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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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本公司现场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现场监理行为的管理。
第3条施工现场监理行为,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施工进度、造价控制、合同履行等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本公司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对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筑施工现场监理行为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其它有关规定。
第二章监理办公室配备
第六条公司承建的监理项目均设项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项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是公司的基本生产单位,应根据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它辅助人员。
第七条项目总监采取竞争上岗的方法,择优选择。个人承接项目总监由承接人推荐,总工室审查。总监均由公司总经理任命。
第八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根据双向选择、择优组合的原则,由项目总监推荐,填写项目组织机构配备计划表,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综合部下发总监任命书和监理办公室成立文件。
第九条监理人员任职条件:
1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相应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担任。
3)监理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有培训证人员担任。第十条监理办公室人员配备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监理办公室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监理内容、工程规模、合同工期、工程条件和施工阶段等因素,按保证对工程
实施有效监理的原则确定。公路工程每年5000 万元建安费配备交通部
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1 名;独立大桥、特长隧道工程每年每3000 万元建安费宜配备交通部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1 名。总监办应配备 1 名总监理工程师和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一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
书;监理员必须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第三章办公检测设备配备
第十二条办公设备配备:
1、监理办公室组建后七天内须配置办公设备;
2、监理办公室六人以内,配置具上网功能的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
台、文件柜一套;
3、监理办公室每增加四人,增设计算机一台;
4、监理费60万元以上的项目另配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一部;
5、监理办公室成员必须每人一套桌椅;
6、办公场地有条件的增配小型会议台一套、投影仪一部、接待条椅一
套;
7、配备饮水器一套;
8、监理办公室成员必须自配手机,通讯费按规定补助;
9、须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第十三条监测设备配备:
1、项目总监根据工程监理的实际需要提交工程监测设备目录,报综合
部;
2、综合部负责提供监理项目所需监测设备;
3、检测设备由项目机构专人领取、保管;
4、监理机构领取的检测设备不得外借。
第四章监理形象
第十四条现场办公室形象
1、办公室面积一般不宜小于40m2;
2、具备独立办公条件后一周内完成办公室布置;
3、图纸、安全帽摆放整齐;
4、办公室门口挂标识牌;
5、采用公司统一宣传用语;
6、上墙图表:监理办公室的人员构成框图(附个人照片)、总监理工
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员职责、监理人员工作守则、监理工作程序框图、质量控制程序图、造价控制程序图、进度控制程序图应上墙。
7、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须组织监理办公室成员每日清扫办公室;
8、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文件分类、放置有序;
9、禁止将有关技术(经济)签证单、设计文件(变更)、隐蔽验收签证单、工程联系单等重要工程资料随意放置。
第十五条 监理人员工作形象
1、衣着工整、干净、整洁、挂牌上岗;
2、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休闲短裤上班;
3、注意个人在办公场所的举止形象;
4、监理人员工作过程中,待人接物不卑、不亢,使用礼貌用语;
5、在不同场合采用适当、合理的说话方式。
6、进入现场须戴安全帽;
7、隐蔽检查、巡查、旁站须随身携带卷尺、笔、笔记本和必要的检测工具;
8、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告知有关方;
9、提高预控工作在监理工作中的比重;
10、监理人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须说到做到,做到记录到。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项目总监(总代)外出一天以上须征得业主同意并报综合部备案;
第十七条项目总监进场后七天内制订现场作息时间计划和考勤制度;第十八条工作时间离开工作现场,须提前向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请示,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在五一、十一、元旦等节假前三天提交节假日作息计划,在春节前十五天提交假日作息计划,报综合部备案;第二十条总监须安排兼职考勤员每日在工地记录考勤;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监理办公室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审核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二十三条监理办公室应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
第二十四条对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理办公室应及时进行平行检验。
第二十五条凡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均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旁站工序/部位表,实行旁站监理。
第二十六条旁站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写旁站监理记录,