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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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前言本标准依据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of Clinical Laboratory Standards, NCCLs)GP5-A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写,旨在为临床实验室提供处理有害废物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对临床实验室中产生的一些重要有害废物提供了处理技术和丢弃方法。

本标准是“临床实验室技术管理规范”的一部份,作为国务院有关条例和卫生部有关规定的技术支持性文件,本标准为第一次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健,莫培生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1.范围:本标准对临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提出了分类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临床实验室。

2.定义:腐蚀性(Corrosive):在接触人体组织后可造成肉眼可见损伤的任何物质。

锐利物(Sharps):能够造成刺透或撕破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针、刀、玻璃或塑料碎片。

废物(Waste):使用者不再使用的一切物质。

可产生于生物活动、日常生活或科研活动。

3.化学废物安全处理:本章所涉及的废物因其化学特性而具有危害性。

3.1 化学废物的特性:为了正确地处理化学废物,所有临床实验室都应对化学废物的产生及其危害程度加以分析和确认。

有害化学废物的危害通常可分为可燃性、腐蚀性、活性和毒性。

3.1.1 可燃性废物:液体可燃性有害废物的燃点通常低于60℃或具有一些可引起火灾的其他特性。

非液体可燃性有害废物可通过磨擦、吸湿或自发化学反应而造成火灾,或在燃烧时剧烈、持久。

此类废物如:有机溶剂、烷烃、硝酸盐及过氧化物等。

3.1.2 腐蚀性废物: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有害废物一般为强酸(pH≤2)或强碱(pH≥12.5)或具有腐蚀钢材的能力。

如:硫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铵等。

3.1.3 活性废物:活性有害废物包括了那些性质不稳定、易发生巨变、能与水剧烈反应或有爆炸可能性的化学废物。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的原则包括:
1. 分类处理:将废物根据不同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别处理,包括医疗废物、化学废物、生物废物等。

2. 最小化产生:通过改进实验室实验操作方法和使用环保替代品等措施,尽量减少废物的产生量。

3. 安全储存:废物应当储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容器中,通过正确标示和密封等措施,防止废物泄漏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4. 再利用与回收:对可再利用和回收的废物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废物分拣、清洗、消毒等工艺,以便再次利用或回收利用。

5. 环保处理:对不可再利用的废物应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例如进行化学处理、焚烧或埋地填埋等,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规定和要求。

6. 法律合规:废物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处置手续,确保废物处理过程合法合规。

7. 监测与评估:实验室应建立废物处理监测与评估机制,对废物处理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周期性评估,以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2024年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实验室数量的增加,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环保问题。

为了有效管理实验室废弃物,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2024年制定了新的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1. 环境友好: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应遵循环境友好的原则,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安全管理: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应确保人员的安全,避免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3. 资源利用: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应鼓励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浪费。

三、管理措施1. 垃圾分类:实验室应设立分类垃圾桶,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一般垃圾和特殊废弃物进行分类投放。

分类垃圾桶的设置和使用应有明确的标识和指引。

2. 废弃物收集:实验室应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区,定期安排专人进行收集,并确保废弃物容器的密闭性和标示的清晰性。

有害废弃物应选择合适的包装和标识,确保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3. 废弃物处理: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应根据废弃物的性质进行选择。

可回收物应进行资源化利用,一般垃圾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害废弃物应选择符合标准的处置方式,特殊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 废物管控:实验室应建立废物管控台账,记录废弃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并定期上报相关部门。

废物管控台账应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并保留一定的存档期限。

5. 培训宣传:实验室应定期开展废弃物管理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废弃物管理意识和知识,提高废弃物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四、责任与监督1. 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负总责,并组织实验室人员执行相关规定。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对违反规定的实验室进行处罚和整改,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3. 实验室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处置等操作,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异常情况。

五、经济支持为了促进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实施,相关部门将提供经济支持。

实验室可以通过申请资金来改善废弃物管理设施、购买废弃物管理设备等。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实验室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因此需要有严格的废弃物处理制度。

以下是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的具体要求。

实验室污物处理及消毒1、含有生物危险物的临床标本及被污染的一次性用品,应在试验完成后,用黄色塑料袋包装好,并存储于垃圾房。

2、可重复使用的实验用品及器材,在完成实验后,应在操作台或实验区域内经紫外灯近距离照射消毒2小时以上,或在有机氯含量1000mg/L消毒液内浸泡1小时以上,再交有关人员进行高压消毒和煮沸洗刷。

3、试管、吸管、注射器等实验用具,在有机氯含量mg/L 消毒液内浸泡1小时以上,再经高压灭菌后取出洗涤或丢弃。

4、培养物或实验室垃圾,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经高压消毒灭菌。

不允许积存垃圾和实验室废弃物。

已装满的应定期运走。

在去污染或最终处置之前,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通常在实验室区内。

5、实验室废弃物应置于适当的密封且防漏中安全运出。

有害气体、气溶胶、污水、废液应经适当的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要求。

6、如果实验过程中标本或含标本的前消化处理液被打翻污染了操作台或地面,应以吸满70%酒精的卫生纸覆盖污染区,15分钟以后卫生纸方可移去。

7、实验室内未经消毒的污水禁止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系统,更不允许混入居民生活垃圾。

废物的处理程序:1、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设置标识。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要求的包装袋或者内,并做好个人防护。

2、专人负责收集检验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

3、首先在科室进行高压灭菌或者化学消毒灭活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专人负责收集废弃标本及耗材等废物,并按运送要求送到废物存停放点。

5、医疗废物交接:根据医院要求,由专人每天固定时间到检验科废物暂时存放点收集,并做好登记交接。

意外事故的处理1、如果发生意外,必须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人员,并在有关人员的指导监督下对出事现场进行处理。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是为了确保临床实验室中产生的废弃物得到安全、有效地处理和处置,从而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一套原则和指导方针。

根据《临床实验室标准运行原则》(WST249-2005),临床实验室废弃物按其性质分为不同类别,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以下将详细介绍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

首先是对于常规垃圾的处理。

常规垃圾主要是指实验室中产生的、不具备任何感染性或危险性的废弃物,如纸张、卫生纸、食品包装袋等。

这些废弃物应按照一般的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复合塑料袋内密封后放入垃圾桶中,并通过规范的垃圾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包括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等。

其次是对于污染性废弃物的处理。

污染性废弃物主要是指实验室中产生的、具有化学性质或污染性的废弃物,如废弃药品、废弃试剂、废液等。

对于这类废弃物,需要经过集中收集、密封包装,并进行专门的处置。

液体废弃物应先进行化学处理,使其中的污染物得到分解或转化,然后与其他废水分开处理。

废弃物的包装要求采用适当的容器,密封性好,避免泄漏和外部污染。

处理方法包括高温焚烧、化学中和或转运至专门的废物处理中心进行综合处置。

再者是对于有害废弃物的处理。

有害废弃物主要是指实验室中产生的、具有生物学或传染性的废弃物,如细菌培养物、病毒培养物、血液、体液等。

对于这类废弃物,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包括高压蒸汽灭菌、高温焚烧、化学中和等。

废弃物的包装要求采用符合规定的容器,并进行密封处理,以防止废物泄漏和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弃物的运输和处置需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资质认证的单位进行操作。

最后是对于放射性废弃物和尖锐废弃物的处理。

放射性废弃物主要是指实验室中产生的、具有放射性污染的废弃物,尖锐废弃物主要是指实验室中产生的、具有刺破或刺伤危险的废弃物,如注射器、针头、玻璃片等。

对于这类废弃物,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包装、标识,并由专业团队进行安全处理和处置。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

制定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各级各类人员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菌种、毒株的保藏和管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设立《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登记表》,其内容包括:菌种编号、菌种名称、菌种来源、保存日期、数量、保存条件、存放位置、保管人。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1. 废弃物概述临床实验室废弃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化学废物、感染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这些废物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和传染性,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2. 废弃物分类根据《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标准》(GBT 249-2005)规定,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医疗废物:包括床头标本、手术标本、器械、药物、注射器等。

化学废物:包括实验室试剂、废液、废液瓶等。

感染性废物:包括病原体标本、被感染的器械、被污染的衣物等。

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标本、放射性药物、放射性废液等。

不同类型的废物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确保其安全处理和处置。

3. 废弃物处理原则在处理临床实验室废弃物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分门别类:根据不同类型的废物进行分类、分门别类收集和包装,确保不同类型的废物不混合在一起。

(2)包装密封:对于医疗废物和感染性废物,应采用专用的医疗废物袋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后进行密封处理,防止废物外泄和传播病原体。

(3)标识标注:对包装好的废物桶或袋进行清晰的标识和标注,包括废物的类型、来源单位、包装日期等信息,以便后续处理和处置。

(4)安全存放:临时存放处要求干燥、通风、无渗漏,存放场所要定期清洁消毒,以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

(5)定期清运:废物收集点的废物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包装处理和清运,避免废物长时间堆放和滞留。

(6)要求合规: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保证废物处置过程合规合法。

4. 废弃物处理方法根据不同类型的废物,可以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方法:(1)医疗废物和感染性废物应由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置。

(2)化学废物应在临床实验室内进行初步处理,如中和、稀释或通过化学方法处理,然后交由专业的化学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最终处理。

(3)放射性废物应在产生后即时进行标识、包装,并由专业放射性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保证废物的安全处置。

检验科废弃处理制度范文

检验科废弃处理制度范文

检验科废弃处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医学检验科已成为现代医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伴随着医学检验科的运行,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的处理对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和完善检验科废弃处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在实际运行中,检验科废弃处理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 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目前,很多医院未能明确责任主体,导致废弃物处理工作无人负责,处理不及时、不规范。

2. 处理方式单一:大部分医院仅采用传统的焚烧方式处理废弃物,无论是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废物,都集中焚烧处理,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3. 缺乏科学依据:目前,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依据不够科学,很多情况下是依靠个人的经验和主观判断,造成废弃物的处理不规范。

三、建立科废弃处理制度的必要性建立科废弃处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环境:医院检验科产生的废弃物中包含大量的化学药品、有害物质等,如果不加以正确处理,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威胁人类健康。

2. 节约资源:科废弃物中还包含一定的有用物质,如金属等,合理处理科废弃物有利于资源的再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3. 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科废弃处理制度可以清晰划定责任主体,明确处理的流程和方法,从而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四、建立科废弃处理制度的原则建立科废弃处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环保原则:处理方式应以环保为前提,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经济原则:处理废弃物应尽可能节约资源,降低处理成本。

3. 科学原则: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应以科学方法为基础,避免主观判断和经验依据。

五、建立科废弃处理制度的具体措施为了建立科废弃处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措施:1. 责任明确:明确医院内部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在废弃物处理中的责任和权限,明确专门负责废弃物处理的岗位。

2. 废弃物分类:建立科学合理的废弃物分类制度,将废弃物划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一步明确处理方法和责任。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保护,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实验室,包括临床检验科、病理科、影像科等。

三、职责分工1. 医院院长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工作。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 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4. 实验室所有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

四、废弃物分类1. 医疗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 化学废物:指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化学物质及其包装物。

3. 生物安全废物:指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危害性的废物。

五、废弃物管理1. 收集: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分别放入专用容器,并贴上相应的标识。

2. 暂存:实验室废弃物应在指定的暂存间进行暂存,暂存间应通风、防潮、防泄漏,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 运送:实验室废弃物应由专人负责运送,运送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污染措施。

4. 处置: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乱倒、乱排。

六、废弃物处理1. 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集中处置。

2. 化学废物: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集中处置。

3. 生物安全废物: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集中处置。

七、监督检查1. 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医院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简介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旨在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管理,保护医护人员和环境健康的一项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检验科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运输和处置,确保废物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废物分类按照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将检验科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 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病原体培养物、临床实验室标本、感染性物品等。

- 化学性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试剂、废弃药品、废旧药品包装物等。

- 器械废物:包括破损的仪器设备、废弃的试管、培养皿等。

- 一般医疗废物:包括非感染性的临床实验室标本、一般医疗用品等。

3. 废物收集与包装-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密闭性好的红色医疗废物专用进行收集和包装。

- 化学性医疗废物应采取合适的防漏措施,并放入标有化学品危险标志的中进行收集和包装。

- 器械废物应进行分类、清洁消毒后,采用刚性进行收集和包装。

- 一般医疗废物应采用适宜的进行收集和包装。

4. 废物运输与处置- 废物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合格的废物运输车辆和专业运输人员进行处理。

- 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和器械废物应选择符合规定的专业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 一般医疗废物可以选择通过专业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处理,也可以选择符合规定的其他合法处理途径进行处理。

5. 废物管理责任- 检验科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由检验科主管负责,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 检验科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废物管理知识培训,遵守废物管理制度的要求。

- 检验科需要定期进行废物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以上是关于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简要介绍,旨在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管理,保护医护人员和环境健康。

详细的废物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本文详细介绍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处理原则,着重强调了医疗废物的包装、贮藏等注意事项,阐述了应急情况紧急处理方法。

对于临床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起到指导作用。

一、医疗废物相关介绍(一)医疗废物概述1 、医疗废物的定义: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包括:( 1 )感染性废物( 2 )病理性废物( 3 )损伤性废物( 4 )药物性废物( 5 )化学性废物2 、实验室中的废弃物:主要为感染性废弃物包括:( 1 )实验室培养物、可能为污染源的送检标本(如血液,各种体液,排泄物);( 2 )在标本采集时与感染病人有接触的组织(棉签)等物品;( 3 )沾有人的组织或液体的锐器(如针头、输液器、解剖刀、小刀子、刀片、剪刀和碎玻璃等废弃物),在医疗废物中占的比重较大,是最为主要的医疗废物之一。

(二)国际标准( 1 )《巴塞尔公约》已将部分医疗废物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的首位。

( 2 )国际上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总体原则: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警示标记;密闭包装与运输、贮存、无害化处置的整个流程实行全过程严格控制。

二、废物处理相关的法规制度(一)制度法规:1 、分类:(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 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3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4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 5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2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要求:1 、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2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3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医疗废物的处置原则

医疗废物的处置原则

医疗废物的处置原则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治疗性、毒性或辐射性等危害因素的废弃物。

正确的医疗废物处置是保护医护人员、患者和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面将介绍医疗废物处置的原则。

1.分类处置原则:
医疗废物应根据危险性和性质进行分类,分为四类: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和一般废物。

感染性废物主要包括病原体和临床实验室的废弃物,应采取密封和无菌处理。

化学性废物是指有毒、腐蚀性或爆炸性的废物,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尖锐器械指的是带有锋利尖端的器械,如针头、玻璃器皿等,应使用封闭安全容器进行收集和处理。

一般废物可以作为普通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2.集中处理原则:
医疗废物应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直接丢弃。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场所,确保收集和储存过程中不会造成污染和传播疾病。

3.隔离和封装原则:
医疗废物在收集、储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进行隔离和封装,以防止感染和污染的传播。

感染性废物应放在密封的袋子或容器中,确保不会泄漏和污染环境。

尖锐器械应使用专用的安全容器进行封装,以防止伤人。

4.安全处置原则:
5.环保处理原则:
6.监督管理原则:
总之,正确的医疗废物处置是保护医护人员、患者和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进行医疗废物分类、集中处理、隔离和封装、安全处置、环保处理和监督管理,以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NCCLS GP5-A WS/T 249-2005前言本标准依据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of Clinical Labora tory Standards, NCCLs)GP5-A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写,旨在为临床实验室提供处理有害废物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对临床实验室中产生的一些重要有害废物提供了处理技术和丢弃方法。

本标准是“临床实验室技术管理规范”的一部份,作为国务院有关条例和卫生部有关规定的技术支持性文件,本标准为第一次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健,莫培生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范围:本标准对临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提出了分类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临床实验室。

定义:腐蚀性(Corrosive):在接触人体组织后可造成肉眼可见损伤的任何物质。

锐利物(Sharps):能够造成刺透或撕破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针、刀、玻璃或塑料碎片。

废物(Waste):使用者不再使用的一切物质。

可产生于生物活动、日常生活或科研活动。

化学废物安全处理:本章所涉及的废物因其化学特性而具有危害性。

3.1 化学废物的特性:为了正确地处理化学废物,所有临床实验室都应对化学废物的产生及其危害程度加以分析和确认。

有害化学废物的危害通常可分为可燃性、腐蚀性、活性和毒性。

3.1.1 可燃性废物:液体可燃性有害废物的燃点通常低于60℃或具有一些可引起火灾的其他特性。

非液体可燃性有害废物可通过磨擦、吸湿或自发化学反应而造成火灾,或在燃烧时剧烈、持久。

此类废物如:有机溶剂、烷烃、硝酸盐及过氧化物等。

3.1.2 腐蚀性废物: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有害废物一般为强酸(pH≤2)或强碱(pH≥12. 5)或具有腐蚀钢材的能力。

如:硫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铵等。

3.1.3 活性废物:活性有害废物包括了那些性质不稳定、易发生巨变、能与水剧烈反应或有爆炸可能性的化学废物。

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的标准

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的标准

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的标准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院规模的增大,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作为医疗废物的重要部分,临床实验室的废物处理更加需要特别关注和规范。

本文将介绍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的标准,旨在为临床实验室提供一套规范的废物管理方案。

一、废物分类与标识临床实验室的废物应该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并采用相应的标识。

常见的废物分类包括传染性废物、化学废物、尖锐器械、实验动物尸体和超声污泥等。

为了确保废物管理的安全性和高效性,临床实验室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废物进行正确的标识。

(此处可适当增加字数,例如补充具体的废物分类和相应的标识要求)二、废物收集和包装临床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废物收集点,对不同类别的废物进行分区收集。

并且,根据废物特性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废物包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防护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工作人员造成危害。

(此处可适当增加字数,例如详细介绍废物收集点的设置和不同废物的包装方法)三、废物运输和存放临床实验室的废物应由专门的运输人员进行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废物在存放过程中,应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区域,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此处可适当增加字数,例如描述废物运输和存放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四、废物处理和处置根据废物的不同特性,临床实验室应选择合适的处理和处置方法。

对于传染性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消毒处理;对于化学废物,应选择合适的化学处理方法;对于实验动物尸体,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等。

废物处理和处置过程中,临床实验室应设立相应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废物能够得到安全有效地处理和处置。

(此处可适当增加字数,例如介绍不同种类废物的处理方法以及废物处理设施和设备的要求)五、废物管理监督临床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废物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监督部门应定期组织废物管理培训,并对临床实验室的废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废物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规范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内的一切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的原则:安全、科学、规范、高效。

第四条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的目标:预防实验室内的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降低环境及人员对实验室产生的污染。

第五条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的责任: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实验室的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工作,并委托专人负责操作与管理。

第二章实验室消毒第六条实验室消毒的分类:常规消毒和特殊消毒。

第七条常规消毒:对实验室内的工作台、器皿、地面等进行定期消毒,确保实验室内的卫生环境。

第八条特殊消毒:对发生传染病病例、实验失败产生的有害微生物以及其他需要进行特殊消毒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

第九条实验室消毒的方法:物理消毒、化学消毒和生物消毒。

第十条物理消毒:采用高温蒸汽灭菌、紫外线照射、过滤等方法进行消毒。

第十一条化学消毒:采用酒精、醋酸、过氧化氢等化学物质进行消毒,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生物消毒:通过使用抗菌剂、抗生素等抑制或杀灭微生物的活动。

第三章实验废物处理第十三条实验废物的分类:化学废物、生物废物和辐射废物。

第十四条化学废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化学药品废液、废物瓶等,必须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或垃圾桶。

第十五条生物废物:实验中产生的生物标本、菌种、细胞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第十六条辐射废物:实验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处理和处置,确保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实验废物的处理方法:储存、中和、分装、焚烧、无害化处理等。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八条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第十九条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的管理人员必须清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1.目的:防止实验室污染,维护实验室清洁。
2.适用范围: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所有废弃物。
3.职责: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废弃物清理、移交暂存点回收人员回收。
4.程序细则:
4.1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实验室弃物处理制度,以防止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实验人员和实验室内、外部环境的污染。
4.2实验过程中的废液缸应装有足量1mol/L HCl或10%次氯酸钠溶液(保证用量为废液缸内总液量的1/5左右),在实验完成后将废液缸中弃置物转入密闭垃圾袋中,生物废物袋扎口密封并要避免装得太满。
4.3所有在实验废物,如临床标本,扩增后产物及一次性使用物品如吸头,离心管等实消毒后再转入生物袋中密闭。
4.9严禁回收一次性吸头、离心管等塑料制品。
4.10接受院感染管理科对本实验室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
5.引用文件及表格:
5.1垃圾处理记录表见引用图表-21。
撰写人:**批准人:**生效日期:2020年10月10日
4.4扩增后的EP管严禁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任何区域内打开,须密闭于专用塑料袋中,一并放入专用生物废物袋中,进行消毒处理,移交暂存点回收人员回收。
4.5实验区域的所有生物废物袋为黄色。实验废弃物手套、口罩等废弃物投入生物废物桶。
4.6各区垃圾在实验完毕后封口,在整个实验结束后,放入本实验室专用的生物废物桶中,并移交暂存点回收人员,集中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废弃物的焚烧处理,并做好记录。

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

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

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在医疗废物管理的范畴中,废物安全处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尤其是在临床实验室领域,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相当大且其中潜在的危险性也远高于其他领域。

因此,建立一个严格执行废物管理规范的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是非常必要的。

1. 确定医疗废物分类和标识的重要性医疗废物如注射器、各类试剂瓶、临床试验耗材等众多项目,在被丢弃后往往携带着病原体、有害化学物质等危险物质。

因此,对医疗废物进行正确的分类和标识才能有效地防止交叉感染以及化学物品造成的危害。

在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中,通常可采用颜色编码和标识符号等方式,来进行明确的分类和标识。

2. 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和运输的规范一旦医疗废物被正确分类和标识后,下一步关键就是保证废物的安全收集、储存和运输。

在收集和储存环节中,建议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容器,并根据容器类型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废物外泄和交叉感染。

废物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并且在容器内部放置防渗漏袋,以防止液体废物泄漏。

在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合适的装运方式,确保废物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3. 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可能是整个临床实验室废物管理的最终步骤。

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级别,可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例如,对于容易感染病原体的废物,应当采取高温蒸汽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对于化学性质较为危险的废物,可采用特殊的化学处理方式。

此外,对于不能进行处理的废物,如有害化学物品容器等,则应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将其送往指定的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安全处置。

4. 废物管理的培训和监督一个严格执行废物管理规范的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离不开员工的培训和监督。

所有处理废物的工作人员都应接受相关的废物管理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和考核,以确保他们的操作符合规范。

此外,通过监督、检查和领导的指导,可以发现和纠正潜在的操作问题,确保废物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结语: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是一个重要的医疗废物管理环节,要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必须建立严格的废物管理规范。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的废弃物产生、收集、储存、处理等环节。

三、定义1. 实验室废弃物:指在实验室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具有危险性或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废弃物、生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

2. 废弃物产生单位:指产生废弃物的实验室或实验室部门。

3. 废弃物管理人员:指被授权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人员。

四、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1. 废弃物分类:(1)化学品废弃物:按照化学品的性质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包括易燃物、腐蚀物、毒性物、有害物等。

(2)生物废弃物:按照生物安全级别进行分类,包括生物性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等。

(3)放射性废弃物:按照放射性水平和放射性核素进行分类,包括低放射性废弃物、中等放射性废弃物和高放射性废弃物等。

2. 废弃物标识:(1)在废弃物容器上应标注明确的废弃物类型和性质,以便进行正确的分类和处理。

(2)废弃物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以提醒处理人员注意安全。

五、废弃物的产生和收集1. 废弃物产生:(1)实验室废弃物的产生应尽量减少,遵循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原则。

(2)实验室工作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分类、分装和清理,并存放在指定的废弃物容器中。

2. 废弃物收集:(1)实验室应设立相应的废弃物收集区域,以便于废弃物的分装和集中收集。

(2)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具备防漏、防过载和易于清洗的特点,以确保废弃物的安全收集和储存。

六、废弃物的储存和运输1. 废弃物储存:(1)废弃物应储存在专用的储存区域内,并进行适当的分区和标识。

(2)储存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通风和排水设施,并设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清理。

2. 废弃物运输:(1)废弃物的运输应采取密封、稳定的包装方式,防止泄露和碰撞。

(2)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混装混载,确保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清晰可辨。

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Guidelines for Clinical Laboratory Safety目次前言1.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2.防火安全准则3.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5.实验室微生物安全准则6.压缩气体的安全准则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1.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 吸烟: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⑴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⑵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 食物、饮料及其他: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他物质。

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实验室应制定禁止在同一个冰箱内存放食物和标本的专项制度。

1.3 化妆品:实验工作区内禁止进行化妆,但允许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他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使用、处理能够通过黏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

所有人员在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

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

有时还需要佩戴其他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或为病员采血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

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时,则应立即更换。

存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使用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

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 鞋: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足部的鞋。

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本文详细介绍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处理原则,着重强调了医疗废物的包装、贮藏等注意事项,阐述了应急情况紧急处理方法。

对于临床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起到指导作用。

一、医疗废物相关介绍(一)医疗废物概述1 、医疗废物的定义: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包括:( 1 )感染性废物( 2 )病理性废物( 3 )损伤性废物( 4 )药物性废物( 5 )化学性废物2 、实验室中的废弃物:主要为感染性废弃物包括:( 1 )实验室培养物、可能为污染源的送检标本(如血液,各种体液,排泄物);( 2 )在标本采集时与感染病人有接触的组织(棉签)等物品;( 3 )沾有人的组织或液体的锐器(如针头、输液器、解剖刀、小刀子、刀片、剪刀和碎玻璃等废弃物),在医疗废物中占的比重较大,是最为主要的医疗废物之一。

(二)国际标准( 1 )《巴塞尔公约》已将部分医疗废物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的首位。

( 2 )国际上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总体原则: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警示标记;密闭包装与运输、贮存、无害化处置的整个流程实行全过程严格控制。

二、废物处理相关的法规制度(一)制度法规: 1 、分类:(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务院( 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卫生部( 3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4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 5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2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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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NCCLS GP5-A WS/T 249-2005前言本标准依据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of Clinical Laboratory St andards, NCCLs)GP5-A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写,旨在为临床实验室提供处理有害废物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对临床实验室中产生的一些重要有害废物提供了处理技术和丢弃方法。

本标准是“临床实验室技术管理规范”的一部份,作为国务院有关条例和卫生部有关规定的技术支持性文件,本标准为第一次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健,莫培生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范围:本标准对临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提出了分类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临床实验室。

定义:腐蚀性(Corrosive):在接触人体组织后可造成肉眼可见损伤的任何物质。

锐利物(Sharps):能够造成刺透或撕破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针、刀、玻璃或塑料碎片。

废物(Waste):使用者不再使用的一切物质。

可产生于生物活动、日常生活或科研活动。

化学废物安全处理:本章所涉及的废物因其化学特性而具有危害性。

化学废物的特性:为了正确地处理化学废物,所有临床实验室都应对化学废物的产生及其危害程度加以分析和确认。

有害化学废物的危害通常可分为可燃性、腐蚀性、活性和毒性。

可燃性废物:液体可燃性有害废物的燃点通常低于60℃或具有一些可引起火灾的其他特性。

非液体可燃性有害废物可通过磨擦、吸湿或自发化学反应而造成火灾,或在燃烧时剧烈、持久。

此类废物如:有机溶剂、烷烃、硝酸盐及过氧化物等。

腐蚀性废物: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有害废物一般为强酸(pH≤2)或强碱(pH≥)或具有腐蚀钢材的能力。

如:硫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铵等。

活性废物:活性有害废物包括了那些性质不稳定、易发生巨变、能与水剧烈反应或有爆炸可能性的化学废物。

氰化物或亚硫酸盐废物,及能产生毒气、蒸气或烟的废物也属于活性废物。

如:碱性金属、固体苦味酸、氰化物或亚硫酸盐溶液。

毒性废物:一切可引起人类或其他生物急性或慢性中毒、对环境有潜在污染性的废物。

废物安全处理:有害化学废物从其产生到处理完成的全过程都必须注意安全。

废物分离:有害化学废物不能与一般废物、无害化学废物、放射性或感染性废物相混合。

稀释通常不能使有害化学废物的毒性减低。

有害化学废物在产生后应分别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必需混合时,应注意不兼溶性。

工程控制:为保证有害废料在产生、堆集和保存期间不发生意外、泄漏、破损等,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如:通风措施、相对封闭及隔离系统、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和安全通道。

操作控制:实验室应有完备的处理技术,以确保仪器、工作面和防护设备的污染在最低水平。

实验室管理者有责任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培训,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实验室管理者报告不安全的工作因素。

包装和标签:在化学废料的产生、处理、堆集和保存期间,对其包装及标签要求如下:根据废物种类使用废物容器、使用“有害废物”的标签或标记、在任何时候都确保废物容器的密闭性。

个人防护:在所有对有害化学废料的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化学废料的种类和性质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手套、防护服、面罩等。

废料贮存及运输:化学废料的贮存计划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通常不应大量贮存化学废料及使用公共交通运输。

废物处理和处置的选择:有害废物的管理应充分考虑对未来的影响,对职业及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对实验室本身的影响。

对于无法确定特性的废物,不能做任何处理或处置。

对于某些酸性废料可在实验室内经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中和反应后,再行处理。

对于某些用过的溶剂可通过合理分类及蒸馏的方法进行回收。

实验室在清除废物之前应尽量减少其有害程度。

可通过商业途径,请专业人员进行废物处理和回收。

有害废料原则上不可以通过卫生间下水道排放。

严格禁止有害废料与一般废料或固体废料混和处理。

实验室应尽可能地减少有害废物的生成量。

紧急情况: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避免在有害材料的使用中发生意外。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有责任进行以下工作:⑴火灾时报告火警,并应尽可能分清火源种类。

⑵有害物质发生泄漏时,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扩散,并进行清洁。

实验室应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应采取措施的程序文件,并应对全体实验人员进行有关培训,使了解有害物质及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4. 感染性废物安全处理:临床实验室的废料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生存环境造成影响。

感染性废物对医务工作人员和废物处理人员是重要的职业性有害物质。

定义:感染性废物是指能传播感染性疾病的废物,有以下特点:⑴含有致病能力的病原体;⑵病原体有足够的致病能力;⑶病原体有进入体内的入口;⑷易感宿主。

感染性废物管理程序:临床实验室应按以下内容制定和完成感染性废物的管理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和协调感染性废物的管理。

确定感染性废物的产生地并确定废物的成份及数量。

建立有关减少废物产生的文件。

建立隔离、包装、转运、保存和处置程序。

建立审核及质量保证程序。

建立有关废物管理培训、紧急情况处理和安全操作等的程序及相应文件。

有关操作要求文件化,要有记录。

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操作感染性或任何有潜在危害的废物时,必须穿戴手套和防护服。

对有多种成份混和的医学废料,应按危害等级较高者处理。

处理含有锐利物品的感染性废料时应使用防刺破手套。

隔离:有关单位必须对临床实验室可能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加以确定,并采取安全、有效、经济的隔离和处理方法。

必须由专业人员严格区分感染性和非感染性废物,一旦分开后,感染性废物必须加以隔离。

锐利物:锐利物品包括针、刀和任何可以穿破聚乙烯包装袋的物品。

实验室应尽量减少使用可生成锐利物的用品。

采用有皱的包装材料包装易碎的玻璃和塑料制品,在包装中同时加入吸附性材料。

针或刀应保存在有明显标记、防泄漏、防刺破的容器内。

标签:已经确认的感染性废物应分类丢入垃圾袋,所有收集感染性废物的容器都应有“生物危害”标志,或使用“红色”容器。

装有锐利物品的容器在任何时候都应有“生物危害”标志。

所有运输未经处理的感染性废料的容器上都应有“生物危害”标志。

包装:所有的感染性废物都必须进行包装,并应依据废物的性质及数量选用适合的包装材料。

应使用红色或桔黄色聚乙烯或聚丙烯包装袋,并应标记有感染性物品。

有液体的感染性废料时,应确保容器无泄漏。

处置:感染性废料的处置即减少或限制其潜在致病性的过程,灭菌和焚烧是最常用的处置方法。

处置的主要目的是去除污染,使病原体数量减少到致病水平以下。

压力蒸汽灭菌:感染性实验室废物、设备和玻璃器皿均可通过压力蒸汽灭菌去除污染。

至少每月应使用一次生物指示剂(如:Bacillus stearothermophilus孢子)监测处理效果。

处理过程应保证在121℃进行(被处理物中心温度不低于115℃),时间60~90分钟(不少于20分钟)。

干热处理:由于不使用蒸汽而需要更长的加热时间和更高的温度以达到去除污染的目的。

必须对要处理的废物进行标准化分类,以适应不同物体的导热特性。

气体灭菌:使用化学蒸汽如环氧乙烷也可达到灭菌效果,但费用较高,常用于不可进行压力消毒的器械或物品,并应确保感染性废物能充分暴露于化学蒸汽中,且持续一定的时间。

化学消毒:适用于处理液体废物和物体表面,对表面无孔和无吸附作用的废物,消毒效果较好。

常用的化学消毒剂有酸、碱、醛、乙醇、过氧乙酸、H2O2等。

消毒方法应根据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蛋白含量等确定使用化学消毒剂的种类、浓度及消毒时间。

贮存:感染性废料的贮存地应有“生物危险”标志和进入管理限制,且应位于产生废物的实验室附近。

感染性废物的贮存还应满足以下要求:⑴保证包装内容物不暴露于空气和受潮;⑵保存温度及时间应使保存物无腐败发生,必要时,可用低温保存,以防微生物生长和产生异味;⑶贮存地及包装应确保内容物不成为鼠类或其他生物的食物来源;⑷贮存地不得对公众开放。

转运:运输工具应有明显的标记和防泄漏设备。

在处理、运输、装卸过程中应确保感染性废物的包装完好,一般不得使用机械进行装卸。

长途运输应请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处理填埋: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焚烧:可使生物活性灭活90%以上,可用于所有种类的感染性废物。

对空气的污染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卫生间排水道: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后,对少量的血液或体液废物可注入卫生间下水道,同时放水冲洗。

处理大量废物时,工作人员应有防护措施。

倾倒感染性废物的下水道不得用于洗手。

微生物培养基不得倒入卫生间下水道。

紧急情况的处理:实验室应有针对传染物泄漏、工作人员受伤及处理过程故障的解决计划。

泄漏或溢出:对泄漏物去除污染的方法应可在工作台边查到,且应包含以下内容:⑴对有致命微生物和剧毒材料的实验室,应设紧急疏散出口和必要的医疗救护设施;⑵泄漏物性质和范围的评估;⑶为去除污染的工作人员提供防护装备;⑷完善的去污染工作程序及消毒剂选择程序;⑸洗手及其他卫生防护程序。

人员受伤:实验室应有书面文件规定工作人员受伤或受污染时的处理办法,包括紧急处理、通知程序、体检和随访程序。

应使所有工作人员知道在受伤或受污染后的处理程序。

处理过程故障:实验室应对其用于处理感染性废物的设备及地点进行备份,即准备双份设备、废物贮存备用地点等。

5 锐利物安全处理:锐利物为机械危险废物,可造成刺破或划破伤。

范围:“锐利物”指所有能穿透皮肤的物品,它们也可分为感染性废物、限制性医学废物、固体废物或有害化学废物。

通常指注射器、针、刀、毛细管、破损的玻璃器皿等。

管理目标:对“锐利物”管理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⑴防止穿刺或划伤;⑵减少传染疾病的可能性;⑶确保锐利物被彻底破坏。

处理和隔离:所有锐利物都必须放置在容器内,并与其他废物分别存放。

必须使用硬质、防漏、防刺破的容器。

针:应注意以下几点:⑴废弃的针具必须丢入硬质、防刺破的容器内;⑵不要试图用手去改变针具的外型及破坏其与附属物的联接。

如果联针的附属物(如注射器、血袋)内有20 ml以上的液体时,应在处理前排净;⑶尽量减少对针具的操作;⑷不要将针型废物直接丢入生物危险袋中,也不要与其他废物混和丢弃。

其他锐利物:所有锐利物都必须单独存放,并统一按医学废物处理。

包装:必须使用硬质、防漏、防刺破材料。

标签:应根据需要贴有“感染性废料”、“医学废料”、“生物危险”标识或使用“红色”包装袋。

贮存对锐利废物的贮存要求与对感染性废物的相同。

6 无害废物的处理定义:无害废物是指已知其本质无害、且无潜在危害的废物,它们可以是固体、液体或气体。

固型废物的管理:大约80%的生活废弃物、实验室无害废物或固型废物可通过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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