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学生会部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整体工作的领导,协调各部门关系,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 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部门成员开展各项工作。
4. 部门成员:在部长领导下,参与部门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职责与分工1. 主席职责:(1)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2)监督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协调各部门关系,促进学生会整体发展;(4)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2. 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2)分管各部门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3)组织策划学生会活动;(4)负责学生会内部沟通与协调。
3. 部门部长职责:(1)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全面领导;(2)组织部门成员开展各项工作;(3)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4)监督部门成员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
4. 部门成员职责:(1)服从部长领导,参与部门工作;(2)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3)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4)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
四、工作流程1. 学生会主席召开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2. 各部门根据主席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3. 部门成员按照部门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4. 部门部长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5. 主席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制度:(1)学生会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对各部门成员进行考核;(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3)考核结果作为成员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奖惩制度:(1)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违反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态度不端正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会主席负责解释;2. 学生会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3. 本制度如需修改,需经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学生会管理制度
学生会管理制度学生会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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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制度1第一条本会值班室、办公室、会议室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在办公室内应保持清洁,禁止任何人喧哗、吸烟和进行各种不文明活动。
第三条办公室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洁,办公室的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后对其进行清洁。
第四条例行工作需要周期性使用办公室的,须在学期初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临时需要使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应提前至少一天向管理部门协商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使用登记办法由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学生会办公室向外单位借用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五条相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未经主席许可,任何个人不得私配房门钥匙,退会时应将钥匙交还办公室。
第六条进入办公室的人员必须爱护办公室中的物品,使用完物品后要及时归位并整理。
第七条办公室使用单位及干部在使用后应做好清洁、断电源,关窗户、锁门等善后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使用单位人为损坏办公室内物品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按时离开。
如有特殊工作任务确需要延时的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信息经济学院会计系学生会所有。
学生会管理制度2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监督检查,改善学生会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由学生会纪检部负责实施,适用于南昌航空大学全体学生干部。
凡是南昌航空大学学生会干部违反本条例,都必须受到追究。
本条例实行量化扣分制,基本分为一百分,逐次递减。
每月考核一次,月总分为25分。
本制度考核分三个等级:90~100分为优秀,80~90为良好,70~80为合格。
一、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会干部的纪律处分分以下几种:提醒、警告和上报。
1、提醒:在一个月内考核分数低于20分者;2、警告:在一个月内考核分数低于15分者;3、上报:在一个月内考核分数低于10分者。
学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学生会干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是学校学生组织的核心力量,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各项规定,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3.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任用由学校学生会组织委员会负责,经学校批准后正式任命。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学校学生会组织委员会负责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2. 学生联合会章程、学生会工作条例;3. 学生会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4. 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1.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方面的考核;2. 学生会干部的自我评价、同学评价、组织评价等。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惩与调整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1. 在学生会工作中成绩突出,为学校和学生做出显著贡献的;2. 在学校或社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3. 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学生会工作制度
学生会工作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遵守和服从《学生会章程》,并以《学生会处理处罚条例》为依存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全体干部。
二、日常制度1、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并负责所分管各部的具体工作。
2、各部部长具体实施各项工作,向分管副主席负责,副主席向主席负责。
3、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工作,配合副主席开展具体活动,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档案。
4、各部开展各项活动必须写活动申请,逐级向上报审批,未经批准的活动不得举行,活动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经审批后,一份交举办活动的部门,另一份交学生会办公定存档。
5、举办活动的部门,主管该部的副主席部长包括所有成员必须布置活动会场,举办活动的部门所需其他部门协调的,写出书面的申请交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活动所需的物品,应列出清单交于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协调。
6、在分工负责的同时,加强团结,加强各部成员之间的配合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例会制度1、每周召开部长例会,汇报各部门本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具体时间由学生会办公室定。
2、各部每周召开一次本部门例会,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安排,具体时间由各部制定后交于办公定备案。
3、学生会例会必须按时召开,并作好会议记录,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各部门例行检查,学生会临时召集的各种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记录。
4、学生会干部不得随意缺席例会,却有特殊情况的必须请假,如无故不参加例会并未请假者依照干部出勤,考核的有关条例予以处理。
5、成员请假由部长审批,部长请假,由副主席审批,副主席请假由主席审批。
6、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四、值班(执勤)制度1、学生会全体干部均有义务按规定值班。
2、值班实行轮流制,每天由各部门选派组长全权负责。
3、所有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来。
有事须尽量提前向组长请假,并择期补班。
4、值班时如有工作要做,所有人员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问责制度1、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_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_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和培养,根据教育部、团中央的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我校党团组织兼职学生干部、各级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
学生干部既是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又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党团组织兼职学生干部主要指各级党团组织的委员;各级学生会干部主要指校级学生会干部(包括校研究生会干部)、院(系)级学生会干部(包括院研究生会干部)及班委;学生社团干部主要指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学生艺术团学生干部、创新院学生干部、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干部以及各学生社团(协会)会长。
第四条各级学生干部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和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
党团组织必须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
第二章基本条件及产生程序第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好。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道德品质好。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热爱集体,乐于为同学服务;(三)学习成绩好。
具有认真、进取、勤奋的学习态度、敢于创新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成绩;(四)综合素质强。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实现物质与精神、科技与人文、德育与智育、生理与心理、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在各方面都能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产生必须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推荐、自荐、选举或任命等不同形式。
第七条学生干部初选时或当选后必须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为提高学生会整体战斗力,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使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干部的任免1、学生干部通过公开招聘、班级推荐、自然增补及学代会选举等方式产生,并报送所在班、团组织审查后,统一填写《学生会干部鉴定表》。
2、学生干部的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一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学生毕业自然卸任。
3、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常务副主席的产生需学代会委员会讨论后,经团委书记办公会议通过后并报校党委批准后方可正式公布。
4、大王庄中学学生干部实行聘任制。
经一定程序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的统一由学生会主席任命。
任期为一个学期,依照学期末干部考核结果,由主席根据主席团会议决定解聘或续聘。
5、学生会干部在任期内有重大过失或不能胜任工作者,由主席团会议决定免除其职务,送团委备案并通知所在班、团组织。
6、学生干部若在一学期内无故有两次以上不参加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者,免去其所任职务。
7、学生会干部在一学期内出现两科以上主干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免去其职务。
二、干部责任(一)主席、副主席职责1、积极做好学生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正确的工作方向,不受外力所动摇。
2、统一负责管理、协调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各部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
3、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决定学生会发展规则,学周工作要点、重大改革及其它重大事项,拟定下一周的工作思路。
4、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及部长会议。
维持每天的日常事务,总结后上报秘书处存档。
5、代表学生会,执行主席团处理决定,处理重大校内事务,工作困难及时上报。
6、根据主席团会议的决定聘任或解聘学生干部。
(二)秘书处职责1、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团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完成学生会日常事务。
包括办公室、档案,所有的财产、文件打印、派发、通知等管理工作,落实学生会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落实学校党委和校长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学生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活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和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院系学生代表以及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党委、校长和全体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学生参与管理学生和管理学生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第三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学术科研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等部门,两个机构:学生会主席團和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主席团决定的具体领导和管理机构。
常务委员会通过对学生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监督和指导职责,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参与。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对全体学生负责。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全体学生代表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了解全体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开展学生社团和群团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召集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对全体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选举产生学术科研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和文艺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决定学生会章程、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对学生会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章选举和换届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要领导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主席团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会主席团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为一学年,不得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由现任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
第五章办公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设立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3篇)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3篇)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精选3篇)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篇1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主席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学生会工作总结。
⑵负责主持制定学生会组织的相关制度。
⑶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⑷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之间关系。
⑸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⑹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及时做好工作小结及工作安排。
⑺带领学生会各部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副主席⑴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⑵受主席委托行使各职责:协助人员管理,活动安排及监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秘书处的工作职责⑴隶属主席团,辅助主席日常工作,起主要桥梁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种计划及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会议记录文件起草,存档、宣传、调查研究、文书摘制、文书处理,会议记录。
⑵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络。
⑶配合各部组织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和并及时报导。
⑷监督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项决定、制度的执行。
3、学习部的工作职责⑴学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直接领导学习委员,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生学习情况及同学的要求,开展优秀作业评选、展览,分析各班的考试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⑶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⑷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推荐先进的学习方法,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
⑸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⑹实行晚自习后及课余时间进行各班学习情况评比,及时公布进行表扬批评。
⑺组织开展同学喜爱的活动和知识讲座,引导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5篇)
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中学学生会是学校中培养学生组织能力、发展领导潜能的一个重要组织。
为了有效管理学生会,一套科学的学生会管理制度是必不可缺的。
下面将从学生会组织架构、干部选拔、工作规范、会议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中学学生会的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组织架构中学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应该包括主席团、各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各部门负责人则负责具体的工作,如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体育部等。
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与班级同学沟通、传递信息等。
二、干部选拔制度为了选拔优秀的学生会干部,可以通过面试、竞选等方式进行选拔。
在选拔过程中,应该注重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仅要看重学习成绩,还要注重个人品质、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三、工作规范中学学生会的工作应该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积极开展学生权益保障工作,关注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并解决。
2.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演讲比赛、篮球赛、文艺晚会等,增加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3.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开展家长学校联合会、社区文化活动等,增加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4.建立健全学生会档案,记录学生会工作的发展历程,为学生会的持续运作提供参考。
5.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通过不断检查和调整,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会议管理制度学生会的会议是学生会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需要进行规范的管理。
具体的会议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的目的和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2.会议前要准备充分,包括会议材料、会议室环境、音响设备等。
主持人要提前熟悉议程和主持会议的流程。
3.会议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始和结束,主持人要掌握好会议的时间,避免时间浪费。
4.会议要有充分的讨论和表达的机会,要允许各成员发言,并尊重不同意见。
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规范、统一和有效地管理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份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的示例:一、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任职1. 干部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面试、考察、民主评议等程序进行。
2. 干部任期一般为一学年,但可以在职评定合格的情况下连任一次。
3. 学生会工作岗位设有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等职位,任职干部应具有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二、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职责1. 主席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安排和指导,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2. 部长负责所在部门的工作,并指导部门下属成员的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3. 干部应具备责任心、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积极履行职责。
三、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纪律1. 干部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2. 干部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3. 干部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擅自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四、学生会干部的能力培养1. 学校应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干部提高管理和组织能力。
2. 干部应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己。
五、学生会干部的考核与奖惩1. 学校根据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定期考核评定。
2. 对于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干部,可以进行表扬和奖励。
3. 对于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干部,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会干部的退出与接班1. 干部任期满或不胜任职责的,可以退出学生会工作。
2. 干部退出后,应积极配合接班人的工作,做好交接工作。
以上是一份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的简要示例,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调整。
这个制度有助于规范和提升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有效推动学生会的发展和工作实施。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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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一、组织条例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四、办公条例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学生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生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促进学生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全体领导人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
三、选拔与任用1.学生会领导人员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学生担任领导职务。
2.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会成员选举产生,其他领导人员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3.学生会领导人员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四、职责与权利1.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例会,协调各部门工作,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各部门,对主席负责。
3.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计划,对主席负责。
4.各部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对部长负责。
5.学生会领导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学生会例会、培训等活动;(2)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建议和批评;(3)代表学生会与校内外组织、团体进行交流、合作;(4)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提案、报告和建议;(5)其他应由学生会领导人员享有的权利。
五、考核与评价1.学生会领导人员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年度考核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对领导人员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3.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部长负责,对部员进行日常考核。
4.考核内容包括:(1)政治素质、思想觉悟;(2)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3)工作态度、责任心;(4)团队合作精神;(5)廉洁自律、遵守校规校纪。
六、奖惩与任免1.对表现优秀的学生会领导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学生会领导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撤销职务等处分。
3.学生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免职:(1)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务;(2)严重违反校规校纪;(3)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职责;(4)其他应当免职的情形。
七、附则1.本制度由校学生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会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人员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构成1. 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组成。
2.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全校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3.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任命。
4. 干事由各部门部长提名,经部长会议通过后任命。
三、人员职责1. 学生会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2)组织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3)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4)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2.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2)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3)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4)协助主席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
3. 各部门部长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组织本部门成员开展活动;(3)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4)向上级组织汇报本部门工作。
4. 各部门副部长职责:(1)协助部长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协助部长组织本部门活动;(3)负责本部门成员的培训和管理;(4)向上级组织汇报本部门工作。
5. 干事职责:(1)协助部长、副部长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参与本部门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3)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整理和归档;(4)向上级组织汇报本部门工作。
四、人员管理1. 选拔与任命:(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全校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2)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任命;(3)干事由各部门部长提名,经部长会议通过后任命。
2. 考核与评价:(1)学生会每学期对学生会成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依据。
3. 退出机制:(1)学生会成员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职务的,应向学生会主席提出辞职申请;(2)学生会主席认为学生会成员不适宜继续担任职务的,可予以免职。
学校学生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效能,培养学生会成员的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2. 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社会实践部等职能部门。
三、选拔与任用1. 学生会成员须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成绩。
2.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提名,经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通过。
3. 学生会成员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四、职责与义务1. 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2)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3)代表学生会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争取支持;(4)加强与各院系学生会、社团组织的沟通与协作。
2. 部长职责:(1)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具体实施;(2)组织本部门成员开展各项活动;(3)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4)向上级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
3. 学生会成员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为学生会工作贡献力量;(3)维护学生会形象,不得泄露学生会机密;(4)接受学生会监督,服从组织安排。
五、考核与奖惩1. 学生会成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学生会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会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3. 学生会成员如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生会形象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1. 学生会组织学生会是由学生自己组成的、独立于学校行政组织的民主管理组织,旨在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推动学生的自我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
2. 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学生会由主席团、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外联部等部门组成,每个部门均有负责人和成员组成的班子。
3. 主席团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和重要决策。
4. 学习部门学习部是负责组织学术活动、学习辅导等方面的机构,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和资源。
5. 宣传部门宣传部是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推广和媒体管理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学生会的活动和成果。
6. 文体部门文体部是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体育竞赛等方面的部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和提高体育素质。
7. 外联部门外联部是负责与外界组织合作、联系校友资源等方面的部门,为学生会提供外部支持和资源。
8. 学生会成员的选举与产生学生会成员通过广泛征集候选人,组织选举程序进行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和程序由学生会章程规定。
9. 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会成员有参与学生会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接受学生会的委派等权利和义务。
10. 学生会的活动和项目学生会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和项目,如学术讲座、文化节、义卖、运动会、社会实践等活动。
11. 学生会的经费管理学生会的经费来自于学校拨款、社团会费和赞助等渠道,学生会成员应正确管理和使用经费。
12. 学生会的纪律和行为规范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生会的纪律和行为规范,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形象。
13. 学生会的会议制度学生会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和全会,讨论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重要事项。
14. 学生会的信息公开学生会应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开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活动计划和财务状况等信息。
15. 学生会的监督机制学生会成员应相互监督,学校或教职员工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16. 学生会与其他社团的关系学生会与其他社团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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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自管会干部是学院广大学生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的骨干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自管会干部队伍建设,规范自管会干部的选吧、培养、任用,提高自管会干部素质,充分发挥自管会干部的作用,使自管会干部正确行使职权,接受学院的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学生干部是指西安文理学院全体自管会干部成员。
第三条:自管会干部产生于,是能带领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先进群体,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除了广大同学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不允许任何自管会干部脱离同学,凌驾于同学之上。
第二章自管会干部的产生
第四条:自管会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有关章程规定的办法,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自管会干部任职条件。
选拔自管会干部的基本方式是竞聘上岗。
竟岗的程序如下:
1、竞岗人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参选。
2、公寓管理科或自管会总会按自管会干部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竞岗人演讲答辩评判的主要标准为:工作思路和设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和仪表气质等。
4、对竞岗人进行民意测评。
5、审核确定干部名单或干部候选人(须进行换届选举的情况下,候选人一般多余应选人数的20%)
6、报公寓管理科、学生处审批。
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7、自管会副部长及其以上干部换届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发给聘书。
第五条:在特殊情况(如原在职学生干部休学、被开除等)自管会干部可以采取由自管会总会或公寓管理科直接任命的方式产生。
第六条:自管会干部任期为一年(不足一年者,原则上不能承认其当学年的自管会干部经历)。
第三章自管会干部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自管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文明修养,没有违纪现象和不良行为记录。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各门课程成绩优良。
当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列班级学生总数钱50%,一学期补考科目不得多于3门(包括选修课程)。
4.热爱集体,热爱学生工作,有为同学服务的献身精神;有较强责任心和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以身作则。
5.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团结同学,善于合作,敢于竞争;有创新精神,勤于思考,勇于开拓;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6.有正义感,用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与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7.服从管理,按章办事,顾全大局。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能当选为自管会学生干部,已担任自管会干部的要终止干部职务。
1.违反校规、校级或国家法律、法令,受学院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有3门(含3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3.在学院学生中影响极为恶劣者。
4.闹不团结,互相拆台或拉帮结派,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声誉受到损害者。
5.个人修养和道德低下者。
6.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敢与坏人坏事及不良现象作斗争。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第九条:自管会干部如不具备条件或不称职,由主管部门及时调整。
其中,自管会总会主任、副主任由公寓管理科拿出拟调整计划,征求
上级部门意见后任命;其他自管会干部的调整,由自管会总会按有关章程规定进行。
第十条:经考核后,对不合格的自管会干部要实行免职,具体要求:1.免职的程序:由所在自管会分会或总会对拟罢免学生干部的表现进行查证,形成书面材料后,由自管会副部长及以上会议进行审议后,通过撤职决定。
2.自管会干部任职期间,由于个人或其他原因不愿或不能再继续担任职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程序如下:由本人向其所在自管会分会或总会提出辞职报告,经讨论通过后,批准其辞职申请。
第四章学生干部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自管会干部由学生工作处(部),公寓管理科等部门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自管会干部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自管会干部考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含地、勤、能、绩、学五个方面,分自评、民意测评和主管考评三部分(考评具体标准和表格另行印发),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自管会总会根据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其选拔任职、评优、推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自管会干部在综合测评的相应项目内适当加分;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在该学年的综合测评内不予加分,并在相应任期内取消其评优的资格。
情节严重的可以考虑收缴其干部聘
书。
4.自管会干部在任职期间,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组织或参与邪教、伪科学及封建迷信活动,及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及其章程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给予撤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构成违法犯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自管会干部在任职期间,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者、拉帮结派、闹不团结、消极抵触阻挠正常工作者、以职权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生活作风不严谨、对组织造成不两影响者、无故或随意借故不参加各种活动和会议累计达5次、无故或随意借故不完成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累计达5次者、一学期无故或随意借故旷课累计达10次者、一学期有三门以上考试科目补考者、连续两侧干部考核不称职者,均做免职处理。
6.自管会干部的活动考勤由子官鬼办公室、组织部负责。
7.学生干部考核实行每半年学期公示制,参与考勤的部门每半学期时把当期考勤情况报自管会总会办公室公示。
其本部门自留资料。
8.学院结合每年“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工作管理考核各级干部,其奖、惩等情况载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其他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属我院公寓管理科。
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