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思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处于深刻的变革之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已成为当前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热点,直接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
一、突出问题
突出问题主要有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房屋拆迁、企事业单位改制、行政处罚、强制性乱收费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村土地征用不规范,村民在征地过程中缺乏知情权、参与权。少数地方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几个干部“说了算”、“办了算”的现象,甚至一些干部为政不廉、不为民,私下将集体土地以低价给对方征用,集体损失大,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导致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
2、房屋拆迁中,有些干部采取欺瞒的强迫方式。一些干部在工作中为了尽快完成工作任务,采用欺、骗、压等多种手段,强迫群众拆除房屋,并对拆迁安置工作拖延或不管,从而引发了群众的上访。
3、滥用行政职权乱收费或收费行为不规范。这些问题主要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或行政行为带有随意性,损害群众利益,从而导致信访的产生。一是滥用行政职权。有些行政事业单位或工作人员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行使职权,利用手中的权利强制收取有关费用。二是收费行为不规范。有些单位对群众实施收费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甚至可以“讨价还价”,缺乏原则性,造成收费不公正,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4、企事业单位改制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方案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群众根本没有知情权,更谈不上参与权,只由少数人进行“暗箱”操作。这种不公开、不公平、不透明的操作行为,有悖于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使一些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导致了企事业单位改制多年以后,一些职工还来要求落实改制政策。
5、少数村级组织违法侵害行为得不到遏制。当前,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实行自主管理,乡镇政府只有指导权,造成了政府缺乏纠正其偏差的手段,特别是对少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剥夺弱者经济权利的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法院又不受理,由此更加助长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的违法行为,无助的群众只好不断求诉于上访。
二、原因分析
上述纪检监察信访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
1、少数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为政不廉。一方面各级政府不断加

强廉政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另一方面,干部队伍中的总体素质还有不尽人如意的地方,不仅表现为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对群众的利益冷淡,还表现为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行政执法水平不高,甚至更为严重的以权谋私,弄权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2、本位主义作祟,部门利益为重。由于当前体制上的原因,部门单位执法收费与利益还没有完全脱钩、理顺,从而使有些部门考虑局部的多,想到全局的少,考虑自身的多,想到群众利益的少,在执法和“政策”中表现出功利色彩,总是想方设法进行收费。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对强调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而执法者本身不愿承担责任,在执法中采取实用主义,因事因人实施。
3、制度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大。当前社会各方面在不断的变化,制度也需不断的创新与完善,由于一些制度跟不上时代的要求,部门单位墨守成规,致使行政执行过程中,缺乏对群众利益的保护。同时尽管目前法规较多,监督机构似乎较为齐全,但是群众很少感受到监督的威力,不少规定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很少落到实处,没有发挥监督机制应有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在平时开展的各类检查中,缺乏更深层次的剖析,查找原因,致使一些痼疾不能很好的消除。
4、官本位思想,法制观念不强。当前不少干部还存在着官本位思想,导致行政事业机关的不少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权不依法,依人不依法,对法律在整个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中地位和作用缺乏应有的认识,很多事情还是采取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制。同时,少数干部还存在着随波逐流,认为一些事情不遵法办事无所谓,又不担什么责任,致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从而引发了群众的上访。
三、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措施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任何时候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好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要认真贯彻这一精神,努力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针对其产生的原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畅通纪检监察信访渠道,及时地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纪检监察信访渠道,是维护好群众利益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才能及时听取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根本上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快速、便捷的纪检监察信访渠道。要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信访投诉网络,聘任行风监督员、实行网上投诉、定期下访等制度,方便群众的反映。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我们纪检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定期研究信访反映

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从根本上铲除引发的根源。三是建立领导责任制。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要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给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责任在领导,关键在领导,要实行领导过错责任追究制,解决问题包案制,从制度上保证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行政行为损害群众利益的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在群众反映问题中占较大比例,而依法行政是实行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杜绝行政行为损害群众利益的根本途径和手段,建立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严格执法的行政法队伍是新时期对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目前,大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仅通过政府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短期培训,就领到了行政执法证,如果平时不注重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更新,那么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只能是杯水车薪,满足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要减少或避免行政行为信访的发生,就必须努力提高各级行政人员的素质,做到依法行政。第一,要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同依法治国一样,依法行政决不是诸多业务工作中的一项,也不是哪个政府部门的专属职权,而是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二,要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出发来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正确地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严格遵守、执行法律法规,使行政机关办事权限合法、程序合法,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第三,要从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来抓依法行政。只有把各项工作置于法制化的基础上,依据统一的法定活动规范、行为准则处理各种权利和利益关系,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第四,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奋斗目标来强化法律观念。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彻底摒弃人治观念、法律工具观念和治民不治官的思想,学会用法律手段去行政。同时,参照公务员管理方式,逐步建立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录用、选任、晋升、奖惩等一系列制度。在进人问题上,严格标准,宁缺勿滥,保证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主动摒弃部门单位主义思想,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只有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行政行为规范了,才能堵源截流,减少由此引发的各种信访问题。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确保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合法性。要减少行政行为损害群众利益的发生,必须加强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活动的监督。一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老百姓的呼声要高度重视。要及时处理好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凡是可以公开的执法活动和政务活动,尤其是与群众地方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应公开,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防止权力的滥用,从而防止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二要注重新闻舆论的监督。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及时披露,公开曝光,扶正祛邪。三要尊重司法监督。政府行政机关要正确对待法院行政的审判权和检察院行政的检察权,从司法监督中反省行政执法中问题和弊端。四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政府法制部门应把执法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扩大监督范围,强化监督措施,坚持不懈地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执法监督查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同时,要继续加强政纪、审计、财政等专项监督,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实施。五要完善制度,积极推进厂务、财务、村务公开等“阳光工程”。
4、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避免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政府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一是以人为本,决策理性化。要坚持克服官本位的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制定政策尽量能为群众考虑得周到一点。善于把上级精神、外地经验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尽量少出台照搬照套的政策,要认真听取各阶层的意见,尽量不出台“长官意志”、“秘书操作”的政策。二是规范操作,提高透明度。在村级土地征用中,要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大事情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是在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在制度改制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一定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采纳合理化的建议,扩大职工知情权、参与权,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三是及时纠偏,维护好权益。政府在制定决策后,不仅要强调决策的执行,更要注重政府机关服务社会、服务民众的职能,不仅要强调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更要重视应该履行的义务,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认真予以研究,及时纠偏,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5、严格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原则。努力做好损害群众利

益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涉法信访问题,要依照法律法规 依法处理。在这当中,各级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分流,依法解决,及时公正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违法案件要及时予以查处,给群众一个明白,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对于一些一时不能马上解决,也要切实负起责任,通过运用政治思想工作,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予以妥善解决,坚决防止扯皮、推诿、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低下的情况。总之,要做到三个第一,即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一第要务,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