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财产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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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分析
8.1 房产税
8.1.6 房产税的减免规定 房产税的减免项目主要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财 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院、公园、名胜古迹自用 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房产;经财政部 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8.1.7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 应税房产原值×(1 — 扣除率)× 1.2 % 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 = 房产租金收入× 1.2%(或4%)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 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8.2 契税
8.2.1 契税的概念 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 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8.2.2 契税的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发生使用权转移的土地、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 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 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承受国有土地 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及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或抵债, 和以获奖方式或预购、预付集资建房款等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8.2 契税
8.2.5 契税的税率 1. 契税实行3 %— 5 %的幅度比例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 %—5 %的幅度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2.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
第8章财产税和行为税会计核算与税收筹划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科目,
车船税属于期间费用,列入“管理费用”账 户。
借:管理费用
61 680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61 680
三、土地使用税
1、概念 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 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 地的单位和个人。 3、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
车船税计算
[案例]顺兴交通运输公司地处北京市,拥有大型客 运汽车50辆(600元/辆),小型客车1辆(480元/辆)。 拥有货运汽车30辆,自重10吨的有25辆,自重 15吨的5辆,适用税额96元/吨。计算该公司全 年应纳车船税。
全年应纳车船税 =50×600+1×480+(10×25+15×5)×96 =61 680(元)
7、依照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 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 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车船税计算
载客汽车和摩托车按“辆”计税;船舶按“净 吨位”计税;载货等其他汽车按自重吨位计税。
按年征收,一次缴纳。新购置车船,购置当月 起按月计算。
1.载客汽车和摩托车应纳车船税 全年应纳车船税=车辆辆数×单位税额 2.船舶应纳车船税 全年车船税=船舶净吨位数×单位税额 3.载货等其他汽车应纳车船税的计算 全年车船税=车辆自重吨位数×单位税额
第八章财产类税[27页]
600元 至
2000 元
四、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一) 计税依据 1.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为计税依据; 2.商用车客车、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 3.商用车客车、商用车货车、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 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以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4.船舶按净吨位为计税依据; 5.船舶游艇以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乘用车 商用车客车 商用车货车
挂车
按发动机汽缸容量 (排气量)分档4.0
升以上的
3600 元至 5400 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 下
每辆
480元 至
1440 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 括电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 至120
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 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整备质量每吨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1一 规定的扣除率)×1.2% 例9:某企业2018年自有经营用房屋价值2000万元,同时安装采暖、
制冷等设备1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应纳房产税?(扣除率为 30%) 应纳房产税税额=(2000+100) ×(1-30%)×1.2%=17.64(万元)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 屋。
2000 元
四、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一) 计税依据 1.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为计税依据; 2.商用车客车、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 3.商用车客车、商用车货车、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 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以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4.船舶按净吨位为计税依据; 5.船舶游艇以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乘用车 商用车客车 商用车货车
挂车
按发动机汽缸容量 (排气量)分档4.0
升以上的
3600 元至 5400 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 下
每辆
480元 至
1440 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 括电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 至120
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 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整备质量每吨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1一 规定的扣除率)×1.2% 例9:某企业2018年自有经营用房屋价值2000万元,同时安装采暖、
制冷等设备1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应纳房产税?(扣除率为 30%) 应纳房产税税额=(2000+100) ×(1-30%)×1.2%=17.64(万元)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 屋。
第8章 财产税
中国的土地税费关系混杂,以费代税、以费 挤税、重费轻税现象十分严重。一是内外资 之间、城乡之间税制不统一、中国目前的财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除农业用地外,凡是中华 产登记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缺乏私有财产登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都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记制度,出现了公有财产为私有财产的非法 行为,致使税源流失,期待改革。
(二)土地税 1949年以前,中国的土地税一般称为"田赋",即以农村土地 为对象课征的税。 中国土地税制的界定,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比如有的 学者把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农业税和土地增值 税等五个典型的税种称为“土地五税”,有的票据者把上述税种 都归为土地税费。 中国土地税制的构成可分为主体和附属两部分,主体是针对 土地及其附着物征收的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 用税、契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附属主要是包含在其他各 类税种中主观上虽没有针对土地征收,但客观上起到了调节土 地资源作用的税收。
(三)房产税或房地产税 2、是否课征房产税的理论观点
两 种 对 立 观 点
房产税有益说
房产税无益说
(三)房产税或房地产税 3、房产税的发展历史
房产税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 欧洲中世纪时,房产税就成为封建君主敛财的一项重 要手段,且名目繁多,如“窗户税”、“灶税”、“烟囱税” 等,这类房产税大多以房屋的某种外部标志作为确定 负担的标准。中国古籍《周礼》上所称“廛布”即为最 初的房产税。至唐代的间架税、清代和中华民国时期 的房捐,均属房产税性质。
第八章财产行为税类课件
【答案】A
七、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 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 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 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 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AD
三、征税对象及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这种行
为。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六种具体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交土地增值税)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还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转移。
(三)房屋买卖(符合条件的还需交土地增值税)
(3)委托代征法 税务机关委托,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
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二)纳税环节:书立或领受时
(三)纳税地点:就地纳税
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上所签订合同应 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 花完税手续。
二、纳税义务人(熟悉)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
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
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
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
七、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 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 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 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 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AD
三、征税对象及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这种行
为。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六种具体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交土地增值税)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还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转移。
(三)房屋买卖(符合条件的还需交土地增值税)
(3)委托代征法 税务机关委托,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
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二)纳税环节:书立或领受时
(三)纳税地点:就地纳税
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上所签订合同应 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 花完税手续。
二、纳税义务人(熟悉)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
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
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
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
第八章财产税比较
(1)名为一般财产税,实为选择性财产税:不 动产为主,无形资产几乎被排除在外;
(2)经财富税(净值税、财富税):以个人资 产总额(动产和不动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作 为课税对象,设免税扣除及给予生活费豁免, 税率设计采用比例税制。主要是欧洲。
(3)计税标准与第二类相同,但免税扣除额较 大,且采用累进税制。印度、瑞典等。
缺点:
违背量能纳税原则:对动车征税的困难 财产税的弹性较差,且存在重复课税现象 税负有失公平,且易导致腐败 阻碍经济发展
第二节 一般财产税比较
以个人的全部财产为课税对象,涉及动产、不 动产、财产所产生的收益等
逐步分离:营业税、利润税、利息税 趋势:一般财产税向净值税发展
一、一般财产税的类型
2、分遗产税制,亦称继承税制。它是按继 承人分得的遗产而征收的税。“先分后 税”、累进税率、允许扣除和抵免,考虑 关系的亲属程度、继承人自身的经济状况 和负担能力、预期寿命等。(日本、法国、 德国、波兰、韩国等)
3、总分遗产税制,又称混合税制。采用这种 税制的国家一般先对财产所有人死亡时遗 留的遗产总额课征一次总遗产税,再对各 继承人分配到的遗产超过一定数额的征一 次分遗产税 。“先税后分再税”(加拿大、 意大利、菲律宾、伊朗)
三、不动产税比较
以土地或土地上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 不动产所有税、不动产转让税、不动产所得税 智利、匈牙利、尼泊尔、新加坡
(2)经财富税(净值税、财富税):以个人资 产总额(动产和不动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作 为课税对象,设免税扣除及给予生活费豁免, 税率设计采用比例税制。主要是欧洲。
(3)计税标准与第二类相同,但免税扣除额较 大,且采用累进税制。印度、瑞典等。
缺点:
违背量能纳税原则:对动车征税的困难 财产税的弹性较差,且存在重复课税现象 税负有失公平,且易导致腐败 阻碍经济发展
第二节 一般财产税比较
以个人的全部财产为课税对象,涉及动产、不 动产、财产所产生的收益等
逐步分离:营业税、利润税、利息税 趋势:一般财产税向净值税发展
一、一般财产税的类型
2、分遗产税制,亦称继承税制。它是按继 承人分得的遗产而征收的税。“先分后 税”、累进税率、允许扣除和抵免,考虑 关系的亲属程度、继承人自身的经济状况 和负担能力、预期寿命等。(日本、法国、 德国、波兰、韩国等)
3、总分遗产税制,又称混合税制。采用这种 税制的国家一般先对财产所有人死亡时遗 留的遗产总额课征一次总遗产税,再对各 继承人分配到的遗产超过一定数额的征一 次分遗产税 。“先税后分再税”(加拿大、 意大利、菲律宾、伊朗)
三、不动产税比较
以土地或土地上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 不动产所有税、不动产转让税、不动产所得税 智利、匈牙利、尼泊尔、新加坡
财政与税收——第八章
《财政与税收》
陈昌龙 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2019—2019(一)
第八章 财产税及其他税类
●财产税 ●资源税 ●行为税
第一节 财产税类及其他税类概述
一、财产税概述 ㈠概念: 是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占有或可支配财
产课征的一类税收的统称。 局限: 一是弹性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是课税对象有限; 三是计税依据难以准确界定。
(二)纳税地点
——土地、房屋所在地
(三)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第五节 资源税
一、资源税概念
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只对特定自然资源征税
2.调节资源的级差收益
3.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二、资源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㈠资源税纳税人 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8-30元/吨 2-15元/千立方米 0.3-5元/吨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2-30元/吨 0.4-30元/吨 10-60元/吨 2-10元/吨
四、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㈠资源税计税依据
销售数量 自用数量 折算数量 原油数量
资源税以课税数量为其计税依据。
⑴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销售数量
陈昌龙 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2019—2019(一)
第八章 财产税及其他税类
●财产税 ●资源税 ●行为税
第一节 财产税类及其他税类概述
一、财产税概述 ㈠概念: 是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占有或可支配财
产课征的一类税收的统称。 局限: 一是弹性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是课税对象有限; 三是计税依据难以准确界定。
(二)纳税地点
——土地、房屋所在地
(三)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第五节 资源税
一、资源税概念
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只对特定自然资源征税
2.调节资源的级差收益
3.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二、资源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㈠资源税纳税人 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8-30元/吨 2-15元/千立方米 0.3-5元/吨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2-30元/吨 0.4-30元/吨 10-60元/吨 2-10元/吨
四、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㈠资源税计税依据
销售数量 自用数量 折算数量 原油数量
资源税以课税数量为其计税依据。
⑴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销售数量
第八章 财产行为税
车船税计算
[案例 ] 顺兴交通运输公司地处北京市,拥 有大型客运汽车50辆(600元/辆),小型客 车1辆(480元/辆)。 计算该公司全年应纳 车船税。 全年应纳车船税 =50×600+1×480 =30 480(元) 借:管理费用 30 480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30 480
8.2车船税
8.2.1车船税的基本规定 1.征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 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 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 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 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第8章 财产行为税
主讲人:张星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会计学院
8.1.1房产税的基本规定 P243
1、纳税人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 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征收的 一种税。
2.计税依据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 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 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 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 不属于房产。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 收,不包括农村。
第八章 财产税法
第八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财产税概述 资源税法 房产税法 土地税法 契税法 车船税法
财产税法
第一节
财产税概述
一、概念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 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二、特点 1、以财产为征税对象; 以财产为征税对象; 2、以占有或支配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 以占有或支配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 3、属于直接税; 属于直接税; 4、辅助性税种。 辅助性税种。
二、耕地占用税 (一)概述 概念: 1、概念:对一切单位和个人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 建设占用耕地而征收的一种税 2、作用 有利于保护和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 (1)有利于保护和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保证农 业生产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业生产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有利于地方政府适当筹集一部分财政资金, (2)有利于地方政府适当筹集一部分财政资金, 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二、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 人 (二)扣缴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三、征税对象 (一)矿产品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系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 煤炭。系指原煤,不包括洗煤、 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二)盐 1、固体盐 2、液体盐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财产税概述 资源税法 房产税法 土地税法 契税法 车船税法
财产税法
第一节
财产税概述
一、概念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 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二、特点 1、以财产为征税对象; 以财产为征税对象; 2、以占有或支配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 以占有或支配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 3、属于直接税; 属于直接税; 4、辅助性税种。 辅助性税种。
二、耕地占用税 (一)概述 概念: 1、概念:对一切单位和个人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 建设占用耕地而征收的一种税 2、作用 有利于保护和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 (1)有利于保护和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保证农 业生产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业生产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有利于地方政府适当筹集一部分财政资金, (2)有利于地方政府适当筹集一部分财政资金, 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二、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 人 (二)扣缴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三、征税对象 (一)矿产品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系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 煤炭。系指原煤,不包括洗煤、 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二)盐 1、固体盐 2、液体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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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良资本价值
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和土地改良物的价值,可以依据不 动产的市场价值,也可能是其重置价值或历史成本价 值来计量。
我国:房产原值、房产余值 大多数国家:市场价值 优点:基本符合支付能力原值、税源丰富且有弹性、数
据较多纳税人能理解; 缺点:极有可能会抑制对土地改良的投资;评估失真和
滞后;较高的转让环节税导致价格低报;
3.租金收益
不动产收益:总收益、纯收益、租赁收益(租金)、平均收益 租金收益指的是不动产的名义租金或预期租金,而并非指实际租
金收益,而且一般包括不动产的总体租金(包括地租和房租) 优点:有效地对不动产的潜在租金收入课税,并能及时追踪反映
不动产租金收益和年值的提高;符合量能负担原则; 缺点:各国的租金控制可能导致租金收益概念混乱,使评估的问
(1)名为一般财产税,实为选择性财产税:不 动产为主,无形资产几乎被排除在外;
(2)经财富税(净值税、财富税):以个人资 产总额(动产和不动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作 为课税对象,设免税扣除及给予生活费豁免, 税率设计采用比例税制。主要是欧洲。
(3)计税标准与第二类相同,但免税扣除额较 大,且采用累进税制。印度、瑞典等。
得; 纳税人:前者不一定是财产的主人 计算上
二、财产课税的依据
1.利益交换说(洛克、休谟的社会契约说,发展 于边沁等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
2.能力说 3.社会公平目标的要求 4.税收作用广泛性要求:弥补所得课税、商品课
税的缺陷 5.财政收入说 6.效率的要求: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三、财产税的分类
缺点:
违背量能纳税原则:对动车征税的困难 财产税的弹性较差,且存在重复课税现象 税负有失公平,且易导致腐败 阻碍经济发展
第二节 一般财产税比较
以个人的全部财产为课税对象,涉及动产、不 动产、财产所产生的收益等
逐步分离:营业税、利润税、利息税 趋势:一般财产税向净值税发展
一、一般财产税的类型
有限年 无限年
财产预期年收益/平均财产收益率
3.重置成本法
估定价值=财产重置陈本-折旧-无形损耗 重置成本:复原的、更新的;
六、财产税的优点及其不足
优点: 符合公平税负原则 税源充足、收入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 平均分配、调节收入 弥补商品税和所得税的不足 纳税人名副其实,有利于税收达到预期效果 符合行政效率原则
题更加混乱。有的只有唯一的使用者,如何评估? 解决办法:估算建筑物的重置成本减去折旧后,再运用一个合理
的贴线路去确定名义租金。
4.物理特征
早期:窗户、烟囱、阳台或房间的数目、土地 面积等
依土地面积的国家:一些转轨国家,如俄罗斯、 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捷克等;中国;
优点:管理相对方便,能促使市场当局建立财 政地籍,从而提供土地和建筑物的产权等具体 情况的详细资料。
较为理想的要属地价税 1.纳税人名副其实 2.课税对象单一 3.计税依据多样(固定的土地价值) 市场价值、年金价值(一年取得的租金)、未改良土地
四、财产税的特点
1.财产课税是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 2.财产课税多属于直接税 3.财产课税多是经常税 4.财税课税多属地方税收
五、财产课税的计税依据及财产 的估价方法
(一)财产课税的计税依据 动产的保有课税 不动产(土地及土地改良物)的保有课税 计税依据分为四类 改良的资本价值 未改良的资本价值 年度租金收益 某些物理特征
2.未改良资本价值
计税依据仅为土地的价值,而不包括土地改良物的价 值 ,也称素地价值。
澳大利亚、新西兰、牙买加、肯尼亚、台湾和南非的 部分地区;
优点:减少对经济的扭曲并鼓励土地的密集使用,提 高城市土地的使用效率,体现量能支付原则;降低评 估成本和减少评估要求,缩短评估周期;
缺点:提供的税源有限,难以提供充足的收入;难以 从已改良的不动产交易价格中推倒出未改良土地价值
第八章 财产税比较
第一节 财产课税概述
最古老的税种:土地税、人头税 一、财产税的概念 财产课税 商品课税 所得课税
财产税与商品税比较
课税对象:存量与流量 课征方式:定期与一次 转嫁难度:前者较难、后者较易 纳税环节: 管辖权:
财产税与所得税
课税对象:存量与流量 计税依据:本身价值或数量、产生的收益或所
四、部分国家的一般财产税
美国 加拿大 新加坡 德国 法国 印度
第三节 个别财产税比较
一、土地税比较 (一)土地税的课征形式 土地财产税 土地收益税(总收益、纯收益、租赁价格、固
定收益) 土地所得税(租赁所得或使用所得) 土地增值税(对不劳而获的土地受益课税)
(二)土地税的课征制度特点
二、一般财产税的特征
1.课税权主体不一:中央、地方、或二者共同; 2.对不同纳税人区别对待: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分 3.课税对象的非全面性:以不动产为主 4.税率偏低 5.财产估价灵活多样:市场价格法、收益现值法、
重置成本法等
三、净财富税的特点
对人们拥有的所有财产课税,财产总额中扣除纳税人债 务及其他外在请求权以后的财产余额课税
1.课税权主体多单一性:多属中央税收,在地方政府征 收普通财产税的同时征收净值税。
2.纳税人的非全面性:大多数国家只定为自然人 3.课税对象净额化: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拥有的全部财产,
但作债务和有关项目的扣除。 4.存在免税额规定 5.税率多采用比例税率 6.申报合并化:以家庭为申报单位,与所得税同时申报
缺点:收入弹性不足,难以确保公平。
(二)财产的估价方法
1.现行市场价格法 以市场上相同或类似财产为参照物,同时充分
考虑影响交易价格的Leabharlann Baidu种因素后,确定一个评 估率,在用评估率乘以市价就是应纳财产税的 税基。 西方国家:评估率远小于1
2.收益现值法(潜在价值法)
用对财产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期收益来估定财 产价值的方法
1、按课征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财产税与个别财产税 2、按课税对象范围的不同可分为静态财税与动态财产税 3、按课征环节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财产税、财产转让税与
财产收益税 4、按课征标准的不同,可分为财产价值税与财产增值税 5、按课征时序的不同,可分为经常财产税与临时财产税 6、按课征的范围不同,又可分为真实财产税与虚假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