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水土保持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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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大纲

第一节工程概述

1.1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湘江下游,起点为衡阳市的湘江蒸水河口,终点为株洲航电枢纽,共154km 湘江航道;项目建设地点在湖南省株洲市和衡阳市境内;招标项目规模: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建设湘江衡阳蒸水河口~株洲枢纽154公里二级航道,在大源渡航电枢纽和株洲航电枢纽各新建2000吨级二线船闸1座,建设跨船闸桥梁2座、鱼道2座、衡阳水上服务区及其他相应配套设施。

1.2.工程项目组成

1、在大源渡枢纽和株洲枢纽各新建1座2000吨级船闸,船闸有效尺度均为280m×34m×4.5m(长×宽×门槛水深),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均为2450万吨;

2、建设项目河段范围的航道及配套工程,航道设计尺度为3.0m×75m×550m (水深×航宽×弯曲半径),整治航道里程154km,新建衡阳水上服务区,按一类航道维护标准建设朱亭、衡山、衡阳3处航道站,按2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对4座桥梁进行防撞加固等;

3、新建大源渡和株洲枢纽鱼道各1座,改移株洲枢纽二线船闸湘江堤防,新建株洲枢纽二线船闸进场道路上跨京广铁路桥。

1.3.合同控制目标

本公司将通过规划和组织协调,采取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措施,实现以下控制目标:

1、质量目标: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国家标准。本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监理合同主要条款五质量控制的内容进行控制。监督承包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提出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说明本工程技术难点,提出解决技术难点的控制,

最终使该工程达到地方评优标准。

2、工期目标: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监理合同主要条款四工期控制的内容进行控制,按承包商的施工网络计划,控制各单项工程的工期进度,配合业主力争提出缩短工期的方案。

3、投资目标:按照本工程造价控制的内容进行投资控制,具体与业主协商在监理合同中的约定。

履行合同,协调、安全文明施工,内业资料及时完善,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争创标准化文明工地。资料与施工同步,及时完善。强化合同管理,力争全面履约。

第二节监理工作的范围与工作内容

本项目监理范围为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专项监理,监理服务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内容以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为准)。

2.1.监理工作范围

水土保持监理范围包括株洲及大源渡两个船闸和鱼道、衡阳水上服务区、3处航道站等建设区域内的工程永久占地防治区、施工临时占地防治区、弃渣场区、取料场区及直接影响区等六个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区域以及其他与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相关的水保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

2.2.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

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总工期51个月,计划完工工期为2019年12月底。其中监理服务期为43个月,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至二期工程水保工程专项验收后终止。在服务期间,积极配合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水保工程项目检查等工作;服务期满后,持续配合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

2.3.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招标人落实国家水利部及地方相关部门对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施工区水土保持有关要求,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所提出的工程施工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授权范围内,以合同中水土保持条款作为依据,独立、公正、公平地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职责和相关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向招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意见。

2、协调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负责工程水土保持中相关监理工作的各项信息数据收集、统计与分析,组织编制相关简报、年报等,建立水土保持施工监理资料档案。

4、协助招标人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检查。

5、协助招标人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水土保持专项监理的总结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2.4.监理依据

1、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准部门的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设计文件、设计图纸;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施行);

5、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

(1994年11月10日);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7、《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 ;

8、《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523-2011);

第三节项目监理的组织与管理

3.1.监理机构设置

我公司为本工程选配*名总监理工程师,*名监理工程师,*名监理员,均具有丰富的建设监理工作经验,曾在其他同类工程中担任监理工程师,具有很强的监理工作能力。

3.2.监理质量控制体系

1、试验

试验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其数据是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试验进行监理和进行见证试验,对承包人试验室的建立、设备和仪器的率定与使用、试验过程及方法、试验标准、试验人员的资质审核等进行监理。

2、量测

量测是施工质量控制、正确计量的依据和重要手段。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量测工作进行监理和复核。

3、巡视及旁站监督

通过现场观察、监督和检查整个施工过程,注意并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影响质量不利因素的发展变化以及出现的质量问题等,以便及时进行控制。

4、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承包人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工序完工后,承包人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则填报质量验收单,附上自检记录及各种试验和检查表格,监理人员对工序质量进行核查,如合格,则签发质量验收单,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支付控制手段

如果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而又不能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予以处理使之达到要求的标准,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拒绝开具支付证书的手段,停止支付部分或全部款项。

6、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合同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的发出指令。各项指令都应是书面的,若因时间紧迫,来不及作出正式的书面指令,也可以用口头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承包人,但事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7、做好质量验收评定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在工序质量控制的前提下抓好单元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定工作,使质量控制落到实处,当单元工程验收不合格时,应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合格标准。隐蔽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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