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原理与实务_第7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经济法课件: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产品责任法的立法趋势
前资本主义社会,农业经济时代主要靠自给自足, 商品经济不发达,商品结构较简单,科技含量较低。 买主只需通过经验就可以对产品的质量做出判断。法 律确立了买主当心的思,要求买主在交易时尽到较大 程度的注意,法律的重心在于保护卖主。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买主与卖主之间的地位 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卖主的势力更为强大。买主与 卖主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买主沦为弱势群体。法 律的价值取向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原来的买主当 心转为卖主当心,随之产品责任的问题便产生出来。
第二节
生产者及销售者的产品 Email:dydoujiali@163.com 质量义务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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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生产者产品质量的保证义务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 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 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 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 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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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我国在立法模式上采用的是专门立法的方式,
但与西方的专门立法模式又有些不同,它是 将产品责任法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结合在 一起,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之中。它在我国 原有的一大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 规的基础上,同时又吸收了西方国家关于产 品责任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建立起了 具有自己特色的产品质量法体系。
再次重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
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有权依 法对市场上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监督管 理。”
(五)产品质量法的原则
(一)统一立法与区别管理相结合原则
《产品质量法》是产品质量的一般法,它全面规范了产品质 量的监督管理体制,有关产品质量的义务、责任以及损害赔 偿等。该法的实行,使得我国统一的产品质量管理体制得以 建立。但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特殊的产品如药品、食品、计 量器具等,由于其质量具有特殊的要求,因而需对其进行特 殊的管理规定。《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计量 法》等都规定了许可证等强制管理的规定。这种统一立法与 区别管理相结合的立法原则,充分体现了产品质量管理的基 本规律,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上通行的作法。
但对于“用于销售”一词,也不能简单地理
解为只有通过销售而交付的物品才是产品。 只要产品是为了销售而加工、制作的,无论 是企业为了营销目的而无偿赠送,或者作为 福利分发交付消费者,还是以有偿的方式提 供他人使用,都应当认为属于产品。(段晓 娟:〈论我国产品责任法的完善〉,〈财经 问题研究〉1998年第8期。)
《经济法概论》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第七章产品质量法
1、产品质量法兼具()两个方面的法律规范
A、市场运行和国家监管
B、市场监管和国家运行
C、市场运行和国家调控
D、是调控和国家监管
答案:A
解析: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我国产品质量法要达到的目标中,属于市场行为的范畴的是()
A、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
B、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
C、市场对产品质量实行自我调节
D、明确消费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
答案:B
解析:我国产品质量法要达到两个方面的目标:1、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属于行政范畴,2、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属于市场行为的范畴。
3、不适用于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是()
A、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的法人
B、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活动的法人
C、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的个人
D、在我国境外从事生产的其他组织
答案:D
4、我国产品质量法要达到的目标中,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的是()
A、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
B、明确消费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
C、市场对产品质量实行自我调节
D、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
答案:A
5、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为()
A、产品质量监督法
B、产品质量责任法
C、产品质量法
D、经济法
答案:C
6、下列产品适用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是()
A、军工产品
B、核设施
C、核产品
D、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
答案:D
7、下列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的有()
A、军工产品
B、食品
C、烟草
D、药品
E、化妆品
答案:BCDE
《经济法》第7章产品质量法 培训教学课件
第四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一、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一)产品瑕疵责任
产品瑕疵,是指产品存在细小的缺点或存在一般的质量 问题。
产品瑕疵责任,是指因销售的产品存在瑕疵所应承担的 民事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 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 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 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可见,我国产品质量法律中所指的“产品”不包括初级农产品、未 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物品、建筑工程(房屋、桥梁、道路、公用设 施等),以及军工产品。
一、产品与产品质量的概念(续)
(二)产品质量的概念
产品质量,是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质量标准, 以及合同条款的对产品的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 要求,是产品符合人们需要的内在品质和外观形态 的诸方面特性的综合状态。
包括:适用性、安全性、耐用性、可靠性、经济性 和卫生性等。
二、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概况
(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 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 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第七章产品质量法75302814
1、进出口检验和质量检验两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和标准, 集中管理,并统一颁发中国强制产品认证标志--- 3C标志 (CCC标志)( 2002.5.1施行)
取代原进口商品(CCIB标志)和CCEE(长城标志)
自2003.5.1起,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凡未获得强制性产品 认证证书和未加施“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 厂、进口和销售。
• A.县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部门不享有监督抽查权,当然也没有 对其抽查结果的公告发布
• B.县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享有监督抽查权,同时也有对 其抽查结果的公告发布权
• C.县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享有监督抽查权,但是其是否 享有对其抽查结果的公告发布权,由其上级及产品质家监督 部门决定
• D.县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享有监督抽查权,但是没有对 其抽查结果的公告发布权
农业(渔业)初级产品、工业研究、军工业、建筑物?
四、产品质量法体系 基本法: 《产品质量法》93、2000年修改 特别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 2007.3.1国务院常务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2.9.15 3、《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2002修改 4、《计量法》 5、《标准化法》
行为
争行为 者九项权 产品缺陷 利行为
经济法 第07章产品质量法
3.
遵守产品质量标识制度的义务和责任
产品标识是表明产品的名称、产地、质量状况等信 息的表述。
4.
生产者不得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
第7章产品质量法
7.3.2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
1. 2.
3.
进货查验义务和责任 产品质量保持义务和责 任 销售者不得为法律禁止 实施的行为
第7章产品质量法
7.4 损害赔偿制度与罚则
(1) 产品质量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 (2) 产品质量基本法的配套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 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等。
(3) 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产品质量的规定。
第7章产品质量法
7.1.3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和立法原则
1.
2.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原则
1. 对生产者、销售者违法行为的处罚 2. 对其他行业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违法行为的
处罚 4. 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违法行为的处罚 5. 对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6. 对政府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7章产品质量法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针对我国产品质量的监督 管理,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 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产品质 量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生产者、 消费者违反《产品质量法》所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产品“瑕疵”是一种违约责任,产 品质量缺陷是一种侵权责任。生产 者、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是 不一样的。
第7章-产品质量法课件
(二)产品缺陷百度文库任
v 1、缺陷 v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
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v 设计缺陷、原材料缺陷、制造装配缺陷、指 示缺陷、销售缺陷
第7章-产品质量法
v [例] 2000年3月,李玲因为口舌生疮、上火到朝
第7章-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瑕疵责任
v 1、瑕疵
v 即产品存在除危险以外的其他质量问题,仅 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不影响使用。
v 不存在危险,瑕疵产品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 规定。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 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 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
第7章-产品质量法
v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v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v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 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v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 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v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 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出规定的,应当 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经济法之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课件
经济法之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课件
一、课程介绍
本课程将介绍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通过对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深入了解,学习者将能够在经济运作中合法、合规地处理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问题。
二、基本概念
2.1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具有的适应用户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重视安全性和环保的特性。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2.2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是指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
产品质量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三、相关法律法规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该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针对产品质量制定的一部全面性法律法规。它规定了产品质量的基本标准,明确了企业和消费者的权责,对于保
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合理交易行为而制定的
一部法律。其中包括规定了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后果以及消费者的维权
途径。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法》
该法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加强对产品的检验和抽检,确
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部法律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要求和程序。
四、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应用
4.1 企业的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企业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生产安全合格的产品;
•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提供售后服务;
•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经济法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
• 一、产品质量监督体制
•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8条的规定,国务院产品质 量监督部门,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全国产 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 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 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全国省级以下质量技术 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消费者以及保护消 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也可以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 (三)产品标识不当的法律责任P206
• 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练习题
•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 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 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 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 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 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 (二)损害赔偿范围
•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损害赔偿的范围:P217
• (三)诉讼时效和争议的解决 • 产品质量诉讼时效:2年;10年。
• 产品质量民事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解决。
第五节 产品质量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一、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政责任 和刑事责任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7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第七章产品质量法
本章考情
历年规律:主要以选择题形式进行考核,偶尔出简答。
学习建议:重点学习和掌握产品的概念、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质量义务,以及产品责任的承担。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
知识点一、概念、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领会)
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
知识点二、产品与产品质量
1.产品的认定(简单应用)
①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
排除精神产品、天然产品。
②以用于销售为目的。商品,包括赠送或试用。
排除纯为科学研究或自己使用的产品。
③限于动产。
排除不动产。
④由于建筑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特殊性,排除在产品范围之外。
但建设工程使用的,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以及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产品质量法》
⑤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属于:芝麻油、自来水、袋装大米、教材。
不属于:原煤、冰毒、水稻、苹果、血液、文学作品、电子游戏、体育馆。
2.产品质量(识记)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及合同规定的,在对产品所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等特性的要求。
不合格产品:瑕疵、缺陷、劣质、假冒。
【例题·单选题】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以下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是()。
A.张三准备出版的书稿
B.李四刚捕捞上来的野生鱼
C.某商场赠送的凉席
D.某房地产公司建筑的公寓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产品应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
经济法(第三版)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PPT文档资料
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第二节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 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其认证程序如下: 1.企业根据自愿原则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2.认证机构接受企业申请; 3.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法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作出警示标志、说明,标明储运 注意事项。
第七章
案例分析7-1
产品质量法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案情﹞2019年2月8日下午4时许,原告之父带领原告年仅三岁的儿子到本村被 告张某开的小商品零售点购买了某果冻饮料厂(被告方某开办)生产的“鑫鑫” 牌杯状凝胶小果冻四个。之后,原告之父领着孙子离开被告张某零售点;走到 不远处时,原告之子因食用所购果冻而被果冻阻塞气管当场昏迷,邻居遂即拨 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开车把原告之子送往医院,途中与赶来的医院120急救车 相遇,经随车的医生检查,原告之子已窒息死亡。 经山东省菏泽市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所进行检验,被告方某生产的“鑫鑫”牌果冻日期及贮藏说明、安全食 用方法均未标示,产品标准号也已过期。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本次检验标签不 合格。法院还查明,被告张某某所销售“鑫鑫”牌果冻系在被告东明县某商场 个体工商户马某处批发。法院一审判决生产者方某赔偿受害者亲属经济损失4.4 万余元,两位销售者张某和马某各赔偿受害者亲属经济损失1.77万余元,共计 7.967万余元。 ﹝问题﹞生产者违反了哪项义务?
经济法教程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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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2
1、被告某商场的观点不成立。《产品质量 法》第31条规定,缺陷产品的受害人可以 向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索赔。产品质量法 的立法宗旨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 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选择向生产者或 销售者索赔,对方必须先承担责任,而后再 向真正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分析2
2、被告打火机厂的观点不成立。打火机厂所 说的理由实际是将损害赔偿责任与瑕疵担保 责任混为一谈。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 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这种责任的 请求权最长要在购货10年后才丧失。而瑕疵 担保责任在性质上则是一种违约责任,因此 企业可以自定“三包”期限。本案中消费者 追究的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打火机厂却 以瑕疵担保责任的抗辩来搪塞,其观点不成 立。本案应由打火机厂赔偿刘某的实际损失。
经济法教程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案例1
李某从商场购买了电冰箱一台,当时该冰箱 未附检验合格证,使用了3个月后,冰箱起火, 李某损失7000多元。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 商场同意赔偿3000元,李某认为商场至少应 该赔偿5000元。双方遂起纠纷,李某诉到法 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要认定产品有质量问题, 应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鉴定书。但技术部门 提出,冰箱已烧毁,又无库存,无法鉴定。
案例分析2-产品质量法
而原告一年前购买的打火机,早已超过了 “三包”期限;并且打火机是用来点烟的, 原告调至最大火苗状态用来照明,此乃原告 使用不当,因此,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 负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打火机在 设计上存在缺陷。
第七章产品质量法
二、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 调整产品监督管理关系 产品监督管理关系以及产品质量责 产品监督管理关系 产品质量责 任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任关系 (二)产品质量的立法 (三)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四)产品质量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一、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体制 1.概念: 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的体制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所确定的 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的制度、方法以及机构职能划分的总 称。 2.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二、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具体制度 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指企业向具有认证资质的机构提出申请,对企业的质 量体系进行审核,如符合确定的标准,由认证机构颁发证 书,以证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障能力符合国际通 行质量管理标准的一项制度。
产品质量义务 ①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 名、厂址; ②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③销售者销售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 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二、产品责任 (一)产品责任概念及归责原则 1.产品责任: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 1. 缺陷,致使消费者、使用者的人身遭受伤害或财 产受到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生产者、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课件
产品根据其用途和特性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如工业产品、农业产品、食品等。
产品质量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会随着时间、技术、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01
02
03
04
05
概念与特点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特点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强制性、全面性、灵活性等。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ppt课件
目录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概述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实施与执行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与展望案例分析
01
CHAPTER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概述
定义与分类
产品是指通过劳动所创造出来的物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人们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总和,通常包括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等。
诉讼时效
协商和解
调解处理
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01
02
03
04
消费者与生产者、销售者可以就产品质量纠纷进行协商和解。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调解处理。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03
CHAPTER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实施与执行
提升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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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产品质量责任
四、国外关于产品质量法律责任追究方面的发展趋势 1、赔偿数额不断增大 2、按市场份额承担责任 3、协同责任 4、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 五、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承担 1、责任的承担 (1)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 产者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也即,无论生产者处于什么样的主观心理状 态,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2)销售者的过错责任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㑽责任。但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 己没有过错,则不必担赔偿责任。 2、承担方式
1、不合格。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 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或者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 出的明示承诺,
2、缺陷。指商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 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 理危险。包括设计缺陷、原材料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 3、瑕疵。指销售者作为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未达到法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约定 的技术要求,未能出现买受人所期望的质量状况,从而使买受人不能按 计划使用产品。在产品质量法中规定了三种情形: ①不具备产品应当具 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②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 产品标准。 ③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不符合约定要求。是指产品的质量、使用性能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以 公开方式所作的承诺。
第二节 产品质量责任
二、产品质量责任 1、定义:指生产者和经营者因在产生或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应承担 的责任。 2、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 (1)产品质量合同违约责任 (2)产品质量“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3)产品质量法律责任:又称为产品侵权赔偿责任 其构成要件包括:产品存在缺陷、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消费者或使用者 本身无过错。 4、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情形: ①违反默示担保义务 ②违反明示担保义务 ③产品存在缺陷
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相关行政机关如技术质量监 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是监督管理时与经营者 之间形成的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2、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因产品缺陷而产生的经营者与用 户消费者之间的平等主体的法律关系。 3、产品质量检验、认证关系:经营者、用户、消费者因 产品质量检验认证与社会中介机构 —— 检验认证机构 产生的法律关系。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二、产品与产品标准和质量
1、产品定义: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 产品。 未经过加工制作的 天然物品,不属于这里的产品,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这里的产品。建筑 工程和军工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内,但是建筑材料、 建筑构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产品质量定义 (1)定义:产品质量是指产品能满足规定的或者潜在需要的特性和特 性的总和。它具体是指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有效 性、经济性等质量指标,它反映、代表了产品的质量状况。 (2)基本要求 ①适用性。由于产品的生产、交换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就要 求每一件合格的产品能够满足人们的这种愿望。所以,产品的适用性是 评价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②安全性 。产品实现其适用性,必然是通过产品的使用这一途径来体现 的。这就要求产品在使用环节上安全可靠,不会给使用者和其他人带来 人身、财产上的危险。 ③经济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的使用价值主要通过市场交换来 实现的,在市场交换中,要求产品价格公道,正确反映供求关系和价值 规律,不要造成不应有的资源浪费。
第二节 产品质量责任
三、产品质量法律责任归则原则 1、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制度,即无过错责任制度,也就是只要产品有缺 陷,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 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 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2、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制度,即只有因销售者主观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产 品缺陷引起损害的,销售者才承担法律责任。此外,销售者不能指明缺 陷产品的生产者和供货者的,推定为销售者有过错,对此应当承担法律 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但是,不论最终责任应由谁承担,销售者对损害都负有先行赔偿的 义务,在赔偿后,如属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有追偿权。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2、产品质量制度 (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2)产品标准化制度 (3)产品计量制度 (4)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5)产品质量检查制度 (6)产品质量表示制度 (7)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制度 (8)产品召回制度 (9)产品质量纠纷解决制度
第二节 产品质量责任
一、产品质量概述 与产品质量问题有关概念的规定
(1)民事赔偿 (2)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四、有关产品质量的立法和制度 1、产品质量立法 (1)国际上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 《使成员国产品责任相关接近的指示草案》 《关于人身伤害产品责任欧洲公约》 《关于对有缺陷产品的责任指令》 (2)我国关于产品责任的立法 1993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国产品质量法》 200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3、产品标准定义 (1)定义:是对产品所做的技术规定,它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主 要依据。 (2)类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3)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没有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允许适用其它标准,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 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三、产品质量的国家管制 1、手段: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官制的法律来实现 2、执行管制的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价格管理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