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重点整理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1、经济法得概念:经济法就是规范与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经济法就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得各种社会关系,规范与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与发展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2、经济法调整得对象:
1、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就是经济法得调整对象
经济法得调整对象,就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得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或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
2、调整对象得特定性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得法律部门
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得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迥异于平等主体之间得民商事关系,也与传统得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不同,这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与民商法与行政法迥然有别得独立得法律部门.
3、经济法得功能:保障与规范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与发展。
4、关于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得地位
1、经济法就是一个独立得法律部门。
2、经济法就是宪法之下得一级部门法,其地位与民商法、刑法略同。
3、经济法与其她法律部门关系密切,特别就是同民商法与行政法得关系,一直就是学界争论不休得问题
5、经济法得体系: 1、市场规制法(市场障碍排除法);
2、国家投资经营法;
3、宏观调控法.
6.垄断得概念: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起来采取经济得或者非经济得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她性控制,从而限制或者阻碍竞争得状态或行为.
7.垄断得类型: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经营者集中 3垄断协议 4行政垄断
8.垄断得控制模式:1结构主义垄断控制模式 2 行为主义垄断控制模式
9.垄断得认定原则:1 本身违法原则 2 合理原则(造成了损害才加以限制)
10.法律对垄断行为得规制:1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得规制:各国得反垄断法一般都明确规定禁止价格歧视、强迫交易、掠夺性定价与独家交易等行为。2对垄断协议得规制:垄断协议分横向限制竞争协议与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前者如联合限价、串通投标,后者如限制转售价格,各国反垄断法均明确禁止之。 3 对经营者集中得规制:企业兼并就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新陈代谢得正常形式,反垄断法所要规制得企业兼并就是指那些明显改变市场结构、产生或增强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明显反竞争效果得企业兼并。(申报制度) 4 对行政垄断得规制:行政垄断在现实中表现为地区垄断、行业垄断、强制购买、强制联合限制竞争等。其危害性就是非常大得,因而我国反垄断法将之作为重点防范与规制对象。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一、经济法概述
1. 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与市场、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总称。
2. 目的: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 范围: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税法等。
二、公司法
1. 公司设立
- 设立条件
- 注册资本
- 股东责任
2. 公司治理
- 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监事会
3. 公司财务
- 财务报告
- 利润分配
- 资产处置
4.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增资与减资
- 公司解散与清算
三、合同法
1. 合同的订立
- 要约与承诺
- 合同的形式
- 合同的效力
2. 合同的履行
- 履行义务
- 履行地点与时间 - 履行方式
3.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变更条件
- 解除条件
- 违约责任
四、反垄断法
1. 垄断行为
- 垄断协议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 经营者集中
- 申报制度
- 审查程序
3. 行政垄断
- 禁止行为
- 法律责任
五、知识产权法
1. 专利法
- 专利申请
- 专利权的保护
- 专利权的实施
2. 商标法
- 商标注册
- 商标权的保护
- 商标权的侵权责任
3. 著作权法
- 作品保护
- 著作权的行使 - 著作权的限制
六、税法
1. 税种
- 增值税
- 所得税
- 财产税
2. 税收征管
- 纳税人义务 - 税务登记
- 纳税申报
3. 税收优惠
- 优惠政策
- 优惠条件
- 优惠期限
七、经济法律责任
1. 民事责任
- 赔偿损失
- 返还财产
2. 行政责任
- 罚款
- 吊销许可证3. 刑事责任
- 罚金
- 拘留
- 刑罚
八、国际经济法
1. 国际贸易法
- 贸易条约
-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
经济法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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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
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法考备考中的经济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经济法重点知识点
一、合同法
合同法是经济法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各方之间
进行交易和约定的重要法律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包括以
下要素: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等。
在合同法中,还有一些特殊的合同需要特别重点掌握。例如,买卖
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它涉及到商品和劳务的交易。同时,租赁
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协议等也是考试中经常涉及的内容。在备考过程中,要熟悉这些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特点,理解各种合同的
性质和效力。
二、公司法
公司法是经济法考试中的另一个重点知识点,它包括公司的设立、
组织、运营和解散等方面的规定。在公司法中,公司的类型和组织形
式是需要着重掌握的内容。
首先,要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形式。有
限责任公司是由几个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它的设立相对简单,注重
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多个股东组成的,它的组
织形式相对复杂,注重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
其次,还需要了解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
的职责和权力划分。这些机构在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备考时需对其进行理解和掌握。
三、劳动法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分,也是经济法考试的重点内容。
劳动法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备考劳动法时,需要掌握劳动合同的要素和内容。劳动合同是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应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
时间、工资待遇和工作保护等事项。同时,还需要了解劳动法对劳动
关系的调整和解决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
经济法是指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法律规范和管理的法律体系。它主要由经济法基本理论和经济法实体法构成,是保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工具。以下是经济法的重点知识总结,以供参考。
一、经济法基本原理
1. 自由原则:允许市场自由竞争,个体经济主体享有自主决策的权利。
2. 平等原则:在经济活动中,每个经济主体都应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活动应当符合公众利益,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 社会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正,防止富者恶意垄断和虚假宣传。
二、经济法实体法
1. 市场准入和退出规定:规定了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以及企业退出市场的规定。
2. 企业经营和管理规定:规定了企业注册登记、合同订立、财务会计、税费缴纳、员工管理等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的规定。
3. 市场竞争规则:规定了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原则,禁止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4. 劳动力和就业规定:规定了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保障、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5. 货币金融和信用规定:规定了货币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社的监管规定,以及对金融犯罪的打击措施。
6. 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方面的规定。
三、经济法相关制度
1. 市场经济体制:规定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
2. 企业制度:规定了企业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包括独资、合作、合资、股份制等不同形式的企业。
3. 执行制度:规定了国家对经济法律的实施方式和程序,包括立法、行政管理、司法审判等方面的规定。
经济法重点
一、名词解释
1.用益物权:以使用他人所有之物为目的的限制物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经营
权等
2.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限制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3.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
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与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4.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本不区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通常受法律或章程限制,股东承
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7.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重复使用而单方预先拟定,并在订
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
8.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时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
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力。
9.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
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力。
10.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募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
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11.共益债务:在破产程序中发生的应由债务人财产负担的债务的总成。
12.重整: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和价值的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
经济法重点
经济法重点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是调整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书本)。
经济法是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局限性、滞后性而制定的,用以调整需要由国家调控、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公共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李昌麒)。
2.经济法谁最早提出来?哪个国家提出来的?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的标志是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法》。
3.经济法产生的背景:
①经济因素
原因: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经济基础,人的社会关系核心是经济关系,人的社会矛盾集中于经济利益矛盾。这就决定了经济关系从来就是法律所要调整的对象,法律从根本上说主要是经济利益的准则。
主要体现:
(1)从自然经济的落后性、封闭性发展到商品经济自由竞争和市场垄断,社会化
大生产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为了反对限制竞争和克服无序,
需要国家进行干预。
(2)市场失灵体现在社会贫富差距大,两极分化严重,穷的越穷、富的越富;
经济危机呈周期性爆发,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市场垄断行为排除和限制竞争,不
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产品的缺失。
(3)市场不公体现在交易环境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维护市场秩序的自觉性较差。
②政治因素
国家作为公权力的核心,自觉或被动地承担起调控和干预市场的职能。
③社会因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一律平等,不允许牺牲基本权利和自由去换取其他利益,即使国家也不能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去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实践证明,实现社会主义,不能完全诉诸自由市场,国家负有重要的经济社会职能,如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
经济法经济法重点
企业破产法
破产的概念和特征 破产法的特征 宣告破产的条件 破产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法
1、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利用 外资的方式有哪些?
2、三资对比
反不正当竞争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 2、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合同法
1、合同的种类 2、合同法的特点,基本原则
经济法知识重点
百度文库
经济法基本原理
1经济法的概念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 内容)的概念
3、经济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
4、代理的特征和种类 5、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区别 6、物权法概念、用益物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企业法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设立的条件?
2、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的设立 和解散?
3、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普通合 伙企业的区别?
公司法
1、公司法的概念、公司的种类
2、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发行新股 的条件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具备那些条件? 程序? 4、一人有限公司 5、那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经理? 6、公司合并、分立的有效条件
7、违反公司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合同的主要条款
4、要约,承诺的定义 5、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6、合同履行的原则
经济法知识点整理
经济法知识点整理
经济法是指关于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金融法、财税法等各个领域。
一、宪法
1.经济法基本原则:宪法规定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如平等保护私有财产权、鼓励和保护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保护等。
二、行政法
1.行政管理制度:行政机关的设立、组织和职权划分等。
2.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经济主体进行核准、许可等。
3.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定的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
三、刑法
1.经济犯罪:包括贪污贿赂、侵犯财产等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刑法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处罚。
2.经济犯罪责任:对经济犯罪的主体责任、刑事责任等进行规定。
四、劳动法
1.劳动合同:雇佣双方订立的、用于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劳动权益保护: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如劳动时间、工资福利、工作条件等。
五、公司法
1.公司法人设立与登记:规定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包括注册资本、董事、监事等。
2.公司组织与运作: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治理等。
六、企业法
1.企业的设立与登记:规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各类企业的设立
条件和程序。
2.企业经营与发展:包括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规模扩大、企业合并等。
七、金融法
1.金融机构的设立与管理:规定金融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制度,如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2.金融产品与交易:例如证券、期货、外汇等金融产品的发行和交易。
八、财税法
1.财产权与财产税:规定了个人和法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税的征收办法。
经济法重点完整版
经济法重点完整版
1、《绪论》:经济法的兴起历史(选择题);
1、三种观点(P29)
(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与经济法规范)
1)古代经济法——前资本主义经济法
2)现代经济法——资本主义经济法
3)与国家和法律同时产生
2、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兴起(P30)
1)三个时期:
资本主义形成和巩固时期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2)具体阶段
资本主义形成和巩固时期:
重商主义理论——完成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打击封建势力、维护国内市场、建立公共工程)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英国的反谷物法同盟、法国的重农学派的“自由放任”原则——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以后:
李斯特的历史学派主张国家干预、德国的“经济控制法”和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出现
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
美国的罗斯福“新政”、英国的凯恩斯理论
20世纪80年代:
凯恩斯主义的信任危机——主张市场化与私有化(供给学派与新制度学派)
20世纪90年代:
主张“适度的国家干预”
3、经济法在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兴起(P33)
1)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20世纪80年代的市场化改革
2)高度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
A、奉行“凯恩斯主义”的全面干预
B、把经济法置于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和主导地位
eg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
C、强调国家计划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D、经济法运行中有明显的人治倾向
4、经济法在我国的兴起(P36)
1)两个阶段:
改革之前的经济法实践、
改革之后的经济法实践
2)具体阶段
社会主义改造阶段:
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规来进行改造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实用6篇)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第1篇
1.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需要按季度通知员工已缴纳的社保明细。( )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P89)
【知识点】社会保险费征缴
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 )(20xx年)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行政责任包含:(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P31)
【知识点】法律责任的种类
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20xx年)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对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P185)
【知识点】消费税税目
4.从境外购买原产于我国的商品,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20xx年)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原产于我国的进口货物,按照最惠国税率征税。
【知识点】关税税率
5.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20xx年)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P307)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税率
6.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xx年)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内。(P381)
【知识点】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7.某企业开展商品营销活动,对于营销业绩较好的雇员,通过免收旅游费的形式进行奖励,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 )(20xx年)
经济法知识点重点
物权法
物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可为人们实际支配和利用的一切物质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和消灭..
从物权主体的角度看;即物权的取得;可以分成原始取得不以他人既存的权利为依据而取得物权..包括:生产、收益、没收和无主财产..和继受取得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或物权的相对发生;是指以他人既存的权利为依据而取得物权..买卖、赠与、继承
物权的消灭;也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使权利人的物权不再继续存在..物权的绝对消灭:标的物消灭
物权的相对消灭:物权的转让物权的抛弃征收或没收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的判决物权主体的消灭
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权能是权利人在实现权利时所能实施的行为;也就权利的作用..
所有权的主体:
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一般称为所有权人..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除了所有权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是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所以所有权具有对世权;即绝对权..
所有权的内容:
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财产所有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义务人所负担的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即义务人应该尊重他人的所有权;不得侵犯..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就是对他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占有:占有所有权人占有
非所有权人占有合法占有
非法占有善意占有
恶意占有
收益: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主要是指获得财产的孳息..
经济法重点知识
经济法重点知识
一、定义和概述
经济法,是指规范和调整经济活动中各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它是以保障经济制度的正常运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而制定的法律集合。经济法是国家宏观政治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法律保障。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自由原则
自由原则是经济法的核心原则。它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包括自由选择、自由竞争、自由交易等。在自由原则下,个体和企业可以自主决策、自由选择经营方向和经济活动,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2.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各主体之间应该平等对待,不应存在特权和不公平竞争。平等原则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保护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它要求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各方利益的合法权益。公正在经济活动中起到调节、平衡各方利益的作用。
4.依法原则
依法原则是指经济活动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包括守法经营、守法
交易、守法行为等。只有依法经营,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三、经济法的主要内容
1.市场竞争秩序
市场竞争秩序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
竞争法等。这些法律规范了市场竞争的行为准则和条件,保护市场竞
争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合同法
合同法是调整经济活动中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它
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3.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作行为的法律。它规定了公司的组建、
经济法重点知识汇集
经济法重点知识汇集
第一章(理解为主)
一、1)、经济法产生的社会基础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其产生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学的革命。
2)、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和以阿尔弗雷德-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主张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
3)、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相结合的模式。
二、1)、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市场经济关系的核心部分,其特点:自愿、有偿、等价;其内容:贸易关系和经济关系。
2)、国家同企业之间的关系基本上可分为经济利益关系和经济管理关系,此关系的主导因素是国家。
三、1)、市场经济下的三大主体:生产经营者、国家/政府、职工。
2)、生产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关系由民法调整,竞争关系由经济法调整。
3)、国家、政府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关系由经济法调整。
4)、职工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职工同企业间的社会保障关系由社会保障法调整。
5)、职工同国家/政府的社会保障关系由社会保障法调整。
第二章
一、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1、分配关系:,、定义: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关系,
,、本质: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内容:税收关系、预算关系、利润关系、工资关系,
,、类型:,)证券实体身份:税收关系,预算关系;,)出资人身份:利润关
系。 ,、国有财产关系:,、国有财产运行关系。,、国有财产管理关系。
,、经济结构关系:,、区域经济关系,,、产业经济关系。
,、经济管理关系:,、综合调控关系,,、行业管理关系,;、经济监督关系,,、市场管理关系。
2024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
2024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
以下是2024年经济法基础必背的知识点:
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 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包括经济制度、经济规则和经济秩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 经济法的特征包括以调整经济活动为目的、具有直接约束力、体现社会利益原则等。
2. 经济法的分类
- 根据经济活动的性质和目的,经济法可以分为市场经济法和计划经济法。
- 根据经济主体的层次,经济法可以分为宏观经济法和微观经济法。
3. 刑法对经济犯罪的规定
- 刑法对经济犯罪的规定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刑法规定了经济犯罪的罪名、构成要件、刑罚种类等。
4. 民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
- 民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等。
- 合同法规定了经济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的订立、效力、解除等。
-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作用等。
- 物权法规定了财产权益的归属、转让等。
5. 行政法对经济行为的监管
- 行政法对经济行为的监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给予的准入权。
-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经济行为给予的行政制裁。
6. 金融法对金融业务的规范
- 金融法是指调整和规范金融业务的法律体系。
- 金融法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规范。
- 银行法规定了银行的组织、经营、监督等。
- 证券法规定了证券交易的组织、行为等。
- 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业务的组织、实施等。
7.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 知识产权法是指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专利法规定了对发明创造的保护。
经济法重点超详细
第一章总论
本章重要考点回顾
一、法和法律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①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意志性;
②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强制性;
③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利导性;
④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3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1.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4类: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各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包括4类:物、精神产品、行为、人身。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一)法的形式(二)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
五、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一)途径的选择
(二)仲裁与诉讼关系: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六、仲裁
(一)仲裁的特征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不适用:
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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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
(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其次,“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说法过于模糊,无法准确界定其范围。
再次,具体划分的四部分内容,存在交叉。
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
(1)代表人物:刘文华
(2)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内容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市场运行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
(3)评述:
首先,具有许多合理和可取之处。
其次,将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和经济竞争关系,笼统的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过大。
再次,将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不作具体分析,笼统的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不够准确。
4.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
(1)代表人物:漆多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因国家调节而引起的,以国家(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的社会关系。内容包括:市场障碍排除关系;国家投资经营管理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3)评述:
首先,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国家调节经济关系,看到了经济法国家调节的性质。
其次,其内容未能涵盖国家调节市场的各个方面。
5.国家管理说:
(1)代表人物:顾功耘
(2)观点(p38):经济法是调整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现代民主政治国家及其政府为了修正市场缺陷、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种市场主体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内容包括五段论。
(3)评述:海派经济法。
6、“马工程”说:
(1)代表人物:张守文。
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的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观点:经济法有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
(3)评述:将无法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涵盖的部分,定义为特别市场规制法,无法解释众多的经济法律制度和规则。
(三)第一部反不当竞争法
1883年《巴黎公约》第一次对不正当竞争定义。1896年德国推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定义其为“在营业中为了竞争的目的采取违反善良风俗的行为”,后来各国立法皆有自己的定义。1890年的《谢尔曼法》是世界最早的反垄断法。
(四)经济法产生时间
1.存在四种观点:
①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才产生的;
②近代经济法产生于19世界末,但不否认市民革命前的经济法;
③随着国家的产生,经济法就产生,但垄断资本主义使其成为一个新的部门;
④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于古代
2.批判:
①产生的内涵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出现;
②时间点的界定上述批判
3我们的观点:
产生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和垄断资本主义确立阶段,各国情况不同,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
(五)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1. 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
①市场缺陷
(1)概念:市场调节机制的局限性。
(2)原因:
第一,市场障碍,即在市场上存在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因素,使得有些领域,市场机制不能进入施展其作用。主要涉及的是市场竞争秩序的问题。
第二,市场的唯利性,是指投资经营者所关注的是经济利益,并往往重视眼前可实现的利益,有些经济领域它不愿意进入。主要涉及的是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的行业,私人资本不愿进入的问题。
第三,市场调节的被动性和滞后性,是指市场主体掌握的信息严重不足和滞后,不能适时调整经营决策,往往等到市场供求严重失调、产品大量积压后才能作出反映,导致社会财富的浪费。
②市场失灵
(1)概念:指市场缺陷在生产社会化后,显露出来并引发严重的后果。
(2)原因:第一,由于生产社会化,经营者通过资本积累和集中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少数大企业具有雄厚经济实力并取得市场支配地位。
第二,产业革命后,科技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经济部门、行业和产品不断更
新,竞争激烈。所需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的行业,风险加大,私人资本不愿进
入投资。
第三,生产社会化后,市场滞后所引发的产品积压和社会财富浪费,呈现量大
和周期短的特色,社会经济危机严重影响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
2. 国家调节机制与国家经济职能
(1)针对市场障碍,国家强势介入市场,规制市场竞争秩序,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2)正对市场的唯利性,国家作为财产所有者,以国有经济的方式介入高风险和高额投资领域。
(3)针对市场的滞后性和盲目性,国家通过宏观调控社会经济的方式,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3. 法律体系的因变与经济法的产生——民法的社会化与经济法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