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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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上海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上海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包括土地用途、区域和级别、土地开发程度、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市场行情、个别因素等。其中,土地用途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办公用地、研发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六大类,并细分为十二小类。区域和级别分为中心城区、郊区、其他地区三大类,中心城区又细分为内环内、内环到中环等区域,郊区细分为近郊区、远郊区等区域。

【2017年整理】上海市土地基准地价

【2017年整理】上海市土地基准地价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

一、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

一级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

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

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沿线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

世纪大道(银城路至浦东南路)沿线两侧

二级区域:

由一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二级地区域:

浦西:

苏州河南岸-石门二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木齐北路-乌鲁木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自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山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

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大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

广元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广元路

浦东:

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大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

三级区域:

由二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大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路-宛平路-?D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

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

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岸线

上海市土地基准地价

上海市土地基准地价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

一、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

一级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

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

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沿线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

世纪大道(银城路至浦东南路)沿线两侧

二级区域:

由一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二级地区域:

浦西:

苏州河南岸-石门二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木齐北路-乌鲁木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自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山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

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大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

广元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广元路

浦东:

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大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

三级区域:

由二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大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路-宛平路-?D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

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

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岸线

上海市基准地价表 2005

上海市基准地价表 2005

上海市基准地价表 2005

一、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

一级区域:

浦西: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

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

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沿线两侧

浦东: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

世纪大道(银城路至浦东南路)沿线两侧

二级区域:由一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二级地区域:

浦西:苏州河南岸-石门二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木齐北路-乌鲁木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自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山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

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大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广元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广元路

浦东: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大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

三级区域:由二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

浦西: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大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

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路-宛平路-?D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

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

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

浦东:黄浦江岸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岸线

2003年全国城市地价状况分析

2003年全国城市地价状况分析

2003年全国城市地价状况分析

2010-03-28 | 作者:| 来源: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 【大中小】【打印】【关闭】

1、2003年我国主要城市平均地价水平继续保持稳中有升态势,平均地价略高于2002年

(1)地价总体水平略有上升,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吻合。2003年全国各大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1129元/平方米,比2002年增加51元/平方米。其中,商业地价水平值为1864元/平方米,居住地价水平值为1070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469元/平方米。从区域来看,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地价明显高于一般城市地价,长江三角洲平均地价高于珠江三角洲平均地价。长江三角洲2003年不同用途平均地价分别为,商业用地2184元/平方米,居住用地1373元/平方米,工业用地510元/平方米;珠江三角洲2003年不同用途平均地价分别为,商业用地2133元/平方米,居住用地1034元/平方米,工业用地430元/平方米。可见,长江三角洲的上海、杭州、南京等大城市对区域的城市地价带动作用明显。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平均地价最高的是北京,最低的是乌鲁木齐,排在前十位的城市是北京、上海、杭州、南京、成都、天津、广州、重庆、深圳、贵阳等。

表1-1 各大城市地价平均水平历年比较(元/平方米)

商业居住工业综合2000年1615 923 444 998

2001年1666 965 454 1033

2002年1749 1019 460 1078

2003年1864 1070 469 1129

(2)地价总体呈平稳上升趋势,但增长率略低于2002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价上升幅度稍大。2003年全国城市地价总体呈稳定小幅上升趋势,其中商业地价平均增长率为6.52%,比2002年高1.53个百分点,居住地价平均增长率为5.07%,比2002年低0.51个百分点,工业地价平均增长率为1.38%,比2002年低1.81个百分点。从区域上看,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价上涨幅度稍大,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价上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长江三角洲2003年的商业地价平均增长7.44%,比2002年低4.63个百分点,居住地价平均增长6.12%,比2002年低5.89个百分点,工业地价平均增长6.13%,比2002年高出16.7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2003年的商业地价平均增长1.66%,居住地价平均增长0.77%,工业地价平均增长2.06%,均与2002年增长率相当。

2003-上海市基准地价

2003-上海市基准地价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

一、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

一级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

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沿线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

世纪大道(银城路至浦东南路)沿线两侧

二级区域:

由一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二级地区域:

浦西:

苏州河南岸-石门二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木齐北路-乌鲁木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自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山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

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大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

广元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广元路

浦东:

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大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

三级区域:

由二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大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路-宛平路-?D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

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

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岸线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

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

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3.04.02

•【字号】沪房地资权[2003]108号

•【施行日期】2003.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

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沪房地资权[2003]108号2003年4月2日)

各区县房地局,各房屋土地调查机构:

为规范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合理分摊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及《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等技术标准,结合本市房屋建筑面积管理的具体实践修订了《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则》适用于上海地区所有新建房屋和存量房屋的面积计算。按《规则》计算的测绘成果是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依据。

二、在《规则》实施前已进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分摊计算的,除有明显违规或确系计算错误的,应维持原来的面积计算成果。据此办理的房地产权证亦不做变更。

三、《规则》发布之日起原计算规则(沪房地籍[1996]489号)停止执行。在此

之前房屋土地测绘部门已按原计算规则预测过房屋建筑面积的,房屋土地测绘部门实测(复测)时,仍可按原分摊办法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_带图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_带图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已经2003年9月29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上海市土地基准地价

上海市土地基准地价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

一、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

一级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

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

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沿线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

世纪大道(银城路至浦东南路)沿线两侧

二级区域:

由一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二级地区域:

浦西:

苏州河南岸-石门二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木齐北路-乌鲁木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自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山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

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大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

广元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广元路

浦东:

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大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

三级区域:

由二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大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路-宛平路-?D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

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

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岸线

2003年上海土地公开招投标市场的分析

2003年上海土地公开招投标市场的分析

2003年上海土地公开招投标市场的分析

2003年上海土地公开招投标市场的分析

2003年上海实施8次土地公开招技标,共推出土地162幅,总面积

1373.8公顷。这些土地将建成约1138万平方米的住宅,由于中标的土

地费用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全部支付,开发商拿到这些地块后,迫于高额

的财务本钱,不得不马上开发,预计这些土地建成的房子将占上海市场2004年全年供给量的50%左右,并将在2004年下半年陆续推向市场。

现对此进行分析,以2003房地产市场的原材料一土地的供给量及价格,

来预测200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的走向。

1、地块分布区域(见图一)招标土地中宝山、奉贤、青浦和松

江这些遥远区域分布的地块数量最多。而传统市中心,如黄浦、卢湾、

徐汇、静安、长宁的土地供给量非常少,决定了2004年市中心区域的

高价位的新建一手房屋数量有限,价格应该稳中有升,市场风险不会很大。

图一:地块分布2、各区招投标土地面积情况(见图二)从各

区域招投标土地面积情况看,2003年上海公开招投标的土地面积共计1331万平方米,其中松江区的土地面积到达282.31万平方米,所占比例到达20.55%,远远超过其他区域。此外宝山、青浦、金山、浦东新区等区域的土地供给量也不小。可以预见,未来2年内,上海外环线两侧的

遥远城区将成为推案集中区域。

图二:各区招投标土地面积(万平方米) 3.土地性质(见图三) (1)各类土地性质的比例仅纯住宅用地占到的比例就己到达79%,因此

可以看出未来住宅工程仍是上海房地产市场上的主力军。

图三:土地性质从低容积率住宅用地供给情况看(见图四),

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2003年

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2003年

上海市1999年基准地价表(以人民币为单位)统计

注:单位:元/平方米

摘编自《上海市房地产市场2000》

2011-3-25 18:20

一、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

一级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

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

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沿线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

世纪大道(银城路至浦东南路)沿线两侧

二级区域:

由一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二级地区域:

浦西:

苏州河南岸-石门二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木齐北路-乌鲁木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自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山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

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大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

广元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广元路

浦东:

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大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三级区域:

由二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大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路-宛平路-?D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

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03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03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03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基准地价⼟地级别(基准⽇2003年6⽉30⽇)

⼀级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

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

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乌鲁⽊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陕西南路)沿线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

世纪⼤道(银城路⾄浦东南路)沿线两侧

⼆级区域:

由⼀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级地区域:

浦西:

苏州河南岸-⽯门⼆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齐北路-乌鲁⽊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民路-河南南路-⽅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

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

⼴元路-⼴元西路-宜⼭北路-宜⼭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元路

浦东:

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

三级区域:

由⼆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东路-天⽬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路-⼴元路-宛平路-?D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

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

四川北路(武进路⾄溧阳路)两侧;

上海市土地基准地价

上海市土地基准地价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

一、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一级区域:浦西: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沿线两侧浦东: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世纪大道(银城路至浦东南路)沿线两侧二级区域:由一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二级地区域:浦西:苏州河南岸-石门二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木齐北路-乌鲁木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自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山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大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广元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广元路浦东: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大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三级区域:由二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浦西: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大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路-宛平路-?D 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浦东:黄浦江岸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岸线四级区域:由三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四级地区域:浦西:黄浦江岸线-怀德路-杨树浦路-大连路-大连西路-密云路-中山北二路-伊敏河路-运光路-邯郸路-中山北一路-西宝兴路-北宝兴路-延长路-延长中路-延长西路-志丹路-光新路-华池路-岚皋路-真如港-中宁路-武宁路-杨柳青路-枣阳路-金沙江路-大渡河路-冕宁路-苏州河南岸-古北路-天山支路-天山路-威宁路-北虹路-虹古路-水城路-虹桥路-虹许路-古羊路-姚虹西路-虹桥路-中山西路-宜山路-桂林路-钦州南路-钦州路-龙华港-黄浦江岸线国定路-政通路-淞沪路-虬江-国和路-翔殷路-黄兴路-国定路浦东:黄浦江岸线-上南路-浦东南路-龙阳路-罗山路-黄浦江岸线五级区域:由四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五级地区域:浦西:黄浦江岸线-宁国路-长阳路-隆昌路-营口路-中原路-长海路-恒仁路-政立路-国权北路-三门路-逸仙路-场中路-共和新路-汶水路-真北路-北虹路-哈密路-仙霞西路-虹桥机场外边界-迎宾三路-虹桥路-程家桥路-合川路-吴中路-莲花路-上中西路-上中路-龙吴路-环南二大道-黄浦江岸线浦东:黄浦江岸线-川杨河-杨高南路-博文路-川北公路-张江路-金桥路-黄浦江岸线六级区域:由五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六级地区域:外环线以内浦西:五级以外、外环以内扣除桃浦工业区及宝山七级地部分浦东:黄浦江岸线-东高路-杨高北路-巨峰路-申江路-申江路南段(规划)-张江路-华夏中路-华夏西路-杨高南路-环南一大道-黄浦江岸线外环线以外(宝山区)长江沿岸-黄浦江-北泗塘-马路河-铁路-练祁河-老蕴川路-长江沿岸(莘庄地区)沪杭高速公路-莘奉路-春申塘-南新铁路环线-沪杭高速公路七级区域:外环线以内:浦东:六级以外区域(不包括浦东孙桥八级区域)。浦西:(宝山区)共和新路-保德路-三泉路-场中路-少年村路-沪太支路-南大路-祁连山路-沪嘉高速公路-外环线外环线以外:(浦东外高桥地区)长江沿岸-黄浦江-外环线-五洲大道-长江沿岸(浦东三林)外环以南、浦东新区边界以

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

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

一、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

一级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

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沿线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

世纪大道(银城路至浦东南路)沿线两侧

二级区域:

由一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二级地区域:

浦西:

苏州河南岸-石门二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木齐北路-乌鲁木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自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山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

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大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

广元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广元路

浦东:

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大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

三级区域:

由二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大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路-宛平路-?D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

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

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岸线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居住房屋拆迁评估的层次和朝向修正系数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居住房屋拆迁评估的层次和朝向修正系数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居住房屋拆迁评估的层次和朝向修正系数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3.04.01

•【字号】沪房地资市[2003]106号

•【施行日期】2003.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居住房屋拆迁评估的层次和朝向修正系数标准的通知

(沪房地资市[2003]106号)

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更好地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实施情况及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经研究,对国有土地上居住房屋拆迁评估的层次、朝向修正系数标准作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第十五条(三)中的朝向修正系数表、层次修正系数表的修正系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居住房屋拆迁评估的层次、朝向修正系数标准,分别见附件。

二、居住房屋拆迁评估的层次、朝向修正系数标准调整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第十五条(三)中“顶层修正一般为90年代中期以前顶层普通防水等处理的建筑,不包括复式结构或特殊防水处理的顶层房屋”不再适用。

三、调整后的居住房屋拆迁评估的层次、朝向修正系数标准,自2003年4月

1日起执行。但在2003年4月1日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评估,仍按原修正系数标准执行。

附件1:房屋的层次修正系数标准(无电梯)(略)

附件2:房屋的层次修正系数标准(有电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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