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公司“”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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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宝武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学习中国宝武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学习中国宝武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案例:2020年3月8日22时53分,上海市宝山区纬一路宝钢股份宝山基地四号高炉发生火灾。

截至2020年3月8日,现场已无明火和烟雾,无人员伤亡。

防范措施:首先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狠抓安全文化建设,引导职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利用总厂网站、电子大屏、宣传栏和宣传展板等途径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宝武和马钢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通过普及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应急防范意识,提升员工安全素质。

同时利用厂安委会、生产例会、班组班前会、作业区班组安全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国宝武和马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解读宣传,持续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进一步营造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在做好安全的宣传贯彻与学习同时,开展安全主题宣讲、专题培训、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找茬随手拍”等活动,丰富“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内容,通过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结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防暑降温、防汛排涝等季度性的安全工作,为各生产线的稳定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总厂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安全找茬随手拍”等方式,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其中,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高炉稳产高产和总厂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条件。

加强对外来劳务、检修(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监管,做好检修(施工)作业前安全交底和安全确认,落实各职能部门、分厂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外来单位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以及煤气、易燃易爆等区域危险性较大的检修(施工)项目,确保检修(施工)作业安全。

钢铁厂-16A01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程序(模板)

钢铁厂-16A01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程序(模板)

内部事项注意保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BGFZ16A01 第3版签发:戴志浩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程序1 目的为了规范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件(含案件)、交通事故(以下统称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管理,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降低重复性事故发生的风险,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 管理职责3.1安全保卫部(以下简称:安保部)负责制(修)订本管理程序以及相关管理标准;负责安全事故的信息传递、统计、分析、汇总、归档;组织公司相关单位或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以下简称政府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举报到公司的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诚信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国家工伤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落实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处理;配合各单位进行工伤人员善后处理;负责参与调查涉及协力相关业务的事故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3.3监察部负责参与落实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处理。

3.4工会负责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

2016年4月25日发布2016年4月27日实施3.5投资管理部负责参与调查涉及建设、技改等相关业务的安全事故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3.6设备部负责参与调查涉及检修、设备等相关业务的安全事故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3.7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信息传递、统计、分析、汇总、归档;负责牵头组织对本单位轻伤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人员善后处理。

4 安全事故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5 安全事故管理流程及要求5.1安全事故的报告5.1.1(关键控制活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本部门直接负责人,逐级报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初步原因等报本单位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

近年影响较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搜集)

近年影响较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搜集)

近年来较大影响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资料编制:lhjlyby2012年11月目录鞍钢铸钢厂喷爆事故 (1)宝钢梅山钢铁煤气中毒事故 (3)河北克尔化工爆炸事故 (5)济钢石门铁矿坠罐事故 (7)韶关钢铁爆炸事故 (9)武汉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19人丧生 (11)温州工厂发生爆燃,13人死亡 (13)广西河池化工厂爆炸事故 (15)陕西工地宿舍发生火灾,13人死亡 (16)兰州石化分公司“1•7”爆炸火灾事故 (18)山东新泰化工“11.19”重大爆燃事故 (22)广西广维集团“8.26”爆炸事故 (25)金属抛光粉尘爆炸事故统计 (28)鞍钢铸钢厂喷爆事故事故现场示意图一、事故经过:2012年2月20日,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以下简称铸钢厂)开始生产水电下环(毛重95吨,采用两罐合浇的方法在砂型中浇注)。

砂型制作完成后,23时30分开始进行钢水浇注,23时36分左右,在第二罐钢水浇注即将结束时发生砂型型腔喷爆,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6人重伤)。

铸钢厂现有职工1340人,主要设备有75吨、150吨、300吨真空浇注地坑各一座,移动式混砂机7座,15吨/时砂处理再生系统两套,年产铸钢件7万吨。

二、事故原因分析: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称,事故系型腔内部或底部残余水分过高,钢水进入型腔后,残余水分受热,短时间内迅速膨胀,造成砂型型腔喷爆。

导致多人遇难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多“钢包”同时灌注钢水,二是采用的地坑式车间。

一般一个“钢包”需配备两名工作人员,钢水溢出后,他们很难逃离。

三、启示及教训1、应完善熔融金属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要严格检测原砂含水量,确保达到工艺要求;采用地坑造型时,要了解地坑造型部位的水位,以防浇注时高温金属液体遇潮发生爆炸;要安排好排气孔道,使铸型底部的气体能顺利排出型外;3、要定期对熔融金属罐(包)进行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并在确认烘干后方可使用。

宝钢梅山钢铁煤气中毒事故一、事故经过:23日上午宝钢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加压站转炉煤气柜在改造大修过程中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目前已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伤者病情基本稳定。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一)调查报告.docx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一)调查报告.docx

一、事故概况:2002年2月27日,在上海某基础公司总承包、某建设分承包公司分包的轨道交通某车站工程工地上,分承包单位进行桩基旋喷加固施工。

上午5时30分左右,1号桩机(井架式旋喷桩机)机操工王某,辅助工冯某、孙某三人在C8号旋喷桩桩基施工时,辅助工孙某发现桩机框架上部6米处油管接头漏油,在未停机的情况下,由地面爬至框架上部去排除油管漏油故障(桩机框架内径650×350)。

由于天雨湿滑,孙某爬上机架后不慎身体滑落框架内档,被正在提升的内压铁挤压受伤,事故发生后,地面施工人员立即爬上桩架将孙某救下,并送往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孙某于当日7时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辅工孙某在未停机的状态下,擅自爬上机架排除油管漏油故障,因天雨湿滑,身体滑落井架式桩机框架内档,被正在提升的动力头压铁挤压致死。

孙某违章操作,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1)机操工王某,作为C8号旋喷桩机的机长,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总承包单位对分承包单位日常安全监控不力,安全教育深度不够,并且对分承包单位施工超时作业未及时制止,对分承包队伍现场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3、主要原因分承包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不力,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力,安全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到实处;施工人员工作时间长(24小时分两班工作)造成施工人员身心疲劳、反应迟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1、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仅仅放在口头,而应落到实处,要让每个施工从业人员都知道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纪律和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危险源作业的监控,完善有关的安全防护设施。

4、施工现场应合理组织劳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的情况配置和安排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某冶金企业常见起重机械作业中的伤害事故分析及对策

某冶金企业常见起重机械作业中的伤害事故分析及对策

1 . 前言 随着 科学 技术 的进步和 经济建 设的发展 , 起 重机 械 日益显 现 出在 现代 经济 建 设 中改善物 料搬运 条件 , 作 为实现 生产 过程机械 化 、 自动 化 、 减轻体 力劳动 强 度, 提 高劳 动生产 率重要 作用 。 近 年来 冶金企业 的兼 并重组 , 生产 规模 的不 断发 展, 起重 机械 需求 量 日益增 长 , 但 由于使用 企 业的起 重机 械管 理水 平 发展相对 滞后, 而 由此引发 的设 备事故 、 安全 事故 也 日益 增多 。 本文 以某冶 金企 业常 见起
重 机械作 业 中的 伤 害事故 为例 , 分析 产生 原 因和控 制对 策 。 2 . 事 故案 例分 析 2 o l o  ̄8 月9 日, 某冶 金企业炼 钢厂浇 钢组 乙班行 车工杜 某某接 到地 面吊运 2 号 连铸机 中间包 指令 后 , 操 作C 2 #行 车至 3 号 连铸 机平 台上 鸣号 请 求指 吊 人 员到场 指挥确 认 中间包 吊具 挂 吊, 但 指 吊人员一 直 未到现 场进 行指挥 , 杜某 某 在 无人 指挥 的情 况下操 作行 车挂 吊具 , 起 升后 操作行 车运行 至 2 号连 铸机 平 台 过 程 中时 , 中间 包吊具 突 然坠落 在2 号连铸 机平 台上 , 酿 成重大 险肇 事故 ( 见 下
工 业 技 术
I 葺
某 冶 金 企 业 常 见 起 重 机 械 作 业 中 的伤 害 事 故 分 析 及 对 策
葛 蔚 陆文龙 孙 刚
2 0 0 4 3 1 ) ( 宝 山钢 铁股 份 有 限公 司 不锈 钢事 业部 安 全保 卫 部上 海 [ 摘 要] 目的 根据 某 冶 金企 业常 见 的起 重机 械作 业 中的 发生 的伤 害事 故 原 因进行 分 析 , 探 讨 防护对 策 和管 理 措施 。 按照 Ⅸ 安 全评 价通 则》 , 采用 事 故树 分 析法 、 安 全检 查表 等方 法 , 对某 冶金 企业 常 见的起 重机 械作 业 中的伤 害事 故发 生 的原 因进行 分析 , 找 出起 重机 械作 业相 关 区域及 提 出对 策措 施 。 在企 业 已有 的安 全体 系框 架基础 上 , 构筑 一道 起重 机械作 业 安全 网。 结论, 通过 实施管 控措 施 , 避免 发生 起重机 械作 业中 的伤 害事故 是 完全 可 能的 。 [ 关键 词] 起重 机 械 ; 伤 害事 故 ; 现 状评 价 中图 分类 号 : X9 2 8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l 0 0 9 - 9 1 4 X ( 2 0 1 5 ) 4 7 — 0 0 3 4 — 0 3

按钮误操作习惯违章 机械伤害事故常发生调查报告.docx

按钮误操作习惯违章 机械伤害事故常发生调查报告.docx

2007年8月13日2时30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以下简称特殊钢分公司)条钢厂线材分厂在处理堆钢故障过程中,发生机械伤害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29.5万元。

事故发生经过2007年8月13日2时左右,特殊钢分公司条钢厂线材分厂甲班在生产过程中,KOCKS轧机至盘卷区域发生堆钢故障,当班作业长顾xx指挥轧机区域作业人员进行处理。

高xx(男,37岁,KOCKS轧机主操工)等三人在处理完4#剪堆钢后,另二人去盘卷区域继续处理堆钢,高 xx一人至KOCKS轧机检查。

2时30分,第二中心控制室(简称CP2操作室)记录表明KOCKS轧机由远程操作改为就地操作状态。

随后, CP2操作室操作人员吴xx通过监控器发现KOCKS轧机密闭罩己关闭,但信号显示末关闭到位,即通过对讲机呼叫高xx,无应答。

当班作业长顾xx听到呼叫后至KOCKS轧机处查看,发现KOCKS轧机就地操作台的“闭合”操作按钮一直闪烁,“闭合”操作按钮上压嵌有一只螺母,密闭罩已向下关闭,顾xx就打开密闭罩,发现高xx被挤压在密闭罩与轧机之中,马上组织其他员工将高xx拉出。

后将高XX送至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3时死亡。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KOCKS轧机就地操作台“闭合”操作按扭压嵌一只螺母,使按钮处于常闭状态(经测试,在此状态下,密闭罩上升到最高位置延迟2秒左右就自动下降关闭),此时,当班操作人员迸人轧机内检查。

(一) 间接原因I、KOCKS轧机作业人员佳操作时,为贪图方便,习惯性用鸭嘴钳、螺母等物强制压住按钮。

2、条钢厂线材分厂现场管理不到位,对轧机操作人员习惯性的违章作业行为末及时发现。

(三)主要原因条钢厂线材分厂现场管理不到位,对轧机操作人员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未及时发现,致使KOCKS轧机就地操作台“闭合”操作按钮压嵌一只螺母,使按钮处于常闭状态。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一)顾xx,条钢厂线材分厂甲班作业长,对作业人员在操作时,违反《设备停用状态时定位的安全规定》(条钢厂发[2005]27号),习惯性用鸭嘴钳、螺母等物强制压住按钮的违章作业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轧钢厂“1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轧钢厂“1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事故时间: 2013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38 分事故类别:机械伤害伤亡情况:一人死亡事故经过:2013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38 分,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厂一棒线作业区甲班接班停机更换 16#轧机机架,维检钳工汪 XX 和周 XX负责安装轧机接手,两人安装完离开后,调整工易 X (班长)和陈 X(副班长)开始试小样。

试完第一组小样后,陈 X 发现小样尺寸偏大,到就地操作台操作16#电动压下,准备试第二组小样。

就地台操作工李 XX 听见陈 X说:“可以装钢了”后,按下操作台的点动按钮。

当易 X 正准备夹第二组小样放入进口跑槽,听见一声喊叫,随即发现汪 XX 双手臂被接手卷入,立即停机反转,将其救出后发现双手、胸部、面部左下颌被绞伤,紧急送往水钢总医院抢救。

12 月 3 日0 时 40 分汪 XX 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1 、直接原因:轧钢厂一棒线作业区,对岗位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三规一制”的督促和执行不到位,职工现场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 、间接原因:轧钢厂制度修订不细致、机械旋转部位有效防范不足、涉及电力(电源)控制未全部实现安全锁,以及对一棒线作业区安全生产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不细致、不全面,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事故性质:经调查组调查确认,该事故属机械伤害责任事故。

预防措施:1、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厂一棒线作业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要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3、要加大对从业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事故时间:2013 年 12 月 4 日 9 时 0 50 分事故类别:机械伤害伤亡情况:一人死亡事故经过:2013 年 12 月 4 日,攀长特公司焊管钢丝厂冷带车间成品班纵剪组上早班,车间调度安排用焊管料(81mm*1.0mm)剪切成打包带(30mm*1.0mm),纵剪工刘 XX 开操作台,另一名纵剪工韩 XX 在剪切机出料端整理边丝,当两人共同剪完 2 卷料后,8 时 40 分左右,由于剪切的边丝缠住万向轴,两人将万向轴安全防护罩搬移,处理缠住的边丝。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安事故调〔2012〕15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

请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月22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12年10月22日,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原料输入作业区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市总工会,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文波,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二)合同签订情况2012年2月1日,宝钢股份公司与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宝钢公司)下属上海宝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技术)签订《炼铁厂原料分厂作业协力承包合同》,承包内容包括:承包区域内物流输送系统的原料处理、输送相关的生产作业、设备巡检和日常维护、清扫等。

作业形式为生产岗位协力。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2012年10月22日7时25分左右,宝钢股份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输入作业区原料控制中心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接运2组甲班组长陆庆茂,要求将A411D皮带小车从A42系统切换到A49系统,陆庆茂即安排协力工余国峰到现场进行切换操作。

安全心理学宝钢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可以参考

安全心理学宝钢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可以参考

安全心理学宝钢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引言安全心理学关注的是人在工作环境中如何感知、认知和反应安全风险,并对这些风险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本文将通过对宝钢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探讨安全心理学在防范事故中的应用和意义。

前言宝钢集团作为中国最大的钢铁生产企业,一直以来注重安全管理。

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仍然发生了一些重大事故,给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事故的发生往往背后存在着安全心理学上的问题,本文将分析其中一个典型事故,探索其中存在的安全心理学问题以及对策。

事故描述某年某月某日,在宝钢一家工厂的高危作业区域发生了一起严重事故。

当时,一名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不慎掉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甚至生命危险。

事故分析安全认知的缺失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没有意识到事故的潜在风险。

这是一种典型的安全认知缺失,也即工人没有及时、准确地感知和评估周围的安全风险。

这可能是因为工人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意识,也可能是由于工作环境的不适应导致的。

心理压力的影响高空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工人在进行此类工作时会承受较大的心理压力。

心理压力往往会影响人的决策和判断能力,导致对潜在风险的感知和评估出现偏差。

在本案例中,工人可能因为心理压力过大而忽视了安全风险,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组织文化和信任问题事故的发生还与组织文化和信任问题有关。

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着以产量为导向的工作文化,在这种文化中,安全往往被忽视。

在这种工作文化中,工人为了达到产量目标往往会忽略安全风险,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此外,如果员工对组织的信任度较低,他们可能会抱有侥幸心理,进一步忽视安全风险,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安全心理学在防范事故中的应用安全心理学提供了一系列工具和方法,有助于提高人们对安全风险的感知和预防能力。

以下是一些在防范事故中应用安全心理学的方法:安全培训和教育通过安全培训和教育,可以增加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感知并应对安全风险。

20151009上海宝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9”中毒和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51009上海宝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9”中毒和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宝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9”中毒和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0月9日,位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炼焦分厂6#炉冷凝水回收箱内,上海宝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以下简称炼铁厂)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内部独立生产单位。

其内部分为烧结分厂、原料分厂、炼焦分厂、高炉分厂、设备管理室及炼铁机关。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内纬三路、经四路。

2.上海宝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冶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连祁路18号,经营范围:冶金协力生产;工业炉窑砌筑;冶金渣处理;钢渣制品生产与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代购代销;劳动服务等,隶属于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上海汉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泾公司),住所:宝山区罗泾镇陈行街125号201室,经营范围:金属构件五金、铁制品、木制品、纸制品、砼构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维修等。

(二)合同签署情况1. 炼铁厂和宝冶公司签订《宝钢股份炼铁厂炼焦分厂炼焦操作项目承包合同》。

双方约定:在炼铁厂区域内有关生产管理交由宝冶公司承担(内容包括成型煤巡检过程中现场设备的取样作业)。

承包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 宝冶公司和汉泾公司签订《生产作业(辅助)协力承包合同》。

双方约定:宝冶公司因生产作业(辅助)业务的需要,向汉泾公司提出协力需求,涉及的项目包括宝钢股份炼铁区域的炼焦、煤处理、成型煤巡检等作业;宝冶公司将汉泾公司人员纳入到日常管控范围内进行统一管理。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04•【文号】安委办函〔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2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北京冬奥会期间,钢铁、电力等行业企业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2月6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炼铁总厂球团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系统一灰斗因脱硫灰料位过高、重量过重,导致灰斗内部横拉杆断开,灰斗底部突然开裂,脱硫灰大量涌出,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2月15日,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电厂”)一锅炉布袋除尘器钢结构支撑件因老化、强度降低,支撑件连接部位断裂,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

2月18日,广东省惠东县华业铸造厂(以下简称“华业铸造厂”)一电弧炉在炉内留存钢水的情况下更换侧壁氧枪,先将未通冷却水的氧枪插入炉内,再接冷却水软管,导致氧枪因高温且长时间失去冷却水保护而焊缝开裂,在通入冷却水后,大量冷却水进入钢水中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且该事故存在瞒报行为。

经初步调查,以上3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暴露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追求高效率丧失安全底线。

华业铸造厂擅自改变电弧炉原有工艺设计,在出厂时只有一个炉门氧枪的基础上,私自增设了两个侧壁氧枪,以增加供氧强度,缩短炼钢时间,提高冶炼效率。

而增设的氧枪未配备联锁、报警装置,靠人工观察氧枪是否漏水,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完全丧失了安全底线,这是典型的为了发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逾越红线的行为。

二是野蛮作业带来高风险。

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事故经过:
2014年1月25日5#转炉炉修设备调试结束,约5:30分准备进行烘炉作业。

6:05分协力叉车工陈良超,将移动作业平台叉至5#炉炉口,操作工计划分四次向炉内投入木料。

约6:20分操作工孙辉和诸国华站在作业平台上第三次向炉内人工投掷烘炉用的木料,投掷作业结束后,孙辉先行离开作业平台,突然作业平台向转炉炉内方向倾斜,在平台上的诸国华不慎滑入高度落差10.8米的转炉炉下渣坑内,即送上海三人员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示意图
事故原因:
1.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诸国华高处坠落的直接原因。

2.移动作业平台未完全放置到位,处于不稳定状态,使用前又未检查确认,最终在作业过程中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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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宝钢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股份公司 三类子公司有2家:
• 宝信软件公司 • 财务公司
• 集团公司 三类子公司有2家:
• 华宝信托公司 • 宝钢教培中心(参照子公司管理) • 其考核指标有3项:
• 千人工亡率 =0 伤害频率=0 伤害严重率=0
202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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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钢安全管理模式
每年一月,集团公司总经理和各子公司(含 股份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股份公司总经理和各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当年安全生产指 导思想、目标、指标、考核办法、奖罚方式, 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将安全责任逐级传递。
各职能部门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股份董事长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保安部门、办公室、人
股份总经理 股份副总经理
各分、子公司 全体从业人员
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宣传部门、工程投 资部门、工程设备采购部门、工会、团委等 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要求各级责任者和 管理者履行各自的职责,从而形成“横向到 边,纵向到底”的共同安全责任体系。
2、安全教育培训; 3、安全“三同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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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管理督察评价和专项管理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 6、安全检查管理; • 7、职业卫生管理; • 8、工伤事故管理; • 9、外协单位安全管理; • 10、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管理; • 11、安全违章记分管理; • 12、防灾管理; • 13、生产安全评价管理; • 14、紧急预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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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钢安全管理模式
宝钢集团的安全职能部门于1999年5月成立
1、安全、三防办公室,当时只有2名专职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室,专职管理人员由2人增加到4人 3、安全生产监督部 专职管理人员由4人增加到9人

包钢烧伤事故调查总结汇报

包钢烧伤事故调查总结汇报

包钢烧伤事故调查总结汇报尊敬的领导及相关人员:我是包钢公司安全调查小组的成员,负责调查包钢烧伤事故并撰写总结汇报。

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以下是我们的总结:事故概述包钢烧伤事故发生在2021年5月1日,地点是包钢公司的一家钢铁生产车间。

在此期间,一名工人因为操作不当,导致液态金属溅到了他的身体上,造成严重烧伤。

事故发生后,受伤者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事故原因我们的调查显示,该烧伤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原因:1. 操作不规范:受伤者在进行操作时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没有正确穿戴防护装备,并且没有使用安全设备。

2. 缺乏安全培训: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受伤者并没有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对于液态金属的危险性和安全操作流程缺乏必要的了解。

3. 缺乏监管: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包钢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没有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事故影响此次烧伤事故对包钢公司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1. 生产延误:事故发生后,车间的生产受到了影响,造成了生产延误,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

2. 员工情绪低落:事故的发生给包钢公司的员工带来了恐慌和不安,员工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失去了信心。

对策建议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包钢公司应全面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针对液态金属操作的安全培训。

确保所有员工都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强化安全检查机制:包钢公司应建立更加严格的安全检查机制,确保生产车间的安全设备完好并经常进行维护。

加强对员工操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操作。

3. 建立安全文化:公司应大力弘扬安全文化,让员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加强安全管理:包钢公司应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监管力度,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总结烧伤事故的发生提醒我们,安全永远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宝钢年内两发重大事故8员工死亡

宝钢年内两发重大事故8员工死亡

宝钢年内两发重大事故8员工死亡李柱柱2012年22岁,12月17日上午9时10分许,宝钢股份[4.82 -0.82% 股吧研报]公司炼钢厂一炼钢分厂在进行铁水扒渣作业中,铁水包突然坠落倾翻,李柱柱正好位于铁水包下方,瞬间整个人被吞没。

而此前一天,他刚刚从江苏老家相亲归来。

此外,事故还造成另外1名员工死亡,13人受伤,其中6人伤势严重。

实际上,此次铁水包倾翻事故并不是宝钢2012年发生的第一起安全事故。

2012年2月,宝钢位于南京的子公司也曾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而除了宝钢以外,鞍钢、济钢、酒钢及韶钢等多个国内大中型钢厂2012年也相继发生多起安全事故。

业内人士分析,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这与中国钢铁行业目前陷入普遍亏损而又疏于管理有关。

宝钢事故事发当日下午,宝钢就通报了事故的初步调查原因,称铁水包倾翻是由炼钢厂行车在吊运270吨铁水包时,发生双板钩单侧脱落所致。

据了解,行车调运在空中进行,铁水包内装有270吨铁水,总重量大约300吨,铁水呈液态,温度超过1600摄氏度。

在调运过程中,共有3条铁质吊绳牵引铁水包工作,其中2根用来控制平移和上下移动,还有1根主要协调铁水包的倾仰角。

正常情况下,这根铁绳将铁水包的倾斜角控制在90度以下,事发时由于单侧双板钩脱落造成铁水包倾覆,上千度的铁水洒下来,烧伤了在附近地面作业的工作人员;铁水遇水后又迅速发生汽化,形成高温水蒸气,造成二度伤害。

据事故中受伤的工人回忆,事故中丧生的两人当时正在铁水包吊运路线的下方,当铁水包坠落液体倾翻后,两人当场死亡。

而此次事故还造成13人受伤,6人伤势严重。

截至19日下午,6名危重伤员均已度过休克期,脱离了生命危险,其中4人仍需呼吸机辅助治疗。

12月19日,记者再次来到事故发生现场,非厂区员工被禁止进入。

厂区里出来的工人告诉记者,事发后坠落的大型铁水包构件留在了车间里,车间目前已经停止生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工向本报记者透露,事故发生后,12月18日宝钢紧急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介绍了事故发生以及处理情况,而宝钢集团安监部也下发有关“12·17”事故情况的紧急通报,要求宝钢各单位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事故相关设备专项检查,及时汇报检查结果。

宝钢不锈福建德盛1.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宝钢不锈福建德盛1.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宝钢不锈福建德盛1.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事故经过:
2014年1月5日14时10分左右,第一粗炼厂渣铁处理工杨川、李春成在将卸完渣铁的渣盆放置在指定位置时,第一次放置后杨川、李春成感觉渣盆位置放置不整齐,要求行车工再次吊起,此时,李春成站在吊起的渣盆和火车罐车之间指挥摆放(李春成站位不当、未获得指吊工资格证书),被吊起的渣盆和火车罐车挤压,造成骨盆骨折,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示意图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李春成进行废渣处理作业渣盆还原时,被吊起的渣盆和火车罐车挤压。

2、主要原因:进行废渣处理作业渣盆还原时,作业员工站位不当。

3、重要原因:李春成未获得指吊工资格证书,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防范措施:
1、倾倒渣盆作业时,必须确保人员站位安全,方可指挥行车吊运渣盆。

2、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行车吊运作业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完善行车吊运作业的危险源辨识,落实作业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员工安全作业行为意识;
4、加强员工日常安全行为的监管,促成员工遵章作业的行为养成。

集团公司安监部:
1、宝钢德盛需要认真组织事故反思,连续几年发生死亡事故问题出在何处?要从现场风险预控、标准化作业、人员持证等方面采取改善举措,严格管理、严肃问责,杜绝死亡事故再次发生。

2、宝钢不锈需系统分析宝钢德盛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专业管理工作,提出符合宝钢德盛实际的专业管理、技术支撑方案。

3、各单位要吸取此次事故教训,组织梳理区域内存在的危险源、风险措施,规范标准化作业。

宝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宝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宝钢安全生产1、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生产事故2012年12月17日上午9时10分许宝钢百股份炼钢厂在进行铁水扒渣作业中,铁水包度突然坠落倾翻,问事故造成中冶宝钢技术公司2人死亡,12人送医院检查,其中5人留院治答疗。

上海市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组成事故调答查组,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2、12·17上海宝钢铁水包倾翻事故的事故原因2012年12月17日上午9时10分,宝钢股份公司炼钢厂一炼钢分厂行车在吊运270吨铁水包时,发生双板钩单侧脱落,致使铁水包倾翻。

伤员立即被送往宝钢医院救治。

据悉,铁水包内装有270吨铁水,温度高达1300℃,倾覆出的铁水遇空气中水蒸气,状况堪比火山熔岩。

初步判定铁水包倾翻系双板钩单侧脱落所致。

宝钢专相关负责人称目前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属理局已组成事故调查组,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宝钢3号门已被严密地封锁,所有的车辆和人员进入都需要核查相关的证件。

进去该门走不远就是事发现场。

据工人介绍,当日早上,有工人听到这个方向有巨响。

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宝钢工会一、支持发展工会会员,依法健全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以及全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目前,宝钢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做到工会组织全覆盖,基层单位建会率100%。

工会会员数占职工数的97.3%;各级工会组织共有专、兼职工会干部有600余名;各级工会相应建立了女职工组织;工会经费按时足额拨缴,保证了各级工会组织正常履行职能。

二、重视发挥工会作用,促进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宝钢努力做到“六个进一步”,即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巩固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制度、实施严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机制、建立畅通有效的职工利益诉求管理机制,进一步密切企业党群、干群关系、加强维稳管理,进一步严格企业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职工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系统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实现宝钢新一轮发展战略提供保障。

宝山半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宝山半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宝山半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件概况2023年5月12日凌晨3点左右,宝山区某大型工厂发生火灾,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当地消防部门和相关部门立即展开救援和调查工作,事故原因和责任人仍待进一步调查。

二、事故地点事故发生在宝山区一家大型工厂的生产车间内,该工厂主要生产金属制品和电气设备,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是当地的重要制造企业之一。

三、事故经过据目击者证词和现场调查情况,事故发生时车间内突然发生火灾,大量浓烟和火焰迅速蔓延,造成工厂内部的大面积损毁。

同时,许多员工被困在火灾现场,部分工人因为吸入大量浓烟而出现呼吸困难。

四、可能原因1. 设备故障根据初步调查,有证据表明火灾是由工厂生产设备的故障或失火引起的。

可能是部分设备长期使用后出现了老化和损坏,导致了设备故障,从而引发了火灾。

2. 安全管理不善另外,工厂的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可能存在问题。

根据现场调查,发现工厂部分区域的消防设施没有及时进行维护和检查,存在一定程度的隐患。

五、损失评估1. 财产损失据初步估算,此次火灾造成了工厂内大量的设备、原材料和成品损毁,估计损失约为5000万元人民币。

2. 人员伤亡据现场救援人员反映,此次火灾造成了20名工人不同程度的烧伤和中毒,其中3人情况危急,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六、应急处理1. 伤员救治事发后,当地卫生部门和消防部门立即组织了救援行动,将伤员紧急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并为其他员工提供了紧急救援和防护。

2. 现场清理同时,消防部门组织了大批消防人员前往现场进行灭火和清理工作,保障其他建筑和设施的安全。

七、责任追究1. 工厂负责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次火灾事故,工厂负责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工厂负责人应确保工厂的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并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有责任。

2. 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与此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需要对该工厂的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审查和检查,以确定责任人和事故原因。

吊运包装箱断裂 毛刺辊散落撞人

吊运包装箱断裂 毛刺辊散落撞人

事故案例/案例分析吊运包装箱断裂毛刺辊散落撞人事故经过2006年4月23日,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宝钢物料供应申心安排东风20T半挂车(车号:宝钢4169)将1#库的备件(毛刺辊)装车转运至3#库。

本次作业任务由宝钢工业检测公司职工顾XX、张XX及劳务工宝钢新事业发展总公司职工戒XX、薛XX及宝松公司职工赵XX、汪XX共同参加。

顾XX (班长)为作业负责人。

顾XX安排张XX、薛XX_人在地面负责挂钩作业,戒XX、汪XX二人在运输车上进行装载与脱钩作业,戒XX同时负责车上装载作业指挥;赵XX负责行车驾驶作业;顾XX本人负责地面指吊。

下午13时05分,由顾XX指挥将装有毛刺辊的包装箱(长5.4m、宽1.41m、高1.14m;其中箱内有毛刺辊5根,重3.3吨;箱上有超过包装箱的毛刺辑5根,重4.2吨)由地面吊运至运输车上就位后,由戒XX指挥行车吊钩下降至钢丝绳放松(此时戒XX 与汪XX在货物两侧相同站位),并继续指挥行车将小车向戒XX 侧做部分移动后进行脱钩作业。

在戒XX摘掉钢丝绳离开时,装有毛刺辊的包装箱底部4/5处突然折断(折断处位于车厢固定横档部位),并导致包装箱破损,所装载的毛刺辊散落,其中2根毛刺辊将戒XX从车上带落至地面,并压到其身上。

随即将戒XX 送往宝钢医院抢救,后转送长海医院,终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于23日15时50分左右死亡。

事故类别:起重伤害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在整体吊运毛刺辊包装箱及散装毛刺辊放置到车上时,因受力不均等多种原因使包装箱发生断裂;脱钩时,导致箱上2根毛刺辊散落将戒XX击撞到车下,是造成这起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1、顾X在组织吊装作业时,未按规定规程指挥,对散装毛刺辊将会产生的后果没能充分认识;2、行车工赵XX在起吊未采取捆扎措施散装物件时,末及时制止,继续吊运;3、戒xx在脱钩作业时,对包装箱可能引起破坏程度未能充分认识;4、宝钢物料供应中心对本次装卸作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末进行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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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安事故调〔2012〕15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

请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22日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2年10月22日,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原料输入作业区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市总工会,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何
文波,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二)合同签订情况
2012年2月1日,宝钢股份公司与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冶宝钢公司)下属上海宝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技术)签订《炼铁厂原料分厂作业协力承包合同》,承包内容包括:承包区域内物流输送系统的原料处理、输送相关的
生产作业、设备巡检和日常维护、清扫等。

作业形式为生产岗位协力。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2年10月22日7时25分左右,宝钢股份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输入作业区原料控制中心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接运2组甲班组长陆庆茂,要求将A411D皮带小车从A42系统切换到A49系统,陆庆茂即安排协力工余国峰到现场进行切换操作。

10时45分左右,因A411D皮带小车一直没有复位,控制中心在打电话给余国峰未果的情况下,电话
通知输入作业区,告知情况。

作业区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
寻找,11时10分左右,发现余国峰躺在A411D皮带小车旁的走道上,耳、鼻、口处有血,安全帽夹在小车和横梁之间。

到场人员发现情况后,立即打电话让原料控制中心通知120。

120救
护车到场后,将余国峰送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12时5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死者余国峰,男,44岁,江苏省海门市人,2007年1月,与上海宝
教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根据公司与中冶宝钢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95.2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在小车控制开关开启的状况下,进入小车运行的区域,造成头部被小车挤压在小车与横梁之间。

(二)间接原因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能自觉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在小车出现故障时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报告,等待检修人员到场排除故障。

2.班组长在布置作业后,未对组内人员作业情况进行登记、交接,对作业情况管理失控。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宝钢股份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是因个人违章操作导致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余国峰,宝钢股份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输入作业区协力工,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二)陆庆茂,宝钢股份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输入作业区接运2组甲班组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责成宝钢股份公司、中冶宝钢公司对上述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按照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处理结果报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宝钢股份公司和中冶宝钢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明确各自的工作范围,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杜绝盲目操作的行为。

(二)宝钢股份公司要认真梳理各岗位的操作规程,从源头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苗头,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置人员,强化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管。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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