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鸡西市加快推进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表》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若干措施
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若干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11月1日《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正式印发。
为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我省经济企稳向好,现提出如下措施: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1.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确定的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4个省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做法,由省直相关部门分别制定行业准入负面清单。
企业投资类项目核准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条件。
简化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程序,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初步设计。
充分运用好已建成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国家规定动态调整审批流程,实行部门并联审批,做到“一平台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流程导引、一代码贯通、一条龙服务”。
继续清理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与国内先进地区对标,把开工前审批事项减少到最低限度,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审查。
(省编办、发改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工信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公安厅、安全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等相关中省直部门,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2.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落地试点,在哈尔滨新区和部分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及省重点产业园区内试行。
投资项目根据产业政策要求,按照信用承诺、先建后审、宽进严管的原则进行建设,充分激发企业投资动力和活力。
(省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安全监管局等相关中省直部门,相关市〔地〕政府〔行署〕负责)3.推动“信用东北”建设,依托省信用信息平台,各中省直单位对失信人在申请政府投资和补贴、参与政府类投资项目建设和项目投资主体招标、获取自然资源、融资贷款等方面推行联合惩戒,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3•【字号】鸡政办规〔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鸡政办规〔2022〕3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鸡西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业经2022年2月28日市政府16届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3日鸡西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提升黑土区农田系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和生产能力可持续性,筑牢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基础,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黑土地保护决策部署,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农业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靠科技引领,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优化结构,创新服务机制,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加强农田环境质量建设,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
统筹粮食增产、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黑土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综合保护技术,促进黑土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
鸡西市县域经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配套园区建设
鸡西市县域经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配套园区建设
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坚持责任共担、发展共谋、城乡共建、稳定共促,依托县域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积极谋划引进立县项目,加强配套园区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特色新兴产业,全面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县域经济晋位升级。
支持密山市做强绿色食品、矿产资源深加工、生态旅游产业,多元发展对俄进出口加工、生物医药、商贸物流、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
支持虎林市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和对俄经贸产业。
支持鸡东县挖掘煤炭资源及煤炭生产潜力,延链、补链、增链,发展煤炭洗选、煤焦电化、煤炭化工等产业。
到2025年,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县域经济发展目标。
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
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成效“十三五”时期,鸡西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4。
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
4万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5。
5%。
实施5000万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313个,累计完成投资226。
8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5。
2%和8。
0%。
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油减负”,累计为企业减税115。
1亿元、降费9。
56亿元,全市新增规上企业97户、限上企业66户。
2020年,全市(含农垦)粮食产量达到115。
9亿斤,五年累计生产粮食569亿斤。
市属绿色食品种植基地面积稳定在600万亩,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294万亩,“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119个,总面积24。
7万亩。
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8。
5万亩。
以“两牛一猪一禽”为主的畜牧业稳步发展,生猪、肉牛、奶牛规模养殖场分别发展到42家、7家和18家。
2020年,全市石墨、煤炭、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四大主导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2。
4%。
全市石墨生产企业发展到56户,初步形成蓄能材料、密封材料、超硬材料等8个产业链条,年处理矿石能力达到750万吨,精矿粉产能62万吨,深加工制品产能48万吨。
“十三五”期间发展成效列表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锚定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突出发挥比较优势,着力厚植后发优势,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到二○二五年,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
——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突破。
资源型城市转型成效显著,接续替代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均衡问题明显改善,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十百千”行动计划加速推进,煤炭产能充分释放,“煤头电尾、煤头化尾、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产业链价值链全面提升,石墨新材料、煤炭及新型能源化工、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集群式高质量发展。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0•【字号】鸡政办规〔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振兴东北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鸡政办规〔2022〕13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鸡西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业经2022年6月18日十四届市委第16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0日鸡西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为推动我市工业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入统投资金额为依据,按入统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水平给予12个月的贴息,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技术改造投资额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24个月的贴息,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实施技术改造,按照同等贴息政策支持。
省级财政负担支持资金的60%,市级财政负担支持资金的40%。
省级财政负担资金在项目开工后一次性拨付,市级财政负担资金在项目投产验收后据实拨付。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二)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
对经省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生产线)和智能工厂(非煤矿山),除享受按项目合同金额(含设备投资和工业软件购置等数字化建设费用)给予10%的一次性补助,数字化车间(生产线)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智能工厂(非煤矿山)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省级奖励外,再按省奖补金额的30%给予市级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三)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07•【字号】•【施行日期】2024.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鸡西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方案》已经2024年5月7日中共鸡西市人民政府党组第5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7日鸡西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23〕19号)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实践,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安排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低、重点工程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效减排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引领相结合,突出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领域,紧盯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治污,强化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逐步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治理能力。
通过建立产业、能源、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源头防控、面源治理等绿色低碳生产和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基本原则1.保持定力,稳中求进。
坚持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通过发展方式转型,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和大气环境污染治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鸡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鸡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16•【文号】国办函〔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2.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鸡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2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鸡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原则同意《鸡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鸡西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黑龙江省东南部区域中心城市之一。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鸡西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鸡西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32.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82.1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1.04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要根据鸡西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意见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20•【字号】•【施行日期】2016.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意见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精神,现就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鸡西的战略部署,以国家加强和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契机,把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加大多元化投资合作,加快管廊工程建设,完善运营体制机制,确保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在三年内取得成效,推动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我市中心城区为核心,新建或改建地下综合管廊,向北延伸辐射至冉昭街和太阳升街,向东延伸辐射至兴国东路,向南延伸至东外环路,向西延伸辐射至文成街,形成覆盖我市主城区的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具体分布于城市核心区和西部开发新区等区域。
管廊内包含燃气、电气、电信、给水、雨水、污水等多种管道,全长18.4千米,争取2018年年底前完工试运行。
三、主要任务(一)提高规划建设水平1.明确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评价内容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市物价监管局负责完善地下综合管廊使用费和维护费收费标准;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的保障及监管、年度预算编制安排的审核;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入廊管线及道路的建设规划;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试点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手续的审批及监督工作;市政设施管理处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等工作;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的主体单位。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29•【字号】•【施行日期】2019.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鸡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业经2019年6月25日市政府15届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29日鸡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和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鸡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的“四统一”要求,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最优投资和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包含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
本方案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三)主要目标。
到2019年8月底,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包括行政审批、备案和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共服务报装等事项的办理时间)。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加快培育市场扩大内需拉动城乡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加快培育市场扩大内需拉动城乡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0•【字号】鸡政发[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加快培育市场扩大内需拉动城乡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发〔2009〕13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加快培育市场扩大内需拉动城乡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鸡西市加快培育市场扩大内需拉动城乡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方案为有效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给扩大内需带来的影响,更加有力地拉动全市经济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精神,以及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培育市场、扩大内需、拉动城乡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议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的带动作用,着眼拉动城乡居民消费、以增量带动存量,平稳市场供求,保障民生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主要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网络建设,融通城乡市场;用足流通政策,创新工作载体;壮大流通实力,提高流通效率;加快主体培育,促进扩容升级,繁荣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确保2009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亿元,增长15%;提高商业连锁率和流通规模化、现代化水平,为加快鸡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贡献。
二、以完善流通网络和便民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扩大城乡居民消费(一)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资、农机经营服务、日用品消费连锁经营网络。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现将《鸡西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2024年6月28日鸡西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战略部署,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主要抓手,科学把握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同根同源特性,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大力实施能源结构清洁化、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减量化、农业产业绿色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推动我市高质量绿色低碳转型。
试点创建工作聚焦能源、工业、建筑、农业、交通、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重点领域,通过创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管理机制、模式路径和政策举措,有效推动我市减污降碳协同度持续提高,构建具有我市特色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环境综合治理效能,走出我市从“黑金”“黄金”到“绿金”的煤炭资源型城市“三金”特色转型路径。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自2024年1月起,以3年为周期,创建煤炭资源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管理机制、模式路径和政策举措。
到2026年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4.3%、国控断面水体优良比例不低于75%、单位GDP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4076.91吨、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316.2吨、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1487.43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250吨、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超过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1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7%以上、全市累计完成本辖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1321公顷、全市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在线运营城市公交新能源占比达到70%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50%,碳排放强度下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减污降碳协同度显著提升,减污降碳工作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成为从“黑金”“黄金”到“绿金”的转型样板城市,总结形成效果好、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8•【字号】鸡政发[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发〔2008〕25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鸡西市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实施方案》业经2008年5月19日市政府13届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鸡西市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的部署,加快我市泥草房改造和建设步伐,提高农村住房条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进程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为目标,以改造建设农村泥草房为重点,引导和指导广大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安全环保、经济适用住房,改善农村民生条件,提高农村居住质量,到2015年全市农村基本消灭泥草房,住房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二、目标和任务到2015年,力争用8年时间,全市基本消灭泥草房,即全市改造建设农房2.46万户,145万平方米,每年平均改造建设0.3万户,18万平方米,使其成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居住舒适、结构安全、节能省地、造型美观、突出特色、标准较高的新型住宅。
改造建设的农房中80%以上为节能省地、环保型住房,95%农房达到26㎡/人的小康住房标准。
具体目标和任务是:2008年全市泥草房改造2300户,13.68万平方米;2009年全市泥草房改造2650户,15.67万平方米;2010年全市泥草房改造4010户,23.34万平方米;2011年全市泥草房改造4110户,23.99万平方米;2012年全市泥草房改造4150户,24.71万平方米;2013年全市泥草房改造2940户,17.52万平方米;2014年全市泥草房改造2360户,13.94万平方米;2015年全市泥草房改造2080户,12.6万平方米。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7•【字号】鸡政发[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发〔2008〕24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鸡西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业经2008年5月19日市政府13届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鸡西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棚户区界定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煤矿棚户区是指我市经国家批复的鸡冠区、城子河区、恒山区、滴道区、梨树区、麻山区六个建成区范围内,中央下放地方煤矿矿工家庭占50%以上,集中连片200户以上,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房屋质量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一)工作目标从2008年起,利用5年时间完成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改造面积917万平方米,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面积355万平方米(含县市102万平方米),使8.8万户25.7万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煤矿棚户区改造562万平方米(新建43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02万平方米,配套公建32万平方米),使9万户27.4万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实施计划1.2008年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4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万人;煤矿棚户区新建78万平方米,安置居民4万人。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28•【字号】鸡政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鸡政发〔2022〕8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鸡西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业经2022年4月25日市政府16届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28日鸡西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关键期,为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推动我市数字经济突破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22〕9号)、《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作为我市“十四五”时期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指南。
一、发展现状和形势(一)发展现状“十三五”以来,我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经济加快布局。
信息基础设施稳步建设。
4G/5G网络建设加快部署,截至2021年年底,4G网络实现行政村、旅游景区、高铁、机场等重点场景100%覆盖,建设5G基站1690个,全市核心城区及兴凯湖、虎头等主要景区实现5G网络有效覆盖。
光纤网络能力持续提升,乡镇以上实现千兆光纤宽带100%覆盖,行政村以上宽带网络100%覆盖。
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活跃用户数逐年增加,2021年,全市国际互联网网络用户发展到126.8万户,是2015年的5.7倍。
产业数字化扎实推进。
农业数字化持续推进,截至2021年年底,累计建成村级益农信息社459个,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鸡西市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鸡西市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鸡政办规〔2019〕36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鸡西市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办规〔2019〕36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0日鸡西市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2019年上半年全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基础上,2020年我市将开办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提升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
二、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一)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
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黑市监规发〔2019〕10号)及《鸡西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鸡西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措施的通知》(鸡环办发〔2019〕16号)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运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系统,积极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拓展。
新办企业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用户注册后,点击“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即可在线填报提交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领取、企业和职工参保环节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后台同步将核准登记的企业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并行办理,实现“登陆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及时回馈信息”。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加快推进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加快推进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表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鸡政办发[2015]68号
【发布部门】鸡西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27
【实施日期】2015.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加快推进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
重大项目表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5〕68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鸡西市加快推进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表>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业经2015年7月22日市政府14届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鸡西市加快推进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表》的重大项目
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的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精神和《加快推进我省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表>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双百工程”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鸡政发[2011]9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双百工程”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正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双百工程”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鸡政发〔2011〕9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现将《鸡西市“双百工程”重点项目推进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鸡西市“双百工程”重点项目推进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双百工程”重点项目双向责任、双重包保、三级协调和督查通报推进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责任推进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双向责任推进体系,确保“双百工程”项目快速推进。
一是明确项目主体单位工程建设责任。
项目主体单位要按计划完成前期审批手续和开工准备工作,按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工程建设,确保早日竣工、早日投产;二是明确协助单位领办服务责任。
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针对“双百工程”重点项目审批,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办理,并定期向市政府重点项目办报送办理情况。
二、双重包保推进双重包保推进包括市级包保推进和县(市)、区政府包保推进。
一是成立市“双百工程”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和10个重点产业项目推进组、1个重点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推进组(见附件),对“双百工程”重点项目进行市级包保推进。
二是县(市)、区政府按市级包保推进模式,建立推进机构,对县(市)、区重点项目进行包保推进。
三、三级协调推进在明确双向责任和双重包保基础上,按照三级协调工作程序推进“双百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一)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协调机制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首先由包保项目的县(市)区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老旧住宅小区(弃管楼)改造方案的通知-鸡政办发[2014]32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老旧住宅小区(弃管楼)改造方案的通知正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老旧住宅小区(弃管楼)改造方案的通知(鸡政办发〔2014〕32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老旧住宅小区(弃管楼)改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29日鸡西市老旧住宅小区(弃管楼)改造方案为规范全市老旧住宅小区(弃管楼)物业管理,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物业服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重点解决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功能不健全、设施设备破旧、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整治改造“弃管楼”,确保小区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使群众享受到基本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原则(一)工作任务全市现有老旧住宅小区(弃管楼)479栋,总建筑面积244.5万平方米(其中,市中心区234栋,总建筑面积159万平方米),争取利用2年时间,彻底改变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环境面貌和无物业管理现状。
2014年重点改造市中心区50栋弃管楼,并根据小区改造后实际情况落实物业管理。
(二)工作原则1.坚持县(市)、区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
这次改造工作以县(市)、区政府为主,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辖区内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弃管楼)的改造推进工作。
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有能力的社会爱心企业共同参与改造工作,为“弃管楼”改造作贡献。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4•【字号】鸡政发[2010]37号•【施行日期】201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鸡政发[2010]37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现将《鸡西市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鸡西市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规定为保证鸡冠新区开发建设顺利进行,加强鸡冠新区项目建设监督和管理,明确各相关部门在鸡冠新区开发建设中的工作职责,落实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相关政策,确保鸡冠新区开发建设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制定本规定。
一、开发建设协调和管理(一)鸡冠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鸡冠新区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成立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简称新区办,下同),负责鸡冠新区开发建设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土地出让、规划选址、建设方案、资金使用等工作,确保鸡冠新区开发建设顺利进行。
二、土地收储(一)鸡冠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由市政府统一收储和整理,按照土地规划用途以不同方式出让。
土地收储具体工作由鸡冠区政府、新区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新区土地收储项目办共同组织实施,制定鸡冠新区征地补偿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二)鸡冠新区土地收储项目办办公地点设在市会计核算中心,负责鸡冠新区土地收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拨付,设立专门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并协调项目融资相关工作。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鸡冠新区范围内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发布征地公告,并依法对征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鸡冠区政府负责鸡冠新区征地的具体工作,参与土地测量,并负责与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解决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和稳定问题。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16•【字号】•【施行日期】2021.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鸡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黑政发〔2020〕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鸡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保护优先。
树立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生共荣。
2.突出分类施策。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体功能分区、自然资源禀赋,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对环境管控单元提出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实施动态管理。
根据省“三线一单”成果管理机制,配套建立市级统筹的“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共享和应用管理机制,定期梳理汇总成果内容变化情况,按程序实施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跨区域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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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方案】鸡西市加快推进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表》的重大项目建设
工作方案
鸡西市加快推进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
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表》
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的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精神和《加快推进我省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表>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黑政办函〔2014〕54号)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责任分工
按照市直有关部门职能和县(市)、区实际,将我市纳入《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表》的4个重大项目逐一明确职责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位(推进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计划。
由各战线分管市领导组织涉及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根据所包保项目,制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月度、季度、年度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要求,并落实到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积极对接争取。
2015年7月底前对需要争取省级审批、投资支持的重大项目,由各战线分管市领导组织相关单位与省级
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对需要进一步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的重大项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汇报争取,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加快组织实施。
各战线分管市领导组织涉及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做好跟踪服务和推进工作。
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力争今年形成尽可能多的实物工程量,对稳定经济增长发挥实际有效作用。
对目前已基本具备条件的项目,抓紧组织履行各项审批手续,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力争2015年7月底前开工建设。
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抓紧组织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争取年底前全部开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重大项目实施及向上争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各战线分管市领导对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负责,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和向上争取工作。
(二)强化任务落实。
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觉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真正形成推动重大项目落实的强大合力。
要抓紧组织制定具体推进工作计划,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三)实施目标管理。
要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和推进机制,对每一个重大项目,都要定领导、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保前期、保开工、保进度、保质量,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建成,按时达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