责任分工
高警示药品管理规定
高警示药品管理规定
一、高警示药品定义
美国药品安全使用协会( ISMP)对高警示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定义为: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品不会比其他药品常见,但其后果却严重得多。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松药及细胞毒药品等。
二、高警示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一)药品调剂室高警示药品需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护理单元需设高警示药品专柜放置,且远离其他普通药品存放药柜。
(二)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药柜)应标识醒目,设置全院统一的警示标志。
(三)高警示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调剂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警示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护理单元高警示药品实行定量管理,每日核对,严格交接,由治疗护士负责。
(四)各调剂室、护理单元需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养护,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三、高警示药品的调剂与使用
(一)高警示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证时才能使用。
(二)高警示药品的调剂实行双人复核制度,并做到“四查十对”,确保调剂准确无误。
(三)护理单元需严格限定使用人员资格,实习护士、进修护士、试用期护士、助理护士、有执业资格的新入院三个月以内的护士、有执业资格的新入院三个月以上但不具备独立值班能力的护士不得独立进行该类药品的配制与使用。
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是指那些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了确保这些药品的安全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发生,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关于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的基本要点:
1. 药品分类:根据药品的潜在风险,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药品风险最高,包括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可能导致患者死亡的药品。B级和C级药品的风险依次降低。
2. 存储管理:高警示药品应单独存放,有明显的标识,并且在药房、药库和病区小药柜等储存处应有醒目的专用标识。药品存放架应标识醒目,提醒医护人员注意。
3. 使用管理: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A、B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4. 用药交代: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警示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确保患者了解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5. 不良反应监测: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定期总结汇总,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6. 效期管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
7. 培训与教育:对医护人员进行高警示药品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高警示药品风险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8. 紧急处理:制定高警示药品使用错误的紧急处理流程,以便在发生用药错误时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9. 记录与报告:建立高警示药品使用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药品的领取、使用和剩余情况,以及任何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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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为加强该类药品的管理,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用药失误产生的危害,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目录制定。
各科室根据本院的高警示药品目录制定出各部门自己的高警示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见附录。
二、药品贮存。
1、高警示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2、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全院统一的警示牌提醒注意。警示牌由药学部领取。
3、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三、高警示药品的使用。
1、高警示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2、高警示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3、护理人员执行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警示,双人核对后给药。
4、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5、新引进高警示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四、高警示药品督促检查。
高警示药品制度的执行由药学部负责检查,检查结果存档,各病区药柜的检查结果报护理部。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制定于xxx年xx月xx日
xxxx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