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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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校外集体活动(以下简称校外活动)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工作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的范畴
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是指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及其他校外集体活动中突发的安全事件。
二、建立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预警系统
学校由校长、副校长、总务处、保卫等人员组成预警体系。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的危险信息,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坚持逐级审批制度,学校校外活动应坚持就近徒步原则,行程比较远的活动应报教育局审批。
2、学校进行校外活动,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3、学校外出前必须提前到活动场所排查不安全因素,应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4、学校外出活动必须配备学校领导,并按每班至少两名的数额安排教职员工进行全程陪护和管理。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救、救灾等未成年人不宜参加的活动。
6、若确需用车时,领导必须亲自带队,各个环节专人负责。严禁租用证照不全、状况不良和非载客用途的交通工具。学生外出,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预防交通安全事故。
四、建立突发校外安全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校要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当接到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害学生,同时应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教育局。并根据事故性质,向110、交警、巡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学校应急指挥部领导及有关成员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报告,召开应急处理会议,成立现场抢险指挥组,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工作组,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2、现场组织指挥
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进行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师生安抚组等。
3、迅速实施救援
(1)发生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时,学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必须亲临现场(如遇出差,须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教育局汇报。
(2)迅速组织实施救援,包括确定现场事故处理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助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人,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4)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的领导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要以师生的生命安全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时的尽其所能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
(5)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随队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回避脱逃。
五、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学校配合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学校、有关教师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
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3、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
4、指导善后处理和师生安抚工作。
5、对在处置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予批评和处分,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