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_1937年河北流民问题的整治及其得失_王印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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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安徽教育学院学报

M ar.2000第18卷第2期

Jo ur nal o f A nhui I nstitute of Educat ion

Vo l.18N o.2

[收稿日期] 1999-12-21

[作者简介] 王印焕,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博士生。

1928-1937年河北流民问题的整治及其得失

王印焕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北京 100875)

摘 要:流民问题是1928-1937年间河北的一大社会问题。国民党政府、慈善救济机关、个人及社会团体均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项整治措施。这些措施,虽在一定范围内收到些微成效,但由于流民问题是整个社会问题中的一个,其整治必须得力于其他相关问题的治理。故而,在当时的情况与条件下,社会各界对河北流民问题的整治只能归于失败。

关键词:河北;流民问题;整治

中图分类号:K 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16(2000)02-0026-03

20世纪三十年代,流民问题是当时河北的一大

社会问题。对此,国民党政府、慈善救助机关、个人及社会团体都给予了广泛关注,并对其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本文拟重点就1928-1937年十年间社会各界对河北流民问题的整治措施作一粗略探讨,并对其得失成败作一浅析,以有助于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一、国民党政府的整治措施

河北是国民党政府一重要辖区,国民党对河北流民问题自然格外关注,因此其举措便自然成为河北流民问题整治措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民党政府对河北流民问题的整治,除对灾难流离的民众进行收容、赈济外,还针对导致流民产生的部分原因,如兵匪的骚扰、水旱蝗灾的破坏等,采取措施予以减缓或防治。

(一)收容与赈济

1928年国民党河北省政府成立之初,其面临的是多年灾乱破坏下的困难局面。对生活无着的大批流民,省政府遵循国民政府命令各市县成立救济院与收容所,予以暂时救济与安置。仅1928年9至12月的三个月间,大兴等50县已成立救济院。每院设养老、孤儿、残废、育婴、施医、贷款六所,但由于条件所

限,多数县份仅设其中的二、三所而已。[1]收容所的

设置与救济院相似,只是其设置时间更为短暂,而且多为战时收容,如1933年日军侵犯冀东,昌黎为救济抚宁县难民收容所4处,自9月20日至11月6日共收容

难民25397人。[2]

此外,国民党政府对河北流民还进

行直接赈济,其中以1928年冬赈和1933年冀东战区的救济活动最为突出。

为筹仓积谷以资荒年救济而避流离,河北省政府对筹备仓储极为重视,省府成立之初即积极鼓励

各县设仓储谷,并制定积谷章程,以示鼓励。经过一年的努力,河北省建有仓廒、存有积谷或银钱的县份1929年秋达到62县,但其中15个县仅设仓廒而仓中无谷。

[3]

灾民四处逃荒,一方面为灾区的赈济实施造成了困难,另一方面也在麇集地极易滋生事端,故而,河北省政府一面发令所辖各县就地安置灾民,勿令移境就食,一面通告已经外出的流民及时返乡,并函达各铁道部免费遣送回籍。

(二)废除苛杂及减轻兵匪破坏

捐税的繁重、兵匪的骚扰也是农民贫困流离的重要原因之一,河北省政府对此项的治理也便间接地达到了整治流民的目的。

为减轻民众负担,河北省政府先后废除了一系列苛捐杂税,其中主要包括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苛重扰民的所谓“讨赤捐”、“讨赤特捐”及军事特捐、军事善后特捐等及省内名为官盐、斋费、差徭、社书费、具结费等83县204项陋规等,并根据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的精神,自1934年7月1日至1935年下半年先后两

期废除省县苛杂三百余种,年额洋百余万元。[4]

外,省政府对各县巧立名目滥施苛罚也进行整顿,训令各县县长将罚款数目无论巨细均需按时详报,不准擅罚巨款,查出以赃私论罪。

由于民国年间的战乱甚多,国民党政府除下令减轻军事负担之外,对兵燹的破坏则无能为力,再者,有许多甚至绝大多数战乱均由它发起。故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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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将精力转至剿灭匪患方面。因土匪多擅长流动作案,要防治匪患,便必须从加强地方防卫开始。因此,河北省政府自成立起便令各县组织保卫团。地方保卫团丁由各村18岁以上45岁以下的村民担任,各村遇有盗匪应由团佐立即召集团丁捕拿。至1931年,全省各县团丁共有163269人之多,其中常备团丁35830人,散在团丁127439人。[5]为便利剿匪,省府将全省130县划分为大名、正定、保定、北平、津河、卢龙等六大剿匪区,每区设区剿匪司令员一名,直隶于河北剿匪司令,各区境内发现匪情时,区司令官立即派队往剿。

(三)防治水旱蝗灾

水旱蝗灾等自然灾害将广大农民直接推入贫困流离的境地,因此各级政府便采取措施防治水旱蝗灾以减免流民的产生。

树木对河堤有着重要的保护作用,因此河北省建设厅一方面严令保护堤柳,禁止砍伐,一方面训令南运、北运、大清、子牙、永定、黄河等河务局对其所属各河堤段“无论原有树株已被砍伐或向来未经栽种,均应乘时赶速栽补,以固堤埝,而弭水患。”[6]修堤护坝也是防治水灾的一项重要措施。除民堤外。所有官堤均由河务局担负修防职责,每年进行春修与夏防。为减免水患、引水灌田,1928-1937年间河北还进行了几项水利建设工程,其中较为突出的为海河治标工程与滹沱河灌溉工程。至于抗旱,省府主要采取凿井开渠的办法。由于新凿井数的增加,至1931年,河北各县的井数已达4197691眼,可灌溉田地7361578亩。[7]

对于蝗灾,河北省政府则主要采取严令捕杀及奖惩办法。1929年省政府颁布实施《河北省治蝗暂行章程》,明确规定,一旦发现蝗蝻,自县长至村民应一律停止他项工作而以昼夜捕治蝗蝻为事。为激励治蝗,除对治蝗负责人员严格奖惩外,省府还大力宣传捕蝗办法。

二、社会团体的整治举措

除国民党政府外,其他慈善机关、个人及社会团体也对河北流民问题的整治作了一些努力。灾乱发生时,慈善机关及个人对数量骤增的河北流民给予了广泛的收容与救济,其中尤以红十字会、红万字会的活动最为突出。

贫困是流民产生的潜在原因,各社会团体针对河北农村凋敝破产所作的各项农村建设活动,实际上也便是对河北流民整治措施的一部分。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是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运动中最具影响的团体之一。为推进其工作,平教会1926年选定县为华北实验区,1929年将平教总会移至定县,大张旗鼓地从事实验活动。他们虽从文艺、生计、卫生、公民教育四个方面,来解决所谓的中国四大弊端“愚”、“穷”、“弱”、“私”,但他们对生计教育即经济教育极为重视。平教会在定县的生计教育,主要从事选种、园艺、畜牧等多项工作的研究,着力改造农村手工业,提倡副业,组织合作社,以增加农民经济收入。而北平大学所建的河北省省立实验乡村民众教育馆,也主要从事经济方面的实验活动。除提倡合作社外,于农业推广中着力试验美国脱字棉,并与燕京大学改良试验场合作,表证实验谷种。

河北是中国产棉大省,棉业收入是河北农民重要经济来源之一。因此,成立合作社,促进棉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也便成为多个社会团体的努力目标。河北省棉运合作指导机关,1935年时计有四个:华北农产研究改进社、河北省棉产改进社、中国华义赈救灾总会与华北农业合作事业委员会。由于各社所的努力,河北棉产逐年上升,1936年棉田面积9613000亩,为全国棉田总面积的18.6%,进居全国首位;皮棉产量2979000担,为全国皮棉总产量的17.6%,位居全国第二。[8]

除上述之外,在河北从事实验活动的还有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与华北工业改进社。这些社会团体,均于河北境内划定实验区或设立指导机关,脚踏实地地从事社会改良活动。除经济活动之外。他们还兼作民众教育、卫生、风俗改良等工作,所有这些均于河北流民问题的整治有一定积极作用。

三、简要评价

1928-1937年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河北流民问题采取了多项整治措施,就当时环境而言,应该说在一定范围内也曾收到了些微成效。

1、每次灾乱之后,受灾民众动辄数十万,非贿不活者甚众。此时的赈济,无论是设院收容,抑或是发放粮款、开设粥厂,对生活无着的灾难民众来说,都犹雪中送炭,赖此而全活者人数众多,而灾乱之后的农赈与工赈,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地方建设的进展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植树护堤、凿井挖泉、修筑防洪灌溉工程及捕杀蝗虫等活动,对防治水旱蝗灾、稳定人民生活起了重要的缓冲作用。

3、各社会团体在河北各县的农村建设活动,使河北农村的教育、经济等方面有所改善,对河北农民抵抗灾乱能力的增强也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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