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消防排烟风机风机合同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船重工第研究所·研发中心楼风机

供货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20150318-003

采购单位

供货单位

上虞英格菲尔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第研究所·研发中心楼风机供货

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协议书

由注册地址设于中国的(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为一方与注册地址设于浙江省上虞市曹娥街道梁巷村的上虞英格菲尔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货单位”)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

采购单位已取得政府批准发展中船重工第研究所·研发中心楼项目,现就中船重工第研究所·研发中心楼风机供货(以下简称;本供货)进行了采购招标。

供货单位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了附有各种货物单价的投标清单及技术标文件,并就货物单价、合同总价与采购单位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兹订立中船重工第七一三研究所·研发中心楼风机供货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船重工第研究所·研发中心楼风机供货。

货物品牌(商标):“浙江明新风机”。

工程地点:。

工程监理单位:。

2.供货范围及内容

2..1供货范围:中船重工第七一三研究所·研发中心楼风机(数量详见报价清单)的供

货、运输、保险、配合安装单位调试(含单机调试、配合系统调试)、配合设计院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设备尺寸图),实际供应数量按照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及验收证明书为准。

2..2供货内容:中船重工第研究所·研发中心楼风机及相关附件。

2..3采购单位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供应本合同指定的货物数量,亦被视作本供货范

围内的工作,供货单位不得拒绝,且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对供货单位处予供货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货期延误责任也由供货单位承担。

3.合同总价、单价及数量

3..1本供货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整(¥,000.00元)。详细报价情况见合同附件

-供货清单。根据上述承包范围和内容,按图纸、现场和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规范等条件,本供货合同价格按台包干。总价包括且不限于材料设备费、售后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不因为人工和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合同总价须按本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实际供货量作出调整。供货单位报价书中若有遗漏的内容均不做调整。若供货清单有的内容,而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发生的内容则按实扣减。因采购单位或设计变更原因数量与实际数量有差异的,则供货单价不变,按照实际数量进行增减。合同固定总价已包括本供货深化设计图纸内容及按工程规范所包含的内容的所有费用。

3..2供货单价:供货单价(每台风机设备单价)均视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完

成本供货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机械、产品包装费、质量保证、管理费用、运输、保险、保管费(在厂家保管)、单机调试费用、配合系统调试、售后服务费用、税费(包括进口产品及配件的关税)及开具相应发票和按政府规定供货单位应缴纳的所有费用等,以及可能发生的退换设备费用,且包干价不因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改变、原料价格、工厂生产成本及其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

3..3供货单位向采购单位承诺:无论市场如何变化,后附《供货清单》中材料的报价从

被采购单位接受之日起贰拾肆(24)个月内不因市场价格变动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3..4供货单位向采购单位的承诺:若由于产品升级更新,产品型号做了相应变化,供货

单位无法按本合同约定型号供应,需要采用升级更新产品替代,供货单位必须确保替代产品规格不变,外观基本不变,技术性能、参数不低于原标准,且替代产品价格按本合同价执行,并承担由此而造成采购单位的直接损失。

3..5供货数量:详见《供货清单》,采购单位可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风机供货

台数,最终结算数量以供货单位移交采购单位的实际风机台数为准。

4.质量标准、检测

4..1质量标准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通用标准。进口

件必须同时满足生产国当地的规范标准。

4..2产品必须为生产单位之最优等品。质量标准/等级为该类产品等级中最高等级的。

4..3检测:在货物的验收、施工过程中或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有权聘请具有检测资质

的检测机构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未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则检测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同时亦不免除供货单位按本合同文件规定应承担的质量违约责任。

5.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

5..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3天内,采购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5..2发货款:发货前付清剩余货款。可分批发货,发货前付清该批货款的70%。

5..3在产品合理使用的寿命期内,如因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发生缺陷,供货单位

须赔偿采购单位一切损失。

5..4供货单位应按采购单位规定的表格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交相关验收证明材料。采购

单位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7个日历天为审批期,随后7个日历天为付款期,若采购单位未能在规定付款限期内付款,则随后7个日历天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应维持正常供货。

5..5供货单位必须按采购单位的格式要求向采购单位提出进度款的付款申请及呈报结算

资料,如未能及时提出付款申请或提供的结算资料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则延误支付货款的责任由供货单位承担。

5..6本合同的货款支付由采购单位以电汇或支票形式向供货单位接支付,供货单位在收

得采购单位汇款时应向采购单位提供销售发票,否则所引起的延误由供货单位承担。

6.货物的包装及运输方式

6..1按供货单位现行惯例的包装方式,即出厂原装包装。

6..2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供货单位应使用汽车作为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输至采购单位指

定交付地点。卸货费由需方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