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中国的行政区划变迁史
中国的行政区划变迁史
中国的行政区划变迁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在早期的历史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主要是以封建国家为单位进行划分的,如商、周、秦等。
自古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的变迁和调整。以下是一些重要的里程碑事件:
1. 秦汉时期:秦朝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区划制度,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和72个县。随后的汉朝对此进行了继承和调整。
2. 三国时期:三国时期,中国分裂为魏、蜀、吴三个政权,每个政权的行政区划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3. 隋唐时期:隋朝统一了全国,行政区划得到了进一步的统一和规范。唐朝继承了隋朝的制度,并对其进行了一些修改和完善。
4. 宋元明清时期:这一时期相对稳定,行政区划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尤其是明清时期,行政区划基本保持不变,直到清朝末期的晚清时期有一些调整。
5. 中华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成立后,对原有的行政区划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先后划分为省、道、县等级的行政区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整个行政区划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并一直持续到现代。首先建立了省、
市、县三级行政区划,随后又建立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级的行政区划。此后,还对一些特殊地区进行了特殊的行政区划划分,如港澳地区和台湾地区。
总的来说,中国的行政区划变迁史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反映了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迁和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变迁 表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变迁表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变迁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随着朝代的更迭
和历史的演进,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变革。下面将为您详细介
绍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1.从夏商周到春秋战国时期:
夏、商、周是中国古代的三大朝代,在这个时期,行政区划的划
分以封建分封的制度为主。国家统治者将国土按照封建等级进行分封,分封给贵族地主作为封地,形成了一个个的封邑,封邑再分封给更低
一级的诸侯或土地所有者。这些封邑和封地往往相对独立,治理权在
贵族地主手中。
2.秦朝: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王朝,秦始皇实施了统一中
国的政策。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秦朝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实施郡
县制。秦朝将国土分成36个郡,郡下设县,进一步划分行政区域,加
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3.西汉朝:
西汉时期,郡县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西汉设置了丞相、
御史中丞、太仆、太尉等中央官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管理行
政区划。在行政区划上,西汉朝将全国分为13个郡,下设县,进一步
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4.东汉朝:
东汉时期,行政区划的设置和划分沿用了西汉的制度,但行政区
划的数量有所增加。在东汉时期,将全国划分为23个州,下设郡、县,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
5.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权的分裂,行政区划也出现了多次调整
和变动。在南北朝时期,中央政权多次更迭,行政区划多次分割和重组。北朝时期,政权在被北方游牧民族所灭后,南朝各个政权相对稳
定地设立了州、郡、县等行政区划。
6.隋唐时期:
隋朝和唐朝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最为稳定和完善的时期。隋朝
中国地理——历代行政区的划分与沿革(读史必看)
中国地理——历代行政区的划分与沿革(读史必看)
中国地理,自大禹划分天下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共九州,历经夏、商、周三代至春秋战国。
一、秦朝
秦吞六国,废封建,行郡县。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三川、河东、南郡、南阳、九江、鄣郡、会稽、颖川、砀郡、泗水、东郡、薛郡、瑯琊、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广阳。
后又置十郡:南海、象郡、桂林、东海、九原、常山、济北、胶东、河内、衡山。
二、汉朝(西汉、东汉)
汉朝置十三州刺史部:
徐州、青州、豫州、冀州、并州、幽州、兖州、凉州、益州、荊州、扬州、交州、雍州。,
三、晋朝(西晋、东晋十六国)
晋朝一统三国,置二十一州:
司州、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雍州、凉州、荆州、扬州、益州、梁州、秦州、宁州、平州、交州、广州、江州、湘州。
五胡乱华,衣冠南渡,东晋十六国,南北朝纷争扰攘,行政区域混乱,不胜枚举。
四、唐朝
唐朝分天下为十道:
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
历经五代十国乱世,历年短促。
五、宋朝(北宋、南宋)
北宋分天下为十五路
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西、广南东、广南西。
靖康之难,高宗中兴,南宋置十六路
两浙东、两浙西、江南东、江南西、淮南东、淮南西、荆湖南、荆湖北、京西南、成都、潼川、巕州、利州、福建、广南东、广南西。
六、元朝
元朝统一华夏,分天下为十一省: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
摘要:
一、引言
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
1.周朝的分封制
2.秦汉的郡县制
3.三国南北朝的州郡县制
4.隋唐五代十国的道州县制
5.元代的行省制
6.明清时期的省府州县制
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影响因素
1.国力
2.政治权力架构
3.自然地理条件
4.民族和人口分布
四、结论
正文:
一、引言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是一个历经数千年演变的过程,其形态和内容深受历史、政治、地理和民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文将从历史演变和影响因素两个方面,介绍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划分。
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
1.周朝的分封制
周朝实行分封制,将天下分封给诸侯,形成了众多的诸侯国。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周王朝的稳定,但也为后来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分裂埋下了隐患。
2.秦汉的郡县制
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 个郡,下设县。这种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也为后来的行政区划奠定了基础。汉朝沿用秦朝的制度,也是郡、县两级划分。
3.三国南北朝的州郡县制
三国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演变为州郡县制。州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地方的军事控制,而郡县制则继续保持对地方的行政管理。
4.隋唐五代十国的道州县制
隋唐时期,行政区划改为道州县制。道是介于州和县之间的行政单位,具有一定的军事和政治职能。五代十国时期,道的地位有所下降,州和县的划分更加明确。
5.元代的行省制
元朝实行行省制,将全国划分为13 个行省,下设路、州、县。行省制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也方便了对地方的管理。
6.明清时期的省府州县制
明清时期,行政区划沿用元朝的行省制,但在省以下设立了府、州、县等各级行政单位。这种制度在明清两代得到了长期的稳定和维持。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演变
行省时期
元朝
? 元英宗至治时,全国划分为12个一级行政区:1个中书省、 11个行中书省。省。
? 元末,又分出许多行省,如中书省分出山东行省,江浙行 省分出福建行省;有些行省区域过大,又划置分省,如福 建行省内置建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汀州、泉州分省。可见,元末行省制也 已开始混乱。
? 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略同于宋,行省下辖路,路领府、 州,府、州辖县。但也有不辖县的路、府、州;不隶于路 的府、州,而直隶于行省。直隶于行省的府、州称为直隶 府、直隶州;隶于路的府、州,称为散府、散州。另外, 元仿宋的“军”行政区划,置有军和安抚司11个行中书省 下,置路185,府33,州559,军4,安抚司15,县1127。
东晋南北朝
? 东晋政区袭承西晋,也是实行州郡县三级制。但是其州郡 越分越多,辖区缩小。西晋末年永嘉之乱后,晋室南迁, 偏安江左,宋、齐、梁、陈先后承袭,社会局势一直不安 宁,北方在十六国统治之下更是兵戈扰攘,各国在统治所 及的较小区域中分置了许多州,并且变幻无常,州制又陷 于混乱。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简表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简表
(实用版)
目录
一、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概述
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五个时期
1.萌芽时期
2.郡县制时期
3.州制时期
4.道(路)制时期
5.行省制时期
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
1.唐朝的道制
2.宋朝的路制
3.元朝的行省制
4.明朝的行省制
5.清朝的行省制
正文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从最早的萌芽时期到郡县制时期,再到州制时期、道(路)制时期,最终形成了行省制时期。在这五个时期中,行政区划的设立、变迁和完善,都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
在萌芽时期,即夏、商、西周时期,国家刚刚产生,行政区划还没有完全形成。当时的行政区划单位主要是基于氏族、部落的分布,称为“小
邦”或“方国”。
郡县制时期始于秦朝,全国划分为 36 个郡,下设县。这种制度在汉朝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国划分为 100 多个郡,县的数量也大幅增加。
魏晋南北朝时期,州制开始出现,行政区划逐渐演变为州、郡、县三级制度。州制在隋朝时期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国划分为 20 多个州,下设100 多个郡,郡下设县。
道(路)制时期始于唐朝,全国划分为 10 个道,道下设州,州下设县。在宋朝,道制改为路制,全国划分为 100 多个路,路下设州,州下设县。
元、明、清三个朝代都实行行省制。元朝时期,全国划分为 10 个行省,行省下设路,路下设州,州下设县。明朝时期,行省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国划分为 13 个行省,行省下设府,府下设州,州下设县。清朝时期,行省制基本沿用明朝制度,全国划分为 18 个行省,行省下设府,府下设州,州下设县。
历代行政区划演变
历代⾏政区划演变
夏朝:⽅国
商朝:⽅国约150
周朝:诸侯国
周初分封71国(53姓姬),后增五六⼗,
县数为756县县有⼤⼩,⼤县置县令,⼩县置县长,县令、县长之下有县丞、县尉
县下设乡,乡下设亭(相当于现在的管区),亭下设⾥
西楚霸王:分封制
西汉:郡国并⾏制,后加州(不是⼀级政府,只是监察区),州、郡、县、乡、亭(⾥)
新朝:郡国并⾏制
先改12州,裁撤朔⽅、司⾪部,改凉州为雍州、交趾为交州,后改9州
东汉:郡国并⾏制,东汉末年州郡县三级制
州(14)、郡国(105)、县(⾢、道、侯国)、乡、亭、⾥、什、伍
三国:州郡县
魏有司、豫、兖、青、徐、凉、雍、冀、幽、并⼗州全境以及荆州的南阳、南乡、江夏、襄阳、等四郡65县。扬州的九江、庐江等⼆郡⼗四县。
东吴有荆州的南郡、武陵、长沙、零陵、桂阳等五郡102县。扬州的丹阳、会稽、建安、吴郡、豫章、庐陵、庐陵南部等七郡146县。交州的全境。
晋朝:设州郡县乡亭五级
东晋⼗六国:州郡县制,州郡数量激增
东晋领有扬、北徐、豫、江、北青、司、荆、北雍、东益、宁、交、⼴、北并、北冀、梁、徐、北兖等⼗七州,及幽、冀、东秦、青、并、兖、秦、雍等侨州,共⼆⼗五州
南北朝:州郡县制
侨州、侨郡、侨县数量激增,⾄南北朝末年
灭亡前有30州、100郡、400县。
隋朝:废郡制,以县直⾪于州,后⼜改为郡县制,州(郡)、县、乡、亭(⾥)
583年⾄607年实⾏州县制共24年,607年(⼤业三年)复改州为郡,在郡上设置司⾪、刺史15员,司监察之职,郡县制11年,⾄618年。
隋初共有州241,郡680,县1524。隋⽂帝末年,全国有297州1348县,607年,隋炀帝增设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豫州、扬州、荆州、梁州及雍州等九个监察州(按古名),⼤业五(609年)年的⾏政区划,隋郡为190,县1255,郡分九等,后缩减为三等。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基于氏族社会的传统而建立起来的。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制度都保留着氏族社会的特点,如商朝的内外服制度、西周的分封制都以血缘关系为社会组织的纽带,这时虽已出现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但尚不成熟。
(一)郡县制
古代较完整的地方行政制度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在古文中,县是古悬字,因悬于诸侯的采邑之外而命名。其后各诸侯国普遍置县,且从边远之地发展到内地。设郡晚于设县,也是为了满足防卫之需要而在边地设立。最初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长,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两级政区。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36郡,把郡县行政区划制度推行到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两汉承袭秦制,但刘邦认为秦朝速亡的重要原因是未分封子弟为王侯供卫中央,于是将当时全国60个郡的3/4分封给诸侯王,中央直辖仅15个郡,结果重蹈战国时割据之势,引发七国之乱。平叛后,西汉朝廷将王国作用官吏的权力收归朝廷,又以“推恩令”分割王国封地,缩小其辖境。从此,诸侯王“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郡国并行制名存实亡,实际已恢复秦的郡县制。
(二)州郡制
州起源于汉武帝时所建的刺史监察制度。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个州部,每州设剌史监察地方,不过这时的州刺史并无固定驻所,还没有形成一级行政规划。黄巾起义爆发后,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由于州牧手握重兵,并以此为割据资本,使中央集权陷于瓦解,导致三国鼎立割据局面。
中国古代行政区
中国古代行政区
中国古代行政区是指中国古代所划分的地理行政区划,其发展历程和演变过程悠久,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来了解。
第一步:封建时期的行政区划
在中国封建时期,政治中心地位逐渐由周王朝转移到其他王朝,诸侯国开始逐渐独立,称霸一方。这时期出现的行政区划可以从诸侯国的划分来看。
在春秋时期,中国各个地区的社会形态开始转变,小规模的封建诸侯国出现,以土地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开始形成。战国时期,中国分为七个大国,分别是齐、楚、秦、韩、燕、赵、魏,这七个国家分别对应当时的行政区划。
第二步:统一的行政区划
秦朝建立后,开始实行严格的行政区划系统,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直接由皇帝统治,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统一的行政区划。
汉朝时期,中央逐渐削弱了地方的权力,八年之后,汉武帝颁布了一个范围更广的行政区划系统,将中国划分为十三个州和二十六个郡,实行“郡县系统”。这一时期的行政区划系统延续了两千多年,直到清末民初的变革才被彻底改变。
第三步:清朝时期的行政区划
清朝时期,中国行政区划经历了一次巨大的变革。1644年清朝创立后,开始将地方划分为省、直辖市、县等行政区划,这使得各地的管理更加集中和规范化。
康熙年间,全国被划分为十八个省,后来慢慢增加到二十二个省。清朝时期的行政区划系统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也体现出中国行政管理的卓越水平。
总之,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历程是一个充满曲折和发展的历程,总体来说,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制度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为后来中国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变迁 表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变迁表
1.先秦至秦汉:郡县制,中央集权,地方行政由中央直接管理。
2.魏晋南北朝:州郡县制,地方势力崛起,中央集权受到挑战。
3.隋唐:道州县制,中央集权恢复,地方行政受到限制。
4.宋元:路府州县制,地方行政权力扩大,中央集权逐渐削弱。
5.明清:省府州县制,地方行政权力进一步扩大,中央集权逐渐瓦解。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道、邑、侯国)
汉 初 封 国
州制的产生
由于对内削蕃,对外拓地,汉朝郡(国)数 逐渐增多,到汉武帝时多达109个。中央政府直 接管理这样多的郡国比较困难。于是,元封五年 (前106),汉武帝将京畿及附近各郡以外的郡 国分为13个区域,称为部,除朔方、交趾外,其 余11部采用《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所列 之州名,俗称十三州。每部置刺史一人,监察吏 治与地方豪强。征和四年(前89)又在京畿及附 近七郡置司隶校尉,称司隶校尉部,于是全国共 为十四部:司隶、豫、冀、幽、并、凉、徐、兖
(1)都督府 ,设于国内要地。都督“掌督诸州兵马、甲 械、城隍、镇戍、粮廪,总判府事”。
(2)都护府,设于沿边诸少数民族地区。都护之制,本 源于西汉,唐从贞观年间陆续设置的都护府主要有六个:安 西、北庭、单于、安北、安东、安南。
(3)凡首都、陪都和皇帝驻跸的州都升为府, 以提高其地位以示区别于常州。
隋代郡县规模
大业年间隋炀帝一度大举省并州县,并改州为 郡。全国只留190郡,1255县,平均每 郡统辖六七县。隋炀帝时仰慕汉代制度,除改 州为郡外,有模仿汉武帝的做法,置司隶刺史, 分布巡查。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节选自《中国古代文化史》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萌芽时期
这个时期约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即从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一一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和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域区划的概念,正如《礼记•礼运》篇所述,那时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逐步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阶级,形成了国家。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夏、商两代和西周,都还没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当时也不可能对整个国家进行全面的行政区划,无论是“五国”,还是“诸侯国”,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是松散的臣属关系。春秋以后,县、郡的出现才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州服制说
在本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夏、商、西周王朝存在着“十二州”、“九州”、“五服” 等行政区划。最典型的如《汉书・地理志序》所云:“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 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即说黄帝时已有州制,尧因洪水之灾,分中国为十二州,禹治水后更改为九州,以后又把中国分为五服。实际上,所谓夏、商、周代的“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说都仅是种种传说而已。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一、夏商周时期的行政区划
在中国古代,最早的行政区划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夏朝时,中国的行政区划主要是以邑为单位,邑是古代中国农村的基本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乡镇。商朝时期,行政区划逐渐发展成以州为单位,州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县。周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成以郡为单位,郡是周朝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二、秦汉时期的行政区划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秦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秦朝还设置了郡县制度,郡县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实行严格的官僚体制。汉朝继承了秦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汉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县下辖乡。汉朝还设置了州、府等中央直辖行政单位。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行政区划
三国时期,中国分裂为魏、蜀、吴三个政权,行政区划也随之发生变化。魏、蜀、吴三国的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的变化较为复杂,南朝梁、陈、宋的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
州下辖县;南朝齐、梁、陈的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北朝的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四、隋唐时期的行政区划
隋朝统一了南北朝的政权,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唐朝继承了隋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唐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县下辖乡。唐朝还设置了府、州等中央直辖行政单位。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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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引言
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
1.周朝的分封制
2.秦汉的郡县制
3.三国南北朝的州郡县制
4.隋唐五代十国的道州县制
5.元朝的行省制
6.明清的省道府县制
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特点
1.层级分明
2.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3.政治、军事、民政、监察等多功能于一体
四、结论
正文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的历史演变和特点
一、引言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历史悠久,经历了多次演变,形成了独特的制度。本文将从历史演变和特点两个方面,介绍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
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
1.周朝的分封制
周朝实行分封制,国家领土被分为诸侯国,诸侯国是周王室的附属国,有义务向周王室效忠和纳贡。周王室通过分封制,实现了对地方的控制。
2.秦汉的郡县制
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全国设 36 个郡,郡下设县。郡县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汉朝沿用秦朝的制度,也是郡县两级划分。
3.三国南北朝的州郡县制
三国南北朝时期,州成为高级行政区划单位,下设郡,郡下设县。州的设立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管理,也方便了地方之间的联系。
4.隋唐五代十国的道州县制
隋唐五代十国时期,道成为高级行政区划单位,下设州,州下设县。道州县制强调了对地方的监察和管理,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
5.元朝的行省制
元朝实行行省制,全国设 13 个行省,行省下设路,路下设州,州下设县。行省制进一步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促进了国家的繁荣。
6.明清的省道府县制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节选自《中国古代文化史》
中国古代得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萌芽时期
这个时期约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即从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得产生,就是形成行政区划得先决条件。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与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域区划得概念,正如《礼记·礼运》篇所述,那时就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随着生产力得发展,社会得进步,逐步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阶级,形成了国家。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就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得可能性。但就是,并不就是产生国家得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夏、商两代与西周,都还没有完善得地方行政制度,当时也不可能对整个国家进行全面得行政区划,
无论就是“方国”,还就是“诸侯国”,都就是一个个独立得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就是松散得臣属关系。春秋以后,县、郡得出现才就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得肇始。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州服制说
在本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夏、商、西周王朝存在着“十二州”、“九州”、“五服”等行政区划。最典型得如《汉书·地理志序》所云:“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即说黄帝时已有州制,尧因洪水之灾,分中国为十二州,禹治水后更改为九州,以后又把中国分为五服。实际上,所谓夏、商、周代得“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说都仅就是种种传说而已。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行政区划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从古代的诸侯国到现代的省市县区,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进程。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过程。
1.夏商周时期
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古代的三个朝代,也是中国行政区划演变的起点。在夏朝时期,中国行政区划以诸侯国为主。诸侯国是指各地的贵族、宗室和部落首领所领导的地方政权。这些诸侯国在夏朝时期统治着各自的领土。商朝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逐渐向中央集权发展。周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实行了以郡县制为主的行政区划体系。
2.秦汉时期
秦朝时期,中国行政区划发生了重大变革。秦始皇实行了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和县,从而使行政区划更加统一。汉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除了继续实行郡县制外,还设立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3.隋唐时期
隋朝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较大的变革。隋炀帝实行了以州
县为基础的三级行政区划体系。唐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道、府、州、县四级行政区划体系。唐朝时期的行政区划体系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成为后来行政区划体系的基础。
4.宋元明清时期
宋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路、府、州、县五级行政区划体系。元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简化,设立了路、州、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明清时期,行政区划体系基本上沿用了元朝的模式,但行政区划的细节有所不同。明朝时期,行政区划主要是以省为单位,设立有府、州、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清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直隶、总督、布政使、巡抚、府、州、县七级行政区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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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节选自《中国古代文化史》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萌芽时期
这个时期约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即从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和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域区划的概念,正如《礼记·礼运》篇所述,那时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逐步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阶级,形成了国家。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夏、商两代和西周,都还没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当时也不可能对整个国家进行全面的行政区划,无论是“方国”,还是“诸侯国”,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是松散的臣属关系。春秋以后,县、郡的出现才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州服制说
在本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夏、商、西周王朝存在着“十二州”、“九州”、“五服”等行政区划。最典型的如《汉书·地理志序》所云:“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即说黄帝时已有州制,尧因洪水之灾,分中国为十二州,禹治水后更改为九州,以后又把中国分为五服。实际上,所谓夏、商、周代的“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说都仅是种种传说而已。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十二州说
它是传说中的尧舜氏族社会时代的行政区划制度,起于《尚书·尧典》的“肇十有二州”。西汉学者谷永(前?—前4年)最先把“肇十有二州”解释为“尧遭洪水,天下分绝十二州”。东汉史学家班固(32—92年)撰《汉书》即从其说。他们认为这“十二州”是尧舜时代的行政区划制度,而且在禹设置“九州”之前。可是,东汉马融(79—166年)认为“十二州”产生于禹治水之后,它是由当时氏族首领舜在禹置“九州”的基础上,增置幽、并、营三州而成。后世的释经家多从马融之说。自顾颉刚(1893—1980年)在20世纪30年代以确凿证据考证《尚书·尧典》乃汉人之作,“十二州”说是汉人影射汉武帝所置刺史部十三州而起,马氏所叙的十二州名只是调和了《禹贡》、《尔雅》、《职方》“九州”之名的矛盾而形成的混合物。(现代的秦汉史和先秦史学者都从顾氏之说,否定了“十二州”说是尧舜时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观点。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九州说
它是传说中大禹时代的中原地区的行政区划制度,起于春秋、战国时代。在西汉以前,都认为“九州”系禹治水后划分的,但具体的说法各书所载互不相同,大致有四种说法:(1)《尚书·禹贡》记载九州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图1)(2)《吕氏春秋·有始览》有幽州,无梁州;(3)《周礼·职方》有幽州、并州,无梁州、徐州;(4)《尔雅·释地》有幽州、并州、营州,无梁州、青州、徐州(见表1)。各地所载各州的地域亦不尽相同,如泰山以北、以东地区在《禹贡》中属于青州,在《职方》中属于幽州;《职方》中的青州相当于《禹贡》中徐州的大部分和豫州的一部分。
这些“九州”说实际上是春秋、战国时期学者对当时所知周朝领土所做的地理区域的划分,并不是某个朝代的行政区划。然而,在历史上把它们长期地误认为是行政区划。在西汉以前,误认为《禹贡》是大禹治水后所划分的九州,代表夏朝的行政区划制度;《汉书·地理志》最先把《周礼·职方》中的九州误称为代表周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三国时期魏人孙炎在注释《尔雅》时,又把《尔雅·释地》中的九州牵强附会地解释为代表商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以后的经学家进一步推而广之,把“九州”误称为夏、商、周三代的行政区划制度。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畿服说
它最初见于《国语·周语》。《周语》曰:“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即说周王实行“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的五服制度。《尚书·禹贡》中也说了五服,只是用“绥服”替代了《周语》中的“宾服”;并认为每服皆有一定的范围,都为五百里。《周礼·夏官·职方氏》更将“五服”扩展为“九服”:“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在《周礼·夏官·大司马》中,则把“服”改称为“畿”,认为有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九畿。以上叙述的“五服”、“九服”、“九畿”等记载,都是后人杜撰的先秦时代的行政区划,事实上它们只是战国时代或稍后人们地理视野不断开阔的反映。(9)(10)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县的出现
前面已述,商、周王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即“封邦建国”,各个领主在自己的封国内独立为君主,整个商、周王朝无所谓任何行政区划。但是,到了春秋时期,周室衰微,一些诸侯国逐渐强大,开始发展中央集权制度。他们在新开拓的疆土上不再进行分封,而由君主直接统治,为了便于统治,开始萌生了县、郡等行政区划的单位。
县是中国最早出现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始于春秋初期,最初设置在边地,带有国防作用。据现有文献记载,最早设县的是西方大国秦。《史记·秦本纪》曰:武公十年(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武公十一年(前687年)“初县杜、郑”。就是说在春秋初,秦武公在
新开拓的疆域首先设立邦县(今甘肃天水市)、冀县(今甘肃甘谷县),第二年又设置杜县(今陕西杜陵县)、郑县(今陕西华县)。可见,在春秋前期即前7世纪,秦、楚、晋等大国已先后在新兼并的土地上置县。在古文中,县是古悬字。因这些新拓的疆域,远离诸侯国的国都,悬于诸侯的采邑之外而命名。
春秋后期,各诸侯国普遍置县,且从边远之地发展到内地。正如顾炎武在《日知录·郡县条》所述:“春秋之世,灭人之国者,固以为县矣。”
战国时期,县已成为较普遍的地方行政区划单位。不过,春秋战国时期的县与以后的县并不完全相同:一是保留着分封制的残痕,如君主可以把县赐送给臣子,县尹可以世袭等;二是县的规模相差悬殊,大的如秦、楚灭了一国置一县,甚至灭了陈、蔡这样的中等国家以后也以一国置一县,小的如齐国的县,大致是一乡置一县。当然,那时最多的还是以一邑之地置一县。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郡的出现
现在看到的最早的关于郡的记载见于《国语·晋语》。晋国公子夷吾对秦公子挚讲,“君实有郡县”。意思是说,晋国犹如秦国的郡县。这是鲁僖公九年(前651年)的事,说明秦国在公元前651年即春秋前期已置有“郡”,所以一些书说,“春秋末年以后,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11)“战国时期开始出现郡”,(12)都是不确切的。据《左传》记载,鲁哀公二年(前493年)赵简子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以上是春秋时代仅见的“郡”名两例,表明当时郡名还很少见。当初主要为满足军事防卫之需要,各诸侯国开始在边远地区置郡,由国君的重臣率军驻守。
战国时代,郡的设置增多。《史记·秦本纪》记载,惠文王十年(前328年)“魏纳上郡十五县”;惠文王更元十三年(前312年)“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 “秦有陇西、北地、上郡”,赵“置云中、雁门、代郡”,燕“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可见,战国时各国已普遍置郡,且多置于各国的边远地区。(图3)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县和郡的关系
郡、县均出现在春秋前期,但是设郡晚于设县,而且在春秋时代郡的地位低于县,所以才有赵简子“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语。这并不是县大郡小的缘故,因为那时县的大小悬殊,且在春秋时代郡的大小至今难以详考。主要是由于郡置于边远荒僻之处,地广人稀,经济开发程度低于县,不如县那么富裕。(13)
战国时代,七雄争霸,遍地烽火,边地和内地、荒僻地区和富庶地区的差异缩小,而且几个强国不断向外拓展,所以边郡日益增大,地位不断提高。边地郡大,逐步地在郡下分置数县;内地事多,在数县之上逐步地置郡统辖,渐渐地形成郡统县的两级行政区划。“魏纳上郡十五县”,春申君报请楚王在淮北12县置郡,“宜阳、大县也,……名曰县,其实郡也”等,都是确凿的证据。看来,郡统县制的形成不会晚于战国中期。战国后期,郡县制在各国已经较为普遍地实行。可是,在整个战国时代郡县制始终是分封制的附庸,至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郡县制才正式成为全国划一的行政区划。(14)
综上所述,商、周时期实行“分封制”,不存在行政区划的制度,所谓“十二州”、“九州”、“五服”、“九畿”并不是当时的行政区划,而是战国时期和以后的一些学者的设想。中国最早的行政区划是郡县制,它萌生于春秋,演进于战国,正式确立于秦代。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郡县时期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郡县制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到魏晋时期实施州制行政区划制度,郡县制经历了秦、汉四百多年。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吞灭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帝国。秦始皇认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汉书·地理志》),因此采纳廷尉李斯的建议,“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汉书·地理志》),彻底废除分封制,实行中央集权制,是年即分天下为36郡,把郡县行政区划制度推行到全国。这是郡县制在中国确定的标志,也是中国和世界行政区划史上一个划时代的事件。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秦郡
《汉书·地理志》云:“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内史为秦国都所辖的地区,当时唯有它不称为郡。始皇二十六年置36郡,其后陆续有增置,最后秦郡究竟有多少?当年所置的36郡,是否包括内史?对此前人有多种说法,直至今天仍有分歧。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秦县
各郡所辖的县,据严耕望考证如下:内史约含40县;北部云中、雁门、代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和辽东8郡,以及西北部九原、上郡、北地和陇西4郡,每郡平均辖十五、六县,共近两百个县;内地各郡及南方诸郡近30郡,每郡各辖25县,共约700县左右。因此,严氏认为“秦县的总数当在900以上至1千有余,约言之当在1千县左右也”。(16)古代行政区划沿革-------郡县发展
汉初,刘邦鉴于秦王朝孤立而亡的教训,广建王侯。先封“异姓七国”(韩、赵、楚、淮南、燕、长沙、梁),继而在消灭异姓六国(长沙除外)的过程中建立“同姓九国”(楚、荆、代、齐、赵、梁、淮阳、淮南、燕),实行了郡、国并存制。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汉郡国制
汉初的王国不但统率侯国或数县,而且常常兼数郡之地,严重地威胁和阻碍了中央的统治权。据《汉书·地理志》记载,高祖于秦郡外增置26郡(谭其骧《汉百三郡国建置始考》的考证较精,指出高祖实增为19郡),其中三分之二的郡是在诸侯王国内;且诸侯王国多“兼数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