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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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国土局职能简介

市级国土局职能简介

常见国土业务术语——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者为筹措资金,以土地使用权 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作出担保。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不转移占有, 继续由债务人使用收益,在债务人不履行债 务时,变卖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就其变 卖价款优先受清偿。
常见国土业务术语——土地登记
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 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 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 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土地的合法权 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常见国土业务术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 集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 用地。
常见国土业务术语——一书四方案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 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常见国土业务术语——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 审批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 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 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 准的一种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引自《国土资 源管理系列丛书—耕地保护手册》)
主要部门职责——地矿科
组织全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安排地质勘查专项基金项目的立项预审; 依法进行勘查登记发证的审查预审,全市地质勘 查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的探矿权; 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
主要部门职责——测绘管理科
负责市区房产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提供 房产产权登记所需的与实地相符的发证用图; 审查项目测算成果,并加以利用;收集测绘 成果资料;定期进行房产分幅图更新,保证 图形资料的动态管理; 建立测绘档案,并加以充分利用; 对测绘公司资质进行初审上报;负责对测绘 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

东营城建近期发展及规划

东营城建近期发展及规划

看了很多童鞋对东营的发展的关心,作为一名东营人,最近一段时间也在新闻等各个途径了解着东营,每次回家都会看到很多变化,很欣慰。

所以想总结一下东营的最近发展情况及一些城建项目的进展。

东营的发展,建市于1983年,应该是比较晚的一个城市,但同时也赋予了其年轻的力量。

对近些年来东营的城市建设的近况做了一些总结,希望大家对自己的家乡发展有信心,也希望更多的人来到东营这座年轻的城市发展。

它有活力,有希望,能承载大家的梦想。

城市建设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大家在外地的时候,一定看到了很多很漂亮的建筑,梦想着家乡也会像那里一样,其实这几年东营的发展也非常迅速,下面写一下自己看到的东西给大家分享。

东营市的地域区划主要由东营区和河口区,利津县,垦利县,广饶县组成。

鉴于本人住在东营区,故只对中心城区进行一些自己的总结,新建设的项目罗列了一些。

让大家看看自己家乡的新变化,也让在外的游子对家乡有一下新的认识。

1. 西城西城作为胜利油田的基地,是东营市最早发展起来的地方。

目前东营市政府已制定好西城老城区的改造计划,正有条不紊的继续进行中。

就平日走动发现,住宅项目新盘多为高层,设计也是越来越新颖;商业也是西城比较大的一部分,几大商圈已经逐渐形成,利群瑞泰购物中心等大型商场的进入使得东营的商业更加有活力。

目前的几个大项目如下:(1)长安未来国际广场项目位于西四路,百大斜对面原长安广场。

号称建设东营第一高度。

预计33层以上。

类型为写字楼和购物中心。

目前已经入桩基阶段。

预计2年后建成,大型城市综合体和娱乐中心及酒店。

(2)胜中尚东水润项目位于西二路,新悦大酒店斜对面,华纳大厦北边紧挨着。

建设三栋28层左右建筑,酒店式公寓以及名品店,购物中心。

使得溪水公园的商圈更加完善。

预计2012年完工。

(3)东赵集团的综合楼(乐天玛特购物中心)项目位于西二路与青岛路交叉口作为本土第一家外资(韩国企业)购物中心,这个项目的完工必然会引发东营商业新一轮的竞争。

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完善-II

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完善-II

(1)城中村改造:现状中心城的城中村和城郊村共50个,布局分散。按照集中布局、统一规划和开发建设的 原则,以办事处为单位,在原村居改造的基础上,形成块六个相对集中的改造地块。
城中村现状分布图 城中村改造规划图
改造前
改造后
(2)旧居住区改造:将现状低多层旧住宅区和油田企业拆迁改造,集中规划高层和小高层住 宅,向空中要空间,配套建设公园绿地和活动中心,形成五个集中片区。
西城新增居住区:新增4个居住区,新增居住用地970公顷,新增居住人口11.5万人。
(1)耿井居住区:黄河 路南、西一路西、西二 路东、南一路北区域, 规划用地面积310公顷, 居住人口3.5万人。 (2)北二路北居住区: 北二路北、高速公路西、 西一路东区域,规划用 地面积320公顷,居住人 口4万人。 (3)新区北居住区:北 一路北、北二路南、庐 山路两侧,规划用地面 积190公顷,居住人口2 万人。 (4)文化公园居住区: 文化公园的东西两侧, 规划用地面积150公顷, 居住人口2万人。
(2)天鹅湖风景旅 游区
规划范围:北起广利 河,南至支脉河,西起东 八路,东至广利港建设区, 规划用地面积74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以现状天 鹅湖旅游度假区为依托, 进一步开发扩展旅游度假 项目,包括亚洲面积最大 的地上人工湖、水上运动、 拓展训练、湿地观鸟、湿 地休闲、滑草娱乐等。
河海风情旅游 区
科技公园居住区 面积220公顷,人口 2万人
3、垦利居住区
按照北延的原则,改 造黄河路西侧的旧居住和 城中村,新增居住区集中 在黄河路以东的新区内, 规划人口20万人。
4、广利港居住区
改造现状渔村,作为 广利港的生活服务配套区, 规划人口5万人。
5、滨海居住区
按照东扩的原则,在 现状防潮堤与黄河路交叉 口区域规划低密度、低层 高档滨海特色居住区,规 划人口5万人。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中心城文化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的批复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中心城文化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的批复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中心城文化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18
•【字号】东政字〔2020〕41号
•【施行日期】2020.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中心城文化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东营市中心城文化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的请示》(东自然资规发〔2020〕1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营市中心城文化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方案,由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抓好落实,指导有关建设项目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二、规划范围为北至黄河路,东至天目山路,西、南至滨河北路,总用地面积296.11公顷,功能定位是以文化会展为主导、以商务居住为辅助、以湖河景观为特色的黄河水城中心级片区。

三、规划区域总体为“一核、一轴、一体、两翼” 的布局结构。

“一核”指
文化公园核;“一轴”指串联黄河路水系、文化公园和广利河的中部景观轴;“一体”指中部文化、商旅功能主体;“两翼”指东部生活居住片区和西部生活居住片区。

四、要维护规划严肃性,地块内各指标调整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山东省东营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山东省东营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山东省东营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第一节土地级别调整结果土地级别调整后,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调整后的土地级别由6个调整为5个,级别变化较大。

工业用地维持5个级别,级别变化不大,基本沿用基准地价的级别界线,略作细微调整。

更新调整后各用途各级别的分布情况见表东营市中心城区商服用地级别范围表东营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表东营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表第二节基准地价内涵的界定及依据一、基准地价内涵的界定东营市基准地价更新是对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分别按级别评估设定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基本内涵界定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基准地价的基准日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 ]143号文)文件精神,东营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的基准日设定为 1月1日。

2、土地用途土地用途界定是估价中的核心问题。

由于土地用途的差异,地价差别很大。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中,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 ),土地用途划分以下三类: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

3、标准容积率标准容积率确定为:商服用地 1.3,住宅用地 1.3,工业用地为0.6。

4、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开发程度确定为:商业、住宅及工业用地各级别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5、土地使用年期基准地价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年期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6、还原率确定表土地开发平均费用表第三节级别基准地价的计算及确定经过样点地价平均法和回归分析法获得了两组基准地价数据,在此基础上,项目组经过与其它地市的横向比较,与基准地价的纵向分析,基准地价与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的对比分析,地价与房价关系的分析,综合确定新一轮的基准地价。

东营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第四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待估宗地各地价影响因素修正仅对基准地价的区域平均性作了修正,因此,还需进行如下修正:期日修正、容积率修正、年期修正、土地开发程度修正。

东营市东营区土地管理现状及可持续开发对策

东营市东营区土地管理现状及可持续开发对策

出 了推 动东 营 区 土 地 资 源 可 持 续 开 发 的对 策 与措 施 。
关 键 词 : 地 管 理 ; 持续 开 发 ; 策 措 施 ; 营市 东 营 区 土 可 对 东
中 图分 类号 : 3 1 2 F O . 文 献 标 识 码 : c
东 营 区是东 营 市 的 中心 城 区 , 于全 国第 二 大 处 油 田—— 胜 利油 田的腹 地 , 4镇 6个 街道 , 辖 总人 口 5 8万 人 。全 区土地 总 面积 1 . 6万 h , 均 耕 地 15 m 人 0 1 m。按农 业人 口计 算 ) 以 2 0 . 2h ( , 0 4年东 营 区土 地 变 动调 查 数据 统 计 , 土地 分 3大类 : 用 地 5 0 农 15 4
监 管口 。① 加强 资 金 管 理 , 高使 用 效 率 。先 后 争 ] 提 取 市财 政支 持 资 金 3 0万 元 、 财 政 扶 持 资金 3 0 0 区 0
万元 , 区土地 开 发整 理 中心 自筹 资金 4 0万元 , 为 0 做 启 动资 金进行 土 地开 发 , 开发 的项 目经验 收合 格后 ,
h 建 设 用 地 3 3 h , 利 用 土 地 2 2 m , 5 7 l m。 未 837
荒碱 地 6 0h , 增加 了有 效 耕 地 面 积 , 0 m 既 又增 加 了
农 民的收 入 。②村 办 公助 开发 。以各 级土地 开 发资 金 为 引导 , 在各 级 国土 资 源部 门指 导下 , 由各 镇 政府 统 一组 织 , 各村 出劳务 对土 地进 行 开发 , 到 了少投 收 入 多产 出的效 果 。③镇 街 自主开发 。按 照 土地利 用 总体规 划 , 镇 街 利 用 秋 冬 农 闲时 节 , 展 农 水 会 各 开 战 , 织农 民进 行 农 田水 利 配套 、 地 平 整 , 一 步 组 土 进 提 高耕 地质 量 , 效 增 加 了土 地 产 出率 和 土 地 利 用 有 效率 。④投 资立 项开 发 。对 4 0h 0 m。以上 的土 地 开 发项 目, 进行 科学 论 证 、 学设 计 , 极争 取纳 入省 、 科 积 市 土地 开发 规 划 盘 子 , 行 工 程 化 开 发 、 目化 管 实 项

东营市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几点做法

东营市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几点做法

为第一责任人 , 每个月都要 向市政府提交督查专报 , 报告 项 目的进度 情 况 。 每个 季 度 进 行一 次 汇 总 , 年 底市政府组织全面考核验收。有效地提高了各级政 府的责任感和项 目的高效实施。②调度制。该市 国
收 稿 日期 :0 7—1 —0 ; 订 日期 :0 8—0 20 1 7修 20 l一1 ; 辑 : 秀 元 1编 王 作 者 简 介 : 广 民 (9 9一) 男 , 赵 16 , 山东 东 营 人 , 级 工 程 师 , 要 从 事 国 土 资 源 管 理工 作 。 高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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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期 4 第3
山 东 国 土 资 源
28 月 0 年3 0
东 营 市 开 展 土 地 开 发 整 理 的 几 点 做 法
赵 广 民 , 景 华 刘
( 东营 市 国土资 源局 , 山东 东营 东 营市是 黄河 三 角 洲 的 核 心城 市 , 土地 后 备 资 源 丰富 , 3 约 5万 h 是 我 国东 部 沿 海 土地 后 备 资 m,
引起 了社会 各界 的关 注 。
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等行 为。
2 创新制度 , 加强项 目实施管理
在项 目实 施 过程 中 , 市严 格 落 实 项 目“ 该 5制 ”
1 完善土地开 营 土地 开 发 整 理工 作 1成 面广 、 大 , 地开 发整 理项 目通 常跨越 多个 集 体经 量 土 济组 织 , 涉及 多方 利 益 的 调整 和 再 分 配 , 况 复 杂 , 情
积极鼓励 中外客商 、 乡镇村集体、 个人和社会经济组
织开 发整 理改 造 中低产 田等 , 形成 了多 途径 、 多渠 道 的土 地开 发投 入 机 制 。近 几 年来 , 营市 相 继 出台 东 了《 营市 鼓励 中外客 商 投 资 开发 土地 后 备 资 源若 东 干规定 》 一 系列 规 定 和 优 惠 政 策 , 范 了 市 级 土 等 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31•【字号】鲁政字〔2023〕191号•【施行日期】202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1号东营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准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东政呈〔2023〕1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东营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大江大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样板、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宜居宜业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东营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17.5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3.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4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14.49平方千米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92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0.19%。

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东营城市详细规划

东营城市详细规划

东营城市详细规划建市以来,在历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详细规划的编制进展很快。

建市初,按照《东营市东城总体规划》的原则,委托浙江省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东营市东城二、三、四、五村居住区详细规划,委托天津建筑设计院编制东城七、八村居住区详细规划。

《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后,按新规划的原则编制东城海河小区、府前小区、明月小区、鞠园小区、综合开发起步区、商业区、千乘小区、商贸城等详细规划。

西城先后编制胜安小区、西五区、五台山路等详细规划。

至1995年底,中心城详细规划覆盖面积达25平方公里,覆盖率达50%以上。

1990年后,按照省建委统一部署,编制标志性地段、标志性建筑群、标志性建筑及城市重要地段规划。

主要有:广利港旅游区、黄河大桥风景区、东城市中心广场、黄河路(现南一路)、兖州路(现东三路)、人民广场、清风湖公园、体育中心等规划。

完成市中心(黄河路、兖州路交叉口)周围的购物中心、会计之家、书画院、人行、建行、工商行办公楼等标志性建筑物及文化广场的城市设计。

1999年底,东营市实施“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为解决城市规划滞后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安排,先后编制了东营市对接地区分区规划、对接区南段控规、东营区政府修建性详细规划、东城西部控规、西城东部控规、东城北区控规等控详规,商河路商业街改造,胜利大街及其它主要道路街景设计等城市设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典例中心城对接区南段控规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02年6月完成。

主要内容为:按照《分区规划》所界定的城市可建设用地的范围,对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确定为东一路、南一路、西一路、潍坊路的围合区域,用地面积约为36.5平方公里,可划分为北块、南块和东南块。

扣除过境的东青高速公路及其防护绿带和东南角的大型污水处理厂及其防护绿地所占的用地约5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1.5平方公里,其中对接区东片14.5平方公里,西片17平方公里。

规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对接区南块,第二阶段为对接区北块和东南块。

东营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及工程后期管护调研报告

东营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及工程后期管护调研报告

个, 土地开发整理总规模 3 4 . 1h 新增耕地 288 7 m ,
具备 规模经 营条件 1738 m , 22. 投资预算 5 4 万元 。其 中国家级 土 生态环境 良好的适于机械操作 、 h 99, 4 调节田间土壤水分平衡和地下水水位 , 为作 地 开 发 整 理 项 目 1 个, 发 整 理 总 面 积 的农田, 5 开 增强抗灾能力 , 作物的单产 1 094 m , 6 3 . h 新增耕地 4395 m , .3 国家无偿投 资 物创造 良好的生长环境 , 6 h
万元。
2 项 目实施效果评价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 , 田水利设施标准有 了进 农

地开发整理项 目。提高了耕地质量 , 改善 了农村生
产、 生活条件 , 有力地支持 了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 ,
步提高 , 、 网配套 , 沟渠 林 地下水位 和土壤含盐量
促进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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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卷 l期 2 第 2
山 东 国 土 资 源
20 年1 月 0 6 2
理项 目区棉花 ( 籽棉 ) 量 由原来 的 300k/ m 产 0 gh 增加到现在的 370 k/ m , 麦 、 米 由原来 的 5 gh 小 玉 6 0 k/ m 增加到现在的 750 g h 加上土地 0 gh 。 O 0 k/ m ,
和基本 国策 。为全面提高土地 的利用率 , 提升土地 综合生产能力 , 国家不断加强土地管理 , 把土地开发 整理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 。东营市充分运用国家加 强保护耕地 的政策 , 紧围绕 “ 紧 三农 ” 发展这 一 中
心, 充分发挥土地后备资源优势 , 积极争取 、 实施土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8•【字号】东政办字〔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8日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分工方案为有序推进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山东省东营市、邹城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批复》(自然资函〔2021〕23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邹城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本次试点范围为东营市全域。

计划利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3145”的总体目标,为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东营模式”。

——研究形成三项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成果:黄河三角洲典型自然资源“一张图”,重要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表,生态产品产业分类目录。

——构建一套生态产品价值业务化核算技术体系及其应用框架。

——总结概括四种具有黄河三角洲特色、多路径复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黄河口公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国际湿地城市品牌赋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沿黄生态产业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海洋强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建立五项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保障机制:以《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为核心的生态产品供给保障机制,以《东营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为依托的生态产品生产规划机制,以典型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程度定量评估为核心的动态监测机制,与试点推进高度融合的创新平台运行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价考核机制。

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东营市人民政府二000年十月目录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方针...................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土地利用分区.....................第五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第六章土地保护.........................第七章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第八章县级土地利用.....................() 第九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管理,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由东营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在本行政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三条编制本规划的指导思想:以《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从国情、市情出发,围绕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和“海上山东”建设两大跨世纪工程,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作为重点,统筹兼顾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优化配置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保障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第四条本规划遵循的原则:(一)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 提高土地利用率;(三)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 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六) 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七) 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

东营市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东营市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东营市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8•【字号】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施行日期】2009.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东营市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发布。

市长张建华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东营市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使用,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和个人可以使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必须按照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三条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使用一般采取租赁方式,租赁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等竞价方式取得。

以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权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确需超过五年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预留区内的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第五条租赁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土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下的,由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土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的,由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租赁合同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与承租人签订。

市属国有农场、自然保护区对外出租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分别由农场、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签订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租赁合同,应当使用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3)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第一节城乡统筹发展 (5)第二节人口与城镇化 (7)第三节城镇等级、职能与布局 (8)第四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0)第五节基础设施布局 (12)第六节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15)第七节旅游业发展 (16)第八节社会服务业发展 (17)第九节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19)第十节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 (22)第十一节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25)第十二节市域空间管制分区 (27)第十三节海岸线与近海保护利用 (29)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31)第五章规划区协调布局规划 (32)第一节发展策略与总体布局 (32)第二节规划区城乡发展指引 (33)第三节重大设施协调 (36)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规划 (37)第一节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37)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40)第三节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规划 (43)第四节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46)I I第五节油田生产防护用地规划 (47)第六节旧城更新与城中村改造规划 (48)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50)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50)第二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52)第三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54)第四节公共停车场规划 (55)第五节慢行交通规划 (55)第六节客运枢纽规划 (57)第七节物流及货运系统规划 (58)第八章中心城区绿地水系与景观规划 (60)第一节城市水系规划 (60)第二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61)第三节景观系统规划 (63)第九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和环境保护规划 (67)第一节供水工程规划 (67)第二节污水工程规划 (68)第三节雨水工程规划 (69)第四节供电工程规划 (70)第五节通信工程规划 (71)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71)第七节供热工程规划 (72)第八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73)第九节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74)第十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76)第一节防震减灾 (77)第二节防洪工程 (78)第三节人防工程 (78)第四节消防工程 (79)第五节综合救灾 (80)I II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80)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空间管制 (81)第一节空间管制分区 (81)第二节开发强度分区 (82)第三节“四线”划定 (83)第十三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85)第十四章中心城区远景发展构想 (88)第十五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89)第十六章附则 (91)附表 (93)I VV第一章总则第 1 条规划目的为落实《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东营市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城市健康持续发展,根据2004年5月25日《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编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特编制《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25•【字号】东政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25日目录第一章开启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第一节发展回顾第二节形势环境第三节2035年远景目标第四节指导思想第五节“十四五”发展目标第二章优化提升空间布局第一节优化城乡空间格局第二节构建生态保护格局第三节塑强高质量发展格局第三章加强黄河三角洲保护治理第一节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第二节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第三节加强环境污染系统治理第四节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第五节强化资源综合利用第六节健全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第四章全面增强创新能力第一节系统搭建创新平台体系第二节着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第三节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第四节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系统第五章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第一节打造现代能源石化产业集群第二节优化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第三节聚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第四节数字赋能产业发展第五节培育创新融合型新产业第六章完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第一节打造区域综合交通体系第二节加快推进数字新基建第三节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第四节完善能源供应保障基础设施第七章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第一节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第二节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第三节畅通经济循环体系第八章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第一节深化资源要素配置改革第二节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第三节加快推进金融生态修复第四节打造高效法治服务政府第九章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第一节开创外贸发展新局面第二节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第三节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第四节深化国内区域合作第十章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第一节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二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三节推进油地校融合发展第十一章弘扬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第一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第二节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第三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第十二章增进社会民生福祉第一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第二节提高就业创业水平第三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第十三章加快健康东营建设第一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第二节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第三节建立全方位健康保障体系第四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第十四章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节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第二节加强平安东营建设第三节全面增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第十五章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第二节凝聚团结奋进力量第三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第四节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第五节加强规划宣传监督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根据《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制定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东政发〔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东政发〔202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东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东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实现新时代东营高质量发展、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的关键时期。

为扎实做好全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东政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形势(一)工作进展。

“十三五”以来,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目标定位,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生态环境建设上确定“一园两带多廊道”新格局,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1.促进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四减四增”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

“十三五”期间,累计治理“散乱污”企业89家,淘汰炼油产能656万吨。

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5.6∶62.3∶32.1调整为5.3∶56.3∶38.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4.21%。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方向
总体方向:“推向滨海、延至滨州、中心带动、组群发展“ “一带两轴”:东滨跨市域城镇连绵带;滨海拓展轴;内陆拓展轴。

同时,积极培育从东港向内陆延伸的次级海陆联动轴。

“一区两群”:重点打造东营都市区;南部构筑广饶-大王城镇组群;在北部培育河口-东港城镇组群。

规划市域城镇形成“主中心——次中心——重点镇——一般镇”的四级体系,规划近期形成“一主、四次、十个重点镇、十八个一般镇”的中心等级体系,远期则调整为“一主、四次、九镇、十三个一般镇” 的中心等级体系。

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期限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东营区、河口区和垦利县全域、利津县刁口乡、广饶县丁庄镇和东营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将港口、
机场、水源地、重要基础设施和自然保护区等未来规划重点拓展和需重点控制的区域纳入规划区,规划控制范围约644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西起东营区界及西六路,东至溢洪河,南起南外环路及东营南站,北至潍坊路和东营区行政区界(不含胜北社区,包含垦利县机场西侧部分用地范围),规划控制范围约486平方公里。

期限:2011-2020年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市域交通体系规划
市域交通体系规划
在区域通道的基础上,规划形成“一环两快五横四纵”的区域干线公路网格局,支撑市域城镇空间布局,提高东营的区域联系与辐射。

“一环”:环渤海滨海高等级公路。

“两快”:北外环(同兴路)、南外环(东郑路)
“五横”:孤滨路、东滨路、永馆路、广青路、潍高路。

“四纵”:辛沙路、青垦路、郝纯路、辛河路。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其他规划。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通知-东政字[2009]12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通知-东政字[2009]12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通知
正文:
----------------------------------------------------------------------------------------------------------------------------------------------------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通知
(二OO九年二月十一日东政字〔2009〕12号)
东营区、河口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公布如下:
一、东营区土地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地为:北至北二路、南至南二路、西至云门山路、东至胜利大街;二等地为:东八路以西除一等地以外所有区域;其余区域为三等地。

二、河口区土地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地为:东至海昌路、西至西湖东路、南至河庆路、北至河滨路,孤岛镇、仙河镇行政区域(含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二等地为:河口城区(不含河口经济开发区)除一等地以外所有区域;其余区域为三等地。

以上范围划分界线以道路中心线为准。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结束——。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06•【字号】东政办字〔2022〕42号•【施行日期】2022.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22〕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6日东营市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工作方案为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深入落实省创新能耗指标、土地、资金、环境容量和数据要素等五个方面保障措施,根据省《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2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着力破除阻碍要素科学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市场化交易、差异化配置、内生性挖潜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省市统筹和分级配置相结合、破解制约和健全机制相结合,促进要素保障能力及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创新能耗指标保障。

1.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控制范围。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以各县区(单位)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生产烯烃、芳烃、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的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

落实好省新增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上耗煤项目扣除原料用煤部分进行减量替代等政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2.认真实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抓好《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东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有序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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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东营市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市域概况 (2)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5)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7)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9)第二章战略与目标 (11)第一节区域发展战略 (11)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2)第三节规划目标 (14)第三章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7)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7)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9)第三节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 (24)第四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27)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7)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9)第五章农用地保护 (31)第一节保护目标与要求 (31)第二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2)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34)第四节其他农用地保护和利用 (36)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7)第一节调控目标与要求 (37)第二节加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力度 (38)第三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0)第七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43)第一节基本原则与要求 (43)第二节生态用地保护重点区域 (43)第三节黄河口及湿地生态保育 (44)第八章中心城区用地增长管理 (50)第一节中心城区定位与职能 (50)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 (50)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总体结构 (51)第四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及规模 (52)第五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2)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5)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5)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 (56)第十章县(区)土地利用调控 (58)第一节基本要求 (58)第二节各县(区)规划指标调控 (58)第三节各县(区)土地利用主导方向 (58)第四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控 (60)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2)第一节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62)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制度 (63)第三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利益调节机制 (64)第四节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 (64)附表 (66)前言为了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快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步伐,协调好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保障的关系,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对《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进行修编,制定《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规划编制坚持保护优先、保障发展、优化用地、控制总量、节约集约和环境友好的基本原则,切实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

本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目标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

规划范围包括本市全部行政辖区,面积为7923平方公里。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市域概况一、区位与行政区划东营地处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环抱的渤海湾中心,是环渤海经济区与黄河经济带的交汇点,处于连接中原经济区、东北经济区的枢纽位置,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

境内等级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13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01公里每百平方公里,居山东省前列;东营机场已开通至北京、上海航线;东营港是国家一类开放港口。

距北京、天津分别为3.5小时和2.5小时里程,与大连海上距离120海里。

全市辖东营、河口2个区,垦利、利津、广饶3个县,24个镇、3个乡、14个街道办事处,88个居民委员会,1777个行政村。

二、资源环境条件(一)气候条件。

地处中纬度,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境内南北气候差异不明显。

多年平均气温12.8摄氏度,无霜期长达206天,可满足农作物的两年三熟生长需要。

年平均降水量555.9毫米,多集中在夏季,占全年降水量的65%。

(二)土地资源条件。

人均土地面积0.45公顷,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7倍;拥有未利用地30.71万公顷,约占全省的20%;黄河平均每年造陆面积1000多公顷。

沿海防潮大堤的进一步完善,通过吹填造陆可增加土地面积4.67万公顷,是我国东部沿海后备土地资源最多、开发潜力最大的地区。

(三)能源和矿产资源条件。

已探明石油地质储量48.3亿吨,天然气地质储量2295.95亿立方米。

岩盐分布面积1057平方公里,资源储量5882亿吨。

卤水资源储量9.5亿立方米。

地热资源富集,可采热水储量750亿立方米。

(四)淡水资源条件。

可利用淡水资源总量101.52亿立方米,其中当地地表水年可利用量为0.8亿立方米,地下水年平均可开采量为0.85亿立方米。

黄河、小清河、支脉河是客水主要来源,年可利用水量分别为97.8亿立方米、0.71亿立方米和0.36亿立方米。

黄河作为本市主要的淡水客水资源,境内全长138公里,多年入境水量平均为275亿立方米。

2005年,全市已建成大型引黄闸8座,引提黄河水能力达到514立方米/秒,已建成各类平原水库658座,大中型水库19座,一次性蓄水能力达8.31亿立方米,实现了丰蓄枯用,调剂余缺,淡水供给完全能保证和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

(五)旅游资源条件。

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暖温带最完整、最广阔、最年轻的湿地生态系统,全市已形成黄河口、大油田、大湿地、现代文明、孙武故里等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

按资源类型可分为四大体系:一是以黄河口湿地生态为主体的自然景观;二是以石油工业为主的现代工业景观;三是以古齐文化和现代文明的汇聚与交融而形成的历史人文景观;四是以黄河水城为主体的城市建设景观。

三、经济社会条件2005年全市总人口为180.50万人,中心城人口60万人。

其中,非农业人口76.75万人,占总人口的42.52%,农业人口103.75万人,占总人口的57.48%;国内生产总值(GDP)1166.1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64907元;财政总收入187.32亿元。

四、城市发展历程东营市于1983年10月成立,是新兴的石油工业城市,发展历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地方经济中心形成阶段。

这一时期持续到1961年石油勘探开发前。

该阶段农业落后,工业基础薄弱,有一些小规模的商品集散中心,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县城驻地。

(二)油田生产和生活基地形成阶段。

1961年华八井出现工业油流,标志着胜利油田正式进入开发阶段。

随着油田规模越来越大,大量石油工人从全国各地集聚而来,油田内部分工越来越细,从地质勘探、钻井、采油到油气集输,以及为油田生产服务的交通运输、通讯设施、生活后勤保障等部门逐渐完善。

随着油田的全面开发,城镇网络雏型开始显现。

(三)中心城市形成阶段。

这一时期大致分为两个过程:1、西城雏形的形成。

随着石油开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不仅石油产量提高,各项基础设施也逐步完善。

作为行政指挥中心的西城,形成了集办公、居住、商业、生活服务、交通运输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区;2、1983年国务院批准东营为地级市。

设市之初,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周围一部分地区划归市区,一部分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使西城规模进一步扩大,城市发展速度加快。

随着市级行政机关东迁,逐渐形成了以油田各单位为主的西城区和以市行政机关为主的东城区。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一)切实保护了基本农田,有效减缓耕地减少速度。

健全了耕地保护制度,完善了耕地保护目标体系,改变了耕地占多补少的局面;基本农田得到切实保护,耕地保有量目标基本实现。

(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土地利用效益显著提高。

上轮规划的实施,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996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国内生产总值和单位建设用地工业产值分别为29.22万元/公顷、20.06万元/公顷;2005年分别为103.98万元/公顷、149.11万元/公顷,是1996年的4倍和7倍,土地产出效益显著提高。

(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积极推进,完成了耕地补充任务。

1997-2005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补充耕地13459公顷,2005年已接近完成2010年的补充耕地任务。

(四)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1996年全市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2.97%,2005年末提高到3.01%,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生态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1996年全市水面面积55938公顷,2005年末全市水面面积74773公顷,比1996年增加18835公顷。

二、上轮规划存在问题(一)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矛盾突出,降低了规划实施的效果。

以城镇用地需求为例,上轮规划确定1997-2010年新增城镇用地规模指标为4894公顷,1997-2005年,新增城镇用地规模已达6366公顷,比规划指标多1472公顷。

(二)土地利用规划布局分散,建设用地集聚相对不足,用地布局矛盾比较突出,规划调整比较频繁,影响了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成效。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比较粗放,规划缩减目标尚未实现。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过大,人均用地和户均用地面积分别高达307平方米/人和996平方米/户。

其中人均用地和户均用地面积最低的广饶县也分别达到205平方米/人和680平方米/户,最高的河口区人均用地和户均用地面积达596平方米/人和1910平方米/户,是全国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上限值的4倍左右,造成了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大、人均多、利用率低。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结构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市土地总面积79232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374289公顷,占总面积的47.24%;建设用地110904公顷,占总面积的14%;未利用地307133公顷,占总面积的38.76%。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218805公顷,园地面积8259公顷,林地面积23886公顷,牧草地面积26042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9729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58.46%、2.20%、6.38%、6.96%、26.00%;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9528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319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用地面积4947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60.33%、8.11%、31.56%;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面积162796公顷,其它土地面积144337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53%和47%。

二、土地利用特点(一)未利用地总量大,但耕地后备资源不丰富。

全市未利用地面积30.71万公顷,占总面积的38.76%,但大部分不适于农业开垦。

(二)矿业用地比例大。

矿业用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高达3%左右,尤其是胜利油田的采矿用地,占地面积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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