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TRIPS协议专利权的保护及其国内适用
TRIPS协议的发展与中国选择分析研究
TRIPS协议的发展与中国选择分析研究1. 引言1.1 TRIPS协议的发展与中国选择分析研究TRIPS协议(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最重要的一个协议,其秉持着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自由化的宗旨。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TRIPS协议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其在TRIPS协议下的履行情况和应对策略备受关注。
TRIPS协议的发展与中国选择分析研究是一个重要课题,因为这关系到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力和发展方向。
本文将重点分析TRIPS协议的背景与基本内容,探讨其对中国的影响及发展趋势。
将深入剖析中国对TRIPS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中国在如何选择应对TRIPS 协议的对策方面的挑战和机遇。
通过对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和挑战进行分析,本文旨在总结出中国在应对TRIPS协议方面的策略与建议,并展望未来TRIPS协议对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
期望通过深入研究,为中国在这一重要领域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促进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进步。
2. 正文2.1 TRIPS协议的背景与基本内容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后,各成员国为了在知识产权领域达成共识,于同年签署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协议)。
TRIPS协议是迄今为止最全面、最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协议,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布图和地理标志等领域。
TRIPS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明确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规则,要求各成员国遵守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并在国内法律中明确相关规定。
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最低标准,强调知识产权在促进创新和技术转移方面的重要作用。
TRIPS协议还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成员国之间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争议。
TRIPS协议的出台标志着知识产权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成为国际贸易中一个重要的议题。
浅析《TRIPS协议》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题目:浅析《TRIPS协议》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专业2010 级 4班学号 20100301250908姓名李晓虹任课教师廖志刚完成日期2011 年 5 月浅析《TRIPS协议》【摘要】随着全球经济、文化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了当今世界的主流趋势。
TRIPS协议作为第一个将知识产权保护全面纳入世界贸易体系的国际协议,它的诞生为世界知识产权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保护机制。
本文分析了TRIPS协议的特点、内容,以及其优越性和缺陷性的体现,从而更全面的认识TRIPS协议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影响。
【关键字】知识产权TRIPS协议国际保护利益平衡在社会发展、经济和科技进步的带动下,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逐渐突出。
1994年4月,持续了八年之久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终于冲破了GATT多边贸易体制只限于货物贸易的传统局面,首次把知识产权纳入了WTO体制的规范之中,且就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一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
作为WTO法律框架下一揽子协定之一,TRIPS是第一个将知识产权保护全面纳入世界贸易体系的一个国际协议,是迄今为止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公约在内的保护范围最广、内容最为丰富、保护水平最高、制约力最强的一部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它的诞生是知识产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一、TRIPS协议的主要特点和内容TRIPS协议可以说是国际贸易领域保护知识产权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保护水平最高的国际公约。
(一)TRIPS协议的主要特点:1.保护范围广,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
2.保护水平高,在多方面超过了现有的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3.将关贸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关于有形商品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
TRIPS协议的发展与中国选择分析研究
TRIPS协议的发展与中国选择分析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TRIPS协议的发展与中国选择分析研究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剧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要,中国在TRIPS协议框架下的实践和发展备受关注。
中国在实施TRIPS协议过程中面临着如何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自身发展需求的挑战,这使得对中国的选择分析成为本研究的重要内容。
本研究旨在探讨TRIPS协议的起源与发展、TRIPS协议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对TRIPS协议的选择分析、中国在TRIPS协议实施中的措施以及中国在TRIPS协议框架下的发展。
通过深入研究,希望能够对TRIPS协议在中国的实施情况、中国的TRIPS协议战略以及未来展望进行全面分析,为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1.2 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是深入探讨TRIPS协议的发展历程,分析该协议对中国的影响,以及中国在面对TRIPS协议时所作出的选择和对策。
通过对中国在TRIPS协议框架下的发展情况进行研究,旨在帮助理解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政策制定和实施,以及中国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研究旨在探讨中国在TRIPS协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为中国未来的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参考和建议。
通过对TRIPS 协议在中国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探讨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路径和战略选择,以及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1.3 研究意义TRIPS协议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协议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对于中国而言,加入WTO并签署TRIPS协议是其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其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和执行的重要标志。
研究TRIPS协议的发展与中国的选择是十分必要和具有重要意义的。
通过研究TRIPS协议的起源与发展,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这一协议的来龙去脉,揭示其背后的历史背景和深层次含义。
分析TRIPS 协议对中国的影响,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现状,也可以为中国在未来的政策制定和国际谈判中提供参考和借鉴。
TRIPS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TRIPS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上)李顺德一、TRIPs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是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的,是关贸总协定(GATT)第八轮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所通过的一揽子协议之一,也是所有WTO成员必须遵守的协议之一。
从整体上看,TRIPs可以说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因此受到各国和各个关税独立区的高度重视。
(一)TRIPs的主要特点:TRIPs主要有以下6个特点:(1)内容涉及面广,几乎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2)保护水平高,在许多方面超过了现有的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3)将关贸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关于有形商品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4)强化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5)强化了协议的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把履行协议保护知识产权与贸易制裁紧密结合在一起;(6)设置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作为常设机构,监督本协议的实施。
(二)TRIPs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出和重申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重申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国民待遇原则:这是在巴黎公约中首先提出,在TRIPs第3条中再次强调,各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2)保护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公众健康原则:这是立法、执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在TRIPs第8条第1款、第27条第2款等条款中又进一步作明确和强调,对于违背这一原则的智力开发成果可以排除在知识产权保护之外。
(3)对权利合理限制原则:知识产权如同其他权利一样,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应该有合理的、适当的限制。
TRIPs第8条第2款提出“可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权利持有人滥用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原则。
试析TRIPs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法的影响
试析TRIPs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法的影响
TRIPs协议(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
法产生了多方面影响。
以下是一些主要方面:
1. 法律框架的完善:TRIPs协议要求成员国采取立法措施以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因此,我国在签署协议后进行了知识产权法律框架的完善,包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确立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追究和制裁机制。
2. 著作权保护:TRIPs协议要求成员国对著作权进行保护,并确定了保护期限。
我国
在协议要求的基础上,修改了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加强了对著作权侵权的惩罚
力度,提高了著作权保护水平。
3. 商标保护:TRIPs协议要求对商标进行有效保护,包括对商标注册制度的完善和对
商标侵权行为的制裁措施。
我国在协议要求的基础上,修改了商标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加强了商标保护措施,提高了商标权益的保护水平。
4. 专利保护:TRIPs协议要求对专利进行有效保护,包括对专利注册制度的完善和对
专利侵权行为的制裁措施。
我国在协议要求的基础上,修改了专利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加强了专利保护措施,提高了专利权益的保护水平。
5. 执行力和制裁力度的提高:TRIPs协议要求成员国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确保其执行力和制裁力度。
我国在协议要求的基础上,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
打击力度,加大了罚款和处罚力度,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力度。
总体来说,TRIPs协议的签署和实施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法产生了积极影响,推动了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框架的完善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有助于鼓励创新、促进知
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
TRIPs协议下药品专利权保护现状及思考
中图分类号 :R9 5
文献标 识 码 :A
文 章编 号 :1 0 —7 7 (0 8 70 4 —4 0 27 7 2 0 )0 — 5 00
’le Cu r ntS t a i n a d Co n r TRI I r e iu to n nt mp a in n M di a t ntPr t c in S u de h Ps
c u t r e s r s t r v d r e i e , s c s I r t d n b e s Ci a a i n O o . H O t o n e m a u e O p o i e mo e r d n s u h a a a i e Ta l t , l t tn a d S n e o s W o m a e g o s f s me l x b e ie n TRI g e m e t a d i n r f v r b e r l s S h t Ch n s k o d u e o o f i l t ms i e Ps a r e n n n e a o a l u e O t a i e e
s ca u l n ee t. H o t k o il u l n e e t ae u r e i r tci g p o ls ’ p ia e o il b i itr ss p c w O ma es ca b i it rs ss fg a d dwh l p o e t e p e ’ rv t p c e n ' rg t o itl cu lp o e t ih b c m e n f t e rtc l s u s I i a we a a e s me ih ” f n el t a r p ry rg t e o s o e o h ciia is e . n Chn 。 e c n tk o
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的基本保护标准
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的基本保护标准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鼓励创新、保护创造性成果并促进经济增长。
为了确保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适当的保护,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协议与条约。
其中,TRIPs (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国际法律框架。
本文将探讨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的基本保护标准。
1. TRIPs协议的背景和目的TRIPs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一个协议,于1995年生效。
它的目标是在全球范围内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以确保成员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公平竞争与合作。
协议主要涵盖了版权、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各个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2. TRIPs协议对版权的保护在版权保护方面,TRIPs协议要求成员国为作品的作者提供合理的权利保护,包括对原创作品的复制、发行、表演、展示等各项权利的保护。
此外,协议还要求成员国对作品的保护期限进行规定,一般为作者的终身加70年。
3. TRIPs协议对商标的保护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TRIPs协议对商标的保护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协议规定,成员国应确保商标注册制度的有效性,保护商标持有人的权益,并打击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此外,协议还要求成员国对商标的使用与注册进行监管,避免混淆消费者或误导消费者。
4. TRIPs协议对专利的保护专利是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产物,TRIPs协议对专利的保护提供了详细规定。
根据协议,成员国应确保专利制度对新的发明、有技术应用价值的创造性发明和外观设计提供法律保护。
专利权利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独享其对发明的专有权,以鼓励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5.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地理标志是指与产地、地理环境、传统工艺等因素密切相关的产品标识。
TRIPs协议要求成员国确保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并采取措施禁止对地理标志的误导性使用。
这样可以保护地域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6. TRIPs协议的灵活性和发展议程TRIPs协议意识到不同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存在差异,因此为了给予成员国足够的灵活性,协议允许成员国根据自身国情实施特定政策或措施。
论TRIPS协定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影响
在技术标准方面,中国虽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技术标准,但在与TRIPS协定接 轨方面仍存在不少识产权保护与TRIPS协定的衔接,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强政府监管,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政府应加强对知识产权侵 权行为的打击,提高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执法机构:TRIPS协议要求各成员国设立相应的执法机构,以确保知识产 权得到有效保护。这些机构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权力,能够独立、公正地处理知 识产权案件。
2、执法程序:TRIPS协议对执法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国制定相应的 法律程序,确保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审理。
3、证据规则:TRIPS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制定相应的证据规则,以确保知识产 权案件的证据得到公正、合理的认定和保全。
最后,它提高了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推广了知识产权文 化。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TRIPS协定 的衔接问题
在法律体系方面,中国已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与 TRIPS协定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在管理制度方面,中国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尚存在不少问题,如缺乏统一协调的 管理机制、行政执法力度不够等。
深入理解和贯彻TRIPS协定对于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知识产权立法
TRIPS协定对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著作权方面,TRIPS 协定强调了著作权的保护应独立于地域性原则,确保了国内外作者的著作权得 到同等保护。中国在修订《著作权法》时,充分参照了TRIPS协定的相关规定, 提高了著作权保护水平。
未来发展方向上,中国可以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完善著作权、商标、专利等方面的立法, 以适应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浅议我国专利法与TRIPS协定对专利的界定与保护的异同(下)
浅议我国专利法与TRIPS协定对专利的界定与保护的异同(下)五、TRIPS协定规定的专利权范围(?)TRIPS协定第28条规定TRIPS协定第28条对“授于的权利”作出如下规定:(1)对于产品专利,其权利为防止第三人未经所有人同意制造、使用、要约销售、销售、进口或者为此类目的进口(该权利与根据本协定授予的关于使用、销售、进口或者分销货物的权利一样,应当遵守第6条的规定。
)该产品的行为;(2)对于方法专利,其权利为防止第三人未经所有人同意使用该方法的行为,以及使用、要约销售,销售或者为此类目的进口至少是以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2.专利所有人还有权转让或者继承专利,以及订立许可合同。
“TRIPS协定第28条针对两种传统的发明类型即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规定了授予权利人的权利。
此类权利是以消极的方式界定的,即防止有关发明的特定行为的权利,这就是排他权(iusexclendi)。
(二)产品专利有关产品的专利授于权利人下列权利,即防止第三人未经所有权人同意制造、使用、要约销售、销售或者为此类目的进口专利产品。
尽管该规定明文将进口纳入到专利权人的排他权利的排斥范围,但该条的注角提及TRIPS协定第6条,即在遵守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前提下,允许成员规定知识产权的国际用尽。
按照第6条规定,就本协定之下的争端解决而言,TRIPs协定的任何规定都不得用于处理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问题。
“这意味着,一成员不能以其他成员规定了专利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国际用尽,而按照争端解决谅解,请求组成专家组。
如前所述,用尽可以在国家(如发生在一国之内的行为),地区(如发生在同一共同市场范围内的行为)或者国际范围内确立。
第6条为平行进口的合法化提供了可能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该原则在欧洲一体化的框架中得到了广泛发展,其目的是为了避免权利人在共同体之内分割市场和实施歧视政策。
穷尽原则对工业产权和版权都是适用的。
TRIPS协定对该原则的承认,可以看作是对经济全球化的合理反映。
TRIPS知识产权案例
TRIPS知识产权案例一、引言知识产权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科技竞争的重要领域,对促进技术创新、保护企业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重要协议之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旨在为成员国提供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降低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具有代表性的TRIPS知识产权案例,探讨TRIPS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影响。
二、案例一:印度药品专利制度改革1.背景印度在加入WTO之前,实行了一种独特的药品专利制度,即不授予药品产品专利,只授予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专利。
这种制度使得印度药企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大量生产仿制药,降低了药品价格,使广大患者受益。
然而,这种制度与TRIPS的要求不符,TRIPS要求成员国对药品产品授予专利。
2.改革过程为了遵守TRIPS的规定,印度于2005年修改了其《专利法》,开始对药品产品授予专利。
然而,这一改革引发了国内外广泛争议。
一方面,印度国内药企担心专利制度改革会削弱其竞争力;另一方面,国际药品制造商指责印度仿制药企侵犯其专利权。
3.案例分析印度药品专利制度改革案例表明,TRIPS在推动成员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如何在保护知识产权与保障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是各国在实施TRIPS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三、案例二:美国与中国的知识产权争端1.背景长期以来,美国一直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认为中国企业大量侵犯美国企业的专利、商标和版权。
2007年,美国向WTO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争端解决过程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中美双方进行了多轮磋商。
2010年,WTO专家组裁定中国部分法律、政策和做法违反了TRIPS的规定。
随后,中国对相关法律进行了修改,以符合TRIPS的要求。
3.案例分析美国与中国的知识产权争端案例表明,TRIPS为成员国提供了一个解决知识产权争端的平台。
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维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秩序,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
trips协议的特点及简要评价
trips协议的特点及简要评价Trips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一个协议,涉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方方面面。
它是全球范围内对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和保护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全球贸易和创新产业有着深远的影响。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来介绍Trips协议的特点及简要评价。
首先,Trips协议具有全球性和普适性。
作为WTO下的协议,Trips协议的适用范围不仅涉及发达国家,也包括了发展中国家。
它的确立使得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得到了统一的国际规范和保护,有力地推动了全球贸易和创新产业的发展。
其次,Trips协议对于各种知识产权进行了综合性的保护。
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等多种知识产权都在Trips协议中得到了详细的规定和保护。
这一综合性的保护,保障了创新者的权益,促进了科技和文化的创新和传播。
另外,Trips协议强调了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
协议中规定了许多合理使用的例外情况,比如在应对公共卫生问题时,可以对专利权产生一定的限制,以保障公众利益。
这些合理使用的例外规定,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灵活和人性化。
此外,Trips协议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的关系。
协议规定了成员国之间对于知识产权的互惠保护,以保障贸易的公平和自由。
这一特点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规范,使得各国之间在知识产权方面达成了共识和合作。
然而,Trips协议也受到了一些批评。
首先,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Trips协议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过于严格,忽视了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使得它们在技术创新和文化传播方面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其次,一些人认为,Trips协议对于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规定并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完善。
这些批评的意见都是需要引起重视的。
总之,Trips协议作为全球范围内对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和保护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全球性和普适性,并对各种知识产权进行了综合性的保护。
它强调了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和与贸易的关系,推动了全球贸易和创新产业的发展。
但是,它也受到了一些批评,尤其是在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方面。
从TRIPS看我国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的各种 情 况 , 为维 护 公共 秩 序 和道 德 , 括 保 护人 如 包 =、 我田专利权方面保护
类 、 植物 生命或 健康 , 免严重 损 害环境所 必需 者 , 动 避 疾病
计 专利权 被授予后 , 任何 单位 或者个 人未经 专利权 人许 可 , 不得 为生产经 营 目的 制造 、 销售 其 外观 设计 专利 产 品。专
21 0 1年 1 月 0
山东行政 学院 学报
J UR L O HAN ONG A ADE OVE AN E O NA F S D C MY OF G RN C
0CT. 01 2 1 NO . e . .1 4 5 S r No 1
第 5期( 总第 14期 ) 1
文章编号 :0 8—35 (0 1 o 0 l 10 14 2 1 )5— l3—0 3
D :0. 9 9 J IS 1 0 OI 1 3 6 / .S N. 0 8—3 5 . 0l . 5 0 3 14 2 10 .3
一
、
T IS协议对 专利权的保护 RP
法利益 , 同时考 虑到第三方的合法利益。关于强制许可使用 , 规定 了很严格 的限制条件 。按照协议规 定 , 只有在专利 的潜 在使用方 以合理 的价 格和条件 向专利权 人要 求许可 , 并在一 定合理期 限内未 能达 到 目的, 或在国家紧急状态或极度紧急 的情况下, 才能允许强制许可。
2 加强 了专 利权 效 力 。19 . 9 2年《 利法 》 十一 条 规 专 第 定 ,发 明和实用 新型 专利 权被 授予 后 , “ 除法 律 另有 规定 的 以外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未经专利 权人 许可 , 不得 为生产 经 营 目的制 造 、 使用 、 售其 专利产 品, 销 或者 使用 其专 利方 法
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的基本保护标准
TRIPs协仪对学问产权的基本爱护标准TRlPs协议对学问产权的爱护规定r各成员的基本爱护标准或称最低爱护标准,TRIPs 协议对学问产权爱护最低水平的要求主要体现该协议的其次部分,爱护最低标准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权利范围;最低爱护水平;例外限制。
一、关于权利范围关于TRIPS协议规定的学问产权权利范围,在TRIPs协议中限于7种学问产权,即版权及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独创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未披露的信息权(即商业隐私)o该范围并不是受法律爱护学问产权范围的全部,即该协议规定的义务并不是对某些学问产权的爱护,如对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好用新型专利权的爱护等。
笔者认为对在我国地理标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以及商业隐私权爱护的法律制度应当尽快设立和完善。
二、关于最低爱护水平对TRIPS协议关于学问产权爱护最低水平的具体规定应当从以下四点把握:获得权利的条件;不授予权利的情形;权利的范围或内容和期限;对中清人或权利人的要求等。
第一,对专利权的爱护。
TRlPs协议规定获得权利的条件为在•切技术领域中的任何独创,只要其具有新奇性、创建性和可付诸工业应用性的“三性”,都应当有可能获得专利。
虽然各国对专利的“三性”各有不同的表述、也有宽严的驾驭,[1]但基本认同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性三个方面的规定,该三性是有机结合的统一体,缺・不行。
TRIPS协议同时强制性的规定各成员应当给专利权的获得和享有不能因为独创地点不同、技术领域不同、产品是进口或当地生产等的不同而进行卑视。
对可以不授予专利的情形,TRIPS协议也作了规定,包括:(D为爱护公共秩序、社会公德为目的,包括保障人类、动植物生命及健康、防止严峻环境损害的情形;(2)对人或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3)除微生物外的植物和动物,特殊是除用微生物和非微生物方法生产的、主要是用于生物过程生产的动物、植物品种。
但各成员应当接受适当的形式对植物新品种供应爱护。
Trips协议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专利法为视角
扩 大 了专 利保 护 的 技 术 领 域 开 放 了对 食 品 饮料 调 味 品 药 品
和 用 化 学 方 法 得 到 的物 质 的专 利 保 护 , 延 长 了 三 限
。
面 有 : 专 利 法 第 四 十 八 条 关 于 强 制 许 可 的规 定 ; 技 术 引 进 合 同
种 专利 权 的期
管 理 条 例 第 九 条 的规 定 不足 :
羞曼 文 献标 识 码 : A
j j
后 的专 利 法 进
(
。
一
步完 善 的 地 方
一
。
)禁 止 专 利 权 滥 用 方 面
。
年
12
月
1
日 我 国 正 式 成 为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的新 成 员
,
知 识 产权作 为
。
种 私 有财产权 是
,
一
国 通 过 赋 予 权利人
,
一
这 也 标 志 着 我 国 的社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真 正 融 入 到 世 界 经 济 圈
,
就 知 识 产 权 法 而 言 主 要 问题 就 是 修 改 国 内法 律
W T O ( 与 贸 易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协 议 )) (T R I P S (
。
协议 ) 关 于
施 与 本协 议 的规 定 权的
一
一
致
”
。
在第
40
条 中则 列 举 了 滥 用 知 识 产
、
知 识 产 权 的最 低 保 护 标 准
。
上 应 该 怎样 做好 应 对 ? 许 多 新 的 问题 要 求 我们 深 入 思 考 认 真
。
专 利权 的 滥 用 是 指 专 利权人 或独 占实 施 的被许 可 人 不 正
TRIPS条件下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及对策
维普资讯
20 0 6年 4月
邵 阳学院学报 ( 会科学版 ) 社
Ju a o ho agU i ri ( o i cec ) o r l f a y n n esy S c l i e n 8 v t aS n
Ap. 2 0 r。0 6
第5 卷 第2 期
定下来。T I RP S对知识产权保护的 标准, 商 主要表现 专利 的发明 。这种保护显然超 出了巴黎公约 的标准 。 在以下几个方 面 :1保 护范 围宽 。尽 管没有对 实用新 () 2 使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实施力度增强。WT . O
型的保 护做 出规 定 , T IS所 涉及客 体范 围之宽是 后来 居 上 。 但 RP 成为 知识产权 保 护的主 要 国际组 织在 国内
的知识产 权“ 护法运动” 战旗。“ 田诉 吉利 、 丰 思科诉 华 定 , 除摄影作 品或实用艺术作 品外 , 以 自然人的一 生 不
为 案” 实际上反映 了跨 国公 司在根 据 T IS维权 的方 为计 算基础 的作 品的保护期不 少于经许 可 而出版之 年 RP
式 向 中国企业挑 战 。 这 两 家企业 都是 中国经济最 活 年终起 5 年 , 作品完成起 5 年末被许可出版的, … 0 自 0 则
维普资讯
重成果 , 轻专利”很多企业对 商标 的保 护意识不 , 事程序 以及边境 与临时措施都 提 出了明确而具体 的要 仍然“
TRIPS协议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TRIPS协议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摘要:TRIPS协议第61条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问题,由成员国在内国法中规定执行。
国际形势逼迫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走一条跳跃式的发展道路,这对当下的我国来说完全实施有一定困难,但对将来的我国却是一种无尽的财富,因此,认真响应国际条约,制定和贯彻实施本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制度、培养国人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意义十分重大。
关键词:TRIPS协议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中图分类号] D92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12)05-0128-0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与以往的科研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相比,其条款大都是实质性条款,很少有漏洞,对发达国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它实现了美国以知识产权的名义保护它的音像业、电影业和通信业的目的。
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要么接受,要么走开,无更多选择的自由;如果发生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不当,还会引发单边的贸易报复,甚至引发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制裁等严重后果。
因此,从TRIPS协议的视角来看中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历程,就是一个历经短暂的童年、缺失的少年之后,进入重负的成年的历程。
也就是说:我国要在国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未完全培养起来的时候,在一部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典还没有制定出来的时候,就要履行如此严格的国际义务,致力于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可见我们的牺牲与付出远远大于我们的获得与回报。
但只要是有利于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事,我们都会尽心去做。
因此,当务之急是培养国民的国际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加强制定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机制。
一、TRIPS协议中对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有关规定TRIPS协议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共分为八大类,包括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对协议许可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trips协议与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摘要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步入了急需与国际接轨的时代,但是,中国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却存在种种弊端a由于TRIPS不仅对其成员的国内知识产权立法提出了具体要求,而且对知识产权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就又使我们不能不考虑如何改变原有的与TRIPS相距太远的行政机关的职能、权力及结构,等等。
这些考虑如要避免失误,就必然要建立在对TRIPS中提出的知识产权立法与执法问题深入研究的基础上。
应当承认,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立法,大部分就已经是以相应法律学科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又反过来一再推动着研究走向深入,有关研究也一再提出新问题,推动着立法的修订走向完善。
这种相互促进的作用,在知识产权领域尤为明显。
因美国连年利用“特别301条款”对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市查之作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某些方面已经呈现高于WTO体制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最低标准之势。
本文首先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历史和现状,紧接着笔者对TRIPS协议进行了简单的概括,包括协议的起源,协议的基本准则。
在此基础上,笔者比较了TRIPS协议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异同点(以《专利法》法为例):专利的界定、可授予专利的客体、我国专利法的排除规定、TRIPS协定规定的专利权范围、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的范围、专利的转让和继承、排他性权利的除外、例外保护期限、方法专利的举证责任倒置。
然后笔者在探析TRIPS协议侵权归责的基础上,对TRIPS协议主张无过错责任“总原则”的论点提出了质疑:中国加入WTO以后,TRrPS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规贝4将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法律制度产生重要的影响。
这种影响表现在侵权的归责原则、即发侵权理论引入立法,以及知识产权权种的范围等方面。
作者试图对这些影响进行一些粗浅的分析,并对其中在理论届争议很大的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问题进行初步的剖析,并就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法的某些冲突与协调提出自己的见解。
TRIPS协议对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我国的法律对策的开题报告
TRIPS协议对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我国的法律对策的开题报告一、背景介绍:TRIPS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一个重要协议,全称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该协议专门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规定,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领域。
TRIPS协议的实施对于各个国家和经济体都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药品领域,TRIPS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所有成员国必须为药品专利提供至少20年的保护期,并且必须在TRIPS协议生效后10年内实现这一规定。
2. 关于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成员国可以采取局部政策,在强制许可药品专利方面进行特殊处理,但必须符合严格的规定和条件。
3. 在保护药品专利方面,成员国可以设定临时性的措施,以应对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或权利的滥用问题。
4. 关于药品出口:成员国可以按照TRIPS协议规定,为需要的国家提供必要的药品,但不得滥用这一例外规定。
以上规定对于药品企业和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制药产业和药品供应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我国的法律对策:我国在实施TRIPS协议的过程中,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以保护药品知识产权和促进制药产业的发展。
具体包括:1. 《专利法》的制定和修改:中国的《专利法》对于药品专利和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详细的规定,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权期限、专利保护范围等。
其中,我国还特别规定了“强制授权制度”,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卫生。
2. 鼓励创新政策:我国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措施,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和产业升级,包括药品研发补贴、税收优惠等,以提高我国的药品知识产权水平和制药产业竞争力。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国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包括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等措施,以提高整个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TRIPS协议论文知识产权论文:也谈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
TRIPS协议论文知识产权论文:也谈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TRIPS协议论文知识产权论文:也谈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引言知识产权是全球经济竞争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各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争端解决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其中,中美两个经济体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备受关注。
本文将重点讨论TRIPS协议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中的作用。
TRIPS协议概述TRIPS(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协议是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时达成的多边贸易协议之一。
该协议旨在统一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并规范了跨境贸易中的知识产权规则。
TRIPS协议涵盖了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分析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中,TRIPS协议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以下将从专利、商标和版权三个方面具体分析。
专利专利是一种通过法律保护发明者的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
TRIPS协议规定了专利保护的最低标准,包括专利审查程序、专利保护期限等。
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中,专利问题是争议的核心。
中美之间就专利侵权和技术转让等问题发生了多起纠纷。
TRIPS协议为争端解决提供了基本框架,并为纠纷双方提供了诉讼程序和仲裁机构,有助于解决专利纠纷。
商标商标是一种用于标识商品来源的商业标识。
TRIPS协议对商标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商标注册程序、商标使用要求等。
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中,商标问题也是重要的议题。
例如,中美之间曾发生过商标侵权、商标冲突等问题。
TRIPS协议为商标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指导,使各国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解决商标争端。
版权版权是一种用于保护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知识产权。
TRIPS协议对版权的保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版权作品的范围、权利人的权益等。
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中,版权问题也是备受关注的领域。
例如,中美之间存在着盗版、侵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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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 日期 105—0 7 20 6一O [ 作者简介 ] 陈 聪(90一) 女 , 18 , 黑龙 江牡 丹江人 ,04级硕士研究 生, 20 主要从事经 济法、 民商法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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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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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 : T IS协议专利权 的保护 及其 国内适用 论 RP
就可获 取 专 利 的 发 明 而 言 , RP 协 定 将 TI S 几 乎 被广 泛接 受 的界定 规 定 下 来 。T I 协 定 RP S
第 2 对“ 予 专利 的权 利 ” 出如下 规定 : 8条 授 作 1 一 项专 利应 当授 予 其所 有人 下 列专 有 权 . 利 ( ) 于产 品专 利 , 1对 其权 利 为防 止第 三人 未
在 T I 协 定 的名称 中 ,与贸 易 有关 的 知 R P S “ 识 产权 ” 一词 的 由来 , 主要 是 与乌拉 圭 回合谈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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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主 要 问题
( 专利界 定及 其 适 用 范 围 一)
有 关 的知识 产权协 定》 它 是乌 拉圭 回合 谈判形 , 成 的 最终 文 件 之 一 , 也是 世 界 贸 易组 织 的基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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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照世 界 知识 产 权 组 织 的界 定 , 利 是 指 专 政 府 主管机关 ( 或者 代 表 多 个 国 家 的地 区主 管
同时 , 又分析 了专利保 护 中存 在的主要问题 ; 然后 从经济 学的 角度分析 了专利 制度 存在 的意 叉; 最后研
究分 析 了我 国 专利 法 与 T I 协 定 的差 距 。 RP S
[ 键词]RP 关 T IS协议 ; 知识产权 ; 专利 ; 经济分析 [ 中图分 类号 ] 93 4 1 2 . ) [ 献标 识码 ] 文 A
有些 成员 ( 南 非 等 国家 ) 公 共 健 康 危 机 , 如 的 不 仅 引起 了发 展 中国家 和最 不发 达 国家 成员 的强 烈不 满 , 而且 引 起 了世 界 卫 生 组 织 以及 有 关 国 际人权 保 护机 构 的极大 关 注 。
3 对 于授 予专 利 的例 外 T I 协 定 也 规 . RP S 定 了药 品专 利 保 护 的一 些 例 外 条 款 。“ 外 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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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所有人 同意 制造 、 用 、 约销 售 、 售 或者 使 要 销 为此 目的 的进 口( 权 利 与根 据 本 协 定 授予 的 该 关 于使 用 、 售 、 口或 者 分 销 货 物 的 权 利 一 销 进 样 , 当遵守第 6条 的 规定 ) 应 该产 品的行 为 ;2 () 对 于 方法 专 利 , 权 利 为 防止 第 三人 未 经所 有 其 人 同意使 用 该 方 法 的 行 为 , 及 使 用 、 约 销 以 . 要 售 、 售 或 者 为此 目的 的进 口至少 是 以该 方 法 销 直 接获得 的产 品的行 为 。
论 T IS协 议 专 利 权 的 RP 保 护 及 其 国 内适 用
陈 聪
( 华侨 大 学 法学 院 , 建 泉 州 32 2 ) 福 6 0 1
[ 摘 要 ] 乌拉 圭回合谈判将 T IS协 定纳八 其议题 , RP 是将传 统的知识产 权 法引进 国际经济法 , 确立
调整知识产权领域 的革新 者与后进 者之 间关 系的最低标 准。文章在研 究 T I 协定规 定的专利标 准的 RP S
究。1 [ ]
口) 获 取 专 利 的 发 明。 专 利 又 称 为 “ 占” 该 独 。 授 予 专 利 的法 律 效 果 是 , 予 专 利 的发 明未 经 授 专 利所 有人 授 权 , 他人 即不得 使 用 , 即专 利 其 也 所 有 人 有 权防 止 他 人 利 用其 发 明 , 常包 括 防 通 止 他 人制造 、 用 或者 销售 其 发 明。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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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卷 第 2期 7 20 0 6年 2 月
哈 尔 滨 学 院 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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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 】O 4 86 2o )2 oo 4 1o —55 (o6o —o 6—o
判 的 历史 过 程 有关 , 而其 所 体 现 的 实体 内容 则 是 次要 的 。T I 协定 专 利 一节 的规 定 是 谈 判 R P S
过 程 中最 为 困难 的一 部 分 , 及 到发 达 国家 与 涉 发展 中国家 以及 发展 中 国家相 互之 间争 议很 大 的问题 。最 大 的分歧 是对 为何 要保 护专 利缺 乏 共 识 。最 后 取得 的谈 判 结 果 却是 令人 吃 惊 的 , 即其 范 围和 内容 是 广 泛 的 , T I 协 定 成 为 使 R P S 专 利领域 中最 为重要 的多 边制 度 。本 文 主要 是 对 T I 协定 中有 关专利 的 内容进 行 分 析 和研 RP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